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我们头顶的天空究竟有什么奥秘这一难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关于世界起源有我国的盘古开天辟地之说等,西方世界则认为是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于是乎,在欧美可以看到遍布大街小巷的教堂,大多数人都虔诚地信仰着上帝。不过很可惜呀,哈勃望远镜把地球周围200亿光年范围内的空间都检查了一遍,却丝毫没有上帝的影子。尽管这两种看法很明显都是错误的,但它也反映出人类爱思考的一面,实在想不出来时,就编一个盘古,上帝之类的出来,自圆其说。
霍金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达到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如果你没有一定的物理基础的话,那就更加难以理解了。其实阻碍我们理解的最大原因还是我们平时生活在宏观低速的环境中,无法理解在宇观或微观下的物质及其运动状态。就如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它在物质的运动速度接近光速时才有意义,但我们在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这类情况,所以除非有超强的想象能力与抽象分析能力,想要明白其实很难。所以我将从一个业余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仅仅是出于爱好与好奇关于宇宙的起源,霍金教授坚持他的宇宙大爆炸观点。即宇宙原来是一个体积无限小的奇点,因而它的密度无限大。它突然就爆发了,四散开来,同时爆炸产生的温度极高,从此宇宙就一直持续膨胀,直到现在,而爆炸的那一刻就是时间的开始。在膨胀的过程中,有些气体,灰尘渐渐冷却聚集在一起,形成各种各样的星球,宇宙的样貌渐渐清晰了起来。这里有个麻烦的地方,那就是大爆炸是时间的开始,那么在大爆炸“之前”,那个奇点算什么,没有时间跨度么?或许用“之前”有些不合适,毕竟在开始之前能有什么呢?!可是开始又是从哪来的呢,这仿佛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论你说什么是源头,你都可以怀疑这个源头的来源,结束这种无休止的怀疑的最好方法就是相信一个最早的,没有“在那之前”。所以很多人就相信上帝,霍金呢,相信那个“奇点”,可我呢,我不知道,上帝那么多人信,估计没什么可信度,大爆炸理论也只是猜想,没有被证实。事实证明,没有信仰的确是件很痛苦的事,脑中一片混沌,无法被拯救。
上面那个问题的确很折磨人,霍金教授自己也说的含含糊糊,一笔带过了,我也略过吧。下面讲的是时间与空间、物质的关系。在大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中,马克思简单的说了下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时间与空间则是物质运动的表现,时间具有一维性。霍金和一大批物理学家却有不同的观点。首先,物质与空间的关系就很微妙——物质是扭曲的空间。可空间是什么呢?难道是真空?真空可是意味着什么都没有——虚无。这一点目前科学界仍在作努力,他们试图发现一种构成物质的最基本的东西,基本到不可再分割。可惜在夸克这儿遇到了点障碍,因为夸克已经是一种猜想了,几十年来一直都还未被证实。由于实验器材条件的限制,以及理论上的一些缺陷,对微观粒子的观测一直都有障碍,无法精确测得其运动状态。这样一来,科学家们就只能很郁闷地整天苦思冥想,试图发现一种全新的理论,但在这几十年里,一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这本书中最引人思考的地方还是它的时空观。在相对论中,绝对空间与绝对时间都不存在。现在大部分人都已能接受绝对运动的观点,也就是说静止是相对的,没有绝对静止。因为缺乏绝对的静止的标准,我们无法确定在不同时刻发生的事情是否处于同一空间位置上,很多人也许会认为这很简单——同一地点很好确定。但平常人所说的同一地点是指在目前这个星球上的相对地点,把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我们的位置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永远没有重叠的两点。因为地球本身正一刻不停地做着运动,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时间也变成相对的,就让人很难懂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间的流逝似乎是一成不变的,按照它自己固有的规律行走,不受我们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总是用时间来记录已经发生过的事,把时间当做一个固定的标尺,我们在这样一个统一的标尺下进行交流才不会有困难。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却无情的指出不存在什么绝对时间,时间只不过是物质运动的附属品。我们通常所说的时间似乎没有方向,虚无缥缈,看不见抓不到。在相对论中,时间是一维的,它的方向就是宇宙膨胀的方向,我们的宇宙目前仍然在做膨胀运动。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么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孤独的血液。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你大概也有记日记的习惯。少女的日记、本该是纪念日常的奇想、情窦初开的悸动。平凡而快乐的“流水帐”常是这年纪的文笔产品。但你见过这样的时刻处在死亡的威胁下的‘密室’里的少女的日记吗?《安妮日记》就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安妮日记》告诉我们的,就是一个成长期的少女如何面对战争、种族迫害、自我成长与定位,以及男女角色等问题。《安妮日记》的内容是:恐惧、不安、奴役与饥寒交迫。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最大的愿望是做有一名记者和作家,却因为希特勒发动的一场邪恶的战争,于花季之龄死与纳粹集中营,阴冷、黑暗的集中营成为她生命的终点,真挚的情感与卑微的希望,贯通整本日记。写作时的孤独与秘密的保存,却转为世人的广大回响。善良、正直毕竟才是普世价值。《安妮日记》不仅仅是一名成长中的少女心灵世界的独白,更是德军占领下的任命苦难生活的目击报道。
战争的残酷远非我等未曾经历的日能想象。包括我在内,我们曾有一阵子期盼战争,以为那可以是我们现在的“痛苦”的结束。但事实上,如果真的爆发战争,那将是更痛苦的深渊。悲剧是把生命中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战争就是一种悲剧,它会摧毁我们在生活中早已熟悉和习以为常的美好的东西。或许,在战争开始的时候,会是激动人心的,但兴奋过后,将是对和平的漫长而痛苦的等待。有人做过统计,自从人类社会有历史记载以来,绝对的和平时期只有不到200年。人类为了征服与反对征服而进行战争的时候,却往往忽略了人类生存的本义。
犹太民族的历史注定是悲剧。的颠沛流离,他们被驱逐、被迫害、受尽屈辱、历尽磨难。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恐怖的厄运再次降临到这个民族的头上,他们不分男女老少,统统像羔羊一样被塞进奥斯威辛集中营,看着营中那堆积如山的各色毛发,听着幸存者用颤抖地声音控诉令人发指的罪行,所有良心未泯的心灵都在震颤。纳粹,人性的赤裸裸显现,感觉和动物无异。到处充满死亡的气息,到处是惊恐无助的眼神,到处是绝望的哭喊。为什么连生存也不允许呢?谁规定了在那个时期犹太人就是老鼠,纳粹就是猫呢?
战争永远是一个黑色的主题,二战无疑是其中沉重的一笔,数以千计的犹太人被成批的杀害,唯一的理由就是“他们是犹太人”!这中间,许多还是孩子,安妮.弗兰克就是其中一脉细微而柔韧的声音。正如欧思斯特·斯赫纳倍尔所说:“几百万人的声音被压制下去,这个低低的声音只不过是一个小孩子的悄悄话……它比杀人者的嚎叫更持久,比时代的一切声音更响亮。”
安妮·弗兰克(AnneFrank),一个犹太少女,1929年6月12日生于德国法兰克福一犹太富裕家庭,其父为一公司总经理,母亲也是富家闺秀。安妮自幼备受父母的溺爱,上学后又得宠于老师,真可谓养尊处优。纳粹兴起后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1942年6月12日,她收到一个日记本作为生日礼物,从此开始写日记。在这一天中,她写道:“我对谁都不曾做到推心置腹,无所不言,但我希望在这里能对你如此,我也希望你能够成为我获得慰籍与支持的一个泉源。”迫于日益残酷的排犹浪潮,她的一家和另外四名犹太人共八人躲进她父亲公司的密室,八个人藏身阁楼密室25个月。白天他们不能说话不能穿鞋不能有任何动静包括严禁上厕所,只有到晚上才能打破禁忌,他们只能依靠父亲公司的同仁帮助供给食品生活用品,和获知外界的一切。在漫长的25个月内,唯有这位13岁犹太少女安妮用她的笔,用她要做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顶楼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因为突然处于狭小的空间,突然面对每天被发现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八个个性不一的人,对于继续生存的希望都有形形色色的表现,人在最困境下的真实的表现——这种真实本身所传达出的信息与意义就能让所有人感受到一种使人窒息的深刻。很少能见到阳光呢,因为阳光和实现并存。躲在秘密的阁楼里,就是为了让自己蒸发,起码在那些陌生人眼里。在密室度过了两三年的艰苦生活,她终于在16岁那年离开了,因为,盖世太保终于叩开了密室的门。1944年8月他们因被检举而遭到逮捕。安妮和其他七个人被送进集中营,经历不断恶化的苦难:艰苦的工作、严寒、饥饿、疾病以及随时面临的被送进焚尸炉的威胁!巨大的焚尸炉的烟囱总冒着浓浓的黑烟,安妮们不但要小心自己不被送进去,还要时刻关注着那里面是否会飘出自己挚爱的人的灰烬。八人中除她父亲外均遭不幸,安妮和姐姐玛各最终被转移到伯根-伯森集中营,在1945年3月初(被解放的几周前)因伤寒而死。安妮年仅16岁,尸骨难觅。据统计,超过一百万的十六岁以下的孩子死于大屠杀,安妮弗兰克是其中之一。
对十三岁的安妮来讲,这日记本就像打开一扇门,它通向成长,通向无限的希望。安妮说过“没有日记,也就无我。”然而,安妮不再有机会回味这一切了,因为同时拉开的,是战争的序幕,随着警报的拉响,恶梦就开始了。而她面对死亡的阴影,她的心灵一直是和平与真挚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所以,在阅读《安妮日记》时,大的战争背景下,我们将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贯彻始终。有一种.种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细节随处可见,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她可以说:“我必须承认,坐在天窗下面,感觉到阳光照在你的面颊上,拥抱着一个可爱的男孩,有什么比这更愉快吗?”
安妮经历了快乐,期望,隐匿,抑郁,意欲,悲愤,挣扎,死亡的人生历程。安妮在日记中如实记录了两年间隐秘、艰苦的生活状况,自己的寂寞、苦闷,对现实的恐惧、憎恶,对生的追求和期盼,对未来的向往和祝愿,对战争、人性的深入思考。她渴望用年轻的激情、勇气和天性的善良拥抱自然,拥抱世界,但是战争回报给她的却是苦难和死亡。安妮在写日记的两年多里,生活困窘,她多次写到阿姆斯特丹的被轰炸所造成的恐惧,也不断谴责种族歧视,而藏匿又充满了恐怖的日常生活,在平凡中深深地打动着人心。她在见证着战争与迫害。1947年,幸免遇难的安妮的父亲,将安妮的日记整理后出版。迄今为止,日记已被译成55种文字在全球发行三千万册,成为一笔人类共同的精神遗产。安妮真正地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我希望在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走入世界,为人类尽一份力量。”
我想一定会有许多孩子像安妮一样,在法西斯疯狂怒吼中,微笑着说,“我相信善良。”永远无法忘记安妮赤裸身体被削发的空洞眼神,永远……
希望类似的悲剧再也不要发生了。祈求和平。
我爱读书,是因为它带给我快乐,带给我知识。他就像一位伙伴,一位导师,陪伴着我,引导着我快乐的成长。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我们生活中需要精神食粮来充实自己的生活。在我小时候,我总爱看没有文字只有图画的儿童画报,觉得文字书单调无聊,只有小人书才能带给我快乐。我经常一个人对着小人书经常比划,嘴里咿咿呀呀嘟嘟囔囔个不停。我最爱看一些想象力丰富的连环画,有时,还一个人扮演几个书中的角色在屋里自娱自乐。
可是上了三四年级后,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笑猫日记》,在这个五彩缤纷的故事中,充满了各种诱惑。我爱不释手。有时我会捧着书哈哈大笑,有时我会被书中的情景感动得泪流不止,有时我又会瞪着书发呆陷入想象。《笑猫日记》里面有很多和现实不同的东西:会笑的猫?猫和老鼠会是朋友?猫能听懂人话?老鼠变球,乌龟有神功——是不是太不可思议了?我喜欢它们,有时等的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了,还有时我想,杨红樱阿姨怎么不快点写呀!我快把全部看完了,如果看完了杨红樱阿姨还没有写出来怎么办!后来才发现还有很多文字书都很有趣呢!
