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在高中课本中读过片段,有感于文章中那宁静温润的环境,以及人与人之间纯朴赤诚的关系,我在课后找来全本阅读。
一条小溪,一只方头渡船,一座白色小塔,一只黄狗。就可以是农村山城人家的一生!
农村山城是一幅活动的图画。画中的一切都是鲜活的生命,千年万年时刻变更,生活于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生存在所谓的世外桃源,承载着图画的完美与历史的厚重。他们无法掌控命运的快速旋转,只能任它摆布——这潜在流动的悲剧!
一位慈祥质朴的老人,一条忠实可爱的小狗,再加上一位天真活泼的小女孩,还有里面许许多多的水乡村民,筑成了一方让作者沈从文先生为之沉醉的土地。这片乐土也许是作者一心向往的,是梦的起航。
《边城》里的沉重古老永远让我觉得是悲剧发生的前兆,事实也正是如此。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的悲凉的意境总是存在于茶峒人家的一角一落。
当然故事的主要情节还是翠翠、大佬和二佬之间的感情纠葛。翠翠的母亲与一个军官私生下她早死去了,父亲从她刚诞生就远去。从小相伴翠翠的是黄狗,爷爷,渡船,渡口以及对母亲依稀回忆。成年累月感受的是临溪石头,天光日月。虽然翠翠和二佬两情相悦,但夹杂在他们之间的,有兄弟之义,有习俗的束缚,也有翠翠羞涩的少女情怀的阻隔,这些都是他俩感情的无法避免的不确定因素;虽然翠翠有爱她、尊重她的爷爷,但爷爷太过以翠翠的意愿为重,而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这便为翠翠的亲事埋下祸根;虽然傩送很爱翠翠,但哥哥对翠翠的心意,由于翠翠刻意的冷漠而产生的不确定感,以及后来哥哥的死,致使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的黑黑。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动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俨然图景中一道风景。风和晴朗的天气无人过渡,镇日长闲。祖父同翠翠便坐在门前大岩石上晒太阳;或把一段木头从高处往水中抛去,镞的使身边的黄狗自岩石高处跃下把木头衔回来;或翠翠与黄狗张着耳朵听祖父讲城里很多年前的战争故事;或祖父同翠翠两人各把小竹做成的竖笛含嘴里吹迎亲送女的曲子……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近近家的岸边。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平静,古老而祥和,自然朴实。
然而翠翠的内心却是孤寂的。自幼的父母双亡,让她从小就深感孤独。虽然有外公无微不至地照顾自己,但是并不能真正理解她作为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怀。她“看着天上的红云,听着渡口飘来乡生意人的杂乱声音,心中有些薄薄的凄凉”。没有人能体会一个思春少女的感情,所以她感到“这日子成为痛苦的东西了”。她为这无奈的生活而痛哭,外公不能明白她内心的哀痛,只能哄劝她说:“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都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才配活到这块土地上!”对于一个花季少女,这样的话太不切实际了。天保和傩送为了她唱歌“决斗”,她却毫不知情,只能在梦中希望爱情的实现,现实好像总和她擦肩而过。最后天保闯滩而死,翠翠还不知情就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傩送却因为内心的愧疚与家庭的阻力而离家出走。翠翠的爱情自此破灭。外公为她的婚事忧愁而亡,她却并不能了解这一切的前因后果,只能凄凉地守着渡船,等待着心上人的归来。
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茶峒……“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她不知道自己要孤独地等到什么时候。
第一次的相见,却是生生世世的一场宿命。
《边城》这本书给我的整体感觉除了是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之外,也夹杂了兄弟之间的情义(天保与傩送两兄弟在得知双方心怡的是同一个少女之后,都是光明磊落地采取走马路的方式,在碧溪岨对溪高崖上唱歌,最终由翠翠做决定),朋友之间的义气(船总顺顺、杨马兵在老船夫死后对翠翠周全照顾),还有对感情的忠诚(翠翠在二佬走后坚定地一边渡船,一边等着他归来),以及全文所萦绕的淡淡的忧伤给以人的浸染。
毋庸置疑的,《边城》是以悲剧结尾的,大佬死了,老船夫死了,二佬走了,翠翠至此只能无尽地等待,不过全篇还是不时会透露出温馨的感觉,包括老船夫渡船的规矩,顺顺船总对老船夫和翠翠的照顾,以及老船夫死后,顺顺船长和杨马兵对翠翠周到的照顾。这些无疑会让人在面对悲剧时有所慰藉,不至于太过伤感。
另外,我总觉得翠翠的母亲也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角色,虽然没有太多有关于她的描述,但她的影子萦绕全文,无论是老船夫是由于翠翠母亲的缘故,才会至始至终的太过尊重翠翠的意愿,致使在处理求亲之事时遭到误会,一定程度上直接破坏了翠翠的幸福,还是翠翠母亲与其生父的相恋过程,以及她的结局,无一不暗示着翠翠的不幸结局。
全文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结尾“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或许有许多人会和我一样,把这句话当做祝福的依据和凭证,想象着,傩送二佬回来了,顺顺船总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他们平静地守着渡船,过着悠闲和幸福的生活。无论我们的幻想是否成真,但不妨让我们这样想着,只为心头的那份希冀。
遍读全文,字里行间充溢着浓浓湘西乡土味、乡土情,透析着醇厚的乡土风。他们身上渗着自然的气息,在茶峒这一小城里,人们过着,乐着,从不为世事而揪心,不为名利而争斗。他们远离喧嚣,保持着淳朴自然、真挚善良的人性美和人情美。他们诚实勇敢、乐善好施、热情豪爽、轻利重义、守信自约,“凡事只求个心安理得”,如老船家在拒绝过渡人的钱时理直气壮地说:“我有了口量,三斗米,七百钱,够了。谁要这个!”
茶峒,这个美丽的小城,有着深厚的乡土文化,故事中多次写到人们熟知的端午节、中秋节。端午这天,人们总会有很多流传久远的节日“小曲调”,如赛龙舟、赶鸭子等。据说赶鸭子是当地官员为更好地与民同乐而举行的活动。那天,当地的妇女小孩子莫不穿了新衣,额角上用雄黄蘸酒画了个王字以映衬节日的气氛。而茶峒人是饶有情趣的,当地的妇女在自己心属的男人外出行船时总免不了痴痴的等待,用作者的话说就是“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或日中有了疑心,则梦里必见男子在桅上向另一方面唱歌,却不理会自己”。是啊,在一片风俗淳朴的土地上,人能很容易地忘却挚真的那份情吗?
最令人揪心的当然是翠翠了。对于翠翠,作者怜由心生。翠翠,这位十六七岁的纯真的小女孩,秉着对纯真爱情的憧憬,一心爱上年少果敢的傩送。纯正的乡土气息始终萦绕着她,自小与爷爷相依为命。但这个正值花季的少女,不可幸免地步上她母亲的后尘,摆脱不了爱情的困扰,过早地陷入爱情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她和男主人公傩送之间自小就结下不解之缘,他爱她,她也爱他。但不幸的是傩送的大哥天保也对翠翠这个纯真少女一见钟情,他们三个就这样备受爱情的困扰,不能相让,但也不能相残。故事最终以天保的殉情,爷爷的溘然长逝,和傩送的音信杳无结束。
虽然故事的结局是个悲剧,但充溢其间的人性之美,世事之沧桑,情节之扑朔迷离,是值得深思的。现在我们生在这个物质充裕的时代里,追求着实质的东西,而忘了把虚的但最能让人满足的情感找回来,把人性的美好一面找回来,使内心得到充盈。
一方水土一方人,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有一种不为世俗所沾染的淳朴自然美。茶峒人也具有最原始的自然淳朴的品格。面对无法抗拒的春水上涨的考验,茶峒人或安之若素,或从大水中救人救物。这正是作者一如向往的美好的淳朴的生活。
最近,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萧红写的《呼兰河传》,内容十分精彩、有趣。
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一天,萧红和他的祖父来到田野里。祖父给田地锄草,萧红看到很多玫瑰花,就去摘了一些玫瑰花。一边给爷爷的帽子上插花,一边笑。祖父闻到了玫瑰花的香味说道:“我家的玫瑰花真香,哪怕十里路都闻得到。”听到爷爷如此夸张的说自家的玫瑰花,萧红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
从这段故事里,我可以体会到萧红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另外也让我感受到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但是我又为萧红的英年早逝而惋惜,像她这样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作家若还在人世,一定会给我们带来更多更多的优秀作品。
萧红的童年生活也让我忆起了我的美好童年生活。记得10岁时,我和姐姐在一片雪白的草地上打雪仗。当时我们打得不分胜负,两人脸上都洋溢出灿烂而快乐的笑容。虽然过去了好久,每当回忆起,我的心田间就会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暖暖的快乐感。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上帝送给我们最美好的时光——童年吧!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小时候总把《聊斋》定义为鬼故事精编,对它常怀着敬畏之情,不敢近赏,尤其是看过电影《画皮》后,更是因电影特效而对一切妖魔鬼怪产生了心理阴影。
直到后来,才知道那些花妖狐鬼并非歹徒,他们甚至有着人类不曾拥有的美貌和才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翻开了《聊斋》光滑的书页,仿佛用尽力气打开了那一扇秘境的大门。
蒲松龄无疑是那个世界的神明了,他创造了花妖狐鬼,编排了悲欢离合。所有的故事源自他的见闻,亦来自他生命中的沧桑,一幕幕喜剧闹剧轮番上演,可谁知在背后操控木偶线的他付出了多少血泪?
