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围城读书心得(通用32篇)
今天我读完了小王子,他的作者是圣-埃克絮佩里。本书主要讲了: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颗只比他大一丁点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但小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他的感情。小王子告别了小行星,开始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小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最后,他在地理学家的指引下,来到了有很多人类的地方:地球。他迫降在撒哈拉大沙漠,并在那里遇到了一个飞机坠毁,被迫降落在沙漠上的飞行员。并在他的帮助下,找到了生命的泉水。之后,他回到了自己的小行星上。
整部小说充满诗意的忧郁、淡淡的忧伤,作者通过一位来自不同星球的小王子,用简洁、纯真的语言写出了引人深思的的哲理和令人感动的韵味。
这本书很好看,我推荐给大家看。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的一部长篇小说,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里最令人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和去感悟。
就是这样朴实而又非常到位、形象的话语,深深吸引着我,引领着我一口气读完了老舍先生的巨作《四世同堂》,四世同堂,是中国这株文化古树上鲜亮的花,家丁兴旺、和平和顺,就像今年的花谢了明年还要开,一代一代安安稳稳传下去。老舍先生把这株古树栽植在北平这座文化古城,栽植在中华大地饱受日本侵略的大幕之下,虽然北平城里没有硝烟、没有枪炮,可始终笼罩着被凌辱、被践踏、被扼住咽喉的窒息里,这株古树的儿女在这种环境下挣扎,它却无法保护,枝枝叶叶七零八落,四世同堂,成为了幻想。
古老的北平、庄严肃穆的——城楼,美丽的三海、白塔,都成了别人的玩物。
然而,被压迫百多年的中国产生了这批青年,他们要从家庭与社会的压迫中冲出去,成个自由的人。他们要打碎民族国家的铐镣,成个能挺着胸在世界上站着的公民。到国家呼救得时候,没有任何障碍能够拦阻的住他应声而至;像个羽毛已成的小鸟,他会毫无栈恋的离巢飞去。钱默吟老人是一位横草不动竖草不拿的诗人,在和平时期,他以花草、诗词和酒为伴,过着隐士一般的日子,可当国难当头,他挺起诗人并不健壮的胸膛,昂起头毫不畏惧的应战,“他须把血肉之躯掷给敌人,用勇敢和正义结束了这个身躯。”当他在狱中遭受非人的折磨,他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紧紧拴在一起,他告诉自己,“须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去保全性命,好把性命完全交给国家”,钱诗人就这样宁死不屈,把生命像一口唾液似的,在要啐出去的时节,又吞咽下去。爱和平的人没有勇敢,和平便变成屈辱,保身便变成偷生。他从此忘记了原有的安逸,而全身心的投入到抵抗侵略的战斗中,用抵抗来为世界保存一个和平的、古雅的、人道的,文化。老人像一部中国的古书,厚重、正直、庄严,他所表现的不只是一点点报私仇的决心,而是替一部文化做正面的证据。他是一个地道的中国人,是会带着他的诗歌、礼仪、图画、道德,为一个信念而杀身成仁的。从钱诗人、瑞宣、瑞全等人的身上,我们看到了真正中国文化的力量。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阻止了中国这艘巨轮被狂风吹走。
《黏液侵袭》是一本震撼人心的书籍,它把我带进了科学的世界里。其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故事,告诉我们科学的秘密。它不仅让深奥的科学变成乐趣无穷的篇章,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书中,最令我惊奇的是黏液竟然能让生活变得更美好这一说法。原来空气中含有许多的灰尘、花粉、烟雾和细菌等细小的物质,而黏液就像是过滤器。它不仅能拦截细菌和其它颗粒的侵入,还能保护肠胃进行自我消化。黏液还是人体中不可缺少的物质,如果没有了它,你的呼吸道内壁将会干涩,导致无法吃食物,甚至无法说话。和人类一样,这些黏膜也将会衰老,每当你打喷嚏、咳嗽或擤鼻涕时,它们将会被清理掉,然后再换上新黏膜,继续它们的使命。
黏液可真是我们的好朋友呀!在我们的身体里,时时刻刻地为我们默默地奉献着,它不需要任何回报,一心一意地守护着我们。
读了《黏液侵袭》这本书,我明白了“天生我材必有用”的道理,不管你是多么的不起眼,但是你也会在一定的情境下发挥你独特的作用,为人类创造美好生活。不要轻视自己,只要充分发挥出你的才能,你定会有用武之地。黏液,虽然它很不起眼,没有漂亮的外形,也没有人看重它,但是没有它,一个人的生命迟早会休止,它对生命是何等重要。同样,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假如你没有出色的外表,你不要自惭形秽,你可以用独特的本领活出你的精彩;假如你没有特殊的本领,你可以用高尚的美德为人类作贡献。总之,只要你像黏液一样,默默地奉献,你就能给生活带来美好,就是我们的好朋友。
读了《黏液侵袭》这本书,我还从内心感悟到科学的有趣、神奇、伟大……它能让万物复苏,能让世界变得美好,能让整个地球充满生机。这本书就像我的老师,让领悟了好多好多!
《边城》这部作品是沈从文于1943年所作。这部以湘西的人情、自然、风俗为背景的“牧歌”小说,为我们展示了人性的淳朴。此作也是沈从文创作生涯中的一个高峰。
主人公翠翠有着水晶一般的眸子,黝黑的皮肤,从小因父母有着一段不道德的爱情而相继辞世。从小受苦的她身边只有船,一条黄狗和年过半百的爷爷。也许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年幼的翠翠竟时不时的帮爷爷拉渡船。
作者开篇就用淳朴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淳朴的湘西图景。“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庄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小说同时也为我们展开了一段翠翠与大老、二老但毫无结局的爱情悲剧。作者一平和的语调包容的心境静静地为我们述说《边城》这部小说悲伤但略带希望的结局——“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会回来!”
