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飞了》课外书读书心得(精选16篇)
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
说起暗恋,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上中学时看金庸先生的《鹿鼎记》,里面有个英俊潇洒、武功盖世的百胜刀王,因为倾慕美人陈圆圆,放者武林盟主不做,甘心在她身边默默无闻毫无所求地当个种园子的菜农,每天能见上美人一面就心满意足,偶尔搭上几句话能记一辈子。当时的我很为这故事感动,心想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怀啊,浪漫、伟大,充满了奉献和牺牲精神。爱一个人爱到这份儿上还能有更甚的么?此后小心眼里还暗暗下了决心将来如有机会也要这么来一下子,让自己也为自己感动一回。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对这个爱情故事的看法也逐渐改变。感动早已经不在,代之而起的是阵阵疑心。经历越多,我越觉得这个故事怎么好像是个阴谋。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对比一下历史可以发现,百胜刀王这个榜样实际上就是从前的贞洁牌坊,只不过是为男人立的。想要牌坊的有多惨,为了这虚无的暗恋他得抛弃事业地位,放弃追求世俗幸福(譬如和心爱的女人睡觉)的权利、还要日日夜夜为对方的安全着想,遇有危难得挺身而出。而身为女主角的陈圆圆却十分之惬意,不用担心什么道德约束可以随便和其他男人乱来,不用任何付出就有个超级保镖可以胡乱招惹对头冤家不必担心安全问题。这么爽的事情谁不想呀,我也想当陈圆圆,好有个百胜刀王这样的傻瓜跟着。
不过社会发展到如今,人民群众的精明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暗恋越来越没什么市场,那百胜刀王和陈圆圆的故事也糊弄不了谁了。问十个人,十个都说那刀王智商低,要是我早就先跟陈圆圆挑明了。她若是乖乖地同意还则罢了,如若不肯,就像韦爵爷说的“喜欢她,抢来做老婆就是了,”凭咱一身盖世工夫,把她抢了就跑,哪还有后来吴三桂什么事儿!
当历史的脚步渐行渐远的时候,岁月的涛声似乎很难再激起回忆中不曾起伏的涟漪。那些不只是激情飞舞和庄严神圣的画面,像是时空隧道里的灰尘,虽平凡却不失凝重,虽朴素却不乏张扬,在理想与现实,追求与阻碍的碰撞中阐述了不朽生命的伟大意义。所以,当我捧起《红岩》的时候,我知道这——是一种收获。
怀着沉重与敬畏的心情来阅读这部著作的,不想去过多的纠缠于纷乱复杂的故事情节或者性格各异的角色,因为知道任何文章,不管是鸿篇巨制,或是简短小诗,其文字及其所构成的故事整体只是表达情感的手段,而对于我们读者而言,最值得研究就是抓住故事其所体现的本质,即一个时代或是一类事物所表达的客观规律与情感世界。对于《红岩》,我抓住的是两个字“永恒”。
应该是有感慨的!我曾经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按照自己的风格,走自己的路”,一个人对于一个时代而言,是微不足道的,这大抵是客观文明的普遍共识,可我们相信这个世界存在永恒,因为有一种精神——叫做气节,而那些坚持气节高于利益,坚持自己的抉择并且为之不懈努力的人会永垂不朽,这类人,我习惯地称之为英雄。
很难想象也不敢想象那些革命生涯的片段,因为那些鲜血染红的文字对于现代的安逸生活是一种刺激,严格来讲,是一种激励。而当我们怀着缅怀先烈的态度回顾这样历史的时候,除了钦佩与赞扬,更多的是震撼,一种难以抗拒彻彻底底的震撼。我相信文字的力量,也相信那些伟大作家所具有的高超的表达技巧,但我宁愿相信,那些给我深刻印象并且在我的成长历程中给与我人生启示的故事,其灵魂所在,是一种诠释永恒的气质。这不仅仅是之于理想的坚持与奋斗,不是决心,不是毅力,而是融合了千百年来璀璨文化与一切优秀品质的力量,我们叫它“民族精神”。如果有人要我跟这个词语下个定义,我说这是不太可能的`,因为我们的民族一直在发展,我们的文化也在不断地丰富,我们可以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奇迹,将来也必然会有下一代的不朽传奇,而我们的“民族精神”就像是一条没有终点的河流,汇聚着每一个时代每一个炎黄子孙的智慧结晶,而作为这个光荣历程中的一员,除了责任,更多的更重要的是一种骄傲,一种与生俱来,恒久不息的自豪。
《爱丽丝梦游记》读书笔记
一、书籍介绍:
书名:爱丽丝梦游记
发行者:庄朝根
出版社:世一书局
出版年月:一九七七年十月
二、故事大意:
在某一个下午,爱丽丝做了一个非常奇妙的梦,她梦到她到了一个非常陌生的地方,她遇到一些友善的鸟,还和他们一起赛跑,最后不小心吓跑他们,又变成孤单一个人,后来走着走着,看到三位园丁正在油漆,接着国王和皇后走出来,结果皇后邀请爱丽丝跟她一起玩槌球,最后爱丽丝的身体越来越大,之后她看到一扇门,便急忙的跑进去,最后终于回到现实的世界。
三、启发或佳句补充:
随便批评别人是坏习惯!
