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传读书心得体会感悟(精选17篇)
九只鼹鼠宝宝和它们的爸爸妈妈住在美丽的月亮河畔,他们就是米先生一家,第九个孩子叫米加,是这本书的主角,它有些独特且全身乌黑,白天睡觉晚上起床。米先生想让米加长大以后当个挖掘专家,米加不乐意。
有一天,米加认识了尼里,并且和她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尼里每天都要为家人洗很多衣服米加很心疼她,于是米加就决定发明一个洗衣机帮助尼里,让尼里不要那么辛苦地每天去洗衣服。
为了梦想,于是米加离开了家来到城市赚钱买做洗衣机的零件,它先后认识了田鼠,狗司机,魔法师咕哩咕和乌鸦红辣椒以及黑碳等人,米家和咕哩咕一起学魔法表演赚了很多钱。一个意外让米加来到乌鸦坡,在乌鸦红辣椒和黑碳的帮助下打败了铁嘴老鹰。回到了家乡的米加收到了朋友咕哩咕寄来的洗衣机零件,它通过努力终于给自己的好朋友尼里做了一台洗衣机,米加从此和家人朋友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米加是只善良独特的小鼹鼠,它对待朋友忠诚热心,对于自己想做的事能够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直至实现自己的目标。
小小鼹鼠身上的这种品质不正是值得我们学习吗?
书里讲述了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的名字的女孩,她的座位在十三班最靠里一排倒数第二个位置。她的成绩虽然很差,但她很安静,不怎么说话。
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旺达.佩特罗斯基。佩琪和马蒂埃这两个女孩是恶作剧的挑头人。她俩总拿旺达开玩笑。如果我是《一百条裙子》里面的男生之一我一定会挺身而出,保护旺达不受欺负。
比尔.拜伦坐在旺达的后面,要知道我的座位就在最后。这两天,他就将两条长腿伸到旺达的桌子两边,像是一只坐着的青蛙,取悦着他这角落里的所有人。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说她家有一百条裙子。随后却是更多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相信旺达·佩特罗斯基的话。而且很多人拿这件事情嘲笑她。我觉得旺达很可怜。
终于旺达离开了这所小学,去了别的学校,她留下了“一百条裙子”。捉弄过她的女生们发现其实旺达非常爱她们,她们决定写信给旺达并且要找她回来。可她再也不回来了……
我觉得万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很可爱很聪明的女孩。
暑假里的一天,我在图书馆看书。看见一本《骆驼王子》,一开始,我对这本书没有什么兴趣,“骆驼谁不知道呀!”可我一翻开书,读了几章时,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爱不释手。
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故事里讲的是:一匹叫“王子”的小野骆驼的成长经历及生活习性。骆驼王子在四匹老骆驼的百般呵护和宠爱下,它不管吃苦只管享受,不需要动脑,只要服从……过分溺爱使骆驼王子长大后独立习性非常差,不懂得去爱护和关心别人,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生活,最终,当骆驼群遇到强敌时,它因为害怕选择了逃跑,导致族群四分五裂。而这时的骆驼王子却没有醒悟过来,不去勇敢地面对这个弱肉强食的动物界,为了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选择跟随作者,甘愿放弃自由自在的生活,甘愿变成一名普通的家骆驼。
