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监督承诺书(通用3篇)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采购工作的良好进行,预防违规和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实现更好的采购质量、合理的市场价格,确保采购工作始终保持廉洁高效、准确及时、服务周到,树立公司及采购人员良好的公众形象,在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的同时,结合实际的采购工作,制定本规范。
2 范围:采购部、涉及采购工作的人员、采购负责人及公司全体。
3 职责
3.1采购员及涉及购工作的人员对自身的廉洁自律负责;
3.2采购部负责人对自身的廉洁自律负责,并监督管理本部门采购员及涉及的人员;
3.3公司全体员工对涉及采购工作的廉洁自律实施监督。
4 内容
4.1 采购责任规范:
4.1.1 采购管理人员采购业务人员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活动;
4.1.2 采购人员应在采购执行前对市场进行询价调查,提供准确价格信息,掌握市场行情,为采购执行提供指导参考;
4.1.3 采购人员在接到采购申请时严格审核,与预算校对,应及时与申购单位沟通,准确了解所需产品的相关数据和需服务的详细信息;
4.1.4采购业务人员严格遵循管理采购、对比采购、谈判采购、择优采购、供方合格、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诚信服务的原则,保质保量满足日常工作和生产需求;
4.1.5采购完毕,采购人员应及时交付需求单位,跟踪掌握接货数量和质量验收工作;
4.1.6 对采购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供方和需求单位进行协调沟通报告,快速做出处理;
5.2 禁止行为规范:
4.2.1 禁止参加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的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4.2.2 禁止向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索取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和供应商的各种福利待遇;
4.2.3 禁止接受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给予的回扣等;
4.2.4 禁止在供方单位和当事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4.2.5 禁止向供应商提出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要求;
4.2.6 禁止在开标前泄露招标相关信息和采购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
4.2.7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压价购买私用商品和赊欠货款;
4.2.8 禁止截留、挪用、私分和擅自处理采购资金;
4.2.9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借钱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4.2.10 禁止私自经商,禁止采购员与其直系亲属有采购关系,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在供应商单位入股分红;
4.2.11 禁止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
4.2.12 禁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采购行为。
5 违约责任:如有违反本行为规范的,一经查实,依据公司管理制处理;情节严重的,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协议至签订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
1.采购员必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采购计划保质保量的到指定合法采购点去采购公司所需物品。采购时需要求供货商提供正规真实的税务发票和生产日期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凭据资料。
2.熟悉市场行情及进货渠道,坚持“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比售后,择优选购”的采购原则,努力降低进货成本,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
3.购买时严格把守质量关。由于购买不合格产品造成的事故或随意采购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采购员负责,重大事故责任由有关部门负责。
4.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及规定,并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购进的一切物资要及时通知收货员及用货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办理验收入库及移交手续。并要求及时出具入库清单,以便审核。
5.遇大宗货物采购需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讨所欠、退货或索赔款项。
6.在保证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库存。与供应商沟通,积极协助生产使用部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6.采购人员不经手、代付任何款项,所有采购费用全部由财务完成。
7.建立长期采购合作商名单,尽可能在名单内合作,并与需要长期合作的供货商需与其签订产品质量与账目往来安全及防止报价失误的责任承诺书。
8.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做损害双方利益的事情,规范行为、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现采购单位将政府采购行为纳入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
采购单位在此承诺:
1、采购单位所申报的本次采购行为尚未发生;
2、采购单位保证向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交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务要求、技术规范和要求、图纸等)均为真实的、合法的,并对所有资料的有效性负责。
采购单位(盖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