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精选31篇)
巴金的童年是比较幸福的,身为富贵人家的少爷,打小就有丫鬟香儿的陪伴,一起拾桑葚,一起拾鸡蛋,还顽皮地给各只鸡取上个性的名字。和大花鸡结下深厚感情,出于孩童的天真不忍心吃鸡肉。 “为什么生来是鸡,就该被人杀死作菜吃?”这个问题让人寒心,也体现出巴金善良的性格。在巴金童年生活中另一个重要的人便是杨嫂,杨嫂一生爱清洁,死的时候却极度邋遢,书中的一些细节描写让人感动。命运就是这样,已经被安排好了就难以改变。而更让人寒心的是,杨嫂的死竟然被当作了好消息。全家人都在等着这个“好消息”,希望一个人死去,而这个人却恰恰是自己最爱的人。
对巴金童年生活影响很大的是巴金的父亲和母亲,从回忆中可以看出来,巴金的母亲爱护下人,爱护孩子,是个温柔善良的好母亲。巴金的父亲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刑罚犯人却于心不忍。良好的家教培养了巴金的善良品德,这种品德让他能对祖国对人民产生无限的爱,进而用各种作品来表达这种无限的感情,为国家留下了一笔财富。巴金留给后人印象最深的是三个字“说真话”,诚然,做人要做好人,说话要讲真话。
巴金童年生活的印象与他其后的生活相比是平和的,没有太多泪水,没有太多愤怒,日子里充满了平静的喜悦。而在文-革期间,巴金遭受了各种各样的折磨,有人评价说,巴老是当代活得最痛苦的老人。巴老在晚年重病之时仍然笔耕不辍,写下长篇小说长夜。在84年在东京召开的第47届国际笔会上,81岁的他无限深情地谈起了自己的创作经历。拿他自己的话讲:“我是从读者成为作家的。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文学作品用具体的形象打动了我的新,把我的思想引到较高的境界。艺术的魅力使我精神振奋,作者们的爱憎使我受到感染……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传给别人……我们有一个多么丰富的文学宝库,那就是多少代作家留下来的杰作,它们支持我们,教育我们,鼓励我们,要我们勤奋写作,使自己变得更善良,更纯洁,对别人更有用,而且更勇敢。”这种“我要把火传下去”的欲望支撑着这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创作出一部又一部伟大的作品。
巴老的死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文坛的参天大树倒下了,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无与伦比的重要精神财富。
“我家乡的泥土,我祖国的土地,我永远同你们在一起接受阳光雨露,与花树、禾苗一同生长。我唯一的心愿是化作泥土,留在人们温暖的脚印里。”
而现在,巴老的愿望也算实现了,华夏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每一片都在呼唤。巴老将永远与祖国同行,留在人们温暖的心房里。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反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反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痛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激呢?
我认为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随着工业、大机械化的进程,和时代的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之后让中国发生的巨大变化,中国的城市如同雨后春笋般一个个出现,中国迈向了现代化。城市似乎已经成为了中国的代表,而农村似乎被遗忘在了某个角落,然而不是这样,大多数的人们都和农村,和自己的家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都或多或少继承了乡土文化。我认为保住农村,也是保住中国发展和稳定的根基,是非常有必要的。
追求稳定是乡土中国文化的最大特点。每一代人在此繁衍,生生不息。而年长的人拥有更多资源和生产经验。所以需要树立长辈的威信。而在家庭内部,年轻的后辈还需要供养前辈。所以劳动力是很重要的。而耕织方式,医术、艺术这些经验是传统,也是文化,依靠这种方式来传承,在这块地域是一脉相承而行之有效的。而“礼”、道德的约束,也是因此需要深入人心的,而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框架,“异端”是会被稳定的团体唾弃的。并且乡土社会需要抑制情感,因为情感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是很大的,而乡土社会的根本是追求稳定,维持基本秩序,所以需要明确的分工,和同性之间资源的传承。
而似乎在追求稳定的乡土文化中,看似和谐也有着非常隐晦的蛮横。这可能并不指的是所谓“落后的封建思想”,地主土豪等阶级压迫。而是在礼仪外衣的包裹下,论“实力”占据话语权。中国的乡土文化和家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文化的家庭定义是可以伸缩的,团体的界限也是不清晰的,而家庭成员的多少也代表着家庭实力的大小。中国的乡土文化的差序格局中,团体格局植根而产生与于农耕的中国,其中乡绅、族老,大家族的实力和威信是很高的,其中多德高望重的老人,因其后辈多,并且拥有众多的土地,因此其在这个地域的话语权是很大的,所以能左右乡村的秩序,如发生案情,意外,战争等,那么乡绅的责任也是比较大的,不仅其代表了家族与这个团体之间利益,其实也捍卫的是其在乡村中占有的大部分利益。
这种现象在灾荒、疾病流行的变乱时期更为明显。作为农耕为主的社会,人无法进行生产,消耗资源,因此可能会出现争夺的情况。而人丁较少的人家和地区,在农耕社会不仅代表了其生产能力较弱,也代表着其实力较弱,因此也无法养活更多的后代而维持氏族的而最弱的氏族,最终也可能会出现绝户的现象。因此留有后代,维护稳定的家业和生产也成为了乡土中国的重要观念。
而这种“实力主导话语权”的状态以乡村为起点,往下延伸,可以反应家庭之间的关系,如兄弟,夫妻,父子;进而兄为弟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往上延伸,需要忠君报国,可以反映国家,这种家天下政权形成的原因。
《乡土中国》中把关于权力的的论述分成几个部分,横暴、同意、长老等,我认为这些权力的产生也来自于乡土中国的社会关系。我认为这些权力也是这种“实力”关系的反映,塑造了几千年来乡土中国相对稳定的状态。
因此这种状态,最终能让中国形成稳定的格局和形态,这也因此产生了孝、悌、忠、信、多子多福这些观念与思想。如孔子的“仁”而言,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也讲求的是差序社会的一种秩序感。但落到具体实践上,还是需要孝、悌、忠、信这些观念与思想来匹配,而这些含义是可以具体解释的。自此古代中国的的社会形成了一脉相承的稳定局面,人们能够在自己的一方土地生活、代代相传,安土重迁。以邻里社群为纽带,能够在无促成了和谐稳定的局面。乡土社会中的很多观念是有利于社会延续和发展的。
中国的城市也是从农村而来,是作为政治和贸易的中心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和农村不一样,中国人所以中国的文化植根于农耕的乡土社会,而乡土文化和中国在漫长历史中衍生而来的儒家文化,佛道文化,相互交融,相互捆绑。诸如三皇五帝,孔孟老庄等中国文化的塑造者,其功绩莫不是从乡土文化的影响中而来,在数千年历史的长河中,农村扮演着稳定社会的重要支柱,也是中国当今社会的基本盘,而深受乡土文化影响的广大中国人,在近代以后也塑造了中国的历史格局,也左右了中国现代的发展为何选择这条道路,这甚至也影响了中国在当今世界所扮演的角色。多姿多彩的乡土习俗,也塑造和丰富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家庭为单位的乡土中国,孕育了整个大统一中国的气象。
