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调查报告(通用5篇)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将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成为了全社会的一项重要课题。为了了解现在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情况,探索法制宣传的新渠道,本小组特对此制定了一份调查问卷,在本校大学生中展开了调查,对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的了解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对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提出建议,以此为促进社会法制作出自己的努力。调查以随机问卷方式,面向全体杏坛学院的学生。共制问卷100份,收回92份。问卷的内容围绕“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展开,总共10道题。在调查的学生中,各年级段的学生都有,大四的占了大多数,他们的答案基本代表了客观意义上的非法律专业学生在完成了大学阶段积累后所知晓法律的程度。
为进一步了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现状,促进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学校的法律教育工作提供依据,促进和谐社会的建成,因而进行了本次大学生法制意识调查。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严谨的治学态度,通过问卷形式了解真实数据,进而通过数据得出问题,通过问题了解到大学生法制意识现状,从而分析如何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
所谓法制意识,其实更多的讲究的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态,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它包括法律认知、法律情感与意志、法律价值观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对法律的了解和情感。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了解法律的途径”而提出的,通过大学生的回答,了解大学生对法律的态度和情感。
第二部分:相关基础法律知识和权利义务的认知。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而设计的,基于此理由,我们选择了一些基础的法律问题,同时这些问题有正确答案,通过答案的正确率来了解此方面。
第三部分:实践中对法律的运用和理解。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对法律意识观念以及对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而设计的。因为是要了解大学生对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程度,我们通过商量,希望可以通过现实中大学生热点关注的或者生活中会遭遇的一个场景来展开问题,这样不仅可以拉近问卷调查者与被调查的距离,也可以得出大学生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最真实的反应。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的大学生认为大学阶段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有必要的,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多样化保证了学生与法律知识具有较广的接触面,这一点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可是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在调查的学生中,只有48%的学生知道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这表示,还有相当多的同学对生活中的法律没有予以足够的关心。对于“法律是否能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这个问题,38%的学生选择了“能,我对法律有信心”;18%的学生选择了“不能,法律愈来愈成为有钱人和有权的人的代表”;34%的学生选择了“现在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这组数据充分说明了在大学生看来,现在的法律还远远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甚至法律存在的基本意义都在面临着被部分学生否定的局面。虽然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不能单纯地归结于法律本身的不完备,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对大多数人来说,现在的法律体系还是不能够满足他们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由此可见法制理论与实践存在着十分严重的脱节。同时,只有14%的学生表示曾经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被侵犯的合法权益。大学生权利意识淡薄不禁引人深思,大学生作为社会发展的风向标,尚如此不愿以法律作为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实现全民懂法用法还任重而道远。另外,对于诸如一块钱之类的细小的利益,69%的学生选择了不会去争取这样的利益——即使这样的行为在法制意识的普及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有可能使别人因此而受益。在“假如你参加勤工助学或利用课外时间在社会打工,当您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您会”一题中,有51%的学生选择用法律手段解决争议,也有18%的学生希望通过别的合法手段来争取解决问题。但仍有将20%的同学选择忍气吞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社会中思想最为激进的大学生仍有这种思想的存在,并占据如此之大的比例,不禁让人汗颜,引人思考。不过,在面临着严峻现实的同时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希望,学生也希望通过各种形式来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增强自身的法制意识。问卷中所提出的诸如“增加有关法律的课程”、“ 组织普法讲座”、“ 组织学生参与法庭旁听”、“ 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审判”等形式均受到了学生相当的赞同。
要提升大学生的法制意识,需要不同渠道的共同合作与努力。由此,提出以下看法,首先要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丰富和法律兴趣的培养,学校是教育机构,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后备干部和各级管理人才的重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大学生学法、知法,使他们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而做到守法、用法、护法,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要积极组织和开展法律教育课程和法律意识培养的措施,活跃于校园内的有关法律的社团也应该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同学们的法律兴趣,活动开展要注意避免形式化、古板化,要让学生们去参与和配合中真正有所收获。其次,全面普法教育任重道远作为社会中知识分子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如此欠缺的情况,推及全民的法制意识,结果自然不容乐观。因此,全民的普法教育及其法制进程可想而知,面临巨大挑战。因而,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各级教育机构,组织机构都应该注意把法制教育提上日程,完善法律咨询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同时,司法机关应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不断暴露的司法处理问题,司法腐败现象,让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加强对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以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行为作风的整治也越显重要。普法的基础是信仰法,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制进程的关键一环。