神游于这个充满传奇的世界,不难看出蒲松龄将他对生活的理想全部赋予了鬼怪,以浪漫瑰丽的手法,将美貌给了佳人,将智慧给了才子;他使死人年年可以归家团圆,又使活人不用再受相思之苦。在这里,一切都是完满且好坏分明的。
作为中国古代最优秀的小说之一,《聊斋》几乎和《红楼梦》承担了相同的责任,细细品读每一个环节,我仿佛看见了那瘦削的老人横眉怒指这铺满阴瘴的山河,大骂所谓上位者的贪婪腐朽,痛批科举的阴险不公。可当目光掠过那一个个性格鲜活的才子佳人,悟了这一段段传奇故事,我又像是听见了对真挚情感不加掩饰的赞美,对道德品格不吝言辞的称颂。它就像一把利刃,在中国持续了两千年的黑色夜空上劈下了光明的一刀。
《聊斋》中塑造了无数个经典的形象,可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特点。每位女子都有相同的美貌,同时又有不同的个性,刚强如侠女庚娘,娇美如婴宁小倩,都有着细致入微的分别。又如陆判和崂山道士,同样能力非凡的他们又有着不同的外貌和性情。在蒲松龄神乎其神的雕琢之下,每个人物都是那样的独一无二,可见作者对人事的观察之深刻,若无多年积淀,常人只怕是难以成就如此巨作。
从这样一片天地走出来,我的心中有敬佩,亦有心酸。联想到蒲松龄一生郁郁不得志,我想这厚重的纸张和一粒粒铅字,大约是他唯一的精神寄托吧。他将这巨著留在世间,是存下了一缕诚挚高贵的灵魂,或许也是想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警醒后世,发人深省。
那精灵与小妖嬉戏的幻想走远了,像是清风,涤荡空谷山涧,可那位老者留下的洞察人世的沧桑却已经融入民族的记忆,成为我们不可忘却的传奇。即使过去千万年,我相信,依然会有人从这浪漫旖旎的文字中,感悟人性的可珍与可敬。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x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x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x,孤独的快x。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 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x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x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x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x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x,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我曾经读过詹天佑的故事、我曾经读过钱学森的故事、我曾经读过李四光的故事••••••每一次,我都被这些爱国科学家的赤子情怀深深打动。今天,我又读了“两弹元勋”邓稼先的故事,我再一次地被深深地震撼了。掩卷沉思,邓稼先爷爷心系祖国、为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那一幕、一幕,在我的脑海中怎么也挥散不去......
当我读到“1950年,年仅26岁的邓稼先在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后的第九天,就毅然登轮回国,开创性地开展了对原子核理论的研究。”时,我被深深地震撼了。邓稼先爷爷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后,如果像很多科学家,他的邻居兼好友杨振宁那样留在国外继续学习、工作,他有可能会获得更高的荣誉,甚至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但是邓稼先爷爷不论自己在国外有多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不论自己在国外将会由多好的发展前途、有可能取得多高的荣誉,毅然选择回到当时还很贫穷落后的祖国,为建设新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国情怀啊!试想想在我们当今的年轻人中,当面临着邓稼先爷爷这样的情况时,有多少人能义无反顾地做出像同样的选择呢?
当我读到“邓稼先带领他领导的一班青年人夜以继日地轮班进行紧张的计算,得出了与苏联专家结论完全不同的突破性结论。该结论最终被从苏联回国的物理学家周光召加以了证实,从而成为指导原子弹研制的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关键性理论成果。”时,我不禁拍手叫绝,俗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正是因为邓稼先爷爷与各个科学家废寝忘食地工作,经过周密的计算,才换来了成功,换来了中国原子弹事业的突破性进展。造出了“两弹”,帝国主义列强就不敢轻易地来欺负我们中国了,所以说邓稼先爷爷是我们中国的大功臣啊!而我们呢?面对困难有邓爷爷这样的钻研精神、刻苦精神吗?多么惭愧啊!我的很多同学,也包括我自己遇到学习上的难题时,经常是稍微想想,想不出来就去问妈妈或者干脆不做了。假如邓稼先爷爷也像我们这样,中国的“两弹”可能会迟很多年才能造出来或者到现在还没造出来呢!
当我读到“1979年,在一次航弹试验时,因降落伞破裂,原子弹从高空坠落地上。为了避免毁灭性的后果,他竟冒着生命危险一个人抢上前去,抱起摔破的原子弹碎片仔细检验,由此受到致命的核辐射伤害...... 1985年邓稼先爷爷因辐射致癌而因公殉职。弥留之际,他还用生命的智慧和最后一丝力气,与于敏合著了一份关于中国核武器发展的建议书,向祖国献上了最后的一片赤诚。”时,我更是被邓稼先爷爷这种不顾生命危险而尽忠报国的爱国壮举深深地震撼了!邓稼先爷爷的一生虽然不长,但是他却为中国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真的无愧于“中华民族核武器事业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两弹元勋”等光荣的称号!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应该学习的榜样!
邓稼先、詹天佑、钱学森、李四光......一个又一个爱国科学家的故事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向我们诠释了和平年代爱国的真谛。对于我们少年儿童而言,最好的爱国方式就是了解自己的使命,肩负起自己的职责,努力学习,长大为祖国的强大做贡献。所以,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为祖国的未来加油吧!让我们一起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吧!长大后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无愧于祖国的人!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十一假期,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从中增长了不少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的内容,是一本让你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
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会让你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令人废寝忘食,手不释卷。
比如:“古代人是怎样计时的?”。古时候,聪明的人类发明了多种利用测量影子来计时的方法,这就是各种各样的“日晷”。就是把一根木棍直立在地面上,周围按一定的距离再摆放些石头,无论太阳在天空中什么位置,直立的木棍都会在石头上留下影子,看了影子的位置,就知道当时的时间了。可是,这种方法在夜晚和阴雨天气就不管用了。所以后来人们又发明了用水计时的“滴漏”的方法。直到1657年,荷兰数学家惠更斯根据伽利略1583年发现的摆动定律,制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带摆的时钟。到今天,这种钟颇受人们的欢迎。
《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朋友们,你们一定有自已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一样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吧!首先我给大家猜一猜我喜欢的这一本书的名字叫什么。这一本书是为我们小学生编写的,当我翻开这一本书,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我感觉扑朔迷离;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它还让我明白,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观察、思考、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我们的生活中少不了小小的科普知识,也少不了许许多多的生活常识,如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原因是苹果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特别多的果蔬胶;为什么晚上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这套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人,他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大家猜出来了吗?对了这一本书就是《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它是一本对我们多么有用的书啊!难道你不想读读吗?记住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但是面对黑暗的现实,作家在书中提出的改革社会的方案确实不现实的。他在《促织》中提出了请天子关心民命,在《席方平》中请二郎神主持公道,在《红玉》中请侠客义士救困扶弱,另外再一些公案故事中,想靠清官来除暴安良。这些又表现了他对封建统治阶级还存在着幻想。
《聊斋志异》广泛地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弊端,批判了科举制度。这方面的代表作有《考弊司》《叶生》《王子安》等等。这些作品对考场的黑暗、考官的混愦,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对考生的变态心理作了入木三分的刻划。
《考弊司》写阴间主管考试的靠弊司司主虚肚鬼颁下定例,凡考生初次谒见,要先割脾肉一块孝敬司主,但贿赂丰者可以免割。可是他在堂上悬挂的楹联却是“孝悌忠信”“礼仪廉耻”。这正是对人间黑暗的考场和寡廉鲜耻的考官的无情揭露和辛辣讽刺。
今天,我读了冰心奶奶所着的《繁星春水》,它的语句时而婉转优雅,时而高昂激越。它的语言真是优美,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语,但也似乎让人捉摸不透,又能流露出深深的感情,而且它有种语言的魅力,不仅仅是因为语句的精炼,能把一篇篇文章浓缩成一首首优美的诗,更因为它朦胧的诗意,留给我们遐想的余地,让我们感到诗人细腻的心情。
风吹弯了路旁的树木,撕碎了店户的布幌,揭净了墙上的报单,遮昏了太阳,唱着,叫着,吼着,回荡着;忽然直弛,像惊狂了的大精灵,扯天扯地的疾走;忽然慌乱,四面八方地乱卷,像不知怎样好而决定乱撞的恶魔;忽然横扫,乘其不备的袭击着地上的一切,扭折了树枝,吹掀了屋瓦,撞断了电线;可是,祥子在那里看着;他刚从风里出来,风并没能把他怎样了!
