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史记阅读心得感想2024(通用32篇)
《四世同堂》是中国作家老舍的长篇小说,它讲述了住在“小羊圈”里祁瑞宣一家人在北京沦陷时期内平凡而又不甘于平凡的一段生活。
祁瑞宣是一家之主,为人宽厚温和,但还有中国人的血性,他在北平刚刚沦陷的时候,将自己的三弟送出去抗战,并且告诉学生和街坊们,中国没亡国,他就像黑暗中的一颗星星,虽然不是很亮,却能带给人希望。
钱默吟是一位诗人,因为他的二儿子仲石摔死了一车的日本兵而遭到了日本人的毒打,回来后,变成了一位爱国诗人,他整日不断地奔走,游说更多的年轻人加入抗日的队伍。
冠晓荷,一个彻头彻尾的汉_,每天想的只是如何升官发财和一些占便宜的琐事,靠着出卖身边的人和事赚取些许蝇头小利。
这三个人,性格迥然不同,其实这就是老舍先生总结的中国人的三大性格种类。如果中国都是像祁瑞宣这样的人,那么日本人入侵北平就是偶然事件;如果中国人都是像钱默吟一样的人,那么中国决不可能被日本侵略;如果全都是像冠晓荷这样的人呢,中国是必然要灭亡的。
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应有的血性,变得像绵羊一样软弱,任人宰割,那它注定是不会长远的。但在整本书中,这段描写给我的感触最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一双白软的手,他苦笑了一下,这样的手是打不了人的。”这句话让我看到了中国人软弱的性格,这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观念,但接下来的他们祁瑞宣和钱默吟做做的事情却大出我的意料之外,在隐忍的同时,却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默默的做着潜移默化的反抗,在周围中国人的心中种下一颗反抗的种子,点燃一盏希望的灯火。这才是中国人的血性所在,中华民族长存的血性所在。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绅,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识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小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伤的骑士,把酒囊当作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为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读《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读,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本质就是为自己的目标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在现实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的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当时西班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质,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意义。相隔四个世纪,仍感动着每一位读者。
《堂吉诃德》中出现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走向衰亡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着。
读鲁迅的《朝花夕拾》已不止一遍了,书中的许多故事脍炙人口,但其中给我感触最大的,莫过于其中的《父亲的病》了。
故事讲述了鲁迅年轻时在绍兴城发生的事,鲁迅的父亲患有水肿,长年无法康复,为了治父亲的病,鲁迅请来了S城的一位相当有名声的〝神医〞,他的诊金相当的高,那时候阔的已经不耐烦了,人们对这位〝神医〞的话更是深信不疑,“先生,这病看来很不轻了,用药怕还得重一点罢。” “可以,”他说。于是另开了一张方, “凭票付英洋贰百元正。”下面仍是署名,画押。这样,主人就收了药方,很客气地送他出来了。不敢相信这就是旧社会所谓的神医,药是适量食用,哪有想多一点就多一点的说法,再说了,药吃得多,就真的有好处吗?至多就是吃了颗定心丸,其他的,真的没什么用吧。
神医开出的药方很奇特,那些药引总是怪,且在市面上是购求不到的——“生姜两片,竹叶十片去尖,他是不用的了。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去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三天。”这些东西虽说吃了对人体无害,但对于水肿这病,我真的不知道有何用处,诊费还高的吓死人,社会是落后的,思想是封建的,那些坑蒙拐骗的庸医用一些奇特的药方、药引竟能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好。
一开始,鲁迅还十分敬佩这位神医,但到后来,过了两年,父亲的病倒是越来越严重了,鲁迅是会思考的,他不再相信那些经霜三年的甘蔗之流的了,就在这时,神医来了个金蝉脱壳,“我所有的学问,都用尽了。这里还有一位陈莲河先生,本领比我高。我推荐他来看一看,我可以写一封信。可是,病是不要紧的,不过经他的手,可以格外好得快……。”知道没有什么办法了,在治下去,只怕自己庸医的原形就要毕露了,这下,又来了个陈莲河先生。
他的药方里总兼有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蟋蟀一对,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平地木十株”,这些也就算了吧,竟还有败鼓皮丸,这真是无稽之谈,说是神丹妙药,实则是在故弄玄虚,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他竟还有一种丹,即使把这丹夸得天花乱坠,父亲还是没买,两元一盒,毕竟治病已经花了许多钱了,这丹,怕是早已不信的了。
当时中国的医术还是落后的,父亲还是没有挺过去,撒手人寰了,鲁迅〝父亲〞〝父亲〞一声声悲哀而又愤怒的叫喊声,不禁教我潸然泪下。鲁迅似乎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批判者。
我们需要进步,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落后的呢?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我们要清醒,相信科学才是最正确的,这才是鲁迅先生最大的意愿!
“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使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叶芝”
看过了《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是在我大一时,看的是歌德25岁时的作品。现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时,看的是歌德59岁(第一部),83岁(第二部)时的作品。
作为第一部我在阅读时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难给予这部作品更高的评价。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应当在帮助堵住比较接近原著的真谛之后,是他得鱼而忘笙,对原著产生一窥全豹的渴望。”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时产生这种感觉。甚至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为全文都是那样精彩。
但这并不表明这部作品就没有瑕疵。首先的问题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对于对希腊神话都几乎一无所知的我来说,想读懂那些诗样语言背后的寓意实在有些困难,这影响了我对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坚持一气读完的一个原因。虽然词人中我爱极辛弃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则是译本的事。以后我要想着不去看什么“大学生必读”,哪怕是人民文学的译本也是一样!什么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讨厌神马价值观一类的主观教导了!!!有木有啊!!!解释一下概念就解释啊!!!加上阶级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书本身的瑕疵。还是不够完整啊。第一幕自成体系。第二幕虽然将故事深化了许多,但完整度明显不足。第三幕(海伦)是原来写得放入暂且不提,第四幕实在有些可惜,感觉笔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写就的,一下子将《浮》一书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给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时间,那时的《浮》一书,必定能让异国读者亦能手不释卷一气读完吧。
由这本所谓“欧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应的一本写作时间相差不大的巨著,成书于1784年的《红楼梦》。
正是这种对比令我唏嘘。同为悲剧,却给读者以截然不同的感受。我有时甚至在想,《红楼》就这样截然而止,也是种很好的结局了。连“二木头”都还活着,虽然很苦。钗黛还在等着宝哥哥,湘云还在梦着嫁入卫家。所有的美梦还没醒,尽管有些敏感的人已经写着诔词。如果真要把一切结局都赤裸裸地摊开,等到钗在奁内待时飞,等到质本洁来还洁去,等到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等到红颜枯骨,等到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时,那一份悲凉又是怎样让人难过。还不如就这样吧,把最后的悲剧留白,给人心一点温慰的遐想空间。
就像有的时候我希望《哈利波特》到第五本就结束,这样哈利和赫敏还能有着一点点小小的暧昧。此时相望不相闻。而不是我们没有在一起至少还像家人一样,总是远远关心远远分享。也许是这个原因吧,我发觉自己已经记不起《混血王子》和《死亡圣器》的大半剧情,也不想再去看。
好吧,回归正题,《浮士德》也是悲剧啊。个人的生活碰壁了,格蕾琴崩坏了。大世界更是悲剧得一塌糊涂,入仕反成弄臣,追求海伦终也是海伦已随那清风去,化成了一片白云,最后填海也终如精卫,被忧愁吹瞎了双眼,在错觉中死去。可为何读着却是能让嘴角挂上微笑呢?特别是那句“逗留一下吧,你是那样美!”有一种令人情不自禁读出来的力量。仿佛“给我更多的灯吧!”,全不似《红楼梦》中那种眼睁睁看着韶华远逝的无力与虚无。
圈子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刚刚咆哮过的屁话上。十八世纪末的清朝,是所谓“康乾盛世”的回光返照。老迈的贾家已经负担不起过往的荣耀,庚吃卯粮,糊裱匠勉强修饰。十九世纪初的欧洲,是拿破仑的时代,是神圣同盟最后的回光返照。用雨果在伏尔泰墓前的讲话:“既然黑夜出自王座,就让光明从坟墓里出来!”一个新时代即将到来。
社会如此,文坛亦如此。
读到了,去翻看历史,那个时代真得令人振奋。歌德,席勒,拜伦,雪莱,贝多芬,康德,黑格尔,高斯,拉普拉斯,拿破仑……一片星空闪耀,不由神往啊。有点理解“青藤门下牛马走”的感觉了。
于是也真得难怪魏玛古典时代会走向希腊,难怪浮士德要溯柏涅俄斯河而上去寻找海伦而梅菲斯特却随河而下,难怪浮士德想征服海波。确实有一团火烧在那个时代欧洲人的心中啊!从少年的维特,到成年的浮士德,那是一个冬天的童话!是衷心信仰着“凡人不断努力,我们才能济度”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过往的一切易于盖棺定论,如今呢?狂飙过了头,怀疑否定一切之后,当下的时代是什么?物理学的大发现过去了,互联网的普及过去了。下一个科技的突破点在哪里?生物学,还是心理学,社会学?民族国家组成了,世界大战打过了,全球化和恐怖主义出现了,下一个世界趋势是什么?是进一步地更完整地融合,还是在各种壁垒阻碍下分开?欧洲的哲学与诗歌,美国垮掉的一代,《哈利波特》的全球化流行,下一种文化是什么?需要在速食文化中保持深刻吗?还是这本身其实是个伪命题。
再看《浮士德》时,大三的我,这个时代的我,并不很激动。感受着热情的同时,我在怀疑着热情的破坏力。可若当下怀疑太多的我去学习去拾取这样一份激情呢?也许会是件好事吧。
此外,所谓“浮士德难题”,在阅读中反而没有什么太深的感受。善恶本就共生嘛。是说因为看过《庄子》的原因?
