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调研报告(通用四篇)

金融调研报告(精选4篇)

金融调研报告 篇1

近日,济南大学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了《山东省互联网金融研究报告》,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促进山东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这份长达8万字报告由济南大学金融研究院耗时半年,先后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进行考察和调研后完成。报告全文共分为九章,包括“国家促进互联网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山东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制约山东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因素分析”、“互联网金融发达地区的经验”和“山东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建议”等部分。

济南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该研究课题负责人孙国茂教授向凤凰网山东介绍,8月4日,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多方面提出了加快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具体措施。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中已经明确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目前,北京、广东、江苏等省、市也先后出台了鼓励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这些省、市的做法说明,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核心产业。

孙国茂教授说,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互联网普及和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截至20xx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6.3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6.90%。可以说,社会每一个部门、每个领域都被互联网深刻地影响着,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必不可少的工具。互联网金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从无到有,迅速发展。20xx年12月,阿里巴巴推出支付宝,率先开辟非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业务,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年交易额已经达到近20万亿元;20xx年6月,阿里巴巴又推出余额宝,仅一年时间余额宝规模突破5000亿元——这意味着传统金融产业正面临着来自互联网金融的巨大冲击和挑战。

统计显示,与传统金融产业相比,山东省在互联网金融方面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差距更大。20xx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为2265万亿元,占GDP比重为4.14%,分别低于江苏、浙江和广东2.1、3.8和2个百分点。20xx年8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金改22条”),提出了未来5年全省金融业发展的目标的措施。但是,“金改22条”未对全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做出明确规划。从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和众筹融资三种主要业务模式统计数据看,山东省互联网金融发展方面,有的业务模式甚至是空白(如众筹融资)。

对于山东省互联网金融发展滞缓原因,孙国茂教授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山东省互联网产业发展落后。20xx年5月,国家工信部出台了《互联网行业“”发展规划》,随后一些省、市也出台了地方性互联网行业发展规划,将互联网产业列为重点发展领域。但是,山东省至今未对互联网产业发展做出规划。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数据,截至20xx年12月,山东省网民数量为4329万人,占全国网民总数7.00%,在全国排名第15位,互联网普及率为44.70%,不仅远低于东部沿海省份(60%以上),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上半年,国内多家权威机构按照日访问量、交易金额和营业收入三项指标对所有网站进行排名,在三种不同的排名结果中,前100名的网站中均没有山东的网站!二是山东省传统金融业发展落后。

根据济南大学金融研究院的另一项研究,目前,山东省小微企业数量已接近100万家,融资缺口高达2万亿元,超过全省信贷规模的40%。这说明,山东省对互联网金融有着巨大的需求。最后,孙国茂教授介绍,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滞后势必对区域经济发展、地方金融改革以及转方式调结构等产生不利影响。

金融调研报告 篇2

一、导语

调查目的:互联网金融概念自20__年以来一直被热炒,它以其一贯生猛的营销方式强势介入人们的日常金融活动之中,让人耳目一新,它不仅是改革开放后的一大创新,而且它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中国的传统金融,迫使传统模式的创新,带动经济向前发展。为深入了解互联网金融,明确互联网金融的地位,了解和分析广大人民群众对互联网金融的看法和态度,掌握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空间以及面临的障碍,我们特在纪念逝世100周年之际开展互联网金融的调查。 调查时间:3月24日-4月20日

调查地点:黑龙江科技大学主校区内

调查对象:校区内所有学生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二、主体

互联网金融,仿佛在一夜春风之后,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但到底什么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为何会产生,它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带着一系列的问题,我们开展了调查,有了一些收获。

(一)背景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业与现代信息科技相结合的,以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为代表精神的,以传统金融业的在线化、互联网企业的渗透化和金融生态圈新型化为主要业态表现的,以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为核心模式的新兴领域。就其内涵而言,涉及货币信用化与虚拟性流通,就其外延而言,拓展到互联网的各种运用。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在本质上并未改变金融的属性,只是对金融的构成要素进行了重构,是对传统金融业的一次革新。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产物,这种崭新的金融模式有着深刻的产生背景。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既出于金融个体(主要是指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对于降低成本的强烈渴求,也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提供的有力支撑。

