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800字范文(精选32篇)
八年前读过《活法》,这一次在工地最忙的时候重读它,特别有意义。正是最忙碌的时候,需要这样的精神和心境去净化繁复的身心。这次读《活法》,我是带着尊敬和崇拜的心情去读的,而且也充分感受到工作越多越需要静下心来,看看自己的内心。
从开篇序言的“敬天爱人”,到“天人合一”、原理原则、到最后的宇宙潮流,随着篇章的深入,越来越感受到一种共鸣,一种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共鸣,以及德华大家庭十年以来一直坚持以这种思想进行实践的共鸣。书中的每个道理是简单的、通俗易懂的,但如德华这样十年坚持这么做,并且还在继续的坚持,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也让我体会到了,德华十年磨一剑有了现在的成绩是有因的,有了每天坚持不懈的精进,才有了这样的果。十年磨一剑的过程也是书中所说的一种灵魂的磨练,人格的提升。
每次Geller来访进行总结的时候,他都会说这是学习的过程,是个性成长的过程。每次他都说有所收获,并看到大家的成长,看到正向的能量。其实,Geller给我们带来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和《活法》哲学也是很相似的。东方和西方的哲学有如此相似,这说明《活法》阐述的是宇宙的法则,是根本的法则,理解并运用好,势必会带来良好的结果。
看到最后一章关于存在的说法,觉得它特别浅显又深奥。其实,我们人类和花草树木一样,都是一种存在的表现形式,人与其他生物是平等的,只是存在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每一种存在都有其价值所在,我们应该尊敬每一种存在。尤其是我们正在做的项目,要尊敬项目的每一个组成,哪怕是一颗砂子、一潭水。尊敬的同时,又要让每种存在在应有的轨道上运作有序,而运作有序,又需要每个人都朝着正确的方向精进工作,付出努力和热情。对我个人而言,更应如此,更应去深刻理解每种存在的价值,让自己燃烧的同时带动周围的人一起燃烧起来。
我不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也没有对工作如稻盛和夫那样高的热情,但我坚信在德华这样的大家庭中,我走在了正确的思维方式上,我的一点点努力和热情,都会化作一丝丝成果,为公司的成长和自己的成长助力。未来不管在成长的路上遇到什么样的阻碍和困难,我会努力把他们当作朋友,像水一样去化解。我会跟着公司的大方向,不断去一起践行德华的活法,从做好每一天开始。
它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从黄帝以来的上古传说,到商周时期的历史事迹,再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不安。时间一共跨越了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因此它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
这部书是24史之首,一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它又称《太史公记》,或称《太史公书》。此书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而且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都栩栩如生,并且有着鲜明的个性。书中用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往往让读者读起来爱不释手,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读者们的心情也会为之而改变。每个读书的人都不禁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也因为这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能够把读者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各个时代,感受着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这一切的描写和记叙,都能在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史记》中有很多的故事表达了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还有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这篇故事,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无私的大英雄,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形象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地非常的善良,肯为别人付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利益。他带领着人们共同治理了九条河流,从而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这篇文章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最大程度的写出了人的力量的伟大。我还从赵氏孤儿的故事中,看到里面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还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文王和武王。《陈胜吴广》的故事则是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着奴隶军推翻了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虽然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还有《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这些故事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还有,我深深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对与写这本史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由於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是一位史官,所以自小司马迁在耳濡目染下对历史发生浓厚兴趣.一旦遇到问题,司马迁总会追根究底,直到完全弄清楚为止。如果书本上找不到答案,他便会求教他人或亲自实地考察以辨真假。当司马谈罹患重病时,他紧紧握住儿子的手,再三叮咛他继承父业。也因此司马迁痛下决心要完成父亲的遗志,编写史记。后来,虽然司马迁不幸遭遇了宫刑,然而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忍辱负重,继续编写《史记》,经过了整整__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
《史记》这本传世千年而被后人赞叹不绝的名著。他的这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时间是个什么概念?百度百科是这样解释的:时间是人类用以描述物质运动过程或事件发生过程的一个参数,确定时间,是靠不受外界影响的物质周期变化的规律。例如月球绕地球周期,地球绕太阳周期,地球自转周期,原子震荡周期等。爱因斯坦说时间和空间是人们认知的一种错觉。大爆炸理论认为,宇宙从一个起点处开始,这也是时间的起点。
《时间简史》讲述是探索时间和空间核心秘密的故事,是关于宇宙本性的最前沿知识,包括我们的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膨胀的宇宙不确定性原理、基本粒子和自然的力、黑洞、黑洞不是这么黑、时间箭头等内容。第一版中的许多理论预言,后来在对微观或宏观宇宙世界观测中得到证实。
自1988年首版以来,《时间简史》已成为全球科学着作的里程碑。它被翻译成40种文字,销售了近1000万册。此版更新了内容,把许多观测揭示的新知识,以及霍金最新的研究纳入,并配以250幅照片和电脑制作的三维和四维空间图。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为霍金的天才而折服,我不是工科的学生,我是文科生,因此对于时间的感悟,无法像理科生那么敏感。但是我却对时间充满了兴趣。
相信大家对于20__年玛雅世界末日的预言有所听闻,甚至人心惶惶。但是,其实在玛雅人看来,所谓的世界末日不是世界消失殆尽,而是另一个世纪的开始,另一轮循环的开始。
而进入这个新世代,世界会有些大大小小的反应,不一定是指这年,而是这个时段,或许早已开始,或许仍未发生。但是,在这过后,人类如果无法从中相应得到心灵的提升,感悟的提升,那么人类的道路将走得不太好了,相反,如果通过这次的大考验,人类反省提升自我,那么下个时代,将是我们重生的时代。其实,玛雅人对时间持这种态度和想法也未尝不可。
时间,从何而起,到哪里结束。这是个最难解的问题,也许时间简史的解答,仍然不够贴近真理。但是,作为地球上的人类,时间对于我们大部分人来说,不就是一天24小时,每小时60分钟,每分钟60秒吗?也许就连这个时间的算法都是落后不足的。但是人类还未发展到改进时间系统的程度,也只能从其安排,在时间的细缝中窥探奥秘。
珍惜时间,小学三年级的课本上早已明晰这个道理,不过,现在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珍惜每分每秒,让生命创造更美的价值呢?珍惜时间的名人也有很多,他们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其中,我想推荐柳比歇夫,此人通过他的时间统计法对自己进行了研究和试验:试验在写、读、听、工作、思索各方面,他到底能干多少?
干多少?怎么干?他不让自己负担过重,力不胜任;他总是循着他能力的边缘前进,他对自己能力的掂量精确无疑。这样苛刻的自我要求也许我们做不到,可是如果有他的一半甚至是四分一,我们的人生肯定会大有不同!
在探索时间的征程上,让我们好好的珍惜此时此刻的时间吧!
