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800字(精选18篇)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浪雇农。
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性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
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性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性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晚时分,落日的余晖透过窗户斜斜地照在了我的书上。我微微侧躺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散发着墨香味儿的——《阿Q正传》。
阿Q不但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阿Q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只给人家做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工作略长久时,他也或住在临时主人的家里,但一完就走了。所以,人们忙碌的时候也还记起阿Q来,有时人们会说:“阿Q,你真能做!”阿Q也不管是褒还是贬,总之很高兴。阿Q很自尊,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的眼里。最恼人的是在他的头皮上,颇有几处不知起于何时的癞疮疤。
作者用寥寥几笔给我们刻画了一个质朴、老实、勤劳然而又流里流气、投机取巧的人物形象。对于阿Q,鲁迅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阿Q本质是一个勤劳淳朴、老实的农民,但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造就了他懦弱麻木的病态的心理。当被一些闲人欺凌的时候,他的一句“儿子打老子”的话,充分体现了他的无奈、可怜,侧面也衬托了那个社会的愚昧和落后。
此时,窗外已经是花灯初上,偶尔有几颗星星在空中熠熠生辉。远处的点点灯火微弱却温暖,给人一丝温馨。我想,阿Q的“精神胜利法”应该是他在那个冷漠麻木的社会中给自己带来温暖的唯一方式吧!
“阿Q精神”在许多人眼里是不被肯定的,因为它代表着自欺欺人、丧失斗志,认为它是阿Q在被欺负之后一种无能的表现。但我却觉得“阿Q精神”有时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在受到挫折却无法改变现实的时候,“阿Q精神”可以帮助我们驱散失败的阴影,缓解心理压力,帮助我们重新树立信心,不断进取。
在当今社会中,竞争无处不在。一场比赛只有一个金牌获得者,其余的选手则惨遭淘汰,这时“阿Q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和高手过招也是一次提升自我的机会”,这种“阿Q精神”可以让我们获得比冠军更重要的东西——良好的心态。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我一直认为古代的女子是何等的悲哀,每天被禁锢在闺房之内,只能对着蓝天白云发呆,望着窗外的春色唉声叹气,因为再美好的春天,再绚烂的风景终究不属于她们,小小的三寸金莲成为她们以梦为马,执剑行天涯的障碍;而正统社会要求的三从四德,女子五才便是德更是对他们精神的束缚;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是从灵魂深处约束着他们。但《诗经·葛覃》却让我看到了她们别样的生活。
虽不能像现代的女性一样可以旅游观光,畅所欲言,在生活中与男性一争高下,在社会中撑属于自己的起半边天,但是她们却用自己豁达和乐观,拥有了自己的云淡风轻,看到了属于自己的美景。虽然只能在田间地头辛苦劳作,她们却用自己的慧眼寻找到了生活中的美景:“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葛藤是如此绵长啊,蔓延在山间的谷中,那繁茂的叶子一片青青。
山谷间飞起美丽的黄莺,它轻轻地降落在灌木林丛,婉转的鸣叫声这般动听。
虽是朝夕相处的.山谷、山间,常见的葛藤、黄莺,却在她们的眼中如此之美,她们通过自己的慧眼,寻找到了生活中的诗情画意,让繁重的生活变得兴趣盎然。正如艺术大师罗丹所说:“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这样的慧眼是处于繁华都市,喧闹社会中的我们所欠缺的。我们总是抱怨工作繁忙,想尽一切办法来放松。为了找寻生活中的诗和远方,我们不远千里,来欣赏名山大川,大漠落日,最后却发现看景不如听景,眼前的美景只是徒增了我们的遗憾罢了。而诗中的她们却用自己的乐观,自己的豁达欣赏到了属于自己的美景,这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她们视夫为天,却又自强自立。“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濩,为絺为綌,服之无斁。”蔓延在山间的谷中的绵长的葛藤,在她们的手中千变万化。把它割回来煮在锅中,然后根据自己的需要,或是织成细布,或是织成粗布,让那萋萋满谷的葛藤,幻化成一匹匹飘拂的葛布,做成自己和爱人喜欢的衣裳,穿着它真是其乐无穷。享受自己辛勤劳作带来的乐趣,是多么的令人快慰和自豪啊!她们自食其力,自力更生,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诗经·葛覃》为古时的女子证言,她们的生活虽然单调,但仍然不缺乏色彩。正如我们常说:心中若有桃花源,何处不是水云间?现在如此,古时依旧。