中国金融业的改革是全球瞩目的大事,尤其是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和金融管制的放松。而全球主要经济体每一次重要的体制 变革,往往伴随着重大的金融创新。中国的金融改革,正值互联网金融潮流兴起,在传统金融部门和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中国的金融效率、交易结构,甚至整体金融架构都将发生深刻变革。

(二)产生的原因

一是互联网化。随着WIFI, 3G等技术发展,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的融合趋势非常明显,有线电话网络和广播电视网络也融合进来。移动支付将与银行卡、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方式进一步整合,真正做到随时、随地和以任何方式进行支付。二是行业融和。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近年来互联网业、金融业和电子商务业之间的界线日渐模糊,行业融合日渐深入,已经形成新的“互联网金融”蓝海,具有巨大的潜在市场。以阿里金融为代表的新兴互联网,在支付、结算和融资领域内的种.种“举措”,给银行的传统经营管理带来巨大挑战。 三是技术为依托。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成为依托,尤其是数据产生、数据挖掘、数据安全和搜索引擎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有力支撑。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搜索引擎等形成了庞大的数据量。云计算和行为分析理论使大数据挖掘成为可能。数据安全技术使隐私保护和交易支付顺利进行。四是网络交易。自从智能手机、个人电脑和平板电脑进入我们的生活,通过互联网做交易开始变得更加普及。 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下面是我们调查问卷及结果统计: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调查问卷

1、 你的年龄 A、小于20 岁 B、20-30岁 C、30岁以上

2、你是否熟悉互联网金融 A、非常熟悉 B、熟悉 C、不熟悉

3、你是否利用互联网参与过金融活动 A、总是 B、经常

C、从不

4、你是否了解“余额宝”等存款类业务 A、了解,已使用

B、了解,未使用 C、没有使用

5、你对传统金融模式的满意程度 A、满意 B、一般 C、不满意

6、你对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满意程度 A、满意 B、一般 C、不满意

7、你认为互联网金融安全吗 A、非常安全

B、一般 C、不安全

8、你是否被互联网金融欺诈过

A、没有

B、偶尔

C、经常

9、你认为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收益率高吗

A、高

B、一般

C、不高

10、你是否看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A、非常看好

B、比较看好

C、不看好

(三)调查分析及建议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被大多数的人所熟知,近一半以上的人都参与到互联网金融交易,目前大多数的人对互联网金融的一些营销方式还是比较满意的,互联网金融的支付快捷便利,带来的收益较储蓄高,企业融资成本大大降低,融资速度快,这些让互联网金融的未来看起来一片大好,但是由于它目前正处于幼稚期,也暴露了很多缺点,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互联网金融依托互联网进行数据的传递、存储、处理和使用,有可能面临因设备问题和人为问题带来的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等问题。近期出现大批互联网贷款公司出现挤兑、骗贷、跑路等现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二是虚拟金融服务引起的洗钱、非法集资等业务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在电子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由于交易对手身份确认、信息不对称等,增加了业务的风险判断和管理风险;互联网金融高效便捷的金融产品虚拟交易方式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滥用,为洗钱、非法集资等不法活动提供便利。三是监管法律法规滞后缺位引起的法律问题。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方面的监管和适用的法律存在空白和灰色地带,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于市场发展。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业务呈现多元化,涵盖全部金融子领域,对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是一个挑战;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无时空限制、客户范围广泛,一旦发生金融风险则会造成大面积的负面影响甚至出现系统性风险。我们调查的人群中就有人被欺诈过,一半的人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欠缺,所以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是要加强互联网法制建设,制定互联网管理的基本法,明确互联网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网络运营商、网络用户、信息服务企业和信息发布者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建议金融机构和从事网络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加强技术防范、人才培养、内部控制和风险预警,建设数据备份中心,建立网络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确保网络金融安全。 二是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首先是要明确牵头监管的部门,避免一些不法个人或机构利用网络销售金融产品的欺诈行为;其次是对当前存在的各类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分类,对高风险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实现登记备案制度。三是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平台体系。正如马云所言“金融的本质是做信用,互联网金融本身是建一个有信用的体系”。四是积极探讨互联网金融的对外开放,接纳部分有成功经验的国外互联网金融机构来华开展业务,形成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和谐格局。五是加大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研究,鼓励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对互联网企业而言,发展互联网金融,首先需要的是扩大金融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和维护客户群,充分利用互联网开放式平台优势,强化互联网金融产品开发,满足客户一站式和多样性需求服务;其次加大技术研发,改进互联网金融的运行环境,实现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安全畅通和信息安全传输。对金融机构而言,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开放优势,加强对其他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尤其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互联互通,开发更多适合网上营销满足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鼓励推进金融产品创新。