作者将小说人物、主题、背景融合得恰到好处。既表现了湘西淳朴的民风,又写出了人在现实生活中的悲悯与无奈。
沈从文用自己独特的风格——朴素、平淡、抒情,静默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生的感悟,对乡土的深情,对生命的无限热爱。
一直很想了解贝多芬是一个怎样的人,现在终于有机会拜读法国文学大师罗曼.罗兰《巨人三传》中的《贝多芬传》,从中不仅看到了贝多芬坎坷的生活和艰辛的创作历程,同时看到了这位艺术大师伟大的心灵。 首先真的要感谢罗兰大师为我们创造了这部享誉文坛的巨作,他用生动而又通俗的语言以及丰富的材料向人们道出:任何伟人的天才必定要经过一个与同他对立的社会激烈斗争的过程,才能完全展现他们的天才,完成他们的创作。欣赏《贝多芬传》时,与其把它当作是一部人物传记,不如把它当成是文学作品来欣赏,因为它既有大量翔实的史料,又有通俗生动的文学语言,既有传记的真实性,又有文学作品的审美观。罗兰的《贝多芬传》在揭示贝多芬面对各种困难——爱情的破灭、贫困的侵扰、致命的耳聋——但在精神上依旧坚贞不屈,而且最终在欢乐的凯歌中完成了举世闻名的第九交响曲乐章,从中投射出了罗兰对伟人强烈的敬仰之情。 这部作品的一大特点是抒情贯穿始终。
贝多芬是一个音乐伟人,于是罗兰在诠释他的人生时,又犹如诠释他的交响乐一般,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我在欣赏这篇传记时觉得它也像贝多芬的交响乐一样激昂的原因吧。这篇作品的抒情格调,就犹如贝多芬的交响乐一样抑扬顿挫,其中,罗兰采用了拟人的手法,满怀激情的将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中充满欢乐的情调描绘出来,并且将这种格调贯穿了全篇作品,于是《贝多芬传》自然而然地也成了一部激昂的交响曲。 虽然《贝多芬传》充斥了抒情的格调,但在谋局布篇上,罗兰还是忠于传记的写法,以贝多芬的生平事迹为主线展现主人公的顽强意志。首先,罗
兰用了一大段的文字来刻画贝多芬的肖像,让读者对贝多芬的形象有一个感性的认识,仿佛贝多芬那充满忧郁的双眼就在我们的眼前。在有了第一观感的时候,罗兰带领我们走进了贝多芬的生活,霎时间,贝多芬的喜怒哀乐又让读者与其同喜同悲,仿佛我们是在身临其境地陪伴贝多芬走过他的人生。 这里最值得一说的是罗兰对贝多芬之死的描写,如果要说贝多芬的一生是坎坷的,那么他的死是平静而震撼人心的。原文中有这么一段描写,让我感觉内心波澜壮阔。罗兰把他的一生比作一天——一个有雷雨的日子:先是一个明净如水的早晨,然后是一阵复一阵的狂风,黄昏将近,雷雨也随着酝酿。然后是沉重的云,饱蓄着闪电,夹带着大风雨。接着有了一个大转变:“突然,当风狂雨骤之际,黑暗裂了缝,夜在天空给赶走,由于意志之力,白日的清明又重还给了我们。”这是罗兰笔下的贝多芬的震撼人心的死,让我们既感受到了伟人死
前的悲壮,也将伟人的精神永远铭记在心。这种写作手法就好象是电影中常用到的“蒙太奇”,不断变换镜头,罗兰最后引领读者从狂风骤雨中走出来,回到晴朗的白天,我想,他是要告诉我们:贝多芬的一生虽然历尽风雨黑暗,但他给后人留下的,永远是明朗的白天! 以上就是我对《贝多芬传》印象最深刻的两点。 《贝多芬传》的立意也是很高的,以我的理解,罗兰选取贝多芬作为他的写作对象,主旨是在于歌颂克服困难和战胜痛苦的精神。罗兰崇敬贝多芬,崇敬贝多芬的英雄主义,所以英雄主义精神贯穿整部作品。真可谓是英雄眼中看英雄。 通过这部作品,我既看到了文学大师罗曼.罗兰的光辉,又看到了音乐家贝多芬的才华。在文学史和音乐史上,他们都各有一席之地,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写下一篇又一篇的文章和乐章,所以,在我的眼中,他们都是我们值得尊敬的英雄!
寒假,我看了《居里夫人》这本书。书一开始,玛丽一个人从波兰来到当时文化和科学的中心——巴黎去求学。她的老师跟她说:“虽然你们已经是最出色的学生了,但你们不一定能成为像牛顿、伽利略一样那种手可摘星的人”后来,她遇见了居里教授——一位年轻的科学家。于是她天天在他实验室里工作。有一天,隔壁的老教授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在阳光下暴晒的沥青矿石居然可以看见石头下面的东西。玛丽也觉得非常奇怪,这块有魔力的石头从此在玛丽的脑海中长久没有消失。玛丽和居里两个人一起研究,志同道合使他们走在了一起,不久就结了婚。在一次实验中,玛丽发现沥青矿石里除了有钾、纳两种元素外,还有一种叫不出名字的无法分离的元素,于是他们夫妇俩决定对此进行研究。他们申请了一个实验室,那是一个十分简陋、破旧的实验室。
一开始,他们冒着严寒酷暑将4吨沥青矿石分好,并在火中融化。因为火要不停地烧所以两人分工合作,夜以继日地工作。过了二年的时间,才把沥青矿石中钾和钠分离出来,这时玛丽发现自己的手被灼伤了,医生告诉她不能再做实验了,可能会得癌症,可玛丽冒着生命危险继续工作。到实验的最后阶段,他们将分离的这些沥青渣分在五千多个蒸发皿中蒸发。实验马上要完成的时侯,当居里夫妇以为最后成功时刻到来时,却发现蒸发皿中的新元素不见了,只剩下一些水迹。他们垂头丧气地回到家的时侯,玛丽突然想起那些水迹,可能就是
他们要找的新元素,当他们回到实验室,从窗外就看见了自己七年的心血——镭,在蒸发皿中闪闪发光。
当老师知道他们研究成功后,肯定地对他们说:“你们已经成为像牛顿、伽利略那样手可摘星的人了。” 他们获得了诺贝尔奖,可是居里却因为车祸去世了,巨大的打击并没有打垮玛丽,二十五年后居里夫人再一次获得了诺贝尔奖。
读了这本书,我心久久不能平静,居里夫人身上那坚韧不拔的精神让我敬佩。我要学习她这种精神,尤其是在学习上要不怕困难,勇于挑战,成为新时代的强者。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殊向往田园牧歌般的城市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留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常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悲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终局的恋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体。大师用他油腻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着土偶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风景。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苦的。大师却让我清楚,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酷爱,是理解它的残暴当前去疼爱那背地醉人的景色。读完整文,我就开端憧憬那个远在湘西边疆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湿润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落上的青炊烟。这所有,形成一幅年代长远的画,在我的设想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光好像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明澈,歌声婉转清澈,老爷爷慈爱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放,就连生涯的无奈,在这个处所,都带着诗意的颜色,美妙地令人不忍亵渎。巨匠用他的故事让咱们看到湘西人在运气眼前的无助跟哀伤,却也让我们发生对x命的悲悯,对美好人道的信奉
我最神往《边城》里那些浑厚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竞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良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逝世,四周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固然生活很清苦,却可能相互辅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远的小镇。比拟之下,我们天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薄,有时候,甚至街坊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盼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暖和协调。每一个人都有安静的幻想,人与人之间不私心,爱惜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独特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须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领有一颗仁慈的心去生活。
很奇怪的感觉,在我读第一部曲的第一章节的部分,我就感觉到比利必将是那个拯救威尔士国家甚至是拯救全世界人类的“救世主”!而艾瑟尔必将是一位“涅磐重生”式的英雄人物,欣喜的是整部书的线索就是按照这个主线来进行的,而我也真正看到了经历过战争洗礼后那些有血有肉用时代精神唤醒人们真正觉醒的英雄人物形象!
首先是茉黛:
喜欢茉黛“在一起”的简单爱情观。茉黛出身贵族家庭,有着从事政治生活的不寻常经历--她曾是“时尚的妇女参政论者”,她开创《军人之妻》报,为留在家里的妇女争取权益,她还为杰妮。麦卡利抗争而进过监狱!按理说她的爱情观应该是奢华的高不可及的,然而她朴实简单的爱情观却背叛了她高贵的身份。在战争即将结束,在与沃尔特隐婚将近五年的苦难日子里,当沃尔特从战场上完好无损地回到了她的身边,沃尔特即将回国让她选择去留时,她用《圣经》里路德的故事为她们的爱情长跑填写了最美的誓词--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我也在哪里死,也葬在哪里!