我开始迷上了阅读;这不仅是在读别人的故事,而是在体会、欣赏。
最使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呼兰河传》,这本书是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镇单调的美丽,也介绍了人民的善良与愚昧。它透彻体现着作者巨大的文化,含量与生命的厚度。打开书卷,默默的欣赏作者赋予着小镇的情感。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灰白的画面将我带到那暗淡无味并不繁华的小城。
在那里,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周而复始,到处都是寂寞。没有色彩的绚丽,没有活力的人生,整个村庄都笼罩在灰暗中。在这里,因为人们的无知愚昧,发生着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都在等待幸运的光临。同时也有死亡的号召,我读后与作者相同,不知该对他们是同情还是憎恨……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刚开始活泼、开朗、健康的花季少年,没多久就匆匆去世了。而让亲人伤心的并不是她的去世,而是他们做了一个赔本的买卖。
在旧社会中,有多少像团圆媳妇那样,等待接受生命中的折磨。就因为旧观念,旧思想,我庆幸现代的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睿智,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也没有了男女的不平等……
晚时分,落日的余晖透过窗户斜斜地照在了我的书上。我微微侧躺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散发着墨香味儿的——《阿Q正传》。
阿Q不但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阿Q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只给人家做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工作略长久时,他也或住在临时主人的家里,但一完就走了。所以,人们忙碌的时候也还记起阿Q来,有时人们会说:“阿Q,你真能做!”阿Q也不管是褒还是贬,总之很高兴。阿Q很自尊,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的眼里。最恼人的是在他的头皮上,颇有几处不知起于何时的癞疮疤。
作者用寥寥几笔给我们刻画了一个质朴、老实、勤劳然而又流里流气、投机取巧的人物形象。对于阿Q,鲁迅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阿Q本质是一个勤劳淳朴、老实的农民,但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造就了他懦弱麻木的病态的心理。当被一些闲人欺凌的时候,他的一句“儿子打老子”的话,充分体现了他的无奈、可怜,侧面也衬托了那个社会的愚昧和落后。
此时,窗外已经是花灯初上,偶尔有几颗星星在空中熠熠生辉。远处的点点灯火微弱却温暖,给人一丝温馨。我想,阿Q的“精神胜利法”应该是他在那个冷漠麻木的社会中给自己带来温暖的唯一方式吧!
“阿Q精神”在许多人眼里是不被肯定的,因为它代表着自欺欺人、丧失斗志,认为它是阿Q在被欺负之后一种无能的表现。但我却觉得“阿Q精神”有时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在受到挫折却无法改变现实的时候,“阿Q精神”可以帮助我们驱散失败的阴影,缓解心理压力,帮助我们重新树立信心,不断进取。
在当今社会中,竞争无处不在。一场比赛只有一个金牌获得者,其余的选手则惨遭淘汰,这时“阿Q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和高手过招也是一次提升自我的机会”,这种“阿Q精神”可以让我们获得比冠军更重要的东西——良好的心态。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血腥,没有硝烟的悲剧,然而剧中人物的形象却深深地刻画在我们的心里。
有谁想过会有一位父亲在临死前不是多看看自己的女儿,而是再三叮嘱女儿要好生保管黄金,以便“将来向自己交帐”呢?听起来是多么寒心啊!然儿就是有这么一个人被金钱吞噬了理智,被物质财富夺走了血脉相承的亲人应有的情感的冷血之人。葛朗台就是这么一个金钱的执着狂。
人的一生可以有许多财富,比如说友情、亲情、爱情、追求、理想……这一切远远要比金钱有价值的多,金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并不是说金钱是毫无价值的,它可以增加生命的宽度,让生活更有色彩,但,这不该是一个人一生的追求,因为过分的狂热会让人变的冷酷、无情、吝啬、贪婪、满身都是世俗的铜臭味!弗洛伊德说,在人的潜意识里,每个人都涌动着原始的欲望,以快乐为最高原则。因而没有一个人是圣人,自私是每个人的缺点。之所以会有程度的差别只不过是有些人把贪欲隐藏得隐秘些,有些人比较放纵些。看看我们的葛朗台做了些什么,或许是把自己的贪欲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吧!
他气死了自己的妻子,逼走了自己的侄儿,遣走了女儿所爱的人,断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为的是什么?金钱,就是为了这虚妄的满足感,就是为了这带不进坟墓的物质财富,他甚至连女儿的那份财产也要掠夺过来,哪里有金钱,哪里就有葛朗台的身影,一个十足的被金钱所支配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物质的需求与精神的贫乏之间存在着强烈反差。
葛朗台的一生是悲哀的,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成了一名亿万富翁,然而除此之外他还得到了什么,一个既带不走他亿万资产又没有任何幸福可言的冷冰冰的坟墓,一个孤独可怜却有不得不孤老终生的女儿,……理应说人类才是财富的主人,然而葛朗台却是个财富的奴隶,跟着财富的影子走。
这是小说,小说中的人物是被金钱所支配的,那现实生活中呢?又何尝不是这样?人为了追求财富,放弃了一切,或许有的人不择手段,或许有的人为此苦思冥想,有或许有的人为此“连回家的路都忘了”,……
或许今天的人会有一个崇高的借口:努力赚钱,为了家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啊,有了财富,日子可以过的闲暇点,但,在你拼了命去赚钱时,一根维系你与家人感情的纽带早已在漫漫松了筋。有哪一位妻子不希望自己的丈夫多在自己身边多陪陪自己,而是撇下自己去闯事业了呢?又有哪一位母亲不盼着自己的儿子回来吃年夜饭呢?