金融调研报告 篇3

整体上看,互联网金融可以量化的各细分领域均处于高速增长的风口之下,从互联网其他行业的历史经验上看,处于大风和台风风口产业下的创业公司大部分都获得了高估值,进而吸引了大量人才和资本的进入,使行业本身的活性远超其他行业,而互联网金融所呈现出的行业格局也当之无愧的使之成为互联网产业第三次革命的主要方向。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融合与侵蚀

在传统金融领域,银行是综合业务能力最强的一类金融机构,而目前互联网金融所渗透的领域均与银行形成了业务层面的直接竞争与侵蚀,只是由于服务对象不同所以在用户层面形成了融合与互补。

综合化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五维关联模型

通过将每个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细致拆分,可将不同类型的业务切分成五个维度:账户价值、数据技术、商业延展、IT实力和金融能力。每个维度按照不同业务赋予不同分值,同维度下分值较高的业务,可作为下阶段业务拓展的方向。而当同属性业务对公司成长的边际效应逐渐降低时,则可考虑向不同维度下分值较高的业务拓展,即互补型发展。

此模型的应用方法如下:

第一,根据企业运营状况,按照五维关联模型对本企业各项业务能力进行打分;

第二,针对想开展的业务,按照五维关联模型分析如果开展该业务所需的水平;

第三,将二者进行对比,如果本企业五维模型各指标的能力与欲拓展业务需求高,则可顺利展开新业务,如果不够匹配,则需要对企业内部资源进行调配,提升能力从而满足需求。

备注:五维关联模型是一种分析方法,其维度的选择并不只限于以下五方面,企业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以选择多套指标进行业务相似度的考核,进而向综合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拓展。

支付结算:链接世界的血脉

移动支付代表支付行业最先进生产力

20__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到80767亿元,同比增长50.3%。同期,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59924.7亿元,较20__年增长391.3%。艾瑞分析认为,移动支付代表着第三方支付行业最现金生产力,是将线下支付和线上支付融合一体的新型支付方式,目前移动支付的发展仍处于不稳定状态,整体行业增速主要依靠大型支付公司的亮点业务,在内还缺少硬件环境以及支付场景的普及,但各类智能设备和信息化城市的建设必然会将移动支付所需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当应用场景能够深入社会正常经济生活中时,个人乃至中小企业端的支付就全可由移动支付完成。

P2P借贷:危机与机会并存

人口红利还将是推动P2P用户规模增长的主要动力

时至今日,P2P在中国已经发展了7年,在这7年中,国内P2P从简单的模仿国外模式,发展成为当下结合本土特征,引入线下环节和担保措施的综合模式。在这过程中,用户对P2P的接受程度逐渐提高,人口红利逐渐发酵,到20__年,用户已具备对P2P平台的优劣判断的基本素养,加之各家P2P平台、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社会媒体的报道和市场教育,用户对于P2P的接受程度也得到了显著提高,导致大量注册后未有实际行动的沉睡用户被唤醒,20__年活跃用户猛增至327.5万人,同比增长高达565.6%。而无论是中国网民规模还是中国的人口数量都远远高于这一数值,因此未来P2P用户规模还有很大发展潜力。