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在书市里逛了一下,忽然发现一本叫【学习改变命运】的书,索性看了起来,感觉写的非常的好,他是一本励志的书,无论学生家长还是一线教师都可以从本书中获益。所有希望用学习来改变自己命运的人都应该阅读本书。“
下面是我看了此书之后的一点点感受:
一、实话实说。过去在谈到为什么而学习的时候,大多是谈什么为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了,为了给社会主义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了,更有甚者还有人能说出为了解放全人类的豪言壮语,而李小鹏没有,关于为什么而学习,他举了六个例子,讲了六个小故事,活生生的人物,答案虽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那就是好好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上大学,是为了上好的大学,毕业以后找一个好工作,有一份好待遇,工资多一些,生活好一些,多么实在的话呀,要不怎么中学生那么愿意听呢。
二、介绍的学习方法是自身的经验之谈,可信的程度高。你比如,他说一个高中生要考什么大学要制定一个目标,要了解这所大学录取恐数是多少,自己够不够?要有一个计划,而且要分解成大计划和小计划等等。一个学生如此,其他职业的人又何尝不如此呢?
三、引经据典。在这本书里李小鹏引经据典,上至国家总统、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从古到今,中西合璧,只要是能证明对学习有好处的典故、话语一律拿出来示人,充份说明他还真地读过不少书。不过我只记住了这样几句话:“一旦目标确定,马上行动。行动不一定会成功,但不行动绝对不会成功。”抓住每一分钟学习,不如抓住学习的每一分钟。“成绩是个人素质的体现。”学习是个人最重要的能力。
《学习也可以很快乐》从字面意思上来看,是讲学习,其实是非常快乐,让人高兴的一件事情。
文章从一位平平凡凡的小学生说起。主人公金珠想当一名宇航员,恰巧学校要组织两天一夜的“星座阵营”活动,参观天文台学习宇宙知识,可是,妈妈一听说活动和金珠的英语培优课冲突了,便不同意她去。因为妈妈认为, 金珠的梦想太遥远了,还是学好英语更重要。为了让妈妈同意知己参加“星座阵营”,金珠开展了一次打动妈妈的“特别行动”,她开始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在这个过程中,金珠有了一个重大发现,那就是原来如果能在学习中享受一个小成就,“学习也可以很快乐”。
我也从中感悟出了了一些道理,从中,我发现了作者有许多写得非常好的,如:嘭!嘭!噼啪——嘭!声音是从外面传来的。金珠马上跑到阳台上朝外望去,她看到烟花喷出的一粒粒“金沙”在空中聚成一朵又一朵五彩的“花”。这些“花”从天而降,天空犹如春天的花园一般。这一段把放烟花给细致的描写,写出了烟花的漂亮。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使我受到很多启发,为什么我为了梦想而学习却几天都坚持不了?为什么我总是这么没有毅力?看了这本书我终于知道了,因为我对任何事都不会坚持,凡是做事情都要达到最好。搜易我要从小事做起,在做大事,对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有毅力,都要坚持住。
在书中我还学习到了自我规划学习清单。文中金珠就自制了一个计划,而且还写了务必遵守的十个计划:1.早上和鲁彬一起运动。2.用英语和鲁彬对话。3.阅读关于科学的'书。看来她已经把她得梦想和实际行动联合在了一起,制作成了一个完美的的努力学习计划。我想我也要给我自己制定一下计划,而且要严格遵守,不得有半点马虎,和金珠一样制作一个完美的的努力学习计划。
“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鲁迅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落后农民的典型。
他深受剥削压迫,却极为糊涂落后,其性格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状态。不过在诸多因素中,有一个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精神胜利法”。
阿Q不正视现实,不思做真正的反抗,而用“精神胜利法”,自欺自慰,知道临死前,在死刑判决书上画圈,他也“立志”要比别人画的圆,结果画成了瓜子模样,他还自我安慰:孙子才画得很圆呢!