四、读后心得: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又充满想象力,因为作者写出日常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所以我非常欣赏这本书的写作风格,也很喜欢阅读这本书,另外我从故事主角身上学到:面对问题要冷静解决、思考和积极的面对,这样所有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楼兰,一个多么美丽多么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他是古丝绸之路的一座重镇,有着辉煌的历史文化。然而,这样的一个美丽、富饶、辉煌的国家,却因为破坏环境而被沙海湮没了。
楼兰的辉煌被"砍"成了沙海,宁夏的沃野被"挖"得面目全非,青海湖更是以每年10~13厘米的速度下降水位……变了,变了,一切都变了!楼兰的马蹄哒哒,驼铃声声,商贾使节络绎不绝,现如今已变成一片茫茫沙海,连一点碎片也都找不到了。"天下黄河富宁夏"和"黄河两岸,沃野千里"的宁夏,古时候有相当温暖湿润的气候,而现在,由于一代又一代的人挖甘草,已严重的破坏了环境,现在的宁夏,则是"一年一场风,从春刮到冬"了!青海湖的水位更是以惊人的速度下降。青海湖的水位如果照这样的速度下降的话,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咸水湖泊还能在这世上存留几年?
人类总是认为自己是万能的,自己是世界的主宰,自己能永远的征服自然,但是,人类错了!弱小的人类是永远不可能征服大自然的!对于"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想法,自然总是一忍再忍。可是,人类所做的事实在是太绝情了!居然能把青山砍成了秃岭。这时的自然就再也忍受不了了!
"你们既然把我的子孙--树木,砍光,我就要用沙暴让你们知道过度砍伐树木的后果;既然把我的儿女--水源,耗干,我就要用干旱让你们知道过度浪费水的后果。我要用你们人类的自责和内疚,祭奠我的`儿女、子孙!"这也许就是自然想说的话吧!
平时,人类在自然面前是骄傲自大的,但是,人类在自然带来的灾难面前呢?无比的脆弱!
自然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可是这次为什么这般生气?难道不是人类惹恼了自然吗?对!没错!是人类!是人类"砍"没了自己的楼兰,是人类"挖"走了自己的沃野,是人类"耗"尽了自己的水源,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直到有一天,人类的良知叫醒了自己……"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又是种树!"只是良知说……不……是发自内心的呐喊!
从那以后,人们开始治沙……
1957年,沙坡头建立了固沙林场。治沙的人们在茫茫沙海里安营扎寨,开始于人类的暴戾搏斗。三十年不懈的努力,三十年生与死、成功与失败的搏斗,终于在沿铁路两侧连绵不断的沙山上布下了纵横几万亩的固沙林带。昔日吞村毁舍,席卷大地的黄沙被这绿色的巨网牢牢缚住。
这次一连串的保护环境是真正的保护环境吗?不,我认为不是,这只是一次赎罪,对自然的一次赎罪!但这次能把之前的罪全都赎清吗?这,谁也不知道!
沙,我们可以治;水,我们可以补,但是,我们破坏的只有这些吗?应该该有,还有很多很多,例如工厂的废液、废水排进河流;烟尘和有害气体撕破臭氧层;无休止的战争让世界混沌不堪……
我们现在做的还远远不够,可是,这位慈祥的老人好像知道了人类是一个知错就改的好孩子,所以,不再过分的追究了!可是,如果我们再为了贪图一时的享受儿大胆地人为地破坏环境,自然一定还会发怒的!
人类之前做的一切一切都是错的,现在悔改,有的也许已经来不及了!我们现在需要做的事:保护环境!
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举目遥望沙漠中绿色的固沙林带,回眸南望那依然挣扎着穿过沙漠的黄河,会让人产生怎样的悲怆与震撼!我们应该领着孩子们常来看看这座人类对命运抗争的丰碑,告诉他们我们生存环境的危机与艰难,不能在砍树、铲草皮、挖树根了!告诉他们,沙暴曾经湮没了一个楼兰,可是沙暴仅仅只湮没了一个楼兰吗?让他们回去告诉自己的父母,让他们长大了告诉自己的孩子……"
的确,沙暴曾经湮没了一个楼兰,可沙暴真的只仅仅淹没了一个楼兰吗?
今天我读了黄蓓佳的《我飞了》这本书后感触很深,其中的一幕幕犹如真的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单明明与杜小亚,其他配角是父母和同学。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一上午,六(3)班转来了一位新同学,他叫杜小亚,他是一个聪明善良性格软弱的小男孩。在课堂上杜小亚精彩的发言赢得了老师们的赞赏,同时也遭到学习委员左凡兵的嫉妒。下课后,左凡兵就开始嘲笑杜小亚说话娘娘腔,长得像女生真没劲。杜小亚靠着座位不知如何是好,这时有侠义心肠的单明明出手帮助了他,从此他们成为了好朋友而单明明又成为了杜小亚的守护神。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成了邻居,单明明又得知了杜小亚患有白血病活不了多久了。从此,单明明越来越关心杜小亚了,他们整天形影不离,互相帮助。过了一个月的时间,一场突如其来的横祸降临到了杜小亚的头上:一天傍晚他忽然发起了高烧,导致大量的流血,被送进了医院,第二天早晨当单明明醒来时得知杜小亚已经被天使带走了,非常的伤心,之后昏迷了4天。当单明明醒来时便听到了一阵清脆的笑声——是杜小亚的笑声!
