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13篇)
广大市民朋友们: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市、区两级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但春节期间,如果固守旧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引起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为落实市、区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明过节。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党员干部带头抵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3中小学生积极倡议。广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春节期间不让家长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家长和邻居的工作,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市直、中省驻平各单位,崆峒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市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同时,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畅通举报严格执法。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共同坚决抵制,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吧,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美丽的崆峒少一缕尘埃。当你举目一方蓝天、远眺一带青、俯瞰一泓碧水,一定会感谢现在自己所做的决定。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空气会更清新,天空会更蔚蓝!
倡议人:
20xx年元月18日
尊敬的全院职工及家属同志们:
春节好!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们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了使我们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党办、院办、综治办、工会真诚地倡议全体职工及家属同志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少买一串鞭炮、少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降低家属院安全事故发生,减轻我市空气污染。
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做好防火、防盗、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共度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祥和的春节!
综治办工会
2月16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也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使大家能在更加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低碳的'春节,在春节来临之际,xx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争做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从即日起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孔明灯,不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号召,倡导电子灯祭祀,树文明新风,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做文明市民,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和火灾安全隐患。
二、争做禁燃烟花爆竹的监督者。为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春节期间除夕17:00至次日00:30,初一至初二、元宵节每日17:00至24:00,禁燃区外可燃放少量烟花爆竹,市民朋友们应错峰错时燃放,避免烟气集中产生对老人、小孩及病人造成健康损害。如期间预报可能发生污染天气需全面禁放。党政机关办公重地、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广场等公共场所,全域全时段禁放。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不购买和燃放非法、非标、超标等禁止燃放产品。对违反禁燃规定的,广大市民朋友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争做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者。我们应倡导低碳环保过节,积极宣传烟花爆竹、孔明灯禁限放有关规定及危害性,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建设幸福。
祝新春愉快、阖家欢乐!
同学们,老师们:
“爆竹声声辞旧岁”。每逢新春佳节,我们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来欢庆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营造喜庆的节日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中的不文明行为时常给正常的节日生活带来一些不便。值此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作为福州市民的一员,我们认为欢度春节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更应当体现温馨、和谐人性化的特点。为此,我们共同就文明燃放烟花爆竹郑重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我们倡议除了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初二的三天时间为全天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外,春节其它假日做到自我约束,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保持良好的节日秩序。
二、我们倡议共同把除夕之夜的11时至12时作为辞旧迎新,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过后不再随意燃放,以免影响广大市民,特别是老人、儿童以及病人的体息,让大家愉快,身体轻松地欢庆春节。
三、我们倡议尊重并追求春节庆祝方式的多样性。除夕之夜不因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而影响他人家庭团聚,共叙亲情、友情,共享天伦之乐。特别是不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影响其他人收看电视娱乐节目。
四、我们倡议要遵守相关的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共同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公共安全,避免重特大人身和火灾事故发生。
五、我们倡议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在建筑物内、阳台、楼顶,特别是草坪内燃放烟花爆竹,以避免给清扫带来不便,增加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量。
六、我们倡议家长要教育孩子掌握科学安全的燃放方法,不利用燃放烟花爆竹嬉戏打闹,或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
希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这样的小事做起,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祥和、安全的节日喜庆氛围,欢度20xx年新春佳节,为构建和谐福州,打造平安福州做出我们每个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来,市、区两级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但春节期间,如果固守旧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引起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为落实市、区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党员干部带头抵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3.中小学生积极倡议。广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春节期间不让家长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家长和邻居的工作,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市直、中省驻平各单位,崆峒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市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同时,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5.畅通举报严格执法。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共同坚决抵制,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吧,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美丽的崆峒少一缕尘埃。当你举目一方蓝天、远眺一带青山、俯瞰一泓碧水,一定会感谢现在
自己所做的决定。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空气会更清新,天空会更蔚蓝!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__县公安局向全县居民发出如下强烈倡议:
一、让文明新俗代替陈规旧习,坚决不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特别是大型烟花爆竹。可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窗花鲜花等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
二、让文明新风降低雾霾指数,创建低碳环保的城市环境。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严禁在下列场所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周围00米区域;
(二)政府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及周围00米区域;
(三)汽车站、公共停车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等;
(四)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油库、仓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周围00米区域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山林、苗圃、公园、旅游景点等重大防火区及周围00米区域内;
(七)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四、让全县人民群众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宁静优美、美丽和谐新家园。
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烟花爆竹,我们的县城将会变得更加美丽繁荣!