另外,根据大学生的现状和我国的国情,在义务教育阶段,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权利观念,即改善现阶段教育对于法治观念培养的缺乏;国家应继续加强对法治的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这有利于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对落后经济地区的法治建设要与发达地区同步推进,防止法治建设的不平衡阻碍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发展;要限制公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形成社会良好的风气促进大学生法治观念;加深对我国法制实践了解,让大学生自觉培养法治观念。
综上,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亟待提高,这需要家庭学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法律观念的培养,法制社会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只有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才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行动开展得越早越好,因而,大学生自身以及社会各方力量都应该为形成一个有着良好秩序以及公民能有能力依靠法律武器而无任何后顾之忧的社会而共同努力。
摘要:法律素质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 大学生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以“大学生法律素质”为主题,通过调查、分析等方法的运用,对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分析,进一步了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并就此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素质 调查
一、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我们对鲁东大学商学院公管系和经济系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的对象是在校大学生,调查方式是无记名调查,人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二、调查方式和结果
问卷结果如下:
(1)你生长在( )
A.农村76% B.城市24%
(2) 违法和犯罪( )
A.能 23% B不一定 31% C不能 56%
(3) 在你的经历中,曾用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么( )
A.用过25% B没有用过75%
(4)你是否会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国家的法律制度或法制进程( )
A经常会20% B有时会 60% C不会 20%
(5)你知道劳动法是何时颁布的吗( )
A知道34% B不知道 66%
(6)超市的人员要求你被搜身,你会怎么做( )
A拒绝80% B 如果对方度强硬就接受15% C 完全接受 5%
(7)如果你参加勤工助学或者工作时,你有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么( )
A有 47% B 没有53%
(8)你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 33% B一般 40% C不重要 27%
(9)目前我国的法治状况:
A已经是法治社会 21% B各方面差的还很远 79%
(10)你觉得将《思想到的与法律修养》作为大学生的公共课程有意义么( )
A意义很大 63% B意义不大 29% C 没有意义10%
问卷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我们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是有了基本的了解。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同学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同,但总体看来,大学生的整体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亟待提高。
三、原因分析:
我认为,大学生整体法律素质偏低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造成的:
1)心理因素的影响
在校大学生正处在心理和生理的发育期,心理上具有强烈的要求他人和社会认可的冲动,喜欢用批判的怀疑的眼光看待周围事物,极力想摆脱来自外界的干涉和约束,独立自主意识增强。同时,这一阶段,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确立,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系统还缺乏完善的认识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以灌输为主的法律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关系、自我评价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开始对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一些心理脆弱的学生会感到无所适从。随着心理压力的积淀,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
2)价值取向的偏差
当代大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世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状态,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真假难辨、鱼龙混杂的各种信息也会对他们的价值观造成冲击和影响。有的在主流与支流、精华与糟粕、真善美与假恶丑等问题上分辨不清,甚至颠倒是非;有的只顾搞所谓的“自我设计”、“自我完善”,从而陷入极端个人主义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质享受作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钱万能、享乐至上”的生活方式。这种价值观的错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诱导,就容易走上违法的道路。
3)高校法律教育薄弱
一些高校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把法制教育作为软任务,认为可抓可不抓;有的对学生法制教育定位不准,提不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知识传输上,也存在一定误区。一是重刑事轻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内容中的重要地位,过多地讲解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具体规定,从而导致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逆反心理,并且强化了“我不犯罪何须学法”的错误观念。同时,由于轻视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权利义务观的正确引导,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确处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常常引发纠纷。二是重义务轻权利。忽视对公民享有权利的宣传,使学生产生“法律就是要求公民尽义务”的错觉,有碍于大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
