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承诺书通用十篇

报考承诺书(精选10篇)

7.报考承诺书 篇1

我已经仔细阅读了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公开招聘教师招考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招考单位)(职位),本人郑重承诺:

1、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2、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3、因客观或特殊情况,报名时无法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所缺材料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如进入面试,将在面试前将所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负责此次招考的机构验审(20xx年毕业的考生可在各项考试、体检结束后,将所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负责此次招考的机构验审)。

4、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4.报考承诺书 篇2

1.同意诚实守信报名,诚信考试,不无端弃考,不违法乱纪舞弊。

2.悉知并愿意省、市有关创建广东自考考试学生诚实守信报名档案资料的有关要求。

3.如当次考試无端弃考2门课程或之上的,同意在省公务员考试办机构的下一期自考考试中报名不超过2门课程。

4.当次考試被评定为无端弃考而被计入诚实守信报名档案资料后,自己觉得有书面通知的,会在当次考試完毕后10天内向型当次考試所在城市市考办递交有关证明原材料,

表明弃考原因,明确提出诚实守信报名档案资料修补申请办理。不按此時间明确提出诚实守信报名档案资料修补申请办理而危害到报名科次或考试点挑选的,由自己想要担负不良影响。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8.报考承诺书 篇3

我已仔细阅读20xx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公务员)简章,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各项规定,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

二、本人所填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对照简章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无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对因填写错误及缺失证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若有工作单位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人保证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表》中如实填写。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不足两年的,不报考相应职位。

四、对于有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位,保证做到对本人所学专业与职位专业要求认真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决不报考。

五、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考者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二〇XX年XX月XX日

10.报考承诺书 篇4

本人在参加20xx年xx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一切规章制度,保证做到以下各条:

1、一经报名,必须参加考试,不缺考,如有缺考下学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考试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所提供的有关本人身份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4、不请人帮考、不夹带、不抄袭、不带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5、按照考试规定,不在考试中途退出考场;

6、不干扰监考老师正常的监考工作,自觉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7、一经作弊或违纪,愿接受留校察看、取消学位等相关文件处罚。

以上各点是本人的承诺,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1.报考承诺书 篇5

x学校:

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考前必须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认可、遵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在进入考场时,须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和自觉遵守。

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四、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答题卡”和试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准将考试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答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答题卡”除外),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六、“答题卡”一律用2B绘图铅笔填涂;试卷(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否则试卷(答卷)无效。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答题卡”或试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袋内,一律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和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或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注意事项

1、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士兵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毕业时必须审核其居民身份证。

2、因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所以请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3、凡主、客观题分卷考试的课程,客观性试题(如选择题)部分将实行标准化考试,计算机阅卷,考生必须用2B绘图铅笔将答案按规定要求直接在“答题卡”上填涂,否则无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在考前应事先准备好所需的2B铅笔、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响考试。

凡试题与答卷分开的课程,必须在答卷上规定的位置答题,否则无效。

4、所有外语课程均不得使用各种字(词)典。

签名: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6.报考承诺书 篇6

x学校:

我报名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20xx年12月15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考场中配有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签名: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3.报考承诺书 篇7

我是报考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9.报考承诺书 篇8

为贯彻落实公司、车间、班组制定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本人全年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真正使自己都能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我作为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就做好20xx年的安全工作,做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公司、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预案、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要求,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6、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承担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承诺期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承诺人:

日期:

2.报考承诺书 篇9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现因本人原因,无法在面试期间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人承诺: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未提交即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承诺人(签名):

5.报考承诺书 篇10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一、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二、遵守考试的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三、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四、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答题卡、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五、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八、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九、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十、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

20xx年xx月x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