《骆驼王子》讲述的是骆驼王子小时候在大骆驼们过度的宠爱、呵护、哺养之下慢慢长大。但是当伙伴们遭遇危险时,它就躲到一旁冷眼旁观;当弱者遇见到困难时,它却是表现出冷漠和拒绝;当遇到比它还小的骆驼时,它却霸占温暖的地方,以大欺小,让小骆驼在外面受苦。骆驼王子变成了胆小王子,变成了冷漠王子,变成了欺人太甚的王子,它从一只稀有高贵的骆驼王子沦落成一只任人指使、出卖苦力的家骆驼。
看完这本书,我心想:我们也是从小在爸爸妈妈的宠爱之下长大的,如果我们不磨炼自己的本领,老是依赖父母,或许,骆驼王子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从现在开始,我们要不断努力,学会关爱他人,学会担当责任,学会自强自立,学会奋勇争先,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文章先将《骆驼王子》的故事进行了简要的概括,并结合实际,谈了感想,表明此篇文章的现实意义。
看完这本书,我不仅感慨骆驼王子的经历。家长应该趁早让我们独立做决定,独立面对一些问题,这样才会避免隐患发生。
我钟爱的一本书
在我的房间里所有的书都会把你引进知识的海洋,那些画着精美的图案和写得生动的故事书都不如我意,而我最钟爱的是《皮皮鲁和舒克贝塔》
这本书大概的资料是:一只小老鼠叫舒克,它生长在一个名声不好的家庭里,驾驶玩具飞机离开了家。贝塔也是一只小老鼠,它正因经常吃不到饭,只好开着玩具坦克出走。舒克贝塔经过一场战斗,才彼此成为好兄弟姐妹。它们经常做好事,得到了动物们的欢迎,之后,舒克贝塔又和一个热心的男孩---皮皮鲁成为好兄弟姐妹。两只老鼠的做法曾让猫感动,曾让猫改变了对老鼠的看法。……最终,舒克贝塔成立了飞行公司,并有一只叫海盗的坏老鼠给它们捣乱,舒克贝塔始终与海盗战斗着……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好退缩,要勇于去应对。两只渺小的老鼠竟然成立了飞行公司,并不断向成功走去。这说明了任何弱小的事物只要发奋,就会成功。咱们不能从一个家族的名声而看待对方。要与他此刻做的事情看待。舒克贝塔虽然只是两只小小的老鼠,但它们做的事情却令人感动。动物们没有知道它是老鼠而躲它,而是用关爱的心态看待它们,某些方面咱们要向动物们领悟,见到需要帮忙的人要去帮忙他,做个助人为乐的孩子。
这本书资料精彩,使我回味无穷。我钟爱这本书。
合上厚厚的《苏东坡传》,心中感慨万端,种种杂绪像被书页搅动的灰尘萦绕着我,我开始思考人生,思考命运。
世界瞬息万变,人不过是沧海一粟,那么既然渺小,就无需去争夺,去奔波劳碌,争取虚幻的浮名。同时,人生在世一趟也不容易,不要让这珍贵的生命做了_诈小人,受人唾骂。做本真的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所谓“草木有本心,何须美人折”,更何况人呢?
纵观苏东坡的一生,是坚持自我的一生。林语堂称她为“大自然的顽童”,我认为很贴切,儿童最真,率性而为,而“顽”又带着倔,正是这股率性和倔劲,让他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能拥有一颗快乐、平静的心。他的政治生涯在新党与旧党斗争、政权的更迭中起起落落,于他是可悲的,他像是被装在木箱里,抛到海上,随海浪起起伏伏,官场似海,他的性格决定了必然被抛之于浪尖上,是他的正直、他的直言、他的调侃讽刺,让政敌们掀起了一浪又一浪。
我想,从来没有人外方贬谪的足迹有遍布这么广的,也从来没有人在贬谪期间过得这么安然恬淡的,连政敌都嫉妒了。我觉得除了耳熟能详的儒释道完美融合的原因之外,还有几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第一,是文学的支持,在穷乡僻壤,写作是他的重要内容,有诗、有词、有信件、有墓志铭、有经典注疏,这时,他写东西已经没有什么功用目的了,而是完全抒发本心,所以他的成就才更大。当文学回到了写本心的位置,才有了不朽的价值。第二,是众多的朋友,苏东坡有很多交往一生的朋友,每到一个地方,也广交朋友,寻访奇人异士,他对朋友倾心相待,信任有加,好多引为知己。
