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倡议书(通用13篇)
全市广大群众:
你们好!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是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作为森林火灾最集中爆发期的清明节日益临近,近几年清明节都存在因烧荒、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踏青等引发森林火警、火灾的现象,不仅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重大损失,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因此,为了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特向全市群众提出倡议:
一、增强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
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打造平安烟台、绿色烟台、构建和谐烟台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二、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认识
“管好林”、“护好林”、“爱护林”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要同心协力,坚决同破坏林木与植被、烧荒毁林等行为作斗争。
三、自觉禁止野外用火,改变祭祖风俗
禁止在林内和林缘地区烧荒、烧地堰,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积极倡导鲜花、植树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清除活动。要及时对祖坟周围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四、全民动手齐心协力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登山运动协会全体会员是森林防火的义务监督员和义务防火队员,要自觉与全市护林员一起保护好森林资源,并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广大群众要积极向邻居、亲戚、朋友宣传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并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和辐射周围的人们。
希望全市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使我们烟台市的山川更加秀美,社会更加文明和谐!为建设平安烟台、绿色烟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近期,我区气温不断升高,特别是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山祭祀、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为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_负责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巡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要认真落实3月27日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电视消息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林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领导和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大森林巡查力度;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全区护林人员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大对森林火险隐患的排查力度,严格禁止在林缘、林内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
三、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坚持重兵投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清明节期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林单位巡山护林、应急准备、值班备勤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结果在全区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确保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要认真及时核查、反馈卫星林火监测的热点信息。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报告区防火办。
全镇广大父老乡亲: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秋冬季森林防火期间,为进一步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给全镇人民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平安的.社会大环境,现特向辖区广大村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承担社会责任。森林防火需要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共同预防,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广大人民群众应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坚持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二、树立文明新风。人人都要树立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敬畏生命、移风易俗、爱护环境、低碳祭扫。提倡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忆一段往事,清扫墓碑等方式来怀念先人、寄托哀思,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三、杜绝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烧纸、野炊烧烤。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和不必要的损失,积极鼓励大家举报野外非法用火线索。
四、树立法制观念。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造成火灾发生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管理,防止其进入森林防火区用火、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全镇广大父老乡亲!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同心协力,携手护林防火,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重要资源。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火灾是森林的最大敌人。有资料显示十次森林火灾中就有九次是人为造成的,这不仅仅让“绿色”消失了许多,更重要的是破坏了生态平衡。因此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为森林防火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不仅为了保护森林,也是为了保护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因而这不光是国家、政府的事情,还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事情。这不是一件单纯的森林防火工作,而是一件充分体现我们人类的道德修养、自身素质和更为重要的森林防火意识的事。只有很好的去完成这件事情,我们的精神、道德才能充分的体现出来。
“地球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森林防火需要每一个人的支持和努力。这就要做到从我做起,从我们身边的那些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保护森林的绿色生态环境。只有大家将自己的“爱”献给森林,它才会更加美丽!
为了森林的生态环境一天比一天好,也为了森林不再受火灾的侵袭,更为了我们人类有一片绿色的天地,向全市居民发出倡议:
一、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雾霾天气增多,森林火灾已经成为破坏我们国家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诱因。特别是今年春季以来,温度回暖快,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搞烧荒、烧田坎、烧秸稞等农事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森林防火部门或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不要独自一人扑火,不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五、进入林区应自觉遵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不将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林区。
六、林区公共区域应注意正确的用电、用火方法,使用电器后要随手关掉电源,各种电器周围不要堆放易燃物品;及时清理室内外的各种易燃物品,如废纸、塑料制品、垃圾等。
七、禁止在林区、厕所等公共场合随便焚烧垃圾、纸张及各种易燃物品。
同志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秋冬季节野外风干物燥,森林防火工作也到了重要关键节点。江州区火险等级持续攀高,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加强火源管控宣传教育,有效遏止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向江州区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火灾危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火灾肇事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我们倡议: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父老乡亲等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自觉当好文明用火执行者。文明用火,从我做起。我们倡议:带头遵守野外火源管控规定,不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吸烟、丢烟头、野炊和烤火;不在林区和林缘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不随意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不违规炼山、焚烧疫木等,坚决杜绝野外火源。
三、自觉当好安全防范监督者。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我们倡议:带头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务工返乡人员等群体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引导,防止随意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并自觉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强化监护,严防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于他人在林区的'用火、吸烟、野炊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劝诫,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不做旁观者。
四、自觉当好科学灭火应对者。沉着冷静,科学应对。我们倡议:带头冷静应对森林火灾,自觉引导有关人群科学合理避险,严禁无组织扑救。要及时拨打“119”森林火警电话或向当地政府报告,准确反馈火灾现状。严禁擅自组织老、弱、病、残、孕、幼等群体参加扑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呵护好江州区绿水青山!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朋友们: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即使再猛烈的火,也烧不尽我们顽强的花草树木。
森林防火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职责,即使我们不是伟大的护林员,我们仍有权利保护我们的森林,为护林员,为森林为我们以后能够有美好的生活尽点微薄之力保护我们美丽的森林,共建绿色家园。
若是我们没有把“森林防火”这件事放在我们心中,不值一提,那我们将会面临什么问题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笔写字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鸟儿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家园等等,所以说,我们不能把“森林防火”这件事当做儿戏。
若我们想想,我们把森林保护好了将会给我们带了什么好处呢?——有了森林,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有了森林,能使乌烟瘴气的地方变成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地方,有了森林,那么鸟儿既能在这里安剿,我们又能听到鸟儿的歌声了等等,这样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
当我们在“森林防火”做好时,也别忘给你身边的亲戚朋友甚至是陌生人也要给予提醒,若是没有给予提醒,仅仅自己做好时,而他人没有做好,也会酿成大祸,所以,在自己做好时,别忘给你身边的人提个醒。
当我们在扫墓等节日中,记得文明祭祀,不得玩火,玩火只会导致害人害己,害己害国!