单明明非常兴奋,而这时杜小亚说话了:你还记得吗?我曾经跟你说过如果我死了,我就会站在你的.肩膀上,成为你的守护神。单明明知道杜小亚还活在他的身边非常高兴,便回到日常生活中了。杜小亚知道单明明喜欢跑步,便帮他练习。在最后一场比赛中,单明明的腿如羽毛一样轻盈,在跑道上奔跑着,如箭一般冲了出去,跑着跑着,单明明觉着自己拥有一双洁白的翅膀飞了起来,杜小亚就在蓝蓝的天空上给他加油助威,他们在自由地飞翔着......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朋友之间的友情是最珍贵的,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替代的。希望我们同学之间能够在朋友有困难时随时出手帮助,让世界多充满一份友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更好!
《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想必大家都听过吧。虽然故事中小女孩的经历我们是不可能亲身去经历、去感受的,但这个故事,却告诉我了一个道理——学会感恩。
回想我们的童年,有谁不是在甜蜜的糖果和可爱的玩具的包围下长大的呢?童年对于我们来说,是缤纷多彩的。有爸爸妈妈的无微不至的照顾,有爷爷奶奶细心的关怀。可是你是否曾想过,去对这些对你的成长无私奉献的人进行感恩呢?《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女孩,拥有的是一个悲惨的童年,没有关心她、爱她的爸爸妈妈,没有玩具,没有糖果,仅仅只拥有一个爱她的奶奶,而这个奶奶也早已过世了,在寒冷的大年夜,小女孩却还赤着脚,光着头,独自一人在大街上卖火柴。她可怜极了,唯有自己的幻象,去填补自己心中的那个大大的对于幸福的黑洞,然后怀着微笑死去。现在,你是否还会去埋怨自己的父母对自己照顾的不好呢?毕竟和故事中的小女孩相比,我们幸福多了,小女孩太可怜了!感恩,是我们能对那些关心过我们的.人所做的回报。
感恩,并没有一个完完全全的定义。一句谢谢,一束鲜花,一个再微小的举动,都可以算是一个感恩,有人认为父母是不需要我们去感恩的,义为他们对我们的付出是理所应该的。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如果这么说的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女孩也不会有那么悲惨的经历了。故事中小女孩的父母待她是那么地无情,而我们的父母却供我们吃供我们穿,还用他们的爱来呵护你,这两者之间简直是天差地别!
学会感恩,去用感恩回报那些关心过你、爱过你的人吧。在父母疲惫时,为他们递上一杯热茶,那是我们对于他们无私的爱的感恩;在公交车上为年迈的爷爷让个座吧,那是我们对于那些曾经让座于我们的人的感恩。你用什么方式去感恩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学会感恩!
《输赢》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文学上的享受,更多的是对即将参加工作的我心灵的启迪和知识的学习积累,与其去评价其文学价值,倒不如去研究它的实用价值,特别是对我这个即将在销售领域里摸爬滚打的在校学生。
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下,主人公周锐临危不惧,选择了忍辱负重,接受重任。成为了低靡团队的领头人。在面对巨大销售压力下的周锐说:"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困境之中,都要有永不放弃的精神,否则活着还有什么用呢?"说起来容易,可静下心来好好推敲一下,"永不放弃"却真的很难做到。尤其在订单的紧要关头,若不是他的永不放弃精神;若不是他清醒的分析局势;若不是他在困难面前选择了勇往直前;若不是他在敌人面前选择了绝不退缩,整个团队都不会赢得最后的胜利。也许正是他的这种"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坚韧不屈的个性,面对任何困难时,他都会选择永不言弃,坚定不移的带领着自己的团队驰骋疆场。
毫无疑问方威是一个销售天才,他酷爱竞争,也坦然面对竞争中的残酷和血腥。他这就像驰骋沙场的将军,"一腔热血沸腾时,万里--起波澜。"即使面对的是强大的难以取胜的对手,也会勇敢地大吼一声向前冲去,向对手毅然亮剑,即使战死疆场也要面带微笑马革裹尸。"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也许这就是销售员人员的宿命吧。战死疆场是每个战士的归宿和荣耀,商场如战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常胜将军,锣鼓已经吹响,号角已经鸣起,战斗就应该做好最坏的打算,即便是无比惨烈的结局!