他像一株散发着特殊气质的君子兰,吸引着三教九流的朋友,就像他自己说的“我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记得初中看到一句话,谓之“人不痴,不可与之交”,大概有痴气的人一旦与之相交,便可长久。这些朋友给予苏东坡极大的精神安慰和鼓励。第三,则是情趣广泛,脑中总有这么一个印象。
《雪国》是川端康成最高代表作,其间描绘的虚无之美、洁净之美与悲哀之美达到极致,令人怦然心动,又惆怅不已。作品中唯美的意象描写融入至人物情感的表达之中,往往带着淡淡的.哀思,表现了川端康成的物哀思想。
川端康成是以“虚无”本来面目表现社会人生的,在《雪国》里,川端康成超越了世俗道德的规范,在朦胧中展示事件,创造出一种虚幻的美,超越现实美的绝对境界。他所守望的是一片看不到颗粒的精神田野。
“穿过县境上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夜空下,大地一片莹白,火车在信号所前停下来。”就这样,川端康成用极简的文字拉开了《雪国》的序幕。
《雪国》以“五等艺妓”驹子和游客岛村的邂逅为主要题材,表现了他们的游览生活,本书起笔于一九三五年,当时正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国东北地区的黑暗时期,而川端康成把背景设置在远远离开东京的雪国以及其温泉旅馆。作家用极富情感色彩的笔触,描写艺妓的身姿体态和音容笑貌,并巧妙地以雪国素景加以烘托、加以感染
这是一个听起来充斥着童话意味的地点,给岛村的感受却是清冷寂静。“以前觉得感冒一直纠缠不休,鼻子堵塞。当一到雪国这清冷的环境中,这时一下子觉得通了气,穿到头顶心。”使岛村体验了一次生命蛰醒的复苏,作为主体的人类,现代文明发展使我们的思维领域日渐狭窄。我们只有在清冷寂静、质朴淡雅中,才能做出对禅本身的冥想,一层层冰释藏于雪国的虚无。
“在镜子的底面,傍晚的景色变动着,也就是镜面和它映现的景物像双重电影似的流动着。出场人物和背景没有任何联系,人物是一种透明的幻像,景物则是在夜霭中的朦胧暗流,两者消融在一起,描绘出一个超脱人世的象征的世界。”可见,川端康成在暗示读者,小说中人物和背景并非写实,一切始于虚无终于虚无。
在遥寂的雪国温泉馆,驹子虚幻美好的形象仿佛就在我们身边呈现。她是一个爱读小说并写了数十本日记的娇媚少女,一个对着空旷山谷独自练习三弦的专业艺妓,一个为治疗恩人家少爷自愿卖身为妓的传奇女子,一个爱上有妇之夫顾客的可悲情人……与每一次醉后的疯狂相反,她在平日对人生无比静默的顺从。岛村说她记日记完全是一种徒劳,她满不在乎地朗声回答,“是啊”。除此之外,她对三弦的执著以及对爱情的渴求更是孤独驱散哀愁后的虚无,不禁令人扼腕叹息。
岛村来雪国幽会驹子共三次。第一次觉得驹子非常洁净;而第二次觉得她丰满了些,有点艺妓的风姿;到了第三次,岛村在驹子身上体验到的只有“肉”而无“灵”。她欣赏他的才学和音乐天赋而全心全意地爱着岛村,爱到卑微。岛村既已自知却认为彼此不过露水红颜、萍水相逢。当叶子要岛村好好待驹子时,岛村也只是说“我能怎么办呢”。纵使万般痴情,只可换得一个徒劳虚无,在未知中,能够诠释美好的也只能是虚无。驹子爱的坦荡,爱的无悔,爱的无果。
驹子,名字取意于中国古代蚕马神话,她开始居住的地方也原本是蚕室。“蚕”有作茧自缚的象喻,蚕马的神话则暗示徒劳的空乏,也照映了驹子的爱恨情仇只是镜花水月、自我煎熬。
日本评论家岛崎秀树说:“川端康成对军国主义是消极抵抗,《雪国》便是例子。”川端康成把现实抽象化,暗示人生徒劳。在他眼中,终极的虚无才是真正美的所在,如文中的叶子。她出场次数较少,但每次都牵动着全文的灵魂起伏。叶子纯真坚贞甚至美丽到虚无,因此在小说结尾岛村山重水复困境时,一场意外的火灾将全文推至高潮。叶子在大火中丧生,岛村并不悲痛,相反从叶子升天般的死亡中得到心灵的彻悟。驹子把叶子抱在胸前时,也拥抱着自己的牺牲和罪孽,这两个无比美好又凄怜的女子同时毁失,小说戛然而止,使无数读者的思绪投入无限苦痛。
有了上学期的先看电影《城南旧事》再读书的经验,今年的春天,我依旧和孩子们相约在暖暖的午后,和孩子们沐浴在书香中,我们又一起共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
