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做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隔了七八年,其中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这句话出自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是鲁迅先生回忆自己童年生活而写的。鲁迅先生小时候很喜欢到家后面的百草园玩,百草园就像是他的乐园,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当他被家人送去三味书屋学习时,也还是很喜欢玩。文章中写到,鲁迅先生的老师读书读得正入神时,鲁迅先生就照着书本画绣像,画了一本又一本。小时候的鲁迅虽然调皮,但他拥有一个多么快乐的童年啊!
鲁迅先生笔下的百草园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的充满生机!我外公也去过那里游览,听外公说,百草园只是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园子,不是很漂亮。可是为什么鲁迅先生说那里是他的乐园呢?我想,是因为鲁迅先生在里面拔何首乌,拔木莲,捕鸟……每天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尽管小园子只有一些野草,也给鲁迅先生带来许多乐趣的缘故吧!
比起我们现在的童年生活,我觉得鲁迅先生的童年更为快乐。我现在已经是六年级的小学毕业生了,我和我的同学都忙着为小升初作准备。像我,大半个暑假都在上补习班,还要天天做题。童年时的鲁迅先生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为学业而烦恼。
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我对自由自在的童年生活充满了向往。我真羡慕小时候的鲁迅先生啊!他的生活充满了趣味。我也想像鲁迅先生那样
今天,我怀着一种伤感,独自在家里读了《头朝下的逃生者》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有一天早晨,城西老街一幢居民楼起了火,这座房子是砖木结构的,一烧就着,消防队赶来了,但这片老宅子巷子太窄了,消防车和云梯都开不进来。队长只好随手抓过逃出来的居民披在身上的旧毛毯摊开,让手下几个人拉着,让楼上的几个居民往下跳。在自救的过程中:一位孕妇为了自己肚子里孩子的安全,而头朝下跳,结果毯子不堪一击,她的头撞到了地面上,顿时头破血流,孕妇为了不伤到肚子里孩子把死亡留给自己,把生存的希望带给孩子,这可能是天底下的母亲都能做到的事情。想起那天上午发生的事情,我自己也感觉有点惭愧,母亲为了我的安全才会打我,而我却对母亲发脾气,当我自己躲在屋里生气时,却不知道母亲在房间里伤心的哭泣。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坏女孩,母亲为了我们,连生命都可以放弃,而我却不知道如何去报答,去感恩母亲。
在生活中母亲是水,我就是萌芽的小苗,有了水,小苗才会生长,有了水分和阳光小苗才会茁壮,才会长成参天大树。
伟大的母爱,超越了生死界限。母亲就是上天派给我们的天使,母亲陪我们度过每一个快乐、伤心、生气、困难的时光。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妈妈老是鼓励我们扬起风帆去战胜困难。
我们要学会感恩母亲,报答母亲。
读书心得500字
在我的书柜里有一本《夏日极光》,它可是一本让我视若珍宝的书。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在公园的草坪上,姐姐炎夏和弟弟凉夏快乐的奔跑着,爸爸、妈妈用温和的目光追逐着他们快乐的脚步。多么美好的一家呀!可是五年后的一天,凉夏静静的坐在轮椅上,姐姐风风火火的跑进病房说:“危险期已经过去。”可是凉夏却冷冷的问她:“姐姐,我是不是也会像爸爸、妈妈那样死去……”“不要再说了!”炎夏捂住了弟弟的嘴。事情是这样的,爸爸、妈妈被卡车撞到之后的几天里,凉夏忽然高烧不退,炎夏把他送进了医院,姐姐在急诊室外焦急的等待着,医生在里面的话炎夏都听到了,这话犹如雪天泡冷水,弟弟竟然得了癌症!很快弟弟的病情恶化了,就在临死前,他对姐姐说:“我想看极光。”姐姐二话没说,以惊人的速度带回了“极光”,可惜的是弟弟已经死去了。炎夏走到了弟弟的遗体旁一边哭泣,一边说:“姐只能为你做这些了,这个,你带到天堂去看吧!”
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终于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了。作为姐姐炎夏在祸不单行的日子里,尽自己的所能关爱着弟弟,根本不顾自己的一切。我想起了自己平时无论在家中,还是在学校总是为自己想得多,为别人想得少,内心充满了愧疚。今后,我将尽努力弥补自己的过失。
读书心得500字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是错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_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阿姨,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读了冰心奶奶笔下的《小桔灯》,我感触很深。文中的小姑娘镇定、勇敢、乐观的形象留在我的心中。
小姑娘的妈妈生着重病,躺在木板床上,爸爸又在远方,照顾妈妈的重担就落在她肩上。--岁的小姑娘不慌不忙,镇定的去乡政府打电话找医生为妈妈治病。
不过,她画的圆圈里包含了她的希望,她相信爸爸一定会回来的,妈妈就会好了,大家都会好的。
小姑娘的年夜饭是红薯稀饭,而我们呢?鸡鸭鱼肉都有,还有爸爸、妈妈的的疼爱,想到这里,我心里一阵酸楚,我同情这个比我小一两岁的小姑娘。
但我觉得小姑娘很可爱,她对未来的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她的内心世界是美好的、高尚的。正是在生活逆境和磨难中,她那美好的内心世界才焕发出动人的光彩。
读完全文,我觉得小桔灯也照亮了我的心,照亮了我今后的生活。当我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也会像小姑娘一样镇定、勇敢、乐观、能干。
今天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书中的一节:本葆将军客店,里面的事情,让我慢慢讲给你听。
本葆将军客店坐落在英国海岸线上的黑上港旁。这里三面环山,一面临海,环境十分幽静,来这里饮酒的,住店的大多都是一些水手。一天早上,有个褐色的脸上有一道道把的老税收来到了客店门口,客店老板霍金斯看见了,忙上前叫道:欢迎!欢迎!霍金斯打量着来客,只见他身材高大,结实而笨拙,皮肤晒成栗壳色。她身穿一件脏兮兮的蓝色外套,肩膀上拖着油腻腻的发辫,一侧脸上有挨过弯刀留下的创疤,一双手疙疙瘩瘩,伤痕累累,一看便知是个饱经沧桑的老海员,他总是闲着没事,便扯起嗓子唱着一支古老的水手歌谣:“十五个人趴着死人箱。唷呵呵,郎娒酒一瓶。快来尝,其余的都做了酒和魔鬼的牺牲品,唷呵呵,朗模酒一瓶,快来尝!”