自从我领悟到书中蕴含的趣味,我便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文字书,并痴痴的爱上了它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狼王梦》……一本本好书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回味无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那种坚强的意志深深地打动了我,教育我要在困难面前树立信心;《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主人公海伦·凯乐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在困难面前要怀有一颗不屈不挠的心。看着看着,我收获了很多知识,作文水平也有所提高了。我可喜欢它们了,一有时间就看。夏天午休时,乘爸爸妈妈睡着了,我常常偷偷拿书看。有时往往看一个中午,而下午没有精力学习。每当妈妈进来时,我就会把书塞到枕头里,开始装睡。终于妈妈识破了我的伎俩儿,并告诉我:“看书是好事,但应该学会劳逸结合。不好好睡觉可是不行!”。
现在我已经升到六年级了,学习越来越紧张,但我依旧会抽出一些时间看书,开阔自己的视野。书已经成为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一天也离不开它,它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知识!书是我的导师。
九月开学以来,我们读的共读书是《波利安娜》,这本书五味俱全,内容精彩,非常适合我们这个年龄的同学读。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名叫波利安娜,她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她只能住在自己的远方姨妈家,姨妈排斥波利安娜,但波利安娜怀着一颗快乐的心情,为我们上演了一幕幕快乐的故事。
波利安娜的姨妈排斥她,可她并不在意,姨妈批评她,可波利安娜反倒教姨妈做快乐的游戏,最后,全小镇的人都被波利安娜感染了!波利安娜住的小镇里,有一个性格孤僻,但又卧病在床的老妇女,生活非常挑剔,也被波利安娜乐观的精神所感染了,也从一个忧郁的人变成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人。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看似没救的人被波利安娜的精神所打动了,成为了一个个奇迹。
读完了这本书,我很惊讶,是什么动力让波利安娜如此快乐?是天真,是活泼,是可爱,是她那颗一般人没有的自信,向上,乐观的心!
如果父母出差在外,我们多多少少会让他们给我们带回礼物,但如果父母有事不能满足你的要求,你会咋办呢把父母批评一顿?不,你不能,因为父母是爱我们的,不能满足我们的要求,一定是他们有事,太们也想给我们礼物啊!或许,你想要得礼物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好你用了几天就会不喜欢它了。
如果在一天下午,你放学回到家,收到了一个意外的礼物但它的价格要比你见过的高出几倍,你会咋半呢?“教育”父母?大哭一顿?不,你应该想:太好了,幸好妈妈买的东西不是太贵,不然就“亏”大了,这次花钱买了个教训!
我们应该做一个像波利安娜一样乐观的人,因为,生活中处处可以让你开心!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目送》扉页上的一段话,看到这段话就不禁眼红鼻酸。
我本就是个感性但又不善于表达的人,在书中看到感人的文字,电影里看到生死离别的片段都会流泪,却偏偏面对最亲的人表达不出自己的情感,尤其是父母。之前就看到过一句话:“人总对自己最亲近的人发脾气。”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对外人总能抱以宽容的心和温和的微笑,但面对自己父母对自己的一点点不满足都会大发脾气。我们总在索取,尽管我们心里深爱他们,深知是自己要求过多,但那似乎也成了本能。在外工作的子女也总会以忙为由吝于陪伴自己的父母,即使只是一通电话。
他乐观向上,热爱生活;他机智勇敢,聪明能干;他不畏艰险,知足安命,他就是——鲁滨孙。
他是一个爱旅行的英国人,在一次远行中船翻了,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流落到一个荒岛上。他在岛上建房定居,养牧种植,还救了“星期五”。他晕遇到种.种困难,但他都克服过去了,把他自己从绝望的深渊里拉了出来。以乐观向上的态度,愉快地过着每一天。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如果是我,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缺吃、缺住、缺水、缺电、缺伙伴、缺亲人,以及缺少日常用品,我想我会立马奔溃掉,更怎么可能想到什么计算日期,列好处坏处,记自己在岛上发生的事情呢?更别说二十多年,让我待那二十多天我就会垮掉,更怎么可能再去安慰自己呢?拿鲁滨孙和自己作比较,我不禁羞愧万分,突然觉得鲁滨孙好伟大……
他勇于克服生活中的困难,他遇到困难,是思考而不是退缩,这一点,也许很多人都做不到。他在荒岛上呆了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中,他肯定有受过打击,尝过痛苦,忍过孤独。他也许算比较幸运了的,他后来有“星期五”作伴,比独自一人好多了。他也十分乐观向上,有自我控制能力,如果换作我,我也许一天哭一次,而他并没有这样做。他可以让自己从绝望中看到希望,从荒岛中得到生存。他总是理智地面对现实,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乱了头脑;他总是细心地做着一切,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游手好闲;他总是乐观的面对生活,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哭丧着脸。
鲁滨孙让我学会珍惜我拥有的一切,哪怕是一滴水,一粒米饭,我也不敢浪费。我想,当我不再拥有它们的时候,它们是多么珍贵!他还教会了我要独立乐观,要是哪天我也流落荒岛,我也要成为荒岛的主宰者,我要像鲁滨孙一样,让
荒岛换个模样。
他还让我知道:不管结局是不是美好的,只要付出了,过程就是宝贵的!
鲁迅的著述浩如烟海,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百草园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内容。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童年是那么美好,令人留恋。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这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在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家喻户晓,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了鲁迅的《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与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亲切地交谈。
夏洛克是全局的主要人物。他挑起了“割下一磅肉”的事端,但过于被仇恨冲昏头脑得理不饶人最终被鲍西亚套进“不可流一滴血”的圈套。开始有多威风,结尾就有多狼狈。
他是一个集“贪欲(财)、仇恨(种族歧视)、心狠手辣(磨刀嚯嚯向尼奥)的典型人物形象,反映了当时社会对犹太人的偏见,社会地位极低的现状,他的恨是有合理、正当的来源的。
他忍受孤独戚寞,当女儿与人私奔,庭上独自陈述,下庭时被人摘掉帽子、吐口水、陈述时被人“NO”下去。他都是独自一人站在---的法庭上做的“反方”,他陈述的内容都具有一定的智慧、理由,不是无赖,只是他的要求过于苛刻,使人无法接受。他对“奴隶制”的陈述讲出了大多人的真实生活,可他们毫不自责,夏洛克深受这种歧视的摧残,他代表了被资产阶级压迫的人民。他是不平等社会的社会残渣、代价。
他的犹太教的信仰反映了他的内心的善良远比表面的凶残真实。当安东尼奥依法令他信--时,他控制不住地哽咽,伏身以脸贴地,将十字架紧紧地握在胸前,“一切悲伤都没有眼泪”巨大的悲痛感咽食了他,也传染了在场的人,在场人并不同情他,他离场时也补了补少给他的一顿口水。他步履蹒跚,悲伤压垮了他的身体。与安东尼奥相对的是主教,他说“信仰不同你不必向我施礼”,这显出安东尼奥的不成熟与年轻幼稚。资产阶级对犹太人的过多、过分的压迫。夏洛克在改变信仰之时显出的痛苦明显比夺去财产显出的痛苦深。财富是夏洛克的生命,而信仰则是隐藏更深的生命之源——灵魂。
夏洛克的灵魂在被社会一点点地侵蚀。权力、财富、社会地位的区分来自于“对比”。资产阶级的贵族有多少“特权”,夏洛克们就需为特权“付出多大代价(并且成果是给予贵族们的),人生来本是平等的,高低贵贱仅是对“身外之物”而言,无论是否是“犹太人”纯净的灵魂都是同样高尚的。
读完第一篇时强烈的感受令自己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之后的20来天,仔细阅读全书,期间无数次落泪,无数次心底有深深的触动,只是耽于提笔,渐渐的感觉也没了。
8岁的陶陶见妈妈读书还落泪,也抢起书来读,一周下来竟也读了不少,还总拉着我讨论。于是,在29日晚我领她一起参加了读书沙龙,回来路上我们一起聊她幼儿园门口的别离,聊她刚入小学时的不舍,聊起她姥姥每一次回家我湿润的眼眶。今天,她和爸爸要去旅行,昨晚开始就有不舍,收拾行囊时总问我能否同行,得到否定答案后晚上搂着我聊到半夜。早饭和午饭都说没有胃口,还流出眼泪,直说不要离开妈妈,搞得我也潸然泪下。
只是,我明白,父母对子女的爱需要以分离为目的。于是,我和陶聊了之前旅行中的趣事,鼓励她去看外面美丽的风景并画下来让妈妈也能欣赏。而且,妈妈的心和她在一起,会天天电话联系她。最终,在车站分别时,她笑了,并逗贫道,“妈妈,你要看着我背影渐行渐远,不必追也追不上哦!”那一刻,我鼻子一酸,不住地点头。
目送陶和陶爸直到看不见,我方回头,回来路上,更加强烈的想起分享会上最后大家齐声诵读的那段:原来,这两本存折之间,是有斩钉截铁的反比关系的。你在那一本存折中所赚取的每一分“金钱”的累积,都是用这一本存折中的每一寸“时间”去换来的……一旦用出,你不能用那本存折里的“金钱”去回头来换取已经支付出去的“时间”。任何代价,任何数字,都无法兑换。……
“金钱”可以给过路的陌生人,“时间”却只给温暖心爱的人。写到这里,我决定赶紧好好做晚饭,等老爸回来陪他吃完,再陪他去看场电影,要像对孩子一样陪他开心过好每一天。
读完沈从文先生的《边城》让我进入了一个美好的世界,在那一个世界里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一切都那么可爱,我喜爱里面的一切。东晋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记载: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而在作家沈从文先生的笔下,也淌开了一副美轮美奂的世外桃源图画。这幅湘西茶峒景致,不仅沉淀了淳朴自然的边城而又弥 漫着浓郁的爱情诗意。
湘西茶峒,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淡远的牧歌飘绕着翠翠朦胧的爱情。渡口少女翠翠是小说的主人公,她的触目清明如水晶,她的性格也犹如河水一般清澈纯净。湘西茶峒掌水码头顺顺彼年豆蔻的两个儿子同时爱上了她 ,天保知道翠翠心里爱的是傩送,主动离开却意外殒命。后来傩送出走离去与爷爷的离世使翠翠的梦击得支离破碎。梦的碎片,翠翠何时能拾起拼合?
边城的美源自于自然的美。她与我生活的都市生活具有截然不同的魅力,她没有高耸入云的大楼遮住耀眼的太阳,她只有天空的辽阔;她没有让人喘不过气的压力和痛苦,她只有让人放下心来的安然和自得;她没有使人烦躁不堪的烟尘和噪音,她只有清爽的空气和鸟鸣;她没有硬硬的水泥地和公路,她只有能孕育大自然生命的土地。当我们痛苦不堪、失落惆怅时,也许在辽阔、美丽的边城都能找到回应和解答,总能感到一股强大和解脱,这是心灵宽阔能装满人们各种情绪抱怨的边城所具有的魅力。说实话,读完《边城》谁不被这块神圣的土地所吸引呢?