人是该去为财富而努力,但,无所谓到执着狂,有一些本真的东西,是任多少金钱也换不回来的,那是情感的富足,那才是一生的财富,只属于你的财富。
晚清时期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是最有代表性的四大谴责小说之一。小说以晚清官场为表现对象,集中描写封建社会崩溃时期旧官场的种种腐败、黑暗和丑恶的情形。这里既有军机大臣、总督巡抚、提督道台,也有知县典吏、管带佐杂,他们或龌龊卑鄙或昏聩糊涂或腐败堕落,构成一幅清末官僚的百丑图。
小说所写大多是当时社会上的实际人物,只是改名换姓而已。胡适曾在为此书做的序言中论说过这种情况:“就大体上说,我们不能不承认这部官场现形记里大部分的材料可以代表当日官场的实在情形。那些有名姓可考的,如华中堂之为荣禄,黑大叔之为李莲英,都是历史上的人物,不用说了。那无数无名的小官,从钱典史到黄二麻子,从那做贼的鲁总爷到那把女儿献媚上司的冒得官,也都不能说是完全虚构的人物。”当然,实际上小说中的某个有名有姓的人物也未必完全是影射某一个人,可能是包括这一个在内的几个实有人物的集合。
作品还揭露了统治阶级对帝国主义奴颜婢膝的丑态和丧权辱国的劣迹。外国人打死中国小孩子,当地官员迫于群众压力,将凶手判处监禁五年。而清政府的总理衙门,却按照“同外国人打交道”“只有顺着他办”的逻辑,竟依照外国公使的要求,将巡抚撤换,并由他们指定的人接任巡抚。徐大军机糊里糊涂地在出卖安徽鼠产的契约上签字,将国家主权拱手献给洋人。这些描写充分地揭示出朝廷大小官吏惧怕外国人的无耻嘴脸。
官场的黑暗和肮脏是不可闻睹的,中国古代的官场尤其如此。几千年了,那阴秽依然如故,真叫人痛心,叹息、憎恨!官宦们凌驾于百姓之上,大官凌驾与小官之上,层层叠叠使百姓不得翻身,不见天日。
我读过许多描写动物的小说,包括沈石溪的著名作品,《最后一头战象》,《狼王梦》……也包括《老虎“哈雷”》,都描写了动物与动物之间和人与动物之间的美好情感,让人久久难忘。
聪明的小老虎“哈雷”在阳光马戏团里学会了许多受到观众欢迎的节目,高导演还想让哈雷学习钻火圈,但哈雷很害怕钻火圈,一见到火圈就趴在那里不动,不管怎么引诱它,它都趴在那里,只好将它养大的宋大妈请到马戏团里,宋大妈在火圈的另一头哭,使哈雷想起了以前宋大妈的儿子犯上了毒瘾为了偷钱而和宋大妈打架的景象,就不顾一切地冲向了火圈,成功地“学会”了钻火圈。高导演认为哈雷学会了钻火圈,可再让它自己钻,却又不敢了。原来在哈雷小的时候,宋大妈经常为了他不争气的儿子和哈雷抱在一起痛哭,哈雷觉得宋奶奶就像亲人一样,宋送奶奶开心哈雷就开心,宋奶奶难过哈雷就难过,所以在宋奶奶伤心时,哈雷就想去安慰宋奶奶,并且不顾一切地从火圈中钻到了宋奶奶的身边,所以使宋奶奶重新拥有了工作,不再饿肚子了,后来宋奶奶说:“托老天的福,养了个孝顺的儿子,每月给我1000块钱养老哩。”宋大妈说的儿子并不是还在监狱里的儿子,她所说的儿子,就是老虎哈雷。
这本书,不但给人们讲述了,无论是凶残的动物还是善良的动物,只要善待它们,就会成为好朋友,还告诉我们要善待动物,不要让可爱的生灵在我没这代人的手中消失。我们不能保证不捕杀动物,但我们可以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将它们身上的角或皮毛拿去卖。苏醒吧,还在捕杀野生动物的人们,还在想着怎样获得动物珍贵的角和皮毛拿去卖的人们,发生在动物身上的灾害总有一天会降临在我们人类身上。
工作后我的第一位领导曾对我说过,工作中努力很重要,更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思维模式、理清工作思路,不仅是工作中,生活中亦是。在看了《终身成长》后,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的理解:所谓终身成长,指的是有终身成长性思维的重要性。
文中提到人们大脑中的思维模式有固定型和成长型,固定型思维下人们容易关注结果,在事情发生时会认为一切都无法改变;成长性思维下人们更注重过程的努力,认为事物在不断变化的。
很多人说“性格决定命运,态度决定一切”,其实,追溯性格和态度的源头是思维模式在主导。文中提到的一个实例:一位应聘者准备报考研究院,她对自己充满信心,只报考了心仪的那一家,然而申请却被拒绝了,这位竞争者开始怀疑是这次竞争太激烈了,还是自己真的资质平庸?她已经对自己进行了裁决——你配不上这所研究院。后来,经过几番内心斗争,她给研究院打电话说:“我不是质疑您的决定,只是想问如果下次再申请,我该怎样改进,您能否给我一些反馈和建议。”研究院负责人对她的主动性颇为赏识,几天后答复同意接受她的申请,原来当时招生办拒绝也只是审阅疲劳后的一念之差。勇于尝试,不怕被拒绝,这就是成长性思维的很好反映。
《终身成长》的最后探讨通往成长性思维模式的历程,共分为四步,一是接受存在的固定性思维,二是观察分析触发固定性思维的原因,三是给情绪命名并时刻提醒自己,四是持续学习提高成长性思维。我对其中的第三步很感兴趣,当触发到固定性思维时,你可以叫它王二麻子又出现了,马大哈来找你了,看你怎么赶走它。我也把自己的这种情绪叫做“小黄牛”,每次它出现时总是很倔强,你推它一下它才动一下,有时可能也推不动。前段时间在跟进项目的过程中,需要走采购和报销流程,自己内心常常对此有些抗拒,所以拖拖沓沓了一个月,被客户各种催促,后来实在不想看见“小黄牛”把它拉走时,才发现其实各部门都挺配合,流程也没想象中那么繁杂。
每一次改变都是从接受现在的自己开始,希望能不断认识自己,做出一些调整,不断成长,进而内化为对自己有益的部分。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的作家乔治。塞尔登所创作的。这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因一次偶然的机会来到了一个繁华的大城市,结交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两位好朋友,并体验了一次不同寻常的生活。
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认识的,不是这只极具音乐天赋的蟋蟀,而是这只蟋蟀的好朋友老鼠塔克。这是一只特别的老鼠,是所有老鼠中最有钱的。
塔克不仅有钱,还十分仗义。有一次,柴斯特因啃掉了玛利欧家里的半张两块钱钞票,而被玛利欧父母关进了笼子里,只有等到玛利欧把钱还清了,才能把柴斯特放出来。作为柴斯特的好朋友塔克和亨利,肯定是要来看望它的,它们多希望柴斯特能被放出来啊!而现在,唯一能救柴斯特的办法,就是替它还清那笔钱,能做到这件事情的,只有塔克了,尽管塔克有那么一点儿舍不得,但是为了它的朋友,它从它那冒着被踩死的风险,从人群中捡回来的两块九角三分中,拿出了两块钱帮助柴斯特,让柴斯特重获自由。
那笔钱,虽然少到只有两块九角三分,但是对于塔克来说,却是无比珍贵的,毕竟那是冒着生命危险捡回来的铜板,塔克与柴斯特之间的友谊肯定不止那两块钱。友谊,是无价的,可能是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或是在朋友伤心委屈的时候给予温暖,都能让你们之间的友情变得更好。但是,当你脾气不好的时候,一个厌恶的眼神都足以让你们之间的友情破碎。
友谊,是一个美好的东西,易得也易失,一定要好好珍惜,它就是你的暖宝宝,温暖你的心。
这些年,我自己越来越觉得,要读书就必须读一流的,翻阅十本平庸的书,不如用心读一本经典。正巧,在图书馆看到了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浮士德》,一翻,文笔还可以,那就先易后难吧。于是,在熟悉了基本内容后,再细细的拜读原著,效果不错。
谈几点自己肤浅的体会:
一个引人入胜的角色——魔鬼靡非斯特
