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3篇)
读了莎翁的经典大作《罗密欧与朱丽叶》,刚开始读觉得很累,句子都很长,每句话都有很多形容词,说一个名词前面都要加很多定语。有一段话真是太个性了,不愧是莎翁!
沉重的轻浮,严肃的狂妄,整齐的混乱,铅铸的羽毛,光明的烟雾,寒冷的火焰,憔悴的健康,永远觉醒的睡眠,否定的存在!我感觉到的爱情正是这么一种东西,可是我并不喜欢这一种爱情。
全是反义词组成的句子,这样说爱情,绝了!
暑假里,我读了本书—《蓝鲸的眼睛》,这本书给我启迪很深。
这本书讲述了4个小故事,它们分别是:蓝鲸的眼睛、红蜻蜓、孤独的小螃蟹和花背小乌龟。
蓝鲸的眼睛讲述了一个年轻人,把蓝鲸的眼睛拿走,从而导致村子不得安宁。
红蜻蜓主要讲述的是动物们住在已经几百年不长红草莓的红草莓村,经过动物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最终动物们用友情使红草莓重新长出来,焕发了生机。
孤独的小螃蟹主要讲了一只小螃蟹和一只青蟹之间的友谊。
花背小乌龟主要讲了一只彩色壳的小乌龟在城里的奇遇。
我最喜欢蓝鲸的眼睛和花背小乌龟这两个故事。
蓝鲸的眼睛说的是因为一个鲁莽的年轻人,把蓝鲸的眼睛拿走了,是蓝鲸发怒,从而开始破坏整个村子,导致民不聊生,鸡犬不得安宁。这时一个善良的小女孩找回了蓝鲸的眼睛,希望还给它,于是她就天天抱着蓝鲸的眼睛坐在岸边,最后感动了蓝鲸,蓝鲸拿回了自己的眼睛,从此人们过上了太平生活。
花背小乌龟因为自己有彩色的壳,所以妈妈嫌弃它,把它扔掉了,,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到了城里,遇上了画家浣熊,在花背小乌龟的帮助下,浣熊成了天下闻名的大画家。它不但没有舍弃花背小乌龟反而更加爱护他。
这几天,我读了有关花生的一篇课文《落花生》,我受到了很多启发。
课文中讲了这样一个事情,在一个花生收获的季节,有一户人家种了一亩地的花生,到了收获时,他们就请父亲来尝尝他们的新花生。那天晚上,父亲让孩子们说出花生的好处,还告诉孩子们:做人就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篇文章采用了借物喻人的写法,通过花生的生长特征和作用,告诉我们做人要像花生,应该不求虚名,默默奉献的道理。作者用花生作比喻,让我们从平凡的事物中悟出耐人寻味的哲理。读完这篇文章,我想到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是不求虚名,默默奉献的。比如农民伯伯,虽然他们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身上到处沾满泥巴,但是,他们都是朴实的劳动人民,他们为我们全国人民,收获了最基本的生活物资。还有清洁工,不要看他们带着个口罩身上脏兮兮的,但是他们为美化我们的城市环境做出的巨大的贡献。这些人虽然外表不好看,却是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也还有一些人,他们有着华丽的外表,穿着时尚,但是他们整天无所事事,不学无术,只知道和别人比吃、比穿、比玩,爱慕虚荣,没有任何的真才实学。更有一些人,外表漂亮,暗地里却做出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些人虽然外表好看,却是对社会没有任何好处的人。
看了这篇文章,我想我以后要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大家一定知道威廉·莎士比亚吧?他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家、浪漫主义大作家,他的作品深受世界人民的喜爱。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下他的一部主打作品,至今仍被广为流传的一部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
罗密欧是蒙太古家族的独生子,居住在维洛那市,朱丽叶则是凯普莱特家族的独生女,这两个家族则是千古冤家。
罗密欧本来喜欢的是一个比朱丽叶难看许多的、想当修女的女子——罗莎琳,因为他当时根本没想到冤家竟会有这么漂亮的女儿。罗密欧当时想了种种办法想让罗瑟琳变为自己的妻子,比如:以他是维洛那第一美男子的身份,还有以自己是维洛那富有公子哥的身份,甚至还拿出很多黄金去收买·······但是都以失败告终。
失恋的罗密欧整天闷闷不乐地在树林里散步,有一天,他的一个兄弟对他说:“罗大哥,维洛那比罗莎琳美丽的女孩子多了去了,为什么还整天为罗瑟琳这个丑女人烦恼呢?”可没想到罗密欧依然执着地说:“就算有比罗瑟琳漂亮一百倍的美女的话,我的心也永远不会从罗瑟琳身上离开!”他的兄弟无可奈何地离开了。
罗密欧认识朱丽叶是一个偶然,如果没有这次偶然的话就没有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了。
一天,罗密欧和朋友在大街上散步,这时一个仆人模样的人走过来对罗密欧说:“这位少爷,能帮我点忙吗?”一问情况,才知道原来是凯普莱特家族要举行一个假面舞会,而这个人正是凯普莱特家的仆人,是个文盲,罗密欧帮助仆人读要去参加假面舞会的人名单,发现里面有罗莎琳的名字,仆人一边向罗密欧道谢一边说:“只要少爷不是蒙古太家的人就可以去假面舞会了。”罗密欧想:“我可以伪装成其他人混进去。”
于是罗密欧就假装成其他人混了进去,没想到却碰到了美丽无比的朱丽叶,很快,他俩便坠入爱河,每天晚上罗密欧都会翻过高高的墙头,用事先准备好的梯子爬上朱丽叶家的二楼阳台,与她说上几句话。但是后面发生了一件事阻挡了他们的爱情。为了爱情他们最后双双殉情。
我想,要是最后罗密欧和朱丽叶没死的话应该更好,可是现在这样的结果也有好处,两个人死了,致使两个家族终于握手言和。
我爱读书伟大的苏步青说过:读书不忘报国,报国不忘读书。这是我最喜欢的格言。
我非常喜欢读书。记得我最早读书时是在我四岁时和妈妈到广场买东西,突然发现了一个书摊上有许多我爱看的动画书,我便被里面精彩的内容所吸引进了书中。上小学后,我学会了认字,拼拼音等。我便更爱读书了,慢慢地,我看的书就从小人书,漫画书"进化"到了《西游记》,《童年》等。有一次,我回家后,津津有味地读着《西游记》,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爸爸问:"这么开心,是不是有什么大喜事呀?"我好不容易忍住笑说:"不是,《西游记》中的猪八戒喝了生胎水,马上就要生孩子了。"爸爸听了也哈哈大笑起来。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知道怎样去读好书,怎样去品味书。当我读完<<威尼派克的狼>>,被吉姆对狼强大的爱感动了,人和狼之间竟然也有深厚的感情。当我读完《大角羊克拉格》时,我又为克拉格的死而感到可惜!