东野圭吾早期作品多为精巧细致的本格推理,文字叙述简练凶狠,情节跌宕诡异,故事架构几至匪夷所思的地步,擅长从极不合理之处写出极合理的故事。以下是百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忧杂货店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百范文网。
三个小偷误打误撞,闯进一家名叫浪矢的杂货店,无意中,他们发现外面有人往门口的信箱里投了一封求助信。这是一封来自过去的信,旧杂货店难道有一个秘密的时间通道?
日本作家东野圭吾写作的长篇悬疑小说《解忧杂货店》,超越推理小说的范围,但却比推理小说更加扣人心弦。位于僻静街道的这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丢进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因男友身患绝症,年轻女孩静子在感情与梦想间徘徊;克郎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少年浩介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会,将如何演绎出截然不一样的人生?
这是一本关于温情的书,那里的温情不是《嫌疑人X的献身》里面恶的温情,而是真正善的温情,故事是偏暖的,乐观的,表达的是那种可信的、常人的善。
说起来,给我推荐这本书的,是一个没能通读一遍《红楼梦》的正宗的“理科女”――我女儿。她怕我不“稀罕”她的推荐,特意把书放在我床头柜那堆书的最上方。怕我不看,一个星期之后,她还来电话“考核”。我想说的是,这本书给人的触动实在是巨大的。
《浮士德》是歌德根据流传于民间的有关浮士德的故事而写成的一部悲剧,这个民间故事含有强烈的悲剧因素,在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交替时期宗教与科学、理智与情感、神性与人性、因循与追求的各种冲突。
歌德笔下的浮士德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个巨人的形象,他厌恶宗教和传统加于他身上的束缚,渴求生活,不断进取,为实现人的价值、生活的真谛而不停地追求。在浮士德身上有着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和纯洁,这种活力就是对人的存在的意义进行锲而不舍的探求,就是在不断克服错误和过失中去追求真理,最后走上正途。就在对“最高存在”的意义的探索中,他要把全人类的苦乐集于一身,要在个人的内心中领略人类的全部感情。他冲破了知识的牢笼,摆脱了官能的享受和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情的羁绊,走出了“小世界”,而进入了“大世界”。在这个“大世界”中,他曾为帝王服务,曾同古代的美结合,但这给他留下的是一片空虚和一场幻景。最后他在为人类造福、征服大自然的宏伟斗争中,感到了最大的满足,得出了智慧的最后答案,
浮士德所得出的最后答案无疑是积极的,但有着空想的性质。离开改造社会单纯地改造自然,到头来也只能是一个幻想。失明的浮士德把魔鬼为他挖掘坟墓的场面当作是他的人民与大海搏斗的壮丽景象,为这种幻想提供了一个例证。这也正是浮士德悲剧意义之所在。
我特别欣赏书中浮士德所说的一句话:“我要纵身跳进时代的奔波,我要纵身跳进时代的车轮;苦痛、欢乐、失败、成功,我都不问,男儿的事业原本要昼夜不停。”虽然浮士德是一个悲剧人物,但是从他身上体现出来的这种面对人生的积极态度和积极的进取、追求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今天上午,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一本书——《八十天环游地球》。它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作品。它主要讲了一位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先生因为在改良俱乐部里与朋友们打了个赌,用20000英镑赌他可以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他从伦敦出发,只用80天的时间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当我读完这本书,感到回味无穷。福格先生花了高价环游地球一周。他最终赢得了赌注。福格先生因为有了信心,相信自己不会被困难所压倒,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完成这件事的。他那坚定的意志让他不半途而废,坚持到底,对胜利的希望充满无限的追求。
其实我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在学习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
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每个人也是如此。短暂的几秒钟,可以使福格输掉赌注,可以使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以信心当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毛姆的文字有太大的魅力,总是吸引着我不断的往下看,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突然脑子里一个声音在说:“你应该再看一遍,认真、仔细、慢慢的看一遍。”
书的封皮上写着,“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其实,当你看完整本书的时候发现,全书没有一处提到六便士,但又时时刻刻在透露着关于“六便士”的问题。我时时刻刻都怀揣着去远行的想法,然而总是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住脚,怎么也挪不动脚步。世界上肯定还有千千万万和我一样有诸多想法的人,绝大部分应该也是像我一样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身,无法动身。懦弱,大概就是我们冠于自己的代名词,家庭,朋友还有那每一份可怜的“六便士”无一不牵绊着我们。斯特里克兰果真就像毛姆所写的,他在决定画画之后,像灵魂出窍,像被强大的恶魔附身,像在全世界之外,又像全世界都是他一个人的。我们大概永远也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全然不顾周遭的世界以及世人各色的眼光。所以在遇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的人时,我们有的不仅是羡慕还有佩服,他们有我们所没有的勇气,还有放弃全世界的决心。我都觉得文中的“我”在很多时候是对斯特里克兰充满了嫉妒,喜欢又嫉妒,正因为“我”做不到他那样不屑一顾的态度,所以才在很多时候被愤怒占据整个身心。前两天看了冈仁波齐,那时觉得没有信仰的人可怕,但有信仰的人更可怕,画画之于斯特里克兰就像朝圣之于那些藏民们,斯特里克兰在决定了要画画之后,就一直在朝着自己心里的神山前进。心中有且只有这么一个念头,他最终成功了。
而我们在这“六便士”的地域里越陷越深。
有时候会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或走在寂静的小树林,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或偶尔读到了一些深刻新奇的看法,我常常进入到一种奇妙的境界,采用一种与平常迥然不同的心态来审视自己,思考社会。我要怎样活着?自己平常习以为常的想法是否是对的?是社会错了还是我错了?有时候我会沉浸在自己精神的小世界里,看看自己喜欢的书,憧憬着一些荒诞离奇的生活。可是当太阳升起,又投入到井然有序的生活中的时候,那种奇妙的状态就消失了,自己也就变得理性起来,对未来的想象变得很具体:体面地工作,房子车子票子,毕业,婚姻。每一样都在逼迫在自己停止做白日梦,理性一点,计算起来,做那些有现金流的事。一些令自己激动的想法,引起星空下散步的几句诗,显得微不足道。