4)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
一是腐朽思想的侵蚀,在不同程度上对大学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了影响。二是不良风气的干扰。随着高校与社会联系的日趋广泛与紧密,社会上各种不健康的东西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进入了学校,侵蚀了部分学生的心灵,使其偏离正常健康成长的轨道。三是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分配不公、贫富分化、利益矛盾等的发生,极易使大学生价值观念出现个人化倾向。如果不能把握合适的“度”,就容易产生犯罪。有的大学生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为尺度评价个人利益,甚至为了经济利益,放弃了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四、改进措施: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需要学校的教育,也需要大学生自己的努力。
1)高校应注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
改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仅仅是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的看法,将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目的转化为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要达到既掌握法律这一重要武器,又提高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另外,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实行以法律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因为这样做可以克服“课时少、内容多”的矛盾,这种改革会使课程内容得以精练,即使讲些必要的具体条文,也只是作为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材料对待,而不必花费过多的时间,这不仅会为教师在课堂上讲深、讲透主要内容,也会为运用其他的教学方式、手段提供可能,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在教学中,高校法律教师应树立三种教学观念。一是树立“学生是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求学;二是使教师认识到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而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即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第三、在教学过程中,“教书”和“育人”密切结合,相辅相成,避免教书和育人相割裂。
3)作为高校大学生,在学习法律公开课的时候,应该注意培养以下素质
1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尊重。法律的权威不仅来源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尊重、信赖和崇尚。
2 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培养树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认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3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养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4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守法观念,自觉守法,用法,护法。
5法律保护意识。既要学会将自己的权利法律化。比如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保护等,又要认识法律不仅是惩处犯罪的工具,更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敢于并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报告总结
大学生是21世纪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的调查和分析,初步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希望能唤起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增强有所帮助。
[摘要]:世纪更替,回顾人类社会向文明进步的过程,人类用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维系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的法制制度。这些法律制度来于生活,又真实地反映现实,普遍存在于我们周围。法律的进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提高,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决定因素。可见,法律的普及特别势在必行特别是在农村。
[关键词]:法律普及 当地群众 思想现状
解决办法在社会实践中,我亲身深入农村,就当前农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这次了解真实的反映了目前当地群众在法律意识上的强与弱,在触及法律面前的思想和行动以及当地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
一、当地群众法律意识现状
当地农村群众法律素质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律通型;二是似懂非懂型;
三是法盲型。
(一)、法律通型。在走访的几个村的部分村两委成员和普通群众共80人,有17%的干部群众属法律通型的,他们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阅读报纸、书籍了解法律,他们往往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法律通型的干部群众较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近几年来,在农村群众借贷问题逐渐成为激化矛盾的焦点、热点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大多数群众碍于面子在借还钱、借还物时不写欠条和收据。在这种情况下,万一单方失信,无法诉诸于法律。而一些在法律方面较为精通的农民就会让对方写好欠条或收据,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经济的损失,也不至于伤了双方和气。一些村的老人会用法,与子女签订老人赡养协议;有的农家女在结婚时与丈夫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这都表明当前农村法律的存在和运用。
(二)、似懂非懂型。在调研的80人中,有大约57%的属于这一类型。他们对法律往往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别人说和评论。他们往往不轻易犯法,但不能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如,前几天某村的村民张某2亩麦田连续三次被羊群"侵袭",张某凭着自己懂点法律常识,认为用枪或棍打的方式违法,他瞑思苦想,最后决定用玉米拌上剧毒农药撒于麦地,并在地头写上了麦地有药的牌子。几天后,同村李某的羊群因看管不严,扎进了张某的麦地,致使5只山羊中毒而死。张某万万没想到自己触犯了法律。