我爱读书。我虽然读的书不足百本,但是我的目的是要像宋朝的小彭年一样:读变天下书,通晓天下事。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听过的人很多,看过原书的人少很多。这是莎士比亚的名剧。少年男女多知道是两个为爱而献身的恋人的悲剧,因此而广为流传。
莎翁的戏剧,要看对白,对白的想象极其丰富,对人性的看法极其深刻。比如借朱丽叶的口说,不要对着月亮发誓,月亮是多变的。估计,看了原文,恋人们的行为会有所不同。
莎翁的戏剧,行文如诗,想象如海,引人深思。莎翁的戏剧,情节离奇,悲不见血,葬入心灵。
罗密欧与朱丽叶,两人一见钟情,因家族仇怨的命运而殉情死去。莎翁的许多戏剧,并不表达他自己的观点,但把他对人间舞台的观察融进戏文里。同样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也是如此。
我想,后世广为流传的爱情范本,作者的本意可能并不是爱情,而是关于命运。莎翁的戏,六年级的小朋友能看明白吗?
我不肯定,但经典的力量在于你关注了,你会用时间去体味。
为了女儿写感悟,我告诉她:一写书的内容,二写作者想表达什么,三写你的观点。她说不知道怎么写,让我写个例子,点名写《罗密欧与朱丽叶》。
因此,我昨天再看了一遍,写下这块小石子。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爱情,这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原本我订的并不是这本书,但我要的那本书被人拿走了,机缘巧合下让我拜读了马克?李维的第10部作品《偷影子的人》,并让我认识了这位大师。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这是书220页中的一段文字,书中还夹着一张明信片,配合明信片中的这段文字“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感觉真是美极了。
“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这是对书中主人翁的一段简短的介绍。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隐私。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理解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
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磨刀不负砍柴工。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原来,影子在很早之前,就是我们信赖的朋友了,只是自己在长大之后,渐渐忘记了。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可以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起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妈妈帮我准备的野餐。妈妈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我相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每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爱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爱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男孩终于领悟了这么多年都在期待什么,又应该去做些什么。当男孩与克蕾儿的影子紧紧相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爱是如此美丽……
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喜悦和哀伤,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动,甚至潸然泪下。它清新又纯真,充满了“小小的幸福感”,让我度过了很美妙的阅读时光,也为我保留了心里的悸动和孩童般的无邪灵魂,读完真的觉得心情愉快!
《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之著”。它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读完,书中病态的孤独,形形色色的畸形人格,漂浮在我的四周,久而不去。
书中的人物霍·阿·布恩帝亚本是一个勤恳务实、富有创造力的人。但由于他错误地对科学和求知痴迷,炼金术,上帝铜版照片……他完全发了疯,所以他是个孤独者。
他的妻子乌苏拉是个闪烁着母亲一切美好品质的妇女。在我看来,她其实就是这个家族的地基。整部书都是她忙碌的身影,这个女人的身上拥有着另一种孤独感。
我想全书最悲哀的人物莫过于布恩帝亚的次子奥雷良诺了。他发动了无数次的武装起义,却都无果。所幸命很大,躲过了埋伏、暗杀以及枪决,顽强地活了下来。但活下来也许才是对他最大的折磨。他痴迷于做小金鱼,反复不停地做,就如同对于炼金术的痴迷。
书中的人物无不充斥着孤独感。这也许正是作者想要对我们表达的,这个家族的孤独性给整个家族带来了毁灭。同样,这个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的家族也象征了当时的社会。或许作者正以此书来表达自己对拉美民族共同团结,摆脱孤独的强烈愿望
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正处于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取得大进展的时期,顺利晋升为全球最富裕的国家,并成为现代消费主义的发源地,《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就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诞生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三次借助“绿灯”描写盖茨比的梦想。第一次是在开头“他对着黑黝黝的海面,奇怪地伸出双手,而且尽管离他很远,我能看出来他正在发呆。我不由向海那边望去,但什么也没看到,只见远处有一点微茫的绿光,兴许是谁家码头上的电灯。”第二次是在小说的中间“黛西突然伸手挽住他,但他似乎沉浸在他刚才说的话里。也许他已经明白,绿灯无与伦比的重要意义从现在起永远地消失了。在从前,和他与黛西之间的遥远距离相比,那盏绿灯似乎离她非常近,近得几乎触手可及。它和黛西的距离,就像星星和月亮那么近。现在它原形毕露,无非是码头上的一盏灯而已。让他心醉神迷的物品从此又少了一件。”第三句是在小说的结尾“他走过漫漫长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港湾,肯定觉得梦想已经离得非常近,几乎伸出手就能够抓得到。他所不知道的是,梦想已经落在他身后,落在纽约以西那广袤无垠的大地上,落在黑暗夜幕下连绵不绝的美国原野上。”这里描写的是盖茨比对梦想的追求,他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但他不甘于贫困,为了自己心中的爱人,不惜做出违法的事,买下别墅、举办宴席、而这一切只是为了吸引黛西的注意,他跻身于上流社会,只是为了找回因贫穷而失去的爱情,而宽敞的别墅却反衬出了他的空虚,盛大的宴席只会烘托出他的落寞。