在小说的开始,思特里克兰德就像是活在现实中千千万万普通人中的一个:有着体面地工作,美丽优雅的妻子,两个能让自己炫耀的孩子。他赢得别人的尊重,却又让人觉得古板教条,少了一些讨喜的气质,难以让人产生与他交往的冲动。不过幸好他有一个聪明优雅的妻子,她是一个喜好风雅的人,有了她的经营,他的房子才不至于显得太过冷清。与艺术家,作家及上层人物的交往,她感觉到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是一个上流社会的人。如果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他们会看着孩子长大,成家生子,他们将见证人类的传承,会骄傲于自己充实忙绿、受人尊敬的一生。可是,生活远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就像昆德拉所说:“年轻无知时结了婚,有了第一个孩子、选择了自己的职业。后来有一天,发现、也明白了很多事情,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因为人的整个一生已经在一个我们一无所知的年代被决定了”。已是中年人斯特里克兰德并不觉得迟了,他抛弃妻子,远走他乡去做了一个画家。直到这时,他终于把自己的本来面目显露了出来。他脱离社会,自私不近人情,丝毫不考虑社会对他的看法,对于劝告他嗤之以鼻,面对善意的帮助他冷嘲热讽。最为可恨的是,面对为数不多能够欣赏他的、并且救他性命的恩人施特略夫,在被其好心收留的时候,为了一己欲望不负责任地横刀夺爱,勾引了施特略夫的妻子勃朗什,在欲望过后便抛弃了她,使一生坎坷又不喜平淡的勃朗什饱受打击,在绝望中喝毒药自杀,虽得到抢救但由于中毒太深最后在痛苦地死去。施特略夫也因此心灰意冷,放弃了一生的挚爱——绘画,最后失意返回了家乡。尽管如此,他仍毫不吝惜对思特里克兰德天才的赞美。而这些悲剧的缔造者——斯特里克兰德,却对这一切毫不在意,他眼里只有自己的那个小世界,现实的世界仿佛与他绝缘。他是一个很无耻的人,他也是一个天才。朱熹认为万物中皆有太极,事物中存在着这世间的理。斯特里克兰德好像看透了万物之间的屏障,看到了事物的本质,他眼中的世界与别人眼中的世界是如此的不同,他渴望将这一切表现出来,让他内心的世界出现在画板上——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美。心与心间的距离有时可以隔着一个星系,别人不懂他的世界,他是孤独的。他心中有着一个魔鬼,极力想把它的世界、它的发现付诸画布,以至于其他的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金钱只是提供温饱的工具,支撑他进行绘画的躯体;女人只是泄欲的工具,他本身甚至厌恶这种影响他思想的本能欲望。他的征途是星辰大海,他时时刻刻都在他自己的星空中漫步,这里空寂辽阔,大到可以将整个世界包裹进去。月亮永远也不会落下,泛着银光温暖他的心灵。这个世界里,现实中的熙熙攘攘显得可笑幼稚,所谓的优雅、体面也变得虚伪、虚荣。如果他的世界是一面镜子,那么现实世界在镜中就是一个荒谬、虚伪、充满乱撞的无头苍蝇的大剧院。如果现实世界是一面镜子,镜中的他则是一个无可救药、不近人情的无耻疯子。生活在荒谬世界中的人,要勇敢地、顽强地生活下去(卡缪)。
有些讽刺的是,在远离文明社会、原始陌生的塔希提岛,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他得到人们的理解尊重,虽然他并不在乎着这些。如果所谓的文明社会就是一个个圆形的槽口组成的世界,每个人都得努力改变自己才能适应这个条条框框包裹的世界,那么塔希提岛,就充满了各种形状的插口,每个人的插头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槽口,每个人都能够因仗着自己的本性活着。这里没有疯子,这里有各色各样的人。也是在这个岛上,思特里克兰德最终将他的世界表现了出来。在恶病缠身行将就木的时候,他在他居住的木屋上面创造出了不朽之作。这个木屋后来根据他的遗嘱,最后被付之一炬。
虽然对于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现在已经无人否认,但是他的人品,也已经差到了他人难以企及的高峰。他的人品一度让我对此人感到厌恶,但是读完此书后,我感到自己已经不能用现实世界中的伦理观来评论思特里克兰德,我甚至有点喜欢他,因为他的可爱之处与他的可恨之处一样令人着迷。雅斯贝尔斯哀叹在20世纪的西方世界,由于技术进入大量生产时代,人的生活仅仅是坐公事房,强制劳动和有组织的休闲,这就使人性被埋没,自由遭到沦丧。我们每个人,无论出身什么阶层,无论贫穷、富有,无论快乐或者悲伤,都生活在这样一个牢房里,都心向往自由而又不自由。每个人都想过逃避,却又因为种.种羁绊继续坚持下去。如果一个牢房和世界一样大,那么它和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区别?一个安心的囚犯,是不会受到惩罚的,甚至还会成为所有囚犯的榜样。思特里克兰德是这个牢房的越狱者,社会的伦理道德、法律都束缚不了他,作为代价,他得到的是整个世界的厌恶和抛弃。芸芸众生,虽然都有依照本心生活的渴望,但是谁又敢冒这么大的风险!毕竟唱着“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的歌手,也在迎合大众的趣味。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说,思特里克兰德是真正的勇士。
月亮和六便士,一个是心中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心中世界是由自我意识将所有感知编织而成,注定与现实世界不一样。是听从内心的指引,还是听从世界的劝告,是每一个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较轻松的做法是自己接受现实世界的观点,压制自我意识,自己的思想来自别人的思想。这样,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让人感到踏实,减少生存的压力。可是,当自我意识觉醒的时候,必然与他人的思想产生冲突,于是人开始感到迷惘,无助和痛苦。在这之后,有人开始反思,有人自暴自弃,也有人又回到原来的状态。大学生在结束灌输式的初中等教育后,进入色彩缤纷的大学,感到迷惘、无助是正常的,毫无改变才让人感到可怕。因此曾经成绩优秀思想单纯的学生,在大学出现了分水岭。各种选择孰优孰劣,我仍身在此山中,自然不好评论。我追求内心的自由,也希望我生存的世界是美好的。我想不明白自由为什么是善的,也迷惑于自由与责任的关系。我在没有罗盘的大海里航行着,不知道自己将走向哪个方向,也不知道何时能找到自己的塔希提岛。
唯一确定的,我仍坚信着内心的自由和世界的美好。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隋唐演义》。
这本书介绍了隋朝和唐朝的事情。隋朝的开国皇帝名字叫杨坚,他的二儿子名叫杨广,杨广特别嫉妒大儿子杨勇,想尽了办法,把杨勇变为了平人,自己当上了太子,之后,杨广还不满意,就杀了杨坚(他自己的父亲),自立为王,坏人有坏报,后来,天下出了十八路反王,杀了杨广,李渊看时机已熟,手下的兵将,粮草备齐,便自立为王,是唐朝的开国皇帝,他有四个儿子,大儿子李建成和三儿子李元吉没有为国立功,而二儿子李世民却为国立了许多的功,因此,大儿子李建成和三儿子李元吉便嫉妒二儿子李世民,可二儿子李世民非常聪明,李世民手下的大将大臣也都很聪明,知道李建成和李元吉要他们的命,所以,最后,李建成和李元吉没杀到李世民和李世民的手下,倒被李世民的手下给杀死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嫉妒别人,要不然会给自己带来许多的麻烦,如果你不想别人比你好的话,那就自己争取,不要想什么,只要害了什么什么人,别人就来重视我了,不要那样想,因为,那样想就是坏蛋,只有坏蛋才会做这样的事情,所以,我们不要嫉妒别人,管他(她)什么什么官,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最厉害的。
这本是很好看的,欢迎大家看一看这样的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主要讲的内容是在一个美国小镇里,有一个叫斯库特的小孩,她在这个小镇中的点点滴滴小事中不断的成长着。
他们生活的小镇的一切都很平静,但是有一起案子打破了这场平静,一个叫尤厄尔的家伙起诉了一个叫汤姆的黑人玷污了自己的女儿,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位律师,他接了这个案子,并且为这个黑人辩护。当还没开始的时候阿帝克斯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这就让斯科特了解之前不曾理解的东西。
黑人汤姆的冤案有许多谎言所包围着,这体现了当时民族的偏见,黑人永远无法胜诉,只是因为他们是黑人,这是不公平的,阿帝克斯对此也没有办法。黑人汤姆最后被这个案子逼疯了,他们一家对此也感到无能为力,因为他们是黑人,难道黑人就该受到种族歧视吗?我觉得世界上不应该有这种.种族歧视。
这个小镇上所有居民都知道一只知更鸟是善良的,向一只知更鸟开枪是罪恶的,杀死这样一个可怜的黑人,不就是和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吗?文中的汤姆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就像书名的知更鸟一样,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却遭到了恶毒的惩罚。
这篇文章中给我的震撼是父亲阿帝克斯教育儿子,即便是输了也要坚定去做,这才是真正的勇敢。本书的主人公阿帝克斯是一个称职合格的律师,他在法庭上为没有犯罪的黑人汤姆辩护,虽然遭受大家不理解,但依然能坚持自我,为无罪的黑人辩护。他的行为同时也教育儿子女儿怎样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怎样才能不被别人的威逼利诱所改变,他们勇敢坚强,让我触动很深。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作为一个学生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坚持自我,做一个勇敢的人。
