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调研报告两篇

网吧调研报告(精选2篇)

网吧调研报告 篇1

近年来,泸溪县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助推就业,促进和谐”这一主线,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题,创新思路,完善措施,优化全民创业环境,提升就业服务能力,有效促进了城乡居民就业创业。为进一步摸清我县创业就业情况,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泸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创业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结以往创业就业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加大”、“四个完善”上:

一是加大了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宣传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等宣传活动,把各项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在基层进行层层宣讲,进一步激发了全民创业激情。年初,在开展的“春风行动大型现场招聘会”现场,来自县内外的共67家企业,提供了涵盖加工制造、家居装修、餐饮服务等行业共计4172个岗位,2933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达成就业协议1979人。

二是加大了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创新“课堂讲授+模拟实训+政策讲解+后续服务”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全面推行“培训—就业—服务”工作新机制,大力开展我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等工作。近三年来,共开设了汽车驾驶、蔬菜园艺工、烟叶生产技术等7个专业75期334个个培训班,培训总人数为16226人,各类培训合格率达到98%,培训就业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加大了困难群体创业就业服务力度。围绕“九补两贷三扶持”政策,积极帮扶“4050”和困难人员就业,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做到“出现一户、核实一户、纳入一户、帮扶一户、清零一户”。同时,详细制定就业援助方案,落实援助责任,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行了以就业援助、岗位援助、资金援助等方式的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率为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5%;积极探索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自20xx年以来,将城市保洁、保绿、保卫、保畅等4688个岗位开发为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688人次,为促进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稳定和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是完善了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按照夯实基础、整合项目、规范服务、整体推进”的要求,以“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库”的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截止到20xx年底,全县共录入劳动力资源信息17万人。其中,初中文化及以下学历11.5万人,高中及职高中专学历3.2万人,大专以上学历2.3万人,分别占总数的67.3%、18.9%、13.8%;取得高级、中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为4人、44人、7884人。

五是完善了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县、乡镇、社区三级网络平台,将县级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和乡(镇)级就业服务相结合,建立了“以人为本、划片包干、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就业服务机制。建立了“泸溪县离校未就业”和“泸溪县就业信息”QQ群,及时发布新惠民政策和用工、招工信息。明确一名村主干履行劳务输出台账更新、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企业用工信息发布等职责,形成了城乡一体、信息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六是完善了创业就业扶持体系。广泛开展就业再就业等援助工作,让更多百姓从日益增多的就业岗位和逐渐便捷的就业服务中得到实惠。近三年,我县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48笔、6160万元,扶持848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965人,全县城镇新增就业815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321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416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900人。积极组建创业专家咨询团。聘任30名金融企业专家、讲师教授及成功创业人士等组建创业专家咨询团,为创业就业提供高效的智力支撑和便捷的就业服务。积极征集创业项目,面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15个,经专家评估认证后,将纳入我县创业项目资料库搭建创业者和创业项目的对接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创业选择。

七是完善了失业保险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和“蓄水池”的作用,加大失业保险征缴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失业参保覆盖面。20xx年度,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厂矿企业应纳入失业保险征缴范围人数为21761人,参保人数为12030人,占总人数的55.28%。基金征缴132.5万元,基金支出金额6.3万元。

二、存在问题

我县创业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深入分析来看,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突出。截止到20xx年,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共有72家,涉及职工13789人。调查显示,在这部分职工中,困难职工8916户,占职工总数的64.47%;特困职工1809户,占困难职工总数的20%;困难下岗失业人员月均收入仅占全县人平月均收入的35%,下岗家庭不仅就业者收入低,而且就业人口少,家庭就业面为45%,低于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贫困家庭人口户均为4.6人,比平均水平多1.2人,每一个就业者要负担3.5人,比平均水平多负担1人。因此,要做好这部分人的创业就业工作,需要大量的就业启动资金,此外,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就业结构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引发的城乡就业、大学生就业难、弱势群体就业等矛盾十分突出,也是导致我县再就业专项资金缺口较大的主要原因。

(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率低。我县劳务输出量大,劳务输出对象主要为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且大多综合素质层次不高,就入库劳动力资源来看,我县目前劳动力为初中文化及以下学历的有11.5万人左右,占总数的67.3%;未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有15.9万余人,占总数的93.4%。民营企业和第三产业是城镇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力量和空间,而我县的技能培训主要以汽车驾驶、蔬菜园艺工、种养养殖业、电子仪表装配工、维修电工、GYB、SYB等专业为主,就业工种单一,因此务工人员在沿海地区和第三产业发达的城市,更容易实现就业。当前,我县劳务输出累计已达7.4万人,且人数每年以1000人左右递增,导致我县在乡创业、返乡创业人员减少。