晚上,他总是坐在客厅一角的壁炉旁,低着头猛喝酒,别人好意的向他打招呼,他却不理睬,有时还会粗暴地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瞪对方一眼,就想跟谁有愁似的。
老水手很可怜,不过他脾气很大,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改掉这个坏脾气,让大家都和我做好朋友,别人都说:“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
《边城》蕴含着诗一般的意境和韵味,作者沈从文不仅创造了诗一样的意境,而且赋予作品中的人物与景物以深厚的象征意味,集中了展现了湘西秀美的山水和淳朴的情致。
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无形中就构成了一幅图画,有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
翠翠和爷爷。祖孙二人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他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代表,他善良、勤劳、朴实、憨厚、忠于职守,他对外孙女无私的爱就是我们炎黄子孙得以繁衍的血缘纽带,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中华民族那原始而又古老纯朴的人性之美。 可以这么说,《边城》里的人,大抵情亦如水,却不是如水样淡薄,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这使得整部作品无论结局怎样却始终带给我们空灵清澄的美。
的确,结局不是我们的一厢情愿。这么一个发生在山城茶峒里的故事,这里鸟语花香,青山翠竹,耸立的白塔下住着翠翠和她的爷爷,这一年的端午节,翠翠遇到了在划船比赛中中了头奖的傩送,有种不可言传的情感在翠翠心底萌发。与此同时,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美丽善良的翠翠。他们公平地凭命运来决定自已的幸福,而翠翠母亲的死是老人心中的痛,老船夫为了不使翠翠走她妈妈的路,无意中为孙女的婚事设置了一些障碍。不久,天保为爱离家出走落水而死,傩送知道后很悲痛,又得不到翠翠的暗示,一气之下远走他乡。一声巨雷摧毁了白塔也带走了爷爷。翠翠决定从此留在渡口等待傩送的归来。
平淡中流露的不平淡,平静中突显的不平静,平凡中涌动的不平凡,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峰火连天,没有尔虞我诈,有的只是朴实的亲情和真挚的关爱。像是一幅流动的画,画的是桃花源的风光,画的是画中人的生活,画的是民情纯朴和封建礼教的碰撞。我常常在想傩送到底会不会回来,作者没有把这个答案告诉我们,从而引起我两个遐想:或许他会回来,这里有牵挂他的家人也有他牵挂的翠翠,或许时间消逝他会懂得哥哥天保为了成全他而走的心,会感受到守在渡口的翠翠的等待,毕竟他自己也说过要渡船不要碾坊。他会回来,会重新面对,会找到翠翠,会替她守着渡船,一辈子。也或许是再也不回来,在某个地方默默地过完着生,再也不愿想起这里的一切。或许那些人那些事早以在他心里自己找个坑把自己埋了,或许偶尔面对一只渡船也会在心底泛起一层涟漪,而那个等待却终究只是等待。
《边城》的行文似无阻的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文中平淡安宁,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也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但却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使你身临其境。《边城》隽永的文字时刻牵动这你的灵魂,正如他谈及《边城》时所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地下党的女儿。当时,国民党反动派到处追捕地下党员,残酷地屠杀他们。小姑娘的父亲因参加过反蒋政治活动被抓走,母亲病危,家被抄洗一空,就剩下八、九岁的她,孤儿寡母,无依无靠。然而,面对这一切,她没有像同龄孩子一样哭鼻子,而是挑起了家庭的重担。这是多么不易啊!面对这样一个饱经生活迫害的山村小姑娘,我的心为之一震。
看看这位懂事的小姑娘吧!“她没有说下去,只慢慢地从桔皮里拨出一瓤瓤的桔瓣来,放在妈妈的枕边。”面对卧病在床的母亲,小姑娘不但没有离弃,还把好吃的桔子拨好给妈妈吃,这是一个多么孝顺的孩子。“孝在质实,不在于饰貌”这句诗和小姑娘多么相像,不需要语言,只需要这样发自内心的关怀,把桔子拨给病中的母亲吃,这是值得我们20后的每一个人去学习。
面对小姑娘的年夜饭,我更是心酸。她笑说:“红薯稀饭是我的年夜饭。”如今的我们每到过年都可以放烟花,看电视,收着丰厚的压岁钱,吃的更不用说,鸡鸭鱼肉堆满桌。这是小姑娘想都不敢想的事。面对这种极其稀松平常的红薯稀饭,我们还忍心再糟蹋粮食吗?
小姑娘还有一双灵巧的手。“她拉住我,一面极其敏捷地拿过穿着麻线的大针,把那小桔碗四周相对地穿起来,像个小筐似的,用一个小竹棍挑着,又从窗台上拿了一段短短的洋蜡头,放在里面点起来。”虽然小桔灯只发出了微弱的红光,却是黑暗社会里光明的象征,带来了活力和生机。
小姑娘那时向往的幸福生活,如今在人们的努力下成为了现实。我们在红旗下茁壮成长,生活得幸福、美满。虽然,好的生活已经成了真,但我还是忘不了《小桔灯》里那位小姑娘。
冰心奶奶是我国的儿童文学作家。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冰心奶奶的一些散文,其中《小桔灯》这篇文章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桔灯》向我们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几十年前,到重庆郊外去看望一位朋友,在等朋友时,一个小姑娘来打电话来叫医生给她妈妈看病,后来冰心奶奶去探望了那个小姑娘和她的妈妈。走时,小姑娘为冰心奶奶做了一盏小桔灯让她提着照路。冰心奶奶被小姑娘的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鼓舞了,这件事让她终身难忘。
在我们的身边甚至动画片中,也有不少拥有像小姑娘这样镇定、勇敢和乐观精神的人。比如说小朋友们都爱看的动画片《海绵宝宝》中的那块黄色小海绵。在遇到困难时,它会以乐观的心态来接受,从乐观的角度来考虑。在它的想象中,每一件事都会由坏变好,都会向好的一方面发展,因此总是整天乐哈哈的,收获了无尽的快乐。但是片中的章鱼哥却与海绵宝宝恰恰相反。章鱼哥总是很悲观,它只想到了事情最糟糕的一面,它没有快乐,它“怀才不遇”,它只是一只只以自我为中心的章鱼,它不像海绵宝宝那样助人为乐,在它的心中只有自己是秀的,因此,它收获的只有无尽的烦恼。海绵宝宝在困难面前很坚强,很勇敢,它像那位小姑娘一样不向挫折低头,这是值得我们这些在温室中长大的孩子学习的。
生活中难免有各种各样的考验,我们大家要向小姑娘和海绵宝宝学习,面对挫折不屈服,做自己的主宰,做生活中的赢家!
人民公社,大跃进,--······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名词飞入目中,本书的背景正是出于探索阶段的新中国,本书的主人公许三观,与其称其为“不幸者”,倒不如将他看作一个处于不幸的时代的不幸的社会的缩影。
谈起卖血,在当时,卖掉“两碗”也就是四百毫升的血后既可以得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举个例子吧:许三观要去看望一位老相好,便去买了十余斤杂粮和五斤肉骨头,花了仅仅五块钱不到。但这笔横财不是人人可得的,必须要身体硬朗才行,因为卖血,用书中粗土的话来讲,就是“卖祖宗”,是“卖命”。许多人都是因为卖血,身体“败掉”了。
本书就是以卖血为引,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苦难,以及一个男人作为丈夫,父亲的担当。
许三观,丝厂工人,为人略显狭隘,自私,还还带着小肚鸡肠。面临困难时,靠着卖血跌跌撞撞前行,但本质并不坏。虽然将其“恶”的一面完全归咎于时代背景未免有些太断章取义了,但有时善恶真的只是在一念之间罢了。
许三观一直对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耿耿于怀,三个儿子中,数一乐最爱戴他,可在三个儿子中分量最轻的也是一乐,严重的偏心又时甚至到了残忍的程度。一次许三观带着老婆和儿子去吃顿好的,却唯独留下一乐一人在家中啃红薯充饥。一乐越想越委屈,便离家出走,终于在一天夜里被许三观找回,许三观将他扛在肩膀上带回家,一边走路一边骂一乐,其言语实在是我见过用来骂小孩最难听的话语。一乐一直默默的听着,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刺眼的红灿灿的标志:胜利饭店。这段情节给我烙下来了极深的印象,它使整个许三观的形象丰满了起来,也告诉了我,人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或许是上天刻意刁难许三观,最难闯的一关也是一乐带来的。许一乐冬日重病,非上海市的大医院不可救,这给了本就贫穷的许家一记重锤。许三观做出了一个疯狂的觉定,总他所在的小城,边赶路,边卖血,一路卖到上海。他倒了,被救,他继续,总算是在鬼门关口拉回了一乐,落得个圆满的结局,当然中间也少不了他人的救助,都是平民阶层。
