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30篇)
父老乡亲们: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群众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县文明办倡议:
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影响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镇各部门以及社区、学校都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
我们真诚地倡议广大的父老乡亲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文明华县,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xx县卫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大家好!
xx年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将至。烟花爆竹燃放时将产生Pm10、Pm2.5等大量可吸入颗粒物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加重雾霾天气的发生。产生的废弃物不仅影响了市容环境,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负担。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使大家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节日,让我们的天更蓝,环境更美,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健康,为此,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尽可能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少一份霾多一片蓝,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二、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身边亲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引导他们文明过节,形成人人参与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三、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要模范遵守县政府关于在主城区(东起义渑交界处以西、西起池底连霍高速以东、北起连霍调整以南、南起南涧河以北)绝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自觉落实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为了我们向往的蓝天,为了我们健康的身心,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传递环保正能量,在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携手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为美好家园建设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倡议人:
20xx年元月18日
尊敬的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20xx年x市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此,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各级政府关于禁止存储、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拒绝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尽己之力守护蓝天,全面提升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利用微博、电话、微信、抖音短视频等方式,主动劝说、带动亲朋好友不买、不卖、不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存储、不经营、不燃放烟花爆竹,并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对违规行为自身不能制止的,积极向村委、x镇派出所或镇政府举报。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全镇广大人民群众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我们的健康生活环境,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生产和财产安全。顺祝各位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镇人民政府
亲爱的市民朋友: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与我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不相符合。
为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文明办向全体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减轻我市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文明的“低碳”春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江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XX市文明办
20xx年1月26日
亲爱的容城父老乡亲:
新年好!值此兔年春节来临之际,恭祝您兔年大吉,阖家幸福!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咱们国人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也给生活带来了诸多问题和困扰:一是造成空气污染;二是产生噪声污染;三是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增加环卫工人工作负担。为此,容城那点事微信平台向广大县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己做起,春节期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过一个文明、健康、环保的节日。
二、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春节期间少买烟花爆竹,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要本着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原则,尽量选择安全系数高、污染轻、噪声小的环保产品,减少燃放数量、时间和频次。
三、节日期间多采用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尽量少开车、不开车,减少废气排放。
空气环境质量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努力成为低碳环保的倡导者,成为环保理念的传播者,成为环保生活的践行者,传递环境保护正能量,共同呵护美丽容城!
20xx年XX月XX日
亲爱的老师们、家长们、同学们:
春节将至,虽然燃放烟花爆竹很美,但很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造成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严重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全市实现了全面“双禁”,为确保“双禁”工作持续开展,为了我们的美丽家园共建,请从自己做,切实维护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家长自觉地为孩子做好表率,不燃放烟花爆竹,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家长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家长严格遵守禁放相关规定,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让天更蓝、地更净、城更美。
老师们、同学们、家长朋友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保护环境,珍爱家园,从身边做起,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文明过节,绿色过节!
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各位同学们: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必不可少的传统过年项目,但是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会严重污染环境,并且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今年入冬以来,我市雾霾天气持续不断。如果春节期间集中燃放大量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物势必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空气中的污染物含量比平时高出数十倍,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更为严重。
守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城市,同学们责无旁贷。为此,特发出"小手拉大手,自觉控制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倡仪,希望全体同学积极响应:
自觉控制燃放烟花爆竹,还家园一片蓝天。全体学生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控制燃放烟花爆竹。从自身做起,主动保护美好的生活环境,倡导家长减少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数量,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小手拉大手,文明向前走,带动家庭,影响社会,提高全民绿色环保意识。
2、自觉体验中华年俗文化,增添节日欢乐气氛。全体学生和家长一起了解体验各具特色的年俗文化,和家长一起通过写春联、剪窗花、印年画、打锣鼓、制作中国结和灯笼及敬长辈、爱家庭、爱社会等文明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喜迎新春。
3、分享"没有爆竹的欢乐中国年",让新年成为温馨的记忆。寒假期间,同学们制作一个低碳环保的小制作,在寒假过后的"没有爆竹的欢乐中国年"分享会上,展示环保小制作,并交流自己和家人环保迎新春的做法和感受,让今年的春节成为美好的回忆。
同学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在此祝全体同学们:新年快乐!幸福成长!