(三)、法盲型。法盲型的干部群众对法律一点都不知道,这种人占26%。这种类型的人不懂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只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有的村干部在村高音喇叭上胡喊乱叫,甚至大骂其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而自己还欣欣然,却浑然不知自己已违了法。而且在生活中,特别是农村发生纠纷时,注重调解而非诉讼是当地人民的习惯。"每有纷争,最初由亲友耆老和解,不服则诉诸各房分祠,不服则诉诸叠绳堂。叠绳堂为一乡最高法庭,不服则讼官矣" 因此,"和息"成为当地解决纠纷的最高目标。
二、当地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的制约因素
虽然通过一系列的思想教育活动,农民的思想觉悟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大多数农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不高,依法维权的意识有待提高。
(一)、农民的国家、集体观念比较淡薄。土地承包到户以后,集体劳动相对减少,国家、集体观念逐渐淡漠,讲索取的多,讲奉献的少,有的遇事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对国家、集体利益不太关心,有的对重点建设不支持,或横加阻挠,或敲竹杠。
(二)、履行义务意识淡化。部分农民对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作片面理解,对自己享受的权利烂熟于心,而对自己应尽的义务却知之甚少。不主动纳税,不赡养老人,不出义务工,盗伐林木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增强当地群众法律意识对策
推行法律是必须的,但难度也很大,首先是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推广不力,其次当地居民文化水平都较低,这些都一定程度影响法律在西部的推广、使用。针对以上的问题,要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一)、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普及和发展农村牧区文化、教育、科技事业,大力宣传村委会组织法,加大村干部的培训力度,引导农牧民破除自然经济和落后、保守的小农意识,逐步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自主、平等、民主、法制、科学、效益、创新等现代意识,使之逐步适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变"要我自治"为"我要自治",成长为合格的村民自治主体。县、乡司法机关开展深入农村宣传活动,深入农家农户,对他们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做以解答,结合实际来说法,让群众从心理根本的接受,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二)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在农村,条件比较落后,当地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村高音喇叭多方位、多触角教育干部群众,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解法律知识,印发法律案例明白纸,送法律书籍,让法律充实他们的头脑。要在农村中营造有一种法律氛围,开展培训,教育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举办法律培训班、模拟法庭,让老百姓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依法规范宗族、家族行为,保障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在农村里,由于风俗习惯的特殊,群众对宗教、家族更加依赖。鉴于这种情况,在当地对宗族、家族干预村民自治问题一要坚持正面教育、疏导,用科学的、先进的理论武装群众头脑,用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群众合法的民主政治权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村(牧)民逐步树立科学、民主、法制的意识。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坚决遏制利用宗族、家族势力非法干预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不正常现象,三是在村民自治的具体组织实践工作中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从制度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以确保村民自治健康发展。
(四)、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村民自治是九亿农民广泛参与的一项基层民主活动,要使亿万农民共同进行协调有效的社会参与,必须有完善、规范、稳定的法律体系。具体措施:一是根据村民自治的发展情况,以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围绕四个民主,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建立规范、完整的行政指导规章、办法。尽快制定地方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有关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详细规则,规范四个民主的具体运作程序。
地主性法规和规则的制定一要有突破性,二要当地实际。二是尝试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和村委会"委托审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和专业审计制度。三是建议对目前争议较大的"村民资格"的界定、罢免程序、违法现象纠错等问题可在不同地区进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适时修改村委会组织法或在地方立法时对有关问题予以明确。四是加强培干部训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政干部的理论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规范的行政指导办法。五是建议将村级民主权利纳入国家司法调节范围之内,确保村民自治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前方的路十分艰难,需要十二分的勇气,更需要十五分的执着。只有加强法律的普及来弥补,才能使西部人民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才能使人格道德完善,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法律建设,才能实现法制现代化。
一、 调查背景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力军,他们有着敏捷的思维,善于独立思考和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注重个人的现实利益,对自己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由于某些社会风气、社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对法律没有足够的信任,因此没有确立对法律的权威。其次,大学生法律意识不成熟。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跨越青年和成年的群体,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不成熟性。社会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等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偏差。另外,当今大学生法律意识浅薄,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权益。当前大学生在违法犯罪面前,没有足够的胆识和法律意识,缺乏正义感。与此同时,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学生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大多仅限于课堂上老师的教导,而不主动学习法律法规。