本书以文艺复兴以来的德国和欧洲社会为背景,主要塑造了两个代表性的人物,一个是代表善的正面形象的浮士德,一个是代表恶的反面形象的魔鬼靡非斯特。浮士德是生活在中世纪的一个饱读诗书的博士,长年枯燥的书斋生活,使得他失去了生活的乐趣;但他的骨子里依然透着追求真理、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
魔鬼与上帝打赌:上帝认为,虽然人类会不断的犯错,但他们是积极进取、永远向上的。而魔鬼则相信,施展他的魔力,用、权势、财富、名誉……能引诱人类走上怠惰、堕落的道路。
于是,魔鬼与浮士德签约:浮士德活着时,魔鬼永远是他的仆人——满足浮士德的一切需求;但只要浮士德在表示满足的一瞬间,他的灵魂就归魔鬼所有——永远做魔鬼的仆人。于是,人、恶魔、天使、幽灵、普通民众……在人间、天国与地狱间,演绎了一场跌宕起伏,诱惑与反诱惑的如梦似幻般的悲喜剧。
恶魔靡非斯特能说会道,还能声情并茂的唱歌。他语言诙谐、生动,满嘴尽是鲜活的俚语、俗话,油腔滑调的俏皮话迭出,冷嘲热讽,嬉笑怒骂,极尽能事。
他机智、聪明,善于应变,也许用狡猾一词来形容更为贴切——毕竟他是恶魔呀。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他在底层老百姓生活的酒店里演唱的那首《跳蚤之歌》,他将深得皇帝宠爱的贪官污吏比作跳蚤,揭露了他们欺压百姓,胡作非为,以至于一人当官,鸡犬升天的丑恶嘴脸;对德国封建专制的朝廷进行了尖锐、粗野的讽刺。
魔鬼常常正话反说,真亦假来假亦真,不禁令人捧腹。通过神气活现的魔鬼,《浮士德》对大学课程的僵化、学者的迂腐、教会的黑暗与教士的虚伪贪婪、官员们无官不贪、皇帝的昏庸无能、封建专制的荒.唐腐败……进行了无情的讥讽与批判。
魔鬼的戏弄嘲讽,将中世纪丑陋的社会现状和盘托出。让我们加深了对黑暗的中世纪的了解。言为心声:其实质是歌德借魔鬼的嘴,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他仿佛是作者的代言人。这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角色;当然,他的本质还是恶的,常常表现得冷酷、疯狂。
对这位译者,充满了敬意
《浮士德》是诗剧——全篇都是由不同体裁的诗歌组成的。我第一次接触这样的诗剧。去年在阅读《世界五千年》时知道:在古希腊,看戏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无论贫富,几乎所有的公民都常常看戏。为了讨得观众的欢心,剧作家们总是苦心孤诣地揣摩剧中的每一句对话,细心构思每一个故事情节。
因此,每一个词句都那样优美,每一段对话都安排得非常巧妙。古希腊的剧本都是用通俗的诗体写出来的,那时培养了大批杰出的悲剧家和喜剧家;古希腊开创的戏剧,奠定了西方戏剧艺术的基础,并一直延续至今,可见西方戏剧的历史源远流长。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课本上,我第一次接触到了《诗经》,就被《诗经》表达的那种和谐、那种执着、那份淳朴、那份圣洁所吸引了。于是带着好奇,又一次翻开了这本经典著作,细细品味。
作为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就像一条深沉的河流,随着时间不断向前奔涌,而其中流淌着的,是她在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沉淀下来的质朴和安然。在这条河流中,蔓延着的不是桃花红、杏花白、香风玉露、姹紫嫣红,而是一片清新的草色。
曾有痴情的男子一边唱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边思念着自己心爱的人。我想,在那个秋日的清晨、在那河畔摇曳着的蒹葭,一定盈满着男子温柔而又细腻的思念。逆流而上、顺流而下,只要心中还保留着那份强烈的感情,道路漫长难行又怎样?崎岖难攀又怎样?坎坷回旋又有何妨?这就是草色的爱情。诗中的蒹葭定然不如热情似火的玫瑰来的娇艳,但它所包含着的情感,却更加质朴和真实。
曾有戍边征战的士兵,在回家的途中低吟着“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思念着自己的家乡。将士在归途中,看见一片衰败的薇菜,不由想起自己离家时,家中庭院前那充满生机之景,这就是草色的思念。在岁月的流逝中,思念着自己的家乡,却只能在心中默默描摹着家中的境况,是哀,是大哀!每当读到此处,总感到一丝草色的忧伤在心上流淌,像是一片濡湿的`泪迹。
曾有忧愁的诗人,吟诵着“冽彼下泉,浸彼苞稂,恺我寤叹,念彼周京”追忆着旧时周朝的繁华。诗人在寒冷的水边行走,忽见水中难以生长的野草,不由想到周王室的衰败,再不复往昔盛景,不禁伤感不已,这就是草色的怀念。怀念着昔日的盛世繁华,怀念着周王室当时的四夷宾服……
草色在《诗经》的纸间弥漫,有忧愁、有欢乐、有离别……这是千年前的人们最质朴无华的情感。阅读《诗经》,总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于世俗的安然惬意。而这,正是《诗经》的魅力之所在!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读完《阿Q正传》后,我的思绪仿佛回到了清朝末年,我看到了当时农民群众悲惨的生活景象;看到了革命党人前赴后继冲锋向前的壮烈场面;还看到了一部分像阿Q这样没有觉醒的中国人……
“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鲁迅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落后农民的典型。
他深受剥削压迫,却极为糊涂落后,其性格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状态。不过在诸多因素中,有一个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精神胜利法”。
阿Q不正视现实,不思做真正的反抗,而用“精神胜利法”,自欺自慰,知道临死前,在死刑判决书上画圈,他也“立志”要比别人画的圆,结果画成了瓜子模样,他还自我安慰:孙子才画得很圆呢!
我想,正是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一辈子被剥削被压迫被欺凌,却始终处于一种麻痹状态,直至被无辜杀害。
而鲁迅塑造阿Q的目的,也是为了“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是那个“吃人”时代的特定社会的产儿,有其鲜明的个性,因而是具有巨大概括力的成功的典型。
阿Q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其“精神胜利法”是社会的通病,并非落后人士所特有。
当与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时,用并不存在的过去来夸耀于己,仅为获得心灵上的一丝慰藉。
遭别人殴打,无力还手,懊丧过后,心想:我总算被打了,他太强了。于是心满意足起来,似乎转败为胜。
向别人表白未果,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想着自己的优点去与对方的缺点比较,然后妄自尊大,接着又欢天喜地的进行另一次恋爱。
这些社会上“精神胜利法”的现实确实是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严峻挑战,只有找准这一现实问题的“题眼”,才能找到破解的钥匙,一方面,现代社会的竞争压力,使得如此“悲剧”不断上演;另一方面,人们自身的不思进取使得他们一味的追求精神上的安慰而毫无实际行动。.