这是二十世纪末的上海,隆隆的寒流在大气层上方滚动,地面上确正冒着丝丝的热气。
今天上了四节课,四节课四种讲法。
十班很顺利,学生的感悟从结构到人物,从语言到主题,基本上把我想讲的都说了,特别感谢张晓宇、栾博玉、王琪、谭嘉、何欣、冯琦。
十二班遭到我的批评,学生准备不充分,只好又用一节课时间写感受。明天交流探讨。
十三班刚接手,强调读戏剧的的方法,写感受。
十四班也是才接触,仍然是强调读戏剧的方法,还讲了大概情节,领着初步感受人物丰富的内心情感,写感受。
周朴园:
仆人满园,这里没有温情脉脉的亲情,没有相濡以沫的亲人,没有生死相许的爱情,没有天伦之乐的幸福,只有统治与被统治,只有主人和仆人。在这个令人压抑、窒息、沉闷、黑暗的周公馆,不要奢谈真情,真情有几许,真情值几文。
周朴园是可怜的,是孤独的王,他的仆人或敬而远之,或畏而避之,或冷漠而不屑之。生冷的墙壁隔在他和每一个人的中间不可逾越;他是可悲的孤独的王,连腰缠的万贯都可能会嘲笑他,连不可怀疑的威严都可能会可怜他。最高的统治者、富有的资本家,你已经不是人了。倘若还能些许嗅到你身上一丝人的味道,也就是那些旧家具,那家旧雨衣和绣了梅花的旧衬衫,还有关窗的习惯。真的是不思量,自难忘吗?我不得不怀着叵测的居心,恶意地去推测你的用意。大概是想以此来告示天下人:看!我是个有情有意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即使曾经有过,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看似好像朴素地守着真爱,但那五千洋钱、生后开支的筹码以及永不踏进周家大门的条件又怎能掩盖住你虚伪冷酷的嘴脸。你宁愿活在想象和过去,宁愿对着一个死去的侍萍忏悔,却不愿面对活着的证据。相认的那一刻,哪有久别重逢的喜悦、互诉衷肠的缠绵、三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断肠,有的是彻头彻尾的掩饰、猜忌、怀疑、惊慌、恐惧和竭斯底里的愤怒。我不得不怀疑,你貌似情谊深厚的自难忘了。当年的侍萍是多么的温顺,小鸟依人,唯命是从,那朵梅花是为你开得鲜艳娇媚,开得芳香四溢。繁漪可是一匹难以驯服的野马,她是不会轻易就范,屈从你的淫威,她的繁漪涟涟是一丝生气,是一丝打破死寂的生气,是一种挑战,是一种对权威的挑战。她是异类,让你搞到麻烦和不安。你的药治不了她的病,你的药只能让她更亢奋,反抗更疯狂,不惜代价,甚至是病态的追求,畸形的执着。
如果说三十年前的三十之夜将侍萍冷酷地赶出周家是情不得已,情非所愿,暂时算作你还有一丝人的良知尚存,那么,在此之后,你彻底地堕落,堕落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三十个工人,两千二百个小工的
的性命,只为那使你更加堕落的金钱。社会名流、优雅风度下是蛇蝎心肠。此时你一定会得意洋洋地看着鲁大海吧,因为你的金钱加大棒的伎俩有一次得逞了。但那绝子绝孙的昧心财是怎样的一句具有报复性预言,更有报复性的是不该死的都死了,想死该死的偏偏活着。
雷雨过后,天依然阴沉,周朴园,在此之后你的记忆里不止一个鲁侍萍吧!
周朴园真真地一个可怜可悲孤独的王,你的仆人都已死去,剩下的只有苍老。
《祝福》是一篇让我感受颇多的文章。文中祥林嫂一生命运坎坷,深受封建礼教、迷信思想的毒害和无人性的摧残,四十上下就头发全白,脸无血色,像一具直立的尸体,最终走向生命的毁灭。
就这样一个平凡、朴实的底层劳动妇女,只想平平安安过一辈子,能生存就行,可是她的愿望却得不到满足。造成这种悲剧的原因是什么?我想,封建礼教的毒害虽是一个重要原因,人性的冷漠也不容忽视。这不仅在当时封建社会是这样,如今所处社会也存在这种问题。
一位老人见义勇为抓小偷,周围路人却在旁围观,无人出手相助;公交车上上来了一位头发近乎全白的老者,老人年纪较大腿脚不灵活,行动有点缓慢,公交车司机竟不耐烦地催促老人快点,而车上乘客也都没起身让座;一个学习、生活上遇到挫折,一时想不开想自杀的学生站在高楼顶上,楼下的人不但没劝阻他,让他想开点,反而幸灾乐祸地喊道:“跳呀!快跳,你怎么不跳呢?”……生活中这些情况时有发生,难道我们不该自我反省吗?反省以前当我们遇到类似情况时,我们是否也充当了一个只想看看热闹、不为别人设生出地看想的旁观者的角色。
在这样一个提倡和谐社会的圈子里,人人都要找回自己善良的本性,因为人的本性生来皆是善的,只不过是不小心走错了方向。我们不乞求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事,只本能以一颗善心待人,让困境中的人们看到一缕阳光,感受一丝温暖,找回一点希望。善良的人性像是一朵娇嫩欲滴的玫瑰,只要我们能细心呵护,精心照料,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残败的玫瑰会重新露出它的芬芳!而“祥林嫂”也会永远成为过去,和谐的社会将不会再有如此的悲剧上演!
《明朝那些事》讲述了明朝前后约三百年的历史。故事生动有趣,笑话百出,让我们在轻松愉快中了解了明朝历史。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都前与陈友谅进行了有名的鄱阳湖之战。在这次战斗中,朱元璋带领的20万人只配备了单薄的渔船;而陈友谅则带领60万精兵强将,配备巨大的战舰。双方实力悬殊,朱元璋看似很难取得胜利,可他却巧妙地利用了船小灵活的优势——先用小船偷袭战舰,杀死一千多名敌人,并夺得战舰一艘。顿时,军心大振。他赶忙乘胜追击,又用小船装满炸药,组成敢死队,利用风力,火攻战舰,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朱元璋能以小胜多,以弱胜强,我觉得他真不愧是一个临危不乱,有勇有谋的人,这使得他在万分艰难的情况下取得了胜利。这启发了我,平常遇事不能慌乱,要及时想出对策。是啊,朱元璋遇到这么大的困难都能想办法解决,我们平时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
早就读完《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了。今天,我又和妈妈看了一遍电影《宝葫芦的秘密》,看完之后,我感受很多。
王葆每天都梦想有一个宝葫芦,结果在梦里实现了这个愿望。他有了宝葫芦之后,什么事都依靠宝葫芦,让宝葫芦为他干这干那,想要什么有什么,连考试都想依靠宝葫芦给他送答案,结果宝葫芦连别人的名字都照搬过来了,害得王葆丢尽了脸。最后,王葆认识到什么事都依靠宝葫芦是错误的,宝葫芦有本事没脑子,经常好心做错事,所以给自己带来了很多麻烦。结果王葆生气地把它扔进了河里,再也不要它了,决定靠自己的努力取得好成绩。
电影里老师说了一句话: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我认为要从王葆身上吸取教训,不能什么事也不干,遇到难题时光依靠别人,要靠自己的努力,勤动脑筋勤动手,才能赢得老师和同学们的信任,才能有更大地收获!
他是一个复仇者。
他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对他这个人物的感受。
他——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埃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且要与他的爱人美茜蒂丝成婚。但是在幸福的表面下正酝酿着一场阴谋。美蒂西斯的表哥弗男也想娶美茜蒂丝为妻,这位被邓蒂斯称作“朋友”的人,为了破坏邓蒂斯和美茜蒂丝的婚姻,就与觊觎船长之位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一个陷阱。婚宴上,当邓蒂斯正沉浸于幸福的光环时,被突如其来的警卫带走,在被法官维尔福审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勒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邓蒂斯成为了他的牺牲品,之后他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年。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了噩梦般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在基督山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卷入了一些无辜的人,有罪的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同时也造就了新的惨剧。————这是一幕人类复仇过度的悲哀,一声无罪人变为有罪人的慨叹。
马瑟夫死了,阿尔贝和美茜蒂丝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维尔福家中陆续死了3个无罪的人,尤其当爱德华和维尔福夫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想要救爱德华,却已经无力回天。这使他动摇了,他恍惚了,他开始责问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做。他问自己:“够了,够了,已经够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呢?”