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边城,在沈从文笔下哭泣。这是一座美丽却笼着一层纱的城,它在欢与悲的接壤,独自徜徉。
白江,是夹杂在山与岸之中的,要想出城到外边去,只能乘渡船。那是艘不大的渡船,由一个老头子摆渡。他有一个孙女叫翠翠,翠翠妈在生下她时就死了,翠翠爸也在不久后自杀,只留下老头子独自照料翠翠。尽管只留下祖孙二人,日子过得倒也甜美。在翠翠十三四岁时,已出落得娟秀美丽,得到城里许多人的寻求,特别是船总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远走他乡。翠翠的亲人——爷爷,也在电闪雷鸣的夜晚,静静地死去了。书的结尾,翠翠被接到了船总家,苦苦地等候二老回家……
不论终究二老是否回来,在我看来,都不或许成果一段他与翠翠的夸姣姻缘。由于二老关于翠翠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是经得起种种苦难与检测的,比方金庸笔下的杨过与小龙女,他们之间有过绵长的别离,也有存亡的检测,终究却不离不弃,这才是真爱。或许二老仍爱着翠翠,可是他能放掉自己同胞兄弟的恨,放掉全部,放掉所谓的体面吗?他已然现已下定决心去了桃园,那么即便有朝一日回来,说不定也已是有家室的人了。在今后的日子里,翠翠必将过着仰人鼻息的日子,如林黛玉一般。船总收养她,是由于二老,假如二老不归,莫非他们就会轻易地把他嫁出去吗?他们只会让她等,等那个或许再也不归的人。
莎士比亚名剧《威尼斯商人》无疑是一部文学巨著,莎学界的评论也使其内在的文学价值得以淋漓尽致地展现;而另一方面《威尼斯商人》也不失为一部法律杰作,看似嬉笑怒骂的喜剧折射出莎士比亚时代的西方法律问题和法文化,其法学研究价值也是不可忽视的。
《威尼斯商人》一剧中法律贯穿始终,当时各阶层的普通民众对法律深信不疑,夏洛克试图通过法律主张权利,报复一直欺压他的;而鲍西娅装扮的法官最终也是通过法律以及法律解释来实现眼中的正义,可见法律至上的精神早已深入人心,是西方法文化不可或缺的要素。
在剧本的第四幕中,夏洛克依据契约把安东尼奥起诉至法庭,要求强制执行那“割一磅肉”的约定。虽然法官大人也知道该契约的内容是荒.唐的,不公正的,但是既然双方在契约中已有明文约定,法庭也只能按照契约的内容做出判决。幸好安东尼奥友人的未婚妻鲍西娅假扮法律学者来到法庭,宣布“这约上所签订的惩罚,于法律条文的含义并无抵触”,夏洛克有权在安东尼奥的胸前取一磅肉;可是因为合同上只写了一磅肉,所以如果在取肉时流出一滴的血,或者所割超过一磅或不足一磅,就是谋杀,要按照威尼斯的法律抵命并没收全部的财产。
在《威尼斯商人》所叙说的那个时代,合同等同于法律仍然是一项普遍的原则。按照古罗马的法谚“合意创立法律”的意思,只要是立约人当时是自己做出承诺的,无论是多么不合理的合同,就只能自认倒霉。即使是像夏洛克和安东尼奥之间这样的无理合同依旧被认为和法律一样具有强制力。法庭只能严格依照当事人原先约定的合同文字字面意义进行判决。因此在《威尼斯商人》法庭审判的前半部分,虽然公爵也知道那个“割一磅肉”的契约的内容是荒.唐的,不公正的,但“公爵不能变更法律的规定,因为威尼斯的繁荣,完全倚赖着各国人民的来往通商,要是剥夺了异邦人的应享的权利,一定会使人对威尼斯的法治精神产生重大的怀疑。”,如果不准许夏洛克的请求,威尼斯的宪章就会失去效力,城邦也将不成其为自由邦。威尼斯的法令只是一纸空文。
威尼斯商人800字阅读感想范文四
书中讲述了善良忠厚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替朋友巴萨尼奥向冷酷无情的犹太商人夏洛克借高利贷,并以自己的商船作为抵押,夏洛克想乘机割取安东尼奥的肉便答应了。但安东尼奥的商船却出事了,夏洛克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聪明的鲍西亚答应夏洛克可以割取安东尼奥身上的任意一块肉,只是若流下一滴血的话(合约上只写了一磅肉,却没有答应给夏洛克任何一滴血)就用他的性命和财产来抵换。最后安东尼奥获救,除了夏洛克之外,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个_的结局。
《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早期的喜剧作品,安东尼奥和夏洛克是两个对立的人物形象,他们对待金钱和人情的态度截然相反。安东尼奥是人们理想中的商人,是所谓“商人王子”、慷慨仁厚、放债不取利息、珍重友谊,不惜为之牺牲生命。而夏洛克却爱钱如命,惟利是图,受到损害就要加以灭绝人性的报复。
对他贪婪的金钱欲和残忍的报复心,莎士比亚显然持否定的态度。从人文主义立场出发,莎士比亚认为像安东尼奥那样的商人可以消除资产阶级的矛盾,建立人与人之间被金钱破坏的自然关系,实现美好的生活。而夏洛克那样的高利贷资本商人,重利盘剥,损人利己,则是社会矛盾的根源,美好生活的破坏者。但在另一方面,莎士比亚对夏洛克作为犹太人受到的歧视和欺辱又怀有同情。
鲍西亚是书中一个充满智慧的女性,正是因为她,安东尼奥才能幸免于难,她的父亲曾留给她三个匣子,一个是金做的,一个是银做的,还有一个是铅做的,只有选中装有鲍西亚照片的才能和聪明美貌的鲍西亚结婚,而鲍西亚的照片正是放在铅匣子中。
这个世上有着各种各样的事物,很多事物虽然外表十分美丽,但实际上却是很丑陋的,很多富家公子外表金光灿烂,但实际上却是不学无术。有一句话“会发亮不一定都是金子,但是金子总会发亮的。”我们要学会分辨是非黑白,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许多事物的表面现象往往是虚假的,仅仅是为了迷惑我们,我们应该要学会透过表面看本质。所以,在爱情和友情面前,金钱也只剩淡如水的痕迹了。
读完了《威尼斯商人》,也让我获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友情与亲情的重要,让我知道了,“情”一直陪伴着你,当你开心时,它会为你鼓掌欢呼;当你忧愁,郁闷时,它会为你分担忧愁。所以不要只为了一时的满足和快乐而背叛它,抛弃它。它,让我感受到了“财”与“情”之间的交错,不再为此而徘徊其中了。记住吧,你永远的朋友——情。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学习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做任何事都要打好基础,低层的巩固才能使得项目更具有诱惑和成功力,就像老子《道德经》里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慢慢地向成功靠近,直到取得最后的成功。
茅盾说,萧红是以含泪的微笑回忆呼兰河这座寂寞的小城。他并不像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对于茅盾的这一评价,“并不像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这一点,读过以后深有体会。但我并不认为萧红的《呼兰河传》是叙事诗风土画或者歌谣,或者说,这些并不够。
随季节消长的大泥坑及因此而有的便宜猪肉,夜一来就有的蛤蟆叫和虫叫,八月的女人浆衣服、拆被子、锤帮锤,早晚街巷叮叮当当的乱响……日子不温不火,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在这样的小城里,生活理应如此,卑琐而平凡。
呼兰河城里的人信大神二神,拜娘娘庙,有为缠绵病榻的亲人请来的大神,就有呼朋引伴头看跳大神的邻里。鼓声敲得有腔有调,赶上雨夜就格外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要起来彷徨。”请神为了治病,却使街坊感慨兴叹,终夜不能已的也常有。不知是天上的神太忙,来不及庇佑这卑微的生命,还是这大神功力尚浅,不能通灵?“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第一次看到此处,觉得这样的感慨实在突兀莫名。萧红一生与贫困苦难为伴,悲剧紧贴她的肉身,对一个女人,她经历的实在太多,用她自己的话说,一生走的都是败路。萧红最后沦落于香港,病魔缠身,写回忆录,写呼兰河传。“老,老了也没有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整吞;走不动了,就瘫着。这有什么办法,谁老谁活该。”经历了这一世的风雨,生于她,也未免沉重。迟子建的北极村是纯澈的明丽油画,大朵的葵花和梦里的家;萧红的呼兰河城是轻描淡写的水墨,生命走到如此,她已调不出许多色彩,只得用简单的灰白墨色涂出一片黯淡与寂寞。
《呼兰河传》是一部很单纯的作品,没有太多复杂的人物性格与情节,像是在讲故事,而不是演剧本。生者如萧红,想必很难再用控诉与疾呼来一发胸中苦闷,所以呼兰河传尽管“好看”的很,却同样“难言”的很。就像一个虚弱的病人,回忆着有过生活,尽管想要努力微笑,却难掩哀伤。因为过去越是单纯,就衬得现实越发伤痕累累。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如何,为什么那么悲凉?”