我想,正是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一辈子被剥削被压迫被欺凌,却始终处于一种麻痹状态,直至被无辜杀害。
而鲁迅塑造阿Q的目的,也是为了“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是那个“吃人”时代的特定社会的产儿,有其鲜明的个性,因而是具有巨大概括力的成功的典型。
阿Q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其“精神胜利法”是社会的通病,并非落后人士所特有。
当与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时,用并不存在的过去来夸耀于己,仅为获得心灵上的一丝慰藉。
遭别人殴打,无力还手,懊丧过后,心想:我总算被打了,他太强了。于是心满意足起来,似乎转败为胜。
向别人表白未果,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想着自己的优点去与对方的缺点比较,然后妄自尊大,接着又欢天喜地的进行另一次恋爱。
这些社会上“精神胜利法”的现实确实是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严峻挑战,只有找准这一现实问题的“题眼”,才能找到破解的钥匙,一方面,现代社会的竞争压力,使得如此“悲剧”不断上演;另一方面,人们自身的不思进取使得他们一味的追求精神上的安慰而毫无实际行动。.
“精神胜利法”的存在,也提醒我们,如果这成为一种常态,那么社会进步将不复存在。因此以实际行动冲破精神防线的建设迫在眉睫,决不能让社会成为精神中的廉价物,行动中的奢侈品。
“精神胜利法”也许有其可取之处,但弊大于利。因此,要不断探究几千年来其演化轨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精神胜利法”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创造出与时代梦想交相辉映的灿烂成果!
《红楼梦》是一部很值得阅读的书,不读这部书的人,真是枉来人世一场;读了这部书而没读懂的人,真是遗憾终身。这部书,我每隔几年都会重读一次,每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虽然不算有灵性的人,但每次翻开《红楼梦》,总会读得津津有味。不过近日一口气看了周汝昌先生所著的《红楼小讲》,才发现原来《红楼梦》的原著是如此伟大!程高的篡改真是让这部伟大的书面目全非,蒙蔽了此书最璀灿的、最闪耀人性光辉的光芒,原著就如珍珠蒙尘,日月为乌云所蔽,让世人无法得见其真颜面,可恨可叹!
幸好,周先生多年对《红楼梦》的考证、解读、探索之成果,通过《红楼小讲》,让世人得以认识《红楼梦》原著的核心精神,得以管窥原著的更加伟大与不朽,这实在是一大幸事!阅读了此书,我真是如梦初醒,更进一步认识和了解原著之博大精深!曹公如尚在人世,一定会引周先生为知已的!
在《红楼小讲》中,周先生独具匠心地考证了全书原来的主旨。以往我们说《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道德礼教的书,说贾宝玉和林黛玉都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现在看来那不过是现代人为了政治需要而作的道德评判!据周先生的考证,其主旨是写众多女子的不幸遭遇和悲惨结局,也是一部纪录“悲欢离合、炎凉世态”的家族衰亡史。绝非现在流行的程高本所单述的宝黛钗三角恋悲剧那样简单!原著结构宏伟奇巧,与《水浒传》相映照,《水浒传》施公写了108个绿林好汉,而曹公则写了108个女子。原著应该是108回,“前后各为一‘扇’,即半部54回。两‘扇’前后不但对比对映,而且以前伏后,以后应前,各自有双层的笔法内涵,有表有里。”书中普遍采用象征、隐喻、映射等手法,随处可见伏脉暗线,都是为后半部故事的发展作铺垫。
按周先生的考证,故事的结局与程高版的大相径庭,尽管经过数百年的流传之后,人们已经接受了高鄂版的结局,但那远非作者的原意。读完《红楼小讲》,我相当信服周先生的分析,也很认同他剖析的故事结局,并打算找时间再读《红楼梦》,核对一下周先生的评析。可惜的是原著世人无缘得见,真乃人世一大憾事!而周先生的述著,让世人得以拔开迷雾,见识到原著真正无与伦比的伟大,这,又何尝不是一大幸事呢?感谢周先生的努力,让我和众多喜爱《红楼梦》的人不致于抱憾此生!