于是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了,在故事的结局他给与邓格拉斯严厉的惩罚之后,放了他一条性命,这样的结局大概会比人都死绝了的结局要好,毕竟邓蒂斯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不是天生的刽子手,而且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一直到死才能得到解脱。
最终,他的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第二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孤家寡人,也不成人样了,第三个倾家荡产,从富翁一下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糟老头。
死了,一了百了。
疯了,虽然痛苦,但是至少精神上解脱了。
清醒地活着,却又失去了自己看重的名利,这才是真正的活受罪。三个仇人的结局各不相同,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有时候,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生存。
但他的复仇虽然成功了,却也失败了。复仇成功给他带来了什么呢?快乐吗?当然不是。大仲马借几近精神失常的维尔福之口说出:“瞧呀,看呀!你报复得够多了吧?......”基督山只能默然无语,他感到他不能再说“上帝与我同在”这句话了,他的报复超越了限度。冤冤相报带给人的,只能是愈加痛苦。它在现实及猛烈的鞭挞中清醒了。他找回了宽恕。
人拥有生命毕竟不是为了复仇的。
于是复仇的狂潮找到了它的归宿,无声的呐喊惊醒了灵魂最深处的人性。他宽恕了邓格拉斯,拯救了凡兰蒂,抛弃了所有的财产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事。当复仇的剑铸为宽恕的犁时,一个人才能懂得生活是幸福的。不能抛弃复仇的人最终也宽恕不了自己!
当复仇使我们不幸时,宽恕使我们落泪。
痛苦消融在人性中,便生出完美。
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向勇往直前,必须放弃痛苦。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毕竟如基督山所说的:“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
“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俱,一片丹心向阳开。红梅花儿开,多多放光彩,昂首怒放花万朵,香飘云天外,唤醒百花齐开放,高歌欢庆新春来。”每当听到这首美妙的歌声,我便会想到《红岩》这本书。这歌词写得多好啊!我会联想到高山之端红岩伫立。梅花怒放,那红红的梅花好像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样。
《红岩》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的故事,塑造了许多英雄人物的形象。在书中,不管是那个人被抓了,在严刑拷打时,他们都是咬紧牙关,不屈不饶。面对敌人,他们会说:“严刑拷打是很小的考验,难不倒我,竹签是竹做的,但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做的,一点也不软弱,敌人对我们怎么样,都是没用的,我们是不会屈服的。
我们的国旗、红领巾都是有这些英雄人物用鲜血染红的,使我们的国家变得强盛、富裕,从一个被人瞧不起的国家,到了一个让别人刮目相看的国家,在变化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是多么不容易呀!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多学习这些英雄人的精神、品质,不要忘记他们,他们永远是我们得榜样,在面对坎坷、困难时,都应去勇敢克服,不要畏畏缩缩。
《让信念发芽》是我前几天读的一篇文章,罗杰是纽约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州长。他出生在纽约的贫民窟里。在这儿出生的孩子,长大后很少有人获得较体面的职业。然而罗杰例外,他不仅考上了大学,而且成了州长,是什么原因让他成为这么优秀的一个人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读完《让信念发芽》,我深深地领悟到一个道理,种子是可以发芽的,信念也可以让目标发芽。由此我想到了一个小故事,在万众瞩目的雅典奥运会上,XX年8月19日,雅典奥运会尼凯亚举重馆里鸦雀无声,张国政抓举领先,挺举到了第三次,张国政刚刚举起杠铃,就摔倒在地。在观众的惊呼声中,他知道,腰椎错位的老毛病关键时刻来找麻烦了。当他躺在地上知道自己拿下了金牌,还是坚持站了起来,双手捂着腰走上了最高的领奖台。赛后张国政对关切的人们说: “不要紧。别说受伤,就是为金牌把腰拼断了,今天也值。”我知道是必胜的信念让张国政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成功始于自己的信念,如果想要成功必须使自己信念的种子发芽,罗杰本是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出生贫穷,他和他的小伙伴们旷课、斗殴、爬窗户。但是因为小学校长皮尔.保罗的一句话:“我一看你那修长的小拇指就知道,将来你是纽约州的州长。”让罗杰从此改变了人生态度。从此他以纽约州州长的身份要求自己,衣服不再沾满泥土,说话也不再夹杂污言秽语,他开始挺起了“腰杆”走路了,并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到。
我相信我信念的种子也已发芽。只要有目标、有勇气、有信念,一定能让我的梦想成真!
一位作家,一生也许会有许多部作品,也许在当时他生活那个时期会引起极大的轰动。但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随着时代的变迁,那些以作品数量取胜的作家终将淹没于历史的洪流中。与此相对的是另外一种作家,他们也许没有许多作品流传于世,但是,也许那仅有的几部巨著会在璀璨的文学星河中散发着永不褪去的光芒。
玛格丽特·米切尔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女作家。她的一生太过短暂,并未留下许多作品,但只一部《飘》足以奠定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而《飘》也成为20世纪文学的经典作品,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影响。
小说是在南北战争这一背景下展开的,以斯嘉丽·奥哈拉为主线,反映了南北战争前后美国南方社会的风貌,在描述战争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着重描写了斯嘉丽对艾希礼自欺欺人的爱情及白瑞德对斯嘉丽的怜爱。
这部小说的成就之所以如此之大,我觉得有如下三个原因。
首先是作者在南北战争的背景下,用曲折的故事情节表现出丰满的人物形象。作品刻画最成功的是斯嘉丽。斯嘉丽缺乏许多女性的美德——事实上,可以说是几乎缺乏所有的美德,除了拥有足够的勇气之外。斯嘉丽生命力旺盛、全身每一寸细胞都活蹦乱跳、自私自利、没有原则、无情无义、贪婪成性、颐指气使,骨子里却是灵活轻巧、弹性良好的钢铁。她父亲是爱尔兰移民,以性格和个人魅力打入南方庄园的有钱阶级,还娶了名门闺秀。斯嘉丽务实一如爱尔兰人,几乎没有母亲的婉约气质,是个不折不扣的叛逆分子,完全无视社会的标准及禁忌。米切尔对斯嘉丽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从小说最后,斯嘉丽在面对所有人的离去之后,她还能说出“家,我要回家。我要想办法让他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会是全新的一天。”就可以看出来,小说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在经历了战争、爱情的打击后,最终成为集纯真与野性、自由与自私、痴情与无情、浪漫与现实于一身的“乱世佳人”。此外,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白瑞德几乎和斯嘉丽一样充满生命力。他是查尔斯顿一个家族中的不成材儿子,愤世嫉俗而实际,他一开始就看出南方的势不可为,大胆偷越封锁线,发了笔战争财。米切尔刻画他最成功之处,在于她取材通俗剧及罗曼史的刻板人物,甚至连两撇黑色小胡子、锐利眼神和让女人无法抗拒的魅力等都借来用,却能让他生动有说服力。