我先给孩子们播放电影,引发他们的兴趣。孩子们被桑桑的调皮捣蛋、重情重义而惹得又笑又哭,为杜小康的遭遇而泪流满面,敬佩宇桑乔校长的严格,为他代表的父母的爱而感动。
所以,趁热打铁,看过电影后让孩子们写下观后感,之后,再引导他们去读书,揣摩书中的描写,发现书中的美。细品书中的情节,觉得比电影更加细腻。书里面有可以想象的很多环境的描写,还有一个让人开始觉得很不喜欢,而后来为了一个南瓜而死的秦大奶奶,书里面的细节描写更加丰富,充满了想象。我还和孩子们讨论自己喜欢的人物,很多孩子也遗憾怎么没有喜欢秦大奶奶的。还把文章中对细马的一些描写进行对比……这样一来,孩子们对读书更感兴趣了,都觉得书中的故事更加好玩。他们很多时候会为了坚持自己喜欢的人物争得面红耳赤。我很欣喜地看到孩子们喜欢上了读书,喜欢上了书中的人物。
读《草房子》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美!它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想起浪漫的童话。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那些人物一个个都似童话般纯真。故事中写的那些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虽然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我觉得这些生活很多也在自己身上经历过,也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但也是必然。
我想,一本好的书会对孩子们产生很大的启发。当然对我也是一样。今后,我还会坚持让孩子们读这样的好书,相信我和孩子们都会有更多的收获。
提起爱国,脑海中不仅会涌现出很多熟悉的人和诗,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陆游的“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岳飞的“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等。但我最喜爱的还是鲁迅先生,特别是读了《藤野先生》这篇文章之后我更是敬佩他的爱国精神。
藤野先生影响了鲁迅的一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藤野对鲁迅倾注了无私的爱。他平等公正、一丝不苟的为一个清国留学生改作业,连一根画错位置的血管也要当面替学生改过来;他关心学生的个体差异,听说中国人敬鬼,担心鲁迅不肯上解剖课;他尊重学生,尽管替鲁迅弃医从文感到惋惜,但理解鲁迅这位弱国子民的强国梦,临别还赠与题写了"惜别"二字的相片。这些对一个受尽了歧视和污辱的清国留学生是多么大的鞭策和鼓舞啊。热爱学生、理解学生,使藤野具有了强大的人格魅力,以至于影响学生的一生。
《藤野先生》中这样两个镜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一是作者在日本留学时一次考试中成绩中等,却遭到了日本学生的诬蔑。在他们的心目中,中国人是十分愚笨的,就是这样中等的成绩他们都认为是抄袭来的。其二是作者在观看影片时,当看到中国人被枪杀的场面时,鲁迅却心如刀割。
可想而知,当时鲁迅是多么的愤怒和伤心,他觉得光救国人的身体是不行的,更重要的是要拯救国人的灵魂,让他们坚强起来。因此鲁迅毅然决定放弃自己喜欢的医学,用文学之笔去换醒国人的麻木思想。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令我印象深刻!
很小的时候,我总是不好好吃饭,每次吃完饭,我都会把米粒弄得到处都是,或总留下一口饭在碗底。妈妈为此事绞尽脑汁,终于就想到了一个办法。他拿来了一篇古诗——《悯农》,让我背得滚瓜烂熟才准吃饭!我恭敬不如从命了!