而当今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短短几十年,这种稳定可能正在被打破,随着中国的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的城市高速发展,大量劳动力涌入城市,少数农村变成大城市,随之带来变化是城乡之间割裂、乡土习俗的消亡,社会原子化、分工化。最终导致的是大量自然村的消亡和人口过度集中,这种变化有其历史进程所在,但是也有人为的不利因素,乡村稳定的根基被打破。中国已经有超过半数人口住在城市,城市化还在进行之中,未来的路会走到何方还是未知,但是保存乡土文化的传承,不要让乡村的气息凋零,青壮年流失,还留有“人气”,是非常重要的。
个人主要看法和观点:
1、我认为中国的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而乡土文化的承载体,乡村和中国广大的腹地,不仅是古代中国的基本盘,也是当下中国基本盘。
2、乡土文化中如安居乐业、多子多福等很多价值观念是对社会延续和发展是有实际意义的。我们需要反思有些观念为什么会式微,并且重新塑造它们。
读后主要困惑与问题:
1、中国的乡土文化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今天,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
2、乡土文化对当今的现代中国人和城市居民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前所未有的现代化,乡土文化是否正在随之衰败凋零?这会对于当下所对应的“城市中国”造成多大的影响?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时,那美丽的名字所吸引,可当我翻开书时,却发现里央的内容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美丽,而且还有很多肮脏的字眼。于是,我刚看没几页便把书扔在了一边。这一扔便是两年。后来,我听说这本书当时在美国同龄人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以我再次拿起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坏孩子的代表,抽烟、喝酒、说脏话、打架。读完这一遍后这个男孩子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美好的够印象。可我还是试图从文字之间发现他那未泯的天性。终于,我看到了;霍尔顿被开除后,担心母亲受刺激,决定为妹妹买唱片,怕别人产生自卑感便将自己的箱子放到床底下以慷慨捐款。以上的种.种都表明着霍尔顿的内心依然是善良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里并没有往常那样心潮澎湃,仅仅是在思考一个问题,霍尔顿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书中说,霍尔顿只有十六岁,便开始抽烟喝酒,除了青春期的缘故外,难道就没有其他的原因了吗?我在书中努力地寻找,发现书中多次出现了一个词——假模假式。我一下子都明白了,主人公生活在假模假式的社会,身边都是些假模假式的人,他在假模假式中渐渐迷失了自己,成为了当时美国中的一员。
书读完了,可我好像并没有懂得什么大道理,只是暗暗地为像霍尔顿一样的那些少年感到惋惜,希望这样的情况不要重演,让“阳光自信,天天向上”永远成为青少年的代名词!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是在F1的课上,毛老师强烈推荐,于是下课后就去图书馆借了来看。
《追求卓越》(In Search Of Excellence),是世界最畅销的工商管理书籍。它被誉为:世界最畅销的工商管理书籍,美国优秀企业的管理圣经,《福布斯》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工商书籍。托马斯·彼得斯的《追求卓越》开启了商业管理书籍的第一次革命,真正将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密切地结合起来,成为轰动整个管理世界的经典法则。
本书的副标题为“美国管理最佳公司的经验”。两位作者花费数年时间,辗转美国各地,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综合了数百个大小公司的第一手材料,最后筛选出43家优良“标本”,进行解剖和探究。样本涉及制造、信息、服务、销售、交通、食品等诸多行业,包括大名鼎鼎的IBM、通用电气、惠普、3M、麦当劳、宝洁等。在作者眼中,“卓越”的标准是指企业除了表现在财务方面的长期的优异业绩外,更重要的是具有高度的创新精神。作者认为,尽管每个优秀企业个性不同,但拥有许多共同的品质。这些品质基本上可以总结为八大基本属性,即:崇尚行动,贴近顾客,自主创新,以人助产,价值驱动,不离本行,精兵简政,宽严并济。
《追求卓越》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以实际案例为基础,结合大量的事实、数据和分析。而且,作者文笔生动流畅,有一流的散文功底,画龙点睛的精彩引言比比皆是,名家理论和观点如数家珍。因此,作为一个正在学习ACCA的学生,很快被这本书吸引,领略阅读快感。欣赏这一个个企业的梦想,仿佛身临其境,让自己颇有启发和感悟。
我第一次看《三体》是在去年冬天,那是一个周末。
妈妈其实很早就买了这套书,而且妈妈总说很快就看。我本来很期待和妈妈一起阅读,但是妈妈总也不看,结果我等得不耐烦了,就自己先看了。
我最先看的是《三体3》,其实应该先看《三体1》的,但是我当时是闭着眼睛随便抽了一本,结果就抽到了《三体3》。
《三体3》的女主角是程心,男主角我也不太确定。一开始,我认为是云天明。后来,我又以为和《三体2》的男主角一样,是罗辑。再后来,我又认为是关一帆。其实,我一直都不太确定。
故事从程心收到一颗云天明送的星星开始,那颗星星的名字,哦不对,是编号,叫dx3906。对于这件事,有人衷心祝贺,有人却嗤之以鼻。
为了探测三体舰队超前的科学技术,需要把人类送到三体舰队那里去。为此,程心想了一个办法,叫“阶梯计划”,可以把一个人送到奥尔特星云去侦察三体舰队。但有些不理解的人认为程心应该回到大一,去算算“推重比”的作业。不过看到这里,我就看不明白“推重比”是啥东西了。程心当时就反驳了那些人,又解释了原理:先用普通的推进方式把飞船送到核弹轨道的边缘,通过核弹推进,将人类最终送到三体。但实际上这种办法只能承载很轻的重量,就是一个人的大脑,最终是送了云天明的大脑过去。
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云天明终于有了消息,三体为云天明复制了一个身体。这种方法如果真的可以实现的话,就可以用来治疗那些得了绝症的患者。如果在那些伟大的科学家身上使用这种技术,就可以让他们永生,那么人类的科技发展一定会比现在快很多倍。
在《三体3》里,最终三体被毁掉了,而地球从三维降成了二维,在这两个文明里见证最后一刻的只有三双眼睛:女主角程心、关一帆,还有机器人——智子。程心和关一帆从智子建的小宇宙里回到了大宇宙,而他们留在小宇宙里的小鱼生态球和小漂流瓶作为见证旧宇宙的眼睛,留给了将要来这里探索的未来智慧文明。
《三体》无疑是一套很伟大的作品,作家刘慈欣为我们构想了人类、宇宙的未来。看了《三体》之后,我感觉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我认为,《三体》里有很多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描述,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话,则是“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在上一次的读书交流会上,听了同学的介绍,好奇心驱使着我打开了《屋顶上的小孩》这本书。这本书真的不一样,让读者总是与书中人物的起起落落而牵动情绪,书里主人公坎坷的经历,好像她们就在我们身旁,就是我们家族的一员似的。一起来看看吧!