“精神胜利法”的存在,也提醒我们,如果这成为一种常态,那么社会进步将不复存在。因此以实际行动冲破精神防线的建设迫在眉睫,决不能让社会成为精神中的廉价物,行动中的奢侈品。
“精神胜利法”也许有其可取之处,但弊大于利。因此,要不断探究几千年来其演化轨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精神胜利法”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创造出与时代梦想交相辉映的灿烂成果!
红麦田这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使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红旗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向前进,向前进,中国军魂!”与电视剧版的不同,亮剑原著讲述了主人公李云龙历经抗日战争的沧桑,解放战争的残酷,文革的浩劫,在他几十年的军
旅生涯中,“亮剑”军魂始终如一。而作为旁观者去审视他,进而审视中国这几十年的历史,更是感慨良多。
一、坚持一种精神,践行一种信仰
1937年,在抗日战争的战场上,面对坂田联队的精锐部队,被包围的李云龙率队正面突围;1948年,在淮海战役的决战中,面对装备精良的国军,李云龙师在赵庄成功奉命阻击八小时,阻敌增援;1963年,在文革中蒙冤
的他,开枪自尽也坚决不收羞辱。他从未说过“亮剑”,军事理论课毕业时所作的报告也非电视剧中所讲的《论军人的战斗意志——亮剑精神》,但这种军魂,在他的身上却始终如一,作为军人,拼搏与刚毅是一种素质,而
荣誉更是一种信仰。无论何时,他都选择用胸膛面对子弹,无论何地,他都敢于亮出宝剑与对手正面交锋。
人,都需要属于有自己的信仰,更需要坚持与践行。无论是信仰一种宗教,还是信仰一种精神,亦或是信仰一支球队或某样物品,都会使你在生活中不觉空虚无助,在你困难时帮你度过,在你彷徨时助你选择。“宝剑出
鞘,毅然亮剑”使李云龙做出了一次次关键的选择,而这种选择,更得益于他对这种信仰的坚持。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关键时刻它才会发挥作用。
二、几十载努力,十余年浩劫
其实,小说版《亮剑》将大部分笔墨都放在了新中国建立后,李云龙整编强化自己的军,率队与中国台湾炮战,大跃进,文革等。看完后觉得震撼,更有很多反思。《亮剑》开篇切入的视角是正在抗日战场上的李云龙,但是
随着情节的发展和介绍,我们可知他从1921年建党便一路跟随走过。几十载春秋,他和战友们共同努力打下了这片天下。大跃进时,全社会被笼罩在主观夸大的氛围中,粮食紧缺。无论在军队还是家中,李云龙每天省吃俭用
,省给驻守一线的战士们,留给家中的妻儿。衷心耿耿,浴血奋战了几十载,却在文革中与他最亲密的战友赵刚双双蒙冤,自尽而亡。唏嘘之余,更让人思考这十余载浩劫给中国究竟带来多大影响。
若说文革的影响,个人认为可以分为三点。首先是对之前这几十年奋斗的影响。“都说进城之后不学李自成,可是真正进城之后怎么全忘了呢。”初衷很美好,为了这份期盼,无数战士用鲜血去奋斗,人民用仅可能提供
的物质资源去支持,所有国人更用赤诚之心在等待一个真正民主,强大的中国。一场浩劫,打破了所有的梦想,更付诸东流了所有人的努力,所有的奋斗与期盼因这场浩劫而不再,也不敢再在。其次是对当时的影响。无数人
蒙冤,遭批都已不用赘言,社会的混乱与不安才是最危险的。红卫兵肆意地“革命”,整个社会没有安静祥和之地,市民惶恐不安;城市里分为两派,直接用武器互相攻击,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军事禁
区直接受到抢夺武器等冲击,而且给敌方特务窃取信息的机会,严重威胁国防安全;整个社会杂乱无章,停滞不前,国民经济严重衰退。最后是对后世的影响。经济倒退,文化倒退,使中国落后于世界,而在文革中对国人素
质的影响更是延续至今天,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越发难以实现。
《我很重要》这篇文章带给我的心灵极大的冲击,在工作许久以来,我第一次无意间看到毕淑敏老师的视频,深深地被她的一生所震撼,再之后接触到这篇文章,回忆翻箱倒柜蔓延开来,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很重要,正如这树叶,树上的树叶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或许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大自然最杰出、最重要的作品,无论美丑、无论贫穷或是富贵。无论伟大或是渺小,我们时刻都应该告诉自己:没错,我很重要!
写下这篇读书心得的时候,我的内心的确也是非常激动,作为一名在职工作已经3年的人来说,慢慢被磨去棱角,渐渐的忘记了自己的重要性。很多时候只会按部就班的工作着,两点一线,单位,家里。尤其是作为服务行业的工作者,在我们从事这份工作的第一天就必须牢记客户至上,没错,对我们而言客户当然是最重要的。
想想作为10000号中的一名话务员,我们简单普通,但是也正是因为我们组成了这个集体,力量是汇集成的,如果每个人都觉得少了自己没什么,那么我们不可能组成有力量的集体,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我们,那么将是怎样一个场面,用户要装宽带还要千里迢迢跑到营业厅里,如果家里宽带故障了也没有办法及时报障,如果手机发不了短信了也没法直接得到处理,如果不知道营业厅地址,也就意味着要白跑一趟,如果流量不够用了也不知道该办哪些比较合适等等等等,当然不仅仅局限于我们这一个行业,我这样说也是只是想告诉大家永远都不要贬低自己,我们都很重要,这是对我们自己的肯定也是一种默默的信念,时时刻刻都要提醒自己,当你感到无助的时候,当你感到累的时候,想想我们能以这样一种姿态何尝不是一种收获,当你为用户解决问题,那一声一声谢谢,至少我们我们真正在为用户解答困惑,在帮助别人解决问题。
也许你很平凡,也许你很普通,你没有干出惊天动地的伟业,也不会在史册上永垂不朽,但是你作为一个生命来到这世上走一遭,就注定了你个人的历史上也将是一片辉煌。因为对你的父母来说,对你的友人来说,对你的事业来说,你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别人无法替代的,你确实很重要,这就是作家毕淑敏老师的解读。如果你能,那么你一定不会看清自己而好好的活着。其实,每个人在世上活着也不过几十年的光景,为何不珍惜这几十年的光阴,时刻努力着,为光明奋斗这,让自己的生命绽放出绚丽的光彩!