(三)我县就业创业基础设施薄弱。我县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功能不强,目前虽有一所职业学校,但是规模小、场地窄、设备少,而我县每年技能培训人数达1.2万人以上,技能培训的专业与学校所设专业不对口,场地的局限性和种养殖业等师资力量薄弱影响了我县技能培训的实效,另外,学校的设施设备和条件也难以满足当前的培训要求。同时,我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尚未建立,无法有效解决毕业大学生创业知识匮乏、创业实践和创业能力不强的问题。

(四)就业困难人员帮扶难度大。“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残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存在就业能力不高、学习新技能愿望不强、创业意愿淡薄等问题。我县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主要是采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我县自20xx年以来,开发公益性岗位5095个,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095人,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我县目前还有19535人尚未实现就业托底安置。同时,我县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为506元,按照农村人均纯收入为2300元的贫困标准来算,我县目前已安置的就业困难群体仍无法实现脱贫目标,生活压力很大。

(五)部门联动服务机制不够健全。据统计,我县扶贫办、就业、教育、农牧、林业、移民、科技、团县委等部门都从各自的业务出发,先后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三十余次,累计培训3.2万余人,在一定程度上对劳动力转移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统一、协调和衔接,没有充分整合资源优势,没有形成合力,培训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和利用,目前全县尚有15.9万余人急需开展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六)失业保险征缴难度较大。一是企事业单位参保意识不强。我县目前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有114个,参保人数为4333人,参保比例为72.2%,部分事业单位存在错误思想认识,认为其不会失业,参加失业保险意识不强,全县仍有5697人尚未参保;私营企业因为人员流动性大,管理困难,参保率较低,仅为37℅;有的'国有企业在改革改制以后,参保人员的流失比较严重,目前参保率为36.2℅;有的参保单位由于经济效益差,无力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有欠费情况,基金征缴率较低。二是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依然较窄。我县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尽管比过去有所扩大,但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未完全纳入,全县失业保险覆盖率为55.28℅,其覆盖范围依然过窄。

(七)基层公共就业平台不完善。一是基层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足。目前,在我县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除了白沙镇、浦市镇、武溪镇配备3-4名工作人员外,其他乡镇只配备1-2名工作人员,他们不但要处理繁重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还要承担乡镇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精力容易分散,无法及时高效完成劳动就业工作任务。二是少数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只满足于上级交办的工作,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我县村级劳保联络员年龄大多在40-55岁之间,且大多为初中文化,文化层次较低,无法完成劳动力资源采集电脑输机等工作业务。三是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建设不平衡。我县目前还有浦市、小章等六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尚未建立,制约了我县电子政务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三、工作建议

(一)积极帮扶创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是加大专项资金配套力度,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培训经费,切实保证农民工培训工作正常开展,积极落实“九补两贷三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就业与再就业。二是适当增加乡镇、社区劳动保障联络员的工作经费,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大对创业者的资金支持,让小额贷款进一步催生“创业潮”,为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

(二)夯实基层平台,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信息平台。按照机构、场地、人员、制度、经费、工作“六落实”要求,加速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增加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力量,形成城、乡、村“三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城、乡、村“三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从而实现信息全覆盖、资源共享,上通下达,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建设的整体效能,为劳动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就业服务。二是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要做到就业优惠政策的“一口清”,逐步实现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公开化、信息化、网络化。三是规范失业人员的信息台账。按照“四清、五库、六台账”的要求,做好失业人员摸底调查工作。建立登记台账,做好对下岗失业人员信息的动态服务和管理,对已就业的人员,及时注销登记,对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及时进行登记,纳入管理和服务范围。

(三)壮大创业主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一是推进以壮大创业主体为重点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依托我县现有的旅游资源和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旅游相关产业,引导城乡失业人员、复退军人、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二是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重点对有创业意愿和有能力的大学生简化创业项目审查申报手续,让大学生“走进创业、走进梦想”;对已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的大学生,搞好后期跟踪服务、确保惠民政策和扶持资金落到实处。三是努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选择一批有科技含量、有发展前景、有市场潜力的创业项目,从资金、技术上给予重点扶持;引入泸溪椪柑、铁骨猪、玻璃椒、茶油、生姜、豆腐、佤乡米、葡萄“八大品牌”特色农业产品和手工绣品、菊花石雕、踏虎凿花、印染工艺品等特色工艺产品,带动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加强政府调控,确保优惠政策落实。一是要进一步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的配套措施,确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审批与发放贷款范围,适当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进城创业农民个人创业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