反对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歌颂纯真爱情,也是《聊斋志异》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著名作品有《阿宝》、《连城》、《莲香》等等。《聊斋志异》中的爱情小说有它鲜明的特点:作家多通过非现实的幻想的世界的人与事来表现强烈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婚姻制度的精神,来表现他的爱情理想。再作家笔下,那些花妖狐魅所幻化的少女,尽管性情各异,但大多美丽聪明,善良无私,不图富贵,不慕权势,以才德取人,爱的忠诚,爱的坚贞,历经祸患而不渝。她们来去自如,离合随心,不受封建戒律拘束;不矫情,不虚伪,生气勃勃,一往无前。她们再没有恋爱自由的封建社会,获得了幸福的爱情。例如:《婴宁》婴宁是一个狐女,在坟墓里长大,他能摆脱人世间任何的束缚,不受封建礼教的规范,不受庸俗的世间人情污染,天真无邪,纯洁透明,,是现实生活中没有的新人。王子服同样是一个思想单纯、感情真挚的男子,作家让着两个人自由的结合,曲折的表现了他对世俗婚姻的不满。《聊斋志异》中的爱情故事不管是喜剧还是悲剧,人们都能寻着故事发展的线索,窥见其中包含的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深刻的社会矛盾斗争。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你们看过《明朝那些事儿》吗?在这里面,我最佩服的就是袁崇焕。
当时,他考了五次才考上了进士,后来当了京官,可他主动要去守努尔哈赤重兵攻击的辽东,结果他将当时几乎无人能敌的努尔哈赤打得大败,努尔哈赤本人也被大炮打死。努尔哈赤的儿子皇太极率领七万多人围攻宁远,仍然被袁崇焕打败。后来,皇太极只好使用反间计,朝中奸臣温体仁和周延儒陷害袁崇焕,崇祯将他判了死罪。在行刑台上,他念出了自己遗言:
一生事业总成空,
半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
忠魂依旧守辽东。
仿佛之中,我似乎变成了袁崇焕,指挥着军队在战场上和敌人厮杀,在千钧万马当中驰骋,凭着永不衰竭的热诚,一往无前的豪情,激励着整个军队,将我的英雄气概带到了每一个将士身上……
这时,外面的鞭炮声把我惊醒了,刀剑、枪炮、号角、士兵都在我眼前消失了,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一本本书。我不是袁崇焕,但是我可以学习他的勇敢、热诚和坚强。虽然我成不了英雄,但是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轻轻的翻开了这本书,认真阅读起来。做有用的人,就从现在做起吧。
一只全身漆黑的天鹅,沈石溪赋予了它人类的感情与智慧;一个背负使命的猎人,沈石溪赋予了他女子般的温柔与体贴;一段人与自然的情谊,沈石溪赋予了它生死相依的感动。
初读这本书,我以为它只是一本普通的动物小说,诉说着猎人约翰·威廉斯与黑天鹅紫水晶生活的点点滴滴。随着我对这本书的深入,我发现它更像是大自然的叹息与不满,呵斥着人类因贪婪而肆意破坏自然的愚蠢行为,低吟着自己受到创伤的悲哀。沈石溪希望人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他将自己的期望寄托在这只黑天鹅身上,送到读者心中。就像严春友说的:“我们再也不应该把宇宙的其他部分看作只是我们征服的对象,再也不应该把其他生物仅仅看作我们的美味佳肴,而首先应该把它们看作是与我们平等的生命。”
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微不足道的残疾天鹅幼崽都值得猎人用生命去保护,而在现实世界里,一只贵为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都有可能成为猎枪的耙子。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残忍的对比?这恐怕要问问那些被金钱蒙蔽了的心。沈石溪用自己独有的文笔告诉世人:放下手中的猎枪,不要再让人与动物之间的怨恨延续。当我们砍伐苍天大树时,只听到耳边金币碰撞的声响,却忽略了树木那好似哀鸣的落地声;当我们猎杀动物时,只看到眼前的山珍海味,却忽略了动物那好似抗议的鲜血。这时的人类对大自然没有一丝爱怜,沈石溪正是用笔做武器,来反对这个冷血的世界,也号召每个人,从小事做起,善待自然。
在黑天鹅紫水晶的生活里,有和平、有杀戮、有幸福、有痛楚,让我感动的不只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有感人至深的爱,紫水晶对小天鹅崽的母爱,约翰·威廉斯对紫水晶一家的关爱,约翰·威廉斯的祖先希望自己的后代拿黑天鹅的血来祭奠他,而约翰·威廉斯却用自己的生命在守护黑天鹅。不仅仅是因为他令紫水晶的丈夫丧命的内疚,更因为他爱护动物善待自然的本性。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像约翰·威廉斯一样,与大自然的一切和平相处,那么世界会更加美好。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
小时候,幼小的我常被梦中不存在的鬼怪狐精吓得大声号哭。可这个寒假,我对那些可怕的怪物,不存在的怪物有所改观了。
《聊斋志异》,这本写满了鬼怪的书,正是它使我对鬼怪狐精改了观。
在《聊斋志异》中,鬼怪并不是坏蛋,而是一些有着各自故事的善妖。比如《伍秋月》中的鬼魂秋月,被复活后劝夫向善,使夫将功补过;《小翠》中的小翠,为了不让夫伤心,在临死前变幻成将来新娘的模样,使夫宽心。鬼怪的本质看来并不坏呢!
故事中,不仅有鬼怪,也有神仙,与鬼怪一样,他们也是善仙。
看来,从表象、外貌并不能判断出一个人或鬼的本质、内心思想呢。
故事中鬼怪灵仙为善,而为恶的却是人类。
人心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善良,鬼心也不像看上去那样丑恶;鬼有善,人有恶,这可不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
鬼怪……其实也挺可怜的。它们天生就是只存在于人类潜意识中的坏蛋、异类。
大概,只有《聊斋志异》这种书,才能使一小部分人对鬼怪改观。毕竟,去除人对鬼怪的偏见并非易事。
今天,我读了加拿大作家蒙哥玛丽写的《绿山墙的安妮》。那是发生在加拿大一个偏僻的农村阿丰利的一所叫绿山墙的农家,农家的主人是一对孤身兄妹,哥哥叫马修,妹妹叫玛丽拉,由于年纪渐渐大起来了,他们想从孤儿院领养一个男孩来当哥哥的帮手从而减轻他的负担。可不料,人家给他们带来的是一个满头红发的小姑娘——安妮。安妮很爱幻想,一个普普通通的湖,在她眼中,成了“闪光的湖”;一条普通的小道,被她称为“情人小径”;一条林阴道,被她叫作“欢乐的雪白之路”……她闯了不少的祸,她对雷切尔太太(在村子中很有威信的一个人)发脾气;在蛋糕里放镇痛剂;把头发染成绿色……她很喜欢交朋友,戴安娜是她最亲密的知心朋友。她学习很勤奋,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顺利地考取了女王学院,一年后就得到了一级教师证书,并获得了奖学金。但她不忍心离开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绿山墙,更为了照顾形单影只为她付出很多心血的玛丽拉(那时马修已不在人世),她放弃了去大学深造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安妮是一个乐观、不怕困难、善良、懂得感恩的姑娘,我深深地被她所感动。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同学碰到一点困难或一点不顺心的事就哭哭啼啼的,有的甚至灰心丧气、半途而废了。我们应该学习安妮不怕困难的乐观精神,虽然她先前的命运很凄惨,从三个月失去父母,到被人家收留长大一点就帮人领小孩,最后到孤儿院,但她对生活仍然充满了希望,追求一切美好的东西。有些同学受到了父母、老师、同学及他人的照顾、帮助,但觉得不以为然,觉得是应该得到的照顾、帮助,这种心态是错误的。我们应该学习安妮善良、懂得感恩的精神。她喜欢交朋友,没有忘记别人给她的帮助,特别是当玛丽拉需要她的时候,她义无反顾地留了下来,没有考虑自己的前途。
《绿山墙的安妮》,我被它深深地感动了。
《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作者龙应台用她优美的语言向我们描述了父母的无奈和辛酸,还有和孩子之间的沟通交流的方式,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她给她儿子安德烈的第一封信“十八岁那一年”。
因为这一封信让我看到了一个想深入孩子内心,想真正了解孩子,想打开那扇神秘的、无形的大门的母亲。而那时虽然我们懂得了孝敬父母,却也还是远远不够的,不是吗?从这封信中间我看到了母爱的伟大和无私,被母亲爱着的孩子是幸福的,我们也都和安德烈有过相似的经历和感触,比如:父母的关心,可能被不懂事的我们嫌弃,被我们当做唠叨,不想去听。
当我看完这本书,我看到安德烈的变化,他从无奈的跟妈妈说几句,就觉得没什么话可以跟妈妈说,还觉得很厌烦,到最后主动的想跟他妈妈多说话,多交流。想想现实中的我,虽然懂得孝敬父母的大道理,但是行动上却做不到对父母的关心。
通过这本书我也知道了自己应该理解父母的苦心,好好学习,不让父母担心和烦心。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在网上购买龙应台《亲爱的安德烈》的时候,是因为看了她的《孩子你慢慢的来》被里面女性对孩子细腻的情感所吸引,想这本书应该是一本母亲与儿子沟通的或者如教育儿子的亲子书。
用了几个晚上,陆续的把这些书信读完,才感到这并不单纯是一个母子沟通的书信。里面更多的,也就是她更有意义的地方,是思考。无论是教授的母亲和十七八岁学生的儿子。他们能就很多课题,来互相交流彼此的看法。而且,很多问题。例如对于民主、对于贫富差距、对于政治思想、对品味或者生命等方面的对话和思考。我是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不曾想象过的。我现在还记得,1997年-----去世的时候,我在高中,电视媒体上在报道这位伟人的功绩。学校将了半旗,并举行了追掉会。全校的同学们,初中的和高中的一起,排队到学校礼堂里,穿着深色(蓝或者黑)的衣服,带着统一配发的百花,表情凝重的去参加追掉会。