书中的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淳朴、勤俭、友善的女孩,从小就有着一颗助人为乐的心,她的行为与友善使得那里的人都赞叹不已。特别是她那颗单纯的心,就像一块洁白无暇的玉,她似乎看起来没有烦恼,整天都与小黄狗相依为命的她好像不懂得表达自己的爱意,遇到心上人心理渴望、嘴里拒绝、脸上害羞。也许她正是传统女性的代表吧,总把纯洁的爱情掩藏在心底深处。但是在书中她的可爱与无知更使读者深深喜爱着这个小主人公,在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书中的另一条感情线就是翠翠与她爷爷之间浓厚的孙女之情。老人诚恳、淳朴,在自己的女儿与一个军人结为夫妇抛下翠翠和他走后,他没有任何的怨言,只觉得照顾孙女是他该做的。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之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用样显得那么狭窄,空气都能阻挡人心灵的沟通。可在边城里,老人一个一生为人拉船的却能架起一座让整个乡村心灵拉近的桥。它与我们当今社会不同,它推开了空气,自己建立心中的桥。我感觉当今社会越繁华,人们之间心灵的距离越遥远。而在边城这样朴素的环境中,人们之间的心距几乎为零,这很值得我们学习。
书中另一个动点,就是翠翠与傩送之间的感情。我最喜欢的一个镜头就是在夜间:傩送在桥的那头唱着山歌,而在桥的这头,美丽善良的翠翠恬静地睡着了。这种感觉很飘渺、很浪漫。其实他们之间有过几次心灵的摩擦,但都是因为双方勇气的渺小给打败了。翠翠心中爱着傩送但却不敢表示,傩送只懂唱情歌加误会,他们之间的童话爱恋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那么赋有魅力。
但是,最后的结尾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有的人说:“越是美丽的东西,越要摔破给人看,让人们永远记住它。”也许,《边城》的结尾就是这样,爷爷那么善良、那么淳朴却最后在雨中悲惨死去,并且连自己的愿望也没有实现。傩送那么痴情那么诚恳却也要遭受河水的袭击。而翠翠美丽、善良、纯真、聪明、大方、孝顺却失去亲人的爱与自己渴望的爱情,其实,在这里,翠翠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却一直得不到实现,是那一个社会里某些人的写照。
山风,河流,翠竹及繁华的市井码头,白河沿岸静谧悠然的边城,翠翠的梦倾泻在字里行间,点染了湘西的江清月近,浸润了流水汩汩。她在情窦初开后,坚持地追求爱情。一场爱情的邂逅,改变了诸多人的一生。我们 总是在最不懂爱情的时候,遇到最美的爱情,然后错过。不仅是翠翠,现代社会的人也同如此。谁不想拥有完美的爱情,可命运的捉弄使两人失之交臂。翠翠是画中人,她的爱情是画中一道风景。或陈韵悠长,或淡然清新。 所有心思浮动,沉积画中。
《边城》那淡淡的忧愁,浅浅的思绪,让我感觉到在缓缓流倘的小河旁,有一个为了完成爷爷的愿望和寻找自己幸福的女孩在耐心地等着她的心上人,可是,那个人会来吗?
当我第一次品读《活着》时,对里面的情景,印象极为深刻。
一个老农只有一头老牛每天陪着他耕种着一块田地,借此度日。但老农脑里充满了回忆、激动和难过。这部小说叙述了主人公福贵所有亲人的死亡。在小说中,福贵的经历同中国的重大历史事件相融合,就像一面镜子一样。
福贵本是一个富裕的土地所有者,耍骰子赌博致使他失去了拥有的一切,也将他的家庭带入了不幸和贫穷。倒霉的事情接二连三发生。在左轮手机的逼迫下福贵当了兵,当他历尽千辛万苦回到家时,等待他的却是艰难的现实:从饥荒到繁重的劳动;最疼爱的儿子意外夭折;唯一的女儿分娩时难产而死;妻子也因长期抱病也离他而去;接着女婿出了工伤而死;连最后一个亲人小外孙在吃豆子时也被噎死了。福贵经历着一次又一次磨难,饱尝着一次次的打击。但他始终坚持着一个信念:即使生活是悲惨的,也应鼓起勇气与力量战胜它。
《活着》就是一个孤单的老人在那儿活着。他的价值就是他孤单一个,所以他更有理由发出“活着”的声音,他的声音应该比所有人群发出“活着”的声音要强。
人,活着,定会经历许多磨难,许多艰辛。有谁会帮你渡过难关呢?没有任何人,只有靠自己去奋斗。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牢记的是:不能灰心,不能轻言放弃,应该向上、向前,不断超越自己,带一种人生向上的力量,勇往直前。
既然活着,那就要好好地活!
鲁迅先生的代达作《呐喊》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着,也是世界的名着,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的文章,例如:《孔乙己》《故乡》等都是鲁迅先生的名着。
《孔乙己》中那个因家境贫寒好屹懒惰,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社会的人——孔乙己,在生活中以偷为业,在最后因偷了一家有钱人的书,被打断了腿,最后还是默默的离开人世,这篇文章解释了“精神胜利”的渊源。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个书中主人公送小玩在一起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欢喜而凄凉的神情,体现了当时人民麻木。
在《呐喊》这书中,像这些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们看了以后,能清醒过来,同事批评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雷雨》是一出话剧。话剧和小说不同,小说是通过故事情节构造出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而话剧则是由一个个性格不一的人所构成的故事。《雷雨》之所以会成为名著,正是因为它成功的塑造了8个个性鲜明不一的人物。
《雷雨》所描写的是一个家庭几代人之间的矛盾,误会,以前种.种恩恩怨怨,爱恨情愁,混乱而不清的家庭伦理。仅仅一天的时间,牵扯,披露了他们多年苦心隐瞒的事实。表现出两个家庭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的纠葛,写出了那种不合理的关系所造成的悲剧。
周家的仆人鲁贵,我认为是一个成功的人物。通过曹禺的描写,觉的他是一个很奴隶的奴隶,表面对主人恭恭敬敬,其实在背后却做出有违良心的事情,他已经完全身陷于奴婢的生活,没有自己的尊严,自己的想法。抓到了主人的把柄,卑贱的威胁着,那种小人的势力,完全体现出来。而他同时又在向自己的妻子,女儿显示自己,不以做奴婢为耻,反以为荣。也看不起他妻子的穷骨气,为了点尊严两年才回一趟家,甚至他认为子女现在这样好的生活都是拜他所赐。鲁贵在主人前是一只毕恭毕敬的绵羊,而在背后却是一个颐指气使的老头儿。他很精明,很狡猾,像一只猎犬一样,周围任何事情他都能有所察觉,来作为他的护身符。
同样也是身为仆人的四凤,她有着自己的感情,想法,并不以自己的身份而难堪。但是毕竟身份有别,她想爱,却又不敢爱。四凤也非常单纯,不了解社会的复杂性。她的想法,她所想象的爱情,是很单纯的,很圣洁的。但是她的这种善良,对最后的打击来说太不堪一击了。
鲁大海是四凤的哥哥,是矿工工地上的工人。他是一个充满精力的人,刚正不阿,和鲁贵是一个强烈的对比。鲁大海是一个正义的,不会被其他事物所打动的人。他的这种独一无二的性格在雷雨中很与众不同,给读者带来了一点不一样的感觉。他不认为人之间有三六九等,所以鄙视鲁贵,恨周家,他的正义感使他厌恶周家。
周家的大少爷周萍。他是一个郁闷的人。他所做过的事情,不堪回首。周萍拼命想要忘记,忘记过去的一切,一切由于他的冲动而犯下的过错。我不知道他对四凤的感情是真是假,但是我清楚周萍是需要人来拯救的。他想忘记一切,可是他办不到。
里面的女主人公,周公馆的太太,繁漪是被曹禺称为最富有“雷雨“性格的人物。那段对她的描写,首先想到的就是一个标致的女子。她在忍耐,不休止的忍耐。为了谁,为了她的儿子,还是爱人?她是一个不属于周家的人,她骨子的里是截然不同的东西。她是与周家对立的人,不甘心生活在抑郁的花园般的“牢房”里。她不是一个好母亲,不是一个好妻子,但是她是一个肯为自己的未来努力的人。
《雷雨》结尾就像一场暴风雨,将所有的人都卷进了这场家庭的悲剧。每一个人都难逃宿命。不得不感叹,命运这个东西有时候太黑暗了。刚刚才让你感到曙光的来临,马上却又将人打入万丈深渊。这是一出悲剧,是一出非常可怕的悲剧,在一天里三个人死了,两个人疯了。黑暗阴郁是《雷雨》的调子,是在雷雨来临之前的预兆。我们都认为是我们在主宰着自己,可是时常又不是自己在主宰。不知是命运在向我们开玩笑,还是我们在向命运开玩笑。
《雷雨》里的人物的命运是黑暗的,他们对命运没有一丝丝的反抗就已经被征服了。假如四凤和周冲没有死,也许他们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周萍假如再冷静一些,也许就不会自杀,两位母亲也就不会因此而疯掉。命运有时是黑暗的,但是我们应该相信,在黑暗的尽头就是光明。命运其实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都对命运低头。这黑暗就犹如剧场的幕一样,我们知道会有闭幕的时候,有我们在黑暗中等待的时候,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在瞬间漆黑之后会有更精彩的剧目。而不是应该让黑暗蒙蔽住自己的眼睛,理智,甚至于心灵。我们自始至终都应该明白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应该去朝着光明前进。
今年寒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一本是《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他发表了许多小说都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欧也妮葛朗台》十八爱砸可讽刺作品中最具生动活力的一部力作。他的故事也很简单,老葛朗台是一个守财奴,虽然家财万贯,但他的生活却过得非常简朴,他的独生女天真美丽善良的欧也妮·葛朗台爱上了破产落魄的堂弟夏尔。由于夏尔要外出工作没有钱,她为了资助夏尔将父亲送给自己的金币全部赠给了夏尔,后来被葛朗台发现后,她这一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朗台,父女俩为此发生里激烈的冲突。一向胆小而贤淑的母亲也因此一病不起而欧也妮这个痴心的姑娘,最终等到的确是发了小财归来的负心汉。
葛朗台是本书中着力刻画的人物他除了贪婪、狡猾、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之外,还有与其他传统守财奴不相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不仅热衷于守财,更善于发财,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机会便会果断出击,索寞城里谁都尝试过他的厉害,但他们反倒敬佩他,把它看成索寞的光荣因为金钱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无边的法力。
在这本书中,揭露了许多人的丑恶的一面,并且还写出了少数人的善良。书中的葛朗台,从他的身上,我们便能看到他那种自私自利视财如命的人的影子。如: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常有是对方受骗而是自己稳操胜券。当他与别人谈生意时总假装听不清,又结结巴巴的寻找合适的措辞。他这样会使对手着急并着急替他表达想法,从而忘记自己原来的观点其实葛朗台假装口齿是因为商业生涯中的唯一一笔吃了亏的生意这个生意虽然让他在经济上吃了亏,但却让他找到了与对手交谈时的这一个“绝招”。
那一次,他为了将自己的葡萄酒全部以高价卖出竟然把全城的人都骗了,而当他在算计下一笔生意时,全城的人甚至还被蒙在鼓里,他家财万贯但开销节省,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定量分发。甚至与不管天气有多冷,他都于规定的时间内生活熄火他的亲弟弟破产了,它不仅无动于衷,还想出了一个既可以当一个好哥哥又可以不用花他前的方法。
他的侄儿夏尔求他,他置之不理,在侄儿去南特是,他做的大方的事情就是在不花钱的事情上。他还克扣妻子的费用,每当给妻子钱之后,他都会想方设法的再要回来。当他知道女儿把金子给了夏尔后,竟然让女儿吃清水面包。更可笑的是,在他临终时也不忘去观摩金子。连他的遗言都是“万事要多操心,以后到我那里去交账。”这简直太可笑了,读后感,真不知道当时在他心里是怎样想的。
故事是这样的,故事中的王葆从小就听妈妈讲宝葫芦,后来他做梦梦到钓上一个宝葫芦,过上了“要什么来什么,想什么有什么”的快乐生活。但是好景不长,宝葫芦分不出指令的意思,例如上次象棋比赛,王葆为了赢,悄悄地对宝葫芦说:“吃车!吃象!宝葫芦糊里糊涂就把棋子喂到了王葆嘴里。还有一次他数学考试想作弊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它却等别人写完后搬了过来,受到了老师的训斥,一气之下他把宝葫芦扔到了湖里。
文中有一地方令我深爱启发:当王葆扔掉宝葫芦之后,他刻苦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成了校内数一数二的好学生。
虽然宝葫芦有无穷无尽的魔法,但它没有自己的想法,别人叫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根本不理解这件事的目的。其实人身上也有“魔法”,那就是潜能,只是有些人不去挖掘它而已。
文中有两句话使我终生难忘。王葆老师常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自己靠自己”;王葆爸爸常说“不要把小心眼放在做坏事上,要放在学习上,学习成绩肯定会提高。”
龙应台的《目送》一书,包含写父亲、母亲、儿子、朋友、兄弟的七十三篇散文,深邃、美丽的文字,吸引我在这个七月盛夏用几个晚上读完该书,共鸣之处颇多,最是印象深刻的还是跟孩子有关的《目送》和《十七岁》。
首篇《目送》,讲述儿子华安上小学第一天目送其消失在门里;十六岁机场送别一寸不移的跟随安检的儿子终没等候到儿子消失前的回头一瞥;大学时不搭同路的母亲的车,留下母亲高楼俯视其等公交车的身影。叙述着孩子的成长过程及其变化,透露着作为母亲的落寞无奈与对不必追的选择。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孩子的成长中要不断顺应孩子的变化呢?