倡议单位:
20__年__月__日
皋兰县公安局向全县居民发出如下强烈倡议:
一、让文明新俗代替陈规旧习,坚决不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特别是大型烟花爆竹。可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窗花鲜花等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
二、让文明新风降低雾霾指数,创建低碳环保的城市环境。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严禁在下列场所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周围100米区域;
(二)政府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及周围100米区域;
(三)汽车站、公共停车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等;
(四)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油库、仓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山林、苗圃、公园、旅游景点等重大防火区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七)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四、让全县人民群众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宁静优美、美丽和谐新家园。
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烟花爆竹,我们的县城将会变得更加美丽繁荣!
倡议单位:皋兰县公安局石洞派出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市直机关全体员干部,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
为积极贯彻落实将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xx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做好带头执行我市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向市直机关全体员干部和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当文明法治的“传播者”。带头学习掌握《规定》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人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规定》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正能量。
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争当模范守法的“践行者”。要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积极带头禁放烟花爆竹,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领身边群众自觉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在市民中作身体力行、模范守法的表率。
三是积极选择绿色环保节庆方式,争当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带头移风易俗,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低碳出游等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四是踊跃参加平安志愿服务行动,争当城市安全的“守护者”。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举报违法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踊跃参与居民区守护、巡查工作,守卫城市安全、服务人民群众。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诗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倡议人:
时间:
乡父老乡亲们:
春节临近,人们通常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来营造喜庆氛围。然而,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同时会释放出大量的空气污染物,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在此,xx乡人民政府特向父老乡亲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大家主动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共同营造禁燃禁放浓厚氛围,切实形成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强烈共识。
二、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大家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告别陋习,树文明新风,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志愿者。
三、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大家对违规燃放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规劝和举报,做到人人监督,源头防范。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及列入管制原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经人举报或被xx乡应急办等部门发现的,坚决查封扣押违禁品、没收违法所得,暂扣吊销营业执照并公开曝光,从重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严重犯罪的,公安、司法等部门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是我们的美好愿景。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蔚蓝的天空,共建美好平安家园。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会带来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大家的身体健康。
为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倡导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X幼儿园在此发出倡议:
一、安全环保过节
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城市安宁的生活环境,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告别陋习,崇尚文明”,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坚决制止。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朋友们:
入冬以来,全市尤其是平川地区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临近春节,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会加剧雾霾天气,造成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急剧增加,给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预防重污染天气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朋友积极响应号召,齐心协力,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春节期间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我们向全市广大青年发出倡议: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临汾。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广大青年要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健康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健康祥和喜庆的春节。
希望广大青年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团员青年乃至全市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正能量。
为了让临汾的水更清、天更蓝,真诚希望广大青年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以实际行动保护环境、减少雾霾,为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增光添彩,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做出积极贡献!
春节将至,预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婚丧嫁娶、乔迁新居之际,为营造气氛,燃放烟花爆竹成为人们首选的纪念方式之一。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产生强烈噪声,并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养生福地,长寿”,为了使我们的县城能有一个更清洁、更安全的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在春节、婚丧嫁娶、乔迁新居时县城建成区不燃放烟花爆竹,让天更蓝、地更净、城更幽,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员干部带头。各级员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转变节日庆祝方式,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罚。
要健康、不要雾霾,要新鲜空气、不要烟花爆竹。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生态!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全镇广大村(居)民朋友们:
春节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带来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当前疫情防控和天气干燥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不燃放烟花爆竹就显得更为重要。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和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过好绿色、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从自身做起,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主动维护美好的生活环境,教育引导家人,朋友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身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从现在做起,自觉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节俭、低碳环保的方式过节。
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从身边做起,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告诉燃放者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还可能引发火灾,破坏安全、吞噬生命。同时会影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凡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城管、环保、安监、市监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阻碍部门执法、妨害公务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依法追究其监护人责任。
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广大村(居)朋友们,少放一支烟花爆竹,就少一分污染,多一分清新,多一份健康。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共建美丽!
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倡议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