微信朋友圈里曾有人这样说过:世界上最动听的爱情誓言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说的好像就是茉黛这种最质朴最纯粹的爱情!
茉黛战后跟随沃尔特回到德国,她为爱情吃尽了苦头。昔日不食人间烟火的高贵的“时尚的妇女参政论者”,不得不戴上围裙,不得不在狭小的厨房里用白菜、陈面包和萝卜为家人做一道用以下饭的菜汤。由于粮食奇缺,她不得不在烤一块小蛋糕时里面多加萝卜配料用以充数。她学会了做饭,也掌握了不少持家本事,亲手学会铺床、熨衬衫、清洗浴缸。因为有了爱情,而且有了爱情的结晶--两个宝贝孩子(3岁的埃里克和2岁的海克),所以每学会一样对她来说都是一次震动一次雀跃!即使为了生计在夜总会弹钢琴,她学会了讨要小钱,挣钱之后排队买黑面包回家做汤!因为心中有爱,她每天都是微笑着应对每一件事情,她把艰苦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每一天都如同诗歌一般美好,因此她是快乐的,幸福的!用茉黛自己的话说,“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亲吻自己所爱的人,再也没有比自由地相爱更快乐的事情了!”
喜欢茉黛在身陷囹圄的生活中,依然焕发着女政治家的风采。即使身居他乡异地,茉黛仍然格外关心政治,就像在英国时一样。工人的罢工,右派分子雇来流氓对罢工工人大打出手,家庭主妇上街游行,抗议供应品短缺,引发粮食骚乱,每个德国人都为《凡尔赛条约》而愤怒,这些都是她积极投身于妇女权益的争取、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所为之奋斗的素材!
谈到政治,更加佩服茉黛带有政治色彩的公布婚讯的勇气!由于沃尔特是德国的外交官,而茉黛是英国名门贵族,他们的婚姻在两国交战期间是绝对不允许的,但是茉黛和沃尔特已经因为战争隐婚了五年,在这近五年的生死离别的日子里,茉黛和沃尔特饱尝了分离的痛苦和折磨,因此生性倔强和酷爱自由的茉黛决定把婚讯公布出去!茉黛坚持让报纸准确无误地援引自己的话,杂志社信守了这一承诺。她在报纸上是这样宣言的:“我知道有些英国人痛恨德国人,但我也知道,沃尔特和其他许多德国人一样,尽了一切力量来阻止战争。现在,战争已经结束,我们必须跟以前的敌对者建立和平与友谊,我真心希望人们将我们的结合作为新世界的象征。”在这里由衷地敬佩茉黛追求真爱的勇气,更敬佩她无时无刻为了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所做出的巨大努力!
其次是比利:
经历过战争洗礼后的比利,思想意识得到了迅猛的成长。前两部书是以他在工矿工作中、日常生活中以及在战争初期描写了他思想逐渐成长的过程,而第三部书则着重以比利投身于战争中以及在战后入狱后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如果说前两部书让他成为了思想的巨人,那么第三部书则让他成为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思想家!
比利出狱后带着新娘米尔德里德衣锦还乡,正赶上惠灵顿举办一场聚会,他的爸爸握着他的手:“我为你感到骄傲,儿子。你勇敢地抵抗了他们,就像我教你的那样。”比利说,“战争改变了我们所有人。”...“这是我们的国家,我们应该控制它,就像布尔维克接管俄国,社会主义党掌控德国。”...“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工人阶级的党,也就是工党,我们已经获得了席位,让我们的党进入政府。”...“我就是为了这个回家的,我希望看到一位工党的人在下议院代表我们!”
在大选的日子,比利慷慨激昂的演讲,更加能够体现他思想的愈加成熟,原文是这样描述的:
大选时比利激情震撼地说,“这次选举事关未来,决定我们的孩子将要在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成长。我们必须保证它不同于我们所成长的那个国家。工党并不发动革命--我们目睹了其他国家的革命,革命并不能奏效。但是我们要发动变革--真正的变革、重大的变革、剧烈的变革!”他说,“你们(菲茨赫伯特伯爵等保守党们)已经成为历史...工人兄弟们,我们才是未来!”
再谈艾瑟尔:
艾瑟尔的成长兑变在第二部书中已经脱颖而出,而在第三部书中最后部分表现更加突出。艾瑟尔成功选举成为英国下议院的议员,有史以来,英国有了一个工党政府,这是以艾瑟尔为首的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
文中最后部分,在艾瑟尔上下议院交界区那条铺了红地毯的狭窄楼梯上,艾瑟尔带着儿子劳埃德在这里遇上了菲茨。这如果是在以前,在泰-格温的时候,每当艾瑟尔在走廊里遇到菲茨时都必须站在一旁,垂下眼睛等着他走过去。而如今,艾瑟尔站在台阶中央,紧握劳埃德的手,盯着菲茨说:“早上好,菲茨赫伯特伯爵。”她蔑视地扬起下巴。……“好了,我们祝你们度过美好的一天。”艾瑟尔轻慢地说着,往前迈了一步。而菲茨的表情十分可怕。他无奈地站到一旁,带着他的儿子退向墙壁,看着艾瑟尔和劳埃德径直朝楼梯上方走去。
艾瑟尔的“进”和菲茨的“退”这一进一退,进的是先进的思想意识,退的是腐朽官僚的帝国最终的陨落!这一进一退,充分说明了工党斗争的真正胜利以及以菲茨为代表的保守党的最终失败,正如比利在大选演讲时说的那样:你们已经成为历史...工人弟兄们,我们才是未来!”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历史的河流大浪淘沙,跟不上时代步伐的人必将成为落伍者,必将被历史所淘汰!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伊索寓言》,刚读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放下书心中的感悟更是油然而生,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胆小鬼》,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人,胆子很小,生活条件很不好,却很贪财,总想得到不劳而获的财富,一天他来到山上砍柴,累极了,背着柴火正准备下山,忽然发现在山脚下的一条小路上,有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他立刻眼冒桃心,心里憋足了气,一溜烟跑到了小路上,跑到那个闪光点跟前,立刻傻了眼,原来是一只金色的大狮子正端坐在小路上,可是那头狮子一动也不动,他不敢碰,心想:这头狮子是雕塑,还是呢?他拍了拍狮子的屁肚,可狮子却稳丝不动,他高兴起来,赶紧向四同周巡视一遍,确定没有人后,就抓起“狮子”的前抓和后抓,可是它太重了,拿不起来,他好像聪明似的,心想人多力量大吗?我就多找些人来呗?可是当他带了一帮人回来后,却发现金狮子不见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一定要果断,不能拖拖拉拉的。否则,什么事情都变的很糟糕的,有一句话说的好,“效率就是金钱”。做事要讲究效率,如果做事慢了,就什么事情也办不好了。这就叫做“一事无成”。