固堤街道泊子小学
20xx年1月25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欢声笑语除旧岁,文明新风暖万家。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造成大量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提升群众文明素质,使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春节,倡议如下: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放、少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
爱护望奎大气环境,自觉做一名环境的爱护者,就是为我们自己营造美好的生活家园;我们要共同树立“少放烟花,就是爱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的文明过节理念。在喜庆的日子里,我们要自觉做到少放烟花爆竹,不在城区内焚烧祭祀用品,移风易俗,文明喜庆过节的好风尚,采取贴春联、歌舞、联欢、电子爆竹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放、少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
安全生产生活人人有责,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每个市民都要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放、少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
每个市民在自己少放烟花爆竹的同时,要积极投身社会宣传,向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们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于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的极大危害性;引导他们文明、节俭过节,尽量不放、少放烟花爆竹,不在城区内焚烧祭祀用品,形成人人参与爱护环境的氛围,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
新年新气象,新年新风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树文明新风,过文明祥和新年,为推进“都城地“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明支撑。
祝全县人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全县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严重污染空气。近年来,由于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空气质量不佳,常会达到中重度污染,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
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特向全县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2、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3、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
4、请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5、有关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商业点、婚庆公司等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据留;
6、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最后,恭祝全县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近三年来,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一,我市空气质量均达到重度污染,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请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
请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健康、美丽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x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东海岛大桥——疏港大道——疏港大道(S293省道)与G228国道交叉路口——G228国道——G228与瑞云北路交叉路口(南亚郦都旁)——G228国道——G228国道与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交叉路口——调顺跨海大桥——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与x快线叉路口——x快线——x快线与南三大桥交叉路口——东海岛大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闭环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上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或者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园、绿地、景区、苗圃、湿地等重点防火区;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仓库、停车场;建筑物的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为有效防止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从我做起。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广大员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禁燃范围内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进行露天焚烧垃圾,努力维护安宁、清新的生活环境,过一个“文明、绿色、环保”型春节。
二、规劝他人,倡导新风。对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并努力制止,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三、及时举报,配合执法。对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进行积极举报,并主动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及时举报制止违规行为。(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露天焚烧举报电话:12345。)。
为了我们身边每个人的健康与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低碳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为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全市中小学生们,尊敬的全市市民们:
今年冬天,雾霾天气笼罩全国,重度污染的空气严重地损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现在全国人民都在关注着我们每时每刻都要呼吸的空气质量,都在担忧着自己、家人的身体健康。据全国肿瘤登记中心统计,现在我国每10秒钟就有1人被确诊为癌症,其中肺癌占第一位。现在,一些外国医生对到过北京后就出现咳嗽的患者症状叫“北京咳”。如果我们不立即采取行动,那么,“北京咳”就会变成“中国咳”。这是多么残酷的数据,多么耻辱的称呼,多么严酷的现实!为扭转当前空气污染日趋严重的趋势,国家和各地政府都在积极采取措施,昨天晚上,我们从大连新闻中得知,大连市政府为减轻空气污染,已决定取消今年春节的烟花爆竹节活动。
节日放烟花是我们民族的传统风俗,它会给节日增添欢乐气氛。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使我市的空气质量在已经较差的情况下,变得更加差,会给我们每一个大连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这让我们深感忧虑!
这两天,我们来自7所中小学的18名学生聚在青泥洼桥步行街,进行保护环境义务宣传,我们都决定自己要做到今后过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并且积极建议同学、邻居不燃放鞭炮。
全市广大同学们、尊敬的市民们,大连市的空气质量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让大连市的空气保持清新干净,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虽然我们的年龄很小、人数很少,但我们认为我们的行动是有利于大连市全体人民的、是高尚的。我们恳切地向您们提出倡议:
一、希望广大同学尽我们的能力为政府分忧,为净化大连的空气出力,在春节期间和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家长和邻居的工作,告诉他们:为了自己快乐,而使我们城市的空气污染更加严重,是一种可耻行为。呼吸不到清新空气,春节不会快乐,健康会有威胁;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鞭炮,过一个环保的、健康的春节。
二、希望各位家长、广大市民,为了让我们少呼吸有毒空气,恳请您们在春节期间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认为春节燃放鞭炮会给自己带来财运、带来福气的想法是愚昧的,因为恰恰相反,燃放鞭炮会浪费你的钱财、损害您和大家的身体健康。时代在变,不符合时代要求的旧习俗就一定要扔掉!现在燃放鞭炮就和在公共场所肆意吸烟一样是一种不道德行为。所以希望您们支持我们的倡议,更希望您们在工作中注意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我们可爱的大连保住蓝天、保住碧水、保住沃土,让我们每一个大连人都拥有健康、拥有快乐、拥有幸福!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同学们:
春节即将到来,又快到小朋友们穿新衣、戴新帽,盼着除夕放鞭炮的日子了。但是,放鞭炮极易诱发雾霾天气的发生。还记得前些日子,大雾天气停课放假吗?我想你们肯定都知道!那都是“雾霾”造成的。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向全市小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从自身做起,主动维护哈尔滨市美好的生活环境,不让家长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告诉他们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还可能引发火灾、破坏安全、吞噬生命等。
三、崇尚科学,告别陋习。从我们做起,倡导科学文化风尚,融入健康向上的活动,用其他方式庆祝春节,抵制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
小朋友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亲爱的市民朋友:
紫气迎春早,环保气象新。在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春节来临之际,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更安全、更健康的节日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少燃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或不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减轻空气污染。
二、不露天烧烤和焚烧垃圾。不参与露天烧烤,不消费露天烧烤食品,不露天焚烧垃圾,营造绿色环保过春节的节日氛围。
三、选择绿色环保的喜庆方式。建议春节期间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以替代燃放高污染的烟花爆竹,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四、绿色低碳出行。尽量选择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控制移动性污染源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五、勤俭过春节。尽量少购买或不购买过度包装礼品,减少资源耗费,减轻包装产生的大量垃圾对环境的破坏。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减少对PM2.5的贡献,选择健康,远离雾霾的困扰,共同守护都江堰的蓝天碧水,过一个绿色、环保、祥和的“清新年”。
倡议人: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我市制定出台了《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以下简称《禁放办法》),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放办法》规定我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环翠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张村镇所辖区域,羊亭镇所辖区域内的和兴路与202省道连线以北、以东区域,温泉镇所辖区域内的202省道以东、温泉西路与温泉路连线以北、泉盛路以西区域,初村镇所辖区域内的204省道以东、和兴路以北、双岛湾以西区域;
(二)文登区威青高速公路以南、以东,虎山路以西,小嵛岭水库以及沿线河道、圣海路、秀山路、秀山东路连线以北区域;
(三)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4省道以东,江苏路以南,金华北路以西,303省道、威青高速公路连线以北区域;
荣成市、乳山市的禁放区域由荣成市和乳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为确保安全,《禁放办法》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的下列地点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社会福利机构;
(四)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六)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山林、沿海防护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九层以上或者高于二十四米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三十米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六十米范围内;
(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违反《禁放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安、安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为确保广大市民拥有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生活环境,现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
一、遵规守法,做禁放行动的践行者。严格遵守《禁放办法》,不违规购买、运输、储存、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燃放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烟花爆竹禁放从自身做起。
二、倡导新风,做禁放行动的引领者。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移风易俗,选择鲜花、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环保、低碳方式传达节日的喜悦,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烟花爆竹禁放从现在做起。
三、宣传劝导,做禁放行动的推动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积极响应倡议,不违法销售、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放办法》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踊跃参加禁放志愿活动,烟花爆竹禁放从身边做起。
威海,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为了生命安全,为了碧海蓝天,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从现在开始,从每个人做起,共同营造安全、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共度温馨和美佳节。
尊敬的家长们:
今年冬天,雾霾天气笼罩全国,重度污染的空气严重地损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现在全国人民都在关注着我们每时每刻都要呼吸的空气质量,都在担忧着自己、家人的身体健康。据全国肿瘤登记中心统计,现在我国每10秒钟就有1人被确诊为癌症,其中肺癌占第一位。现在,一些外国医生对到过北京后就出现咳嗽的患者症状叫北京咳。如果我们不立即采取行动,那么,北京咳就会变成中国咳。这是多么残酷的数据,多么耻辱的称呼,多么严酷的现实!为扭转当前空气污染日趋严重的趋势,国家和各级政府都在积极采取措施。
节日放烟花是我们民族的传统风俗,它会给节日增添欢乐气氛。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使我市的空气质量在已经较差的情况下,变得更加差,会给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这让我们深感忧虑!
铜川市的空气质量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让铜川市的空气保持清新干净,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虽然我们人数很少,但我们认为我们的行动是有利于铜川市全体人民的、是高尚的。我们恳切地向您们提出倡议:
一、希望广大家长尽我们的能力为政府分忧,为净化铜川的空气出力,在春节期间和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朋友和邻居的工作,告诉他们: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害或有毒气体,并产生碳粒等烟尘。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中,使空气混浊,刺激人的呼吸道,伤害肺组织,对神经系统,眼睛有一定的损害作用,真是个无形的杀手!为了自己快乐,而使我们城市的空气污染更加严重,是一种可耻行为。呼吸不到清新空气,健康会有威胁;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鞭炮。
二、希望各位家长,为了让我们少呼吸有毒空气,恳请您们在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认为燃放鞭炮会给自己带来财运、带来福气的想法是愚昧的,因为恰恰相反,燃放鞭炮会浪费你的钱财、损害您和大家的身体健康。时代在变,不符合时代要求的旧习俗就一定要扔掉!现在燃放鞭炮就和在公共场所肆意吸烟一样是一种不道德行为。
所以希望您们支持我们的倡议,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子孙后代,请不要再燃放烟花爆竹了!我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做烟花爆竹,不买烟花爆竹,不放烟花爆竹!看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上前劝!我深信,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我们的城市将会变得更加美丽繁荣!