《十七岁》那篇读到华飞从德国飞到希斯罗机场与剑桥演讲的妈妈相会时那段,华飞拒绝妈妈为他预备的雨伞;笑说妈妈对欧陆早餐与英式早餐的大惊小怪;提醒妈妈只说就可以不要用手指牛顿苹果树后代……让我想起前一日儿子挂掉我没有说完的电话以示对我管束他的抗议,再打过去,直呼神经病随即挂断来对付我的啰嗦,跟十七岁时的华飞不同的是,儿子七岁就开始了跟妈妈意见不一时的应对,就那么不轻不重不咸不淡的应对着,让你爱不来气不起的。还在为儿子挂我电话的事情耿耿于怀,计较着儿子对我不尊的时候,从《目送》的文字中读出作者在面对孩子时,跟所有的母亲一样有困惑,不同的是她懂得控制,使得她在孩子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自我调整的方法尊重孩子作为独立的人所应有的自由和尊重,这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犯的一个错误,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导致跟个性独立的孩子发生冲突时鲁莽的给孩子定义为叛逆。我们要像作者那样,做一个睿智的家长,把孩子当做一粒种子,给予足够的阳光、空气和水,爱护他、滋养他、保护他,让孩子感觉到自己不是在被塑造被管制被约束,而是在溢满爱的环境中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一切不能应用到实际生活教育的理论学习都是无用的。好读书,读好书,重在应用,尊重孩子的成长变化,做好孩子的好父母。
最初趋使我去阅读它,是它的不可忽视般的知名度。名着名作,大多都得经过时间的洗礼,沉淀下来的,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更久远的时间里,仍能被人所称颂所推崇的作品必定有它的过人之处。
这是简单的一篇回忆录。
如同常见的一段话:在某个地方某个时间,你因为一首歌或路人的一个仿佛熟悉的背影,而想起了曾经的某个人。它活在你的回忆,或许不曾消失,但在被生活推着走的时光里,你却有意无意地把它隐藏了。每个人大概都有这样的经历吧!那段回忆,曾是那么铭心刻骨,当时的你以为,那份感觉会一直鲜活不变地伴随你以后的人生,但它着实经不起岁月的磨蚀。唯有在某一个瞬间,一个类似的场景唤醒了你的记忆。如同,渡边君在时隔十八个春秋后,因一首《挪威的森林》乐曲而想起了记忆中那些模糊的人儿。
“我想,文章这种不完整的容器所能容纳的,只能是不完整的记忆和不完整的意念。并且发觉,关于直子的记忆愈是模糊,我才愈能更深入地理解她。”
回首往事,总有一份新的领悟以及淡然的释怀。猜不透的,在回忆里找到了答案。
最初的三人行:渡边、木月、直子。
木月是绝无仅有的朋友。他是孤独的,三人的相处里,他谈吐自若,好不潇洒。但除此之外他却无其他朋友,独自看书听音乐。这类人现实中还是有许多的,方有在自我感觉安全的圈子里才可肆无忌惮地体验真正的自由和快乐。除此之外,处处设防,怕受伤。社会关系处理不好,亲人关系也处理不好。唯有与直子这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以及渡边这个谈得来的朋友相处时,才是活出自己的灵魂。
是否人死前都会有一段时间回光返照呢?前一秒还与你谈笑风生地打桌球,转眼便自行了断在自家的车库。没有半句遗言。大抵总有他的原因,让他绝望到冰冷的原因。
孤独培养出了抑郁,抑郁繁衍出了死亡。木月是个脆弱的人。他反复游行于自信与自卑两个端点。只有在直子面前他才敢真正显示自己的脆弱。反反复复地累了,心里的痛苦愈积愈多,直到有一天,承受不了了,也许死才是一种解脱。
木月死后,三人行成了两人行。渡边和直子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渡边爱直子,很爱很爱。即使直子因木月的死受了打击住进了疗养院,他仍表示会等到她康复那天,然后一起生活。
直子对渡边君说:“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曾这样存在过。”
或许直子也曾试着,去和渡边在一起。但却迟迟摆脱不了木月已逝去的阴影。在没有真爱的基础上,只会对渡边不公平。
直子在死前也回光返照过。临死前她选择与玲子见面,选择烧毁渡边写给她的所有信以及与他的所有回忆。大概也是在接受治疗时承受太多太多的折磨。其实她的病根本就治不好。她与木月是与周边的世界格格不入的两个人,他们互相依靠。渡边是把他们同外部世界连接的链条。他们尝试过融入外界,却是失败。但直子比木月坚强,她付出的努力要比木月多得多。她不断地怀疑自己,不断纠结不得解。她是最痛苦最可怜的人儿。
玲子在直子与渡边之间充当另一连接链条。在疗养院里,玲子是直子唯一难得的知心朋友,是她的依靠。玲子本身也是历经坎坷,但她活得很自在,因为她放得下。面对女学生的抹黑,她选择容忍,虽然心里也承担这巨大的压力。当承受的那发条断了,她果断地跟丈夫提出离婚。直子死后,她特意跑去找了渡边,奉劝他不要忽略了身边的幸福,成熟起来,与绿子共创未来。对于音乐,她是难得的才女。此外,她讲过一段话:“我已成为过去的人。你眼前存在的不过是我往日的记忆残片。我心目中最宝贵的东西早在很久以前就已寿终正寝。我只是按照过去的记忆坐卧行止。”心的某部分,被扼杀了,不复存在了。
绿子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活泼调皮,也是孝顺的孩子。从朋友到恋人,她和渡边走过。明知渡边心中永远把直子放在第一位,仍不奢望什么。但在渡边因思念直子而满腹心事时她也会调皮地吃醋:“你总是蜷缩在你自己的世界里,而我却一个劲儿‘咚咚’敲门,一个劲儿叫你。于是你稍稍抬一下眼皮,又即刻恢复原状。”爱情是何等捉弄人呀!没在更早的时间遇上,于是成为不了他心中的“至爱”,却仍一心一意,愿他感受得到,愿他快乐。祈盼他有一天回过头来,可以对他说一声:“我一直都在呢。”
永泽是另一个特殊人物。他与渡边读相同的书,都为外人所不解的书。他们有共同语言。但自然他是比不上木月的地位的。永泽是潇洒而近乎冷酷的人儿了,他又是幸运到极致的人儿,他的身旁有位不离不弃的女友——初美。明知和永泽走到多远他也没有要结婚的意思(他容不得被束缚住),初美仍心甘情愿。叫上渡边的那顿庆功宴,永泽的着实是在委婉奉劝初美离开他,连渡边在过后也对初美坦白说,希望她离开永泽,找个地道的人过一辈子得好。初美最终照做了,然而婚后两年便自杀了。至此后,渡边再没理会过永泽。或许吧!伤害了多可惜的一位女子呢,只为了自己的自由,自私得可怕!渡边如此重情义的人,怎可容许?
人的一生,身边的人来来往往,真正留步的有几位?每个人都有自己病态的一面,有他人无法理解的痛苦。有些人能很轻易地把它忽视了,有些人却被它束缚了。小说开头回忆直子时,提到一口井,埋在草丛里,特意找是找不到的。人一旦不小心跌入,就无可避免地要死亡,深得可怕!问题是谁也找不到那口井的具体位置。木月与直子都遇上了那口井了,或许,那也是一种解脱吧!总还会有人撞上的,不可避免的。唯剩太多的无奈太多的遗憾,化成风吹散在草丛上,留下一声声呢喃!
读龙应台的书很早了,杂文、散文都是不可多得的精品,深深被她那外表朴实无华但内心赤城火热所吸引。她的文字,把人性本质和文学内核剥茧、刻画得丝丝入扣,直指核心。她关心时事、热爱和平,针砭时事,鞭辟入里,不光是作家,更是位思想家、公众知识分子,大家对她的评论是“横眉冷对千夫指”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俯首甘为孺子牛”时,却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而我的感觉则是:如果说索尔尼仁琴被誉为是“俄罗斯的良心”,那么龙应台可否说是“中国台湾的良心呢”?
《目送》是一本生死笔记,主打温情牌,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分别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
本书的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不由得想起我的点点滴滴。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上大学,父母送校后离开时我并没有回头,反而是马上扎入新生火热的报名中去;生孩子出产房,他们炙热的眼神送来的温暖和关切,在得知父母双双得重病,去医生办公室代表家属签字时,那被迅速关在大门外焦虑的眼神……
打开邮箱,第一封邮件永远定格在20-年11月28日,那是爸爸在我结婚后给我发的一封信,题目是《女儿是父亲的最后一个情人》这篇转载的文章,结尾他写道“音音,老爸没有息,你知道吗?在你结婚的那天晚上,老爸流泪一晚上啊!不知道别的女孩的老爸是否也是这样?”此文不能多看,每次光看到标题就已泣不成声,一切也都尽在不言中,而此时,远在天堂的爸爸不知是不是会常常透过天幕冲我温暖地一笑呢?
以前还不能完全体会到亲人“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以为理所当然,但当父母都渐渐老去或去世时,曾经的点点滴滴会经常无意识地在浮现在脑海,年纪越大,浮现的时刻就越多……
我们总说自己已经长大,可是给亲人们做过些什么呢?我们注意过他们在我们身后的祝福和期盼吗?我们感受到他们期待的眼神吗?我们凝视过我们的亲人离开的背影吗?……
不要让我们的亲人也因我们而伤心和失望,不要让那满腔的祝福变成没有主人的青烟,不要让亲人的目光从期盼变成伤感……
这就是真实的目送,这就是我在低低浅浅的文字里读出的感受。
目送我们的亲人,我们的子女,那几乎可以穿越时光的眼神指引着我们共同去经历,一起去相互送别,一起相互慰藉,在这浅长而又深邃的日子里,在亲情的温暖中,在这茫茫的人海里!