这又何尝不是她的人生一叹?
余华的所有作品里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活着》,即使看完之后心里还是有深深的震撼。对换角度而看,若是我活在那荒乱的时代里,或许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并没有主人翁那么坚韧。身边的亲人独个在眼前离去,如今还是有丝深感同受的触动。
他的作品文字并不华丽,只是简单的描述便将人的心理描述出来。令我没齿难忘,从一开始奢华的地主生活,败家的行为,将整个家产都败完。然而地主时期的改革来临,新中国的崛起,掀起一阵热潮。或许对于农民来说这是新时期,但是对于地主而言,这是残酷的杀戮。
他的坚韧他的随时代改变的心智,无论是哪个时期哪个改革带来的悲剧,他依旧还是他,这个读后感给我带来强烈的打击,当我面对打击时,常常想起如果是他,会不会如我一般的放弃,错了他会一如既往的往前走,就如同十字军时期,他被充当兵役,南方走向北方,他依旧想着家,在这大乱的时代,他依旧往前走。
《活着》顾名思义便是活着,在恶劣百变的时期,随着时代主治时期的主事人变化。他活在凌乱时代,险些被炸弹击中,身处战乱之处,眼见亲近之人的离去。他所坚守的便是活着,即使再艰难的困难,他依旧勇往直前,最后他的身侧只遗留一头与他般黝黑的老牛。最初,我以为他只是无意识的活着。后面当看到他在夕阳下的背影,喊着他亲人名字的小牛。其实,他是将所有人的那份一起活着,看着这世界的朝阳,看着这世界的色彩。这便是《活着》给我深刻的读后感,在未来改变我的人生指导。
在世界的文学史,有这么一本书不得不提到,那就是路易斯·史蒂文森的《金银岛》。这是一本深受读者喜爱的书,也是作者最畅销的书之一。
史蒂文森的一生写了许多书,代表作有《沃尔特·斯科特爵士》和《卡特丽娜》以及本书等,书籍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但纵观他的所有著作,我个人为这本书是最成功的。《金银岛》的每一个细节都深入我的内心。
故事的主人翁吉姆,是一个十岁大的小男孩,吉姆的父母在黑山海湾旁经营一家旅馆名为「本鲍上将」。有一天,旅馆来了一位脸上带着刀疤、身材高大结实、非常引人注目的客人,原来他就是比尔船长。吉姆非常喜欢听比尔船长讲故事,那些听起来挺吓人的经历,像是罪犯被处以绞刑、海盗双手被绑而且蒙眼走跳板、突如其来的海上大风暴、遍地骨骸的西班牙海盗巢穴等,每次都让吉姆又爱又怕,也让宁静的小镇增添了不少新鲜刺激的话题。没多久,比尔船长因为饮酒过量加上受到惊吓而死在旅馆中,吉姆无意间发现比尔身上带着的一张藏宝图,那是海盗普林特船长所遗留下的,於是吉姆和一群人的金银岛寻宝的故事就此展开。心怀不轨的海盗们乔装成一般的水手,当中还包括阴森诡谲的独脚水手西尔弗。大伙儿假装跟着吉姆和利弗希医生一起去寻宝,航海的过程中,充满了千辛万苦和千奇百怪的事。不仅发生了足以让人丧命的疟疾病乱,还曾经发生海盗们群体叛乱的恐怖事件。而至于结果在惊涛骇浪中,到底吉姆一行人最后有没有找到传闻中那座遍地满是黄金宝藏的金银岛呢?他们又是否能平安地带着宝物归来呢?而独脚水手西尔弗又会在紧要关头使出什麽阴谋诡计呢?这一切的一切我希望读者能够自己去搜寻,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金银岛》的乐趣。
《金银岛》又译为《宝岛》,既是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小说的中心情节是一个古往今来最著名的海盗的故事,作者无意向读者指出两帮人围绕宝藏而进行你死我活的争斗究竟有什么教训,他要做的是通过脉络清晰、波澜迭起的惊险故事,自始至终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教人非一口气读完为止。针对这部成功的惊险小说,史蒂文森后来回忆道:这是一个给男孩们读的故事,不需要十分讲究心理描写或优美的文体。这当然是作者自谦之辞,实际上整部小说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例如两面三刀、心狠手辣,但又狡猾多端、见风使舵的约翰·西尔弗,又如霍金斯太太的固执与坦率,她数死去的海盗留下的钱币时,不同意在收回欠她的账之外多拿一个铜板,又顽固地不肯少拿一个子儿。
整本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有很多,但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吉姆他面对危机时的那份勇敢与机智,他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了叛乱。在故事的一开始,吉姆的父亲就死去了,吉姆与母亲一同经营着旅馆。当船刚起航时吉姆也同样展现出了他机智的一面。当他在箱子里无意间听到西尔弗的阴谋时并没有感到惊慌,而是冷静的呆在箱子里听完整个对话。这使得整个船队及时转危为安。吉姆显得那么机灵、单纯和善于区分好坏。他在本鲍将军旅店曾阅历形形色色的人,当他双枪对着海盗时,还是那么心惊胆寒,他下不了手,他甚至同情他的处境。海盗的匕首飞向他时,他更是不知所措,以至于失手使海盗身亡。而另一个另我难以忘怀的则是利维塞大夫,他睿智、冷静、从容不迫却又带着无尽的人性温良。面对垂死的、凶残冷酷、粗俗的海盗,他依然尽忠于一个医生的天职——救死扶伤。他对海盗说:我留在这里尽力拯救这毫无价值的生命。吉姆,帮我那个脸盆来。使人仰慕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当他面临一大群海盗时,依然面不改色,竭尽全力说服他们以保全自己的同盟。
本书虽是惯用的为财制造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从作者本身由文章所散发出来的文化底蕴以及人文素养,不难看出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个人价值观取向。作者出生于19世纪中期的英国苏格兰的爱丁堡,是位小说家、诗人与旅游作家,也是英国文学新浪漫主义的代表之一。早年他到处游历,为其创作积累了资源。到了20世纪中期,评论家对其作品进行了新的评价,开始审视史蒂文森而且将他的作品放入西方经典中,并将他列为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如果说中国的孩子是读着《西游记》长大的,那么外国的孩子们则是读着这本《金银岛》长大的。
故事历经百余年后仍经久不衰正是因为本书充满人性味,弘扬着善良必定绝处逢生;而凶恶必将山穷水尽而苟延残喘。善良、正义的人当然会有好的结果,活得有声有色而有尊严。这正是本书的积极教育意义。而一切邪恶都有其共性:不顾别人的死活,哪怕是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他也会毫无恻隐之心。因为他总是以为大家都会这样做,还美其名曰:无毒不丈夫!这样活着的人也只有由他自己了。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事情都会脱离人们的视线,但我相信这本书永远会站在文学之峰的顶端,永不褪色。
宋江和武松在柴进家里相伴十几天,武松病好以后,就去清河找自己的哥哥,走了半天路,已经响午了,武松的肚子也饿了,就去路边的小酒摊,准备喝点酒吃点饭。一转身看见边上挂着一个酒旗,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武松不在意,走过去坐了下来。然后叫道:“小二,快拿酒来,”酒一上来,武松先喝了两碗,又让小二添酒,小二说:“客官,旗上写了三碗不过冈,你还是少喝点吧!”武松不听劝,一下连喝了十八碗,喝完以后站起来就上了冈。刚上冈就碰见了一只大老虎,老虎是又饥又饿,一见武松就直接扑了上去,武松纵身闪开,然后趁着老虎转身的时候,一棒朝老虎的头上打去,没想到打偏了,这下把老虎惹恼了,老虎又凶猛的朝武松扑去,武松纵身一跃,跳到老虎的身上,用拳头猛打老虎的头,把老虎打的满嘴吐血,直到打死。
在文章里武松用棒子打偏了,说明武松内心很乱,但是他冷静后,就打死了老虎,当我们面对困难的时候,一定要努力的克服,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斯提的一部游侠骑士小说。翻开书刚刚看了一点,忍不住就想笑。
堂吉诃德原来是位乡绅,过着自在的生活,可他对骑士小说很着迷,甚至卖地买书。看得多了,他也想去做游侠骑士,从而干出了一系列荒.唐事。
读到此处,我觉得他放着舒适的生活不过,偏偏去过危险的游侠生活,却实是一个地道的疯子啊!