盖茨比并没有错,他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为了自己的爱人追求,但是他处于一个错误的时代。时间磨平了一个人的棱角,黛西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黛西了,她所要的世界是一个寻欢作乐纸醉金迷的世界。“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这似乎连盖茨比也感受到,但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爱她。黛西在面对爱情和金钱是迷茫的',最终还是抵不住金钱的诱惑回到了汤姆的身边,回到了奢侈而麻木的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之中,他们的生命被欲望和物质绑架,无法脱身,即使彼此已经没有了感情,但却依旧苟且地活着,他们真是既让人可恨又让人同情。
尼克在最后一次跟盖茨比道别的时候说:“他们都是烂人,那帮混蛋全部加起来也没你高贵。”当盖茨比在世时,大家都不请自来地到盖茨比家做客,但当他去世时,大家都虚伪地戴上面具,掩饰自己内心扭曲的一面。
小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于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退回去”,盖茨比所不知道的是他已经把梦想远远地抛在了后头,但是却又被梦想所羁倒,他得到了心爱的女孩所想要的一切,却失去了她的心。
自从我阅读了曹文轩写的《细米》后,我对乡村的事情了解了很多很多。乡野的男孩子调皮捣蛋,女孩子文静可爱,也有的男孩活泼开朗,下乡的女知青则举止文雅。那里的稻香渡十分美,河面上有成群嬉戏的野鸭和鲤鱼,数也数不清。
主人公细米和小狗翘翘因来了个女知青梅纹就欢天喜地,整天都神采奕奕。这个在中学担任美术教师的梅纹,不但教细米画画,还教他怎样雕刻。细米在老师身边学到了许多知识和本领。有一天,梅纹老师太疲劳了,发了高烧。细米竟冒着暴风雪给她钓金鲤鱼。细米在冰上等了半天,心里只想着让梅纹老师早点好起来,根本不理会凛冽的寒风和自己冻僵的身体。终于,他钓到了一条全身金光闪闪,尾部红得耀眼,三巴掌大小的红鲤鱼。煮汤给梅纹喝后,她立刻恢复了正常,第二天便早早地来到学校上课了。由此可见,细米是多么得喜欢这个女老师呀!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浓浓的真情。真情是一种力量,可以使人奋发,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但愿每个人都用自己的真情去体验成长的乐趣。
很是吸引人一口气读完的人物传记,尤其是围剿太平军和回民起义的章回,既是整部传记里的重中之重,也是左宗棠人生从发迹始至辉煌的部分。
纯粹从成王败寇角度来看,左宗棠的气场十足,不是那种横刀跃马取上将之首级似的将才,而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帅才。看了这部外国人写中国人的传记后,对左大将军的一生功名有了大概的认识,原来一直以为那个时代最牛的是曾国藩,其实不是,曾国藩打仗远远不及左宗棠。
看着现今的中国地图上的新疆和版图外的蒙古,难免会想到汉唐,那时“虽远必诛”不是口号,是实实在在的真刀真枪。到了羸弱的清末,外强内乱,大清朝在飘摇中残喘,能不被殖民能保存疆土实属不易。
仅就书中讲的联系一下现实,稍稍有感而发。
左宗棠的回民平叛和眼下的新疆暴恐。相信作者在书中提及的西域各族跟汉族长期和平相处很长历史的这个观点,乱,也是在近现代。真希望有个左宗棠式的人物能把这种乱好好治住。
在左宗棠年少读书时,作者有一段对到时中国的教育体制有段简短评述,读了后再对照眼下教育体制,一身冷汗,好像没变过,还是一套需要勤奋不止或费心费力的教学体制。
网友对“左宗棠传记读书心得”评价:很深入的探讨。
不看电影,很长时间了。原因有多个,比如许多传媒坚定地把娱乐进行到底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但一些老电影还是要看的。
电影《焦裕禄》以前看过几回,最近又看了两次,每次都让我眼睛不得不湿润起来。
距离焦裕禄生活的时代已经很远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已经极大的改善了。
现在的领导干部,已不必要象焦裕禄一样,为革命出入虎穴狼窝,随时准备丢掉性命,因为现在和平了,轻易不会打起来了。
现在的领导干部,也不必象焦裕禄一样,骑个破自行车在暴风雨中连滚带爬地前行,因为现在有电话、有专车、有代为跑腿的工作人员。
现在的领导干部,也不必象焦裕禄一样,有病不治硬挺着拼死工作,因为现在机关庞大有的是人没事干,少了谁都不要紧,自己最要紧。
甚至在一些人的眼里,焦裕禄就是过时了,市场经济下在官场里混人不为己就是傻子。
我们承认,焦裕禄生活的时代的确离我们很远,但焦裕禄的精神仍然是我们现在所迫切需要的。
焦裕禄忘我的工作精神,与我们今天倡导的敬业精神本质上是一致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必须保持对自己工作职责的一份敬畏,没有责任心就什么也干不好,就会在市场竞争中被挤出就业市场。
焦裕禄的牺牲精神,与我们今天讲的奉献精神本质上是一致的,当然除非特殊条件我们不能轻易牺牲生命,但是各种个人利益的牺牲仍是正常的,尤其是个人利益复杂多样的情况下。
焦裕禄的艰苦奋斗精神,与我们今天的爱国主义本质上是一致的,离开艰苦奋斗就不可能有我们国家和民族复兴伟业的实现。领导干部当然不需要象焦裕禄一样穿破衣、骑破车、住破房,但肯定不能开超标豪车、建奢侈楼堂馆所。
焦裕禄的时代过去了,但是焦裕禄未竟的事业正由我们继续;焦裕禄那个时候的艰难困苦过去了,但艰苦奋斗不过时;焦裕禄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可能过时了,但忘我为民、奉献牺牲的精神不过时。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假文凭,一段对鲍小姐肉欲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文凭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这一周,我阅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心情十分沉重。一想到这个书名,我的脑海便浮出了一幅幅血淋淋的图案;一想到这个书名,我的心中便想起了列格雷挥舞长鞭,痛抽汤姆叔叔的场景。
汤姆叔叔是一个苦命的黑人,他一连被转了三次,在主人的一次次鞭打中,他仍不肯出卖朋友,最后惨死在了主人的鞭下。其实当时不止是汤姆,其他黑人也有类似的情况,甚至比他还更惨。一幅幅残忍血腥的场面,既震撼我们的听觉,又震惊我们的心灵。人敢于做出的事,别人去不忍心去听。然而,邪恶的美国啊,这些事情却是在你法律的荫庇下做出来的!哦!基督啊!为什么你的教会目睹这些场面,却一言不发?请你告诉我,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
转眼间,已是深夜十一点,我还在哭,因为我对汤姆的死还愤愤不平;因为我还对列格雷那种卑鄙、下流的人厌心未平;给是因为我的心中流着正义的血。
中国古代有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一一《梁山伯与祝英台》,人们曾为一对恋人之间刻骨铭心的爱而潸然泪下。而莎士比亚也曾写过一部剧本,讲述了一对恋人之间悲惨的爱情,那便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的传世经典之作,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见钟情,定下了山盟海誓,但双方家庭是世世代代的仇人,罗密欧在决斗中杀死了朱丽叶的表兄,被驱逐出城,而朱丽叶则被父亲逼着一位伯爵订了婚,万般无奈之下,她服用了假死的药,罗密欧得知后,也在她墓前服毒自尽,醒来的朱丽叶见到后,拔剑自刎了。
