《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较好地体现和贯彻了《义务教育法》关于学校安全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义务教育法》第23条规定,各级人民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办法》专设“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一章,有针对性地对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的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安全管理中依法管理、各负其责方针的落实。
第二,校内安全管理。
结合《义务教育法》第24条第1款关于加强校内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以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规定的精神与要求,《办法》分设“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三章,以比较多的条款,对校内安全问题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为落实关于校内安全的法律规定提供了较好的工作基础。
第三,校舍安全管理。
校舍是保障义务教育实施的重要的、基本的条件,校舍安全也是比较突出的实际问题,亟需解决。《义务教育法》第24条第2款以及法律责任一章中的第52条对政府保障校舍安全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则主要从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的角度,对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和危房报告作出了规定,有利于各有关义务主体全面贯彻落实法律的规定,共同保障校舍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
作为战斗在教育工作最前线的老师,我会依法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与其他老师一道,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认真为学生服务,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让家长放心。
今年以来,在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我单位全面实现了安全、正常、稳定的工作秩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按照中央省市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我园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领导班子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抓安全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管理意识;二是结合幼儿园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有关精神,做到时刻关注安全,下大力气地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二、宣传到位,意识提高
今年以来,我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消防法》,园领导经常强调用电用水的安全,不断提高大家的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确保不发生任何火灾既不安全事故。坚持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分析会,坚持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开展安全工作总结,做到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苗头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预防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结合实际,措施得力
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安全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组织系统单位定期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机关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每逢节假日,领导带头值班,并对电脑、文档室、财会室、办公室室等设定专人管理和使用,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一年来,通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了上级部门的要求,产业园未发生安全事故,为有力地推进全县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