通读此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仅是使我豁然开朗的销售技巧,更加让我刻骨铭心的是对人生的感触,惠康公司的骆伽,曾经凭借出众的天赋和心计在商场里翻云覆雨,她扭转乾坤的能力在销售业绩上屡创传奇。与其说她喜欢销售,不如说是在销售中她可以追求到那种众人无法企及的成就感。为了更加成功,在爱人和事业之间她选择了事业,失去了一生中的挚爱,当漂亮优雅的黄静挽着周锐的手臂,才子配佳人幸福的出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才知道她失去的远比得到的多,可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当攀登到事业的最巅峰时,才发现自己是这样的孤独,终于意识到原来自己想要的不是这种生活,她真正想要的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一起牵着狗看夕阳……幸福其实可以很简单。
源于对成功的贪婪,使她常常和客户拉关系,在上司的默许之下,甚至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也注定这个冰雪聪明软弱女子悲剧的下场。"输"不是一个开始,"赢"又何尝是结束!然而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当今社会,生存才是王道,信奉着"羊性为人,狼性做事","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行为层出不穷。人们怀着一颗对权利欲望的狂热的心,在竞争中不择手段的汲取竞争对手的血与肉,玩的就是惊心动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诱惑面前,永远不能忘记人生原则,逾越道德底线。书中塑造了两个主要的反面人物——陈明楷和刘丰,陈明楷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不惜牺牲公司的利益,将一个个优秀人员赶出捷科,培养亲信。而作为经信银行的银行高级干部刘丰,原本可以和家人一起安度晚年,看着自己的儿子结婚成家立业,但是为了谋取私利,接受贿赂,处心积虑以上压下,影响招标结果,终导致身败名裂锒铛入狱,连累自己的儿子,"多行不义必自毙",没有恪守人生原则和社会准则必然会受到惩罚。
一场胜利的战争往往是以牺牲成千上万的人为代价的,而商场同样是残酷的`,有人成功,就意味着有人失败。既然选择了这充满挑战性的职业,同时就必须要选择"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魄力,也就选择了追求"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勇气,还要保持"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纯净。
窗外将圆未圆的明月,渐渐升至高空。一片透明的灰云,淡淡的遮住月光,"输"与"赢"只是人们自己给自己上的一道枷锁。就像小说最后的宗旨,有人的认为赢就是无止境地追求没有温度的金钱,有人赢是为了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有的人赢了过程确输了结果,有人赢了结果输了过程。周锐他们赢了订单,却也赢得残酷,在这场战争中,没有人是真正的赢家。无论怎样困难的境况都会过去的,夜深人静之际轻轻回首,遇到的困难也会变成一点点回忆,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
轻轻合上《输赢》这本书,思绪难平,一本好书给灵魂上的震颤即便是行万里路也不一定能体会得到,这是一本给人精神上一种伐骨洗髓的沐浴,就像向耶稣忏悔罪恶时那种可以解脱后的一种洗礼。当人们失去信仰的时候,这里有一盏指向远方的明灯,心不再迷惘。
品读了莫泊桑的《项链》,脑海中浮现出一幅纸醉金迷的场景。在花红酒绿的晚会上、在人生的假面舞会上,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自我的虚荣心,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贪图享乐的浮躁内心。
世上的漂亮动人的的女子,每每像是因为命运的差错似的,出生在1个小职员的家庭。悲剧的命运为玛蒂尔蒂的出场作了1个很好的铺垫、一抹素字清欢的伏笔。美的真谛源于1个人的内心,一颗善良、朴实、纯真的心胜过一切外在的修饰。
她出身平民阶级,她有着华丽的外表,而她对于前两者的矛盾与纠结时常会令她懊恼万分。随着年华的更迭,她身陷囹圄。一次偶然的机会、一次政要的晚会,戏剧性地将她内心深处的矛盾推向了高潮。
于是,她的虚荣心在渐渐湮没她那颗平凡、质朴的心。黑的孤寂吞没了白天的彷徨,只是一错再错,终究无以复加。用四百金法郎暂时缓冲了一下自我的虚荣心,但是更大的黑洞正吞噬着她的灵魂。有了一套漂亮的裙袍,却又苦恼没有一件首饰、没有一粒珠宝,插的和戴的,一点儿也没有。有了更深一层的虚荣,就有了更进一步的堕落。