他后来一厢情愿的认挤奶姑娘为情人,骑上弱不禁风的瘦马罗西南多,带上侍从潘桑,“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此时,我觉的他还是个疯子。
他勇斗风车,除暴安良,怒杀羊群。干出很多不可思议的荒.唐事,面对人们的嘲弄,他依然抬起高贵的头。
对!无论什么时候,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想这大概就是《堂吉诃德》这本书的真谛吧!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
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表现在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可以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
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
“生亦辉煌;死亦辉煌!”
我们平常在电影、电视、甚至课本上看到的一些故事有;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西楚霸王四面楚歌自刎乌江等。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慢慢展现眼前,下面我就说一个让我感受很深的小故事吧。
廉颇和蔺相如的故事相信大家都知道吧,它是讲述了:蔺相如当职位超过了廉颇,廉颇不服,当众说:“我是赵国的大将,多年来出生入死保卫赵国,而他蔺相如就凭一张嘴皮子竟爬到我头上来了,他要是碰到我我一定要当众出他的丑。”并处处为难蔺相如。蔺相如不但不生气还处处让着他,并对别人说:“我之所以对廉将军这样忍气吞声,宽容退让,就是为了把国家危难放在首位,而把个人私怨放在后面啊!廉颇知道后,懊悔不已,马上_着上身,背着荆条,跑到蔺相如家里去请罪。从此将军和蔺相如成了生死与共的知心朋友,将相两人同心协力保卫赵国。古代的大将军都能知错就改,为什么我们不能勇敢承认错误呢?
在《史记》故事里我学了很多很多的道理和知识,知道了许多历史名人。虽然我现在又的地方还看不懂也不明白,但读每一遍都受益匪浅,它将伴我成长,他将是我吸取”营养“的宝库!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悲剧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快乐王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但他的喜剧也同样值得一读再读。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
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然而作为一个法科的学生,我从中更多的是看到中世纪威尼斯的法制状况。
第一、健全的经济法律制度。正如我们所熟悉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威尼斯作为中世纪意大利的商业中心,工商业和商品经济高度发达,而匹配之的无疑就是健全而完善的经济法律制度。这里指的是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律制度,而是最初的契约制度。我们在影片中可以看到这样的一个片段:安东尼奥在向夏洛克保证但当巴萨尼奥的担保人时,夏洛克列举了安东尼奥的财产及其财产稳定情况。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片段但我们缺从中至少能看到2点东西,第一是担保人制度,第二则是我们现代意义上说的风险评估制度。担保人制度的产生,事实上是基于一种对社会诚信的认识。在双方的约定中引入有能力保障交易和契约成功履行的第三方,不仅让交易的出资方能够放心大胆地进行投资,也使借款人能够拿到供流转的资金,从而保证了工商业的顺利进行。
威尼斯的繁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得益于这样一种担保制度的。第二个则是风险评估制度,我不知道这种对风险的评估始于何时,为什么会产生,但当我看到夏洛克准确明白地分析安东尼奥的财产并对其进行风险分析时,我不禁对犹太民族出众的智慧发出由衷的感慨。这应该就是现代风险评估制度的一个中世纪蓝本吧!我想放在现代,夏洛克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风险投资评估师。
第二、法官和律师在中世纪威尼斯的崇高地位。
我们在影片中可以看到那么一个场景,在威尼斯的主政官在得知鲍西亚假扮的法官是来自某一_官推荐的后起之秀的时候,非常热情地迎接了他,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给予了很多帮助。了解历史,我们知道,这个时期的威尼斯实施上还是处于封建统治的背景下的,威尼斯的主政官相当于整个威尼斯的皇帝,他的话就是法律。
可是在威尼斯主政官在审理案件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像我们的所熟悉的封建_者那样的专断,而是把主动权让给律师,显示了其对法官律师和法律的绝对信任和尊重。我并不知道法官和律师这种崇高的地位从何而来,也许是他们本是就是出身统治阶级,接受过更加优秀的教育,拥有无比的人格魅力。是他们用自己的努力让威尼斯在那个笼罩着黑暗的时代里的城堡,散发现代民主和法律的光芒,奠定了律师和法官在社会领域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第三、法律中的民族歧视规定。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一角色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虽然是个守财奴,心胸狭窄,复仇心极重,一遇机会便要疯狂报复对他不利的人,非要置对手于死地不可的人。可是我却觉得真是非常不公平的,莎士比亚在塑造这个角色的时候将所有_的元素集一身,将他的阴险与狠毒描写的淋漓尽致,而安东尼奥却是完全的美化:他珍重友情,为了朋友而向高利贷者借钱并为此死而无怨;他宽宏大量,面对夏洛克的无耻阴谋,竟逆来顺受;面对死的威胁,他具有古罗马英雄那样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气概。
总之,他身上有正派,重情,温文尔雅等人文主义者为之沤歌的品质。可我去觉得安东尼奥只是用来衬托夏洛克的一个小小的角色。虽然莎士比亚讽刺的是犹太商人夏洛克,可是他同时也表现出了当时欧洲政府对犹太人的歧视和排斥。16世纪即使在威尼斯这个欧洲大最自由的国家,对犹太人的偏狭在当时也是个无法更改的事实。
依据法律被迫居住在围墙隔离的古老厂房或者贫民窟内,日落之后大门就会锁上由_教徒来看守。白天任何犹太人离开贫民区都要带上一定表明他们是“犹太人”身份的红帽子。犹太人禁止被拥有财产,所以他们只能放高利贷,将钱借出收取利息,而这也是违反_教法律的。
对于威尼斯商人他们熟视无睹,但是对于仇视犹太人的的宗教的的狂热者来说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会殴打辱骂甚至剥夺犹太人生的权利。影片中夏洛克佝偻的身影跪倒在昏暗的犹太居住区外的片段不时在脑中浮现,那样的孤独无助,令人辛酸。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夏洛克无疑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牺牲品。
老舍先生的《月牙儿》是很少的、我看了又看的作品。
小说主要是讲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女俩为了生活不得不相继成为暗娼的故事。用主人公的话说,她的母亲为了养活她不得不用这种方法,最后,她长大了又用同样的方法来赡养妈妈。第一次接触作品是在高中时期,那时候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女孩子上了学,读了书,受了新思想的感化,还要这样做呢?在她接受胖校长的侄子时,她其实就已经开始走向堕落了。最后,她一步步,从风尘场所的招待到沦为暗娼,大概都是她不想受苦而得来的结果。那时候这篇小说只是给我讲了一个情节简单的故事。
没有哪个女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去交换生活,除非她真的走投无路了。所以,月容希望自己能够找到养活自己的工作,可是现实又一次的让她失望了。她开始知道了,如果妈妈能够找到任何解决生存问题的办法,她都不会也不远这样吧。生活真是残忍啊,吞噬了妈妈也没有放过女儿。再次看到以为再也看不到的妈妈,原来母亲已经如此苍老。趁年轻利用这唯一的成本换来的生活值不值得,这样的问题已经没有机会被考虑了。
所谓的月牙儿,不过是月容在想像的世界里,自己给自己找的一个虚无的朋友,在自己难过的时候、孤独的时候,安慰和陪伴自己的朋友,一个灵魂的守护者。为什么在父亲在世的时候,月牙儿没有出现,生活里没有黑暗;为什么在继父供自己上学的那三四年里,月牙儿没有出现,因为在学校生活是美好的、快乐的;在自己做了暗门子之后,她为什么说她看不见任何月光了,因为她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救了,灵魂要死去了。内心的孤寂、无助和生活的艰难,再加上自己受过的新式教育,梦想和现实之间巨大的差距,月容要怎么活下去。幸好有月牙儿,最后,在监狱中久违的月牙儿出现,月容内心安慰自己说,这就是自己最好的结局,是好朋友也认同的结局。