对于农人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这点感情在我一切作品中,随处都可以看出。我从不隐讳这点感情。我生长于作品中所写到的那类小乡城,我的祖父,父亲以及兄弟,全列身军籍:死去的莫不在职务上死去,不死的也必然的将在职务上终其一生。就我所接触的世界一面,来叙述他们的爱憎与哀乐,即或这枝笔如何笨拙,或尚不至于离题太远。因为他们是正直的,诚实的,生活有些方面极其伟大,有些方其又极其平凡,性情有些方面极其美丽,有些方面又极其琐碎,——我动手写他们时,为了使其更有人性,更近人情,自然便老老实实的写下去。但因此一来,这作品或者便不免成为一种无益之业了。
照目前风气说来,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及大多数读者,对于这种作品是极容易引起不愉快的感情的。前者表示“不落伍”,告给人中国不需要这类作品,后者“太担心落伍”,目前也不愿意读这类作品。这自然是真事。“落伍”是什么?一个有点理性的人,也许就永远无法明白,但多数人谁不害怕“落伍”?我有句话想说:“我这本书不是为这种多数人而写的”。念了三五本关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问题的洋装书籍,或同时还念过一大堆古典与近代世界名作的人,他们生活的经验,却常常不许可他们在“博学”之外,还知道一点点中国另外一个地方另外一种事情。因此这个作品即或与某种文学理论相符合,批评家便加以各种赞美,这种批评其实仍然不免成为作者的侮辱。他们既并不想明白这个民族真正的爱憎与哀乐,便无法说明这个作品的得失,——这本书不是为他们而写的。至于文艺爱好者呢,他们或是大学生,或是中学生,分布于国内人口较密的都市中,常常很诚实天真的把一部分极可宝贵的时间,来阅读国内新近出版的文学书籍。他们为一些理论家,批评家,聪明出版家,以及习惯于说谎造谣的文坛消息家,通力协作造成一种习气所控制所支配,他们的生活,同时又实在与这个作品所提到的世界相去太远了。他们不需要这种作品,这本书也就并不希望得到他们。理论家有各国出版物中的文学理论可以参证,不愁无话可说:批评家有他们欠了点儿小恩小怨的作家与作品,够他们去毁誉一世。大多数的读者,不问趣味如何,信仰如何,皆有作品可读。正因为关心读者大众,不是便有许多人,据说为读者大众,永远如陀螺在那里转变吗?这本书的出版,即或并不为领导多数的理论家与批评家所弃,被领导的多数读者又并不完全放弃它,但本书作者,却早已存心把这个“多数”放弃了。
我这本书只预备给一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或始终就无从接近学校,还认识些中国文字,置身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以及说谎造谣消息所达不到的那种职务上,在那个社会里生活,而且极关心全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的好处与坏处”的人去看。他们真知道当前农村是什么,想知道过去农村是什么,他们必也愿意从这本书上同时还知道点世界一小角隅的农村与军人。我所写到的世界,即或在他们全然是一个陌生的世界,然而他们的宽容,他们向一本书去求取安慰与知识的热忱,却一定使他们能够把这本书很从容读下去的。我并不即此而止,还预备给他们一种对照的机会,将在另外一个作品里,来提到二十年来的内战,使一些首当其冲的农民,性格灵魂被大力所压,失去了原来的质朴,勤俭,和平,正直的型范以后,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的新东西。他们受横征暴敛以及烟的毒害,变成了如何穷困与懒惰!我将把这个民族为历史所带走向一个不可知的命运中前进时,一些小人物在变动中的忧患,与由于营养不足所产生的“活下去”以及“怎样活下去”的观念和欲望,来作朴素的叙述。我的读者应是有理性,而这点理性便基于对中国现社会变动有所关心,认识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与目前堕落处,各在那里很寂寞的从事与民族复兴大业的人。这作品或者只能给他们一点怀古的幽情,或者只能给他们一次苦笑,或者又将给他们一个噩梦,但同时说不定,也许尚能给他们一种勇气同信心!
就在“五?一”小长假,我读了一本特别的书——《时间简史》。翻开这本书,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一览而进了我的眼球。此书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始人史蒂芬?威廉?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与宇宙知识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
是霍金,对宇宙的形成和归宿所作了一个诠释!霍金真厉害,他判定宇宙的起源是一个无限大的奇点,是爆炸形成的!最后的归宿有两种:一个是宇宙无限膨胀。另一种是宇宙先是膨胀,但到一定程度时会缩小最后变成一个体积无限小,密度无限的奇点也就是宇宙会无限循环!
霍金,是一位意志坚强的人,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还是不断探索,拥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为我们揭示了宇宙的奥秘。
《时间简史》真是一本好书,不仅能教会别人知识,还是一本让人思索,给人感悟的好书!
上个星期,同学们在语文课上对《雷雨》这篇剧本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大家围绕着“周朴园爱不爱鲁侍萍”的问题,分别说出了自己的观点。虽然,有的同学说“爱”,有的同学说“不爱”,他们都有各自的道理,但我并不赞同这种绝对的说法。“爱”实在是个非常复杂的东西,怎能简单的说“爱”还是“不爱”呢?其实,不能说“爱”或“不爱”,从本质上说应该是因为人性的复杂而导致了这样的矛盾!
《雷雨》中的人物,在作者的笔下充满了矛盾!两个家庭八个人物在短短一天之内发生的故事,却牵扯了过去的恩恩怨怨,剪不断,理还乱!人性的立体面在《雷雨》中体现的淋漓尽致!然而,人的天性原本就如此复杂的吗?人性原本就这么让人毛骨悚然吗?
记得小时侯我曾背过《三字经》,其中最开始的两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善”。的确,人出生的时候就如同一杯清澈的水!你给这杯水里加入什么颜色,这杯水就会呈现出什么颜色。也许有人会说,人天生都有求生的本能,这不是一种本性吗?但是请注意,我说人出生的时候如同一杯清澈的水,但并没有说清澈的水就没有性质。清澈的水也有它的本质,也就是说,人天生也带着一些本性,但这些本性并不复杂!事实上,人性之所以变得复杂,是因为受到生活环境的影响。人性体现出一个社会,一个环境!
周朴园天生就希望成为这么一个令人唾弃的自私、扭曲的人吗?毋庸置疑,谁也不希望自己被人唾弃!然而,周朴园生活的环境使他变成了这样。他是可怜的!
大多数同学所同情的都是被抛弃的鲁侍萍,然而有谁同情一下周朴园呢?周朴园并不是自己希望变成这样的,如此说来,他有什么错呢?这应该是社会的错!我认为,周朴园更应该得到我们的同情!他是当时社会的产物,更确切地说,他是那个黑暗社会的牺牲品!
我们不能把罪过归到某一个人的身上!事实上,小偷也是值得我们可怜的!如果小偷能靠正当的方法挣钱养活自己,我想,他们绝对不会再做这个令人厌恶而且整天担惊受怕的小偷了!而世界为什么会有小偷呢?这不就说明了我们的社会不够完善吗?
大家都知道,过去我们国家主要进行的是物质文明建设,然而,在物质文明已经较为发达的今天,国家又重视了精神文明建设!可见,社会环境的重要性!我想,大家都应该知道,社会主义的最高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一个消除了阶级的社会,一个生产力极大发展的社会,一个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极大丰富的社会,所有的财产归全人类所有,产品各取所需,所有的人平等地享受社会经济权利,人们不再将劳动做为谋生的手段,而“劳动将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我们之所以把共产主义做为我们社会主义的最高目标,就是希望建立一个和谐的环境,一个让生活在这样环境下的人都能和谐相处的社会!国家重视对和谐社会的建立,不就说明了社会对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吗?
由此看来,社会环境才是影响人性的主导因素!人性的复杂体现出社会的矛盾!然而,我们也不能太过于悲观,事实上,像周朴园这样的人已经少有了。我不赞同老师说的“十个人结婚有九个人后悔”的说法,这太过于悲观了!现在的社会已经不是当年的社会了,也许老师会说我没有经历过爱情我怎么会了解其中味?但我知道,爱是需要互相包容的!爱是需要互相付出的!只有一个人付出的婚姻绝对不是幸福的婚姻!我想,“后悔”的人是不是一味地在乎对方的付出而忽略了自己的付出?我觉得“后悔”的人也一定存在问题!请学会“换位思考”,这真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
读了《目送》的第一篇,我就情不自禁地继续看下去,作者能把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描绘的感人肺腑。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
第一篇叫《目送》的文章让我最记忆深刻。作者的儿子第一天上小学进教室和出国上大学的两个情景,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却一次次与儿子疏远。作者记得她也总是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父亲生命结束。
也许,每一个父母都会经历孩子长大疏远他们这个事实,经历自己的父母离开人世。可又有几人会把这样刻苦铭心的事记录下来,用感情记录下来。一般情况下我们看一篇文章,主要看故事内容,新颖的题材才会吸引我们,让我们喜欢。可这本书,只有朴实的文字,简单的故事,平滑的叙述,也能成为家喻户晓的读物,赢的就是真情与文字功底。
我们之所以要读课外书和学习课文,不仅仅是看故事,更要学习,学习语文知识,学习思想内容,学习审美。这样你才没白学。
《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长篇讽刺小说,作者吴敬梓在文中借一些追求功名、思想迂腐的文人儒士,极力揭露和批判封建科举制度的昏暗及大批读书人灵魂的玷污、人格的堕落。在这部蔑视一意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著作中,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情节,但科举制度的腐败这一中心思想却将各个人物与自成段落的故事串接起来,构成了一幅有内在关联的民间士林百态图。
《儒林外史》开篇描写了诸暨县一个乡村少年王冕,因家境贫寒,自小替秦老放牛,但他却勤奋好学,用每日攒下的点心钱买书看。由于王冕聪明勤勉,又博览群书,还画得一手好荷花,不到二十岁,便成了县内的名人。他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朱元璋授他咨议参军之职,他也不接受。王冕怕再有人聘他做官,就逃到会稽山中,过着隐居的生活。像这样淡泊名利的读书人,在作者生活的年代真是少之又少,因此作者对王冕大加赞赏。讽刺鞭笞科举制度的乌烟瘴气和只为名利的读书人才是本书的主旋律。老童生范进科举考试屡次不中,在家中倍受冷眼,丈人胡屠户更是对他百般呵斥。范进去乡试,因没有盘费,与丈人商议,怎料被胡屠户骂了个狗血淋头,说他是“癞蛤蟆想吃起天鹅肉”,还说他“养活你那老不死的老娘和老婆是正经”,把范进骂得“摸门不着”。到出榜那天,家中正值无米,母亲让范进抱母鸡上集市卖了换米。这时传来范进中举的喜报,范进从集市上被找了回来,得知消息后,竟然高兴得疯了。还是他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了他,治好了疯病。转眼的工夫,范进时来运转,财源广进,连胡屠户也一反常态,称他为“文曲星”,称赞他“才学又高,品貌又好”。这个故事极力讽刺了范进对功名的极度渴望和胡屠户那趋炎附势、“变色龙”的性格特征。
在《儒林外史》中,还塑造了很多同范进一样的鲜活的人物形象,如打着官府旗号让大家把钱财交公的王惠,再如为功名不择手段,恩将仇报,抛妻弃子的匡超人……其实他们都是腐朽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呀!“学而优则仕”这句话泯没了多少读书人的良知!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机锋所向,尤在士林”。现实生活中,虽没有人因中了举人而疯疯癫癫,但却有人为了考取博士、硕士而不择手段;虽没有人仗着学识换来的权势蛮横乡里,但却有人卖弄自己的知识换取财富。周恩来曾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学习不该为了名利,而是为了祖国将来的繁荣富强。
我选择阅读的书名是《时间简史》,史蒂芬·霍金那本畅销世界的《时间简史》以成为科学着述的里程碑。这不仅归因于作者迷人的表达方式,还归因于他讨论的令人敬畏的主题:空间和时间的本性,上帝在创生中的作用,宇宙的历史和将来。但是,在它问世后的岁月里,有些读者一直不断地向霍金教授诉说,在这本书中某些最重要的概念理解起来非常困难
《时间简史》里试图把宇宙描述成一个有限但无边界的空间,它是完全自足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就是存在。对时间则有如下描述,”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未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在收缩。