(五)关注民生工程,重点帮扶困难群体。一是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积极开发适合弱势群体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拓展岗位设置,集中帮扶“4050”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二是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资金争取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进一步提高再就业工作效能。

(六)创新培训机制、加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就业层次。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点培训,为服务特色产业及旅游项目建设,深入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二是积极开展“×解”活动。大力开展城乡基层党员干部“学一技、联一户、解一难”活动,从而全面带动城乡居民提高整体素质,达到全民创业、创收致富的目的。三是从实效性出发,把各单位的项目培训整合起来,统一规划,科学配置,充分发挥培训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节约培训资源,发挥大社会效益。四是加速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通过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一批各具特色、服务完善的创业项目,支持帮扶更多有志于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和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七)完善征缴政策,加大失业保险征缴率。一要建立统一标准。提高农民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建议农民工领取失业金待遇与城镇居民同工同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五险合一”资源共享。二要扩大征缴范围。除依附土地的农民外,将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和非公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共同承担社会责任,降低失业风险。

网吧调研报告 篇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关,具有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检查权和处罚权。由于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极少数工商执法人员,经不住权力和金钱的考验,做出了违法乱纪的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严重损害执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且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在工商系统内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意义重大且十分必要。如何在工商系统内预防职务犯罪呢?笔者将从工商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等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工商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从全国工商系统近几年公布的犯罪案件来看,其职务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把权力作为谋私的筹码,为遮人耳目事后捞好处。一些人明知以权谋私法律不容,则想方设法予以规避。他们既不愿意放弃利用权力谋私的机会,又担心案发后身败名裂,从而采用一些自以为更为隐蔽的作案手法。如:上海市黄浦区原工商检查员吉俊相受贿案就是较为典型的一例。吉在受理海南xx公司违法经营案时,依法须对该公司当事人傅某处以巨额罚款,经关系人说情,擅自决定不予处罚。事后,李并不马上要求兑现好处,而是在第二年底,自以为安全时收受傅儿子转交的好处费,并通过傅为自己置换了房屋。

(二)极少数执法检查人员互不忌讳,私用职权共同收受贿赂。工商一线执法人员负有查处违反工商管理法律法规的职责,但有些执法人员却置法律于不顾,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相互间毫不顾忌,互不回避共同受贿。如原湖北省武汉市xx区工商执法人员姚某、顾某等,曾负责查处深圳喜悦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走私一案。在赴深圳取证时收受被查单位董事长叶某给予的摄像机、手表和手机等物品,价值达人民币各1万余元。

(三)参与被查单位组织的旅游、娱乐等活动中收受好处。有的执法人员虽然在一些场合没有或不敢直接收受贿赂,但他们却无所顾忌的笑纳被查单位以曲线或隐蔽方式给予的种种好处。这些人接受这样的好处,往往还心安理得,甚至认为这样做不属出格,不会出事。如:执法检查人员接受查案对象以“工作麻将”、“考察娱乐”等方式给予的贿赂。

(四)因权钱交易以致国家利益遭受巨大损失。由于执法人员同不法分子进行权钱交易,以致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如前面所述的吉俊相一案,就是利用查案的职务便利,为徇私情而擅自免除傅行政处罚,仅一次就给国家造成240万元的损失。

二、工商系统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贪污受贿:一是利用收费权和管财权贪污。有的收费不开票或打白条贪污规费,有的财会人员做假帐贪污挪用公款,有的虚开发票套取公款据为己有等。二是利用人事管理职权收受钱物。主要表现为系统和单位的领导借干部调动和提拔之机收受礼品、礼金。三是利用监管职权收受管理对象的钱物。四是利用工程建设发包权收受钱物。

(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一是侵犯管理对象的人身权。有的殴打管理对象造成人身伤害;有的以查办案件为名非法拘禁管理对象。二是侵犯管理对象的'财产权。有的违规查扣管理对象的财物,违规冻结管理对象的银行帐号,有的掀摊子、砸商品、毁用具、酿成伤人死人等严重事件。

三、工商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是私欲放纵,导致犯罪。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生活呈多样化趋势。一些工商执法人员面对各种诱惑,自律意识不强,理想信念滑坡,人生追求发生转向,私欲恶性膨胀,慢慢腐化堕落,最终导致犯罪。

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给违法犯罪造成可乘之机。目前,已制定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一系列行政法规,总的来看,针对行政相对人和事后处理的多,而对执法者本人规范制约的比较少,尚未涵盖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导致行政执法人员在依法办事的过程中,由于监督制约因素少,执法者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比较普遍,客观上给违法犯罪造成可乘之机。