其次,小说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语言真挚感人,故事的进展几乎完全按照时间顺序展开,随着斯嘉丽的生活而发展,但是,对心理活动的细腻描写以及情节、人物的冲突非但不会让人觉得冗长反而体现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除此之外,在人物关系的设计上,四个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又可以看出作者的精心设计。斯嘉丽与艾希礼看似朋友,实际上却是一对没有结果的“情人”;斯嘉丽与梅兰妮表面上是和谐的姑嫂关系,实际上斯嘉丽却视梅兰妮为情敌;斯嘉丽与白瑞德表面上互相利用,内在的却是白瑞德深爱着斯嘉丽,而斯嘉丽却又为艾希礼不顾一切。这样矛盾的人物关系相互作用,让四个主要人物的性格对比更加鲜明:斯嘉丽的叛逆自私和梅兰妮的宽容温和,白瑞德的勇敢直率与艾希礼的胆怯虚伪形成强烈的对比,让小说不显平淡,反倒扑朔迷离,更吸引人阅读。
最后,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能打动人,就在于它能激起读者的共鸣。爱情是个永恒的话题,无论是谁,都会有说不完的话。而这部旷世之作对爱情的描绘更是细腻。爱总是在无意中到来,16岁的斯嘉丽始终不明白,自幼与她朝夕相处的艾希礼,为什么在两年前才开始令自己百般牵挂?那时的艾希礼刚刚从欧洲归国,前来她的家里探望;当时斯嘉丽正站在屋外的走廊上,看见他骑在高高的马上,由长长的林荫道那边迎面向自己走来。阳光下,他那一头金发和抖擞的装束、灿烂的笑容,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他,仿佛没有任何理由。从此,她便再也不仅仅属于她自己了。虽然艾希礼从未对她流露过任何爱慕之情,她也并不真正了解他的内心。生就好胜的个性,使斯嘉丽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倾向于把自己的意志当成别人的意志。她的爱因而常常显得过分自私,这样的爱永远不会鼓励她首先去设想对方的感受,而总是先顾及自己的迫切需要。所以,当得知艾希礼要和媚兰结婚的消息时,她便不得不把自己的爱变成一场战斗了。无论如何,她要将艾希礼从媚兰身边夺回来。为了爱,她不怕让任何人受到伤害。她的爱情逻辑很简单,因为爱他,所以就应该得到他。在艾希礼家举行的那次聚会上,斯嘉丽几乎征服了所有想在情场上大显身手的男子,唯独艾希礼一直无动于衷。恼火的斯嘉丽连少女的矜持也不要了,索性当面告诉了他自己爱他。她以为这样会给对方一些勇气,让对方承认对她的爱。可惜事情并没有如她所愿。她得到的只是艾希礼不能爱她的理由。在爱情面前,斯嘉丽表现得比艾希礼富有勇气。不过这勇气里搀杂着更多的虚荣和自私。因此,在自己的爱遭到拒绝时,她的自尊比爱欲承受更大的伤害。她给艾希礼的那记响亮的耳光,保护的就是她最为看重的自尊。
爱从来不会因为被拒绝而使一个人气急败坏,只会让人伤心。当艾希礼从战场回来后,斯嘉丽看到心上人一身褴褛,手持斧头在果园里干着苦力,她的心都快碎了,她想要和他一走了之。而艾希礼也在她的逼迫下,说出了爱她,但在行动上却没有背叛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爱。他明白他需要的是什么,也明白她需要的是什么。他们的需要根本就是两码事。可斯嘉丽却始终不能明白这一点。但她也意识到,走进他心灵的努力又一次失败了,这次她终于也感觉到了爱的倦意。不管怎样,坚强的斯嘉丽还得负担起生活的重担,包括赡养艾希礼一家人。为了守住家园,她夺走了妹妹的未婚夫,尽管这个男人又老又丑,但斯嘉丽统统不在乎了。守住家园是她眼下的一切,因为那里储存着她与艾希礼共同美好的回忆。斯嘉丽借助婚姻保住了家园。能够让艾希礼停留在她的视线里,对于她就是一个莫大的安慰。她还让他负责管理自己的木材加工厂,为的只是能时常见到他,哪怕他让经济亏损。
可命运的捉弄让斯嘉丽再次做了寡妇,白瑞德趁虚而入。她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他说的似乎没错,他们彼此不爱,但他们却属于同一类人,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嫁给白瑞德,但她念念不忘的仍是艾希礼。她不时提醒自己,她是属于艾希礼;她还试图与丈夫分床,以保持自己在身体上对他的忠实。可是梅兰妮的死却让她从大梦中骤然醒来。她发现艾希礼因为妻子的死亡突然就垮掉了,原来妻子才是他的全部。斯嘉丽觉得一切都搞错了,艾希礼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她同时也在顷刻间怀疑自己对他的爱。那一切不过是源于她14岁那年的一场幻觉而已:他骑在高高的骏马上,在阳光下微笑着向自己走来……但实际上,她爱的仅仅是那一刻的美丽图画。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用自己无尽的浪漫想象丰富和美化着这幅画,但却对画中的那个人一无所知。走进这幅画,亲近这个人这种无法实现的冲动,无时无刻不都在加深着她的爱情。原来,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象而已!多年的爱情转瞬间就消逝了,这个结果对斯嘉丽来说,实在是过于残酷。好在她也总算醒悟了:明白了艾希礼对自己的不爱,也明白了白瑞德给予自己的那份深邃的爱,以及她对他的那份迟到的爱。只是可惜,斯嘉丽醒悟的有点晚。当她想对白瑞德说明这一切时,他却决定要离开她了。爱女的夭折,他对她的爱也消散了。当斯嘉丽终于明白了爱的时候,她却同时失去了两个男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爱的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不爱的男人。她那么爱艾希礼,是因为她得不到他的爱;白瑞德口口声声说不爱她,是因为他知道她从不珍惜容易得到的爱。但是斯嘉丽并没有就此变得一无所有,她还因为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爱而富有着,问题只是如何将这种富有变得更有价值了。如果说她当年是因为勇敢而爱的话,那么此刻,她需要因为爱而勇敢了。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是战争,还是和平?走在世纪边缘,我们始终面临着这样一个两难选择。
人们多么希望:橄榄树在大地上自由地生长,任由和平之舟搁浅在荒滩上!在这个人类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古老星球上,战争,终会被划上句号,彻底的结束,而和平则能永远继续!迎接他们的是人类朝思暮想的两个字——和平!
回眸,这是个充满屠杀战乱的百年,残酷的世界大战,数以百计的局部战争,一次又一次将人们扔进了灾难的地狱。无数渴望和平的人们,仰着头向天空呼喊:“和平,你究竟在哪里?”、“和平的曙光究竟在何方?”
世界将目光投向了中国。中国,曾经是一个任人宰割的弱国。但中国却以他奠基了几千年的历史文化,雄壮地喊出了他维护世界和平正义的口号。也正是中国,代表着全世界渴望和平的人们;也正是中国,背负五十亿个生灵奋斗的目标,高呼着“和平万岁”!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留给宇宙的只有一次辉煌灿烂的生命。我们与时代同脉搏,我们与地球共呼吸,我们要维护我们的地球,不能留给后代一个破烂不堪的地球,也不能留给历史一个充满硝烟的一页。在未来的世界我们只要和平,不要战争,我们要昂首阔步开辟一条通往和平的光明大道!
太阳选择在黎明前升起,流星选择在黑夜中闪亮,而我们选择在和平中成长!