《屋顶上的小孩》这本书既有趣又伤感,最重要的是它很感人。它主要讲了小妹因为宝宝夭折之后很伤心,和薇拉天天爬上屋顶,从上午的日出时分,到正午,甚至是暗淡的黄昏,她无法忘记将内心的痛苦和期望与人分享,唯有不说话、遗忘悲伤。是温柔的霍伯姨父告诉她:“痛苦的时候要适时地学会坦然无惧地流泪,否则就会永远无法真正地了解那些发自深处的祈祷和欢笑,无法坦然地面对表达自己的痛苦与爱”。是霍伯姨父的关怀让小妹回到之前,让她健全地成长。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在我们受伤和惶恐时要学会真正地面对自己、要学会表达自己,让我们 打开心灵里那紧紧关闭的窗户,让屋顶上的阳光照耀在我们的身上。看看主人公那坎坷的经历,先是宝宝夭折,后是小妹拒绝说话……比比我们,那简直是千里之遥!薇拉为了知道妹妹想干什么,努力去?
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每个人做什么事都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即使遇到怎样的困难与挫折,我们都要勇敢的面对。薇拉正是以一颗自信的心去面对生活中的大大小小的挫折,正是坚信风雨过后是彩虹,才带领着妹妹一起走出宝宝夭折后的阴影。
《变形记》卡夫卡短篇代表作,是卡氏艺术上的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记得刚看完变形记的时候,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就没了?”
的确,那就是结束了。
很多人看变形记后,都说看不懂,不知道它到底在写什么,而这样一部不知道写些什么的短篇小说居然代表了“卡氏艺术上的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刚开始看完,的确不解,但如果你试着换种方式去理解,比如类比的方法,如果主人公格雷戈尔不是变成了个甲虫,而是生病了,得了一种怪病,使得自己的身体都变了样,那你会怎么看?一个人生了病,变了个形状,家里的人渐渐的不把它当个正常的人看,然后慢慢地排斥它,最后最后那个生病的人为了不拖累他的家人,选择了死去,而他的家人,因为这个生病的人终于死了,不会再拖累他们了,一起出去郊游了,这你会怎么看?
在我中学时期,我就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个世界很冷。我不知道的是在地球的另一半,早就有人发现了这个现象,并且还用超现实主义的手法把它写出来了。变形记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孤独感与陌生感,即人与人之间,竞争激化、感情淡化、关系恶化,也就是说这种关系既荒谬又难以沟通。但这却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存在,真真确确的存在。
我最佩服这本书的还有一个地方,这本书描写了一个冷酷的社会现实,可作者并为对此做任何批判,这是很少见的,一般来说,作者写书往往会带入自己的感情基调,最明显的属三国,在三国中,刘备一定是仁慈的,曹操一定是-的,因为他不是汉室正统。而这本书却并没有任何的批判。这个我只在红楼梦里面见过,能写这样的文章,其作者非有大胸襟不可。
我看过卡夫卡写给他父亲的信,仅仅5、6页的内容竟用了上百个不同的描写心里的词汇,其内心的敏感程度可见一斑……我非常欣赏他的才情,也很同情他的遭遇。据说他当年写了很多文章,在临终前让他的朋友把他的文章全都给烧了(很多文人都喜欢这样做),但他的朋友因佩服他的才情最终没有按照他的遗嘱行事。我想,卡发卡也还是想把他的文章让世人看,不然他大可以自己一把火烧了,而不用假手他人,之所以假手他人,是内心还保存一个希望,希望自己的书能够面世……
在我的学习生活中读过数也数不尽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在我的记忆里印象十分深刻,你想明白是哪个故事吗?故事的资料是什么呢?那么让我给你细细道来吧……
我最最喜欢的故事是《孔融让梨》,《孔融让梨》这个故事绘声绘色地记叙了:孔融家有七兄弟,他排行老六,一天,朋友给他家送来一筐梨,全都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孔融便选最小的梨,把最大的梨让给兄长吃。人们都觉得十分奇怪。都纷纷问他为什么不拿大梨吃,他却回答说:“哥哥年龄大,应吃大梨,我年龄小,当然应当是吃小梨哦!”“孔融让梨”的故事至今传为美谈。
当我读完《孔融让梨》这个故事后,一股对孔融的敬佩之情从我心底油然而生。孔融尊敬兄长的品质值得我学习,他的虚心谦让令我钦佩,他在一大筐梨中选了一个小梨!在他能够选大梨的情景下,他却毅然选择了小梨……从他身上我学会了谦让,。明白了与人分享是一种欢乐的事。当我们遇到类似的事情时,不能自私自利,更不能自我只为自我着想,而是要懂得虚心谦让……仅有这样貌别人才会和你交上真正的朋友!
