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安全责任承诺书(精选4篇)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承诺通则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忠于职守,不失职。
2.确实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章守纪,从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自身利益出发,把遵章守纪,按章操作落实到具体的作业活动中。
3.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做到“五懂”懂得本职工作的特殊危险场所(地点)的位置,懂得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所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懂得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有毒有害因素,懂得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的应急预案的处理要求,懂得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防护设施使用的方法。
5.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安全生产时刻警钟常鸣,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7.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积极搞好本职工作的作业场所(地点)的隐患整改工作,自觉地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安全标识及其它安全装置。
二、附则
1.本安全生产责任书,由本人做出庄严承诺,必须由本人签字,本人不得代签。
2.从业人员没有做出或实践“安全生产责任承诺”的,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3.从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安全承诺的要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4.本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5.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每年承诺一次。隔年承诺,应以续签记录页中承诺人的签名为准。
6.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作他用,遗失报告安全部门备案。
本人承诺
我已经接受过岗位安全教育,了解了本工作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熟知安全生产责任承诺通则,愿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章)
部门:
班组:
承诺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一、保证通则:
1、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以及人身安全、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禁令,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技能。做到会报警,会自救、互救,会熟练使用防毒面具、呼吸器、灭火器等消防、气防设施。
3、忠于职守,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实“一岗一责制”。
4、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执行“一岗一责制”,承担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三、应急电话:
电话查询:114
火警:119
交通肇事报警:122
医疗急救:120
报警服务台:110
油库应急电话:
四、附则:
1、安全保证书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字后生效,不允许他人代签。
2、承诺人进库(站)必须携带有效的安全承诺书。
五、本人保证:
我已经接受过本岗位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保证书的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证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第一,质量第二,进度第三”的施工原则,确保襄渝二线施工生产的安全,搞好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施工必须抓安全,出现安全事故负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双方特签订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乙方的工作职责和范围
乙方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
二、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部劳务队伍)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部劳务施工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阶段特点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4、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部劳务施工队伍)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作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5、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班组(包括外部劳务施工队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6、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拆除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名后即生效。
(本责任状如有附页,双方签字后则视为认同并接受附页的内容与要求,应视为责任状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日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气瓶充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发生事故时,气瓶充装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确定的原因承担相关直接责任。
气瓶充装单位的主要职责主要包括:
1、应当符合充装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充装许可;充装活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建立并严格执行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对自有气瓶进行备案登记;按规定负责气瓶的维护和色标的涂装;
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气瓶充装前的检验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充装的安全负责;
4.负责对充装工人和预充装检验员进行气体性质、气瓶基本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的培训;操作人员应按要求持证上岗;
5.负责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警示要求,并在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6、负责管理自有气瓶,按规定负责检验气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将送交国家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进行报废和销毁;
7.不得修理、改装气瓶或者使用翻新后报废的气瓶;不要再充装用过的不可再充装的气瓶;
8、按照规定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气瓶安全事故调查。
我特此通知你,你将遵守它。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生产单位和监理机构各持一份。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