对于我,想背完整篇古诗简直是异想天开。我看着古诗,只好不情愿地朗读起来:“锄禾日当午……”我一会儿躺在床上发呆,一会儿滚来滚去,好像就像在跟背诵作对一样。
一眨眼就到了傍晚,听着窗外青蛙大军们呱呱的叫声,我心烦不已。吃晚饭时,我终于把古诗流畅地背出来了。妈妈检查过了一番,皱着眉头说到:“咦……可以……不行……行吧,算了……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我连忙问:“咋了?”妈妈笑着说:“没事,我只是没想到你竟然乖乖地背会了。”妈妈低下身子温柔地问我:“那你现在知道想吃一口饭是多么辛苦了吗?”我点了点头,笑着说:“知道了。”
第二天清晨,天气晴朗,正是出去玩的好时机。我急匆匆地做好了出门的准备。半路杀出了一个“拦路虎”,她向我咆哮着:“你一定要领悟出这首诗的道理,才能出门玩耍!”我垂头丧气地回应:“你忍心让你的女儿抑郁吗?”妈妈说:“咋啦?乖乖去领悟,领悟完了你才能出去。”听着屋外同学们嬉戏玩耍的声音,我怒气冲冲地回到了房间,生气了半个小时,心想:不行!我得赶快悟出道理,不然跟伙伴们玩耍就要迟到了。我得坐下来,静下心,放平心态认真思考这首诗的含义。
过了一会儿,我兴高采烈地冲出房间,跟妈妈讲述了这首诗的道理。妈妈问:“那你以后还挑食吗?”我摇了摇头说道:“不了,因为我知道农民伯伯他们太辛苦了,他们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稻田里,没日没夜地照顾,细心培养,供我们吃,我们可千万不能糟蹋粮食!”
现在,我背诵《悯农》时,还会想到粮食的来之不易。
古诗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数不胜数,它可以陪伴我们一生,让我们一生受益无穷。
王尔德童话包含了唯美和悲伤,冷酷和温柔。
比如“快乐的王子”,王子用自己身上的每一样有价值的东西来帮助有困难的人,我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伤心极了,他的心虽然是石头做的,几乎没有任何感情,但是看见有那么多悲伤,痛苦的事情,还是忍不住想流泪,所以,他宁肯变得又灰又难看,也要把雕像上的宝石和金箔全部送给受苦受难的穷人,比如就如美丽的夜莺,为了帮助恋爱中的大学生找到一朵红玫瑰,不惜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让玫瑰树上刺刺穿自己的心;还有小国王,他宁肯穿上牧羊时穿的粗布衣裳,到教堂去加冕,也不愿意穿上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而制成的漂亮的衣服。
王尔德毕生拥有的高贵情感。我们应该向王尔德学习,也成为一个拥有像王尔德一样有高贵情感的人。让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个关爱他人,有同情心的好人吧!做个勤奋学习,品德兼优的人吧!做个爱国,爱民,报效祖国的人吧!