记得是去年下半学期的一天,老师告诉我们:学校要举办作文比赛,请大家涌跃报名,我心想:作文比赛,到底是参不参加呢?如果参加又要熬夜了!可是不参加的话,又要面对老师失望的目光了?我心里犹豫不决,这时,老师说,准备参加的同学请站起来,我看见大部分同学都站了起来便也站了起来,可是当老师布置了家庭作业时,我就傻了眼,作业那么多,我不写了吧!第二天,我发现好多同学都交了作文,可是唯独只有我这个三好学生没有交,我心虚正对上老师炽热的目光,我后悔了,如果我当时没有优柔寡断,果断地同意再腾出时间来写得话,不就不会这样了吗?我反问自己。从那次以后,我变得果断,再也不犹豫不决了,从而干成了好多事。同学们,做事一定要果断,不能拖拖拉拉的。
阅读,这两个字,对我们来说再也熟悉不过了。因为,不管是老师,是家长都在提倡这两个字。但是,有些同学可能不大明白,天天阅读,再阅读,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有些同学“被迫无奈”,应付差事阅读,你如果问他:“阅读为了什么?”他一定会回答:“为了完成老师的作业呗!”。为了鼓励大家阅读,很多语文老师会把“每天阅读30分钟”作为作业布置给大家。有些同学却以为,这仅仅是为了“走个过场”而已。拿一本书坐下来,半天装模作样的翻一页,眼角不时的看一眼钟表。一看到时间了,把书一丢,屁股扎针一样冲出去,干别的事情了。
同学以为自己挺聪明,其实这是自己坑自己。这样做不但一点没有起到阅读的效果,而且把宝贵的时间也给浪费了,损失最大不过了。或许有的同学对阅读的理解并不是这样的,有同学觉得,阅读为了积累词汇,考试作文不吃力,不丢分。这种想法固然是对的,阅读嘛,就是从书中吸取精华,用到自己的文章里,使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你如果能这样想,你已经成功了一半。因为,你已经喜欢阅读,知道了阅读的用处,能有这一点是非常非常可贵的。
但是殊不知,能做到上面一点,并不代表自己完全了解了阅读。最后这一点,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两个字——快乐。看似这两个字和阅读毫不相关,但是,如果一个人活的不快乐,那么这个人比了死了还要痛苦。所谓的快乐,也就是两个字——主动。如果你很乐意做某件事情,一定会倾力去干,一定会有很好的收获。相反,如果你很讨厌做某件事,可被逼着去干,你一定会觉得特别的不想做,不但没一丁点效果,还会搞得自己很生气。
阅读也一样,不管如何,一定要快乐的阅读。把阅读给当成一件快乐的事情,每天都能沉浸在这种快乐之中,就像在打游戏时那种快乐。如果你可以这样做,快快乐乐的阅读,而不是把阅读当做一种负担。我相信,你很快就会深深地陶醉在书香之中,真正地爱上阅读。
阅读到底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快乐,使你的生活更快乐,更美好。让我们摆正好心态,以快乐的心情来阅读吧!
《围城》表达的是一种文化困境、一种时代的困境,这座没有围墙的“城”,围住了多少人的心。小说的主人方鸿渐就生活在这个围城当中。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这样的性格、这样的态度构成了他的“围城”,似乎影响了他的一生。
读《围城》好像是读上个世纪的故事,体验这个时代的无奈。他的假学位在小说一开始似乎就埋下了命运的.伏笔,他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围城》让我们看到了以方鸿渐为代表的知识分子的无聊与无奈,方鸿渐作为知识分子的一员,参与到了这场游戏当中,他的人生充满了无奈、算计,一些让我们愤愤不平的无聊。而他本人的被动、无能、意志不坚定、经不住诱惑,注定了他的失败,他的无奈。纵然时代的力量是一只无形的大手掌控着他的人生,方鸿渐自己的性格特点才是他真正失败的原因。
有人说只有两种人才能真正立足。—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人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把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府,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方鸿渐既不属于前者,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或独特的才能或者模范的举止,也不具有后者的特质,不能良心尽失地使用旁门左道骗人骗己不择手段。于是,方鸿渐成了那个时代不伦不类的人,注定生活在围城当中。
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接受的真实的处事方式。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叫人不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
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很少在午夜两三点以前休息,常常通宵达旦工作,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爱因斯坦不是神童,中学成绩并不好,大学也是考了两次才被录取,学习也并不出众,后到瑞士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在这7年里,爱因斯坦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
爱迪生不是神童,甚至连初小还未念完但他努力自学,总是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钻研自己不懂的问题。由于他工作时间比一般人长得多,相当于延长了生命,所以当他79岁的时候,宣称自己已是135岁的人了。
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从小,我就沐浴在你芬芳的气息中,你散发出的阵阵墨香,是我精神的依恋。是你赋予了我多愁善感的性格和敏锐的目光,而我又用那敏锐的目光注视着你的一颦一笑。是你——书,为我指定了人生的航向。
书,我和你的不解之缘,源于我一周岁的生日。那天,妈妈将我抱起,让我在琳琅满目的物品中选择一种。不知为什么,我竟没有选择美丽可爱的洋娃娃,也没有选择香气扑鼻的脂粉,而是选择了你——书。从此,《格林童话》与《安徒生童话》成为我睡梦的前奏,白雪公主与灰姑娘在你的天堂中翩翩起舞,丑小鸭在你的天堂中变成了白天鹅……
书,你带我周游世界,让我知古通今。从中国的长江、黄河、万里长城到美国的自由女神像、华盛顿纪念碑,从埃及的金字塔到法国的卢浮宫……书,是你让我足不出户却饱览了世界名胜古迹。从古代的《论语》《弟子规》到现代的《朝花夕拾》《文化苦旅》,从四书五经到唐诗宋词,从《简·爱》《鲁滨孙漂流记》到《百年孤独》……你无不给我带来思虑与愉悦,感触与震撼。书,我在你的阵阵墨香中升华了自己!