正如泰戈尔写小小流萤时说过:“你微小,但你并不渺小。”无论我们是谁从事着怎样的的职业只要我们付出着,那么我们都是必不可少的是重要的。
《简爱》一文是由英国小说家夏洛蒂所写,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现实社会中,也同样有简·爱这样不屈不挠的人,不向困难低头,不屈服于不公平的待遇,永不放弃。《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也像书中的女人公一样有着坎坷的命运道路,夏洛蒂笔下的简·爱仿佛就是她自己的影子。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十万个为什么》里有许多深奥的秘密,也有许多常识性的知识,《十万个为什么》主要讲的是生活中的疑问,它还给我们介绍了许多过去的事例,比如:星星为什么会发光、人为什么会打呼噜、人为什么会做梦,打蛇为什么要打七寸,鳄鱼的眼泪是怎么回事,含羞草为什么会害羞,地球上的生物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会有月食等等,这些都是平时生活中我们会想到的难题,十万个为什么让我了解了生活中的许多知识,这本书不但增长了我的知识还开阔了我的眼界。这是一本科普知识大全,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的好书。这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它让我开阔视野,提高学习兴趣。
以前,我并不了解月亮,总以为月亮上有宫殿、嫦娥和玉兔。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月亮是一颗冷冷清清的,没有空气的星球,并不像我想象的哪像美丽,相反,他还有一点令人厌恶。
《十万个为什么》中给我们介绍了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海水为什么发蓝?为什么会有地震?四季是怎样形成的?从这些问题中我明白了许多常理,解开了我心中的谜团。
《十万个为什么》中介绍了一些小常识:为什么地震前狗会不停地叫唤?原来狗比人类听觉高,自然也就听的远,听的声音小,也能听见。为什么雨后会有彩虹?为什么“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让我知道了许多“为什么”。
“大蛇为什么要打三寸和七寸?”书中告诉我们,打三寸,是因为三寸是蛇脊椎骨最容易打断的地方,打七寸是因为七寸是蛇的心脏部位,如果蛇的心脏被打碎,蛇自然就没命了。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它让我知道世界的许多奥秘,宇宙的庞大;让我知道了科学的无穷力量,知识的无穷无尽,丰富多彩。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很棒的书,建议大家读一读,你就可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苏东坡亲历五朝,而在这悠悠五朝之间,除去童年和青年时的春风得意,自神宗之后,一直到苏东坡身死,苏轼的一生可以说是坎坷动荡,政治上的小人,为了打击这一代文豪,不惜使尽万般手段,一次次的贬谪,离中原愈发遥远,到最后,甚至有了元祐党人碑的出现,被刻上党人碑的官员,重者关押,轻者贬放远地,非经特许,不得内徒,而苏轼,与司马光一起,名列黑名单前列。但就是这样的政治上的迫害,苏东坡丝毫不以为意。“苏东坡对他弟弟子由说:‘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所以,苏东坡过得快乐,无所畏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一生,不无缘故。”
林语堂说,“我写苏东坡传并没有什么理由,只是以此为乐而已”!而我看《苏东坡传》却有许多的理由。其一,苏东坡的诗词既豪迈,“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又婉约“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怎样的一生,才有这样的才情?其二,苏东坡与欧阳修,王安石,到底有怎样的恩怨?其三,苏东坡和佛家有怎样的际会渊源?
天气闷热,来不及一一细写。一言蔽之吧。东坡本人是个生性乐观的人,多才多艺,深厚,广博,诙谐,智利超群,又天真浪漫。有蟒蛇的智慧,鸽子的温柔敦厚(林语堂语)苏东坡快乐,无所畏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一生。
王安石是个怪人,徒有救世之心,无圆通机智处人治事之术,除去与他自己本人之外,天下无人可与相处,他还是一个不实际的理想主义者。王安石仪表邋遢。在他的年华21岁到46岁,一直谢绝任命,在一个偏远的省份当一名小吏。他有创见,也善于言谈。但在人际交往上,被认为矫揉造作,不尽人情。
苏东坡本人一生坎坷,几次被流放,浪迹天涯,成为百姓之友。他与道佛两家都交往甚密。
老舍,一个本该被诺贝尔记住的人,可是最后,正如他的话剧《茶馆》所说的最后一句台词“我是爱我们的国的,可是谁爱我呢?”,就此陨落。
《茶馆》的角色说起来有七十多个,代表了那个时代各个阶层的小人物,老舍先生通过描写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栩栩如生地体现出角色们的喜怒哀乐,就像茶馆老板王利发的精明灵活,常四爷的耿直磊落,王掌柜的精明油滑,他们在与那个时代巧妙周旋的过程中背地里却都满满是无奈与辛酸。
我通过上网查阅资料知道了茶馆讲述的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五十年间的事,那个时代有人夜夜笙歌,也有人为自己的生机而八方应酬,而老舍先生塑造的茶馆老板王利发便是这样的一个经典形象,他只是一心想要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这有什么错呢?可是他却如一个小丑一般,屡屡被世态炎凉所嘲弄。形形色色的人出入着茶馆,王利发看着他们的悲哀,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同样掉进这个令人窒息的漩涡中,越纠缠越绝望,越绝望,越纠缠。
其间有好多细节触动着我,也彰显着那时整个社会不堪一击的华丽外皮下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太监买姑娘做老婆,洋货充斥市场暂且不提,毕竟尝试新事物是人类的本能,就拿“太监买老婆”一事来说,首先太监可说是君主立宪制时期的代表出产物,朝代又首推清朝,恰巧上一节说过这一故事涉及到清末这一时期,因此“太监买老婆”的主语咱们推敲完毕,下面是动词“买”,现代社会大家都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男女没有贵贱之分,更何提把人像东西一样买卖呢?最后又一个关键词“老婆”相信这也不必多说,除非是皇帝恩赐一位姑娘与立过大功的太监“同食”,否则太监是不能娶妻的。整个短语一下推敲完毕,我们用数学语言来说就是有证据A 、证据B 、证据C 来证明当时“大清帝国”的名存实亡。
再迷醉的外表,撕开不过是虚有其表。无论在什么时候透过表面看实质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我们透过老舍先生笔下的一个个灵魂,窥见那个时代的特征。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浪雇农。
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性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
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性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性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呻吟。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成长不烦恼》读后感不知从何时起,成长的烦恼组合了起来,这个题目顿时觉得好亲切,就像辛弃疾曾经说:“少年不识愁滋味”。或许是他辛弃疾的少年时代无忧无虑,可能会有人说,我的成长如何如何的不幸福,我的生活是如何如何的不快乐,人们肯定会有人不快乐,会有这样那样的不满足,可是你们想一想那些在地震中失去家园的人,想想那些残疾却都生活依然有信心的人的人。再比比你们自己,看看自己是不是幸福。