在参加的过程中,电视直播着--的讲话,并且在-讲话过程中流泪的时候,我也感到,我们失去了一个伟大的领导人,也不由自主的流泪。但看到周围的同学。很多都是茫然的再走形式,或者压根没有思考这个问题。对于政治,我们的课本虽然学了。但对他真正的理解确是非常的浅薄,学校这生活的周围,也没有人真正对这些关心过,或者给过你更好的分析。所以,觉得安德烈在这个年龄有这么多自己的看法,并那么幸运可以与他的母亲进行这类问题的探讨和沟通。
第二次是在1999年,南斯拉夫轰炸大使馆的时候,大学进行了聚会游行。我没有去参加。理由有两个,第一是开会第一课我们的教导主任给我们将过,89年的动乱,大学生被利用。要看清情况。学生运动的背后都会有政治势力,所以,学生在没有弄清真正形势的时候,不要去充当炮灰。这句话至今记忆深刻,理由二,我确实感觉自己对于政治有种天生的弱智和抵制。觉得是那好像是一个我无法进入的世界,我也无法那个领域去展现我的爱国激情。所以我才不会去参加。
我处于安德烈的时代与龙应台老师的时代中间。是个七十年代的人。我对于童年的记忆,平淡、资源的田野画面。我的童年在农村,父亲是普通的教师,母亲是有着高中学历的普通农家妇女。在八岁的时候,父亲将我和弟弟及母亲一家从农村带出来。到了镇上上,然后,在到县城里。在大学之前,虽然也搬过几次家。但并不是那么频繁,对我的影响也不是很大。八岁之前在农村,8岁那年从农村搬到镇里,第一次搬家,一住8年,中间换了几次房子,都是单位分的。但没有换单位,一直过了8年,8年后16到了县城,住了两年学校家属院,93年在县城买了文教局给老师的房子。但年花了3万元。一直到今天。现在回想起来。当初家里没有搬家或者频繁调动工作,是否也是出于对我和弟弟的考虑。我从镇到县城正好是要升高中。但弟弟那时在上小学。大概他体会了一下从落后的地方到现场后的感觉。
我的自我觉醒时在高中,比安德烈和菲利普都要晚的,他们15岁孩子的对话,独立的意识,思考的问题,很多是我到大学都没思考过的。当年我在16岁的时候,也是忽然间认识到自己的父母也是非常普通的人,不只是父母,也包括周围一起生活的老师,也是非常普通平庸的人。他们并不像以往心目中想象的那么高大。他们的思想也未必正确,甚至有些地方也没有见解。我很庆幸在那个时候获得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有了判断力和分析能力,只有具备了这些,才能够去思考。但思考问题的领域,仍是比较有限,更多停留在友情、爱、人生等上面。对于社会问题、文化问题、道德问题等的思考是茫然的,是自己溜进去了。但没有目的,也没有受到任何指引的溜达了一圈。懵懵懂懂的。所以说。母亲是能够深深影响孩子的。虽然不一定使他变得特别优秀或者和自已一样,但会引导他的思维方式。
我的孩子现在3岁7个月。未来的日子,也会成长成一个个性十足的英俊少年、成人。信里有些情况我感觉也是将来我和孩子相处会遇到的。里面有一个母亲深深的爱,说的非常好。母亲对儿子的爱,是背后的。看着他,离你越来越远。我儿子对我的独立宣言会在什么时候,有时我也会想,未来在我儿子的眼中。我又想让自己成为一个什么样的母亲呢?或者会留下什么给我的儿子。会使他在以后的人生路上,更加明澈、快乐、坚强。
这是本值得保留的书。里面有很多智慧的话语,思维延展的过程,也有深厚的母爱,并告诉你,该如何去爱,去沟通。
这不仅仅是战争,更是青年们的爱情。这也不仅仅是爱情,更是爱情遇上了炮火的洗礼。正是这样的时代,这样的爱情,才更加的生动。
走进《战争与和平》的小说中,唾弃那些腐朽,迎接那些新鲜的热血吧,正是这些热血。支撑着国家,支撑着未来!
今天终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着《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欢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写、战争场面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对话描写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这本书描写得很真实,以几次真正的战争为背景,里面有真实的人物:拿破仑、亚力山大、库图索夫等,它的真实还体现在,每一个人物的描摹都不是一出场就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一个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彼埃尔一出场是在安娜。巴芙洛芙娜家的晚会上,当时在场的“上流社会”的人们都很“轻视他,他的言行是为人们所不齿的,而这正说明彼埃尔是一个真诚的、不流于世俗的人。安德来公爵就很欣赏他这一点,并主动结交这个人。当彼埃尔突然继承父亲的巨大财产后,成为别素号夫伯爵、成为全莫斯科最有钱的人之一后,他马上成为莫斯科整个上流社会倍受欢迎的人,莫斯科所有有女儿的家长都盼望能把女儿嫁给他,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会受到所有人的称赞,连他自己也疑惑:好好像自己具备了所有的美德……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然而这又多么现实啊!这与我们如今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多么不谋而合啊!
彼埃尔的真正的成熟是在经历了被俘之后,他的立身行事真正地为各个阶层的人所接受并喜欢:他的钱袋永远是空的,因为它对所有的人开放;宴会中的女人们欢迎他,因为他从来不只对某一个人献殷勤;仆人们高兴彼埃尔回来,因为他们知道,他在家的时候,尼考拉伯爵便不每天到农场上去,便更愉快、更和谐,还因为在节日,他们都可以得到重赏;小孩们和女教师们高兴他回来,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像彼埃尔那样地领导他们过共同生活,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在大钢琴上弹苏格兰舞曲(他的唯一的曲子),照他说,他们可以随着这个曲子跳一切可能的舞。并且他确实带礼物给大家;尼考林卡。保尔康斯基高兴他回来,因为彼埃尔叔叔(他这么称呼他)是他羡慕与热爱的对象;客人们欢迎彼埃尔,因为他这个人总是能够使任何团体富有生气并且能够团结大家……
玛丽亚公爵小姐,她虽然长得较丑,但是她心地善良,屈己待人,她一直都深爱着对自己严历到刻薄甚至精神虐待的父亲;她成全女伴部锐昂小姐和自己的求婚人约会;她一直精心照顾、教育自己的侄儿尼考林卡,及至到自己有儿女时都不允许自己在行为甚至在思想上对侄儿不如自己的儿女;她的灵魂是那么的高尚,正如丈夫罗斯托夫对她说的”人不是因为美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玛丽亚就是那个最美的女人!我最喜欢这个人物。在我眼里,从内到外,这个人物都是纯粹的完美无瑕的。尤其我最喜欢的场景是玛丽亚与罗斯托夫的第一次相遇:”罗斯托夫立刻把这次会面当作一种奇遇,一个没有保护的不胜悲伤的姑娘,独自遭受到粗野暴动农民的横行!多么奇怪的命运把她带到我这来了她的面貌上和表情上是多么温柔、高贵!“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人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最大的。
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写是我非常喜欢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写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蒲松林的经典着作《聊斋志异》影响着一代代中国人,此书让我见识了一个似真似幻的奇异世界。
据悉,蒲松林由于一生失意科场,所以对试官的昏聩、考场的弊端、士子的痛苦与渴望都有别具一格的体会和明晰的洞察。小说集内容十分广泛,以狐、魔、花、妖来概括当时的社会关系,反映出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既有对贪官污吏狼狈为奸的鞭答,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称赞。写得最多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的爱情篇章。情节曲折离奇,幻化形象刻画得独具特色。特别是他抓住了人们内心对鬼、妖的恐惧,对神灵的深信不移,多处运用象征手法,把当时社会风貌表现得淋漓尽致,更能让人深刻体会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不堪,容易让人联想到现实生活而产生共鸣。
在现实生活中虽没有“鬼神”之说,但在人们心中还是有“鬼神”之分的。那些损人利己、助纣为虐、仗势欺人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鬼”;反之,在生活中那些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尊老爱幼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神”。以前的封建社会,由于“鬼”大行其道,害得老百姓无法安居乐业,“神”自然成了人们的美好向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虽然人们再也不必为生活无着而烦恼,全社会也都在倡导正能量,但是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存在,总有那么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损人利己,甚至铤而走险、违法乱纪。
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携起手来,用自己绵薄之力抑恶扬善,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更加祥和、美好!