我们热爱和平,勇于维护和平。愿和平鸽自由的在天空中翱翔,让绿色的橄榄枝“铺”满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自从学了《只拣儿童多处行》这一课后,我便情不自禁地翻开了《再寄小读者》这本书。当读完后,我有了很大启发,找到了三点写作的门径。
第一,认识到了作文材料就在日常生活当中。冰心奶奶在信的开头询问我们那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所包涵的生活事实不正是写作的好材料吗?可是,以前我却从来没有注意到,只知道玩耍,对生活中的一些事不留心观察,一到写作文就觉得没什么事可写。如今,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身边的事如此丰富多彩,可以写的事竟如此之多,生活是写作的不尽源泉。
第二,找到了写作生动的具体方法。信中说,第一个孩子写动物园,只写出了一些动物的名字,却写不出动物们的样子。第二个孩子却把那些动物,如白熊、大象等的动作、形态和皮毛都写得十分生动鲜明。这正是他细致观察,留心记忆的结果。而我去公园也只是毫无目的的玩耍和散步,从来没有留意什么树、什么花、什么小动物,更没有仔细观察他们的形态、动作,就连观察春天,我也只是漫不经心地在公园转上一圈而已。
第三,懂得了学好语文课才是提高写作能力的根本途径。第二个孩子之所以写得具体生动,还因为他语文学得好,他上课认真听讲,课下认真完成作业,所以遣词造句能力强有的同学觉得上语文课只不过学几个字词,就算学会了也不知多长时间才用,因此也没记住多少字词,一写作文,不是提笔忘字,就是心里有话写不出来。所以一定要一字一词地认真学好语文。
《再寄小读者》使我找到了写作的门径,今后,我一定多读书,努力提高写作水平。
一条小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还有一条方头渡船。
像一幅淡雅的水墨画,没有浓墨重彩的渲染,只轻轻一点,一勾,便氤氲出了诗情画意,泼洒出了边城的魅力。
沈从文老先生本就是一个简单质朴的乡下人,他曾在《习题》里这样写到:“我实在是个乡下人,说乡下人我毫不骄傲,也不自贬,乡下人照例有根深蒂固永远是乡巴佬的性情,爱情和哀乐自有它独特的式样,与城市人截然不同。”所以在他的《边城》里,那小镇茶峒中的乡人,才有着独特的不同于城里人的性格。
边城是个美丽的地方,所以《边城》首先吸引我的,便是湘西秀丽的风景。但茶峒热情质朴的人民,还有那田园牧歌是的生活,是我更加迷恋《边城》。
沈从文用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小说中的人性情质朴。老船夫将自己的一生束缚在了渡船上,替人摆渡却不收一分钱,还煮好茶供来往过客饮用这是茶峒人民的象征。杨马兵,船总顺顺乃至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这大概是沈先生所构想的一处世外桃源,体现了沈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小说中最吸引我们的是翠翠的那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翠翠与外公走散,遇到了傩送,傩送帮助了翠翠,翠翠虽言语上并未表露,但她从此也多了一分少女的心事。这本是“两心永相依”的一件美好的爱情故事,但天保——傩送的哥哥也爱上了翠翠,天保知道傩送要渡船不要碾坊,所以天保成全了自己的弟弟,自己一人外出闯滩却不幸遇难。傩送愧疚,离开翠翠,翠翠最终依旧守着渡船等候那个用歌声把她的灵魂载浮起的年轻人,但他“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这结局听起来很令人惋惜,但却又充满了希冀,这正如沈从文老先生对祖国未来明天的期盼。
但文中也不尽然是体现美好品质的情节。翠翠的爱情中就出现渡船与碾坊的抉择。王团总家与这边城风情有本质上的不同。他们注重金钱而不是人情,这里体现出沈先生的担忧,这边城的乡土气息,如今在国家中,正被外来文化慢慢侵蚀。沈先生爱这片乡土气息,憎恶重利轻义,但他知道这乡土气息总有一天会被替代,所以他借uicuide爱情悲剧表达了自己的无奈与希冀。
沈先生的担忧是正确的,如今这社会,渡船与碾坊,我相信选渡船的人少之又少,多少人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国家在宣传正能量,现在我在这里,也呼吁大家保有这样这样一份乡土气息,这乡土气息,不是土气的代名词,而是纯真质朴的象征。
我很喜欢变成这部小说,首先因为它很短,便于阅读。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边城》的内容其实很深刻。在此,我希望大家可以重读《边城》,不是为了考试而读,而是为了读《边城》而读。
我曾经读过詹天佑的故事、我曾经读过钱学森的故事、我曾经读过李四光的故事••••••每一次,我都被这些爱国科学家的赤子情怀深深打动。今天,我又读了“两弹元勋”邓稼先的故事,我再一次地被深深地震撼了。掩卷沉思,邓稼先爷爷心系祖国、为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那一幕、一幕,在我的脑海中怎么也挥散不去......
当我读到“1950年,年仅26岁的邓稼先在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后的第九天,就毅然登轮回国,开创性地开展了对原子核理论的研究。”时,我被深深地震撼了。邓稼先爷爷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后,如果像很多科学家,他的邻居兼好友杨振宁那样留在国外继续学习、工作,他有可能会获得更高的荣誉,甚至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但是邓稼先爷爷不论自己在国外有多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不论自己在国外将会由多好的发展前途、有可能取得多高的荣誉,毅然选择回到当时还很贫穷落后的祖国,为建设新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国情怀啊!试想想在我们当今的年轻人中,当面临着邓稼先爷爷这样的情况时,有多少人能义无反顾地做出像同样的选择呢?
当我读到“邓稼先带领他领导的一班青年人夜以继日地轮班进行紧张的计算,得出了与苏联专家结论完全不同的突破性结论。该结论最终被从苏联回国的物理学家周光召加以了证实,从而成为指导原子弹研制的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关键性理论成果。”时,我不禁拍手叫绝,俗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正是因为邓稼先爷爷与各个科学家废寝忘食地工作,经过周密的计算,才换来了成功,换来了中国原子弹事业的突破性进展。造出了“两弹”,帝国主义列强就不敢轻易地来欺负我们中国了,所以说邓稼先爷爷是我们中国的大功臣啊!而我们呢?面对困难有邓爷爷这样的钻研精神、刻苦精神吗?多么惭愧啊!我的很多同学,也包括我自己遇到学习上的难题时,经常是稍微想想,想不出来就去问妈妈或者干脆不做了。假如邓稼先爷爷也像我们这样,中国的“两弹”可能会迟很多年才能造出来或者到现在还没造出来呢!
当我读到“1979年,在一次航弹试验时,因降落伞破裂,原子弹从高空坠落地上。为了避免毁灭性的后果,他竟冒着生命危险一个人抢上前去,抱起摔破的原子弹碎片仔细检验,由此受到致命的核辐射伤害...... 1985年邓稼先爷爷因辐射致癌而因公殉职。弥留之际,他还用生命的智慧和最后一丝力气,与于敏合著了一份关于中国核武器发展的建议书,向祖国献上了最后的一片赤诚。”时,我更是被邓稼先爷爷这种不顾生命危险而尽忠报国的爱国壮举深深地震撼了!邓稼先爷爷的一生虽然不长,但是他却为中国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真的无愧于“中华民族核武器事业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两弹元勋”等光荣的称号!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应该学习的榜样!
邓稼先、詹天佑、钱学森、李四光......一个又一个爱国科学家的故事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向我们诠释了和平年代爱国的真谛。对于我们少年儿童而言,最好的爱国方式就是了解自己的使命,肩负起自己的职责,努力学习,长大为祖国的强大做贡献。所以,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为祖国的未来加油吧!让我们一起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吧!长大后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无愧于祖国的人!
《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是偶然发现的,读了几页以后便已爱不释手,欲罢不能了。一口气将一套七本全部买来,一一品完,直呼快哉。一遍读完不算,再读第二遍。满脑子全是明朝的那些人,那些事儿。
我素来喜欢历史。对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喜欢查阅、比对,以求了解更全面、更连贯。大多史书记载史实的语言平直,无趣味,晦涩难懂。当年明月却用诙谐、调侃,而又不失真的现代人眼光和现代笔调,将明朝三百年历史写得那么好看,那么流畅,那么脍炙人口!这种行文方式将死寂的历史跃然纸上,将已逝去的历史人物拉回你的面前,与你对话,与你谈心,让你为他想,为他急,为他不舍,为他不值!真可谓感悟很多。写出几点,以共享。
一.封建王朝的更替只不过是不同地主的更替。
朱元璋可谓彻彻底底的贫农,一无所有,在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开始起义,最终取得成功。当他一旦成功,将元朝的地主赶跑,他便成了新的地主,天下之大,莫非王土。地主是要收租的,每个地主都要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最大化,所以,对于广大穷苦老百姓,并没有因为新地主的上台而得到多少好处,反而是无休止地为各个朝代的更替和不同地主的上台付出长年忍受战争之苦,流离失所,一日重似一日的赋税、劳役和兵役。这一点,各位地主应当反省。
二、要想成功,要耐得住寂寞,要一根筋。
对于这一点,王贤人同志当仁不让。想当年王贤人没有悟道之前,被家人、邻居、同僚视为异端,怪人,傻子。看一棵竹子,他能看半天;看桌上的一茶杯,他能想三天;别人不愿去的偏远山区驿站,他一呆就是好几年。他没有因为别人的不理解,没有因为环境的恶劣而放弃,依然寂寞地,一根筋地独自前行,直到成功。一代圣贤就此诞生。他的坚持,耐得住寂寞,一根筋的行为方式,值得借鉴。
三、朱棣同志是伟大的。
在众人的印象当中,朱棣同志与篡位二字是分不开的。所谓篡位,便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我以前对他的印象也大抵如此。《明朝那些事儿》却让我了解了真正的朱棣。当建文帝对他的各位叔叔下手的时候,朱棣同志是要反抗的,反抗的结果便是造反,造反成功便是当皇帝,这无关紧要。我们关心的是他是不是一个好皇帝。历史证明,他是。在永乐大帝的统治下,修书——《永乐大典》这一伟大书籍编纂完成;迁都北京――为国人的长治久安和免受蒙古铁蹄的践踏作出了明智的抉择;远航――派遣郑和下西洋,为中西文化的交流,为和平与友好树立了丰碑;亲征——六次亲征蒙古,最终死于征战途中,对于侵略我们的敌人敢于亮剑,亲自亮剑,强势,不畏惧!有这样的国家领导人,我们国人才能放心,才能不被欺负,才能扬眉吐气。有这样的国家领导人,国家何愁不强盛!