在丈夫的提议下,她主动去找伏来士洁太太借首饰。看到那么多异彩纷呈的首饰,她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毒害的太深。她的心房因为一种奢望渐渐跳起来,她双手拿着那东西发抖,她把它压着自我裙袍的领子绕在自我的颈项上方。这一刻的细节描写,毋庸置疑地体现了她内心深处极为强烈的欢愉与喜悦。
先前的苦恼、痛楚与如今在得到这璀璨夺目项链之后的喜悦与兴奋形成截然的反差、鲜明的对比。那种溢于言表“胜利”的雀跃只是暂时战胜了她的理智,等待她的会是无边的苦海。
晚会上,她毫无悬疑地成为了最绚丽夺目的刺眼明珠。可谁知,在这绚烂奢华的外表下掩映着一颗何等令人伤心的心。有道是:打肿脸充胖子。她为了这一时刻的万丈光线已经处心积虑等了很久了,虚荣的巅峰在这一刻如泉涌般喷涌而出,不可遏制。她比通常女宾都要漂亮、时髦、迷人,不断地微笑,并且乐得发狂。通常男宾都望着她出神,探听着她的姓名,设法令人把自我引到她眼前作SHOW。
为什么心里感受那么地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为什么她最后还是选择了逃遁?究竟这不是她的世界,究竟她只是1个匆匆的过客罢了。面对着那些裹着珍贵皮衣的太太们,她的虚荣到了崩溃的边缘,她渐渐意识到了何谓自欺欺人。
窗外,是1个截然相异的世界,那里凄清严寒、那里寂寞萧条。终于,她还是要回到现实的无奈。此时此刻,强烈的心理落差感使她惆怅、怅惘。但是,戏剧性的打击又接踵而至,此刻他癫狂了。
回到家,她了解从伏来士洁太太那借来的项链不见了。她丈夫焦虑地在每1个可能的地方苦苦寻觅着,无果而返。她对着这种骇人的大祸,在惊愕态势中间整整地等了一天。
于是,他们不得不选择花三万四千金法郎购买了一条项链去索赔。欠债必还、借钱必还,这是天理。她以她的虚荣心为诱饵,以她的青春为赌注,去偿还那本不该属于她的人生债务,过起了早贪黑、穷困潦倒的日常,为了那1个个可怜的铜元忍气吞声。最后,在岁月和过度操劳的无情摧残下,她那玫瑰色的手指头渐渐凋谢、陨落。
感慨这也是人生呀!十年之后,她已满目苍夷,彻彻底底地变成了1个贫苦人家的妇人。假如当初没有失掉那件首饰,她现时会走到什么样的境地?假如的事,终究没有论断,一切的是是非非,我们无法预言未来。当伏来士洁太太再次见到她,已是十年之后。只是她已面目全非,伏来士洁太太再也认不出她了。
戏剧性的收尾起到了画龙点睛的用处,当他得知十年前那一串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金法郎,那是何等的讽刺呀!浮华的人生终将走向陨落,昙花一现的过后终将是亘古不变的死寂。宁静致远,远离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以一颗最最平凡的心来看对待周遭的一切。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生真谛吧!
伊索寓言是古希腊文学中的一块瑰宝,数千年以来以其独特的智慧和艺术魅力令人爱不释手。书中的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含义。
在所有故事中,我认为最有说服力的要数《目光短浅的鸫鸟》了。
故事讲的是一只美丽的鸫鸟每年秋天都要去吃那桃金娘树上的果实。有一年,桃金娘树上的果实还没有成熟,东鸟便每天跑到桃金娘树上唱歌:“美好的生活呀就要来临了,我的心里是多么欢唱,望着那儿的花儿在开放,我对它是多么向往。”就这样鸫鸟每天都去,每天都唱。一个猎人发现了,便守候在那。等果实结出,鸫鸟每天都来吃一整天。终于被猎人用粘棍粘住了。它又唱:“桃金娘的果实是如此甜美啊,把我害苦的却是你,因为我太贪恋你那无比的香甜,因而送掉了我自己的性命……”这个故事的意思是说,不要过于贪恋某种事物,这样会葬送掉性命的。要目光远大,不能象鸫鸟一样目光短浅,桃金娘的果实固然好吃,可吃到连危险接近也不知道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死离你不远了。
其中有一篇《蚊子与狮子》,讲的是一只蚊子和狮子比试,它专咬狮子鼻子周围没有毛的地方,狮子把脸都抓破了也奈何不了它,蚊子大获全胜,得意地飞来飞去,不料却撞到蜘蛛网上。蚊子战胜了强大的狮子,却被小小的蜘蛛消灭。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骄傲是没有好下场的,有些人虽然能打败强敌,却也会被弱者击败。
还有一篇《狮子和牧羊人》,讲的是一个牧羊人帮助受伤的狮子拔掉爪子上的刺,解除了狮子的痛苦。后来牧羊人被诬告入狱,要把他喂狮子,狮子认出牧羊人是帮助过它的人,不但没有扑过去,反而和他很亲近。国王听说这事,下令赦免了牧羊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行善者必有善报。
我记得还有一则寓言:一只狐狸经过葡萄架下,看见翡翠玛瑙般的葡萄悬挂在上面,狐狸顿时流出了口水。它拼命的点着脚尖,想摘一些尝尝却够不着,他又搬来一块石头踩上去,结果还是够不着,狐狸没办法了,无可奈何地走了,:自言自语地说:“葡萄一定是酸的”自我安慰到。这则预言大家都很熟悉它的名字是:《狐狸与葡萄》。
我真喜欢《伊索寓言》着本书。
书名:跟着梦想前进—哥伦布
作者:彼德席斯
译者:林芳萍
故事大意:
原以为小哥伦布长大后,会像爸爸一样成为编织工。他却对自己的未来编织了另一个梦想。他决定要找出另一个抵达东方的新航线,他要向西航行直接横越浩瀚的大西洋!