有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曾主持过一项调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而且犯罪类型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同社会犯罪比,其涉罪范围、性质及危害没有质的区别。数据显示:“象牙塔”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包括法律意识状况令人忧虑。
总之,当前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在大学生的头脑中法律的权威还没有完全彻底的建立起来。但是,众所都知,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基本,也是维护正当利益的利器,只有充分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才能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因此,我们进行了以大学生法律意识为主题的问卷调查,希望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意识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增强我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调查目的及意义:
1、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1997年,在中共xx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目标,而社会主义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于公民法律意识,它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决定法律本身的命运。大学生群体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后备军。这个群体的法律意识强弱,直接影响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了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及存在的问题,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调查方式:20__年10月1日至12月1号,我们通过发送问卷进行网络调查和在校调查,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共征集问卷97份。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四、调查对象:当代大学生
五、调查问卷结果及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共100人,调查情况如下:
1、你在哪里长大 ( )
A 城市 B 农村
2、对于盗版问题 ( )
A 很反感 B 无所谓,便宜就好
C 根据质量而定 D 向有关部门举报
3、在路上看到有人偷东西时,你的做法( )
A 明哲保身,视而不见 B 悄悄的提醒被偷的人 C 报警 D 大声呼叫并训斥小偷 E 说不清
4、甲、乙两人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因买房需要,甲向乙借款二万元,五年内归还,您认为甲应当写借条给乙吗?( ) A、不用写 B、应当写 C、写不写都无所谓 D、说不清
选项
小计10 81 8 1 100
比例 10% 81% 8% 1%
A、不用写 B、应当写 C、写不写都无所谓
D、说不清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5、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6、你对闯红灯的看法( )
A 不闯,违反交通规则 B大家都闯,我也闯 C 看情况
7、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B、缺乏法律知识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8、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
A、经常 B、偶尔 C、从不
9、学校或相关部门组织法制宣传活动或讲座时,你觉得( ) A、能学到东西 B 太形式没意义 C不愿去,浪费时间 D 没参加过
10、当你和你的家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 )
A拿起法律的武器 B诉诸武力 C通过关系解决 D根本没有在意过 E 感觉委屈但也无能为力
选项
小计64 5 19 4 8 100
比例 64% 5% 19% 4% 8%
A 拿起法律的武器 B 诉诸武力 C 通过关系解决 D 根本没有在意过 E 感觉委屈但也无能为力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1、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用处 ( )
A 非常有用 B 一般 C 基本没用 D、法律不如权力有用
1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
A 电视上 B报纸上 C 学校课本上 D 家庭的影响 E 其他
13、你认为你在生活中平均每学期遇到法律问题的频率为( )
A 20次以上 B 10次 C 5次 D 5次以下 E 0次 选项 小计4
9 比例 4% 9% A 20次以上 B 10次
14、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吗( )
A 希望 B 无所谓 C 不希望
15、您认为我国目前权力与法律的关系是( )
A 法大于权 B 权大于法 C 有时权大于法,有时法大于权 D 说不清
(一)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及对法律知识来源的认识
据调查我们发现有62%的大学生不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使用期最长时间。由此可知他们对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无疑对以后的就业等有一定影响。而对于学校或相关部门组织法制宣传活动或讲座时,37%的大学生认为能学到东西愿意去,47%的大学生觉得太形式没意义,8%的大学生不愿去,觉得浪费时间,而没参加过的大学生8%。令我们欣慰的是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的大学生占79%,觉得无所谓的占20%,但还是有1%的大学生不希望多了解法律。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来源51%是来自于学校的教育,28%是来源于电视,8%来源于报纸,受家庭影响的只占3%,其他来源的占10%。这无疑表明了大部分大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学校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不足,不能满足大部分学生的需求,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二) 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意识及能力
通过对学生遇到盗版问题的调查,我们发现向有关部门举报的人只占4%,绝大多数是根据质量而定。而当大学生在路上看到有人偷东西时,有11%的人选择明哲保身,视而不见;悄悄的提醒被偷的人占50% ,选择报警的只占13%,大声呼叫并训斥小偷的占7%,19%的大学生觉得说不清。
接着我们又调查了大学生对闯红灯问题的看法,发现选择不闯,违反交通规则的占60% ,还有6%的大学生选择,大家都闯,我也闯;34%的大学生选择看情况。而当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 拿起法律的武器的只占64%,诉诸武力的占5%,通过关系解决的占19%,根本没有在意过的占4%,还有8%的大学生感觉委屈但也无能为力。这不禁引起我们的思考,还有部分大学生不选择法律武器的原因是什么呢?据调查,我们发现有52%的大学生缺乏法律知识,而认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且能灵活运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学生只占18%,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的学生占 30%。这很明显的表明大学生缺乏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意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只停留在感性意识阶段,缺乏理性法律意识,实际运用能力不足。
