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廉洁承诺书2026(精选15篇)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落实党员干部和职工教育、检查、监督工作,加大管理力度。
二、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组织监督。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党风廉政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三、认真执行《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按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运作等事项,做到遵守纪律不动摇,执行规定不走样。
四、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做假帐或设立法定帐册以外的任何帐册;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截留经营收入,设立帐外资金(小金库);不从事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
五、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禁止配偶、子女个人从事可能侵害本企业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规定,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或投资入股与本人所在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六、不违反规定兼任下属其他企业领导职务;经批准兼任的,不擅自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不利用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或将其泄露、提供其他人或其他企业。
七、不在企业结构调整、资本运营、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工程管理过程中擅自决策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不在企业结构调整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八、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无法拒收的要立即上交;不用公款支付营业性歌厅、舞厅、健身馆等娱乐、健身活动的费用;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处理事务的接待活动。
九、不用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理由长期借(占)用下属或有业务关系单位(私人)的车辆;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不借机敛财;不,不给者提供便利条件。
十、不参加和放任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和非法气功类组织活动。
十一、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十二、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办事光明磊落,公开透明公正,经得起群众考验和历史的检验。
以上十二项承诺,本人严格履行,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严肃处理。
承诺人:
日期:
为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按照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要求,本科室郑重向组织承诺:
一、不将科室、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开单提成;
三、不违规收费;
四、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收受回扣;
九、不收受患者“红包”。
承诺人: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教育部门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四、不利用公款搞无实质性内容的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不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五、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财务制度、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
六、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利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七、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九、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努力形成务实、高效、文明、勤政良好作风;
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围绕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两方面,我向社会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一、进一步端正思想作风,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公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大兴学习之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认真钻研法学理论、科学管理等与提高自身素质有关的知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三、大兴务实之风,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正确履行审判职责,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司法程序,求真务实,大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着力点,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大兴节约之风,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物质装备现代化水平。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精打细算,严格把关,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为本院履行审判职责提供有力支持和充分保障。
五、狠抓效能建设,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一切围绕发展、服务发展,团结协作、创业争先,带领全院干警办实事、求实效、创实绩,以勤政造福于民,以优政服务于民,以廉政取信于民。
六、健全规章制度,以制度为抓手,强化工作作风。围绕审判和执行工作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就干警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以加强和改进作风。
七、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恪尽职守,敢抓敢管,在管好自身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本庭干警的.勤政廉政教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同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做坚决斗争,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八、坚持规范司法,秉公执法,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三个办法》、《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和省高级法院《六条禁令》及本院《关于规范司法礼仪的若干规定(试行)》。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代理人或为律师、代理人介绍案件。不参加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旅游活动。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近亲属,不在自己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活动。带头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九、以服务为亮点,深化落实“三项承诺”。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着力点,做到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三项承诺”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立案接待“一站式”服务功能,强化诉讼指导,努力减轻群众讼累。完善巡回法庭制度,涉及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诉讼案件,开展巡回办案。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作好表率,特向组织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一、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谨慎用权,公正用权,依法行政,诚信理政。
二、自觉遵守财务纪律,不侵占公共财物,不接受下属单位或部门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现金、有价证券等。
三、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公开、公正、公平办事,不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
四、加强对部属、家属及子女的管理教育,不参与、插手经营性等活动,不违反规定为亲友、熟人审批、办证提供方便条件。
五、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部有关禁令、*厅、*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自身形象。
六、教育管理好本单位或分管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种违规违法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工作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主动汇报个人重大事项,维护团结,严守秘密,不借选拨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八、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适应新形势下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以德修己,以德育人,争做师德楷模,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做好教学工作,不敷衍塞责,不无故停课、缺课,不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不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严于律己,自觉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文明;不赌博酗酒、不涉黄吸毒,不参与色情、封建迷信或x活动,不在课堂吸烟或使用通讯工具;仪表端庄得体、衣着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身份。
4、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侮辱歧视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或技能来评价学生;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
5、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教科研水平。
6、尊重同事,团结合作,正确对待竞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诋毁其他教师,不得有损学校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言行。
7、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8、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暗示或索要、变相索要财物;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以外的学习资料及实训材料、工具等;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
9、自觉执行教学常规,严格规范教学行为。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合理、科学布置作业,作业的份量和难度适合不同层次的学生。
承诺人:
x年x月x日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现根据县府办《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
一、 责任范围
镇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矿企业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政府、政府党委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六)及时对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党委、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组织和领导分管工作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责任考核
(一)将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年底就本年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自觉接受市安委会统一组织的考核。
三、责任追究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患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讲政治、顾大局、自觉维护上级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做到既能干事、又能共事。
2、认真学习并坚决执行《廉政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3、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中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4、在日常生活中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5、不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劵和各种奖金。
6、不接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馈赠,不参加被检查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xx集团公司、分公司党组、全厂干部、职工:
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将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的良好良好象,做勤政廉政的带头人。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做到以下五条: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任务,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做贡献;
2.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xx集团公司关于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3.按照《-xx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承诺和情况报告的规定》,严肃、认真地向集团公司党组及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主动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虚心接受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改正;
4.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坚决执行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并严肃、认真履行决策权;
5.在业务、经济交往活动中严守纪律,无法拒受、退还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以及回扣、赞助等,在收到1个月内主动交到本企业纪检监察部门。
二、不违反以下十条:
1.本人不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包括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的不得与本人所在企业有关联交易;
2.兼任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业的职务,不领取薪酬或补贴;
3.不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从事中介活动;不在经营活动中收取中介费、回扣及礼金;
4.不与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发生装修房屋、为亲属上学、出国、旅游等事项提供费用的往来;
5.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插手、干扰招标工作,不采取写条子、打招呼、指定中标人等方式破坏招标正常工作流程;(廉洁自律保证书)
6.不擅自泄漏领导班子讨论的“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内容;
7.不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不设立账外资金;
8.不鼓动或参与群众性聚集上访活动;
9.不参加赌博活动;不参加色情的娱乐活动;
10.不发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列举的违纪行为。
如若没有履行上述承诺并违反纪律,我将接受纪律处分,对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我将接受从重的经济处分,以上承诺,诚请全厂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严格监督。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我郑重作出以下廉洁自律的公开承诺:
(一)坚决抵制,对的,不但要坚决拒绝,而且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将其记录在案。
(二)拒绝接受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并对送钱送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记录在案,并告知纪检监察机关。
(三)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作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活动。
(四)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接受管理对象出资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自己的权利和影响谋取私利。
(六)不设立部门“小金库”,不保留账外资金。
(七)主动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八)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或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九)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严格执委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其他各项规定。
以上承诺,诚请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违反承诺,愿承担相应纪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的实施,促进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防止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族决策、科学决策,充分发扬民族作风,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权益管,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腐败现象。
五、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不讲排场、比阔气,不图享受、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折不扣地执行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不做有损单位形象的事情。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处理。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十项规定,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争做“清醒者”、善做“明白者”、严做“律己者”,现就本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作如下承诺:
一、带头执行八项规定。不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不超标使用办公用房,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二、带头严守换届纪律。不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搞任人唯亲,不为任何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泄露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情况。
三、带头拒收红包礼金。利用职权批报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用公款组织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受个人以及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四、带头改变陈规陋习。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借机敛财,不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五、带头遵守工作规则。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罢免或辞退,由区委组织部、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决定。罢免或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本人,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六、带头管好身边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允许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允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集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做勤政廉政的带头人,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私自索要钱财。
四、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安排娱乐等。
五、严格执行“十不准”和“六条禁令”规定。
六、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发生。
七、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色情、迷信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八、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操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企业利益和形象的事情。
九、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不贪图享乐、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十、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各项政治活动,不断提升整体素质。
以上十项承诺,本人严格履行,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处罚,如批评教育、警告、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进行经济赔偿。
承诺人:
日期: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端正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严格执行《中共府谷县纪委府谷县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补充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积极倡导移风易俗,自觉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
二、操办婚丧事宜时,绝不违反两个《规定》,若违反,愿接受组织处分和处罚。
三、操办婚丧事宜时,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
四、操办婚丧事宜时,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等事宜审批、申报和公示制度。操办婚丧嫁娶之外的其它喜庆事宜时,严格执行办理事宜书面报告制度。
五、保证做到不借订婚、满月、生日、开锁、乔迁、升学、参军、参加工作、调动、晋职晋级等事宜为名在亲属以外人员中设宴请客,若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分和处罚。
六、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结婚和丧事时,礼金不超300元,不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其它事宜。
七、坚决履行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日期:20xx年4月1日
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围绕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两方面,我向社会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一、进一步端正思想作风,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公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大兴学习之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认真钻研法学理论、科学管理等与提高自身素质有关的知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三、大兴务实之风,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正确履行审判职责,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司法程序,求真务实,大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着力点,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大兴节约之风,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物质装备现代化水平。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精打细算,严格把关,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为本院履行审判职责提供有力支持和充分保障。
五、狠抓效能建设,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一切围绕发展、服务发展,团结协作、创业争先,带领全院干警办实事、求实效、创实绩,以勤政造福于民,以优政服务于民,以廉政取信于民。
六、健全规章制度,以制度为抓手,强化工作作风。围绕审判和执行工作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就干警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以加强和改进作风。
七、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恪尽职守,敢抓敢管,在管好自身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本庭干警的勤政廉政教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同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做坚决斗争,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八、坚持规范司法,秉公执法,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三个办法》、《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和省高级法院《六条禁令》及本院《关于规范司法礼仪的若干规定(试行)》。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代理人或为律师、代理人介绍案件。不参加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旅游活动。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近亲属,不在自己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活动。带头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九、以服务为亮点,深化落实“三项承诺”。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着力点,做到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三项承诺”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立案接待“一站式”服务功能,强化诉讼指导,努力减轻群众讼累。完善巡回法庭制度,涉及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诉讼案件,开展巡回办案。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