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实习承诺书精选3篇

大专实习承诺书(精选3篇)

大专实习承诺书 篇1

为加强社会实践锻炼,提高就业竞争力,本人申请提前离校到xx单位实习,并承诺如下:

1、在校外实习事先一定向辅导员老师提出书面申请,并保证留下本人可及时联系的通讯方式;

2、本人严格履行学院离校审批程序,经辅导员、系等部门审核批准后才离校;

3、顶岗实习期间,我将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绝不弄虚作假;实习时严格执行“闽南理工学院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保证做到努力学习、踏实工作,如遇学业需要或其他紧急情况及时返校;

4、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实习任务,在此期间,若发生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或因个人的原因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并同意用人单位按职工管理办法处理;

5、实习过程中,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因违章操作造成自身伤害或给用人单位人员造成人身事故及设备损坏,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医疗费用;

6、实习期间,确保每周与辅导员及各指导教师至少汇报一次实习情况;

7、根据学院安排,按时返校参加有关考试、考工考证、完成顶岗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

8、按要求及时寄交就业证明(如:就业协议书);

9、校外实习或途中、找工作期间出现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人:xx年x月x日

系别:

班级:xx年x月x日

专业:

辅导员审核:xx年x月x日

系主任:xx年x月x日

大专实习承诺书 篇2

实习期间本人将安全、纪律承诺如下:

一、本人在实习期间,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纪违法的事情。

二、实习期间不擅自外出旅游、回家或他住。若有急事要事需外出办理,一定按规定到学院和实习单位办理正常请假手续。

三、在实习期间,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等,并对自身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四、以一名合格的大学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做出任何有违院规院纪的言行,在外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

五、坚决与传销组织划清界限,拒绝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活动,提高警惕,不轻易听信任何人,以免上当受骗。

承诺人:

日期:

大专实习承诺书 篇3

实习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理论联系实际,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确保学生有效的完成教学实习,机电工程学校与实习学生就教学实习期间的安全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本安全承诺书。

坚决不参与社会上各种不良活动和聚会;不准进出舞厅、游戏厅、录像厅、网吧;杜绝打架斗殴、结帮团伙、偷盗财物的现象发生。

一、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院纪院规,坚决服从实习老师的安排。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职工,虚心向他们学习。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到岗两天内报告本人辅导员和毕业指导教师,并留下本人可及时联系的通讯方式,保证每周至少一次通过电话、QQ、短信等方式与本人辅导员或毕业指导教师保持联系;

各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并结合实际随机向幼儿进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实习、不擅离职守。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者按学校规定程序审批。一天以内须经带队老师、指导老师书面批准;一天以上要经实习学校领导书面批准,否则按旷课论处并记入实习鉴定表和课程成绩。

三、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尊敬师长、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吵架。做到同学之间互相关心和帮助,使实习小组成为一个团结坚强的集体。做文明人、讲文明话、干文明事。

四、顾全大局,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的指导,不许随便议论实习学校的有关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向带队老师汇报后按组织系统反映。

五、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动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和实习用品。实习结束时,要归还借用的一切财物,损坏东西要赔偿,手续要办妥。

六、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并且注意防盗、防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持高度警惕性。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准离队单独活动,不准离队外宿,按时就寝。

我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七、培养勤俭节约的优良习惯,实习期间杜绝铺张浪费,节约水电,不准私自使用电炉、煤炉等。

坚决与传销组织划清界限,拒绝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活动,提高警惕,不轻易听信任何人,以免上当受骗。

八、坚决不参与社会上各种不良活动和聚会;不准进出舞厅、游戏厅、录像厅、网吧;杜绝打架斗殴、结帮团伙、偷盗财物的现象发生。

九、不得到江、河、湖、海中游泳或洗澡。

十、衣着整洁、朴素大方,发型端正,男生不穿背心、拖鞋,女生不穿背心或吊带,不得奇装异服进入工作场所或会议室。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外参加实践学生伤害事故,保护企业、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十一、实习期间做到准时、守时,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一律先向指导老师报告。

十二、实习期间一定要注意饮食卫生。

十三、不做有辱国家和学校形象、声誉的事情。

课程安排:在校外工作期间,利用时间自学这学期的课程和《形式与政策》,不懂之处及时向老师请教,并按时回校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保证能够修满学分,完成学习任务,如果不能修满学分,责任自己负责;

十四、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个人负责。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单位规定或国家有关法纪、法规处理。

十五、在外实习期间,一切行动听指挥,否则,课程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承诺人:

时间: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