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食品安全个人承诺书(精选13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做到证照齐全、按许可范围依法诚信经营。
2、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全责,不经营过期、变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3、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定,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
4、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不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5、如有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自制调味料的,保证按要求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6、保持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保证: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贴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坚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坚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贴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贴合规定,合理布局;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坚持清洁,贴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齐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坚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五、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六、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七、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八、食品广告的资料真实合法、不包含虚假、夸大的资料,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九、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经营散装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资料;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承诺人:
日期: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严格执行“一票通”台账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xx年xx月xx日
餐饮业食品安全个人承诺书
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4、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证规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二、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认真强化和落实本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三、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的和新参加工作的)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四、保证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保证从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加工销售,实施有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索取发票,有效证件与记录相一致;保证禽畜肉类等原料从食品加工厂、集贸市场或商场定点采购;保证不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不使用劣质食用油,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其原料、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本单位。
五、保证不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未列入国家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六、保证不采购使用标签标识不全,以及包装破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七、保证具备餐饮消费安全的环境条件、加工设施和相关辅助设备。熟食间严格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柜)、专用消毒设施”,严格执行餐饮加工、操作、储存等过程卫生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待加工食品、成品的交叉污染,保证提供和使用消毒安全的餐(饮)具、用具。
八、保证明确本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卫生责任,认真督查各岗位工作人员履行卫生职责情况,认真落实餐饮业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中的各项卫生要求,争创餐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B级单位。
九、保证本单位不超过接待能力承办宴席,承诺一次承办5桌以上宴席,书面报告石河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同时做好各类食品的留样并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石河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十、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做一个诚实信用的.餐饮业经营者,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责任,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确保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饮食与卫生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有关规章制度,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特作以下承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本食堂郑重承诺:
一、坚持广大师生人身健康安全高于一切,遵循“产品即为人品,安全就是生命”的经营理念,牢固树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始终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
二、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严格把好原材料采购验收关、索票索证关,建立购进、销售的可追溯制度;严格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做到上岗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严格把好餐具用具消毒关,确保餐饮环境布局合理、卫生消毒设施齐全。
四、严格做到:原料不合格不入库、不制作,食品不合格不外端、不上桌。食品制作过程中,禁止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加工经营的餐饮食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
五、进入食堂的粮油、蔬菜等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六、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堂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七、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八、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九、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十、认真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仔细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十一、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十二、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十三、邀请学校相关领导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安全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健康就餐。
十四、积极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本食堂所有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承诺食堂:
负责人(签名):
近期,食品质次价高、以劣充优等事件纷纷曝光,给超市及食品经营带来极恶劣的影响,为提供合格产品,杜绝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商品混进武商量贩公司下属门店,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 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企业资信证明证件和食品质量证明进行检查登记,将索取的各种资信证明、商品质量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在经营中亮明食品的产地或进货渠道。
三、 建立进销台账制度。进货台账记载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以
及产品生产日期,销货台账注明产品销售数量及食品销售去向等情况。
四、 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和物品:
(一) 假冒伪劣商品,国家规定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商品;
(二) 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
(四) 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
五、 实行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对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主动召回,彻底消除消费安全隐患。
六、 超市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持证率为100%。
七、 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对于顾客投诉,实行先行承诺制。
如违反上述条款,一切行政、经济及法律均由本公司承担。
承诺人:
日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对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取得经营资质许可、营业执照,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把好商品进货关,认真查验相关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识等,确保商品和标识真实一致,并对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负责。
三、销售活动中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四、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待销售商品、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商品。
五、建立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主动向供货商索取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商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妥善保管。
六、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七、认真落实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生产企业通知停止销售、主动召回的商品,自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商品质量检测工作。
九、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承诺人:
日期: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账。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盖章):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为保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自愿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订信守承诺、依法经营、保证经营产品质量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一、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做到依法经营。
二、在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和落实。
三、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经营未获生产许可企业生产及套号冒号、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化妆品;不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不经营未经批准或备案的进口化妆品。
四、从正规渠道购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制度,健全产品和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
五、规范经营区域。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分类分区陈列,不与其它商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综合型营业场所设置专营区域(或专柜),保健食品、化妆品按功能或品牌分类摆放。
六、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整洁,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七、规范广告宣传,不做夸大功能涉及疗效的保健食品宣传,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
以上是本单位的自我承诺,欢迎政府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我单位进行行政监督,若违反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本单位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幼儿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在园幼儿、教师的健康及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保证幼儿园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我园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干净整齐5s标准的A级厨房。
从业人员均经健康检查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人员在加工食物时都要穿着工作服。
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并做好消毒记录录。
安全的饮水设备,我园采用国内十大品牌之一的沁园净水设备。
严格的食品留样制度,每天做好留样记录,留样需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
食品、食物储存和工具摆放标准,生熟食品管理操作上分开储存、加工制作。具体包括生熟食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在冷藏、冷冻贮存时均需要分类分开,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用的刀、砧板和容器等工用具,也要生熟分开,做到专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管理人员每天对厨房工作的巡查和管理, 巡查人员进入厨房也要做好相应的消毒工作,保证厨房食品安全。
幼儿园饮食安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努力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是格诺幼儿园的宗旨,为幼儿的健康饮食做好保障,让孩子满意,让家长放心是格诺幼儿园的奋斗目标。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X、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做好潲水油的流向登记
八、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X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九、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十、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一、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承诺单位(签章):
20xx年03月17日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过我们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例如,学校附近的小摊小贩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小摊的食物是否被来回车辆带起的灰尘所污染;饮用小摊的汤水是否干净等。这些都和我们的健康,甚至是生命密切相关。近期,在我国其它地方出现多次食品中毒事件,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为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共建校园食品安全环境。特此,向全校学生发出以下倡议:
1、尽量在家里吃早餐,早餐吃饱、吃好。(提倡家长自己给孩子准备好早餐,或让孩子到证照齐全的点心店用早餐。尤其不要以油炸食品、香肠、豆腐干等路边的不洁食品充当早餐,也不要到校门口吃早餐,既不卫生又不雅观。)
2、不从学校周围小摊小贩购买无卫生许可的餐饮品,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3、放学后及时回家,不在外逗留,不买“三无”食品(“三无”指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不吃辣条和过期变质的食品。
4、讲究环境卫生,做到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为建设温馨、整洁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做贡献。
5、学习勤俭节约的精神,无特殊情况,不带零用钱来学校。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自觉参与到食品安全的行动中,合力共建校园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负责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