要实现这个梦想并不容易,首先要学习如何看地图、观星象。也要寻求赞助者提供所需船只、补给品和船员。每个人都认为这个计画太冒险、太庞大。哥伦布提出向西航行找到通往东方的新航路计画,再次遭到否决。六年过去了,哥伦布依旧坚信只要向西航行就抵达陆地,找到宝藏。
这次王后动心了,她向国王表示愿意捐出自己的珠宝当作经费,以表示对哥伦布坚持要继续向西前进,哥伦布发现的.其实并非一条东方的新航线,而是一块新大陆。他自己恐怕也没想到,他已经抵达了遥远的“美洲大陆”吧。
读后心得:
看完这本书,我要学习哥伦布,其实一件事的成功或者失败,完全决定于做事是否有意志,遇事不畏艰难,并且不会半途而废,虽有困难的障碍,也能不屈不挠、再接再厉,走向成功之路,所以意志好比是我们走路的方向,没有意志,就没有努力的目标。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而《绿山墙的安妮》是这一千轮太阳中,最明亮的一轮。这本小小的,绿色的故事书,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读了《绿山墙的安妮》,我知道了在绿山墙的马修和玛丽拉兄妹,原本打算在孤儿院里领养一个男孩来帮忙,没想到却阴差阳错接来一个满脸雀斑又有着丰富想象力、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用爱心赢得友谊,以倔强坚持自己的天性,用丰富的想象力充实着自己的生活。
马克吐温曾评论过安妮:安妮是继不朽的爱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儿童形象。我很喜欢安妮,因为她丰富的想象力让人赞叹。
她长着枫叶似的红头发,很能唠叨,同时也惹了许多麻烦。她十分讨厌别人评论她的头发。就因为红头发,她对林德太太发了火;用石板砸了吉尔伯特的头,还因为这件事被老师罚站,并且在她头上黑板写了:安妮雪莉脾气很坏。她惹得麻烦还不止这些。因为想使头发变色,她听了小贩的话,使她的头发变成可怕的青铜色,而且洗不掉,所以她只能把头发剪了。
安妮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不管招来多大的麻烦,她都会勇敢的去面对、克服,并且她有着丰富的想象力。玛丽拉同意安妮去戴安娜家睡一晚,但安妮提出跳上床的时候,戴安娜同意了,但老爸金小姐却被吓个半死,决定不给戴安娜交学费,也不理她,还要她回城里。安妮凭借着丰富的想象力把老爸金小姐迷住了,然后一切都恢复原样了。并且她还让她在戴安娜家里多住了几天呢。
她纯洁正直,性格倔强,她不死啃书本,但却以优异的成绩从专科学校毕业,并获得了进入大学深造的奖学金,然而正在这时马修不幸去世,玛丽拉几近失明。为了陪伴和照顾孤独的老人,她毅然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决心留在当地教书。在人生道路上的这一抉择,充分显示了她的美好心灵和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同时安妮身上有着我们应该学习的可贵品质,她从不把同一个错误再犯第二遍,这一闪光点,我们平时很难做到。
我喜欢安妮,因为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十九世纪小女孩的正直和善良,勇敢和执著、独立与乐观。我喜欢安妮,因为她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努力的方向,点亮了我的心灵!
有人说,爱是一盏灯,黑暗中照亮前行的路,爱是一首诗冰冷中温暖渴求的心房。本文中的爱则是一根心链,串起一个个爱的故事,拴紧你我彼此的心。
《爱之链》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乔依曾受到他人的帮助,在老妇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援手,老妇人得到了爱的帮助,受了感染,又伸出援手帮助女店主——乔依的妻子。文中每个人的爱都在传递,在延续,这就像一根爱的链条,所以课文以“爱之链”为题目。
本文写了两个传递爱的小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你付出了爱,也必定会得到别人的关爱:只要心中有爱,生活就会充满希望。
《狼王梦》以母狼紫岚为主角,讲失去了伴侣的母狼紫岚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在与猎狗的厮杀中艰难产下五只小狼崽,而其中一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在受到暴雨的侵袭后死去,紫岚倾注了全部心血来培养这四个狼崽。为了下一代,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对四只狼在庆祝了全部的母爱。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然而,给与我更深刻启发与触动的,是人类的思索方式。我静静的想了――
换一个角度去想,我们会发现,平时我们憎恨的、狼生存的概念――活着就是一匹狼,死了就是一堆肉。这个理念或许对于人类来说不近人情,可却符合狼情。正如紫岚所想――对死者废物利用,拯救众多活着的生命,或许还是一种慈悲呢!
以前,我憎恨狼,总感觉它透着一股杀气。并出奇地喜欢猎手那种豪爽的风格。但现在,我就连看到屠夫杀鸡都都感到残忍。人类啊人类!难道,你们就为了一顿美餐,一张珍贵的狼皮,而残杀一个生命吗?如果你们无缘无故被一个生命残害,你们会愿意吗?你们的灵魂会愿意吗?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就像凶狠而残暴的狼。他们对任何一个幼小的生命都不会放过。两匹公狼会因为争夺一匹母狼而厮杀、而拼搏,甚至两败俱伤。可母狼们在保护幼仔时爆发出母爱的力量却大得惊人。这是为什么?我不知道。
人是有生命的,他们要存活下去,就需要食物。但狼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需要食物。或许有人会说:“那狼群不还残害过人类吗?”我会反问他:“你们没残害过狼群吗?”