我曾经去过北京图书馆,那种雄伟那种壮观,令我终生难忘。那么多栋楼,楼里那么多书,密密麻麻的,全是书。20__多万册呀!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伫立于北图高大的图书楼前,我的心中竟有了一丝丝绝望的悲怆。望着书的天堂,我不禁心生凉意:这么多书,要几生几世才能全部看完呀?更甭说什么细细品尝其中滋味了!然而,书,当我真正走进你的天堂,捧着你漫步于枫叶满地的北图园中时,心中忽地多了几分历史沧桑感,又生出几分沉甸甸的希望。
书,在你的天堂中,我感到灵魂是那么安宁,即使在苦难中也有所偎依。我找到了温柔而安全的托身之地,使我在惊魂未定之时喘息一会儿,不复孤独。当我衰老了,多年的人生负荷使我感到厌倦时,我能够借助你而恢复青春与朝气,用你的眼睛去体会万象回春的世界,用你的感官去抓住稍纵即逝的美景,用你的心灵去领略生活的壮美。睡梦中,能够“三更有梦书当枕”,醒来后,得以“人虽瘦,眉仍秀,玉书冰心同耐久”。
巴尔蒙特曾说,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这世上。
我说,书,为了走进你的天堂,我来到这世上。
《宽容》是荷裔美国作家房龙的一部名著。作者用极其轻巧的文字撰写通俗历史着作,细述人类思想发展的历史,倡言思想的自由,主张对异见的宽容。故去的历史人物变得鲜活,带领我们神游历史,探寻人类精神不宽容的根源。在崇尚知识和理性的时代,人类更要学习宽容。
从儿时起,我极爱宽容,因为痴迷清丽的句子:“被踏碎的花儿,仍将芬芳沾上鞋履,这,就是宽容。”
天空收容每一片云彩,不论其美丑,故天空广阔无比;高山收容每一块岩石,不论其大小,故高山雄伟壮观;大海收容每一朵浪花,不论其清浊,故大海浩翰无比。这是一位哲人对“宽容”最生动直观的诠释。一日读到“纪伯伦”的诗:“我永远在沙岸上行走,在沙土和泡沫中间。潮水会抹去我的脚印,风也会把泡沫吹走。但是海洋和沙岸,却会永远存在……”心灵默默颤动。我想我能理解海洋的永恒,我铭记着海洋的宽容。霎那间我似乎肯定自己理解了宽容――用爱来回报他人的怨恨,便是宽容了。霎那间我似乎觉悟到宽容是一个单纯的理想,她的存在仅仅需要一个高尚坚韧的灵魂。然而,当我读了的《宽容》后,我才发现,房龙先生似乎对“宽容”别有一番见解。
《宽容》一书虽然主要论及西方宗教历史上的不宽容及为这种不宽容所进行的斗争,但今天看来,房龙这本书的意义已远远超出宗教领 域,而成为人类精神层面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范畴。
我个人觉得书籍真的是人类的营养品!读完《城南旧事》这本书后,我的心底突然涌出了许多感想!
我很感慨小英子的童年生活是如此的悲惨。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这本书中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人从小英子的生活中离去……而且都是人为原因所造成的!第一个故事惠安馆中是因为小姨妈的思想太过迂腐,所以让小英子的朋友秀贞和妞儿命运改写,经历了太多的磨难和吃尽不少苦头,才刚相认就惨死在火车轮下。第二个故事因为叔叔的不努力不作为,他的母亲为了他操碎了心。哭瞎了双眼。后来他仍不悔改,一无长处,无法生存,没办法只好去当小偷,结果肯定是被抓了。第三个故事,小英子原本以为德先叔叔个性不好,就很不想兰姨娘跟德先叔走得很近,可是后来她看到了德先叔其实很好,就悄悄地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关系凑合得很近,最后兰姨娘跟德先叔走了离开了英子。第四个故事则是宋妈生了两个儿子,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庭,却因为有一个好赌如命的丈夫,他为了赌钱,就把自己的亲生小儿子给卖了,而大儿子早已在玩水时淹死了。宋妈痛苦到无法言喻,就一气之下回了自己的家乡。第五个故事是小英子的爸爸突然得了重病,身子一天比一天虚弱,终于在某一天倒下没有抢救过来,就永远地离开小英子,再也不会回来了。
在这几个故事中,没有哪一个不是悲伤的,所以任何人都一定要珍惜眼前自己的这份幸福的爱!我觉得小英子一个才六岁的小女孩能接受这样悲欢离合。生死别离的命运真地特别坚强,那么小就要开始养活一个家,干那些不是小孩能干的事情,真的非常了不起!正因为看完这本书让我泪落如雨,我才会如此佩服小主人公!很感叹!才会明白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向她致敬!
阅读了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深有感触。罗曼·罗兰是20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的作品是人们强大的精神支柱。《名人传》写的是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经历了各种的磨难却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挠的抗争着,最终成为了伟人。这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艰难和挫折是对命运和人生的锤炼!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贝多芬。他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热情,先后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深邃而辉煌壮观,充满了幻想。但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18xx年,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治愈,并且会很快恶化。那意味着他可能再也不能进行创作。即使这样他却能顽强的和命运抗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出那么多不朽作品的原因吧。这种对生活对命运永不妥协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伟大不屈的灵魂让黑暗的世界有了光芒,让生活有了希望。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此诗集中,冰心以母爱、童真和对大自然的.歌颂为主题。女作家杏林子曾经说过:“除了爱我什么都没有!”的确,当你拥有爱就不需要别的什么东西了,因为你已经拥有了一切。冰心接受着母爱,同时她赞誉母爱,她爱大自然的一切。
冰心的诗句,是那样简朴,但是每一个字眼都蕴含着那样深的含义,许多诗句还透入着对母爱的深深的赞誉。从冰心的诗句中,我悟道:一个人爱万物,她(他)是美丽而快乐的;一个人被万物爱着,她(他)过得会安逸舒适。而同时为这两者,她(他)就是快乐的。
“冰心”这个词就是像她的人一般典雅清丽,超凡脱俗,也正如她所写的诗句,在淡淡的优雅的文笔中,还有着许多的哲理。一句“弱小的草呵!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的装点了世界。”告诉我们小草虽然渺小,但世界却需要你的点缀。又一句“青年人,珍重的描写罢,时间正翻着书页,请你着笔。”告诉我们应该珍惜时间,去做该做的,在时间的书上写下你的成绩与辉煌。总之,在冰心的诗句中,我们总能学到很多。
读这些小诗,似乎很亲切,因为冰心将大自然中最纯最本色又十分普通的东西用轻淡优雅的诗句表现出来,不加以任何人为的修饰,不添以任何华美的词句,带着一丝温柔的忧悠,或一些深深的内在美:明目下,绿叶如云,白衣如雪。怎样的感人呵!又况是别离之夜。在那娓娓道来的诗句中,满含了诗人对生活的热爱,是她冰清玉洁之心的再现。
读完这本诗集,觉得很美很美,不仅仅是美而美,也有忧而美,悲而美。冰心的诗下,一个多么美的世界!冰心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作者的独具匠心,不知为什么,看了这繁星春水,我的心灵微微触动了一下,也许,这便是感动。
读书不在三更五鼓,用功只怕一曝十寒。
身感乏累之时,我喜欢独坐一室,休憩片刻,疲惫之身便会得以放松;心感焦虑之时,我则喜欢手捧一本好书,读上几页,浮躁之心便会得以安宁。你也可以投稿
在好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这里有温馨的宁静,也有激情的舞动……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仍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远,我对好书始终保持着一种绵绵不尽的情感。每至夜阑人静,握一书在手顿感思绪万千。我拜读过古今中外灿烂的长卷,翻阅过人世千般气象的纸页。触摸书中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品悟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真挚动人的情感,顷刻间唤醒了我的心灵。有好书陪伴的日子,我充实,快乐,振奋!被荡涤过的心灵在书香的浸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一本好书总是把真善美之人放在最高的席位上,并以此端正读者的人生态度,使人价值纯粹;一本好书经得起时间的推敲,经得起岁月的打磨;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将使我们受益终生!而这些能力的获得,只能信赖于书!只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活水,滋润读书人求知若渴的心田;也只有读书,我们才能引领更多的人多读书,读好书!你也可以投稿
我爱读书。曾几何时,我置身书海“不可自拔”。《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作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因此明白奉献的一生最美丽;《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茶花女》让我铭记,只要心存真情,人格将永具魅力!……我在书中目睹了黄河的九曲喷薄,见证了长城的雄伟逶拖,领略了金字塔的庄严神秘……我居高临下,历史长河里的点点滴滴尽收眼底,人类社会的没一寸足迹一览无余!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如此,如果没有书,人类将在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里止步;如果没有书,人类将永远在愚昧无知的落后世界中停留;如果没有书,我们将无从谈生活,无从谈价值,更无从谈发展!