周先生说原著中很多隐喻的诗词和谐音的姓名,如英莲是“应怜”,贾府四个女儿的名字“元、迎、探、惜”谐“原应叹息”,钗、黛、云三人的姓对应“淋血史”,细想真是有理,我看“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之性是不是相对应于谐音“家亡血史”呢?这是我个人的胡猜,如果是,其实曹公写的除了是一干女子的悲惨命运,其实也是一部描述他家族衰亡、悲欢离合的血泪史啊。如有幸遇到周先生,可真要问一问我的猜想是否正确。
对《红楼梦》这部人间巨著感兴趣的朋友,建议最好读一读周先生的《红楼小讲》。
礼物就是一次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
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意犹未尽。
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他令你满怀惊喜。
《最想要的礼物》是一本令我读它有回味无穷的心情的书。我读着它,就像是在拆一件神秘的礼物,怀着惊喜往下读。这本书像一个画家,描绘出我好奇的表情;像一个诗人,写出我惊喜的神情;还像一个歌唱家,唱出我欢快的心情。
主人公大碗能把每一次生日搞成爸妈的受难日,是一个又臭又倔的小姑娘。而妹妹小碟是一个漂亮讨人爱的小姑娘。于是,因某种原因,爸妈把大碗支配到寄宿学校,但13岁回家过生日时,大碗才知道,亲情是多么重要。
我气小碟,他怎么能把大碗不放在眼里,怎莫能威胁大碗,怎么能对大碗指指点点,把大碗当仆人,直呼其名,;连声姐姐都不叫。我气大碗,怎么能忍气吞声。我气爸妈,怎么能把爱统统给了小碟。我要是小碟,我会和姐姐和平共处,互相帮助,后退一步海阔天空嘛!我要是大碗,我不会忍着受气,而是会和小碟、爸妈讲道理,让小碟不再欺负我,让爸妈相信我。我要是爸爸,我会和小碗小碟一起做游戏。我要是妈妈,我会跟对待小碟一样对待大碗,不强迫大碗,把爱平均分给他们两个。经过了许多事情,大家都开始珍惜亲情,最后他们又变成了幸福的一家。
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我想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亲情是不可分割的,亲情是用来维护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亲人。如果还没有做到,那就请开始相亲相爱的第一步吧!
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这本书是郁雨君所著,我非常喜欢。
本书主要写了大肚子爸爸和四个小女儿饭团、布丁、苏打、小晴歌和超爱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在小院子天堂发生的一个个有趣的事情,女儿饭团是个脑瘫女孩,由于长得美丽,常被维C阿姨打扮;布丁发起脾气来像火山,是大家眼里可爱又可怕的大姐头;苏打天生尿频,每天都依赖着马桶;小晴歌不说话只吐口水,可在一个美妙的晴天,她突然唱出了一支奇妙的歌……布丁她们认定自己是大肚子爸爸生的小姑娘。爸爸教他们上奇妙的音乐课,马桶课,妖精课甚至墓碑课。天才爸爸的智慧与爱心,使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小晴歌亮出美丽的歌喉,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白她们太喜欢大肚子爸爸了。大肚子爸爸给四个小姑娘做了一个实验:把两个香饺子放进两个箱子里,一个让小姑娘们天天对着喊:“我爱你!”另一个让小姑娘喊:“我恨你!”一个星期之后,我爱你的箱子里,饺子变成了香香的蜜饯。我恨你的箱子里饺子发霉了。这个实验使小姑娘们明白了一个道理,然后让她们的父母在来找她们。她们一个个都乖乖地跟着她们的爸爸妈妈回家了。