要知道,狼是动物,是凶残的动物,是上帝赐予了他们这种天性。可人类,是有情有意的、高一等的生命,怎么能无辜屠杀生灵呢?屠杀狼群不要紧,鸡、鸭、鹅,鸟,这些可爱的动物,不都是死在人类手下吗?
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了一部关于保护动物的电影。当看到一名名猎手为了得到珍贵的鹿皮,而活剥一只只无辜动物的皮时,我彻底惊呆了――没想到,如今世上竟有这样的人!他们为了钱财,屠杀生命、滥杀无辜,这是多么可耻!当我看到一只只动物血肉模糊的倒在地上时,心里萌发出一种说不出的愤慨。
《狼王梦》,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是它,让我整理了思绪,重新学会思考!
自从上二年级以后,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书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读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厚,我读书的心得总结了以下六个方面:
1.首先要谨记老师的要求和指导,坚持不懈的去读书,读书不是一日之事,而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比如一年级的时候,我认字很少,基本不喜欢读书,也自己读不了书,读书时老是加字少字,但是老师要求家长为我们买带注音的书,而且让家长先读,孩子后面复述或者重读,这样坚持了一年后,我就自己开始阅读了,这不仅提高了我的阅读水平,也提高了我的拼音拼读能力。因此,老师正确方法的引导,是我读书能力快速提高的有力保证,树立了我读书信心,也指明了读书的方向。
2.环境的熏陶。妈妈常常带我去书店或图书馆看看,尤其每次去西安,必定都带我去图书大厦,图书大厦一楼到五楼都是精美的书籍,每个角落都站了许多看书的人,尤其五楼的儿童读物区,我看到有许多站着、蹲着或者席地而坐的小朋友,手里拿着书籍,在聚精会神的阅读,我也被吸引了,刚看时我只是在书店随便翻翻就走了,慢慢的我也找到自己喜欢的书,会不愿意离开,直到把我喜欢的书买回家收藏,我才会高兴的离开。逛书店我不但大开了眼见,也买了不少好书。
3.学会选书。刚开始读书时,我只读幽默笑话、脑筋急转弯或者谜语,慢慢长大了,妈妈就给我选了一些知识性的书籍,有《十万个为什么》、《少年儿童百科》、《游遍中国的100个地方》、《一年级的小蜜瓜》、《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昆虫记》等,通过图书,我详细了解了事物的发展过程和故事的来龙去脉。另外,我从上学以来,每年都订阅两本杂志,一本我自己阅读,一本由家人给我读,从杂志上我掌握了许多新鲜的事物,这样我的阅读量就增加了,阅读速度也提高了。
4.网上购书。我妈妈是个网购迷,我的大部分书都是她从网上淘来的,她总是说咱杨凌买书的局限性大,买到想要的书不容易,所以每学期开始她都会给我买一大批书。有课程参考书、作文书、还有我最喜欢的漫画《阿衰》,最新动画片的插图书等,这样我们也不要去逛街了,还买了我喜欢的书。
5.坚持读书。其实我也不太喜欢读书,不过我每天必须读书半小时,每天坚持读书,是我养成读书习惯的主要原因。
6.建议。我希望咱们班的图书角,不光有图书展示,也能有那位同学读到好书的图书目录,老师也可以把每学期我们要读的书目列出来,我们回家就可以参考阅读了,也不用盲目的读书。希望我的读书心得和建议对大家有帮助,也欢迎大家积极交流。
很久以前就听到许多人评论厚黑学中很多观点,因为性格与环境差距,不经常看书,所以一直没有拜读,前段时间,不经意在书店看到,就翻阅几页,为此稍有感悟,写出感言。
自古出书者,不计其数,能称精华的,屈指可数。然李宗吾出书于民国,却能在中国文化中有辉煌一笔,必有过人之处,后简单翻阅,发现他之所以敢自称厚黑教主,的确文采与思维超越常人,外加旧时读书人内在的一种狂傲,民国时期中西文化碰撞,造就了如此一位文坛奇葩,以圣贤自居,评论天下。
厚黑学以三国英雄、楚汉名将为主论叙脸厚心黑之心得,以三步工夫为总结,强调黑与厚的不同概念。
李宗吴对人性的理解,以恶为先,所以论人,先看到恶的一面,然后放弃人性善的一面,讲自古英雄都是用仁义道德的外表,来体现"人之初,性本恶"的个人观点。所谓成功之人必有成功之处,历来英雄,先不论出身,其成功的前提,主要来源个人魄力,周围人因个人人格,舍命相护,助成就大业,如只知道厚黑之术,何来民心所向?如果人们每天只知道修习厚黑,增长世智辩聪,勾心斗角,抛弃生命本来,人格分裂之人,只会越来越多。乱世之中,单凭仁义道德,的确不易生存,然只懂厚黑,也许生存不成问题,但内心恶越来越重,没有善念洗涤内心,不足以成其霸业。秦始皇用秦朝几代努力的基础,以个人才能统一六国,暴政之下,数年后,天下大乱。