用了将近八个小时粗略读完这本书,带着一种愧疚的心情——因为最近面临一场极其重要的考试。我本应该专心复习。可就像渡边彻说《了不起的盖茨》那样,“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几年前看过影片《挪威的森林》,印象模糊。只记得一贯的日系风格,安静,哀伤。随着阅读的深入,记忆便像泉水一样叠涌而来。想起了秋风徐徐,渡边和直子在没有边际的原野漫步的画面。我特别喜欢看完一本书,然后再看由书拍摄的而成的影片,或者是先看完影片再把原着看一遍。比如,看过文字版的《致青春》后,就会看电影版的,或者是先看了电影版的《情书》,然后迫不及待的阅读文字版的。明白吗?就是这个意思。
在书中,木月永远留在了17岁,直子永远留在了20岁。文字里充斥着自杀,迷茫,孤独,无奈,以及性。我总觉得,日本的天空都被灰色的云雾遮住了,有一种阴冷,严肃的气氛,好像永远都没有晴天。主人公都独来独往,没有朋友,很古怪,活在自己的世界,别人进不去,他也不出来。
这是孤独,不是孤单。
人在本质上是孤独的,与人交往以求相互的理解。然而完全相互的理解似乎不是可能的,所以,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这是宿命,是心灵的独一性。孤单却是可以解决的,有人陪着一起吃饭,一起聊天,这样就不至于一个人孤零零。
孤独是心,孤单是形。
草草读过一遍,许多地方都没能好好品味。只觉得自己被书影响到心情压抑,所以匆匆扫了一眼后记便赶紧出门。一路步行到空旷的地方,好让脑袋里的阴霾散去。夜暮时分,天边出现了像草莓果汁一样红的晚霞,心情渐渐平复了些。
中华民族文化有着五千多年灿烂历史,而国学经典又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读了《国学经典诵读》这本书后,让我受益良多:
宽 容
“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与别人有些摩擦,在这时,我们如果与之相持不下,则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仅会越来越差,甚至有时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反之,若我们各自退后一步,宽以待人,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韩信忍一时的胯下之辱,最后却成就自己光彩照人的一生。“退一步海阔天空”只要我们宽容对待他人人,别人也同样会宽容对待你。
毅 力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大事者必有毅力,无毅力者则一事无成。有毅力做事才有始有终,才会有所成就。就如孔子读《易》一书。当时的书都是用竹简编成,翻阅不易,耗时颇多,但孔子不怕困难将这部书三遍,都有不同的收获。这件事告诉我们:“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有毅力,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惜 时
“读书不觉已早春,一寸光阴一寸金。”作为中学生,学习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时间也就成了我们学习的强有力的保障。我们青春正茂、朝气蓬勃,时间就是我们的生命,为了美好的未来,我们就要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不要造成“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放会读书迟”的遗憾。
节 俭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勤俭节约,应从小事做起。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轼21岁中进士,前后共做了40年的官,做官期间他总是注意节俭,常常精打细算过日子。公元1080年,苏轼被降职贬官来到黄州,由于薪俸减少了许多,他穷得过不了日子,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弄到一块地,便自己耕种起来。为了不乱花一文钱,他还实行计划开支:先把所有的钱计算出来,然后平均分成12份,每月用一份;每份中又平均分成30小份,每天只用一小份。钱全部分好后,按份挂在房梁上,每天清晨取下一包,作为全天的生活开支。拿到一小份钱后,他还要仔细权衡,能不买的东西坚决不买,只准剩余,不准超支。积攒下来的钱,苏轼把它们存在一个竹筒里,以备意外之需。总之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是我们党不断取得事业胜利的法宝。经过历史的积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品格和民族象征。
读了《国学经典诵读》,我知道了作为一名中华儿女,应继承中华民族宽以待人、有毅力、珍惜时间、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并将其发扬广大。这既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成功的垫脚石。
“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俱,一片丹心向阳开。红梅花儿开,多多放光彩,昂首怒放花万朵,香飘云天外,唤醒百花齐开放,高歌欢庆新春来。”每当听到这首美妙的歌声,我便会想到《红岩》这本书。这歌词写得多好啊!我会联想到高山之端红岩伫立。梅花怒放,那红红的梅花好像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样。
《红岩》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的故事,塑造了许多英雄人物的形象。在书中,不管是那个人被抓了,在严刑拷打时,他们都是咬紧牙关,不屈不饶。面对敌人,他们会说:“严刑拷打是很小的考验,难不倒我,竹签是竹做的,但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做的,一点也不软弱,敌人对我们怎么样,都是没用的,我们是不会屈服的。
我们的国旗、红领巾都是有这些英雄人物用鲜血染红的,使我们的国家变得强盛、富裕,从一个被人瞧不起的国家,到了一个让别人刮目相看的国家,在变化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是多么不容易呀!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多学习这些英雄人的精神、品质,不要忘记他们,他们永远是我们得榜样,在面对坎坷、困难时,都应去勇敢克服,不要畏畏缩缩。
蒲松龄历尽沧桑,阅遍人间百态;他虽身处蜗居却心系天下、愤世嫉俗,挥其生花之笔,终成一部沉甸甸的《聊斋志异》。
郭沫若先生一幅“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的名联,评价蒲松龄和《聊斋志异》,可谓恰到好处。但是,蒲松龄决不是一位板着脸、瞪着眼的老夫子;相反,他是一位在觥筹交错时出口成文、颇善雅谑的才子,也是一个在柳荫下为远道而来的你端上一壶好茶的老头儿,更是一位饱读诗书下笔如有神的智者。所谓文如其人,也正因为如此,《聊斋志异》没有成为千篇一律、浅薄无比的讽刺小说,也没有成为“为志而志”的志怪小说。《聊斋志异》自有其独到之处:思想性有之,艺术性自不必待言。
蒲先生生活在康熙年间的山东淄川蒲家庄;那时侯,“西学东渐”刚刚开始,或是还未开始。相信,达尔文的遗传进化话思想不会“渐”到蒲先生的耳朵里。但是,“龙生龙,凤生凤”这种朴素的遗传观念,蒲先生应该是知道的。在他的作品中,他多处用“遗传学”的规律来借写子女而实写其父母,写得却也精致可人,令人不免会意一笑。今撷其几篇,妄加评说,以博众一乐。
《婴宁》的主人公最大的特点恐怕就是她的爱笑了:“年已十六,呆痴裁如婴儿。”蒲先生在这一点的刻画上可没少花气力。本来吧,写到婴宁夫妇安居乐业也就足矣,最后又神来一笔:“女逾年生一子,见人辄笑,亦大有母风云。”——儿子将母亲的特点继承下来,言子犹在言母,实在妙甚!
《娇娜》一篇中,孔雪笠之狐妻松娘“举一男,名小宦”,娇娜“掇提而弄,曰:‘姊姊乱吾种矣’”。读至此,大笑——亏作者想得出来!到篇尾,“小宦长成,貌韶秀,有狐意;出游都市,共知为狐儿也。”乍一看,似无多大深意;细一想,俨然是聊斋先生在“都市”中亲眼见过一般!弄得读者半信半疑,又一大妙!
此二篇中皆为母子相似,而《鸦头》篇中的鸦头与其子王孜却迥然不同:鸦头“仪度娴婉,实神仙也”,她受尽了其母的凌楚;而王孜却“孔武有力,喜田猎,不务生产,乐斗好杀”。虽为母子,为何如此之异?想来定是发生了基因变异吧!而且这“变异”程度还非常之大:王孜杀老狐之后,鸦头“命持葬郊野”。而王孜却“剥其皮而藏之”——岂非暴戾之甚?虽则如此,王孜为母报仇,大快人心,使人长舒一口闷气,亦是快哉!
《金银岛》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它不仅情节曲折,悬念迭起,而且使读者读起来如身临其境。它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时,觉得很没意思,不就是老水手住在吉姆他们家开的客栈里吗,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好奇心还是催我读完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我才发现这本书是多么好看,作者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通过少年吉姆?霍金斯的经历,讲述了一个惊险曲折的冒险故事:
为了夺取老海盗弗林特藏在金银岛上的财宝,以乡绅特里劳尼和斯莫利特船长为代表的正面人物与以西尔弗为首的海盗们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经过正义与邪恶的殊死较量,吉姆他们最终获得了财宝。作者所推崇和颂扬的勇敢、正直和忠实,永远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些都通过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体现出来。一方面是机智勇敢的小吉姆,正直善良的利夫希大夫、知错必改的特里劳尼老爷、足智多谋的斯莫利特船长,以及忠诚的老仆人汤姆、当地人本?冈恩,他们都有血有肉,可亲可爱,让读者们无不为他们之间同甘共苦,真诚友爱的情谊所感动。为他们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折服。而另一方面呢,作者又着力刻画了一位阴险毒辣的海盗西尔弗的形象。他诡计多端,善于伪装自己,为达到某个目的会不择手段。对金钱的贪婪使他变成了一个恶毒的魔鬼。他为了得到老海盗弗林特的财宝,装成船上的厨子,混在好人里,寻找夺取财宝的机会。
“酒和魔鬼让别人送了命”,这恐怕是作者想告诫世人的警句吧。当读完这本书后,再来仔细品味前面的内容,那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啊!