这不得不说当时势力强大的封建势力,与其说这对恋人自尽,倒不如说是包办婚姻把他们逼死的。在那样的时代,自由婚恋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不能不说是举步维艰,更何况双方是世仇。当两人在神父的支持下秘密成婚,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也许可以化解。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决斗如洪水猛兽般把罗密欧推到了被放逐的境界。唉,难道他真的是被命运玩弄的人?这真是惊天动地的嘶吼哀号啊!新婚的罗密欧,方才还是春日般的风和日丽,霎时间,却被一场飞沙走石、狂风骤雨卷走了一切期望与幸福。之后,朱丽叶被逼出嫁,万般无奈之下,她服了假死四十二小时的药,然而,四十二小时后,一切变得阴差阳错期望全化成了泡影,而两人的生命篇章也这样完结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杯具”,与他们的不够冷静息息相关,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这一切应该是另一个结果。但他们这刻骨铭心的爱情值得人们称颂。
在人们心中,狼是一种凶残狡猾的动物。但我读完《狼王梦》之后,改变了我对狼的看发。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母狼紫岚和公狼黑桑在一齐生活,即将成为狼王的黑桑,不幸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黑桑死后,紫岚在和大白狗的搏斗中生下了五只小狼崽。有一只小雄仔在出生时被冰冷的洪水冲刷,最终发了高烧死了,紫岚为了不让其他小狼崽死去,只得吃掉了那只小狼崽。它期望其中一只狼崽能当上狼王,完成黑桑的遗愿。就用十分的方法训练自我的孩子,时而给孩子精美的食物,时而用毒打教训孩子。她为了把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三只狼崽先后死去了,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媚媚和卡鲁鲁又生了五只小狼崽,但愿他们其中的一只能够当上狼王。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在搏斗中同归于尽。
我合上这本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是呀!多么伟大的母爱呀!我们的生活中,不也有许多母亲为我们操劳的例子吗?白天母亲送我们上学,回家又要去上班,上完一天的班回来有做晚饭。还要关心我们的道德、学习、健康等问题。而《狼王梦》想告诉我们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从狼王梦中,我明白了母亲对我们的关怀,更懂得了什么是爱。
记得小时候经常听老师和父母这样跟我说:从前有个会讲故事的老人。他的名字叫伊索。今天做完作业后,终于有时间看完了这个《伊索寓言》。
《伊索寓言》通过拟人化的手法,描绘出不同性格和喜好的鸟兽,用来描述各种各样的人,通过它们揭示世界的本真、善恶、美丑。在这么多寓言中,我最喜欢的是《伊索寓言》,讲的是一只没见过狮子的狐狸。有一天,他们终于见面了。第一次看到这个威武的怪物,狐狸吓得要死,逃之夭夭。碰巧他们又见面了。虽然是第二次见面,狐狸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但是比上次好多了。第三次见面的时候,狐狸很自信的往前走,嗯?嗯?和狮子慢慢聊天。
看完这个故事,我立刻说出了这个寓言的真相:熟能生巧。想了想,觉得以狐狸为代表的人物和我很像。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很胆小。走到讲台上,腿发软,四肢发抖,舌头麻木;初三的时候,我敢在台下说话,但还是不敢在台上说话;四年级的时候,我在台上吐莲花,我很淡定,赢得了大家的掌声;五年级时还获得了“英语口语大赛”一等奖。这说明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想办法解决。
还有一个《看见狮子的狐狸》的寓言:一只苍蝇掉进汤锅里,快要淹死了。他对自己说:“嗯,我已经吃饱喝足,洗个澡了。我死而无憾。”苍蝇的话充分体现了它的'自嘲精神,同时也告诉我们,当它在新的环境中不可避免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试着慢慢适应环境,融入环境。
《苍蝇》简单地以故事的方式表达深刻的哲学,所以在古希腊,《伊索寓言》甚至是衡量一个人知识的尺度。当时著名的喜剧作家阿里斯托芬曾经写过这样一句台词:“你连伊索寓言都没读过,可见你是多么的无知和懒惰。”这真是一本好书。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来了,在开头这几天,看了萧红的《呼兰河传》,这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全书共七章,描述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东北小城呼兰的风土人情,真实而生动地再现了当地老百姓平凡、卑琐、落后的生活现状和平庸愚昧的精神状态。第一章: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的交通要道上坐落着一个“大泥坑”。
第二章:民俗民风: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等。第三章:写与祖父的欢乐生活。第四章:荒凉的家、荒凉的园子。第五章:胡家小团圆媳妇的悲惨之死。第六章:我家的一个亲戚有二伯,他是一个光棍,他古怪的性格。第七章:邻居“磨官冯歪嘴子”的苦难生活,卑微的活着。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描述童年时的爱玩的花园: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样样,就怎样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他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我异常喜欢这一段,几翻就翻到,快背得出来了,童话般的意境,诗意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得多么好!
如果童年的花园和爷爷带给了她许多的欢乐,那么和她差不多年龄的小团圆媳妇那一章节,让人看得透可是气来!让人悲哀!12岁,一个天真烂漫的年龄,本该在父母面前撒娇,却千里迢迢到那里当童养媳,因为活泼,不像媳妇,所以受到婆婆的打,叫她变得更懂事更听话,这打持续一个冬天,不管白天黑夜,“一天打八顿,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叫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
我也用烧红过的烙铁烙她的脚心……”她婆婆这样说,打她是为了让她懂规矩!之后女孩子给他们折磨得快发疯了,他们就听跳大神的话请人给她洗热水澡,滚水,昏过去用冷水浇醒再洗,洗了三回,就这样活活把人折磨死了!愚昧,可悲!