(三) 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
法无处不在,法是我们生活的重要工具。但据调查还有20%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不如权力有用;只有25%的大学生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有用,50%的认为一般,甚至还有5%的大学生觉得基本没用。那么,为什么会有大学生认为法律不如权力有用呢?为此,我们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发现只有11%的大学生认为我国目前权力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大于权,而认为权大于法的占45%,34%的大学生认为有时权大于法,有时法大于权,还有10%得大学生觉得说不清。这一方面说明了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 司法腐败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律信仰确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六、大学生法律意识缺乏的原因
(一)学生发面的原因
(1)缺乏主动性和远见性
根据调查了解以及相关的文献资料,我们发现,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会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他们认为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找到一份好工作,因而不必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去学习法律知识。
而且,法律知识有相当的枯燥,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有大学生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的相关课程,也只是要求考试过关就行,对于学校举行的法律知识讲座,去的人更是少上加少。这样逐渐形成不良风气,很难提起学习的兴趣。大多数大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并没有意识到法律的长远作用以及有形和无形的影响。因此,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很难有扎实的法律基础。
(2)缺乏实践性
根据访谈,一部分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好像真的离我们很远,我们在课堂学到的知识长时间不用,缺乏实践,很快也就忘记了。在我们学校,虽然开设了相关课程,但只是详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理论,缺乏实践经验的考验,因此大学生只是学习了理论知识,却不会应用,只是流域形式。
(二)教师方面的原因
通过参考相关的文献资料,我们了解到: 除了将法律作为专业课来对待的专业,老师都不会过高的要求专业的学生,只要能够不影响课堂秩序就可以了,因此学生也会在私下做自己的事情。有些老师对此也不以为意。另外,老师每堂课也只是按照自己的大纲进程,讲述知识,使课堂气氛乏味,学生自然提不起精神去学习。
(三)学校方面的原因
通过参考相关的报道,我们认识到:学校方面关于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方面的课程也只是开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同时一周也只是一大节课而已,想要很好的讲授法律知识对老师老说也是很有挑战的,说明学校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程度关注不够。另外,高校的法律教育存在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现象,造成学生死读书的情况,而缺乏实践。
七、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措施
(一)学生方面:提高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意识,多组织讲座让学生更加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如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信仰等。当然还可以组织法律主体活动,模拟实践等方式加强大学生自身的道德修养,让道德修养与法律同时进步。
(二)教师方面:打破常规教学模式,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欲望。在课堂教学重,可以结合现实生活的例子,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可以打破常规教学局限,组织主题活动,让学生在生活中体验法律的重要性,更能激发学生学习的欲望。除了课堂教学外,还可以运用多种方式,让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律主题活动等,这样效果也会比课堂教学好很多。
(三)学校方面: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氛围深化大学“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 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多组织专家讲座,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讨论会、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使学生能自主参与、身临其境,从而受到教育和启迪;多组织学生参加与法律有关的活动,让大学生从实际中获得法律知识。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尽量提供学生实践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认识。
(四)社会方面: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八、总结
根据此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可以看出: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单薄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法律素养,这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条件。然而,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多数是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是我们保护合理权益的武器,尤其对我们当代大学生来说,更应该懂得法律,使用法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保护我们的合法的权益,而知法,守法,维权更是我们了解法律的过程。总之,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国家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社会,学校,国家,个人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学生法律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
九、研究心得