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写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而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悲剧,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后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知道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写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非常有趣,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
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童年的美好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己的美好童年。
每当听到挪威的森林这首歌,就会回想起每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如在旷野之中听见吉他柔和而冷清的曲调,撩拨人的心弦,有风迎面吹来,卷起衣襟拂动头发,直从脖领、袖口和裤管吹进去,那风是凉的。
初读时是高二的下半年。一个秋天的下午,没有阳光。在同学的书桌里翻得一本译林的删节版的《挪威的森林》,在自习课上小心翼翼的读起来,片刻便坠入其中,将一切全然忘记了。我看小说很快,一口气读下去,直到放学后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时才知道该回家吃饭了,恋恋不舍的放下已读了大半的书,满怀惆怅的走回家,匆匆吃过饭就又回来。一口气读完,合上书本,长长的叹出一口气,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但是这一次的阅读并未使我将其铭记于心。由于读得很快而又没有大段的时间去体味,加之书是借来的,所以,《挪威的森林》只是给了我一个凄冷的印象的,很长时间没有再看过。偶尔之间想起,默默的感叹。真正爱上这本书是高三下学期的重读,是20--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林少华先生的全译本。在高三那一段寂寥而压抑的生活中,我带着近乎冰冷的心在书中寻得了似是属于我自己的悲伤。那种共鸣是痛苦而又不无愉悦的。好像在风中听见吉他在低低、反复的长吟。我深深地被那忧伤的曲调感染,似乎真正听到了那首《挪威的森林》——从此,这本书就被我带在身边。常常在周末午后空荡的教室里抑或哪一个暗淡的黄昏,靠窗轻轻翻开书页,将心慢慢沉浸在那浓浓地惆怅之中。
林少华先生在译序中谈到村上的比喻是独到的一家,对此我非常赞同。他的确很会将语言以不常见的方式组合并表达出十分完美、贴切的含义。这一点在景物描写中体现的犹为突出。如开篇第一章对那片山野的描绘以及“渡边”在天台上放飞萤火虫的一幕,无不令人身临其境。而一入其境,我必然从中感受到风。所以,村上的语言总是给我一阵阵风的气息,是风声伴着吉他的和旋……此外,村上语言的节奏感也非常之好,读来洒脱、伶俐,依旧如那风。
但是那风是冰凉的,不是刺骨的冷,却是透心的冰凉。《挪威的森林》仍旧是以它哀婉的故事引人入胜的。主线是渡边与直子的爱情穿插以木月、绿子、玲子、永泽、初美、敢死队等人的生活。犹其令我感到凄凉的是渡边那日夜煎熬着的心和他为了爱而不断振作和努力的执着。一个人做到如此,实在是太不容易了。渡边是一个冷调子的人物,但我不同意林少华先生说他是一个把玩孤独的人。村上也应该不是这样认为的。因为渡边曾经说过:“哪里有人喜欢孤独啊!只不过是不乱交朋友罢了,那样只能落得失望。”从全篇看去,渡边也一直为战胜生活而努力着。虽然他的挣扎完全是内心和情感上的,但外在的孤独究竟是一个表象。“孤独”哪里可以玩味啊!
马克思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在物质的世界里,你是遵循现世的规则,还是尊重自己的选择?你是追求外部的认同,还是直面内心的感觉?你是迷茫在人群的道德,还是清醒于内心的呼唤?
几乎毫无例外,内心的感觉当然会和规则、外部、道德相冲突,徘徊之间,你几乎丧失对自己感觉的认同——不知道那到底是感觉还是欲望?不清楚自己到底该守还是该退?甚至不明白为什么内心感觉总会违背人群道德,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夹杂着噪音出现,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充满依赖、软弱、恍忽?人们总是相信,自己内心的真实感觉与人群格格不入,为社会所不容。
在觉察与批判之间,绝大数人最终还是犹犹豫豫地放弃了令人不安的内心感觉,转而选择了安全、光明、强大的外部规则——这就像是买了保险一样令人安心——不管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起码人群能够容得下自己。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并不重要,关键是要世界能够容得下自己。不然自己该是多么恐慌、无助、无立锥之地,在这世界上没有自己的位置!有时,位置就意味着生!人们一开始以为自己最惧怕的是死,于是趋利避害,或坚决或犹豫地选择了自以为是“生”的方法——以为只要放弃内心的感觉,便能赢得外部的认同。从这个意义上讲,直子、直子姐姐、木月是同一类型的人。
直子的死却的确让我感受到了同渡边一样的无法自已的凄凉。村上将直子的死突然安排在第十一章的第一句话,着实令人毫无准备——“直子死了以后,玲子仍给我来了几封信。信上说那既非我的责任,也不是某人的责任,而是如同天要下雨,不是任何人能制止的。但对此我没有回信。我能说什么呢?况且毕竟已经无可挽回了。直子已不在这个世上,已经化为一抨灰烬。”我清楚的记得我如被人当头一棒似的打呆了,内心死寂仿佛失去直子的是我而不是渡边。我反复读了这段话却始终不敢相信,如同凋谢了一个小心翼翼,精心守护的愿望,支撑这个愿望的柱子被毫不留情的拦腰打断。村上的目的达到了,他将读者变成了渡边。直到现在读起,一股深深的惆怅仍会堵住我的胸口,久久不能散去。
对于直子的死本是顺理成章的,读过一点小说的人都该想到。但在《挪威的森林》里,村上已将读者的心攫取,使人完全忘记了客观,而一心祝愿乌云终会散去,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们和渡边一样去守护那“仿佛风中残烛的灵魂的最后忽闪。”但一切都是徒劳的。直子最终选择了以死来获得新生。也只有死才能惊醒人们思考,思考那个社会,这才是村上的真正用意。如果说村上这部小说是恋爱性质的,那么其中对社会的思考也是很深刻的。书中明面上将木月、直子、玲子写成是精神病人,但是我、永泽、敢死队甚至端庄的初美和活力四射的绿子无一不呈现出一种病态。那就是战后的日本,一个有一点良心和追求就要疯掉的时代!经济虽然复苏,但整个社会像一条巨大的冰凉的铁链将人们紧紧缠绕、扭曲,制造悲剧的根源是社会的丑陋,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每个人都在走向毁灭,而彼此在灵魂上互相排斥,仿佛解除痛苦方法只有变成精神病人然后再自杀。因此木月自杀、直子的姐姐自杀、初美自杀、玲子自杀未遂而直子最终自杀。自杀又都是毫无预兆而莫名其妙的——那就是冷漠,无法穿透的人与人的隔阂,哪怕是直子最终也没有给渡边留一句话,就像直子的姐姐没给家人留一句话,木月没给直子留一句话,一切情感都已经扭曲了!他们生活在冰冷的、又黑又暗的森林里,孤独主宰着他们的思想直到死也不曾放过他们——也许这样说掺入了我的主观猜想,但我的确是这样感受到了,并为此悲哀!
渡边闻得直子的死讯后的徒步旅行颇为震撼人心:一站接一站的坐车、一个城镇接一个城镇的穿行……那是怎样的一种无助的悲哀!他还能做什么呢?他该对谁去呐喊:“生活啊,为什么你不能放直子一条生路?”那没有回应的寂寞里是令人窒息的孤独。但是村上在最后还是选择了让渡边奋起而不是让他也疯掉。虽然结尾处渡边站在“哪里也不是的场所的正中央”,何为正中央?正中央就是没有同类的孤独的唯一。但是我相信渡边、玲子、绿子终会在那个冰冷的森林里顽强的走下去。就如同直子在开篇的时候对渡边说的:“对于你,我是放心的,我永远也不担心你会掉到那枯井里去的,我是知道的。”也许正是这样的放心才让她有勇气离开渡边。我由衷的佩服村上诉说故事的超人能力和把握全局的深厚功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又是如此自然而看不见雕琢的痕迹。
村上一开始就提出了对生死的态度并将这一态度贯穿全篇,那就是——“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而永存。”文中每一个死去的人都不是永远的消逝,反倒时刻影响着生者。他们的死存在于生者的生之中。渡边正是穿梭于这生死之间,体味着友情与爱情的意义。我想,最终是死者让渡边一步步成熟、成人的。
提起《挪威的森林》也不能不提到其中作为一个重要线索的“性”。尽管我并不赞同文学作品中以性为主线去展开情节。但是村上笔下的性却以其坦然、真诚的笔触给每一个人留下美好的印象。渡边对直子的渴望以及直子不断为迎接渡边而作出的艰苦的努力,虽然这是以性为起点的,但真正表达的是超越性本身的对爱、对至纯至美的向往和憧憬。
再一次掩卷长叹,在生死的反复中又经历了一次情感的洗礼。头脑中挥之不去的是那片无际的山野,举目望去是“仿佛冰冻凝结的蓝色天空”和“片片起伏的如海浪的草地”,“草的香”、“云的白”、“山的青”,还有那“抚动衣襟”的风,一个个身影在远处浮现又走远。只剩下一种声音,是那曲《挪威的森林》,是那曲生与死的交响,是玲子的吉他在风中的反复的长吟……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冰心
冥冥之中,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除了父母的亲情,还有谁能支撑起我的生命?是书,这就是知识铸就的擎天柱,生命中的重要的精神支柱。
读好书
我首次结识书,已年过六岁,对大凡实施早期教育的家庭来说,这的确延误了不少时间,但这并不影响我和书的感情,初次碰到书,首先被吸引的是它那精美的封面。抚摸着封面,细腻,咝啦咝啦,双手像被雨后的飒飒西风轻吻,又像被牛乳沐浴,摸摸纸张,麻酥酥地醉心,第六感觉告诉我说“这是一本好书!”我将注意力集中到内容上去,啊,又是别有一番天地,琴棋书画,真善美、假恶丑是她的精髓,她的真谛都在这儿啊!她使我的行为得到规范,使我的心灵得到洗礼。
这,便是“好书”。
好读书
约摸十一二岁,我体会到要将一本的好书的营养真正分解,“好读”是不可缺少的消化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清晨,手捧《骆驼祥子》仿佛看见祥子拉着车从我身边走过;捧着《鲁迅全集》仿佛在跟鲁迅先生谈心;晚上在灯光下仿佛看见保尔那坚定的背影,是他向我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好书,我的“偶像”,我的“心肝”,我爱读她,无需问为什么。
读书好
好书是诤友——这是我初中体会出来的。
她着实令我获益匪浅。这“益”不仅仅是指成绩优异,视野开阔,能说会道,她更给了我心灵上的慰藉。
好书,打磨我,塑造我,雕琢我,没有她的相伴,即使活到百岁,生命又有何充实的呢?