是啊,谦让是我们交好朋友的最好的方法。有一次,我家来了一个小客人,他是我的小侄子,他刚进门,我们俩人便玩耍起了,他问我说:“我们来玩你的玩具吧!”我说:“好吧!可我的玩具可没有什么好玩的呢?”“那儿,那儿不是有现成的吗?”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我家的货柜中央。我定睛一看,那不是我的两个心爱的玩具和“百宝箱”么——摇控车和螺陀,百宝箱里可装有我18个奥运项目的比巴卜模型,这可是我的宝贝啊!我平时连碰他们一下都舍不得,可他此刻说要玩,我当然不会同意,我刚要开口说不行,这时我想起孔融来,只觉得两颊滚烫,“干”与“不干”在我的心里直打架呢,但最终谦让战胜了自私。“好吧”我对小侄子说。,于是我和小侄子又开心的玩了起来……那一天是我记事以来玩得最开心的一天······
可见,一个人具有谦让是多么重要。,朋友你学会谦让了吗?学会了与人分享欢乐吗?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学记》曰:“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对于我们教师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而我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愚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因此,在教学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教学中最大的乐趣。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有方法才有成功的路径。教师今天的学习主要不是记忆大量的知识,而是掌握学习的方法——知道为何学习?从哪里学习?怎样学习?如果一个老师没有掌握学习方法,即使他教的门门功课都很优异,他仍然是一个失败的学习者。因为这对于处在终身学习时代的人来说,不啻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学习型社会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习资源。学习化社会中的个体学习,犹如一个人走进了自助餐厅,你想吃什么,完全请便。个体完全可以针对自身的切实需求,选择和决定学习什么、怎样学习、学习的进度等等。
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在知识经济大潮中,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认准自己的人生坐标,找准自己的价值空间。教书的生活虽然清贫,但一本好书会使我爱不释手,一首好诗会使我如痴如醉,一篇美文会使我百读不厌。我深深地知道,只有乐学的教师,才能成为乐教的教师;只有教者乐学,才能变成为教者乐教,学者乐学,才能会让学生在欢乐中生活,在愉快中学习,这就是我终身从教的最大追求。
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毅力。“任尔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天爱读书容易,一辈子爱读书不易。任何人都可以使梦想成为现实,但首先你必须拥有能够实现这一梦想的信念。有信念自有毅力,有毅力才能成功。有一位教育家说过,教师的定律,一言以蔽之,就是你一旦今日停止成长,明日你就将停止教学。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教师只有再度成为学生,才能与时俱进,不断以全新的眼光来观察和指导整个教育过程。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创造性地开展教书育人工作。
常读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新道理: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人——环境”系统。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教师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毅力。“任尔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天爱读书容易,一辈子爱读书不易。
任何人都可以使梦想成为现实,但首先你必须拥有能够实现这一梦想的信念。有信念自有毅力,有毅力才能成功。有一位教育家说过,教师的定律,一言以蔽之,就是你一旦今日停止成长,明日你就将停止教学。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教师只有再度成为学生,才能与时俱进,不断以全新的眼光来观察和指导整个教育过程。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创造性地开展教书育人工作。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教学模式将“人——人”系统转变为“人——环境”系统。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教师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20多年来,我始终把读书和教书结合起来,创新教、创新读、创新用,在用中创新。我先后在《人民教育》、《小学语文教学》、《小学语文教师》等国家级、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200余篇。我联系教改实际,撰写的《自由作文法》、《对话作文法》、《听话作文法》、《情趣作文法》等论文,产生了较好的反响。目前,我已公开出版了《作文闯关》、《小学生快速创新作文教与学》丛书等著述69卷。还获得了三项国家级发明专利。
教书和读书生活,使我感悟出了人生的真谛:教师的人生,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我们要做“代表先进文化方向”的创新型教师,爱岗敬业是创新型教师应具备的首要条件。他不但具有无私奉献的师魂,诚实正直的师德,全面发展的师观,教书育人的师能,严谨求实的师风,而且还应具有开拓进取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勇于拼搏的英气,甘愿奉献的“傻”气,自强不息的骨气。吾以培养新世纪之英才,振兴中华为己任,虽生活清贫,但仍以春蚕的精神、红烛的风格、蜜蜂的作风、绿叶的品格和孺子牛的志向,奋力拼搏,无私奉献。
常读书和常思考,使我勇于和善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作出严格的反省和内省,既要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擅于总结自己的或同行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理论的突破夯实根基。愚人不才,笨鸟先飞,我愿把追求完美的教学艺术作为一种人生目标,把自己生命的浪花融入祖国的教育教学改革的大潮之!
读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因此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现在已有60多年的时间跨度,而这60年来,中国取得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现在怎么样?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现在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应该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的确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现在,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现在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情况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减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天早晨都有幼儿园的车来,上初、高中的孩子也经常不回家,更别说大学生,这就让长老权利的施行大打折扣。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抄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确有十之二三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应该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同,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密切的,所以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只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巨大以至于超出村民的接受能力。比如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当我们把视线从乡下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我们便会发现这的确是一个乡土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自己的看法是中国和西方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在一个水平线上。