先前便已阅读过《小王子》这本书,如今又与父母一同品读让我感悟更是深刻。
《小王子》讲述了天真的小王子在和他精心培养的单纯又脆弱的玫瑰花产生矛盾后离开了只有比自己大一点儿的星球。开始了在各个星球流浪的故事。他在六个星球流浪后,最后才来到地球。在沙漠中开始了自己寻求友谊和真情的历险。最后一条蛇结束了他在地球的流浪。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叫纯洁的心灵。“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到整个星空都会感到高兴,就好像所有的星星上都开着同样的花似的。”这是小王子感叹的,让我感受到他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玫瑰花,为了让羊不吃掉玫瑰花,特地让作者为他的羊画上了口罩。对他来说这朵玫瑰花好比他的生命,是与众不同的,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他,它不会忘记小王子,他更是教会了小王子,“只有心灵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小王子拥有如此广阔的内心和深远的见识,他让我感受到了食事物的神秘,但是从满着希望,要乐观对待人生呢。《小王子》让我受益匪浅,我见识到了纯真的心灵、真挚的感情,看待事物的理智,对待人生的乐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由此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的确,书对人类真是太重要了。沉沦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热爱生活,心里充满仇恨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无比关心他人,心胸狭窄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心胸无比宽广。对于我们这样的小学生,应该多读一些课外书,增加我们的知识。
当你读到自己喜欢的读物时,就想一直读下去,爱不释手。当你不喜欢读一本书时,巴不得这本书只有1页才好。
喜欢一些字浅理深的文章,总觉得能用最平常和浅白的文字讲出来的道理才伟大,才能更加显得说话人的才思。不喜欢咬文嚼字,那些文章令人看了就像掉进一个大黑洞里,茫然不知其所以,有一种不着边际的感觉。十分难受!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书是有价的,但又是无价的。世上的书那么多,价钱从几元到几千元,各不相同,可它们内存的知识是无价的天价难及的。书对人类的影响有多大,自然不言而喻了。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暑假伊始,自小热爱读书的我便早早的制订好了读书计划。
我按照计划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我的同学·在人间》、鲁迅的《呐喊》、谢婉莹的《冰心儿童文学全集》、刘洋的《绿野仙踪》、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卡洛尔的《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等几本中外著名作家的作品。
这些书基本上都是我从各个书店中淘回来的。自己的积蓄不算太多,但又想买到自己喜欢的书籍,开始的时候,只能硬着头皮攒钱去买那些昂贵的书籍,后来便有了经验,从那些被人遗忘的书堆中找到许多好的书籍。其中有名著、有童话、有诗歌、有小说、有散文……无论中外,写的都是那么引人入胜,使我得到了许多课本上得不到的知识,也有了许多感想和心得,笔尖流露出一时的感受。
在我读过的这些书籍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啊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国民党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快乐、轻松;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能力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上不断的创新,结合自己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什么是读书心得? 其实,读书心得并不难写,把自己读书的收获和感想。用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就是一篇“读书心得”。当然,读书心得比起摘抄、画写、读书提要那三种读书笔记确实复杂一些,难度大一点。一本厚厚的书,一篇长长的文章,那么多内容,该从哪里写起呢?应当写些什么呢?你不要怕,只要读书真的有心得,就有的可写,也一定能写好。
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要写清楚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一首诗的哪些内容对你有启发,使你受到教育。要让人看了觉得这确实是读了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一首诗的感想。如果不紧扣住所读的书或文章,空泛地议论,那就不是一篇读后感,人家不知道你的感想从何而发。但是,复述书本里文章中的内容,要注意简明,要引用能说明问题的
内容,不要大段大段地摘抄。二是要写清楚读了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之后,你有哪些感受?受到了什么教育?要十分明晰地把自己的思想写出来,不要含混模糊。也就是说,你一定要把心中所“得”写出来。否则抄了大段大段的书,没有体会,或体会不多,那还怎么叫做读书心得呢?
三是要有分析。有些同学常常把读后感写成两大段:第一殷是书上怎么写的,抄了一大篇。第二段几句简单的套话,我学到了什么精神,今后准备怎么做。这样写,内容就显得很单薄。一篇读后感一定要有分析。一本书、一篇文章的某一点写得好,使你受到启发。那你就该讲讲:好在哪儿,使你受到什么启发,或是在写作上很有特色,“特”在哪里,“妙”在哪里,把这些感受有分析地具体写出来,这篇读书心得的内容就丰富、充实了。
大家好,我是阿Q,今年上六年级了。我帅,我酷,我叛逆!我是新新人类,可我的学习不好,可以说我懒死了。怕什么?偶老爹有的是钞票,将来我一定是_公司的老董,学习好有个鬼用。
昨天晚上泡心一爱一的电脑,真爽!作业?去,谁管你,明天的事明天再一操一心好了!早上,和哥们几个玩了十几分钟,不尽兴埃啊噢!完了,老赵要来检查作业了!老办法,“我忘带了。”我笑着说。于是,我被老赵“K”了一顿,老赵第一千零一次罚我站在教室后面了。哼!这对我来说可是小菜菜了,我是谁?我是阿Q我怕谁!?哈哈,老赵又气的脸色苍白了,气吧气吧,反正你也奈何不了我。大不了请我老爹来揍我一顿。挨打不过皮肉苦,怕什么?老赵也够“一陰一”的,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丑”字,还要我阿Q来念。我可不念,使用沉默战术。老赵竟然在上面注了个错误的拼音“wu”,存心想让我出丑啊这。老赵见好不收,又写了一个“羞”字,还把羞下面的丑改成了五,这是我写的错别字啊,有你的。老赵要我上黑板,我阿Q才不吃这一套呢,不来不来就不来!老赵要“假洋鬼子”扶我上来,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马上对老赵摇了摇头,坐了下来,看看看!我多厉害啊!老赵可不是软柿子,让我阿Q捏着玩的。他亲自出马来扶我,我这才动脚。看什么看!没见过酷哥啊,这叫“特殊待遇”懂不懂!结果,我硬是在黑板前站了一节课。
今天晚上,老赵布置作业,点名让我把作业写在黑板上,我YYP(呀呀呸)!这不是存心让我阿Q丢人现眼嘛,我不知道你老赵安的是什么心,不就是想让我的螃蟹字出丑嘛。没办法,阿Q我当此殊荣,写就写吧。这可是我写的最认真,也是最像字的字,可下面还是有人笑我,说什么我写的字有多难看。气死我也!有本事你上来写啊!告诉你,你还没那福分!
耶!耶!放学喽!星期五,哈哈!ILOVEFRL(我一爱一星期五),心一爱一的TV,俺来喽!