——欲望与道德
近日拜读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此书英文名为“1587,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可直译为“平淡的1587年”。黄仁宇先生并非如传统史记般琐碎地描写该年事记,而是以1587年为支点,将明后期的历史支撑开来,更大的意图在于从人性角度阐释中国文明史。我不是学历史的,所谓“门内看行道,门外看热闹”,在热闹之余,渐觉历史大潮从心中涌过,一时感慨万分,以求一吐为快。
一 历史
历史本无所谓错与对,但人们在讨论历史的时候总爱如此评论:“如果当年韩信在汉中自立为王……”,“假如元朝大军向日本进发不遇到海难……”,这些言论无法改变已过去的事实,有意义的在于总结经验,以改造未来。昆德拉所言“永远隆起的硬块”意亦如此。
历史是欲望推动的,众多的欲望组成之合力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的力量之源。人类开始住在树上,想到地面生活更好,就到了地面。先是打猎为生,后觉得植物也不错,于是开始了种植。当然,这其中固然有很多冲突和矛盾,比如在有的人想从树上跑下来的时候,其他的强烈反对,“野兽来了怎么办?”“在地上怎么睡啊?……,这些反对和赞成冲突融合,推动了人类的进步。
最初的人类公社,是人类最团结的时刻,因为那时人常常挨饿,用马斯洛的理论来说,就是人的需求还处于最低层——生理需求。要吃饱饭这统一的欲望就是团结的基石,同一团队的人必须要相互配合才能猎取到食物。但通常这仅局限于内部,在部落与部落之间,如何获得更多的食物就不再是能靠协作解决的问题,资源争斗(抢地盘)则成了更能解决问题的手段,战争和掠夺由此而生。
在生理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更高层次需求相应而生。得到尊重变成了理所当然的追求。由于得到尊重的主体必然是个人的,这种欲望彻底破坏了团结,成员之间相互冲突,出现了社会等级。
二 道德
等级制度的确立并没有彻底解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欲望的冲突,这种用暴力或者其他强制性力量对冲突进行缓冲,这种冲突急迫地需要解决,同时胜利者希望自己的地位能够长久保持,因而道德呼之而出。
道德实际上就是对欲望的抑制,是对欲望冲突最有效的协调中和。
道德是神秘主义的法律,法律则意味着工具性,这种神秘主义色彩和工具性相互矛盾的两大特性同存。神秘主义是人类思维的黑洞,是超越人类理性思维之外的东西,中间蕴涵着最强大的能量,这就是道德这个工具难以控制的根源。希特勒从这个黑洞里舀了一点能量出来便世界大乱,拉登沾了一点就能制造“9.11“。
道德自然而然地成为抑制人的欲望的工具,道德本身的神秘主义特点就意味着对道德的理解的多样性。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对如何吃面包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这让今天的我们感到好笑;伊斯兰教的妇女们个个是蒙面大侠,让汉人望而生畏;纵欲主义和禁欲主义的争论今天依然激烈,这说明了道德由于其神秘主义特性,无力完成对欲望的彻底控制,道德只是神秘主义的法律,而不是单纯的法律,有时相反成了欲望冲突中的武器工具。
事实上中华帝国从古到今,道德都成为了最美妙的工具,自大汉王朝开始,就以道德为根基建构社会制度,但德治始终是美丽的梦想,当管理体系中的大多数成员都把道德当成有效手段,整个社会呈两幅画面,一方面,道德追求是人人挂在口头的目标,然而私下大家都非常默契对追求自己的私欲。出了清官就是楷模——楷模本身就意味着稀有罕见,然后大家都怀着万分景仰的心态仰望海瑞,心中却想着自己的勾当,却谁也不肯去做海瑞,这就是中国政界的现状。这也是中国整个社会状况的缩影,绝大多数人都将仁义道德披上,穿上这件漂亮绚烂的衣服,以高尚的名义,行苟且之事。
中国古代的德治,毕竟是种境界,全民景仰,只因无法实现而不去要求自己的生活,然而现在的情况是,以国家的名义公然撒谎,在大家都知道是谎言的情况下,搞政治教育,三个代表,事实上连统治者自己也知道是个谎言,公然推行与所言不符之政策,此实为世界奇观之最。
总结:当道德变成谎言的时候,对欲望的抑制无能为力的时候,何不撕掉这层厚厚的包袱,以获新生?欲望是动力,过分地抑制欲望,也让一切都变得死气沉沉,自春秋战国之后,中国从此败落,盖为此。
我看着《狼王梦》中的第二个故事《狼种》,心头涌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愧疚感。不知不觉中,我的脸上已显出一条条泪痕,一颗又一颗剔透的水珠夺眶而出,低落在书上。这是我第一次看书时,会流泪,会愧疚,会心痛。
《狼种》是唯一一篇让我感动,让我心酸的小说——这是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它阴差阳错地进了马戏团,因为它的长相像狼,品性像狼,遭人唾弃,连它的主人也是如此,因此它受尽了折磨,还被戴上了嘴罩,脚爪被钝化。后在野外遇到了云豹,它为了保护主人,把云豹击退,而此时的它,已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主人川妮把大灰搂进怀中,涌出内疚的眼泪。
看完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对于什么事物,都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对待每一个生物都应该平等。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他们都是有尊严的,不能去侮辱他人,践踏别人的尊严。其实,很多人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这只警犬——大灰,它有着狗的忠诚,更有着狼的英勇和坚韧。正是这一点,让我不禁佩服大灰!