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文明,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团体格局,而中国一直已农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己自足决定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己的修养和前途而独自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己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发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形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避免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他们要办事也就成。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可以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系,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间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吧。
随后费先生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根据我的理解,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运动,从于主流文化的应该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我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运动真实存在,并创造一切,时间和空间只是为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运动是可知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困难,但当这一合理真实存在时,未来就已经确定。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所以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可以计算出它落在哪里。同理,如果知道所有物质的运动状态,未来就可预知。回过头来才知道扯很远,然而也的确很有趣。我是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的,中国家庭的一贯的单子的差序格局传统隔断夫妇之间横向的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所劳动的重要性规定劳动者的地位,男性日益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
和谐社会今年来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恩威并重才能不失方寸。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忽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可以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理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两者的和谐的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也对费先生的“无讼”观点深有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打官司”这一名词在乡下很受争议。我这儿刚好有三次亲身的经历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一现象。大约在五六年以前,我家发生一次意外事故,和村里的另一家有关,但当时双方都没有考虑诉诸法律,最终在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的协调下私,而我们两家至今也还都和气。另一件发生在大约二三年前,和我的一个亲戚有关,他们两家由于在采石场上的利益而发生争执,后果很严重,反复协调不得私。最后争到法庭,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去看。我们方是有理的,在道德上有利于我们,但这种有利在法律上却不能保持,于是双方争吵很激烈,这方“说理”,另一方“道法”,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几次暂停审理。最后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村上,是今年暑假时的,双方发生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方收到警察的罚款,互为邻居的两家从此形同陌路。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总是有这么一个趋势的,无讼的状况正在悄然改变,这正如费先生预料的那样:只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而如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上已成事实,这个过渡也就理所应当。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只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治,我认为这其实是同样的意思,长老权利的极端发展造就封建社会,从家长制到君主制,从父子到君臣。社会上开始形成两大对立阶级,与其说是地主剥削农民,还不如说是农民适应这种被剥削。长老权利的恶行膨胀得到遏制,封建社会也就成为过去。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张章,我更加明白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要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所谓的“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因为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所以理智开始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现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巨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名实的分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要味觉,需要规范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保持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极富指导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在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
看完牛虻,泪眼婆娑,心绪久久不定。现实和小说已经混为一谈,仿佛自己已经化身为小说中的路人甲亲眼目睹了牛虻这一生的种.种遭遇,心痛却无能为力,崇敬却内心沉重。
只是一个旁观者,内心都备受煎熬,何况是当局者的牛虻。心中的信仰在得知教士是自己父亲的时候轰然崩塌,对琼炽热的爱再被心爱的女人冤枉一巴掌打碎,自小养尊处优觉得世界是粉红色的却在离家出走后经历了非人的磨难,侮辱,艰辛,不管是人格精神肉体还是灵魂,全部被拷打折磨。那个眉毛浓郁,有这纯净蓝眼睛的亚瑟再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却变成了一个浑身伤痛,腿部残疾,皮肤黝黑,枯瘦体弱的中年人。可是就算这样,就算他经历了非人的折磨,经历了惊心动魄苦不堪言的岁月,尽管他伤痕累累,疲惫不堪,他也没有忘记他所肩负的革命使命,义无反顾,不畏艰险去追求去奋斗;没有被仇恨淹没他对琼,对教父的爱,矢志不渝,感人肺腑。在看到他与教父在监狱的那部分,看到他的头埋在教父的臂弯,看到他炽烈的渴望得到父亲的爱而嘶吼,看到他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以及小说最后琼看牛虻写给他的信的那部分,爱恨纠结的缠绕,这些所带给我的冲击让我泪水涟涟,情不能已。小说最后,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至此,我想说这部小说对心灵的冲击太大。
当然作者写这部小说肯定不会简简单单只是为了故事情节而写,小说所宣扬的宗教态度,当时社会所处的背景,人们的麻木与无知,少部分人的觉悟与成长,以及革命人的信念与决心等等,都是值得人玩味探索的。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下小说所写时期的历史背景然后再重读一遍。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我想自己太狭隘了,可能古人也有教我们怎么对付小人,怎么跟小人相处,只是我还没有读到他们的著作罢了。谁不想当个君子,谁又愿意当什么小人,但是一旦涉及到工作,利益,什么君子小人,赢才是王道。