“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简便之感,然而愈越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这美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惑。”推荐大家有空读一读。
《明朝那些事儿》,网络连载小说,作者当年明月,本名石悦。边写作边集结成书出版发行,一共7本。
我始终坚持着阅读使生活更美好的信条,读每一本好书,让每一本好书美好着自己的生活。
记得曾无意间看到《明朝那些事儿》的动画版,打那之后开始期待完整版的小说了。有幸去年在图书馆读完全套,至今回想起来感觉依然美妙,恍若昨日,书中场景,历历在目。
《明朝那些事儿》讲述了从元末到清初历代帝王将相所经历的辉煌与衰败,君与臣、臣与臣之间的勾心斗角,深宫大内的尔虞我诈。既有刚正不阿的忠臣悍将,又不乏卑鄙无耻的奸诈小人,上至九五之尊的皇帝,下至出身贫贱的市井小人,个个形象生动。一本书,更像一场剧,自己也置身其中,那些惊心动魄的历史转折点也要扼住读者的咽喉一般,让人时而紧张得满头大汗,时而焦急似热锅上的蚂蚁,时而吃惊堪比中奖,时而平静如行止于空巷。而整个过程似流水般自然,一气呵成,文笔清新,且幽默风趣,一改历史书枯味繁杂的形象,大胆结合当代社会之潮流时尚,带给读者全新的感受,很好地调动了广大青少年读者的兴趣,激发了他们对传统历史文化新的求知欲望。
读史使人明智,那么,当我们遇到像《明朝那些事儿》这样好的书时,是否该有所行动呢?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孟子
一头银白色的、微卷的头发,一个装满音符的大脑,加上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构成了路德维希·凡·贝多芬沉着的面孔。一手握着一本乐谱草稿,一手拿着一支铅笔,加上笔挺的腰板,构成了贝多芬谱曲的样子。无论是他的音乐,还是他的身世,都值得让人敬仰,让人抬头仰望他,这位伟大的、才华横溢的乐坛大师。 “当当当当!”这四个标志性的音符冲撞着我的耳膜。这四个有力的音符作为《命运交响曲》的开始,深深地铭刻在世界上每一个敬仰贝多芬的人的脑海里。这代表了贝多芬对生命、对人生、对灵魂的认识和理解。
他的一生,一直与苦难的命运搏斗——先有个不幸的童年,再是耳聋,紧接着接连患病,却从不向命运低头。命运,在大多数人看来就是运气,或是上帝已经安排好的生活,即使遇到倒霉的事也是命中注定的。但贝多芬不曾如此。他的曲子大多数都是在他耳聋之后谱写的,却始终带着明朗的色彩。《命运交响曲》就是一首以雄壮为主旋律,以坚强、向上、快乐为伴奏的交响乐。重音以钢琴为主,轻音以小号、提琴为主,让聆听者怀着对生命的崇敬之情,感到热血沸腾。若贝多芬当年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那怎么能创作出如此经典的乐曲呢?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对生命的无限热爱,又怎能成为有用的人呢?这难道要怪罪上帝给自己如此糟糕的命运吗?贝多芬也有他柔情的一面。像他创作的《献给爱丽丝》,就是在他恋爱时写成的。高音与低音的结合,长音与短音的结合,吹奏、拉弦和弹奏的乐器融合在一起,织出了如此优美的旋律。又如《第九交响曲》的《欢乐颂》,就是由钢琴演奏,提琴、小号、笛子、单簧管、双簧管伴奏的金曲。他以平凡的曲调,加上席勒的诗歌,创作出了动人的旋律。也许音乐的美妙就在此处,最普通的音符能创作出最动听的歌曲。
能够创作出这种几乎是天籁之音的乐曲的人,总是那些拥有博大胸怀的、感激上帝赐予他生命的人。真正能经受住岁月和时间的考验与消融的,永远是那些金曲——乐坛大师们的创作。贝多芬的交响曲永垂不朽,就是因为这一点。在他的坟墓旁有一座雕塑,周围有九个小天使,象征着一到九部交响曲。
贝多芬和他的音乐是一股力,促使我前进、向上,让我能正视生命中的惊涛骇浪。感谢上帝,使我拥有着生命,把握着自己的命运。合上书,回想书中的照片,贝多芬的手,显得那么粗犷有力,手指上的茧清晰可见。那是艺术家的手,透出了一种特殊的气息。
爱情是文学作品亘古不变的主题。从古至今,无数文人墨客用炙热的情感谱写出一曲曲爱的赞歌。尽管我们都是发自内心的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然而,文学史上还是留下了许多魂销肠断的爱情故事。如果说有哪一个故事能让我反复品读咂摸,我想应该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早期的作品,叙述了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宣扬了年轻一代追求爱情,追求幸福自由生活的精神。这本书已成为世界范围内脍炙人口的文学著作。同一本书,不同的人读会有不同的感受。同样,在不同的年龄段阅读也会有不同的感悟。
回想起我第一次读《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时候还是个中学生,正所谓"少年不知愁滋味",那时被其中波荡起伏而又不失天真浪漫的爱情打动,他们对爱情坚贞不屈,不惜一切,同封建思想的传统礼教和压迫封建的家长做着勇敢机智的斗争。同时,也为书中最后的悲剧结局感到惋惜。如果莎翁笔下送信的神父能早一点通知罗密欧或者朱丽叶能早一点醒来,那将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结局。
后来读《罗密欧与朱丽叶》,我对于他俩的爱情有了与往日不一样的看法。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是一见钟情式的。当他们在舞会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就互相被吸引。俩个天性浪漫的人一见钟情,互相倾述,纵然说些甜蜜的话,但没有经过时间的沉淀,经历柴米油盐的生活,何谈厮守终身。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如果情感大于理智,选错了对象,家庭也就无幸福可言,这才是更大的悲剧吧。
当再次捧起这本书时,从罗密欧追求自由的爱情生活,为了爱情宁愿被流放,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在朋友被杀时,奋不顾身的为了朋友报仇,到朱丽叶惊鸿一瞥便决定生死相许。莎翁用他的超现实主义戏剧手法,让我们看到了爱是一种信仰,从情不知所起到一往而深,再到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这是一种至真、至善、至美的爱情。在王权统一和家族仇恨延续的背景下,他们的爱情在两个家族不可调和的矛盾和重重阻力下,仿佛注定以悲剧收场,但两人的自我牺牲,促成了两家世仇释嫌修好,也暗示着美好的爱情冲破了封建思想牢笼,想必这也是莎翁最想带给我们的'一种价值导向。
对于生活,我们都有追求爱情、理想、自由的权利和执着,那份简单的纯粹和渴望,正是这份力量让我们能勇敢的走下去,支撑我们走的更远。爱情友情都一样,久处不厌才是真情。
暑假的时候,远方归来的叔叔送了我一本书——美国作家罗兰·怀德的《草原上的小木屋》,我与它算是一见钟情,直到现在,我的一颗心还沉浸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
这本书讲述的是劳拉一家离开威斯康星大森林,坐着篷车迁徙到堪萨斯大草原生活,最后又离开的故事。因为是罗兰夫人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所以在刻画人物、描绘环境等方面栩栩如生,细腻,美丽,让人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辽阔的天空中挂着很多星星,一闪一闪的,看上去那么亮,那么低,简直触手可及……”劳拉一家在大草原上席地而坐,仰望天空,闪耀的群星点缀着辽阔的苍穹……那真是一种奇幻的美丽啊!作为读者的我恨不得立马钻进书里,和劳拉一家一起享受那种独独属于草原之夜的寂静与安详……
小说中,人物众多,但个性鲜明。比如不怕苦累、百折不挠的父亲查尔斯,勤劳、智慧的妈妈卡罗琳,幽默友好的爱德华先生,活泼可爱、充满梦想的劳拉,文静、懂事的姐姐玛丽,有惹人喜爱的小宝宝嘉利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父亲查尔斯。作为一个家庭中唯一的男人,他无时无刻不在为家人着想,在一无所有的大草原上,他砍树,筑墙,盖房,装壁炉,镶房门,铺地板,以至种庄稼,售猎物,换来玉米面、牛肉等生活必须品。他也是小劳拉、小玛丽心中最伟大的人。他们的日子虽然过得艰辛,但那简陋的小木屋里却充满了爱,装满了幸福,温馨暖人。
回头想想,较之查尔斯,我们身边又有多少人,脸上写满了怯弱、惶恐与不自信?就拿我的小表哥来说,他算是典型的“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二十多岁的人了,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高不成低不就,没有一个可以坚持两个月的,即使在我爸爸负责的厂里上班,也总是想着法子请假,要不就躲在角落里刷微博,看微信,不愿付出,没有干劲,竟还时常扬言以后年薪能达三十万,唉,我也是醉了……
《草原上的小木屋》,励志,感人。在空闲的时候读一读,会有莫大的启迪。相信我,没错的!