四、为崇祯同志平反。
大多人对明朝末代皇帝崇祯的印象便是:无能、胆小怕事之辈、亡国之君是也。了解了其在位期间前前后后的历史情势之后,结论是:一部国家机器,带病运转多年,国库已空,财无所剩,人无所用,所谓气数已尽。任崇祯同志如何节俭,如何励精图治,已无法扭转那辆失控的破车。他只是不幸运地碰上了那个年代,风雨飘摇中,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他尽力了。他无愧于他的祖先,倒是他的那些不作为的祖先们有愧于他。同情你,崇祯。我以我个人的名义为你平反。
约半年的时间,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放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都在坚持着所谓的理想。或许是因为上帝不想让人们过于幸福;所以,当上帝以无边的美意创造了一切后,又会让魔鬼所破坏,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布恩迪亚家族经历着这样的一切:街上的女人会使人流血,家里的女人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斗鸡会让男人丧命、终身内疚,枪弹一沾手便会引发二十年的战争,冒失的事业只会将人导向失落和疯狂……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 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我只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者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基督山伯爵》是一本非常有名的小说,但是一直没有看过,本来觉得既然是名著,一定是晦涩难懂的,一直都不愿意翻动它,但是没有想到偶然的机会看了根据这部名著改编的电影后我对这部小说也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等真正开始读它以后才发现并不是像之前想象的那样枯燥无味,而是一部非常有趣引人入胜的名著,故事非常具有可读性。
《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一个正直诚实才华出众的青年水手埃德蒙唐代斯,由于他的优秀而遭到了小人维尔福、腾格拉尔和费尔南多的嫉妒,他们精心的设计好了一个陷阱,布置好了所有的环节,只为了把埃德蒙唐代斯给毁掉,就在埃德蒙唐代斯在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在与美丽的未婚妻莫西迪斯的婚礼上被人带走了,本以为很快就能回家的他却很快被投入到了一个叫德夫城堡的海上监狱,并且在这里关着的犯人都是无期徒刑,于是可怜的埃德蒙唐代斯开始了他悲惨的牢狱生活。主人公从充满希望的天堂跌入了地狱,从一个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变成了一个肮脏的罪犯,这一切都是几个小人由于嫉妒而实施的陷害,这一切在他入狱后慢慢的回忆和推理终于明白这一切的前因后果,他的心中充满了仇恨,这是可以想象的,给了任何一个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有仇恨的,但是残酷的现实使得他又对未来感到绝望,监狱牢不可认破,申诉毫无希望,陷害他的小人又想尽办法要除掉他,他真的就要死在监狱里吗?就在这时候,作者笔锋一转,故事中出现了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法利亚神父,这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有着丰富是知识,和不凡的阅历,在越狱过程中偶然的错误使得他遇到了埃德蒙唐代斯,通过交往他们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互相安慰,互相信任,法利亚神父把他所有的本领和见识都交给了他的这个好朋友,还告诉了他一个惊天的秘密,一个藏有巨大宝藏的地方,在他毫无希望走出监狱的最后之际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这个年轻人,逃亡的过程充满了惊险和智慧,最后他成功了。读到这里我心里一阵激动,十九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摧垮这个年轻人的信心,他有着如此惊人的毅力,不懈的努力,而神父也是因为佩服这个年轻人才为他创造了很多条件。
逃出监狱以后的埃德蒙唐代斯却并没有在得到巨额财富以后贪图享乐,而是把复仇作为了自己以后人生的唯一目标。埃德蒙唐代斯在得到基督山的财富以后变身为了基督山伯爵,描述基督山伯爵复仇的过程是整个故事中最精彩绝伦的部分,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这三个仇人一个一个的都进入了他精心设计的复仇计划内,每一个仇人都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复仇的过程看的人既紧张刺激又扣人心弦,当然他不仅复仇还对那些帮助过他的人进行了报恩,真正是快意恩仇。
《基督山伯爵》这本书被世人誉为是通俗小说之王,充分体现了作者大仲马高超的叙事技巧和深厚的写作能力,不由的人佩服他,之所以能在全世界范围内流传这么久充分体现了该书的文学性和故事性,是大仲马为全世界留下的一笔可贵的精神财富,有一句话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基督山伯爵用他那惊人的财富作为复仇的有力工具,报恩,报仇,这也体现了作者内心深处的金钱万能论,这是该书唯一个缺点,但是这也和作者所处的年代和社会环境有关,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他,金钱确实有很大的能量,但是我们同样要相信社会是有正能量存在的,摒弃金钱万能论。
趁今年寒假有空余的时间,我又捧起了讲述明史的书——《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开头主要讲述的是自幼是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因为忍受不了元朝的统治,先是出家做了和尚,后被人诬陷说他要起义,被迫投靠了当时的起义队伍。慢慢的,他在军事方面的才能渐渐显露了出来,他先是打败了其它比他强的起义队伍,后又经过与元的数十年的征战。最后赶走了,元朝的皇帝,统一了中国。
中间又讲述了朱元璋的改革和明朝的政法。其中,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便利用胡淮庸这个“导火索”,废除了丞相制度。又创造了内阁。当初朱元璋只是想把权力归于君主,可是他错了,后面的朝代中,任何一个内阁都比丞相还会夺权。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的末尾,我看到了一句话“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是啊,我想铁铉正是靠着对国家热爱的心和随时准备为国家献身的信念而活的吧。
我认为,如果我们想要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人话,就必须树立我们人生的目标。只有准确的认识到我们每时每刻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虽然如今我们的国家不需要我们去着想,但是我们必须要为我们的未来着想。就像外国文学家说的那样“为面包而活”,意思就是:我们必须为我们自己有的吃而努力。因为一旦我们没吃的了,就会饿死。不说保卫国家,就连自己的命都没了,还谈何国家?
或许等我们拥有这个信念之后,我们的人生路会越来越顺畅的!