读书伴我成长 ,一路上的欢笑与悲伤,是她陪伴我,我爱读书,永远……
暑假期间,我看完了一本厚厚的书:《聊斋志异》,相信同学们都知道这本书,看过电视之后再来读书,发现很多东西还是书中写的好,是影视作品无法表达的。
是什么东西这么吸引我呢?哦!原来是里面的情节写得很精美。尤其是书中的《赵城虎》这则故事特别好玩儿。它讲是一只通人性的老虎。一天,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奶奶的儿子上山砍柴,不料被一只饥饿的老虎给吃了。老奶奶听说后嚎啕大哭,但是又一想光哭有什么用,还不如到县衙去告状。她到了县衙后带着哭腔说:“我的儿子被老虎吃了。”县官遗憾地回答道:“我们只逮捕人,不逮捕老虎。”听了这句话,老奶奶又大哭了起来。县官没办法,只好问左右两边的人有没有人肯去捉老虎。要知道捉老虎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所以没人肯去。正在这时,一个人醉熏熏地走了出来说:“我去”,说着拿起公杖就走。但等他酒醒了,立刻就后悔了,只好双手空空地回来了,结果挨了板子。第二天清晨,他就去菩萨那里诉苦。他刚刚要回去,忽然,一只老虎扑了进来。那人吓坏了。但那老虎不但没有要吃他的意思,反而觉得很羞。于是,那人把老虎带到县衙去审问。审问过后,老虎就经常去帮助老奶奶。于是老奶奶就和这只老虎相依为命了。
我觉得《聊斋志异》真是书中自我介绍的“曲折离奇的鬼怪故事,百读不厌的古代奇书。”
离开了,不再回来。
等待,一切都是等待。
初春,万物生机勃勃地叫唤着,一个冬天积蓄的离愁都在此刻一泻难手,几个年载已悄然过去,几个寒秋的荒凉,几个宁夏的思念,可一切却仍旧如此。等待的都没有回来,思念的,总会更受伤害。
翠翠仍旧没日没夜的帮忙渡河的人们拉着渡船,但她的心,已然飞到了远方,去寻找安慰,最后的渡船,没有该来的人陪伴,三千江水暖亦寒。即使如此,她还是选择了等待,盼望着期待的身影悄然而至,手中捧着虎儿草,带着熟悉的微笑,想者未央的对山,那动人的歌声中传递的浓浓温情。
或许是天公不做美,整个苍穹乌云密布,从早上到现在也还没有一个渡客,果不其然,不一会儿便哗哗下起了倾盆大雨,河上后浪推着前浪,推得渡船左右摆动着,就连那绳索也颤抖着,翠翠倚在窗边看得正入神,忽而发现,绳索似乎要断了,因为日久失修,历经风霜的绳索已无法再经受这般强烈的打击了,开始一根又一根的断掉,翠翠心中一惊,哑然失声,又因那是祖父的心血,便奋不顾身地跑出户外,紧紧地抓住即将断开的绳索,并不断的呼喊,可这时又怎么会有人呢,冰冷的雨滴无情地敲打着她单薄的身子,她不禁颤抖着,但心念到祖父,便又抓得更紧了,小小的手掌上都已一片殷红了,可是这风浪无情,岂是她这么一个弱女子所能阻挡得了的呢,冰霜中,只觉得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她推入湍急的河中,耳边风的呼啸声渐渐变弱,视线也渐渐模糊,黑暗中,她似乎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温暖而有力量,给予了她睁开双眼的勇气。
她睁开双眸,看到了以为是梦中才能看到的景象。
那个等待了多年的人,那个思念了多年的人,现在,就在眼前,触手可及,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他说:“你还好么。”她再也按奈不住内心的激动,在他的肩膀上哭了起来,多年来所停留在内心的泪滴,一齐涌出了眼眶。
原来,她随着河流冲到了下游的城镇,而他,一直都在这个城镇,当他又在遥望故乡时,他看到了她,毫不犹豫,救起了她。
之后,她找到了停靠在河岸边的那只渡船,他们结了婚,在这个镇子上又做起了摆渡这一业来。
她说:“是这渡船让我遇上了你。”
他说:“是你让这渡船找到了我。”
我说:“是缘分,命中已定。”
一直以来,我都对共和国文学避之不及,老舍的《茶馆》自然也成了“政治的牺牲品”,多少次过其门而刻意不入。若不是于是之等北京人艺的老一辈艺术家出神入化的表演诠释使之成为话剧经典,《茶馆》恐怕早就淹没在共和国文学连篇累牍的文字垃圾中了。我之所以看《茶馆》其实也是冲着北京人艺炉火纯青的表演去的。渐渐入戏之后,才恍然觉得,老舍的剧本虽然写于赞歌大跃进的1956年,系奉命而作,但是那颗体恤下层人民的心,却冲破了政治外壳的包围,就像云雀冲破了寂静黎明的禁锢,婉转而悠扬,直击人心。
《茶馆》里有的对白能引人一笑,但是这笑中更多的是苦笑,是无奈的自嘲。这些发笑的对白,要么出自那些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的人无奈之下说出的无奈之话,要么就是那些令人厌恶的角色的溜须拍马。笑过之后,不禁感到一丝悲凉——“人活着总得有条路走啊,可是哪有路可走啊!”愿为国家排忧解难的人们飘零四方,一辈子只想太太平平的老掌柜被逼上吊自杀,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毫无良心的人却有钱有势,不惜让别人用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打学生的老师追杀爱学生的老师,给官差两个洋钱就能免去杀身之祸,官差指谁就杀谁——“这什么世道啊?”