日本文学我向来看得不多,可是《解忧杂货店》这书名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目光——解忧?脑子里立刻便构想出了主角一行替人解决烦恼并在各种事件中得到成长的正能量故事,但看完后才发现,这个故事真的不一样。
故事一开头,是几个小偷为了藏身躲进废弃杂货店,机缘巧合下发现了陌生人的求助信,继而发此刻这杂货店里能够与33年前的人通信。一个十分日本式,不太难猜出来的背景设定,但作者却是写得不落俗套。从头至尾,不一样的时间和故事,最终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却像绕成了个圈。合上书本,意犹未尽。
印象深刻的是第一个故事,关于一个憧憬奥运的女运动员,在选拔关头恋人患上了绝症,感情与事业的抉择令她困苦。可是来自未来的主角立刻就明白了那届奥运会被日本抵制,开始努力劝说她。虽然最终的结果和主角的意图偏差不小,可是女运动员却觉得他们是用心良苦,感激涕零。
这让我不禁想到,我们向别人大吐苦水、问他们我到底该怎样办的时候,真的会听取对方的提议吗?就拿我自我来说吧,很多时候,脑中其实早就有了计划和打算,寻求帮忙,大吐苦水,何不是期望从对方口中听到自我心想的那个答案?要的其实可是是信心的巩固,是别人站在你的身后,拍着你的肩膀告诉你,“你是对的,就这么办。”
人生路上有许多十字街口,有时我们作出了选择,却没有做好准备迎接选择的结果,陷在困境中的人精神更是脆弱。这时候若是有人告诉你应当怎样做,就算最终指向了糟糕的结局,总该不会是一个人承受悲伤。这也许是对自身职责的逃避,但却是人之常情,说到底也只是个心理安慰。
想来也是,心里早有答案的你,就算听到的提议和劝导不合心意,也会依着自我的内心去解读。殊途同归,只是自信心可能会有些不足。但这仍然不会影响你内心想法的大方向,也许忧心忡忡地瞻前顾后之时,已经不知不觉地作出了选择,向前迈出了脚步。
说到底,解铃还须系铃人。书中的每个故事都在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无论别人怎样说,作出确定的最终还是你,其实你已经选好了路,一向在往前走,别人的提议最终只能让你快些看到结局。
彷徨的人也许只是想得到陪伴和支持来作为自我作出选择的底气,最终解决自我的烦恼的,只能是自我。这些也许不是这本书的中心主旨,但却是我领悟最深的一点。
身陷囹圄之时,更要拨开心头的愁云,由心去选一条路,大踏步地向前去,无论结果如何,不负本心,便不后悔。
午后手捧一本书,静静地品读书中的黄金屋、书中的颜如玉,总会觉得时光流逝的很快很快,好不惬意。读书对不同的人而言有不同的见解,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体会。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乐趣。还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知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之,读书,给了我许多快乐。
读书更是人类的亲密朋友。我们可以从书籍中品出快乐的味道,品出人生的乐趣,就像知心好友与你分享他的乐趣,有时也品出艰辛的味道,好似一位友人向你诉他的忧愁。书,让我们体会出人生的酸甜苦辣,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之类的琐事。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能培养文化修养;若果经常地去研究,去读,去思考,便能从中央到地方找到新的知识点,正所谓温故而知新,还可以把知识点都牢牢地记住,就像刻在脑海里一样。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引导我们奋力前进,更进一步。一本好书就像老师、家长,在我们出现纰漏或者错误时,她都会帮助我们指出错误,并指引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是我们人生的指明灯,例如《世上最伟大的促销员》她教会我在工作途中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充满信心的做好工作,帮助自己走向成功。多读好书,会使我们脱离庸俗,脱离无知,走到那里仿佛都有一种属于书的清香伴随着我们,书香弥漫。有文化底韵的人,都会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一种高贵的气质,只有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努力地学习,才能为自己幸福的将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读一本古典小说,艺术性和思想性结合的情景在脑海中泛起狂澜: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描写了东汗末年和三国时期错综复杂的政治与军事斗争;施耐庵的《水浒传》歌颂了农民的斗争精神;吴成恩的《西游记》赞颂了人民蔑视封建统治、勇于反抗的精神;曹雪芹的《红楼梦》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历史趋势,耐人寻味。
读书,让我学到许多的道知识,为人处事、个人修为、历史政治、科学奇观等等。现在,我已参加工作,工作之余,我会捧上毕淑敏、郭敬明、泰戈尔等这些文人墨客的书慢慢的欣赏。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从书中找到了我的黄金屋那就是快乐。朋友,你找到了什么呢?
在我们的语文课本里,我最喜欢一篇文章,它就是林清玄的作品——《心田上的百合花开》。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会拿起语文课本,再次读读《心田上的百合花开》,这篇课文会给我一次又一次的鼓励。
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断崖边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百合,它有一个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棵野草,我一定要开出美丽的花朵,让人们知道我是百合”。它有着坚定的信念,当百合长出了第一个花苞,野草和蝴蝶都在鄙夷和嘲笑它,它没有放弃,而更是不懈努力,十年如一日,不管大风、暴雨的打击,可它都禁得住风雨,在默默无闻、努力释放自己的花朵。是的,“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记得那是一节美术课,当时我画了一只很丑的小鸟,我的同桌小丽大笑说:“她画的丑死了”,另外一位同学说“对,这么丑还学画画”。同学们嘲笑我,说我画的画特别难看,我听后就跑到一个角落悄悄地哭起来了,老师走过来,她笑着夸奖我,鼓励我,对我小声说:“不要哭,不哭啊,你画的很好看呀,告诉你画画的秘密,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会成功”。
我坚信老师那句话“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会成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一直照着老师的做法去做,得到老师和同学们更多的赞扬。“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我一定要开出美丽的花朵,让人们知道我是百合”。
“天生我材必有用”,只要认准目标,坚持不懈地向目标走去,不管风霜雪雨,只要有梦想,只要努力就有可能成功。
心田上的百合花开,它会开得越来越美丽。
记得我上四年级上学期的时候,爸爸送了我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劳拉·英格斯·怀德所著。书中描述了劳拉一家人居住在一座大森林里,与动物们和谐地生活在一起。可是,随着居住在大森林的人们越来越多,想和动物们和平生活的劳拉一家不得不搬走了。来到大草原的他们,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盖起来一间漂亮的小木屋,还自己动手做了很多实用的家具呢。
劳拉他们一家在盖房子中,也少不了困难与担忧。就如有一次,她的爸爸出去找材料做家具时,一群狼出现在了爸爸的眼前,那时爸爸能像我们一样轻易放弃逃出狼群吗?不能!就算冬天风雪再大的时候,爸爸也能放弃吗?不能!正是因为他们的勤劳和努力,才能让他们有了一个完美的家。
但是我们呢?有时候遇到一点点小挫折,就轻言放弃了。我们大家的耐心与坚持难道就如针尖一般大吗?如果被狼群追赶着、在风雪中行走着,我们也会放弃吗?难到就让狼群啃食、让风雪无情地吹打吗?