所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即使古人之道,儒家之道,君子之道再怎么经典,如今也不过是束之高阁,谁会将君子作为生活的目标,除非你甘心当个loser。君子之交淡如水,只有弹冠相亲才是真正的热闹。如果你体会过了官官相护,汲汲营营,那样的团结和向上,难道还会想要做一个独善其身的君子?
在工作中,我也想要做到独善其身,本本分分的做着自己的工作。奈何老板的猜忌和同事的处处设套,当面背地地捅刀,明明不想惹事,都是非缠身。可笑自己还要争取维护什么自己的利益,真真是可笑。
作为一个员工,一个合格的员工,完成自己的工作是不够的,还要会猜测老板的心思,明里背里的向老板靠拢。顺便打探同事的各种消息和想法,汇报老板以表自己的忠心,这样的人,才是好员工。
所以,不会忍气吞声,两面三刀的我,就是职场的失败者。
自大学毕业后,甚至是在大学在读期间,我都只看过西方哲学,因为我觉得西方的哲学思想和法律更加契合。因为西方的哲学思想是有逻辑的,他们将世界,情感,国家等等分解开来,让我可以清晰的,理性的看待身边的事,人,总总纷争。因为这样我便不会困扰了,为利益所驱使的老板和同事,都是可以理解了。只是自己不想委屈自己罢了。
我看到了既得利益的损失,便联想到未来利益的没有保障,于是想着损失的最小化,宁愿在还没有获利之前就壮士断腕般的辞去工作。事实证明我的却是止住了可能造成的损失,免受了更大的气。不过,我也没有得到好处啊。自断长城的结局是我损失了自己已经有的客户,新的工作也面临着各种问题。
我学了很多西方的哲学,让我免受他人的烦恼。我理性了,所以变得麻木了。可是我没有止损啊!时间的流逝,一分钱都没有赚到,这难道不是我一笔更大的损失吗?
那么君子的中庸之道是不是可以解决我的问题呢?西方的解决不了,可能是因为国情不对。那么中国的呢?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着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学校组织最近我读了《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后,心里的感想有很多。
雨来为了掩护交通员李大叔,无论日本鬼子怎样诱供,雨来都不说出李大叔的下落。鬼子看软的不行又开始对雨来实行暴打,把雨来的脸扭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还用刺刀对着雨来的头作出要劈死雨来的状态,以次来吓唬雨来,妄想着雨来能供出李大叔,可是雨来就是坚决地回答“不知道”“没看见”。气急败坏的鬼子就把雨来拉到河边准备枪毙。雨来趁鬼子不注意的当儿,一头扎进河里游走了……
我非常钦佩勇敢、机智的雨来。是啊,作为中国人我们今天之所以能当家作主并过上幸福的生活,就是因为抗战时期有千千万万个雨来这样的少年以及无数的革命先辈们,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出生入死,浴血混战,同日本鬼子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可雨来那种面对凶残的敌人宁死不屈的爱国主义的精神仍然激励着我们,鼓舞着我们,我们要以顽强的意志去克服学习上的每一个困难,认真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本领建设祖国,报效祖国,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今天我们和雨来一样,同样都是十来岁的孩子,不同的是我们生活在和平幸福的环境中,而雨来是生活在战火连天的战争年代里;虽然时代不同了
读完《小英雄雨来》这本书,我为雨来感到自豪与骄傲。因为,雨来这么小的年纪就那么勇敢,他为了保护革命同志宁死不屈。我一定要向雨来学习,长大后尽自己的努力报效国家。
作者为塞林格,中英文两种语言所写,就看了中文的。
书本讲述了霍尔顿,一个中学生被学校退学(已多次被不同学校退学)后,到回家之间3天游荡时间内的见闻以及自己内心的想法。
霍尔顿是一个比较叛逆的小孩,也许因为自己从小就属于比较听话的那种,对于“坏小孩”的心理思想了解的还不是那么多,这本书中让我了解到叛逆的思维的中学生的想法,包括对待同学,亲人,社会,以及对于自身未来的不是很成熟的理解。在这个时候正确的引导是很关键的,但是往往由于叛逆的思维会对师长的劝说置之不理,所幸的是一般会有一个对小孩有影响的人物,就如小说中的菲比,霍尔顿的妹妹——这些人必须对叛逆的小孩进行准确的劝说才能回归正途中……
看到此书中的人物,复杂的心理,就想到我亲爱的妹妹——可惜我没能很好的指引她,当初的自己并没有那么强的内心和魄力……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完整系统的通史,而且是一部无与伦比的文学名著,在我国史学和文学史上都具有很高的地位,极大的影响了后世的史学各文学。
《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他出生于史官世家,他的父亲司马谈是汉武帝时的太史令。
而《史记》这部书,是他在囚牢里写的。司马谈临终前拉着司马迁的手,嘱咐说:“我们的祖先是周朝的太史,我死后,你也会做太史,继承先祖传下来的事业,别忘了来年要完成《史记》啊!”可是在汉武帝三年,一桩飞来横祸降临到了司马迁的头上。因司马迁为辩护地陵受牵连被捕最终被处以宫刑。在囚牢里的司马迁悲愤交加,痛不欲生,但他一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便安下心来写《史记》。
在这个愉快而充实的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文中的那位小姑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她是多么勇敢和镇定呀!作为一个地下党的女儿,当她的父亲离开了家,母亲被特务殴打而吐血后,她却不像一般的孩子一样惊慌失措,哭鼻子,抹眼泪,而是努力帮妈妈做事。妈妈病了,她独自一人打电话、请大夫。更难能可贵的是她对革命充满信心,“不久,我爸爸一定会回来的,那时,我妈妈的病就会好了。我们‘大家’也都好了!”冰心奶奶也被小姑娘纯朴的话语所鼓舞。我想:正是因为小姑娘拥有追求解放渴望光明的精神所感动,才使她有不怕困难、战胜困难的胆量和勇气。
她是多么乐观呀:当冰心奶奶问她吃什么时,她笑眯眯地回答:“红薯稀饭--我们的年夜饭。”读到这儿,想想自己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感到深深地愧疚。每年全家聚在一起,面对色香味俱全的年夜饭时,我还会常常嘟起嘴巴,很不高兴地说:“又是这些菜!”面对窗外犹如流星般的烟花和噼噼啪啪的爆竹,我还会挑剔地说:“还是这些老花样!”小姑娘面对只是“红薯稀饭”的年夜饭,还是如此的幸福,如此乐观。
文章结尾细致地描写了小姑娘为冰心奶奶做了小桔灯。小桔灯虽然只是发出了一点光,但它却象征着革命必胜。所以,每逢春节,冰心奶奶就会想起小姑娘他们一家。
战争是残酷的,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读了这篇文章,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这一点:我愿做小姑娘一样坚强乐观的人,长大后为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名:《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题目:“如果给我三天光明”
好词:一切、热望、鼻息、虚构、包揽、严肃、牢固、监视
佳句:这一天,我将向世界,向过去和现在的世界匆忙瞥一眼。我想看看人类进步的奇观,那变化无穷的万古千年!
感受:海伦·凯勒在文章中告诉我们的是:虽然的多数人有健全的五官和四肢,但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种正常人的可贵之处,没有感受到大自然和生活的美好。因此她规劝人们要向明天就变成匣子一样充分利用眼睛和其它部位。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我向来对翻译自日文的推理小说不感兴趣,觉得翻译过来的文字总是不到位,浮现在脑海里的是一个属于中文世界的文学语境,与作家笔下所要构建的氛围显得格格不入。然而,由日本畅销作家东野圭吾创作的推理小说《解忧杂货店》,却吸引我的目光。单看书名和封面设计,就让读者产生好奇与遐思,到底一家传统的杂货店卖的是什么“碗糕”,能提供什么样有效的解忧秘方?
人生的选项
附在书中的一篇导读文章,如此称赞东野圭吾创作方面的本事:“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能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的确,这本《解忧杂货店》虽然具有推理小说的元素,充满精彩悬念与巧妙构思,但是却能另辟蹊径,让读者对人世境遇有更深入的体会与思考,借文字中燃烧的温情取暖,从而引起广泛的共鸣。
故事中杂货店的老店主名叫浪矢(“Na-Mi-Ya”),而附近的孩子总是把他叫成“烦恼”(“Na-Ya-Mi”)。由此浪矢突发其想,不如通过纸条,在杂货店里为孩子们排疑解忧。起初浪矢收到的问题都较为幼稚可笑,但是他却对每一个疑问都认真答复,仿佛从中找到生命的另一层意义。之后,越来越严肃的问题陆续出现。在老店主精心安排下,陌生人在晚上把写烦恼的信丢进铁卷门上的投递口,隔天就可以在店后面的牛奶箱里拿到回信解答。