通过这次时长2个月的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我们不仅认识到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乏,更重要的是在过程中,我们深入研究,通过参考文献、问卷调查、访谈等多种途径了解到了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乏的原因以及相关措施。同时我们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都通过这次调查得到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提升。刚开始我并不知道有问卷心这个网站,经过老师的辅导,我学会了许多以前没要接触到的新知识。在学校调查反谈中,我的口语交际能力也得到提高,胆量也大了,思路也拓宽了,了解到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情况还进行了交流。在写调查报告的时候也是频频出错,在这里我要感谢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忙。借此机会,我也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许多不足之处,如刚开始的时候我不会做表格,不知道怎么报告格式,礼貌也不足等等。吸取此次经验,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会更加努力,不断完善自己,取长补短,虚心请教。
与此同时,这次的调查给我们当代大学生敲响了警钟。法律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就必须懂法,会法;法律也是无处不在的,像盗版、偷窃、交通事故等等这些生活小事都涉及到法律,这些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因此,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学法、懂法、守法。最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于国家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努力,这样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很大提高。
实践时间: 20__年-2-月-7-日 至 20__年-2-月-12-日 共 -6-天
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各族人民努力奋斗,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近几年来,华侨新村公寓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地提高,物质生活也越来越殷实,但是居民的法律意识并没有和人们的生活状况成相应的比例,不过现在居民的法律意识淡薄现象大有好转。培养和提高我国公民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时代的呼唤和历史的责任,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这种现状,我将对面前坡居民法律意识的变化做出调查。
一.居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经过和部分居民的谈话采访中了解到,以前人民对法律这个名词很陌生,认为这是一个很遥远的事情,因为当时的人们生活并不很富裕没有把过多的心思放在如何增强法律的意识,而是如何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加好.加上大部分居民没有什么事情会牵及到法律方面的事情,就算是遇到问题也不会对簿公堂{法庭}觉得去法院的事情一定是见不得人的事,怕邻居怕其他社区内的人民的闲言闲语.总结以上种.种原因便导致了居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和陌生.不过在近几年中社区的委员会通过一些方法和途径提高了人民法律意识,使得人民对法,对法律拉近了距离.我总结了居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如下:
(一)千年传统思想和现代思维的交织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传统封建的也是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制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公民的法律意识现状也有了很大的改观,但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左”的思想的影响,现在的大部分居民的思想依然是属于封建的,一些封建的不开放思想依旧根深蒂固,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产生有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例如在建国初期人民对毛的崇拜,出现了“两个凡是”。十年的正是人民对法的意识不足才会酿成惨剧.某种程度上现在还有存在,给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认为“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但由于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以前社区的居民不会没有主动去了解如何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也就是居民觉得法律离他们很遥远.不需要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同时在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时不会通过法律去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对一些法制机关的不信任.这说明了法制机关自身的发展不足和人民的交流很少导致公民的不信任还是选择私了.从这方面讲,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之路才刚刚起步
(三)不断提高的意识
在一些破旧的思想存在的同时,人们的意识也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在社区委员会的努力下,居民的权利意识慢慢苏醒。居民对权利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 居民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人们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权利的主张范围在不断扩大。人民也会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身权益,这也表明人们已习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近年来,居民的意识不断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更上一层楼。
二.居民提高法律意识的途径:
(一)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社区会组织大量法制教育活动,鼓励居民参与,在实践中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在社区中,社区图书室、德育活动室等都是举行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通过在德育活动室内展览一系列关于法片,法律知识来扩展人民对法律的进一步认识。此外社区可以举办收看法制讲座,让居民参加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使法制教育得以延伸。可以在社区的宣传栏定期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提供法律咨询处
在社区里有提供法律咨询的地方,在平常生活中居民如何遇到关于法律上的困难,可以咨询社区的法律人员,那里可以无条件帮助居民了解法律的过程和法律的知识,从而保护人民的自身利益。提供帮助人的人可以更加了解法律可以帮助人民,而受帮助的人也能从法律中获益,这个方面是一个深入民心的切实的办法。
(三)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