xx市新区上高埝小学
二〇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南平市委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强化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函》,我们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禁止燃放区域
1.车站等交通枢纽;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3.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4.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5.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教科文化场馆;
6.隧道、桥梁;7.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风景名胜区、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9.建(构)筑物的屋顶、楼道、阳台、窗户;
10.居民住宅小区和居民集中居住区。
二、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浦城城区南浦街道、河滨街道、莲塘镇的建成区。春节期间,自农历腊月二十七(x年1月18日)起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x年2月5日)止,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日6:00——22:00,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段禁止燃放,其中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不限时。
三、安全文明燃放要求
1.燃放的烟花爆竹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提倡燃放300响(含3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并按照燃放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2.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3.烟花爆竹燃放后,燃放人应当及时清理、安全处置烟花爆竹废弃物。
4.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请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安全燃放,共同守护浦城蓝天,为浦城空气“减负”,为我们健康“加码”,同呼吸,共奋斗,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年。
最后恭祝广大市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
20xx年1月11日
市民朋友们:
“花果飘香美乐土,猪年增色换人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一些市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这与我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最美,仁爱之城”,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 、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文明办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更蓝、地更净、城更幽。倡议具体内容如下:
1.除大年二十九(除夕)至正月初六、正月十五可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不在任何场所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2.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
3.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4.在规定的可适当燃放时间点,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以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一律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6.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含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和文昌阁等区域范围,不燃放烟花爆竹。
7.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公园、山林、草坪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敬老院);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民航、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小高楼住宅区内等按规定禁止燃放的地方不燃放烟花爆竹。
呵护碧水蓝天,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广大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中辞旧岁,焰火花里贺新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上千年的传统习俗,每逢节日之际,绚丽烟花、声声爆竹给我们增添了许多喜庆的色彩。然而,节日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因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春节将至,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明、详和的宜居环境,我市已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发布了《关于划定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出台了《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管理办法》。在此,xx市环境保护局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是争当先锋,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给安全、环境带的危害。通过口口相传等各种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放内容和禁放好处,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
二是身体力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坚决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人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
三是勇担责任,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要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做到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四是引领风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创新者”。要发挥创造力和感染力,在节庆时间积极探索并实践新的庆祝形式,如播放音乐、歌舞表演、邻里联欢、互赠鲜花、悬挂灯笼等,用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达到既活跃氛围又环保安全的庆祝效果。
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禁燃”工作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积极支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为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
日期:
全校师生及家长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民俗之一,但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公共安全、污染环境,而且严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根据上级的通知要求,为了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倡议:
1、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低碳、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播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3、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
4、积极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理念,弘扬正能量。
老师们、同学们,学校是我们的共同家园,禁放烟花爆竹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关系着千家万户安全与安宁,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让我们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做禁燃禁放的倡导者、实践者、维护者,让禁燃禁放成为文明时尚新风,为美丽校园建设,为天更蓝、生活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
时间: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
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创建文明县城,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新春佳节,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一、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二、倡导文明过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
三、广泛宣传教育。县直各单位以及社区、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职能部门履职。公安、安监、商务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的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要及时劝阻在公共场合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和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罚。
灵芝故乡,秀美旌德,休闲天堂,养生福地,需要每一个旌德人去呵护。我们真诚的希望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践行倡议,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为旌德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坚持生态立县,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秀美旌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倡议人:
日期:
市药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节日的一种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深入推进“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保卫蓝天、美化环境”,请全体党员干部立即行动起来,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1、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芜湖。
2、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了打造“绿水青山”的美丽芜湖,真诚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____委员会
20__年2月1日
广大居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放数量越来越大,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影响正常生活秩序。池州市即将出台禁放规定,我县也将同步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为确保广大居民有一个清新、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我们倡导在县主城区拟禁放范围(环城北路以南、环城西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北、环城东路以西)内不再燃放烟花爆竹。现倡议如下:
1、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燃放烟花爆竹;
2、广大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尤其夜间、午休、学生考试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
3、广大居民在欢度节日、婚丧嫁娶期间,选择使用安全、环保的方式;
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在主城区不销售升空类烟花及小礼花;
5、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强化监管,多方位、多层次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6、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环保教育,让学生从小树立环保意识,争做新时代环保人。