未来3-5年是P2P借贷发展的黄金时期

20__年,中国P2P借贷交易规模为2514.7亿元,同比增长157.8%。自20__年以来,媒体大范围报道P2P借贷,虽然多数报道均偏向负面,但也使用户迅速熟知并了解了P2P借贷,并在心中形成了P2P的概念,从侧面缩短了市场教育的时间。而且P2P行业内一直在进行合规化自我规范,加之中央监管机构的促进,使用户对P2P的不信任感有所降低。因此艾瑞预计未来3-5年是P2P发展的黄金时期。由于目前多数P2P均与线下从事借贷的机构拥有合作关系,部分债权由线下转入线上,吃政策红利,因此根据测算,我国P2P借贷行业背后所潜藏的影子银行交易规模或比P2P交易规模大26.9倍,也就是说,20__年与P2P相关的影子银行交易规模或达到6.76万亿。

数据风控模型的构建路径

P2P借贷在中国蓬勃发展的核心原因在于银行信贷服务的缺失,而银行信贷服务之所以无法下沉,是因为风控技术成本过高(成本包含:资金投入、技术投入和数据客观获取难度等)。这一切会因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得到有效改善,而在技术层面,银行与P2P借贷之间并没有明显的起步优势,也就是说大数据技术在风控领域的应用对于银行和P2P具有同等的促进作用。因此在该技术成功运用之前,P2P若还未形成独特的风控模型,则其必将被银行取代。届时,一旦监管机构全面禁止P2P的“渠道业务”,则中国P2P再想突围的难度将远高于现在。所以对于现阶段的P2P行业来说,面临一个全面去渠道化的蜕变。

众筹融资:给梦想一个机会

权益众筹还将保持100%以上的同比高增速

20__年,我国权益类众筹交易规模为4.4亿,在所有互联网金融子行业中,交易规模最少,但也正是因为交易规模基数较低所以未来增速更高。从市场格局看,京东、淘宝等巨头已经进入众筹领域,而众筹网、追梦网等独立众筹平台市场知名度也越来越高,而且20__年一些新生众筹平台也陆续成立运营,其交易规模还需要一定时间才能爆发。

众筹融资的本质是融资,而非销售

目前,众筹中最重要的股权众筹在我国发展并不顺利,一直处于被压制状态,即便在20__年12月18日发布的《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中,对于股权众筹投资者的限制也十分严厉,大幅提高了用户的进入门槛,因此我国众筹融资以权益类众筹发展的最好。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迫于融资方的销售压力,另一方面也迫于大型电商网站的进入,使得我国权益类众筹在运营过程中逐渐向电子商务倾斜,也正因如此,众筹平台开始注重项目成功率,在项目审查方面更倾向于实力强,并且有一定市场基础的融资方,致使许多众筹成功的项目并不真正需要众筹,因此偏离了众筹的本质。

实际上,众筹的全产业链服务应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金融征信:数据垃圾中掘金

单行业应用尚属起步阶段,综合评分还未成熟

金融征信在我国虽不是新生行业,但是发展情况却十分初级,历史积累较少。整体行业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导,其他征信机构几乎没有发言权。目前,国内20__多万家企业及9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所有信用信息供全国700家金融机构使用,但是目前我国信用数据仅包括个人信用卡和银行贷款记录,以及部分企业信贷记录。从数据收集上看高度依赖信用卡使用数据的记录,更多的数据主要依靠线下收集,线上几乎是空白。20__年1月5日,央行要求8家民间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作为未来信用数据的补充。从这些机构的业务上看,信用数据向单一行业输出的情况比较普遍,但综合型评分还未成熟。

征信凸显企业数据资产的重要性

互联网金融发展至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发现,信用等级的评估是阻碍企业扩大业务规模的最主要阻力,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实际问题给征信行业的发展孕育了广阔的市场。随着我国征信体系的逐渐放开,无论传统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公司,都意识到数据对于征信的重要意义,原本以业务为绝对发展重心的战略,变成业务与数据双向并行的战略考量。在这方面,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所保有的数据资产并不相同,且未来在“数据垃圾”中开采掘金的方式也不尽相同。

网络理财:活跃的金融市场

网络理财是链接互联网与金融机构的最便捷桥梁

网络理财是普通网民了解互联网金融最直接的方式,也是对中国绝大部分网民的个人财富相关性最强一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相比之下,也是广大互联网公司切入互联网金融领域最直接的方式。不仅如此,由于网络理财的出现,使得金融机构也找到了新的产品输出渠道,有效的促进了三者的结合。