随着我一天天的长大,在学校里发生的一些事情,有的不愿与家长谈论,因为只要一谈,他们便会胡乱猜想,长篇大论。而且不准我解释一句话,然而,既然不能说,那我就把想说的话,都写在一个本子上,可以说是日记。让自己欣赏,自己来解决自己的事情。可是后来,我再拿出那些日记的时候,我发现家长所说的,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好。我开始渐渐站在父母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去想。这样我才能去亲身体会父母的那种艰辛。
我只是拥有的一片蓝天,拥有一片大地,其他所有都是父母给的,甚至我的生命都是是父母给的,我的一切都是父母给的。这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我们的生活充满了七彩阳光,但即使是在阳光普照的时候,也难免出现短暂的阴云。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长中的少年,难免会有一些挥之不去的烦恼。这些烦恼来自生活,来自学习,来自与同学的交往……但是,有烦恼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正确对待它。从现在起,让我们一起清理烦恼,消除烦恼,带着多彩的梦走向成熟。
本书对我的思维的最大的改变认清了自己曾经是一个拥有固定型思维模式的人,通过这本书告诉我如何成固定型思维模式转变为成长型思维模式。
卡罗尔在书中写到,拥有固定型思维模式的人认为天赋就是全部,认为人与人的能力是固定不变的并热切盼望成功,成功后感到的不仅仅是自豪,更多的会产生一种优越感,因为成功意味着他们固定不变的能力比别人强。
此时,让我们对比一下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他们认为个人的能力是可以通过学习来培养的,则个人的进步需要去学习新的知识,发展自己的才能。
不可否认自己确实是典型的固定型思维模式的人,去学习以及做任何事,甚至打游戏都是在不断地证明自己的天赋与能力,喜欢装作一个轻松可以完成所有事的人、不喜欢提问、不喜欢向他人求助……其实这是一次次故步自封的自我限制,不但是对自己发展的限制,看待事物发展的眼光也会受到局限。
比如很有趣的是先前我接触了一款游戏叫“部落冲突”,但我并没有持之以恒地玩下去,因为我认为游戏里不同等级的资源都是恒定的,所以我理所当然的认为部落的能力也是恒定的,一个三级部落的军队绝对无法攻下五级、甚至六级的部落。直到有一天,徐哲炜告诉我,他成功得把一个十一级的部落夷为平地(他是九级),并向我展示他是如何布局下兵的、细节到每一秒、每一处,策略又是怎么讲究的,换作以前,我一定会不屑一顾,本身对游戏的兴趣就不大,但恰巧那天我读到了这本书,我惊奇地发现固定型思维模式在我身上就是这样运作的。
如何才能改变这种思维模式呢?卡罗尔指出了很多的案例与方法,但是我思索下来的结论是:首先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认清自己,必须承认自己的普通。承认自己普通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毕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生来就是特别的——倘若不是天才,也要带有着一些别的光环。当你觉得自己普通时、当你觉得自己并非一个天才时,你才会更虚心地学习技能、接受他人的建议、不介意向他人求助,更平和地接受失败与成功,这样才能更好的挖掘自己的潜能、培养自己的能力。再此,送给我的朋友一句话:“无暇的信赖心是罪的根源,希望多年以后我们还是认识的我们。”
有一次在网上购物时,无意中发现,《跟上孩子成长的脚步》一书,漂亮的封面将我吸引,我就买下了。当我拿起翻看,作者首先通过对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状况的分析,从长远效益和世界发展的宏观角度,另辟蹊径解读“中国国情”这一焦点,提出要教育全球化、人才国际化。本书大量引用现代西方先进教育理论和经验,通过对中国教育现状的反思以及对取自现实生活的实例分析,重点论述了父母拉所关心的“兴趣班”、儿童社会交往和师生关系等方面的话题。倡导父母们摒弃跟风时尚、急功近利的心态,针对个体孩子进行细致的观察、审慎的思考,坚持学习现代科学教育理念,创造适合孩子的教育方式,使父母的心灵与孩子一起成长。我想最需要做的应该是与子女沟通与交流。你真的了解你的孩子的兴趣与爱好吗?
你知道他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吗?父母们也许会说,现在的社会竞争太激烈,自己这样做是为了给孩子的将来。可是,让孩子这么小就承受如此压力,他根本无法健康的成长。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方式的权利,在走向成功的路上,如果只有一个标准,只有一个模式,那太单调,太乏味了。还不如从关心孩子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孩子的才艺培养也是如此,有的孩子才一点点大,手指还很娇嫩,甚至手指关节和肌肉还没完全发育好就被送去学钢琴。家长根本不考虑孩子合不合适,喜不喜欢。不是每个孩子都喜爱钢琴,喜爱音乐。有时候这样做不是培养了孩子而是耽误了孩子。父母要孩子学才艺,应当充分了解这项学习的目的。更重要的是观察孩子的爱好。著名钢琴教育家但昭义说:"欲让孩子成才,最好的方法是根据他的性格、爱好和某个专业所必需的客观条件,因材施教。而爱好,则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我觉得做父母的应该了解不管让孩子学什么,目的都不是要培养天才,而是要提高孩子的素质。而素质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让孩子体味到更多的人生,更多的快乐。
读这本书的过程是个不断思考的过程,需要慢慢读,细细品。从中得到一个心得:父母需要与孩子平等,并不要用自己以往固有的观念来要求和看待孩子,要能蹲下来与孩子眼睛平视,耐心去听听孩子的'心声,从心里上要与孩子感觉是平等的,不是居高临下的。只有这样,你才有可能了解孩子的世界。我感觉教育孩子的过程是不断挑战父母的智慧和耐心的过程,做父母的首先需要不断学习和进步。至少在自己的家庭尽可能引入一些新的教育理念来与孩子相处。
这本书给我的感想特别深,也懂得了很多教育方面的知识。一个搞教育行业的我,从中学习了很多。凡是有新的育儿观念的一定要看看这本书。
《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和乌鸦做邻居》是放寒假时妈妈给我买的一本新书。这本书讲了作者从浙江到西双版纳做知青时,曾与一群乌鸦做过邻居,它们不但天天吵吵嚷嚷,有时,一、两只胆大妄为的乌鸦趁着他不注意,还会偷偷溜进他家里,偷走他针线盒中的纽扣、玻璃球等小玩意,这些乌鸦的行为令作者十分恼火,但他怎么也抓不住这些住在树上、会飞的邻居,于是,这些讨厌的乌鸦被作者看成了凶兆的化身。有一天,作者去山上打猎,因为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所以遭到了攻击,正当他快受伤的时候,他的邻居乌鸦突然飞了出来,赶走了红嘴蓝鹊,救出了作者。从此以后,作者便和乌鸦群成了朋友。
作者对乌鸦看法的改变令我非常难忘。刚开始和乌鸦做邻居的时候,乌鸦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是整天吵吵嚷嚷,而且调皮捣蛋,爱偷东西,所以作者十分讨厌它们。可是当作者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遭到袭击时,乌鸦并没有见死不救,而是成群结队地向红嘴蓝鹊发起了进攻。乌鸦不但有见义勇为的精神,而且还有精密的作战计划,在乌鸦王高帽子的带领下,乌鸦群兵分两路,一路与红嘴蓝鹊的主力部队交战,任务是将主力部队引到离领地很远的地方;另一路埋伏在距离红嘴蓝鹊领地比较近的地方,等时机成熟,就立刻倾巢出动,占领红嘴蓝鹊的营地。红嘴兰雀被它们这招打了个措手不及,只好带领残兵败将仓皇而逃。通过这件事,作者终于明白了乌鸦的本性:虽然它们整天吵吵嚷嚷、调皮捣蛋,长相和叫声都不怎么样,但它们个个都是勇敢、聪明的小战士,只要它们团结起来,就可以打败比它们大得多的动物。