三是监督制约措施乏力导致犯罪。从工商系统内部来看,首先,系统内部管理模式仅停留在“完成任务指标”的片面管理思维层次上,上级机关或主管领导主要关注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对队伍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注意不够,防范不及时,导致小错酿成大错。其次,内部的纪检监察部门受领导干预、照顾情面等因素影响,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难以进行有效的教育、检查和监督。再次,重视对干部的使用,忽视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不注重对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导致一些干部法制观念淡薄,自律意识差。第四,系统内没有对可能存在的犯罪隐患进行事先研究,采取措施,只是在罪案发生并引起严重后果后才想起防范对策。从外部监督来看,廉政监督员监督走形式,新闻舆论界、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执法活动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从现实情况来看,“一把手”集人、财、物大权于一身,而相应的监督制约措施乏力,容易导致“一把手”个人说了算,这样即使出现贪污受贿、滥用权利等腐败行为,也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

四是“腐败文化”潜在影响驱使犯罪。近几年来,“腐败文化”又有新的发展,如“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退休没本钱”等,把贪污贿赂视为理所当然,看成是自古以来做官的法则。正是由于这种“腐败文化”的潜在影响,驱使一些领导干部不惜挺而走险,大肆贪污受贿、中饱私囊,滑向犯罪的深渊。

五是“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助长犯罪。系统内有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担心揭露人员犯罪,会影响单位和个人的形象、声誉。甚至可能被“一票否决”,因而有案不报,搞“内部消化”,对已案发的也多方说情袒护,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

四、预防工商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对策

(一)改革监管方式,预防利用监管权吃、拿、卡、要。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由传统的“专管员”方式向市场巡查、集中办案方式转变,由传统的监管个体和集贸市场向监管辖区经济户口和经营行为转变;由传统的静态被动管理向动态主动管理转变,由传统的以收入多少为主要任务向以查办案件为主要任务转变。监管方式的改革,从工作机制上革除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陋习,限制执法行为的随意性,使办人情案、越权办案、违反程序办案或查办案件不作为等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减少。

(二)开展预防教育活动,增强干部的“免疫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其自律意识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开展预防教育活动,一是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熟悉法律业务知识的优势,与工商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联合举办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采取以案示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揭露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宣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成果,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免疫力”。二是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等形式,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鼓励公民参与预防,在公民中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树立行业正气。注意总结宣传本系统的先进典型,通过组织典型先进人物巡回演讲,把典型先进人物事迹编印成册,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等方式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树立行业正气。

(三)加大监督力度,规范权力运行。首先,建立健全内部预防机制。一是要改革行政审批手续,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如减少办照环节等。二是要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办事的透明度。如公开收费标准、办照、办案程序等。三是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公示制、任期审计制,重点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四是严格执法责任制,实行立案、审核、处罚决定“三分离”,上级机关和法制、财务、监察部门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五是实行案件回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及时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其他人员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是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票据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两费的收缴,防止乱收费、挪用公款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七是要建立预防工作责任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业务部门共同承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并根据各自的业务性质和特点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使预防工作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其次,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岗位预防。一是建立健全重要岗位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构筑制度防线。二是对各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将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与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绑在一起。三是在重要岗位和各直属分局(所)内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制度,聘请一些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为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再次,切实保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物质条件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动办公自动化和预防手段现代化建设。四是把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披露曝光、剖析研究等多种方法,形成舆论压力,达到弘扬正气,遏制犯罪,树立廉洁新风的目的。

(四)严肃查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加大防范力度。一是要加强信访举报的调查核实工作。二是要严肃查办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对构成犯罪的及时与检察机关取得联系,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决不姑息纵容。

(五)加快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工作,促进预防工作的法制化。一方面,要加快现有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工作,适当增加预防职务犯罪内容。另一方面,应当尽早制定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专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社会各责任主体在防范职务犯罪方面应尽的义务,以及违反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使预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规定有关职能部门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和履行职责的程序,严密对权力运行的监控,防止权力滥用,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体系。

(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调研工作,不断探索预防规律。经常深入各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开展预防调研工作,总结预防职务犯罪的经验与做法,分析研究工商系统不同时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趋势,探索研究预防职务犯罪理论,提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前瞻性、治本性措施和策略,以指导工商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践。

(七)加强系统内预防队伍建设,提高预防队伍素质。首先,系统内要建立预防工作组织,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选配政治素质强,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预防工作部门。其次,要加强对预防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再次,要加强对预防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出现滥用职权、假借预防之名庇护犯罪等违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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