一个屡屡失意的年轻人千里迢迢来到一个偏僻小镇,慕名寻访一位被受尊敬的一位老先生。当谈到命运是什么时,老先生先通过生命线、爱情线、事业线等对年轻人循循善诱,终于使年轻人明白,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归纳段意,划分层次:
第一大段——第一自然段:
一个屡屡失意的年轻人千里迢迢来到一个偏僻小镇,慕名寻访一位被受尊敬的一位老先生。当谈到命运是什么时,老先生先通过生命线、爱情线、事业线等对年轻人循循善诱,终于使年轻人明白,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第二大段——第二自然段:
总结归纳中心思想,命运是靠自己打造的。
摘抄优美句段:
一个屡屡失意的年轻人千里迢迢来到一个偏僻小镇,慕名寻访一位备受尊敬的一位老先生。
评析优美句段:
开头简洁,直入故事。
仿写优美句段:
一个事不顺心的迷茫人跋山涉水来到一座千年古庙,慕名请教一位远近闻名的大师。
归纳文章中心:
有的人总埋怨命运不好,怨天尤人,或自怨自艾,全然忘了命运的主人就是自己。一个人的命运靠自己打造,荒废了岁月,就相当于荒废了命运,只有一点一点的积累,命运才会精彩。
读后体会和感受:
如同故事中所讲,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如果你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却无法改变身边的事物,那就改变自己吧!不要等着机会的到来,命运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并非守株待兔就可以等到,而是靠自己去创造、去改变。如果一味的借助外力,沉浸在想象之中,终究改变不了任何现实。
对《围城》慕名已久,在这个暑假中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
《围城》是钱先生1946年的作品,如今已过去了六十多年,然而在我阅读的过程中却未感到晦涩和隔阂,相反却产生了很多的共鸣。主人公及其他人物的对话,或调侃或咒骂,与当下现实生活仍有着太多的共同点,因此初看此书,通过诙谐的语言,我发现了很多的乐趣。
这本小说共五章,情节并不复杂,取代离奇故事的是功力深厚的语言以及形象鲜明独特的人物。作者文笔从不落入俗套,无论是引用或是比喻,都可谓匠心独具、妙语连珠。他的语言并非深奥晦涩,相反,常常通俗浅显,然而读过后往往要再次品味,方能令人拍案叫绝,仔细回味,实在精妙绝伦。作者用心深刻,书中处处可见。
开篇方鸿渐留学回国,在回国的船上"遭遇"了苏文纨,被视为爱慕者,然而却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犹犹豫豫中被赵辛楣当成头号情敌,展开一番口舌之争,在情感事业双失败后,受赵辛楣的举荐,前往三闾大学,又被看似柔弱单纯的孙柔嘉"千方百计"变为丈夫,被辞退后回乡与妻子争吵不断,受到双方家庭的排挤并最终导致离家出走,不欢而散。这样一看,主人公方鸿渐在故事的发展中始终是被动的,本性善良正直,却又懦弱寡断,不甘心受旧社会礼教拘束,却仍要买文凭遮羞;面对包办婚姻的长辈、苏文纨、唐晓芙以及三闾大学,总选择逃避而不敢争取。他始终受周围人左右,常为自己看穿别人心思而自鸣得意,却最终落入孙小姐的`"圈套"中。小说中,主人公的感情线索贯穿始终,而这也成为了他的围城。
即使如此,他也算是小说中,除却遥不可及的唐小姐外最正面的人物了,面对迂腐的父辈、伪君子李梅亭、招摇撞骗的韩学愈、猥琐小人陆子潇等种种人物,仅有的智慧和志向也被消耗殆尽,陷入丑恶人性的"围城"中,无论如何努力也难以自拔。在我看来,这个新旧文化交融的社会,这个令人们迷惘混乱的时代才是的围城,圈住了所有的人,无论善与恶,都可能成为牺牲品。
在读《围城》的过程中,有笑有骂,然而看完后便只有感慨。书中的各种人不断地在欺骗别人,逃避自我,一方面奋力要逃出围城,一方面又在自己建造城墙。作者的幽默一经品味便令人感到酸楚,不仅为书中人而无奈,更为在其中发现了自己或是周围人的影子,如面对挫折的自我欺骗式的安慰,或是如今购买假学历的等等事件,无不是围城的缩影。看来,想冲出围城,我们还要努力。
《儒林外史》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生动鲜活却又令人含泪去笑的人物形象,既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儒林群丑图,又写下了文运衰落、文人有厄的痛史,而在这众多的人物中,匡超人的形象别具意义。
匡超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否定性人物,然而其实匡超人以前并不是这样。少年时期的匡超人手脚勤快,心地善良,事亲孝顺,漂泊在外时牵挂父亲,在兄长面前也很谦卑,懂得细心照料卧病在床的老父。然而渐渐地他却再也不是原先的自我:中了秀才后的势利;狠心逼妻回乡;潘三被捕后的翻脸无情;在牛布衣和冯琢庵面前的吹牛撒谎等等。其实在作者客观的描述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真实可感的匡超人,他以前的善良朴实令人欣赏,而他的堕落则既令人惋惜又令人憎恶。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使匡超人发生了改变?
其实,匡超人人物性格的构成、他的变质,一方面是社会原因,受社会环境的影响,造成这种杯具的是封建的社会制度,作者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以及势力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又有其自身的因素。对"功名富贵"的追求是匡超人堕落的重要原因。当尽孝与科举功名道路之间只能选择一个时,匡超人选择的是后者。此时的他已初露势利之心。
总之,匡超人自身的内因和外因交互作用,构成了匡超人这个典型人物。他的变质堕落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杯具,并且更具有社会性和时代性,更是全社会、全时代的杯具。
读了《伤仲永》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再聪明的人,如果不经过后天的学习和努力,是不可能进步的。
《伤仲永》这篇文章讲述了:仲永的天资与通晓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高得多。他从里没见过笔墨,就知道是用来写字的。在他四五岁时,就能不假思索地提笔写诗。他写的诗很有意境,乡里的秀才都自叹不如。特细的事他有一个唯利是图的爸爸,让他写是赚钱,不让他学习。在他二十岁时,那种灵性就消失了。我想:如果不是他爸爸贪财,那么仲永将是世界上的一个美好的奇迹!仲永,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告诫后人:再聪明的人如果不努力学习,总有一天,他会和努力学习的孩子并无两样。
我的小表弟很机灵,大家都夸他聪明。舅舅就带他走访亲戚,叫他说几句好听的话。想借他的聪明来不劳而获。小表弟就晚了一年上小学,基础知识也不舍很扎实。小表弟就是常常做舅舅的”赚钱工具“,而失去了灵性。
聪明的人有很多,那要看你把聪明用在什么地方。使用在踏踏实实的的学习,还是作家长的”赚钱工具“?答案当然是前者,后者所得到的,只有金钱利益,而前者得到的却是至高无上的精神利益!保持灵性的方法除了本能的自觉,也离不开家长的支持。
作为本小组的组长,我的第一感受就是累,累得不行,当初以为会很轻松,没想到会这么难。我觉得在活动中最难的就是对组员任务的分工,要照顾每一个人的.感受,个人的负担不能过重,又要面面俱到,不能让组员觉得我偏向某一个人。很多时候组员们是会好好配合的,但偶尔又把我的话当做耳旁风,让我敢怒不敢言。另外,在此次活动中,我总感觉计划赶不上变化。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高中生活太忙了。我的计划一次次被打破,我越来越着急,还好,在组员的配合下,我们总算是完成了。此次活动的调查结果来看,我们的工作做的很足,除忘记在过程中留下更多的照片外,其他该做的都做了。总算是完成了,我渐渐送了一口气,但是调查到的结果又不得不令我担心,同学们的阅读情况十分糟糕。超出了所有组员的想象,我们想了很多办法,但都觉得就现今的社会情况来看,都很难全面实施,这是我组此次活动中一个难以弥补的缺陷
通过几个月的学习,不光尝到了学习中的酸、甜、苦、辣,同时也有深深的体会。
学习,它不单单是一个过程,更是一个挑战自我、提升自我、锻炼自我的机会。