这让我想起了我和同学小Z之间发生的事。小Z差不多是我们组最差的学生了,老师让背的课文他不会背,有时晚上的家庭作业他一个字都没写,几乎每天都迟到……做为小组长,我也时不时提醒他要把作业写完、和他一起背诵古诗,但这些都没有太大的效果,我心里十分失望。可是慢慢的,我发现小Z虽然在学习上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但他也有许多优点,比如跑得快、卫生比我好、乐于助人……为了想帮他改掉自身的不足,也为了弥补自己的缺点,所以老师让我们选择师傅徒弟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小Z。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因为一个人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就不和他玩、讨厌他,只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和一颗宽容的心,你就会发现,其实他身上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阅读弗洛姆《爱的艺术》能够使读者对于爱的理解有一个质的飞跃。甚至说,完全颠覆对于“爱”的既有的认识,都是不为过的。《爱的艺术》的思考方式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流派的,具体说,是法兰克福学派的。而《爱的艺术》这本书能够很生动的向我们展现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如何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为人类的生活寻求人道主义的关怀。弗洛姆对与爱的最终认识可以借用马克思的话语归纳为:当个人的全面的发展成为所有的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时,爱情才会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态度。
在《爱是一门艺术吗》一章中,弗洛姆认为,爱是一种能力,是一种需要学习、训练的艺术。我们往往会被一些假爱情迷惑了眼睛:我们可能关注自己能否被人爱,而忽视自己是否具有爱的能力;我们可能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我们更可能误将一种“情绪”看作是真正的“爱情”……以上种种,在弗洛姆看来,都不是爱情真正的认识。正因为爱是一门艺术,所以是能够通过学习、训练掌握的,只要有强烈的愿望和足够的毅力。
在《爱情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一章中,弗洛姆认为,人的所有心理和行为背后的根源都指向对于孤独感的恐惧,而只有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在对他人的爱之中,人们才能够真正克服这种恐惧。而其他克服恐惧的方法,往往产生一种病态的结果,如对权利、对物质的极度痴迷等等,而这也是人们生活在痛苦中的原因。因此,寻找爱情,掌握爱的艺术,培养人类对全体生命的爱,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终极回答。
此外,作者还分别讨论了博爱、母爱、性爱、自爱、神爱等爱的不同对象。而作者对于父爱、母爱的不同特点以及两者的此消彼长对于孩子可能造成的不同影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这一部分对于家庭教育将会有很现实的指导意义。
概括的说,弗洛姆认为,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的积极的关心。在作者看来,不成熟的、幼稚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爱情的基础是具有独立性的个体积极关心另一个个体,并尊重对方的独立性。而爱情的方式是给予,是付出,是不求回报的,哪怕是心理上的回报。这与看似追求自由平等,实则以“市场”和“交换”调节一切社会关系,包括爱情关系,的当代西方社会逻辑是截然不同的。
《爱情及其在当代西方社会的衰亡》一章尽显法兰克福学派本色。在这一章节中,作者分析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对于人们生活方式的深刻影响——人的异化,人的独立性的丧失。“你给我多少,我就给你多少”的资本主义原则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并使得现代社会中的所谓爱情在作者看来,更像是一种交易。总而言之,人们获得真正的爱情越来越困难,人离人之所以为人,越来越远。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掌握“爱的艺术”仿佛成为了人性自救的诺亚方舟。
读了《自动自发地工作》这本书后,我受到了很大启发。书中的观点为我解开了一个个生活和工作中的难题,使我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特别是书中提到的“每一个员工都应该意识到自己与公司的利益是一致的,所以对待工作要勤奋、敬业,对待上级和同事要忠诚,对待自己要自信”,这样的观点看似平淡,却蕴涵着深意。
勤奋可以让穷人摆脱贫穷,使懒惰变为上进,还可以获得更多的经验,积累财富。敬业是一种对工作认真的态度,使自己具有更高使命感和道德责任感,如果你是个敬业的人,你也可以在琐碎的工作中找到快乐,快乐又可以让你更轻松地工作。忠诚就是毫不隐瞒,认真诚恳地完成工作,忠诚的人受到人们的喜欢和信任,也会让人委以重任。自信是主动争取,相信自己的能力,能把事情做到什么程度,就坚决做到什么程度。没有自信的人往往存在一种自卑感,一件事情做不下去,就把自己打倒说自己不行,哪能走向成功呢?在工作中有两种人:一种人认为我为公司做事,公司为我支付薪水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他在工作中就像机器一样,上司交代一件事就做一件事。另外一种人在工作中勤奋,对公司负责、敬业,忠诚,对自己自信。他不但可以认真完成上司分配的工作,还可以积极主动地完成更多的工作。人生追求不仅仅只有金钱,工作带来的不仅仅是薪水,如果你只是为了薪水工作那你回报少得可怜。努力工作的人不仅在工作中得到了金钱,更重要的是在工作锻炼了意志,使他获得了经验与阅历,工作中使他的潜能得以发挥,展示了他的才能,从而建立一块属于自己乐土。
工作是一个包涵诸多智慧、热情、信仰、想象和创造力的词汇。卓有成效和积极主动的人,他们在工作中总能付出双倍甚至更多的'智慧和热情。而失败者和消极被动的人,却将这些深埋,选择逃避、指责和抱怨。一个人的思想决定了他的行动,行为本身并不能说明自身的性质,而是取决于我们行动时的精神状态。工作时候单调乏味,往往取决于我们的心境。“梅花香自苦寒来”,从工作中每一个细节做起,诚实敢做,做好本职工作,机会就会悄然而至,就会享受到工作着、快乐着、并幸福着的人生。
一些人总有那么得过且过的思想,当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一点困难,就对企业没有了信心,对自己也表现得不够自信。其实万事在发展过程中都会有坎坷曲折,世上是没有一帆风顺的事。一个人也是如此,在工作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无论前途多么黯淡,也应该给自己信心,因为困难是暂时的,乌云过后总是晴。正如他人所说:为谋生工作是就业,为终生工作就是职业,为梦想工作才是事业。如果你是个有梦想的人,你就应该为你的事业而终身奋斗。勤奋、忠诚、敬业就是人生成就事业的基石。
当前公司正处在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先进的设备必须要有先进的管理和先进的人才与之相匹配,而先进的管理和先进的人才必须要有先进的理念来引导。作为公司的一份子,如果你想成为公司的有用之才,如果你想在公司的发展中体现你的人生价值,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如果你不想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人。那么,在工作中,勤奋、忠诚、敬业、自信是你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