同学们,这本书告诉我们,在我们的生活中,一定要用自己的努力与勤劳换来的收获才最值得。而且,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要轻言放弃,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这也是我为大家推荐这本书的理由。如果你也喜欢这本书,那就快翻开这本书,跟我一起快乐的阅读吧!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本书,《柳林风声》,这本书是一本世界名著,为英国的肯尼斯·格雷厄姆所写,遗憾的是我没有看他的原滋原味的原著,而是改写的,所以我为此遗憾。
这本书好似一本童话,也似一本人类生活的启示录。里面有善良的鼹鼠有好心的河鼠有不爱凑热闹、成熟稳重的獾还有爱说大话好像浑身都是缺点的癞蛤蟆……这些不都是我们生活中的人物吗?作者把里面各种各样的动物都形象的写了出来,惟妙惟肖的把它们的语言、动作、心情、性格刻画出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章到第五章,写的是鼹鼠想去找獾,独自一人去了原始森林结果迷路了,河鼠也去找它,好不容易找到了,却因为下雪迷失了方向,河鼠和鼹鼠在树林里转悠了好久,终于找到了獾先生家。作者描写鼹鼠的恐慌心情十分具体、形象,写獾先生的家,写得十分温暖、舒适,我好像也融进了文章中,也和它们一样在原始森林饱受在风寒、恐惧之中,在河鼠发现了獾家之后,进入了温暖、舒适的獾家,什么恐惧都烟消云散了,感觉像是进入了安全港,在火光和热气中所受的苦难也成了马上被忘掉的噩梦了。
当然写癞蛤蟆的经历也很多。癞蛤蟆在文中有着不太好的形象,它对什么事物都是五分钟热度,先是迷上了帆船再迷上了平底船还迷上了大游艇还说要一辈子都住在大游艇上。等河鼠带着新交的朋友鼹鼠去拜访它时,大家又发现它最近迷上了吉普赛大篷车,它带上了河鼠和鼹鼠上大篷车去玩、逛,但是旅途中一辆大汽车把篷车倒在沟里了,于是癞蛤蟆又喜欢上了大汽车,后来,又发生了好多错误,最后让原始森林里的动物们都信服它们。
这就是动物的生活,我喜欢这些动物!
我读了《精灵鼠小弟》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下面就谈谈我的体会:
文中的小老鼠很爱帮助别人,有一天,它开着车,看见一只小鸟从天上掉下来,恰巧落到了它的车里。那只小鸟说有一只老鹰在追它。小老鼠回头一看,后面真得有一只老鹰在追赶它。小老鼠把车开到了一个管子里,老鹰没看见就飞走了。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不少像老鼠一样乐于助人的人。最后小老鼠从楼上掉下来,也是这只小鸟救了它。这也说明了好人有好报的道理。
我以后要多读书,多做读书笔记,更要像文中的小老鼠一样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比如,当残疾人遇到困难时,我要主动热情的去帮助他们,遇到盲人过马路时,我要扶着他们,并且送他们到要去的地方。力争做一个文明好少年。
暑期练车感想之一烈日当头,骄阳似火,毒辣辣的太阳,面对这些词语,让你猜这是描写那个季节的?一定能随口而出:夏季。是啊,这样的天气,谁不想坐在空调房里抱着大西瓜,看着喜欢的视频或者书籍,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呢。4月中旬就已经理考完毕,就想着趁两个月的时间,好好学车。
现在想想,理考完毕就趁着周末空闲时间开始练习,至少可以少受这炙烤之苦了,看来,想干什么事,还得趁早啊,不然过了这段时间,要不然不愿意拿出九分甚至十分的力量去做,要不压根就改变主意,也就停留在想想而已。
上学的时候,还记得自己曾经信誓旦旦的说:“以后只当乘客,不开车,连过马路都害怕,更别说自己开车了。”可现在:每周提着东西回家,或是遇上大雨天气,又或者是面对人满为患,好似“沙丁鱼罐头”的公交车,让我彻底改变了想法。我要学开车,自己会,就长腿了,不用麻烦别人,想去哪儿就可以去,更可以带上爸妈。我是我们家第一位女司机哦,一定努力练习,哈哈,想想就自豪感满满。加油!昨天早上开始练习科目二,顺序依次是直线、右倒库、左倒库、侧方停车、半坡起步S弯。
家里手动档、自动档的车都有,可是我基本没摸过,可以说十分陌生。对于这样的我,摸到车,心里兴奋又忐忑,从离合、油门的位置,到进档、退档的操作,到前进线到胳膊的位置(身体不能过线)把离合踩到底,并踩刹车制动;后退从左试镜看汽车皮条以掌握停止位置,整个过程要求寻找踩离合的感觉,保持车速稳走。
昨天3+3,今天3+3,一共练习12次,从第一次教练教,指导着开,到第二次就大胆尝试,还倒在线以外,前进不知道该在什么位置停,到今天能稳着行驶,并准确停,知道这只是个开始,前面还会遇到很多很多的困难,我还是给自己加油、打气,为了早日带爸妈出去,任何困难我都不怕,况且学员都很乐于帮助,一定可以的!不过,现在的脸颊、胳膊还都是红红的,感觉火辣辣的,晒伤了呗。都涂了防晒霜、穿上防晒衣,还是挡不住这强烈的紫外线啊。8点到11点,下午2点到6点,7个小时太阳照着,就算有大树挡着,也是杯水车薪。能防晒就防一点。
谁有灵丹妙药,可以帮我更好的防晒呢?还是先靠自己吧,多涂几次,再准备一瓶高倍的防晒呗。自己学东西不是很快,更何况是开车,稳就可以,慢慢来,步步走得稳!早点休息,明天满血继续!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我们要做一名出色的教师就要顺应时代的发展通过各种的渠道来充实自己,而读书是最好的方法之一。本学期,我按照自己的读书计划,认真阅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和李镇西的《做最好的老师》两本书,收获很大。
读书让我明白了那些特别的孩子正是通过犯各种各样的错误来学习正确的。我们永远都不要绝望,只要我们充满期待,他们或许很有希望。要用爱心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呢,我总结了以下几点:
一、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使其迸发希望之火。
自信对一个人一生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在智力、体力还是在做事的能力上,自信心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青少年时期,一个人如果缺乏自信心,就会缺乏探索事物的主动性、积极性,其能力就会受到限制,就会觉得生活暗淡无光。
二、赏识学生的优点,尊重他们,激励他们全面发展。