“在我的理解范围内,时间是一种过于复杂的概念。可以抽象地把它说成是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一种物质,尽管它无从捕捉,却又确实存在。也可以实化成身边的一切物质,也许你发现不了,但他们确实在被时间改变。明知肯定有东西在周围影响我们的生活,却终究看不清究竟是什么。而时间是自身存在的,至少我现在这么认为,虽然目前没有时光机。
这让我想到了爱因斯坦的理论,当物体的速度达到光速的时候就能穿越时空。如果这是真的,有一天有人证实时间是由某种物质发出的话,我们就可以有时光机穿梭将来和过去。一切的一切都联系着时间,当没有了时间,物质是否就失去了它的本质意义呢?也许物质存在于时间之中只是我们自己选择的一种方式,或别的什么为我们制定的。没有时间的世界是一个没有连续性的平衡世界,因为时间与空间是一个整体,是坐标轴上的弦,失去了其中一根,假设是X轴,那么Y轴也就没有意义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由特定的时间所控制的世界。一切都由永远不停止的却又有着严格规律运作的时间主宰。也许它突然在一瞬间停止,调皮地玩弄我们,而我们却也一无所知,当时间开启之后,继续自己的生活。它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与璀璨的宇宙发展史相比,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起,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那就是人类所无法涉及的永恒。
在宇宙大爆炸的理论,文中提到宇宙大爆炸发生1秒种后温度降为100亿度,那么爆炸前的温度是多少呢?在网上查找相关资料相结合后知道宇宙大爆炸前的温度为10的32次方绝对温度。这是经近代高能物理学家所证明的温度。虽然这庞大的数字,特殊的单位我都无法理解,但我感受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其实宇宙大爆炸理论的发现是一位普通的医生。有一晚,他在家中看星空,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根据万有引力定律,那么天空的星星应该互相吸引而越来越近,可是为什么人们却没发现星星都聚在一起的现象呢?于是他提出,一定有一种作用力在抵消星球间的引力,于是,这就是宇宙在膨胀扩散理论的第一位提出者。
当大爆炸前,宇宙是一个高度均匀恒温的原始火球,那么这就是一个无序的状态,这和热力学第二定律又是反的了。根据研究发现,宇宙在大爆炸后在10的负23次方每秒,这一瞬间的时间,宇宙就膨胀了10倍,那么这个宇宙膨胀的速度有多快呢?大概是10的31次方米/秒,这是什么概念?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光速是不可超的,除非是在静止的状态,质量为0的光子,才可能达到光速,光速是多少?1秒种30万公里,那么就是3乘10的8次方米每秒,这是光速,而宇宙膨胀的速度远远的亿万倍地超过光速。在大爆炸开始10的35次方米每秒以内的事情根本没办法知道。
再来说宇宙大爆炸的速度,这个速度既不能快,也不能慢,如果慢的话,所有星球就会被万有引力拉回来,整个宇宙大爆炸要精调到10的55次方分之一才可能达到爆炸所需要的速度。
只有真正懂行的天文学家才知道对神的敬畏,所以很多的天文学家告诉我们,神有两本书启示我们,一本是圣经,一本是大自然。两者之间绝不会相互矛盾。天文学家是很骄傲的,因为他们是研究天文的,所以要让他们相信上帝是很难的,可是现在随着宇宙大爆炸理论的研究,使越来越多的天文学家的信仰发生了变化,有的科学家你明显地看到是从无神论变成有神论。
读完《时间简史》,获益匪浅。虽然霍金先生深入简出地表达其对时空以及宇宙的看法,但许多抽象的概念我还是没有弄懂,更不敢不懂装懂歪曲原意,所以在这里就谈谈我看完该书后对时间的认识吧。
我们这个世界,或者说宇宙,是在某条时间弦的,而其他的XYZ轴等我们都不知道,因为人类只有看见三维的能力,最多只能感觉到四维,而宇宙起码在四维以上。这在我的大脑里也是无法构造出模型的。我们只能出现在这个特定的时间,而在我们前一秒的可能又有另一个世界,无数的世界存在,只是时间轴不同,我们和他们(如果存在),是平衡的,因为大家的时间运行间隔是相同的,同速的运动物体相对仍然是静止,彼此之间是无法接触的。
换言之,如果我们可以时间旅行,我们回到过去的时间。或者我们可以从这个星球到另外一个星球去。因为空间和时间是连续的,过去的空间和过去的时间已经成为现在的空间和现在的时间,我们也就是回到了现在。这有意义吗?我们从现在回到现在?过去的某一时刻的时间和空间仍然在某个地方以某种形式存在,它们明显已延续成了现在。所以我们还会呆在这条弦上。否则,如果我们回到过去采取行为改变重要的发展历史,那么世界将向另外一个方向发展,那回到过去的我们又谈何存在?《时间简史》引出的联想是绚丽的,是壮阔的。
是我的水平不够,读书不仔细,从整本书中也只能翻来覆去讲时间,请老师不要见怪。不过,霍金先生在书最后所写的确实挺有意思的:”然而,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它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及时让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少数科学家)所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存在的问题的讨论。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所以我说说我对宇宙的理解:我一直想象把地球当作一个细胞,而我们人类就是细胞里面的。每一个细胞都有着自己的生命,最终有一天这个细胞会枯竭。而宇宙可能就是一个人的身体内部。而这个人又是一个细胞里的微小部分……一直循环下去。
人类需要了解自己,以前的自己,人类渴望了解,在不断了解中不断进步,不断地走向未来。
“若想在尸骨已朽之时尚不被人忘记,要么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一写的事情”这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富兰克林是多么令人敬佩的人。他通过“风筝实验”发明了避雷针,为我们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富兰克林七十八岁的时候一本《富兰克林自传》在他的笔下诞生了,读了这本书后,我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富兰克林。
文中讲到在富兰克林小的时候,他的父亲让他在家打打杂什么的,可富兰克林一心想到海上闯荡,由于他的父亲不允许,他最后只好到哥哥的印刷所去。当学徒空闲的时候,他就到图书馆看书。对富兰克林而言,“读书是我让自己享受的唯一乐趣。”所以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学得许多的知识.文中还讲到他偶然看到了一卷零散的《旁观者》,便把它买回来读了好几遍,真是爱不释手,便试着自己写《旁观者》,然后把自己的《旁观者》与原文加以对比,发现一些错误,便予以纠正。经过无数次的改正,他对原文的章法或语言有所改进,鼓足了他的信心。
通过阅读富兰克林的自传,我想到了自己。在我小班的时候我就对古筝情有独钟,深深地爱上了它。于是在我的业余时间,我选择了古筝这个爱好。随着时光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我的演奏水平也有了突飞猛涨的进步,在宜兴、南京等地的比赛中还得到了一等奖。我每天都勤奋的练着,每到晚上我都会让家人陪着我练习,时不时还把妈妈拉在身边听我弹。就这样,由于有了每天让妈妈陪在身边当听众的习惯,因此我胆子也壮大了几分.有一年,我接到要去北京比赛的通知,我就更加努力的去练习了,不管寒冬腊月、严寒酷暑我都坚持练习,并且寒假和暑假都去老师家练习,因为只有多练,才能在比赛的时候不紧张。有句谚语是“艺多不压身,艺高人胆大”吗!经过紧张的等待,终于到了比赛的那一天,我怀着激动不已的心情进入了“华夏之星”的比赛场所。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一张张充满自信的面孔,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信心也像伞兵跳伞——一落千丈。我紧张的脚直抖,看见评委那严肃的表情,听着别人那优美的琴声,真是把我“火上浇油”。在我身旁的大姐姐鼓励着我:“加油,不要紧张,你一定可以的!”我心想:我一定可以的,既然老师选我来参赛也是信任我,我可不能辜负了她呀!该到我了,我大步流星的走上前。就这样,每一根琴弦都被我弹成了一个个优美的音符,一只只可爱活泼的音乐小精灵就在我的手指下诞生了。弹完后我信心十足的走出了考场,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可等我过了十级,妈妈还是督促着我,让我继续练,可我没坚持。现在想想和富兰克林那坚持到底的精神,我很惭愧。“恒心+耐心”才能成就辉煌。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富兰克林的精神,做个有恒心的人。
又看完了一本名人传记《富兰克林自传》,其实对富兰克林了解的很少,知道以前书上介绍过他做雷电的实验,以为是个大发明家,看到书的介绍,才知道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之一,又以为他是个总统,但是介绍上却只字未提,原来没有做过总统。对富兰克林的了解确实很少。看完了他的传记,发现富兰克林是一个极有影响的人物。
富兰克林是辍学在家,和父亲学习皂烛业,后来对这个行业不感兴趣,跟着同父异母的哥哥学习印刷业,在当时印刷业是一个很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富兰克林在这个行业里确实做出很大成绩,学到很多技能,并且指导别人从事印刷。
富兰克林极爱阅读,印刷业刚好满足了他阅读的欲望,他有机会阅读到大量的书籍,后来发现富兰克林非常忙,他还是一个社会活动家,非常奇怪,他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时间来看书,而且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成就。可能是由于他是一个勤奋的人吧。富兰克林的是非常勤奋和节俭的。
富兰克林非常善于辩论,而且喜欢辩论,后来富兰克林发现辩论其实也不是一个很好的习惯时,就渐渐收敛了,但是他却能说服各方听从他的意见,以至于他的影响力很大,成了一个外交家。
富兰克林非常节俭,而且勤奋,而且也倡导节俭,勤奋。积极影响他的朋友,和在一起工作的人,提倡素食。
富兰克林热心公益事业,使得他的声望,影响力非常高,在他的倡导下,才有了图书馆的概念,其实一开始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和朋友们阅读和交流。他组织财力物力建学校,医院,改善街道,路灯等等。
富兰克林是个发明家,书中说,只有爱迪生可以和他比,但是书中对他的发明介绍很少,他的发明都没有去申请专利,都和生活关系很密切,比如壁炉,路灯设计呀,可能最有影响力的是在雷电中引出电荷来,这个应该是很厉害的,当时的一些科学家还不以为然呢。他会做了很多实验,有很多人来参观,想想那时侯一定会有很多人佩服他,还有人跟他学,他发现人家也不是块科学家的料,居然有个很有意思的建议,(富兰克林更多的时候应该是一个商人),让那个人做实验到街头去挣钱,呵呵,是不是和街头喷火的艺术家是同源呀。这个想法居然让那个人生活富足。居然是想法改变生活呀。
富兰克林还领导过军队,承担防御任务,借枪借炮,训练队伍,搞得还有声有色的。
富兰克林是个商人,因为他是搞印刷起家的呀,但是他是以为很厉害的商人,因为他的影响力很大,又在政界混,这样的商人还了得。
那时候富兰克林还承担印钞的任务,真是厉害,其实后来对证券,税收他都有很独到的见解。
富兰克林支持宗教的发展,但又不陷于教派的纷争之中。
富兰克林还发行报纸,这当然和他的印刷有关,自己经常在报纸上刊发文章。
从富兰克林本人及其相关人和事上,我学到了许多。
首先,他有着对一件事的执著与专注。在富兰克林16岁时,曾坚持改写《旁观者》的第三卷,用以练就文章的语法和章法。但当时的他正在当学徒,白天要做工活,只有晚上或早上上班之前去做这些练习。所以一星期天,他就设法逃避上教堂做礼拜,尽量抽出时间。我由此联想到现在的我们:做一件事总是三分钟热情,没有执着的精神与顽强的毅力。双休日更是在电脑前度过,哪里还有一门心思做有用和有益的事。
再次,我还学到了与人交流的技巧:不要固执己见,不要用生硬的词语,更不要以教训的口吻去教导别人。“我风圈善良的聪明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切勿采取独断式的自以为是的说话方式。因为这种说话方式常引起人的反感,更容易使人产生抵触的情绪,常常达不到交流思想、传达感情的目的。因为你的目的是在教诲别人,讲话时分武断态度有时会引起反驳,使人不以为然因而是公正的讨论成为不可能”富兰克林这样说。
另外,还从他和他的朋友的身上了在公共生活的常规。当富兰克林再次回到到费城时,暂时是在凯谋的印刷铺。有一次,他们接到了新泽西州的一笔生意,尽管凯谋当时是老板,但是议员们对富兰克林以礼相待,对凯谋却很冷淡,甚至可以说是反感。原因就在于凯谋的脾气很古怪,他不懂在公共生活的常规。他常常粗鲁的驳斥人们一致公认的观点,而且衣冠不整,极为邋遢,狂热的坚持某些宗教信条,而且有些无赖气。试想,在当时的社会,在那个上流阶层,文雅是他们的通行证,怎能容忍这么鄙俗的人呢?