我们最常见的家禽——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大约只有十几年的寿命。十几年——对于人类才刚刚迈入青春时代;对狼而言正处于风华正茂的辉煌时光;而对于乌龟才只是人生的起跑点,身后还有一条遥远、漫长的路途。十几年,对于人们不算什么,但对于狗是一生一世。狗把它的一生都献给了人类,带给我们许多欢笑,帮我们减少寂寞……而人类呢?有人把他们当成发财的工具;有人只是把它当成临时的玩偶,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只有寥如晨星的人把狗当成一个好朋友,好伙伴,全心全意地去爱它,关心它,呵护它。
读完这长篇小说,我不禁愤慨。人类为什么不能和动物朝夕相处?人类并不拥有万物的掌控权,每一只动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
最近,我在看莫言的《红高粱》。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得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今天终于把《理智与情感》看完了,怎么说呢,有一种空荡荡的感觉,有点失落。就像一个人一直在追赶某样东西,而突然之间那件东西又不见了,此时的我就是这样的感觉。
再来说说这部小说,它将爱情,亲情,友情,人心丢弃在那个社会的大背景下。虽然是喜剧的结局,却也给了人不少的压力。小说围绕埃莉诺与玛丽安两姐妹各自的“三角”爱情展开,埃莉诺爱慕爱德华,却受到嫂子的阻挠,认为他的弟弟要娶一个有财产的贵族小姐,在听到爱德华与地位甚至不及埃莉诺的露西订婚时,气的晕倒。这就是那个社会,人的价值就是用金钱衡量,爱情什么也不是。约翰夫人,明显就是一个理智有余,感情不足的典型代表。而约翰先生,更是亲情寡淡,答应亡父照顾寡母和两个妹妹,最后却为了省下金钱,将他们赶出去。张口闭口就是“钱”。爱德华明明已经与露西订婚,却又与埃莉诺暧昧,在后来给埃莉诺带来极大痛苦。而露西却又是一个狡诈的女人,在听到埃莉诺爱慕爱德华的消息时,故意与她交好,又装作对她的信任,告诉其与爱德华订婚的事实,这无疑是在埃莉诺的伤口上撒盐。露西打着友情的幌子,在埃莉诺的面前极度炫耀。而同时她也将自己的无知,势力,巧言令色展露无遗。埃莉诺固然是一个理智凌驾于感情之上的的人,她将自己的情绪控制的很好,没让家里担心,但是自己无疑是痛苦的。所以说太过理智的女孩子是很难让人心爱的,因为她令人心疼。( )
相反,妹妹玛丽安,一个对爱情充满着浪漫的幻想,认为人生如果没有一场浪漫的爱情是不圆满的。在她与威洛比的爱情中,她把自己所有的感情都给了他,在得知自己被抛弃后,她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境地中,整日避开人群,躲在角落里。对于一个浪漫的女孩来说,现实无疑能使她快速成长,只有经历过痛苦,才能意识到这个世界不是她心中的象牙塔。威洛比这个人一直游手好闲,大手挥霍,最后迫于破产的压力,娶了一个有财产的姑娘。他也只不过是有一副漂亮的外表,内心却是空乏的。
故事里的所有人的人生,都是自己选择的,而他们的价值观却是在这个社会大环境的熏陶中渐渐形成的,我们是该谴责他们的无情与虚伪还是该同情他们呢?理智与情感,到底该如何选择的?