这些来信者都面对着人生路上重大的抉择,希望能从回信中得到心理上的辅导。女运动员是该投入奥运集训,还是应该放弃梦想,陪病入膏肓的男友走完最后一程?孤立无援的未婚妈妈是该把孩子生下来,还是绝情地拿掉小生命?少年应该与负债累累的父母一起潜逃,还是自己勇敢地去闯天下?长子是要继承父亲的鱼店,还是追求自己的音乐梦?浪矢对每一封信的问题都深思熟虑,从不敷衍事,尽量从各个角度为对方着想,才做出回复。然而,他后来内心却非常担心,“也许他们按照我的回答去做,反而为他们带来极大的不幸”。老爷爷的回答果真替人解忧吗?浪矢后来发现杂货店里有个穿越时空的魔法空间,而他很想知道自己的回复是否对这些人产生正面作用,因此他嘱咐儿子在他死后的33周年发布消息,让“解忧杂货店”复活一天。
就在“解忧杂货店”复活的晚上,三名小偷误闯进来,发现那些穿越时空的信件。小偷依据过去三十年来发生的时局,一一回复信件,并让它们回到过去的时空。故事的精彩之处并不在于写信人能神奇地收到这些未来的预言,而是他们在做出艰难选择时的态度和考量,以及对信念的坚持。人生中万千的因缘聚合,形成我们不同的际遇。在生命重要岔路做出选择,最后结果如何,是谁都无法事前知悉的。例如少年最终未听取浪矢的意见,选择独自逃走,因为“那时候,他无法相信心灵的团结”,而结果是双亲选择结生命,让改名的儿子能有一个新的开始。也许,当初少年做出不同的决定,一家人的命运可能就此改观。然而,少年长大后成木雕师,对于这个决定却得出另一番领悟。他终于深切感受到父母对自己无私的关怀与保护,甚至愿意以他们的性命来换取他的幸福。这里面闪现出人性最耀眼的光辉,亲情的联结和力量,原来可以排山倒海,穿越生死的国界。
今年寒假,我接触了生平看过的第一本科幻小说《三体》。
刚开始阅读的时候,我并没有把它像读一本名著一样来读,认为它只不过是类似于网络小说的文学作品罢了。因为初读《三体》,感觉作者的文笔并不是特别突出,但是读着读着,我感到这本书不能像名著一样逐字品咂,阅读。这本书的精华在于它的思想,它的内容。费尽力气将它读完,我才第一次体会到科幻的魅力。
读完《三体》,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对作者的无比崇拜:“能写出那些连理解起来都十分困难的文字的人定非凡人。”我在心中不止一次的这样想。特别是当我阅读到那隐藏情报的三个童话故事时,这种感受尤为强烈:我起初以为,既然这个故事的主要创作目的是为了传送情报,肯定只是一个无聊的故事,并且里面的因素暗藏玄机而已。但当我开始阅读时,我就立即被这些故事所吸引。至于其中隐藏的情报,我连阅读解读情报的过程时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更别提去破译情报了。这样精妙的情报故事当然不是虚构的主人公云天明所创,而是作者缜密思维的结晶。所以,一位这样思维宽阔的作者,创作出这样一部令人拍案叫绝的科幻小说也就不足为奇了。《三体》带给我的第一启示,就是生活只有在不断的追求中,才能不断升华,变得更加有意义。
《三体》里面反映的一些当今社会的人性问题不禁让人深思。当一个虚假的黑暗森林警报传来时,人们想着的不是积极应对,团结作战,而是只为自己,一心逃命。在人群拥堵的发射场着急逃离地球的人全然不顾飞船周围还未散开的人们,进行强制发射,一时间火花四溅,无数飞船周围的生命被付之一炬,到处弥漫着烤肉的味道。一小时前这里还是人间天堂,但瞬间这里就变成了人间地狱。人性的丑恶在此刻显现。现代社会中如何让人性不再那么丑恶,是每一位人类都要面临的问题。所以说,追求完美的人性,是永无止境的一条探索之路。正是在不断的追求探索之中,人性才能得到不断的升华。
《三体》不仅反映了许多值得深思的社会现实,更重要的是,它其中的科技元素令读者大开眼界。我们现在交通工具的最大速度不过只是音速的四到五倍而已,而到了不久的将来,人类或许已经为能达到光速的15%而感到沾沾自喜,而他们不知道,三体人已经通过空间曲率驱动达到了令人类梦寐以求的光速……没错,科学就是在不断的发展中艰难前行,最终达到的地步可能是人们十几年前想都不敢想的境界。人类从古至今都一直在追求:追求更强大的科技。
也许,在18900020__年后,宇宙真的走向终点, 变为一个
奇点重新来过,多么荣耀的过往,多么繁华的回忆只会变为一些元素重新进行组合,但是,只要为更好的生活追求过,就足够了,对于相对于宇宙来说如此渺小的人类,我们不能要求太多。
《三体》是一个开始,是我接触科幻的一个起点,或许我以后不会再有很多课余时间,但是我会始终记得,《三体》这本科幻小说带给了我怎样的惊喜与领悟。
梦,似真似幻,一如泡沫般易碎,又如钢特般坚韧。我读着梭罗的《瓦尔登湖》,体味着他的,自由之梦。
每个梦都是特别且唯一的。或许正是这一种特别,造就了《瓦尔登湖》。梭罗用他真挚的情感与纯粹的初心来见证着、思考着这个社会,或许正是这颗纯粹的初心和执着的精神,展现了他与众不同的一面。他那孩童般的好奇心与任性、轻蔑的态度,也让我们看到了这个社会不同的一面。
他不愿意与这忙碌的社会有太多的交集,所以他跑到森林里去了。每天过着农民般自给自足的生活,但是又不完全等同于农民。他近乎虔诚的挥洒着汗水,过着隐士的生活,但他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来研究这里的一草一木,来研究四季的更替,来思考!恰恰是这一生的思考,留下了太多太多。他的真理、他的顿悟、他的明朗,给后人留下了不朽的瑰宝,时刻警醒着世人:勿忘根本,勿忘!
梭罗曾说,致力于耕作时,我充满了难以形容的自信,愉快地从事劳动对未来信心十足。虽然从事劳动学时辛劳的,伴着甘冽的泉水品味着成熟硕果,这滋味难以言述!但他不止于此,他还想播种真诚、真理、朴素、信心、单纯等种子,这些珍惜的品质,大都散失四方。一方面,他恳切地希望人与人之间少一点客套虚伪,停下忙碌的脚步善待这些珍贵之物。另一方面,他高昂着头颅,以批判的态度审视着这个资本社会,充裕的时间给予了他思维的活性,他的思考深入人心、鞭辟入里,带着对社会的批判,带着对他梦想的执着追求。
梭罗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追求,不同于城市人对金钱名利的执着追求,而是一种更高级的生活,他将其称之为——本能。像大多数人那样的精神生活的本能,所以他阅读、交流、思考,但同时还追求原始状态和野性的本能,这是一种毫不掩饰的释放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他可以坐在树下,安安静静地读一本书,也可以坐在小船里挥舞着船桨击打着水面,看碧波泠泠,听回响不穷。他的真性情,丝毫不作为的处事,让我隔着墨香四溢的纸张,透过近两百年的光阴,也能清晰地感受到。
我最爱他的小诗:
“把你的视线转向内心
你会发现心中一千个未发现的地区
到这些地方去旅行
是自己成为家中宇宙学的专家”
有梦,没什么办不了,只要你愿意,太阳也可以因你而破晓。他,不拘于时,率真活泼,高傲又任性。他的散文,与之批判,更像是一场命中注定的追梦之旅。
“人生感言”
好词:甚多、愁云、释放、叛逆、偏激、挣脱、竭力、失聪
佳句:她用心学习和模仿,久而久之变成了自己的习惯,孩子们也尽释前嫌,充满友爱,重新接纳脱胎换骨的安妮。
这位年轻人有一位医生男友,他不忍心看着一个好好的女孩,为眼疾病受尽折磨。
感受:1882年2,她19个月大时,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发烧夺取了光明和听觉。1887年3月3日,20岁的莎莉老师走进了海伦·凯勒的家。这一条条震撼人心的消息使我记忆犹新。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曾经在人艺看过话剧版的《茶馆》,但可能是因为那时的我太小了,并没有真正理解《茶馆》讲得到底是什么,只是傻傻地跟着周围人们笑而笑、周围人们伤感而不住流泪。随着时间的流逝,在剧院中看的有关《茶馆》的一幕幕已经渐渐模糊的时候,我又从新翻开了《茶馆》的封面,渴望寻回自己年幼时的记忆。
在看《茶馆》,已不像小的时候,仅仅是看热闹了,而是有了更深、更切实的感受。茶馆,在我们眼中只是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依旧会是那样的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位大师便是老舍,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让它成为真正的艺术品,以幽默、风趣的语言,有力的讽刺度,深刻地体现了人们在旧社会时的生活、背景,深刻的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三个时代对人们的欺压,及三个时代统治的黑暗,真实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正本相。《茶馆》也成为了老舍个人漫长创作生涯中的高峰,也是五十六十年代剧作界的高峰,是前辈作家中少见的后期超过前期的高峰。
以老舍先生独一无二的创作手法,使全剧显得干净、简洁。它最突出的特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政府政权覆灭前夕,是时间变迁,同时也是历史变迁。用人物来表现年代,同时又把年代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二者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成为中国旧时代的一个缩影,让人以看“历史剧”的眼光来评审。三教九流市场汇集地的茶馆,仍有几位核心人物始终贯穿其中,例如茶馆掌柜王利发,胆儿小的松二爷,十分爱国并胸怀正义常四爷等等。茶客间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他们之间的谈话使人更能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
《茶馆》中语言的精妙运用,同样让人印象深刻,尤其是第一幕里茶客的东一句西一句,左一下右一下。那都是北京语言的精华,都是近百年京都生活的沉淀。它们多彩而不杂乱,节奏明快又一气呵成。这使得第一幕成为全剧的高峰,后边两幕也是由第一幕而来,托着衬着第一幕构成整部戏。
但是,老舍先生的《茶馆》,并不像曹禺先生代表作《雷雨》一样,在舞台上演了半个多世纪,《茶馆》低调的很,仅有一个电影演员剧团,算是业余演话剧,排过,在郊区剧场也只演过一两场。因为《雷雨》写的是贵族家庭,而《茶馆》则是市井社会,三教九流,恰巧《茶馆》在上演时,又正赶上--,更是由于作者老舍的原因被舞台“排挤”。可真的艺术,无论何时,都会散发光辉。现在的《茶馆》已经成为人艺的经典保留节目,同时也在人们的心中扎下了根。
希望多年以后,我们也不会忘记那一句“我们吃下午茶去!”