当然,我从富兰克林身上学到的绝不仅仅只是这三点,还有贫穷但不失信、乐于助人、正直真诚、热爱工作、安贫若素……我若一一相近的列出并以例证,那就不是一两千字能说完的。总之,富兰克林身上有许多美德值得我们学习,在此列数一些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1、节制:食不可过饱,饮不得过量。
2、缄默:避免无聊闲扯,言谈必需对人有益。
3、秩序:生活物品要摆放有序,工作时间要合理安排。
4、决心:要做之时就下决心去做,决心做的事一定要完成。
5、节俭:不得浪费,任何花费都要有益,无论是于人还是于己。
6、勤勉:珍惜每一刻时间,去除一些不必要之举,勤做有益之事。
7、真诚:不损害他人,不使用欺诈手段。考虑事情要公正合理,说话要依据真实情况。
8、正义:不得损人利己,履行应尽的义务。
9、中庸:避免任何极端的倾向了,尽量克服报复心理。
10、清洁:身体、衣着要力求清洁。
11、平静:接触不必要的烦恼。也就是指那些琐事、常见的和不可避免的不顺利的事。
真心的希望大家能够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向富兰克林的美好品性靠齐,做一个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好公民。
每当听到挪威的森林这首歌,就会回想起每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如在旷野之中听见吉他柔和而冷清的曲调,撩拨人的心弦,有风迎面吹来,卷起衣襟拂动头发,直从脖领、袖口和裤管吹进去,那风是凉的。
初读时是高二的下半年。一个秋天的下午,没有阳光。在同学的书桌里翻得一本译林的删节版的《挪威的森林》,在自习课上小心翼翼的读起来,片刻便坠入其中,将一切全然忘记了。我看小说很快,一口气读下去,直到放学后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时才知道该回家吃饭了,恋恋不舍的放下已读了大半的书,满怀惆怅的走回家,匆匆吃过饭就又回来。一口气读完,合上书本,长长的叹出一口气,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但是这一次的阅读并未使我将其铭记于心。由于读得很快而又没有大段的时间去体味,加之书是借来的,所以,《挪威的森林》只是给了我一个凄冷的印象的,很长时间没有再看过。偶尔之间想起,默默的感叹。真正爱上这本书是高三下学期的重读,是20--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林少华先生的全译本。在高三那一段寂寥而压抑的生活中,我带着近乎冰冷的心在书中寻得了似是属于我自己的悲伤。那种共鸣是痛苦而又不无愉悦的。好像在风中听见吉他在低低、反复的长吟。我深深地被那忧伤的曲调感染,似乎真正听到了那首《挪威的森林》——从此,这本书就被我带在身边。常常在周末午后空荡的教室里抑或哪一个暗淡的黄昏,靠窗轻轻翻开书页,将心慢慢沉浸在那浓浓地惆怅之中。
林少华先生在译序中谈到村上的比喻是独到的一家,对此我非常赞同。他的确很会将语言以不常见的方式组合并表达出十分完美、贴切的含义。这一点在景物描写中体现的犹为突出。如开篇第一章对那片山野的描绘以及“渡边”在天台上放飞萤火虫的一幕,无不令人身临其境。而一入其境,我必然从中感受到风。所以,村上的语言总是给我一阵阵风的气息,是风声伴着吉他的和旋……此外,村上语言的节奏感也非常之好,读来洒脱、伶俐,依旧如那风。
但是那风是冰凉的,不是刺骨的冷,却是透心的冰凉。《挪威的森林》仍旧是以它哀婉的故事引人入胜的。主线是渡边与直子的爱情穿插以木月、绿子、玲子、永泽、初美、敢死队等人的生活。犹其令我感到凄凉的是渡边那日夜煎熬着的心和他为了爱而不断振作和努力的执着。一个人做到如此,实在是太不容易了。渡边是一个冷调子的人物,但我不同意林少华先生说他是一个把玩孤独的人。村上也应该不是这样认为的。因为渡边曾经说过:“哪里有人喜欢孤独啊!只不过是不乱交朋友罢了,那样只能落得失望。”从全篇看去,渡边也一直为战胜生活而努力着。虽然他的挣扎完全是内心和情感上的,但外在的孤独究竟是一个表象。“孤独”哪里可以玩味啊!
马克思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在物质的世界里,你是遵循现世的规则,还是尊重自己的选择?你是追求外部的认同,还是直面内心的感觉?你是迷茫在人群的道德,还是清醒于内心的呼唤?
几乎毫无例外,内心的感觉当然会和规则、外部、道德相冲突,徘徊之间,你几乎丧失对自己感觉的认同——不知道那到底是感觉还是欲望?不清楚自己到底该守还是该退?甚至不明白为什么内心感觉总会违背人群道德,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夹杂着噪音出现,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充满依赖、软弱、恍忽?人们总是相信,自己内心的真实感觉与人群格格不入,为社会所不容。
在觉察与批判之间,绝大数人最终还是犹犹豫豫地放弃了令人不安的内心感觉,转而选择了安全、光明、强大的外部规则——这就像是买了保险一样令人安心——不管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起码人群能够容得下自己。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并不重要,关键是要世界能够容得下自己。不然自己该是多么恐慌、无助、无立锥之地,在这世界上没有自己的位置!有时,位置就意味着生!人们一开始以为自己最惧怕的是死,于是趋利避害,或坚决或犹豫地选择了自以为是“生”的方法——以为只要放弃内心的感觉,便能赢得外部的认同。从这个意义上讲,直子、直子姐姐、木月是同一类型的人。
直子的死却的确让我感受到了同渡边一样的无法自已的凄凉。村上将直子的死突然安排在第十一章的第一句话,着实令人毫无准备——“直子死了以后,玲子仍给我来了几封信。信上说那既非我的责任,也不是某人的责任,而是如同天要下雨,不是任何人能制止的。但对此我没有回信。我能说什么呢?况且毕竟已经无可挽回了。直子已不在这个世上,已经化为一抨灰烬。”我清楚的记得我如被人当头一棒似的打呆了,内心死寂仿佛失去直子的是我而不是渡边。我反复读了这段话却始终不敢相信,如同凋谢了一个小心翼翼,精心守护的愿望,支撑这个愿望的柱子被毫不留情的拦腰打断。村上的目的达到了,他将读者变成了渡边。直到现在读起,一股深深的惆怅仍会堵住我的胸口,久久不能散去。
对于直子的死本是顺理成章的,读过一点小说的人都该想到。但在《挪威的森林》里,村上已将读者的心攫取,使人完全忘记了客观,而一心祝愿乌云终会散去,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们和渡边一样去守护那“仿佛风中残烛的灵魂的最后忽闪。”但一切都是徒劳的。直子最终选择了以死来获得新生。也只有死才能惊醒人们思考,思考那个社会,这才是村上的真正用意。如果说村上这部小说是恋爱性质的,那么其中对社会的思考也是很深刻的。书中明面上将木月、直子、玲子写成是精神病人,但是我、永泽、敢死队甚至端庄的初美和活力四射的绿子无一不呈现出一种病态。那就是战后的日本,一个有一点良心和追求就要疯掉的时代!经济虽然复苏,但整个社会像一条巨大的冰凉的铁链将人们紧紧缠绕、扭曲,制造悲剧的根源是社会的丑陋,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每个人都在走向毁灭,而彼此在灵魂上互相排斥,仿佛解除痛苦方法只有变成精神病人然后再自杀。因此木月自杀、直子的姐姐自杀、初美自杀、玲子自杀未遂而直子最终自杀。自杀又都是毫无预兆而莫名其妙的——那就是冷漠,无法穿透的人与人的隔阂,哪怕是直子最终也没有给渡边留一句话,就像直子的姐姐没给家人留一句话,木月没给直子留一句话,一切情感都已经扭曲了!他们生活在冰冷的、又黑又暗的森林里,孤独主宰着他们的思想直到死也不曾放过他们——也许这样说掺入了我的主观猜想,但我的确是这样感受到了,并为此悲哀!
渡边闻得直子的死讯后的徒步旅行颇为震撼人心:一站接一站的坐车、一个城镇接一个城镇的穿行……那是怎样的一种无助的悲哀!他还能做什么呢?他该对谁去呐喊:“生活啊,为什么你不能放直子一条生路?”那没有回应的寂寞里是令人窒息的孤独。但是村上在最后还是选择了让渡边奋起而不是让他也疯掉。虽然结尾处渡边站在“哪里也不是的场所的正中央”,何为正中央?正中央就是没有同类的孤独的唯一。但是我相信渡边、玲子、绿子终会在那个冰冷的森林里顽强的走下去。就如同直子在开篇的时候对渡边说的:“对于你,我是放心的,我永远也不担心你会掉到那枯井里去的,我是知道的。”也许正是这样的放心才让她有勇气离开渡边。我由衷的佩服村上诉说故事的超人能力和把握全局的深厚功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又是如此自然而看不见雕琢的痕迹。
村上一开始就提出了对生死的态度并将这一态度贯穿全篇,那就是——“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而永存。”文中每一个死去的人都不是永远的消逝,反倒时刻影响着生者。他们的死存在于生者的生之中。渡边正是穿梭于这生死之间,体味着友情与爱情的意义。我想,最终是死者让渡边一步步成熟、成人的。
提起《挪威的森林》也不能不提到其中作为一个重要线索的“性”。尽管我并不赞同文学作品中以性为主线去展开情节。但是村上笔下的性却以其坦然、真诚的笔触给每一个人留下美好的印象。渡边对直子的渴望以及直子不断为迎接渡边而作出的艰苦的努力,虽然这是以性为起点的,但真正表达的是超越性本身的对爱、对至纯至美的向往和憧憬。
再一次掩卷长叹,在生死的反复中又经历了一次情感的洗礼。头脑中挥之不去的是那片无际的山野,举目望去是“仿佛冰冻凝结的蓝色天空”和“片片起伏的如海浪的草地”,“草的香”、“云的白”、“山的青”,还有那“抚动衣襟”的风,一个个身影在远处浮现又走远。只剩下一种声音,是那曲《挪威的森林》,是那曲生与死的交响,是玲子的吉他在风中的反复的长吟……
一场梦,渗透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述了小学生王葆,在钓鱼时遇到了能实现任何愿望的宝葫芦。于是,王葆让宝葫芦帮他钓鱼,帮他借书……可是,宝葫芦只会盲目服从,令王葆感到了烦恼与痛苦,于是他抛弃了宝葫芦,最后发现一切都是一场梦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劳而获只能带来烦恼和痛苦,也知道了投机取巧而不付出努力的人是不会成功的,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得到成功的果实。要勤奋,有毅力,做一个诚实的人。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所有的成功都是要靠自己不懈的努力所争取的。比如那些伟人,他们成功的背后,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正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汗水和艰辛要比我们多,所以他们才会如此的伟大,被人们称赞。如果想要把事情做成功,做到最好,就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而不是去借助他人的力量。
这时,一个关于付出与回报的故事浮现在我的脑海。有两个人同时遭遇到了不幸,来到阎王面前,阎王对他们说:“你们可以转世投胎重新做人。一种是索取的人,另一种是付出的人,你们各选一个吧。”第一个人听完阎王的话,暗想:我这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那种无忧无虑只向别人索取的日子,他赶紧对阎王嚷道:“我先选,我先选,我要选做那个一生只向别人索取的人。”第二人对阎王说:“那我就选择做那付出的人。”阎王听了他们的决定,告诉他们:“第一人来世投胎做乞丐,因为乞丐一生不用工作,只须向别人伸手乞讨便可。另外一人下一辈子做富翁,因为成为富翁后就可以向别人施舍自己的财富。”这个故事告诉我:天上不可能掉馅饼,一切事情都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成功。那些想不劳而获的人,最终是没有好下场的。
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凡事只有付出,才有收获,只有努力,才有回报。
《边城》是沈从文(现代小说家,散文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京派小说代表人物)小说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
《边城》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
封建礼教,让小少爷也开始忧虑了。在所有主角齐聚一堂的时候,父亲的专制和对工人的压迫,让他看到自己的想法(把学费腾出一半给四凤上学)是多么的幼稚,至少在父亲这儿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当有天晚上,父亲亲自要“他未说完的请求”时,他低着头,直说没什么,甚至父亲也放下口气:“也许,我会同意呢”也无法让他再将心事表露。
这本是个矛盾的集合,在闷热的客厅,在闷热的“死去的夫人”的房间里以及在大伙的心里,都有团火在燃烧。四凤的爱情在燃烧;周冲的爱情也在燃烧,而他还有对父亲的恐惧,对母亲的同情。萍对后妈,因为“闹鬼”只想一走了之,并且,对四凤,他是爱?是随性?还是借她慰藉自己甚至是借以摆脱自己的恐惧?我不知道,但在那个雷雨的夜,他终于可以解脱的。也就是那天晚上,他面对鲁大海说出:我想死。由结局可见,这一句话是真。
