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消防工作的公开信(通用6篇)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两大战略”,培育壮大“五大产业”,全力推进金武一体化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过去的一年里,全市上下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消防官兵、公安干警、企业和专兼职消防队员以及全体市民共同参与支持的结果,对此市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从总体上看,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高层、地下建筑和各类公众聚集场所不断增加,管理难度不断加大;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未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不到位;一些市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缺乏消防安全基本常识,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冬季的来临,风干物燥,居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致灾因素急剧增多,火灾形势日益严峻。
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条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不仅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体市民应尽的义务和共同的责任。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社会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值班巡查、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责任,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和停止使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广大市民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掌握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知识,注意各类防火事项。烧菜做饭时人不离开厨房,使用燃气后立即关闭燃气总阀门;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到公共场所购物、娱乐,要留意疏散通道和标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防火安全;遇到火灾,一定不要惊慌,要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初起火灾,可用灭火器和其它灭火便利器具及时扑救。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构筑消防安全防线,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为保障全市人民安居乐业和构建和谐武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广大市民:
今年县城水源库区(肖家山和方元水库)降雨严重偏少,造成库区上半年蓄水量严重不足,县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赴库区调研,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目前进入秋冬干旱,持续无雨,两个水源地管理所干部职工穷尽一切办法,但是库区水源还严重不足以确保县城正常供水需求。
为此,县人民政府于10月10日启动了《桂阳县城市供水应急预案》。
县政府责成县自来水公司近期内采取分区、限时限量供水工作。
在旱情得不到缓和前,县城水厂拟压缩50%以上的供应量。
现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
一、倡导广大市民节约用水,把养成节俭节约行为当作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
鉴于目前供水形势,众人节约可压缩水厂供应量,可为争取天气下雨延长时间,力保春节期间全体市民有水可用,如因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关于分区限时限量供水工作。
县人民政府决定,从10月17日零时起,暂停所有洗车、洗浴行业供水,暂停县城周边村组供水,城内实行分区限时供水。
我公司在桂阳政府门户网站、桂阳县自来水公司网站、电视台等进行及时公告。
请广大市民做好基本储水准备。
提倡一次备水不宜过多,以满足基本够用为原则。
三、近期因水厂正在进行提质改造,加上分区调度供水,造成供水水质部分区域内浊度超标,澄清后不影响使用。
如遇此情况后,广大市民不要惊慌,提倡广大市民不宜喝生水,烧开饮用可预防疾病的发生。
四、欢迎广大市民发现漏水及时向我公司供水110(调度中心)4425614或与片区抄表人员取得联系,我公司及时组织维修。
此致
敬礼
祝广大市民家庭幸福,健康吉祥!
(调度方案附后,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5日
广大市民朋友: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冬春之际,林内草木干枯,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集中,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20xx年春节期间以晴朗高温天气为主,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广大市民朋友告知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我市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20xx年1月24日至2月7日定为我市20xx年春节森林防火特护期。
二、森林防火注意事项:春节森林防火特护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内和林缘边明火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必须报市防火办审批。
三、森林火灾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广大市民朋友要及时向当地村、组、乡镇办事处报告,或者拨打“12119”、“07344335024”、“07344338119”向市防火办报告,或者拨打“110”向市公安指挥中心报告。
四、森林火灾扑救: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乡镇村组要及时组织有效扑救,为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五、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xx年x月x日
各位市民: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民的义务。20xx年,亚太城市市长峰会将在重庆召开,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会议的顺利
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有力提升重庆在国际国内的良好形象,市政府号召全体市民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逃生自救基本常识,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同时,提醒全体市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务必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注意以下消防安全事项:
一、不要在住宅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邻里之间相互提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二、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认真教育孩子防火,制止孩子玩火,防止引发火灾。
三、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离家出门前,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确保家庭消防安全。
四、严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并经常提醒家人和亲友自觉遵守。
五、液化气罐要远离火源,不能私自倾倒液化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时,要立即关紧阀门和开关,打开门窗,迅速离开现场,千万不能使用明火、触动电器开关和拨打电话。
六、使用电灯、电炉、取暖器时不能覆盖易燃物品,也不能靠近窗帘、床单、衣被、蚊帐等可燃物。
七、油锅着火不能用水灭火,应用锅盖盖住,或向锅内倒入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也可以向锅内放沙子、米等将火扑灭。
八、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它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九、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十、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成年市民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希望全体市民自觉遵守,努力维护我市的消防安全环境。
X年XX月XX日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实施的第一个消防宣传日。在此,全市消防官兵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防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前,随着冬季的来临,气候干燥,气温降低,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火灾隐患明显增多,历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部门提醒您:
一、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停放车辆时,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以免发生火灾时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人员逃生自救。
二、不要在家中或居民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不要在旅游风景区、山林及大风天祭祀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按照安装、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要定时检查家中的电线、电器设备有无老化现象。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五、使用火炉取暖时,炉具及烟筒应远离可燃物,同时注意通风防止煤气中毒。当发现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露时,应首先开窗通风对流,不要开启或关闭电源,防止引起爆炸和燃烧。
六、离家出门前,要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气源是否关闭。建议每个家庭要配备简易灭火器具,以备不时之需。
七、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以防引发火灾。火柴、打火机等物品要放在儿童不易取到的地方。
八、自觉学习、掌握火场自救逃生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使用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九、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成年人要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工作。
十、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发现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人人关注消防安全,共筑平安和谐青岛。希望全省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自觉掌握火场逃生技能,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共同维护消防安全,为建设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X年XX月XX日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我市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居全省前列,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全市人民引以为豪,但森林防火的任务也非常繁重。对此,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紧急行动起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履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历史责任。当前,全市森林火险等级一直维持在四级以上,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损失,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市政府希望,全市广大城乡居民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具体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堆烧等。
6、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内狩猎、放火驱兽、电猫捕猎。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
违规用火要受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警电话7507119、12119报警。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中去,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建设绿色生态铜都作出应有的贡献!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