作为教师要尊重每一个学生,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自尊心,尤其是后进生更是如此,他们希望用脆弱的自尊来保护自己。我们要发自内心地尊重他们,不要伤害后进生。著名教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自尊心是一种非常脆弱的东西,对待它要极为小心,要小心得像对待玫瑰花上颤动欲坠的露珠。教育成功的秘密在于尊重学生,只有尊重学生的人格,顾及学生的自尊心,学生才能信任老师。
三、教师要付出爱心,感化学生受伤心灵。
对于那些学习差、纪律松懈、思想落后的学生教师没有歧视他们,而给予更多的爱。使他们时刻感到集体的温暖,老师的关怀,消除失落感,使他们充满信心、满怀激情,奋发向上,而不是讽刺挖苦,使其萎靡不振。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用无私的爱心温暖冰冻的心灵,会让他们实现自身的价值。
读书让我们不断增长职业智慧,让我们的教学闪耀着睿智的光彩,充满着创造的快乐。一个精神富裕、专业化程度高的老师,他能以自己特殊的职业眼光,掏出课程的引人入胜之处,以最简洁的线条,拉动最丰富的信息,以最轻松的方式,让学生得到最有分量的收获;能从最接近学生现在的起点,带领他们走到离自己最远的终点;能最大程度地闲下来,而学生最大程度地忙起来;能最大限度地要求每一个学生,也最大限度地尊重每一个学生;他不仅能让学生学懂、学透知识,而且能把教学过程变成一种富有亲和力的情感体验过程,和学生一起沉浸于其中,热爱于其中,出神入化地与学生一起创造于其中,并使学生的心灵飞翔起来;他有强烈的课程开发意识,不仅关注“跑道”的设置,而更关注学生跑的过程,他能让生活成为一种教育,把教育变成一种生活。
读书让我勇于和善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作出严格的反省和内省,既要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擅于总结自己的或同行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理论的突破夯实根基。愚人不才,笨鸟先飞,我愿把追求完美的教学艺术作为一种人生目标,把自己生命的浪花融入祖国的教育教学改革的大潮之中。
读书,使我对工作、对生活都充满了自信,使我在工作中游刃有余,始终充满激情。一位教育家说过,教师的定律,一言以蔽之,就是你一旦今日停止成长,明日你就将停止教学。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每天读书一小时,我还要持之以恒,相信它会为我带来丰盈的人生!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它仿佛把我带到一个充满神奇的魔法世界。在读完这本书、结束这段魔幻之旅后,我还一直沉浸在里面,无法自拔。
这本书讲述了哈利波特11岁那年,知道了自己父母惨死于伏地魔之手,并且由海格带他进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到了学校,他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气的罗恩,另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这本书让我明白:生活当中遇到困难,是必然的,而我们应该向哈利波特学习,不但不低头,反而勇敢地抬起头去面对困难、迎战困难。哈利波特也是个正义的使者,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我们的社会才有了进步。我希望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
做总统需要什么?总统能给人们带来什么?某一天你成为总统后,别人羞辱你,你会怎样做?枪毙?暗杀?还是宽容对待?世界上又有几个能宽容对待羞辱自我的人的总统?当读完《鞋匠的儿子》后,我找到了答案。
林肯当选美国总统后,第一次在参议院演讲,因为他是个鞋匠的儿子,所以一位参议员站起来大声羞辱他,但林肯没有责怪那个参议员,也没有恼羞成怒,而是等大家的笑声停止后说:“多谢你使我想起我的父亲,他已经去世很久了,我会永远记住你的忠告,我也永远是鞋匠的儿子,我明白,我做总统永远无法像父亲做鞋匠做得那么好。”顿时,参议院里一片静默,随后掌声雷动!我无法想像林肯这样一个大总统,竟然会给一个羞辱他的参议员发出感激,世界上又有几个总统能做到这样呢?
荷兰,因为有个平民骂了总统一句,荷兰总统就残忍地把那个平民全家的男女老少都杀害了,以此来警告其他人骂他的后果会多么严重。虽然这个总统用暴力使人对他噤若寒蝉,可是,在人民的心中,又有几个能服?和林肯比起来是多么的渺小呀!参议员羞辱了他,他不卑不亢,用真情回击,用感激宽容,使那位参议员既羞愧又折服,由此可见林肯是多么的睿智!
一个总统都能够宽容、原谅他人,我一个学生为什么不能宽容点呢?有一次,我正在写作文,快写好的时候,被同桌不细心碰了一下,顿时,我钢笔里的墨水洒了出来,滴在了快要写好的作文本上,墨汁浸没了一大片字,我不得不重新再写,这让我十分的生气,怎样也不愿原谅同桌,就在她的作文本上乱划了几道,以求找到心理的平衡。唉,此刻想起来,我真觉得对不起同桌!她又不是故意的,我真的应当像林肯一样,学会原谅与宽容别人。
做总统的人都能做到宽容和大度,做个普通人,更应当如此!
躺在小椅子上,吹着凉风闻着淡淡的花香,翻开曹文轩爷爷的杰作——《红瓦黑瓦》。这是一本纯美小说,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曹文轩爷爷的真情实感,一起走进这书中的故事。
“风吹着那封信,发出清脆而单调的纸响。后来,我将它丢入大河。它随着流水,一闪一闪地去了……在我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永远的黑瓦房!”简简单单的两行字,在这背后有隐含了多少故事,多少情感。有人可能会问我:“红瓦房、黑瓦房到底代表了什么?”在我看到这书的第一刻是我也为这个问题纠结了好久,但还是百思不得其解。其实翻开书一切谜底都揭开了。红瓦房是初中房,黑瓦房是高中房,那是那里所有孩子都向往的地方。而主人公林冰的故事就在这两所房子之中展开了……
林冰是一个“小矮子”(在高二之前罢了),但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他的生活是那般的多姿多彩:有趣的事、悲伤的事、严肃的事、兴奋的事样样齐全,真让人羡慕呀。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林冰与马水清一起玩耍、吃东西的场景。那是多么和谐的场景,人的一生可能只有一个知己,也可能一个也没有。但要想马水清的这样的朋友那更是极为罕见呐!
这是一本记录生活的书,虽说是小说,但读起来却又是那般真实。看似漫长的六年学习生涯就这样短暂地过去,留下这一本记忆也是一种幸运,至少你不会什么也没有。看完此书后,我将好好记录下我的生活。送自己一句话:好记性不如烂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