《茶馆》最后的一部分,三位气数将尽的老人碰在一起,回顾自己的一辈子,让人颇感心酸:心怀浩然正气的常四爷干了一辈子的活却“一事无成”,心怀实业救国理想的秦二爷耗了四十年心血建的工厂“拆了”,安分守己的王掌柜“做了一辈子顺民”,到了让人赶出自己开了50年的茶馆。这就是“爱国”“顺民”的“下场”……“我爱咱们的国啊,可是谁爱我啊?”常四爷在同一地点时隔五十年两出此话,着实让人嗟叹不已……
改良,改良,越改越良。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这大概是中国人对于革命的一贯态度,几千年来未有改变。但是,越是苟且躲避以求自保,就越是被各色无赖欺压鱼肉,一轮轮地盘剥搜刮,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说到茶馆,多数人津津乐道的还是北京人艺一帮老艺术家入木三分、形神兼备的表演。但我刚开始看时,还是不大习惯,总觉程式化痕迹太浓,一举一动一板一眼,每一个动作的精心雕琢。后来看众人的评论,才知道这其中透出的老北京人生活的尊严和做人的温良恭俭让,那时的人们就是这样见面作揖,硬骨朗朗,言行举止中千年文化的修养一览无遗。中国戏剧唱念做打凌然不乱的套路原来就是那个礼教中国的生动显现。现在这样的就中国人怕是无处可寻了。
旧时的茶馆是市民们几乎仅有的公共空间,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混杂其中,上层人物与平民百姓一桌喝茶聊天,倒恍然间让人忘记了阶级差别的存在。但是再仔细琢磨茶馆中活跃的都是些什么人,就能看出平头百姓是坐不起茶馆的,在茶馆里悠闲品茗,提笼架鸟的几乎都是吃份额的旗人,前清遗老;吃洋人软饭的买办和“谁有钱就为谁卖命、充当打手”的地痞流氓;专心向佛不问政事的参议员……至于底层人民,这里则是他们卖命、乞讨的伤心之地。
作为公共空间的茶馆很容易使人联想起西方大革命时期的咖啡馆。但是二者的意义却更好相反。本雅明说,巴黎的咖啡馆里经常挤进一些付不起80法郎高价订阅报纸的人,围在一起抢读一张报纸,议论国事,密谋革命。西人后来把这造反的发源地(包括小酒馆和街垒)冠上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公共领域”。但是《茶馆》里让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贴了几十年的“莫谈国事”,也没听说中国最后一个皇帝是几个爱耍嘴皮子的茶客硬给喝下台的。重农抑商,皇权浩荡的封建社会中诞生不了法国那样的穿着灯芯裤的中产阶级,《茶馆》中实业救国的那位民族资本家最后落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境地。中国的“公共领域”只是言论无路的上层精英们过过嘴瘾、发发牢骚的地方罢了,不是民主的酝酿所,而是民意的疏散地。后来北京的茶馆渐渐式微了,成都等地的茶馆依然花开遍地,不过依然是“莫谈国事”。至于传说中的“中产阶级”,咖啡馆可是彰显高雅品位,为权钱交易去臭的好地方。
看了《谁动了我的奶酪》后,我得到了很大启示。最大的启示是:变是永恒的,不变时暂时;能适应变化者继续生存,不跟着变就会淘汰;善于把握机会者适时变化者获得胜利,失去机会就会淘汰;面对错误勇于承认错误,并勇于改正错误者继续生存,不敢面对错误、不愿纠正错误者将被淘汰。简单地说就是适者生存。这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也是符合生物进化论的观点。
《谁动了我的奶酪》是美国人斯宾塞·约翰逊写的一篇寓言故事,这个故事其实也很简单,并没有什么复杂的故事情节,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不简单。表面上他写的是两个老鼠和个小矮人,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中,他们找到了奶酪又失去了奶酪,再寻找新的奶酪。实际上他讲的就是人生中不断追求新目标的故事。
两只小老鼠和两小矮人是生活在迷宫中的,人生何尝不是生活在迷宫中,生活时不时地给人一种前途不可测的感觉,也会遇到种.种意外的困难和挫折。一开始他们都是寻找一种叫奶酪的东西,奶酪代表的是什么?这里所谓的“奶酪”是一种比喻,它可以被当成我们生命中追求的目标、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人际关系、金钱、财产、健康、心灵的宁静。可以是一份职业,也可以是一个工作岗位;可以是爱情,也可以是物质享受。书中所谓的“迷宫”,代表的是一个你花费时间与精力追寻你所欲求的东西的地方,它可以是你所服务的机构或你所居住的社区。
一开始他们是分成两拨去寻找奶酪,两只小老鼠嗅嗅和匆匆为一拨,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为一拨。两只小老鼠使用的一种笨办法,但有效果,他们把迷宫所有的路按顺序去找,凡找过的地方就做上记号,下次不再找,再寻找新的路,结果找到了奶酪。而两个小矮人此时的表现显然比小老鼠要聪明,他们利用了较为复杂的方法比较快地找到了奶酪。两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在奶酪C站会合了,他们很高兴,终于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在这一阶段,小矮人的表现要比小老鼠来得好,他们使用的方法科学有效,这也可能是让他们感到比小老鼠优越的地方,他们沉浸在优越中,他们为自己的优秀表现感到骄傲。因此他们看不起小老鼠,就开始骄傲自满起来,以致后来反而远远落后于小老鼠了。在这一个阶段,说明不管是谁只有自己去努力才能实现自己所盼望、期待的目标。这是最简单的事,难就难在当事情出现变化的时候,你会有什么正确的反应和行动。
奶酪C站的奶酪很多,着实让老鼠和小矮人无忧无虑地生活了一段时间,每天早上按部就班地到奶酪C站去,尽情地吃着奶酪,然后到晚上回家睡觉。这难道不像我们有工作时,天天上班下班吗?这样的安逸生活谁不羡慕啊?他们面对奶酪时不知不觉地犯一个错误:这就是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奶酪本身并不属于他们,而他们把它心安理得地当作自己的东西啦。奶酪C站的奶酪一天天地减少,减少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奶酪的主人把奶酪一点一点地运走,二是老鼠和小矮人的尽情享用,还有挥霍浪费。
奶酪每天在减少,情况一天天在悄悄变化着……
这个时候他们的表现就表现出不同了。他们分成了四种类型:嗅嗅代表是思想派,它能敏锐地感觉到周围事物的变化,并对这种变化的产生极大的危机感。匆匆即代表了行动派,一旦知道了危机,马上就行动。唧唧代表了纠错派,犯错误而勇于改正错误的一类,他一旦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就改正了。而那个哼哼表现最差,是个保守派,犯了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还是坚持错误、死不改悔。
“嗅嗅”最先发现奶酪减少了。它善于观察事物,观察周围发生的事,不断地分析,所以它首先觉察到奶酪在天天减少,它感到担忧,感到恐惧,奶酪一天天减少,尽管现在还有很多奶酪,坐吃山空,总有一天奶酪会被吃光的,吃光了怎么办?到那时奶酪没有了,还能吃什么?这时候,它忧郁地“匆匆”朝看了一眼,给他一个提示。它要与匆匆商量一下,探讨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当“匆匆”迅速行动时,“嗅嗅”自然也不甘落后,马上追了上去。从这里可以看出,嗅嗅具有极其敏锐的感觉,它能感受周围环境的变化,这一点很难,能不能感到周围的变化,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需要仔细观察和分析。如果感觉不到周围的变化,就会出现温水煮青蛙的悲剧。嗅嗅绝不是杞人忧天,它有一种居安思危的意识。生于危难,死于安乐。
“匆匆”的表现最佳,刚收到嗅嗅传递过来的信息,马上就明白了,他顿时感到了空前的危机,觉得奶酪虽然还有,但总有消失的一天,怎么办呢?匆匆的表现好极了,连话也不说一句,它转身便走,离开了这个让人看起来很舒适的安乐窝。他要去寻找新的奶酪,匆匆非常果断,一旦感到危机马上就行动。既然危机已经来临,躺在安乐窝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心动不如行动,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放弃是一种勇气,这种精神极其可嘉。但是匆匆做到了,做到非常到位。没有半点的迟疑,没有一点怨言和牢骚,依靠自己的努力去改变,去寻找新的奶酪。
这个时候,小矮人的表现就让人失望。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奶酪一天天减少的危机,仍然沉浸在甜蜜的生活中。他们对小老鼠的离开感到不以为然,不仅如此还讥笑他们愚蠢,认为明明有吃不完的奶酪还要离开,说他们太傻了,尽干蠢事!奶酪一天天减少,而两个小矮人浑然不知地每天赶去吃奶酪,完全是一副麻木不仁的样子。
终于有一天,当两个小矮人早上赶到奶酪C站的时候,愕然发现奶酪全部消失不见了!他们的第一感觉是我的奶酪不见了!是谁动了我的奶酪?他们一直把别人的奶酪当成了自己的奶酪,当奶酪不见的时候,他们怨天尤地咒骂偷走奶酪的人。面对空荡荡的奶酪C站,他们一时慌了神,这可怎么办呢?奶酪没有了,他们就没有食物来源,他们心想奶酪还会有的,奶酪还会回来的。他们一天天去等奶酪,一天天等到的是失望。在这个时候,两人还是没有觉悟。终于有一天唧唧觉醒了,再这样下去非得饿死不可。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他要纠正自己的错误,去改正自己错误,约哼哼一起出发去寻找新的奶酪。但是遭到了坚决的拒绝,哼哼沉浸在幻想之中,他想象奶酪自己会回来。唧唧无奈之下,独自一人去寻找新的奶酪站。寻找新的奶酪过程是艰难的,当他还在黑暗中摸索的时候,那两只小老鼠早已到达了奶酪N站,那是一个比奶酪C站还要大的奶酪站,它们美滋滋地享受着。一旦做出了决定,唧唧就只能往前走,在寻找过程中也出现过短暂的犹豫,但最终坚定了一个信念,不找到奶酪誓不罢休,一边寻找还一边在路上留下自己的心得体会,希望哼哼来时能得到自己的帮助。这体现了他的一种爱心。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还回到了奶酪C站,这次不是退缩而逃回来的,是再次约哼哼一去寻找奶酪,要拉兄弟一把,充分体现了唧唧无私的爱心和友情。唧唧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到达了奶酪N站,与先行到达的两只小老鼠会合了。
哼哼是最差劲的一个了,当唧唧来约他去寻找新奶酪时,他拒绝了。他连承认错误的勇气也没有了,他不愿离开,他要在这里坚持等待奶酪的到来。他依然每天去等待奶酪,希望奇迹随时出现,再出现山一样的奶酪。当哼哼返回来叫他一起去寻找奶酪的时候,哼哼居然冥顽不化,宁可饿死也不去。这太令人失望了。他没有承认错误,更没有承认错误的决心。世上没有一个人是完人,没有人不犯错误,不管你是平凡的人,还是伟大的人,犯错误是难免的,但像哼哼这样坚持错误就不行了。变是永恒的,不变是相对的,变就有机会,不变必然被淘汰。
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也会出现不定的因素,经常出现变化,在这个时候,我们怎么办?是麻木不仁地等待?还是随着事物的变化也跟着变化?每个人都需要作出抉择。面对变化和挫折,我们不能等待观望,要勇于舍弃,要适应新的变化,努力去改变,不能满腹牢骚怨天尤地,什么事也不做。一旦犯了错误就要勇于承认,勇于纠正。不变就会被淘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