暑假不知不觉都过去一个月多了,很快就要投入到新的学习和生活中。不知怎么搞的又想起了写日记,我想这大多数原于舅舅送我的“礼物”——《长腿叔叔》。这是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还有我特别喜欢里面的茱蒂(原名乔若沙·艾伯特)。
茱蒂是一个孤儿院的一个17岁的女孩儿,也是孤儿院里的孩子,是罗比太太也就是院长破例收下的,就在茱蒂感觉自己不会有出去的机会,上完高中后就在孤儿院度过自己的一生这就是最后的结果。可是“长腿叔叔”的出现给茱蒂带来了新的希望。(长腿叔叔是一位好心帮助孤儿院的理事,也是故事情节中第二个关键人物。)长腿叔叔决定送茱蒂去上大学,这让对外面世界充满好奇的茱蒂兴奋不已。她很想知道这位“长腿叔叔”是谁?可是罗比太太也不知道,因为长腿叔叔这个人很怪,做好事从不留名。还有长罗比太太告诉茱蒂这位先生要的回抱知是每月一封信(关于学习和生活的)还有每月给她25美元。茱蒂答应了,并且隔三差五就把她的一些新鲜事儿告诉他。可长腿叔叔不给她回信,也不会告诉她他的姓名。为此茱蒂也和他有过争论,不过4年时间很快过去了,茱蒂发表了她的一篇小说得到了1000美元,给了长腿叔叔,并且要见他,因为她很感激他,这种恩一辈子也还不完,而她的长腿叔叔竟是她的杰威少爷。她喜欢杰威少爷,最后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我很认真的读完了这本书,茱蒂这个人物我很喜欢,不仅是她的幸运还有她的开朗。还有长腿叔叔他让我学会了关爱获得了一种品质。
愿所有的可怜人都能获得幸福,像主人公茱蒂一样快乐!
我本是出于好奇,才翻开了这本厚厚的书——《儒林外史》。一页一页地翻看起来,嗅到一股诱人的书香味,不知道是书的年代太久,还是故事本身就有着非凡的价值……
书看了一半,我已是心潮澎湃。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社会,竟使得吴敬梓——一个出生“科第仕官多显者”的家庭的子弟,去如此愤然地抨击与讽刺。这本书就像一份无言的控诉,一下接着一下,震人心魄啊!
再慢慢往后看,我有些懂了。旧社会缔造了一群可耻甚至可鄙的儒生,他们满口“之乎者也”,又无真才实学,醉心功名,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他们期待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名扬天下,光宗耀祖,那一切的功名利禄就会唾手可得。由于这种极端的野蛮的疯狂的追求,导致了官场的黑暗龌龊,许多读书人的心灵被扭曲,甚至变态。这不得不令人可悲可叹。在读第三回的《范进中举》时,文中对于范进岳父——胡屠夫的描写是惟妙惟肖,在范进中举前后,胡屠夫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范进因没有盘缠,走去同丈人商议,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的狠了,连忙向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这些市侩之徒见风使舵、势利小人之形可见一斑。
可是若论错,归根究底却不在他们身上,他们的苦苦追求本身没有错,是黑暗的社会,是封建科举制度给了他们“信念”、“理想”,让他们到死都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是腐朽、虚伪的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开创了八股文科举,这可让多少有志之士宁可“处江湖之远”亦不愿“居庙堂之高”。对于人才的摧残,确实令人扼腕叹息啊!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这本书,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影响了我。
《边城》是沈从文(现代小说家,散文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京派小说代表人物)小说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
《边城》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
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动人的回忆。
冰心奶奶用一颗母亲的心,带给我们一个天真纯洁的小女孩,故事大概是这个样子的——
一个除夕的下午,冰心奶奶去重庆郊外去看望一个朋友。朋友不在家,让她等她。这时,她看见一个小女孩要摘电话,想要打电话给医生。过了一会儿,朋友还没回家,她便去探望小女孩和她妈妈,路上顺便买了几个桔子。到了小女孩家,冰心奶奶把桔子放下和她聊天。要走时,小女孩把她送的桔子剥开,用小刀去皮,不声不响的为冰心奶奶做小桔灯,并深情地送她上路,说我们大家都好了。
文中,我可以看出小女孩美丽的心灵中那如小桔灯般明净的灵魂。天真与懂事,温顺与刚强,苦难与光明,都在小女孩身上反映出来了。使我能想像出那美丽的小桔灯斜着的一束蓬勃的光的美丽画面,真是亮丽至极,灿烂夺目啊!因为这盏灯是不同寻常的。
小姑娘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让我眼前拥有无限的光明。
真是平凡中透真情,朴实无华中露真爱呀!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初读朱自清的文章,我沉醉在他所描绘大好春光中,沉醉在清丽脱俗的荷塘月色里,沉醉在诗情画意的秦淮河,也会在匆匆的时光中去领悟他给予我的启迪。可在他许许多多诗般优美的文章里,唯独那一篇《背影》深深触动了我的心弦,他们父子俩间真挚的爱宛若一片片花瓣飘落在我的心湖里,一圈一圈荡起了涟漪,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起初便交代了父子俩因祖母的过世而相聚,父亲赋闲在家,家里满院狼藉,光景惨淡,一股淡淡的哀愁萦绕在这字里行间,我的心里也不禁泛起点点涩意。但当我看到父子浦口送别的场面时,心里的涩意点点加增,泛起酸来,那股子酸劲儿直直涌到双眼,酸涩难忍,眼里心里皆无法平静。那位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父亲,穿过铁道,翻过月台,费了好大一番力气只是为了帮孩子买几个橘子留着路上吃,这时的朱自清看到他父亲努力却艰难的背影落下泪来,而我的心狠狠的疼了一下。而父亲买完橘子后,便一股脑的把橘子放在朱自清的皮大衣里,好似松了一口气,踏实而满足。我不禁想到:这就是父亲吧,是世间千千万万父亲的写照,他们的爱朴实却又因为不善表达笨拙,只好融化在这几个黄澄澄的橘子里。可真正的爱不就是这样?褪去了华丽的辞藻,蕴藏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一点一滴,那些令人感动的、喜悦的、温馨的可不就是爱?可不就是一个平凡的父亲对自己的孩子那份真挚、沉甸甸的爱?最后父子道别淹没在了来来往往的人群,离别的伤感浸在了数次的回眸中,浸得朱自清落下惜别之泪,浸得我落下感慨之泪。
文章读到最后,我的眼前仿佛也浮现出了那个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身影,那个翻越月台努力的身影,那个渐渐消失在人海中的身影。眼前的身影不断与我所熟悉的身影重叠,是我父亲的背影,那一个伟岸而温暖的背影。印象中的他曾是意气风发的模样,可在他做饭的背影里,在他修灯的背影里,在他离家工作的背影里,他的两鬓渐渐出现了白发,眼角已有了岁月流经的痕迹,他不再像年轻时精力充沛,反而会看着电视就缓缓入睡。我长大了,他,却老了,可是他给予我的那份爱却只增不减,而他的背影在一天天的琐碎里显得愈发温暖。
其实我们与父母的缘分不过就这一世,我们既不能留住匆匆的时间,也不能让父母永远年轻,那我们能做什么呢?我想,就是在这静好的时光里,好好感受家庭的温馨,感受每一次爱的馈赠,并不遗余力的回报爱,感恩爱。不要错过每天的第一句早安,归家的第一杯茶,还有那盏夜晚中为你而亮的灯,甚至连背影都不要错过。外出在外的游子也要常回家看看,那依靠家门等你归来的背影你可知饱含多少的思念与担忧?百善孝为先,老祖宗告诉我们的不仅是要迎难而上成就事业,还是知恩图报孝敬父母。国是千万家,每个人都守护好自己的小家,便能筑起国这个大家。千万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发生在我们身上。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一生要讲许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
读了《目送》的第一篇,我就情不自禁地继续看下去,作者能把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描绘的感人肺腑。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
第一篇叫《目送》的文章让我最记忆深刻。作者的儿子第一天上小学进教室和出国上大学的两个情景,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却一次次与儿子疏远。作者记得她也总是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父亲生命结束。
也许,每一个父母都会经历孩子长大疏远他们这个事实,经历自己的父母离开人世。可又有几人会把这样刻苦铭心的事记录下来,用感情记录下来。一般情况下我们看一篇文章,主要看故事内容,新颖的题材才会吸引我们,让我们喜欢。可这本书,只有朴实的文字,简单的故事,平滑的叙述,也能成为家喻户晓的读物,赢的就是真情与文字功底。
我们之所以要读课外书和学习课文,不仅仅是看故事,更要学习,学习语文知识,学习思想内容,学习审美。这样你才没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