英国学者沃尔波尔有句名言,“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单就这部小说而言,它无疑是切合主题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我却是无法苟同的。如果生活只能靠理智的约束,缺乏一时冲动的激情,那么生活会失去很多乐趣。人的生命不在于长短,在于是否痛快活过。三毛也说过,“等我长大了,我要做个拾破烂的……拾荒人眼底下的垃圾场是世界上最抚媚的花园。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这样洒脱的人生与心态,是一个理智在先的人永远无法体会的。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昨晚看完了张嘉佳的这本书,《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这是一本让人哭笑不得的书。
很多小故事,关于初恋、执着,每次翻开一个故事的开始,都会笑的合不拢嘴,然后慢慢就笑不出来,慢慢就哭了,刚哭得酣畅淋漓,翻开第二个故事,又破涕为笑……周而复始,直到结尾。
这种能轻易操控读者感官的书,总是让我很无奈,自己买来的,总要承受得住它的无理取闹,就像每一次恋爱,总有幸福和泪水,无法抗拒。
我记得以前上过一堂课,是一个大学教授讲的关于文学在现在这个社会还存不存在的论题,那时候我很纳闷,文学怎么会不存在呢?那么多人写书,再不济还有几百K的言情小说也算啊。后来我开始从言情小说界莫名被一个姑娘带进了廖一梅的话剧本,才觉得自己以前看的书,不算书。你以为我会说我终于知道啥是文学了?我其实还是不知道,它现在在我心里就像一个轮廓,摸不到看不清,但是我知道它存在,它跟别的不同,可要说不同在哪里,我也说不上来。
早前看过余华的《兄弟》,至今让我印象深刻,看过言情小说没有几百也有几十了,没一本想得起来给了我什么感触,最多哪个主角长得帅罢了。我想这就是不同吧。好的故事发人深省,痛苦之中还能看见希望,遭遇的波折越多,越让人坚强。
我喜欢这样的故事,逆境中求生。让痛苦中的人看见希望,让幸福中的人珍惜眼前。
里面有一则小故事,是关于一个七十岁的老母亲在酒吧里的宣言,真真是戳中要害,我们这一辈人没有经历过知青下乡,没有经历过饥荒,却总是怨天尤人,总是轻言放弃,总是哀叹时运不济,没有耐心没有信心没有勇气……她说得真好。
林语堂先生的小品看过一些,传记倒是第一次拜读,看了之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林语堂写传记也是精彩非常,拿起便不忍释卷。难怪这本书能被成为四大传记之一。
苏东坡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大文豪,但人们喜爱他,尊敬他,并不仅仅是他的才华。这一点,在这本《苏东坡传》中,可谓解析的淋漓尽致了。光是看书后那密密麻麻,令人咂舌的参考资料的附录,便可知林语堂花了多少心思在研究苏轼,解读东坡。
这本书记载了苏东坡坎坷的一生,从名声大噪到几经流放,直至。资料详细,语言生动这些优点自不必说,最让我感动的是林语堂对苏轼这个人物倾注的心血,在书中的每句话里几乎都能感受到,林语堂就像一个忠实的“粉丝”,跨越千年时光,去寻找偶像灵魂中闪光的动人之处。其实历史哪里有可能百分百还原,林语堂对苏东坡毫不吝啬的溢美之词,也被有些人评价不够客观。而我却认为,正因如此,林语堂所塑造的苏东坡,才显得格外有血有肉,才格外让人喜爱与叹服。他的才华,他的磊落,他的仁心,他的志趣,他通达的智慧,传奇的人生,并不会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减损半分,反而引得后世知音的共鸣。
林语堂先生当然也是知音之一,他忍不住拿起笔,把他的感悟写下。书中说:“杰作之能使历代人人爱读,而不为短暂的文学风尚所淹没,甚至历久而弥新,必然具有一种我们称之为发乎肺腑的‘真纯’。”而正因为苏东坡人格中那“真纯”的一部分,表现在其文章与中,才得以传得千古美名。我想,打动了林语堂先生的,也正是那份“真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