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是一种涉及面最广、运用最多、影响最大的途径。所谓大众传播就是通过某种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等)向众多对象传递思想和观点的过程。例如居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这种通过用看,听,读的过程让居民更加觉得通俗易懂,所以只要居民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就能产生迅速广泛的影响,同时极容易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和氛围,使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
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内容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和互相促进的。在文化建设上要注重发展多种形式和多层教育,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制观念。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异向,弘扬正气,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在思想道德上,要用科学思想和理论武装全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道德建设要努力培养“四有公民”,并且要在全体公民中广泛进行“道德规范进万家”和遵纪守法宣传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使群众懂得公民的权利、义务和与自己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促使他们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可以逐步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进而达到真正从根本上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的目的。
三.居民法律意识提高的意义:
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执法水平和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参与法律监督的积极性,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
在调查中我发现近几年,近几十年中在社区的不断努力下,华侨新村公寓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在改变,从原来的陌生到现在的熟悉,从原来的被动变成了如今的主动,从原来的消极到积极,说明了居民在社区举办的各种活动和措施中,法律意识不断的增强,对自己权利的意识也在苏醒,
居民的精神生活也相应的提高,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也不断完善自身,保护自我,既帮助了自己也帮助了别人。我从而引发了全社会的公民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思想,这不仅仅是对华侨新村公寓区的居民带来深刻的意义,更是对社会,对司法机关,对司法人员,乃至政府人员的意义,对此,我的总结如下:
(一) 居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的时候人们的思想道德,法律基础也在相应的提高,居民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国家的整体法制建设也会随之强大起来,但是居民的法律意识不高,人们的法制思想淡漠,就会作出一些违法犯罪的事,在危害自己的同时也会危害社会,对个人对社会都是有害的,因此,我们应该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也要带动全社会的法制建设。
(二) 法律意识在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中的外在表现,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如果执法人员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就会表现出执法素质差,执法水平低,就会造成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现象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法律意识是国家司法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律,准确、及时适用法律的必要因素。司法人员在办案中,如果是不知法、不懂法或者对法律作出歪曲理解,那么势必会造成冤假错案。因此,司法人员也要具备较高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三) 法律意识是公民守法、依法办事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法律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利益的体现,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反映和要求。因此,公民能否自觉守法,做到依法办事,在很大程度上,与公民的法律意识有着密切关系。一般说来,当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水平时,他们就能认识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义务、禁令都是与自己的利益紧密相联的,就能做到自觉守法,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而就能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则相反。
(四) 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在实现依法治国、严格依法办事中,具有重要作用。同志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要“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而实现依法治国,关键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在平常生活中,在报纸上经常看到的一些中高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把党和人民赋予给他们的权力,作为自己贪污、腐败的专用工具,视党纪国法和人民群众利益而不顾,铤而走险,最终走上不归之路,他们带给自己身边的班子成员的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共同犯罪与集体犯罪,在某种意义上讲,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往往起到了主要作用。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法大于权,而不是权大于法。因此,领导干部,尤其是主管政法的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是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的现实前提。
在建国以来的实践中,我慢慢的明白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其公民的法律意识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国家的法制建设。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公民法律意识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就是这样,所以,只有我国公民法律意识之“水”涨了,依法治国之“船”才能真正地高起来。
我认为,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责任,是全社会的一个责任,是大家的责任, 我们大家应该共同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提高学习修养, 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为社会主义道路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