在此我已以青少年人的身份向广大人民呼吁:“文明祭祀,共建绿色家园,不得玩火,玩火只会导致自己害人害己,害己害国。森林防火,从我做起,森林防火!从广大人民心中做起!”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6月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到5月是森林防火特险期,点点火苗可毁整片山林。为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 我们倡议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
二、在林区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
四、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五、进入林区时服从守口人员和护林人员的监督检查,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六、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预防森林火灾。
倡议人:
又是一年春草绿,百花风起正清明。在这祭祀先人、纪念先贤、缅怀先烈的清明时节,为持续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坚持除陋习、树新风,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柳河县林业局向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森林火灾要严防。清明、五一假期相继临近,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增多,出游踏青频繁,且受干旱、大风天气影响,火灾风险呈现易发多发态势。我们要认清火灾危害,增强防范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火灾防控氛围,共同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防控安全不聚集。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非必要聚集带来疫情风险,提倡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种植纪念树等方式来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倡导在外亲友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流动,营造安全文明祭奠的社会氛围。
文明祭扫树新风。百善孝为先,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节俭治丧,文明祭祀,不破坏生态环境,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做到不在林内焚烧冥物、燃放爆竹,消除火灾隐患。以鲜花祭奠、植树绿化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将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
党员干部做示范。《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规,以实际行动示范引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和响应,自觉做移风易俗和森林火灾防范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疫情犹在,安全至上;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做保护生态安全的先行者,用实际行动共建柳河美好家园。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全县各族人民群众:
林草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林草防火是我们的共同责任,需要全县人民自觉行动、全民参与、积极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遏制森林草原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希望全县人民携起手来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踊跃加入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为建设生态和谐阿克塞作出应有的贡献!在此,向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1、加强宣传。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森林草原防火要落实在乡镇、村、组,宣传要入村入户,人人自觉当好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草原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浓厚氛围。
2、文明用火。县政府已下达“禁火令”,要自觉遵守“禁火令”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草区吸烟、烧烤、野炊,不在林区烧田埂地坝、焚烧秸秆杂草;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防止小孩玩火引起火灾;对特殊群体(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家属要做好看护、监管工作,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3、科学处置。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拨打森林草原防火值班电话119。各乡镇、相关单位要积极承担森林草原防火职责,全面提升巡查管控、科学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措施得力,防控严密,处置规范,严禁独自一人或者组织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严防人身安全事故。
4、依法治火。造成森林草原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有关规定:
①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③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草原防火靠大家”!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家人做起,从身边人做起,人人都来做森林草原的守护员,确保森林草原防火万无一失,共同守护美丽家园和美好生活。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春天来临,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春耕烧荒和焚香烧纸等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了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祀,既确保人们在安全、环保、和谐、有序的环境中祭奠先祖,同时也确保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
近年来我市林业建设蓬勃发展,人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然而可能由于您的一时疏忽,用火不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保护林业生态成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让我们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争做护绿使者,为我市的生态建设出一份力。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
上坟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违规用火行为已成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在尊重祭祀习俗的同时,更提倡文明祭祀新风。积极倡导用植树、献花、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文明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
三、加强自律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我们在祭祀活动中要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绝对服从森林草原防火人员的管理,不在林区烧地边草、烧灰积肥、烧垦开荒、吸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对痴、呆、傻、聋及精神病人员加强监管控制,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全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全市人民群众要用文明缅怀、关爱森林草原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护绿的带头人,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增光添彩。
同志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每年,全国因为森林火灾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共同携起手来模范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队伍中来,坚决同一切违规用火的违法分子作斗争,爱林护林光荣,烧林、毁林可耻。我们要切实做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2、在春节、重阳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学生上山扑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倡议,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全市广大群众:
你们好!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是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作为森林火灾最集中爆发期的清明节日益临近,近几年清明节都存在因烧荒、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踏青等引发森林火警、火灾的现象,不仅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重大损失,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因此,为了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特向全市群众提出倡议:
一、增强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
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打造平安烟台、绿色烟台、构建和谐烟台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二、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认识
“管好林”、“护好林”、“爱护林”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要同心协力,坚决同破坏林木与植被、烧荒毁林等行为作斗争。
三、自觉禁止野外用火,改变祭祖风俗
禁止在林内和林缘地区烧荒、烧地堰,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积极倡导鲜花、植树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清除活动。要及时对祖坟周围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四、全民动手齐心协力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登山运动协会全体会员是森林防火的义务监督员和义务防火队员,要自觉与全市护林员一起保护好森林资源,并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广大群众要积极向邻居、亲戚、朋友宣传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并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和辐射周围的人们。
希望全市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使我们烟台市的山川更加秀美,社会更加文明和谐!为建设平安烟台、绿色烟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政府
20xx年4月1日
__县的公职人员们: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含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和村居委干部及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在全县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职人员要做森林防火的义务宣传员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探亲、休闲和祭祀时,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覆盖面,让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避免野外违规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祭祀时,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各种无烟祭祀,决不参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各种祭祀,坚决制止在林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公职人员要做森林火灾的义务扑救员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公职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或县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尽快疏导周边群众,尽快协助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公职人员是森林火灾的首要追责者
如果公职人员不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野外违规用火特别是参与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的,除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加倍处罚。
各级公职人员,__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生态环境大家同创,绿色家园你我共享!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川毓秀幸福__、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振兴发展而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