“教育是爱的共鸣,是心和心的呼应。”这是我初读李镇西《心灵写诗》后的第一感受。李老师教育的成功就源于对学生无私的爱。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能教育好学生,才能使教育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可以说,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热爱学生,首先必须尊重信任学生,这就要求教师摒弃师道尊严,大力倡导师爱,和每一位学生交知心朋友,倾听他们的心声,创设富于情感的教育环境。在这种环境中,教师熟悉学生的方方面面,掌握了教育主动权,利于教书育人;学生则“亲其师,信其道”,由喜爱某教师到爱上该教师的课,求知愿望增强了,产生了学习的动力,从而提高了学习效果。
热爱学生,还要平等对待每个学生。教师对学生偏爱或偏见,于学生健康成长无益处。往往聪明机灵、成绩优异的学生,教师对其存在的缺点视而不见或是过于迁就;而所谓“不可救药”的后进生则常遭冷嘲热讽,使他们心灵留下长久的痛苦。这种有害的情感现象,与教师的职业道德相违背,与素质教育格格不入。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最宝贵的品质之一,就是对学生深沉的爱”。可见,公平无私、民主平等地热爱全体学生是多么重要。学生的眼睛是一面面清晰的镜子,教师的言行举止必须让每位学生感到温暖,感到自己是教育活动的主人,让他们朝教师所期待的方向发展。
教师的爱是照亮学生心灵窗户的烛光,学生美好人生的开端掌握在教师手中,教师只有用自己的爱,才能与学生产生心灵的碰撞,才能超越人的自然属性而达到完美的境界。只有以爱心才能教会学生去爱身边的每个人,爱身边的一草一木。做一名合格教师,要先播下花的种子,再浇水锄草,特别要将那些长歪的小苗一棵棵扶正,那么,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必将迎来一个姹紫嫣红的美丽春天!
一位画家,为坐在马路边正在乞讨的一位乞丐画了一幅脸部素描。起初,乞丐并没有认出纸上那个神态自信、倨傲不羁的人就是自己。当画家向他指明后,他显然十分震惊。半晌之后,他语气坚定地告诉画家:“如果这就是您眼中的那个人,那他就一定是将来的我。”果然,若干年后,再次出现的他已经获得了事业上的成功。
这是《读者》刊登的一则短小精悍的小故事。述说了这样一个发人深省的人生哲理:自信,可以让人生更加精彩!
人生的旅途上,本来就布满了荆棘,能否抵达理想的高地,就看你有没有勇气穿越过去。而这勇气的组成因素中,最为关键的当然是非自信莫属了。你尽可以先别想着前面的路有多么难走,而要相信:我一定能走过去!然后鼓足勇气,大步向前;而不要红着脸,腼腆地自言自语:“我……我不行。”
一个已经很有事业的,或者有着成就的人,往往不会输给别人,而恰恰输给自己的内心。
信心,并不一定要是别人给予的,自己的潜能可能藏在心的深处,很难触及,很难说服自己摆脱那个让自己禁锢的囚笼,有的时候,给自己鼓舞,能行的,就算要拼搏的时间长一点,就算是要更努力,但是,最终的目的都能达到,没有太晚,没有不可能,只有,要不要,能不能,有没有信心,让自己成功。
退缩不是面对问题的正确方式,有勇气的人才会是一个成功的人。正如同
如果你不去做生活的主人,那你只会成为自卑的仆人!将在懊恼与嫉妒中消逝自己的青春。相信自己,阔步走进荆棘丛吧!当你伤痕累累地走出来时,温暖的阳光将会洒满你的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将感受到金色的喜悦。只有经历过苦难的人才会懂得:信心对于成功是多么重要。所以,请大声告诉自己:“我——能行!”
成功这个终点,铺向这个终点的道路兴许是弯弯曲曲的,曲折不平,或许,可以不费力。但是,关键就在这个起点,你真的有勇气走向这个重点么?对于那个未知,鼓起勇气,就算是会艰辛,会困难,也要走下去。相信自己,能行,那就能行。
生活,是个迷宫,会碰撞,也许努力了过后又会回到那个原点,但是,如果寸步不移,就一定不会成功,在失败中取得经验,一步步留下的不是别的,而是丰厚不会丢失的经验。如果有信心,有勇气,成功的开拓者并不都是那些富二代。更多的是那些有胆识的,会把握时机的人。
丹尼斯·威特勒曾说过:“成功者的态度包含众多的成份。但是,最重要的是具有自信心。”朋友,请高高举起信心这盏明灯,它将引导你在漆黑的夜里找到光明的前途。
就如彩虹下那颗心,自信,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