居民朋友们,美丽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美好生活是我们共同的追求。为了您和孩子明天有清新的空气和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树立新风尚,展现新气象,为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文明增光添彩。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宝山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为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力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争做宣传劝导的传播者
带头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讲解《条例》规定和要求,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使禁放禁然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禁然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的正能量。
二是争做遵规守法的践行者
严格遵守禁然规定,不违规携带、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员干部和各级文明单位要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禁燃规定,主动劝阻违法燃放行为,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践行者。
三是争做城市安全的守护者
积极参加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社区安全管控工作,主动举报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踊跃参与居民区巡查工作,守护城市安全。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倡导文明过节的新风尚,为空气“减负” ,为健康“加码”,过一个幸福祥和的绿色年、文明年、安全年!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群众、朋友们:
大家好!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污染物,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守护蓝天白云,减少环境污染,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在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向广大群众朋友们发出倡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春节期间(1月14日—2月20日)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一、倡导禁燃禁放理念,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积极从自我做起,春节期间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向家人、邻里和亲友等发出倡议,更多地选择生态、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享受节日的`喜庆和欢乐。
二、开展禁燃禁放行动,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在春节期间积极响应号召,自觉抵制不良影响,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在小年、除夕夜、正月初五、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坚持在整个春节期间不运、不买、不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建议选择贴春联、挂红灯笼、摆鲜花、放电子鞭炮、播放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营造人人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白云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禁燃安全措施,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守护者。不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燃放烟花爆竹。
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期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维护法律尊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或者以禁止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1万元到3万元罚款;或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举报电话:;)
广大群众朋友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倡树文明新风,带头不放烟花爆竹,带头减少污染排放,共同度过一个绿色、低碳、健康、平安、祥和的吉祥年。
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大家好:
我是中心小学公益活动小天使谷。每年的春节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按照传统风俗,我们都会放鞭炮、放烟花,热热闹闹迎新年,除旧岁。但是就在几天前我们很不幸成为了受霾人,原本属于我们的蓝天,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不见了?这是为什么呢?所以我倡议:为了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我们不做种霾人!我希望大家一起行动起来:
1、春节期间不买烟花爆竹;
2、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
3、积极做好宣导工作,倡议家人和身边的朋友一起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
4、少烧烤,既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珍惜身边所拥有的东西减少浪费,多节俭;
6、做到、做好垃圾分类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我们同是地球人,我们同住地球村!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美好的明天,我呼吁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夺回属于我们自己的蓝天吧!
中心小学:谷
20xx.2.2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但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身健康,而且可能酿成火灾事故,存在大量安全隐患。结合x市生态环境局、x市公安局、x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x市新营小学特向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倡导新风,做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崇尚文明和谐新风尚,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气球、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绿色的方式欢度佳节,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二、宣传劝导,做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
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意义和规定,积极传播拒绝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环保生活新理念,努力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共同抵制,做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增强主人翁意识,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积极响应倡议,对发生在身边的销售、燃放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共同维护良好的节日环境。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春暖花开。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海。
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xx年x月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来,市、区两级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但春节期间,如果固守旧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引起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为落实市、区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文明过节。
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党员干部带头抵制。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3、中小学生积极倡议。
广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春节期间不让家长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家长和邻居的工作,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市直、中省驻平各单位,崆峒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市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同时,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5、畅通举报严格执法。
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共同坚决抵制,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吧,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美丽的崆峒少一缕尘埃。当你举目一方蓝天、远眺一带青山、俯瞰一泓碧水,一定会感谢现在自己所做的决定。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__的空气会更清新,天空会更蔚蓝!
___派出所
20__年__月__日
广大居民朋友: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霉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身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城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疫情已过,心肺或受损伤,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会对人体呼吸道产生强烈刺激,诱发、加重各种呼吸道疾病,造成二次伤害。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健康、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让我们守住健康的红线,呵护蓝天的底线。特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
2、请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3、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12369或110)。
感谢广大居民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20xx年x月x日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芜湖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城关地区青弋江、赵家河、纬三路、芜屯快速通道、永平路、南湖、罗保路、湾石路围合区范围内。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以及泊港的船只;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七)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八)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居民住宅小区。
二、尊重传统民俗习惯,在农历除夕、春节、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元宵节5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禁止燃放不合格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燃放后,应当及时洒水、清扫。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噪声扰民;公民在殡葬、婚庆等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各镇、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对发现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予以制止并配合主管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对沿途抛洒冥纸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容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查处。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110(县公安局)
特此通告
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