典型余额理财模式的不同产品

网络渠道业务的不同模式

案例研究

用户的金融需求是综合多样的,金融体系也是相互关联、彼此支撑的,这决定了综合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更具优势。综合金融平台最重要的基础设施是支付业务,但是单纯的依靠支付业务并不足以支持庞大的金融体系,理想的模式是存贷汇全业务链+风险控制工具(征信)。拉卡拉目前拥有支付、信贷、理财、征信等业务,包含了存贷汇和风险控制的全业务链条。此外,拉卡拉十年积累的数据资源和线下资源,也成为其独特的优势,为其互联网金融生态圈提供更多入口。

截止20__年5月,拉卡拉商服业务的交易额已超过去年全年,增速十分明显。一方面得益于拉卡拉平台架构的立体化布局,线下团队全力推进商户开拓;另一方面顺势推出移动支付领域的收单工具,进一步拓展渠道通路的覆盖范围;同时,结合考拉征信的评估体系,上线商户贷及日日贷等多款满足商户需求的信贷产品,月交易额已达数十亿量级。

通过支付宝在支付及泛金融市场的十二年耕耘和发展之后,蚂蚁金服已经成长为涵盖支付、理财、融资、保险及便民服务的互联网金融超级平台。

支付业务方面:支付宝交易规模达到8.9万亿元,在PC支付市场中占比59.5%,移动支付市场中占比82.3%;

理财业务方面:余额宝(天弘增利宝)用户数达到1.85亿,基金规模为5789.36亿元;截止20__年5月底,招财宝平台累计交易额超过1300亿元;

信贷业务方面:蚂蚁微贷新增信用消费产品花呗、借呗(内测阶段);

征信业务方面:芝麻信用成为首批获许开展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八家企业之一。

发展优势

☆ 集团资源优势(场景+流量)

☆ 账户价值=账户数

☆ 数据能力=场景数量_用户数_交易活跃度_分析能力

☆ 颠覆式的快速创新

艾瑞分析认为:马可波罗开展金融业务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基于中小企业大数据对客户做风险分析、过滤和风险归类匹配推送给金融机构,帮助中小微企业以合理的成本取得最快捷的融资通道;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识别的工具和手段,提高放款的风控质量和精准度。是一家B2B、B2B2C的产业互联网金融公司,马可波罗移动及马可波罗金融有可能在未来十年成为全社会,传统经济“互联网+”的生态型产业互联网平台之一。

20__年8月15日由中国移动、中国银联发起成立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是所有移动支付公司里背景条件最为优质的。经过将近12年的发展,逐渐形成围绕以金融服务为机身,大数据服务+信息服务为机翼的发展战略,聚焦行业扩大服务深度。企业以:综合支付、在线供应链融资、P2P账户托管、互联网理财以及基金支付为主。其中综合支付已与30多家金融机构合作,为30多个行业、3000多家商户提供综合支付服务; P2P网贷平台TOP50商户中,70%以上商户都使用我司资金托管服务;截止14年底,累计下载量1000万+,覆盖银行422家,管理银行短信近6000万条。

金融调研报告 篇4

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的难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政策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2.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应重点制定农业投资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之有能力和动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制定农业投资法,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法律化,通过立法规定中央、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的投资比例及相应的责任。另外,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上要规定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中央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城市的商业银行,以调整其级差收益。同时,建立农业信贷国家财政补贴制,以补偿因低息贷款而造成的损失,走农村金融“以农养农,国家保护”的路子。此外,农业银行在完成上交存款准备金后,多存可以多贷,但必须明确年度农业信贷的结构比例和投入时期。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规,给农村合作金融以应有的法律保护。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组织形式、融资渠道、经营机制、管理模式、运营规则、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在资金、利率、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优惠政策,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在立法中应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经营目标、经营业务、权利义务、与政府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这样既可以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的依据、规范和保障,又可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市场,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再次,制定农业保险法。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在农业保险法中,要明确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扩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农业保险应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后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保险及各种手工艺和家庭产品的保险等。另外,要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保费补贴,根据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和我国财力,规定保费补贴的参考比率;进行费用补贴,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某些优惠政策,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免税,对其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则降低税率,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也实行免税;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对向投保者提供低息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应多样化,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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