繁漪,这个可怜的人儿,被迫嫁给周朴园,没有爱情的生活,昏天黑地的屋子里。她又是桀骜的骏马,只是在快要心死的时候,周萍给了她作为一个女人的满足,也许风花雪月,也许甜言蜜语,毕竟,比起一直的闷热的屋,比起丈夫想着另外的女人,比起只有药作为丈夫给的礼物。她从冬天走到了春暖花开。而后来的所作所谓我们由此可以理解。她可以不爱她唯一的儿子,她可以反抗老爷子的命令,甚至可以在雷雨的黑夜跑到四凤家里,鬼一样的出现,但是她却总是思念,总是询问,关于他的萍的一切她都想了解,想要紧紧抓住。雷雨夜,她以为自己发下狠心要开始报复他的萍,可是忘记的自己是一个见不得他下跪的人,更何况见到他哭泣,她甚至可以委屈自己和四凤同样的地位。因为这一生,她这样的女子只为爱付出。她终于咆哮了……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甚至带着妓女去当众羞辱大人。“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国民党了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用自己从旧社会开始,历经大跃进、自然灾害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有作家这样评论道“福贵身上是中国近代所有苦难的集合”。我认为他是亦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暑假里在表姐家玩了几天,因为表姐在苏州读大学,妈妈也放心我在她家。她的书桌上整齐的竖着好些书,还有很多是他高中时候的。我无聊时也就随意的拿几本翻看着。里面有一本叫做《十部名著精华精读本》,封面上还有着江苏新高考复习用书的字样。里面有《三国演义》、《红楼梦》、《欧也妮葛朗台》等等。这本厚厚书还是挺好看的,虽然没有每部名著的全部内容,但绝对是精华与精彩的部分,表姐看我那么喜欢,就把这本旧旧的书送我看了。对还在上初二的我,还是看的懂得。语文老师今天布置写名著读后感,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先抓头挠腮一番,写什么呢?老师给我们指点了一番,我问老师不写《童年》《鲁滨逊漂流记》《钢铁……》可以吗?老师笑着说当然可以,他说只是举例子。我说《葛朗台》可以吗?老师说那是高中要求读的,不过你读过的话写也可以。于是乎,我就写了。
《欧也妮 葛朗台》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小说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葛朗台
《欧也妮葛朗台》主要写了在法国外省的索莫城,一个名叫葛朗台的箍桶匠,原本很穷,后来因娶了有钱人的女儿,而逐步积累了上千万法郎的资产。正因为这些钱,让他变得越来越吝啬。葛朗台的赚钱能力真的强!那么他的女儿欧也妮也就是一个富二代了,可是富裕的家庭并没有给她带来幸福。所以我觉得葛朗台在家庭方面、为人处世方面是一个乞丐。
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这位爸爸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家人,可是葛朗台就不像正常的爸爸了,他的眼睛里只有钱,在家庭方面、对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也是很小气的,比较之下,我家经济状况绝对比葛朗台家穷,但我的爸爸对我十分的好。
他家阴森森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楼梯踏级都被虫蛀坏了,女仆差点摔了跤,他还怪她不挑结实的地方落脚;每一顿饭的面包食物、每一天要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分发,一点儿不能多;他限制妻子的零用钱,连别人送给她的一点,也要想方设法刮走;有亲戚来,他不让加菜,竟然吩咐雇农打些乌鸦来煮汤;妻子病了,卧床不起,他最先想到的是请医生得花钱。写到这里这位“爸爸”还是爸爸吗?金钱对他就那么重要吗?如果让葛朗台自己来回答究竟这是为什么,他一定会说“我不知道,我办不到,我不愿意,以后再说吧。”,在用作者在文中的话来说:一见到金币眼睛就放射出光芒,嗜钱如命,对金钱的痴迷。看到这里我十分同情欧也妮,生在这样的家庭还不如生在穷苦人的家里,至少家庭是舒适的、温暖的。我家厨房门坏了爸爸请了半天假让一个师傅来修理。姑妈来我家,爸爸在街上买了好多菜,还买了烤鸭。家里有人身体不舒服,一定会及早的去看医生。邻居家里有什么事情,过来和爸爸说一声,爸爸肯定要去帮忙的,爸爸说过:那是必须的。平时,家中的财政大权掌握在妈妈手里。如果问我的爸爸每天辛苦为了谁,他肯定自豪的说是为了他家的“丑丫头”。
文章点评说“他是能说千句话,不舍一文钱”,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吝啬的一个人。
读到这里令我气愤,每年他的女儿生日的时候,他都会给她一枚闪闪发亮的金币,紧接着,他会对女儿说,乖女儿,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吝啬鬼边看边点算着金币的数目,看看金币是否少了,清点完毕后,他又假装成慈爱的父亲,把金币归还给女儿,同时不忘反复嘱咐她要把金币好好保存,千万不可以弄丢,明年的这个时候,他还会再要检查的!我的天哪?我的天哪?“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反复嘱咐”、“ 还会再要检查”,过生日、过新年、平时爸妈给的“小费”都由我自己安排了。
爸爸,每天快乐而辛苦的上着班,兢兢业业。他也经常告诉我为人处世的道理。相比之下,葛朗台会这样教育他孩子吗?葛朗台总是不择手段的扩充自己的财产,甚至还用自己的女儿欧也妮小姐作为诱饵,来赚取更多的钱。就像书上说的“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他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坚决地把自己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共的地上。真是的,别的村民还不知道怎么说他。
为了钱,葛朗台冷酷无情,与其说他是金钱的所有者,倒不如说他就是金钱的奴隶。知足常乐,它只会一味的追求更多。我现在明白了,他赚那么多钱又舍不得用,就是心理的不正常。当然也不能奢侈的花钱。听爸爸说钱变得不值钱了,如果在现代社会,葛朗台不懂消费,他的钱肯定贬值的。我总觉得这样的人事不存在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个文学人物的典型,我听了似懂非懂。
再次回味《欧也妮葛朗台》,好笑又好气。读它,让我同情欧也妮母亲和她的不幸,让我懂得为人处事的一些道理,那就是:做人要慷慨一些,不能太吝啬,什么事情都很小气的话,你的同学、朋友就会远离你的,让我也明白大方做人、好好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也很欣慰的为我有这样慷慨的爸爸感到自豪。现在这本书老老实实的呆在我的身身边,爱书的表姐把它送我了!如果不送,我这表妹非说她“葛朗台”,呵呵!
曹禺在一九三四年发表四幕剧《雷雨》,剧本反映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上层社会生活的腐烂与罪恶。作者以卓越的艺术才能深刻地描绘了旧制度必然崩溃的图景,对于走向没落和死亡的阶级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抨击。
四幕剧《雷雨》在一天的时间(上午到午夜两点钟)、两个舞台背景(周家的客厅,鲁家的住房)内集中地表现出两个家庭和它们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的纠葛,写出了那种不合理的关系所造成的罪恶和悲剧。它写的主要是属于资产阶级的周家,同时又写了直接受到掠夺和侮辱的鲁家。《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有的死,有的逃,有的变成了疯子。剧本的这种强烈的悲剧性不只深刻地暴露了资产阶级的罪恶和他们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而且引导观众和读者不得不追溯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这正是《雷雨》这一名剧深刻的思想意义之所在。剧中的人物不多,但作家对主要人物形象都通过尖锐的戏剧冲突和富有性格特征的对话,作了深刻的心理描绘,他们都有鲜明的个性,每一个人物都显示了他的作为社会人的丰富内容,以各自的遭遇和命运激动着人们的心弦。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都市里,资产阶级往往带有浓厚的封建气息,周朴园正是他们中间的代表。他既是尊崇旧道德的资本家,又是在外国留学过的知识分子。对于这个人物隐藏在“仁厚”、“正直”、“有教养”等外衣下的伪善、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以及由此产生的罪恶,作家通过富有表现力的戏剧情节——例如他对侍萍的“忏悔”、对繁漪的专横、处理罢工的手段等等,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批判。鲁贵是一个不识羞耻、趋炎附势的奴才,在他和周朴园这两个人物身上,作家所投射的憎恨是极为鲜明的。性格更为复杂和矛盾的一个人物是繁漪,在这个人物的塑造上,特别显示了曹禺优异的艺术才能。繁漪是一个“五四”以后的资产阶级女性,聪明、美丽,有追求自由和爱情的要求;但任性而脆弱,热情而孤独,饱受精神折磨,渴望摆脱自己的处境而又只能屈从这样的处境,正象作者所说,她陷入了“一口残酷的井”。作家曾说:“在《雷雨》里的八个人物,我最早想出的,并且也较觉真切的是周繁漪”。作者用力刻划了这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她对周家庸俗单调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在一定意义上她也是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而剧本又使她在难以抗拒的环境中走向变态的发展: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悲剧的意义于是就更加深刻和突出。作家曾说:“这类的女人许多有着美丽的心灵,然为着不正常的发展,和环境的窒息,她们变为乘戾,成为人所不能了解的。受着人的嫉恶,社会的压制,这样抑郁终身,呼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的女人,在我们这个现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吧。”强调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同情象繁漪这样人物的内心苦闷,当然都是应该的,但说她的一切是“值得赞美的”,她的心灵是美丽的,则表现了作家在着重控诉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对于人的摧残和损害的同时,对这些人自身的弱点缺乏批判,
并且给予了过多的同情。对繁漪是如此,对周萍也是如此,象周萍这样一个具有苍白空虚的懦弱性格、一切都打着他那个家庭出身的烙印的人,作者在他的结局的处理上,显然表现了不应有的同情。周冲的年纪尚小,他生活在飘渺的憧憬和梦幻里,对现实缺乏深切的理解。这个年青人最后的惨死,不仅揭露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同一切美好愿望的对立,同时还暴露了这个封建性的资产阶级家庭的罪恶。
除了精神上、物质上都依附于周家的鲁贵以外,鲁家其余的三个人物都是属于社会下层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鲁妈和自己的女儿四凤的几乎相同的经历,深刻地说明了在那个社会里这些平凡善良的人物的遭遇和命运。虽然鲁妈对有钱人怀着仇恨和警惕,但仍旧无法阻止女儿走上她所恐惧的道路。四凤对社会现实是无知的,鲁妈和四凤是那样纯朴,容易受骗,因而她们母女的遭遇与繁漪、周萍不同,就更强烈地引起了人们的同情。鲁大海这个人物虽然写得还不够丰满,但作家对他赋予了很大的热情,这是体现作家社会理想的形象。他粗犷,有力,最后《雷雨》中的那些人都毁灭了,他却走向自己应该走的道路。鲁大海的出现给作品的阴郁气氛带来了明朗与希望。
由于作家主观上对产生这些悲剧的社会历史根源当时还缺乏科学的理解,把悲剧的原因解释为“自然的法则”,认为“宇宙正象一口残酷的井,落在里面,怎样呼号也难逃脱这黑暗的坑。”这种思想认识影响了作品反映现实的深广程度,并且带来一些思想上和艺术上的弱点。在《雷雨》的“序幕”和“尾声”未删之前,这种影响更为明显。例如以性爱与血缘的伦常纠葛来展开戏剧情节的处理,不只有艺术上使人感到塑造的刀痕,甚至如作者所说“有些太象戏了”,而且也反映了当时作家对支配人类悲剧的力量的认识上的模糊不清。但由于遭遇对他所写的生活非常熟悉,爱憎分明,剧中人物的真实刻划,读者或观众仍然可以从中看到这一悲剧的深刻的社会根源。
《雷雨》在有限的演出时间内,成功地概括了一个资产阶级家庭前后三十年的腐朽堕落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