提笔之际,《挪威的森林》还置于我桌子的左边,作文 那一口寻不着的井——《挪威的森林》读后感。最初趋使我去阅读它,是它的不可忽视般的知名度。名着名作,大多都得经过时间的洗礼,沉淀下来的,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更久远的时间里,仍能被人所称颂所推崇的作品必定有它的过人之处。
花开了四次,落了四次,树叶绿了四次,又黄了四次。当我重新翻开这本书至后记时,脑子里勾画出人与人之间若即若离的又欲罢不能彼此依偎的不完全的人性的善与恶,并且忍不住拿来对照自己。 按照正常的思路,下一步应该把我生命里的每一个女孩以回忆录的格式写下来。可我不会那样做,因为我不是在写言情小说,况且我还没有缺心眼到那个地步。 每一个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进入我生命的女孩,也不管咱们是不欢而散还是逐渐平淡还是你只是路过或者说是现在还持续着持续着。我都要深深的感谢你,感谢你能陪伴着我的生活不寂寞这感谢是真心的且不矫情, 好了,煽情到此为止,本文的正题是《挪威的森林》读后感。 马克思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在物质的世界里,你是遵循现世的规则还是尊重自己的选择?是追求外部的认同还是直面内心的感觉?是迷茫在人群的道德还是清醒于内心的呼唤? 内心的感觉经常会和规则,外部,道德相冲突。徘徊之间,几乎会丧失对自己感觉的认同-不知道那到底是感觉还是欲望?不清楚自己到底该守还是该退?甚至会认为自己内心的真实感觉与人群格格不入,为社会所不容。
木月以为放弃自己就可以赢得世界,于是他把管子一头接到了汽车排气筒上,另一头接入汽车,然后发动汽车,以忽略自己感觉的方式换来世界的一小块位置。 渡边尊重自己的感觉爱上了直子,他遵循等待直子的诺言,而直子却自杀了。“如果木月还在人世,我想我们一定仍在一起,相亲相爱,并且一步步陷入不幸。”渡边只是木月的影子。所以这句话可以换成“如果渡边君仍在等我,我想我们一定会走到一起,相亲相爱,并且一步步陷入不幸。”直子的幸与不幸在于她敢不敢,能不能尊重自己的感觉,而不在于有没有人爱她。 那些不尊重自己感觉的人,经常会戴着面具和另一群戴着面具的人交换污秽混浊的脏空气。尊不尊重自己的感觉事关生命和轮回。《挪威的森林》里,人物可以分为两类:死者和生者。村上春树让不尊重自己感觉的人都选择了自杀。可能他认为不尊重自己感觉-失去自我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或者说失去自我的人虽生犹死。 从某种意义上讲,世界没有客观,只有主观,因为只有自己才能让客观世界存在有意义,除却自己,世界再怎么精彩怎么无聊都与你无关。
我曾经听过“三十年代的文学洛神”萧红的名字,我很好奇——这位女作家的文字究竟有什么样的魅力,会让她得到这样的盛誉。怀着这样的好奇和崇敬的心情,我阅读了萧红的成名作《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回忆录,记叙的都是她在故乡呼兰经历的往事。整本书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两个人——萧红的祖父和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
萧红的童年生活是快乐的,她有一个像乐园一样的后花园和疼爱她的祖父。在园子里,她无所顾忌地干着她想干的事情:捉蜻蜓、采黄瓜、把缸扣到头上当作房子……而这样的自由是从哪儿来的呢?是来自她祖父的爱,她在后园里搞破坏,祖父不责骂她。我想,如果没有了祖父的关怀,肯定就不会有萧红的美好童年。
而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的命运则是个悲剧了。老胡家用钱订下了小团圆媳妇后,就接了回来。萧红在她打水的时候遇见了团圆媳妇,她觉得小团圆媳妇“黑乎乎、笑呵呵,怪好的”。可是别人却说团圆媳妇不像个团圆媳妇。公婆打骂她、虐待她,终于让她生了一场大病。那个“黑乎乎、笑呵呵”的小团圆媳妇走了。她是被谁害死的?她是被过去封建社会的旧观念害死的,它就像一个吃人的魔兽,残害着无辜的人的生命。如果现在还有很多人信服那种旧观念,那么这个社会就不堪设想!
回顾过去并不代表落伍和退步,在我们展望未来的也应该回顾历史,从那些事件中吸取教训,不让悲剧重演。
我轻轻合上书的最后一页,心里已是热血澎湃,仿佛自己置身于硝烟弥漫的北平……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迫害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新中国教育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一心为国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国贼大赤包、祁瑞丰……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特征,但最终,经历了这么多震惊、愤怒、喜悦,老舍先生使我仍然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这本书的再一个亮点在于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书中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法用只言片语来判断他们。他们因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又因日本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相信日本人一定会让她出去,一直做着风光无限的梦,但梦终究还是梦,最后她还是惨死在狱中当我读到几位汉奸的惨状后,我开始对他们的行为慢慢感到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及至死亡的边缘仍执迷不悟,硬要把自己向死亡的陷阱里推呢?或许这是源于他们对金钱、权利的渴望。
《四世同堂》讲的是在卢沟桥事变爆发、北平沦陷的时代背景下,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形象、真切地描绘了以小羊圈胡同住户为代表的各个阶层、各色人等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更反映出百姓们面对强敌愤而反抗的英勇无畏。
读了《四世同堂》我更加的热爱我的祖国,这部小说弘扬了中国人民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高尚的民族气节。大家只要心连心就能战胜一切!
十九世纪中期的法国,是一个阶级森严的年代:农民,工人,商人,资产阶级......
包法利夫人--爱玛,一个农家的女儿,在修道院受过贵族式的教育,读过许多浪漫的主义色彩的小说,整天活在幻想中,期待浪漫高雅的爱情.一个农民看起来有身份的医生--包法利.查理,于是成了爱玛的丈夫.然而所期待的爱情并没有到来.包法利既无才能,又无雄心,举止没有风度可言,谈吐和人行道一样平板,所以她瞧不起当乡镇医生的丈夫,梦想传奇式的爱情.可是她的第一个情人是道德败坏的乡绅,第二个情人是自私懦弱的文书.她的偷情没有为她带来幸福,倒给投机商带来了可乘之机,使她成为高利贷者盘剥的对象,最后她债积如山,无法偿还,丈夫的薄产早已被他挥霍殆尽了,情人不肯伸出援助之手,她在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服毒自杀.这就是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的十九世纪中期的法国作家居斯塔天.福楼拜的第一篇作品<<包法利夫人>>.
包法利夫人--爱玛原是一个农家的女儿,父母却让她接受大家闺秀的教育,希望有一天她能走进资产阶级贵族的生活圈子.即使她有美丽的外貌,佼好的素质修养,但在那个身份等级严明,人们极重视家庭背景的年代,他们的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正是爱玛所接受的这种教育,感受到的贵族生活的奢侈糜华与她现实生活矛盾,而造就了她一生的痛苦.如果没有接受这种教育,没有亲身感受到奢华,她的期待\\向往和梦幻就不会那么强烈了.她追求精神上的丰富,希望有一个风度翩翩的勇猛的男子爱她,给她所憧憬的甜蜜浪漫爱情.但她却不清楚她所期待的精神生活需要贵族式的物质(花园\\别墅\\马车)作为后盾,最后她的精神追求变成了物欲和淫乐.
对爱她的,把她当作高高在尚的女神的丈夫,她有内疚与自责.曾经试图努力成为一个贤妻良母,但是她的自责与内疚只是小河的涓涓细流,而物欲与淫乐是大海的波涛汹涌.波涛汹涌的猛烈撞击总是使她不顾一切去追求,连最后残留的一点妇道都丢弃了.
她本来可以有一个平凡幸福的家庭,一个爱她的丈夫,只因为她不切实际的浪漫追求而把一切毁灭掉了.在她临死的时候,她有留恋她的丈夫和女儿,但她更期待快点离开喧嚣的人世,去天国.也许只有那一刻她做到了无牵无挂(她从没真正牵挂她女儿和丈夫,牵挂的只是她的爱情),只希望早点结束她痛苦的生命.
爱玛的悲惨命运是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冲突的结果,自她进修道院的那天起,她就无法摆脱这个悲惨的结局.
