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保证书通用三篇

文明保证书(精选3篇)

文明保证书 篇1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安全网络体系,达到全面创优规划,确保作业人员现场的安全操作,实现安全零事故。项目部对各部室及施工部位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书。

1、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觉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到每个人都能够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 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安全指导,维护现场一切安全消防设施及安全标示、标牌。不得擅自拆改或挪用。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本岗位作业规范。

5、 严格执行安全消防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用电、用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消防器材。

6、 同事间团结合作,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7、 遵规守纪,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拒绝违章命令。

8、 搞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卫生和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

9、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遇险情可撤离现场或采取果断有效措施。

切合实际,提出有利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合理化建议。以上十条保证遵照执行

单位:

日期:

保证人:

日 期:

文明保证书 篇2

凡工程施工单位承担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工程或在本公司范围内进行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及发包单位向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经营中心承诺,保证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一、服从管理部门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施工前办好有关工程申报审批及装修入场手续,并把《施工许可证》张贴在施工现场显眼处。施工作业人员及工作管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广百《临时出入证章》,违者将没收证件,并请出施工现场。施工工具、器械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标准并保持完好状态,方可进场。

二、认真切实抓好防火、用电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凡气、电焊及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按规定到物业经营部办理《动火证》并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指定监管人员方能施工,违者罚款20xx元/次;施工用电用水的接驳须在广百物业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电线不得乱拉乱接,违者扣违约款300元/宗;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燃烧杂物及生火熟食,违者罚款100元/人次;装修材料应按市或区消防部门的规定选用,并在材料或成品进场时,将购买阻燃材料的发票复印件交给安全督导员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成品不得进场,并承担翻工和延误工期的责任。

三、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封闭前,必须经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检查认可方能继续施工;修改图纸或方案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物业经营管理部,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否则违例工程必须停止进行,并将违例部分恢复原貌,因而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四、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员工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教育,不招聘“三无”人员和违反“计生”规定的人员进场工作,并承担出现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

五、在商场内施工,营业时间内不得进行大粉尘、大噪声及产生刺激性气味的作业。若工艺要求必须进行以上作业的,须提前向经营管理部申请安排在晚上关门后施工。

六、定期清理余泥、废料、垃圾、污水等,保持工地环境清洁,不随地大、小便,乱倒污水、染料、垃圾、杂物,违者罚款100元/次,并须负责清扫、修复工作。如因以上原因造成下水道淤塞,将负责一切清理费用。

七、爱护大厦的公共设施。材料运输和清运淤泥垃圾时,不得损坏货梯及楼梯等公共设施,如损坏按价赔偿。一切装修垃圾及建筑用料,必须放置于安全地方,避免置于高处,以免从高处堕下危及路人。

八、承担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具、器械事故所造成的伤亡、火灾事故的全部责任。

九、施工完毕后,关妥所有窗门、水喉及临时用电开关,方可离开。

本保证书自工程实施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自然失效。如未能及时交回本保证书,贵单位在广百的施工工程将被立即停工。

工程施工单位:(盖章) 工程发包部门:(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明保证书 篇3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

5、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的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6、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7、施工期间发生机械设备损坏、塌方、触电、失火、车祸、人员意外伤亡及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8、现场中如有电气焊、明火作业或其他有毒、有害作业,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备案,在此项作业中,必须设专人看护及管理。

施工单位;保定兴国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第七分公司

负责人;

20xx-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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