厚黑学用三步概括厚黑三种境界之人,其一,厚如城墙,黑如煤炭;其二,厚而硬,黑而亮;其三,厚而无形,黑而无色。从书中所看,李宗吾仅仅看到第二种境界,对第三种境界,只靠普通善恶无法诠释,所以避而不谈。
六祖慧能以"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获得禅宗衣钵,而此诗中字字指向"无"字,厚黑学第三种境界以"无形无色"为总结,也指向"无"字,所以个人认为,参悟佛法与理解厚黑学,先从"无"字入手。道德经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就指出,天地与圣人之心永远相同,天地滋养万物,不求回报,万物践踏、侮骂天地,天地也没有报复众生,圣人也是如此,用无我无私之心对待百姓。如果以道德经此观点来看厚黑学,那么第三种境界中的"厚而无形,黑而无色"从基本立足点就出现差别,大智之人,不是厚而不厚,黑而不黑,而是已经超越常人对厚与不厚,黑与不黑的理解,到达与天地同在的深层价值观念,只是作者还没领悟其中境界。如果用这种无我无私之心反观过来,书中所论王明阳的"致良知"与"厚黑学",一善一恶,都属一家之言,分开人性,强行对立。
厚黑学之所以能立足与世,经久不衰,根本就在"厚黑"两字。一般人往往只在意眼前利益,如果用第一种境界"厚如城墙,黑如煤炭"的方法,能立马见到效益,但不能长远。比一般人聪明一点的人,要的是长远利益,不在意当前,就用"厚而硬,黑而亮"之法,可以到达最终目的,且久远。如企业生存,不讲诚信,短期可得益,然不能长久,最多可得温饱,讲诚信者,有时宁愿亏钱,打造品牌,谋求长远利益。
总体来讲,李宗吾对人性的理解与概括能力,打破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文化思维,矛头直指"人之初,性本善"的文化模式,大胆揭露人性的黑暗面,以不同观点解读人性,其学说所造成的社会冲击,足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评为精华。
金庸先生名满天下,凡是读过一点书的人无人不知晓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哪怕书没读到这个份上,看过几部武侠电视剧的人应该也是知晓先生的几部作品,还能唤得出其中的人物、武功、神兵等。
凡是男儿,大都有一点英雄梦,大都想着自己能有那么一点儿武功或者是超凡脱俗,劫富济贫,锄强扶弱,匡扶正义。我虽然不一定算得上这样的好男儿,但是我确实有着那么一点武侠的.情思,加之最近疯狂想要给自己补上之前看书方面的营养不足,于是顺理成章地读上了金庸先生的全集。好家伙,“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再加一本《越女剑》,先生的著作满满当当装了一大箱。36本,从何下手?我最喜欢的可能是《笑傲江湖》了,可是这一次却剑走偏锋,选择了一位武功最差,人品最差的主人公——韦小宝。于是,《鹿鼎记》前两册便一下子成了我的囊中之物。
说起这本书,我一直不明白它的名字,为何起名《鹿鼎记》?直到看了原著才明白其中的原由。鹿,一种身形庞然,性格温和的野兽,只吃青草树叶,不伤害其他野兽。凶猛的野兽要伤它,吃它,它只有逃跑,倘若不逃跑,那只有给人家吃了。古人常常拿鹿来比喻天下。世上百姓都温顺善良,只有给人欺压残害的份儿。《汉书》上说:“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逐鹿中原,问鼎中原就是想要争夺天下的意思。那么《鹿鼎记》呢,也就是天下争夺之记事了。
再来说说本书的主人公——韦小宝,这个人感觉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从小生活在青楼,目不识丁,武功什么一窍不通,油嘴滑舌,好赌好色,贪财嘴贱,市井人物中的末流之辈,但就是这样的人竟然在朝廷后宫,武林群雄中立足脚跟,翻来覆去,好不快活。不仅如此,韦小宝老婆众多,妻妾成群,家产无数,挥金如土。这一切的一切,似乎和我们所想象到主人公完全不一样!历数金庸先生笔下的众多主人公中,韦小宝可谓是奇葩中的奇葩,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却成了经典中的经典。
我是这样考虑的,武侠武侠,武也,侠也。身有武功而不为侠者,非奸即盗也。身有侠义之心而不尚武者,民也。身患绝世武功,心有侠者仁义,武侠也。这些都可谓是我们心中正常的武侠观念,正亦是正,邪亦是邪,自古正邪不两立。然而,也许是金庸先生累了,想换换口味,不再写那些又红又专,正气十足的大侠了,写一写像韦小宝的这样奇葩的风格也许算是小憩一笔了呢。如果,想得稍微深一点,愚以为,那些命中注定的大侠,也许真的是人们羡慕敬佩,敬仰的对象。然而,真正不是大侠的大侠,不是英雄的英雄,才更加与我们接近吧。
或许说,武侠梦做够了,该做点平凡人的事。或许说,本来就是平凡人,做一点武侠梦,也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