人所接受的教育越高,精神生活就越丰富,所承受的精神压力就越大,走向自杀的可能性就越大.近两个星期华浓四个跳楼自杀案子就引人深思,即使不明其中原因.但这种轻视生命的行为是我所不认同的(除精神病患者外).
当人处马斯洛\'五需求层次理论\'的最低需求--满足生理上的需求,他们日夜奔波劳碌只为解决温饱,希望生存下来.没有生命的来源,不用自杀也会自己走向死亡.要处于高层次的人向低层次的转变是一件极难接受的事,但有时也不妨去看一下身处比自己低层次的人的生活,可能你就会发现自己比较幸福.
世上没有绝对,只有相对.唯心主义有时是不科学的,但也许会令你活得开心.
我一口气读完《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真有意思,我太羡慕爱丽丝做的梦了,她居然能和小兔子对话,还能与多多鸟、小老鼠、鸭子比赛,玩得那么开心。我也想做这样的梦,非常想与住在我家阳台顶棚外沿与铁皮之间的小鸟一起玩,可是我要接近它们,它们就飞走。我梦想与它们对话,告诉它们那里又窄又冷。我要在屋外管道间搭个窝,放些吃的、喝的,让它们在这里安家,宽敞又舒适,我还可以天天与它们玩。
我还喜欢爱丽丝善良、乐于助人的精神。当扑克牌王后让爱丽丝砍扑克牌士兵的头时,她把士兵藏起来,并机智地在刀上沾了红漆,充作士兵的血,骗过了王后,救了士兵。这使我想去帮助中华鲟:中华鲟的习性是不远千里游到长江上游生宝宝,然后带着出生的宝宝到下游生活,现在一座大坝挡住了它们到上游生宝宝的路,使中华鲟无法繁衍下代了。我梦想能象爱丽丝那样做个梦,梦到我告诉中华鲟,人们在大坝边专门为它们修建了一个大大的湖,可以到那里产宝宝。
我更羡慕爱丽丝能听懂青虫说话,在危急时刻青虫告诉她怎样能变大变小。我也梦想有一只青虫。我多想这些梦都能成为真的啊!
这本书跟我也有两个星期了。也该还回图书馆了。老舍的月牙儿。
我们根本无权去批评植根在中国中古老的封建制度,跟无权去批评人性是如何如何的冷漠。女儿痛恨母亲的的所作所为,却还是爱着她,她拼命地想从这种怪圈中逃离,可是仍然无济于事,不得不走上了母亲的道路,做了暗娼。她说:“妈妈是我的影子,我只好不过将来变成她那样:买了一辈子的肉,剩下的只是一些白发和抽皱的黑皮,这就是生命”。她们活在社会的最下层,处处受鄙视受挤压,生活中好像只有了一个个目标,那就是赚钱赚钱,只要有了钱就能活着,所以全然不顾用什么样的方式,也没有其他方式可选。可以从中透视出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渐渐被扭曲的人性。“我勉强的笑,勉强的疯狂,我的痛苦不是落几个泪所能减除的。我这样的生命没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况且我的所作并不是我的过错,。死假如可怕,那只是因为活着是可爱的。我决不是怕死的痛苦,我的痛苦久已胜过了死。我爱活着,但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一种理想的生活,像做梦似的。这个梦一会就过去了实际的生活使我觉得更难过”。生命中并不是没有反抗,只是她无力去反抗。
月牙儿,在此中一直以一个线索的身份存在着,最后她被关进监狱,还说监狱里是个好地方,它是人类坚信人类没有起色,在我做梦的时候都见不到这样丑恶的模样。她再次看到她的月牙,带着寒气的一钩儿浅金,它带着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时时刻刻出想在她的生命之中。
老舍用他一贯幽默暗含嘲讽的笔,慢慢描摹出这些下层百姓的生活,就让我们在阅读的时候慢慢反思吧。
近来,我们学习了名为《詹天佑》的课文,学完之后,我才知道詹天佑是我国最杰出的爱国工程师。著名的京张铁路最早是在他的主持下修筑成功的。这是第一条完全由我国工程技术人员设计施工的铁路干线。
当我读到詹天佑不怕困难,也不怕外国人的嘲笑,毅然接受了任务,马上开始勘测线路时,我很佩服他!觉得他真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我很为他自豪!
哪里要开山,哪里要架桥,哪里需要把陡坡铲平,哪里需要把弯度改小,都要经过周密的计算。詹天佑经常勉励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工作不能有半点马虎。”这让我觉得詹天佑是个对工作很细心的人。而我想到我自己平时写作业都是非常马虎,有时连字也写错了,我觉得我很不应该,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也要做一个对工作,对学习非常细心的人。
詹天佑为了寻找一条合适的线路,他常常要请教当地的农民。遇到困难时,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矢掉信心。八达岭隧道长一千一百多米,有居庸关的三倍长。他跟老工人一起商量,决定用中部凿井法,先从山顶往下打一口竖井,在分别向两头开凿。外面两端也同时施工,把工期缩短了一半。
铁路经过青龙桥附近,坡度特别大。火车怎样才能爬上这陡坡呢?詹天佑顺着山势,设计了一种“人”字形线路。北上的列车到了南口就用两个火车头,一个在前面拉,一个在后面推。过青龙桥,列车向东北前进,过了“人”字形线路的岔道就到过来,原来推的火车头拉,原来拉的火车头推,使列车折向西北前进。这样一来,火车上山就容易多了。
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圆满完成了任务。这让我觉得詹天佑是个非常热爱祖国的人,也是一个爱动脑筋,善于思考的一个人。以后我一定要好好读书,长大了才能好好地报效祖国。要像詹天佑一样不怕困难,为国争光!成为另一个“詹天佑”!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
这篇文章,是《永州八记》里面第四篇,题目叫做《至小丘西小石潭记》
有几个稍微生僻点的字,其实,这几个字,不明白的话,根据前后文的意思,猜猜也大致知道在说什么。所以,这篇文章很容易看懂。
有一种文章,是这样写的。有很多人,是这样写文章的。
很有镜头感的一篇文字。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以下的文字,完全跟随着一只镜头后的眼睛。
起点,是小丘。往西百二十步,有一片竹林。竹林那边是什么?这时候还看不到,竹林隔着。可以听到竹林后面的水声,环佩交鸣,用类似风铃的声音来形容水声,作者曰:心乐之。我们想象一下,真临其境的话,也会挺愉快。
竹子丛生,竹林大约挺密,不是轻易能穿越的,所以,专门说一下,“伐竹取道”,开辟出一条小路。作者这次来的时候,道路其实早已开好了,这里说一下,是告诉读者,有这么条新开辟的林间小路。
穿过林间小路,眼前豁然开朗。
眼光平视,眼前的小潭,清澈见底,见底,于是发现潭底全是石头的。眼光随着石底看回来,看到池岸,各种形状的石岸,尽收眼底。
眼光离开水潭,四顾,疏朗的树,摇弋的垂藤,萧萧索索,森森翠翠。
假如镜头由着脚下的路,出了小路,便该先见石岸,再见水光,继而四顾,方显藤树。
以上是看,看,视力所及,感受的是环境给人大感觉。
下面是观察,细看。
野鱼,百许头,近岸处,两三群最多了吧。“水尤清冽”,观鱼时,觉得鱼似乎在无背景的虚空中浮着。阳光照下来,鱼的影子,映在石质的池底上。鱼不动,影子也不动。倏地,鱼一弹,游向远处,霎时,又回来了。观鱼,鱼之乐,与人之乐,都是难与人交流的,会心的,便会心了。
看会儿鱼,眼光顺着惯性寻着水源。水来处,石岸参差,泉水明灭,情绪淡淡地,不想走过去寻个究竟。
坐下来,静下来,这石潭,其实是在林间的。竹树环合,林静风清,坐的越久,越有出尘之想。“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不管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在这种环境中,都免不了有些悠悠的感受。
结尾,原来不是一个人。有同游的三个兄弟,加上两个从者。从者,是学生,还是仆人?反正,与四兄弟不是一个级别的。
这样的文字,我们会想起来晚明小品,想起沈从文,想起俞平伯,想起周作人,想起汪曾祺,不是谁受谁影响,是,文章本来就是这样写的。
看到些什么,有些感受,心里不妥帖,于是,写点眼见的,写点微妙的感觉,想,会心人也有同样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