学习,不单单是孝顺父母,以后好找工作等的个人利益,,更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对于学习,也许有人会犯嘀咕:为什么我比别人勤奋,而成绩比别人差呢?学习,不光要勤奋,更要有正确的方法,只有方法对了头,成绩才有可能提高。
学好英语,要四勤,即:勤听、勤写、勤读、勤说。学好数学,要多做题。学好语文,要有语言美。学好史地生政,不要考试前期抱“佛脚”,四本书,那么多内容,怎么可能考试前几天背的滚瓜烂熟呢?因此,我们要在平时多下功夫。
说到底,还是课堂效率最重要,当你把心放在课堂上时,做起题来会得心应手。
只要自己不倒下,就没有谁能超越你。
中学生学习心得500字优秀范文中学生学习心得500字优秀范文超越自己,永不言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只有联系生活,才不会感到学习的枯燥无味。
只有联系生活,才能更好掌握课本上的知识。
只有联系生活,才能使我们的知识灵活运用。
区幼儿园给我们小四班,每人发了一本书《怪老头来了》,我把这本书拿回家以后,立刻就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了。那里有很多很多稀奇古怪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男孩爱母亲,因为爱,所以信,所以怕----妈妈告诉我:“怪老头是十分十分十分可怕的哦,他专门抓淘气的小孩子,抓过去之后就会狠狠的教训一下………”绘本前面一页页充满紧张气氛的插画,都在表现妈妈给孩子的恐吓与谎言。当妈妈呵斥孩子时,她的长手臂直指孩子的额头,而讽刺的是孩子,孩子被迫忍气吞声悔过的同时,妈妈自已却变成了长鼻子的“匹诺曹”。同样的,当妈妈指责“我”不好好吃饭,不好好睡觉时,她自己却做着这些“违规”的事,妈妈一次次的指责与威吓,让孩子的怀疑与厌烦与日俱增,于是,当妈妈第三次搬出“怪老头”的时侯,“战争”最后爆发了。
在孩子的怀疑与愤怒中,妈妈的形象随之变小,她对孩子的说服力也减弱到了极点,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当梦魇到来,怪老头却抓走了妈妈,孩子深藏的爱与依靠瞬间爆发1
—“妈妈”这是典型的爱恨交加,倔强的男孩哭了,那么深情,那么脆弱。男孩向妈妈伸出臂膀—勇敢的臂膀,祈求的臂膀—为的是从怪老头那里夺回妈妈,为的是请求妈妈不要把自己推向噩梦,交给老头。
与其叫做《雷雨》还不如叫《孽缘》的好,因为通篇给我们展示了赤__的一段又一段的孽缘,杂乱的情感世界,从后母和继子的乱搞到儿女之间的乱伦,无疑让我们咂舌。
不过在那个时代,发生这样的事情,也许是难免的了,怪只能怪那个社会。那个不讲情投意合,只讲门当户对的时代。不仅造就了父母那一辈的痛苦,痛苦像延伸的藤蔓,一直蔓延到孩子的身上。子承父过,也许这就是的例子。两个无辜的孩子,恋爱,在一起。到头来只听到自己是兄妹的晴天霹雳的消息,这样子的消息想必没有人可以接受吧。选择死亡也许死的结束。
结束自己的生命,不用理世人的嘲讽的眼神,不用一辈子留下乱伦的阴影。可反过来说,这些阴影就要一直留在两个还留在世上的父母的心中,永远背负着这些,直到生命的结束。这就是这本书最残忍的地方了,谁犯下的错谁来偿还。不仅自己搭上一辈子,还要搭上孩子的幸福和性命。
虎毒不食子,每个为人父为人母的人都把自己的孩子当做宝贝来疼来爱。因自己的过错而使自己的孩子受到了惩罚,父母就会责备自己一辈子,永远无法忘怀。作者把他们留在世上,让他们遭受自己内心的折磨,是最残忍的惩罚。
同情那个叫鲁侍萍的女人,一个有着小姐气质和容貌但偏偏生在下人家里的人。但也许也只能怪她的不识趣不懂实务,偏偏爱上一个少爷,一个只能用来仰望着的人。
史记是西汉时期司马迁所作的,司马迁(前145—?),字子长,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夏阳龙门(今陕西韩城南)人。司马迁所著《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这本书记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非常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非常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现在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他还非常善于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后来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后秦穆公赎回了自己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一定不会轻易交换。但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该向秦穆公学习。
通过《史记》让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中华民族渊源历史,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了解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懂得了一些历史典故,知道了一些历史事件发生的背景、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历史影响。
说句实话,看完《围城》后心里空荡荡的,还想有什么东西切实存在过,现在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片空白。我努力去寻找那些空白处透明脚印的主人,可是怎么也没有结果。我并不是读每一本名著都这样,只知道在合上《围城》的那一刹那,内心充满了读完后的成就感和怅然若失的寂寞。
在读《围城》时,我总是觉得我和方鸿渐很像,明明只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却时刻受到时代和社会的束缚;明明不想伤害周围的人,却在无形中伤害了每一个;明明在时代背景下只想混混日子却有时还存在一点点的正义感和良知。常常因为做错事想要忏悔和道歉,却在后来默默骗自己,事情过去了就算了。唐小姐是小说中没有染上被嘲讽调侃意味的人物,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掺杂任何的世俗的东西,可以说是给人新鲜纯真的感觉,好像让人们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原以为他们可以经历种种挫折然后在一起,但是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如此轻松的就放弃了对方,就好像我也不能坚持我的所爱一样,很难将自己喜欢的东西进行到底,最后被别人说成半途而废的人。
我很喜欢钱钟书的语言,从不吊书袋子,没有半点浮夸风。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写出最贴近我们内心的东西,用最温柔的话语批判周围的人和社会上的事,有可能他经历的比我们多,所以想到的比我们深刻。方鸿渐的一生就像是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有些东西是注定的,有些东西是我们错过的,肯能我们最后得到的并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太多太多的人,而大部分都是过客,我们想留都留不住。就像是船只,别人在我们的`港口停留过,我们也在别人的港口停留过,可是这只是时间长多的问题,船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港口,我们终将离去,驶向远方,虽然没有人知道终点是什么,但我还是前进了。
有可能你会认为我这样看待方和唐的爱情太过于庸俗、肤浅和幼稚,可能有些人说作者就是要营造出这样的气氛,让人们感觉得不到的才是的。但是我真的希望他们在一起,我不明白,为什么美好永远只属于片刻,而围绕我们周围更多的却是生活的艰辛和无奈。也许会有人说这就是生活,但是我觉得这话只是一个世俗的人长期被生活压迫所发出的叹息。至于,为什么美好的东西总是留不住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