大肚子爸爸用我们难以想象的耐心和乐观,让原本有着各种缺陷的孩子们有了乐观的生活态度,有了对生活的希望。我想如果每个人都有这份耐心和自始至终的乐观,那没有什么困难是打不到的。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读完《阿Q正传》后,我的思绪仿佛回到了清朝末年,我看到了当时农民群众悲惨的生活景象;看到了革命党人前赴后继冲锋向前的壮烈场面;还看到了一部分像阿Q这样没有觉醒的中国人……
呦呦叫的小鹿们在野地里边吃艾蒿,一边相互呼应。人们也在一片琴瑟鼓笙中,一边宴饮,一边招呼嘉宾。这是《鹿鸣》给我们展现出来的一片热闹却一片典雅中和的气象。
《鹿鸣》作为一首经典的宴饮诗篇,颂扬礼乐精神,但是并不在意对具体纲纪的强调,摆脱了对维系一个王朝政治各项法则的陈说,回归到了宴饮本身应有的安详和快乐。而这种安详和快乐,正是由宗族的团结支持,必要的武力支撑,以每一个参与者的品德支持形成的。宴会上的琴瑟合鸣,营造出一种热烈和睦的气氛,烘托出参与宴饮主宾都是高尚文雅之人。着意对一种生活境界的歌唱,而这种超越的生活境界就是礼乐和谐,人们世世代代不断追求的理想。
宴饮是一种仪式。无论是交往、酬谢、庆贺,还是喜事、丧事,纯粹满足我们生理需求的吃喝已不十分重要。而突出的是,这种吃喝这种所特定形式表达的意义。人的饮食与动物的饮食之所以有不同,就在于它已不单是为了延续肉体生命的必需。
从古到今,宴饮在中国从来都同文化有密切的联系,人们赋予它特定的内涵,用它表达某种意义。尽管宴饮作为一种仪式,它的地位却没有祭祀那么正式和庄重,但宴饮却是祭礼无法替代的。如果说祭托是以庄重方式进行的仪式,那么宴饮则是以轻松方式进行的仪式。
人们在觥筹交错、大快朵颐、笙歌乐舞之中,制造出为了一种轻松快乐的气氛,来满足精神上的需求。人们借了饮酒吃肉这一机会,突破平时的社会规范的约束,暂时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放松平日里紧张的情绪,让受到压抑的精神和肉体得到解放。这就是为什么人们聚会通常选择聚餐作为更进一步的沟通一个重要途径。聚餐中轻松气氛,更让每一个人都融入其中,取得生理上和精神上的,满足。在这个过程中,宴饮便达到了人自身精神与生理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的'理想。
据文献记载,周代各种典礼都离不开乐器的伴奏,诗篇《鹿鸣》歌唱伴奏这现象,更体现和谐这一概念。“鼓瑟吹笙”音乐对人们精神振奋,为宴饮更添愉快气氛,再加上适度饮酒对神经的放松,人与人之间超越了等级的隔阂,个人更容易融入群体中,这个和谐的环境使每一个都沉醉在精神的共鸣之中。通过以上的品读,《鹿鸣》所体现的和谐和理想之道对我们现代社会生活仍然有很大的启示。正如美国人赫伯特所指出那样,“精神不再是一种受到利益影响的外在存在;恰恰是在礼仪之中,精神得以生动表现并获得它最大的灵性。”我觉得,这也能对《鹿鸣》解读中,道出这首宴饮诗歌的精髓。
前不久,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学完了《滴水穿石的启示》这篇课文。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在安徽的太极洞内有一块状如玉兔的石头,石头正中有一个光滑圆一润的小一洞,小一洞形成的原因是:在石头上方有水滴不断地落下来,而且总是滴在同一个地方,持之以恒,滴穿了顽石。文中还例举了我国明代著名医药家李时珍,从小立志学医,他翻山越岭,尝遍药草,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完成了《本草纲目》。美国发明家爱迪生,迷恋于电学实验研究,毕生孜孜不倦,拥有一千多项发明。我国现代著名画家齐白石,“不教一日闲过”,即使到了晚年,仍然每天坚持作画,他的画技达到了如火纯情的地步。
古今中外,哪个成就事业的人,在前进的道路上,不都是靠着滴水穿石的精神才取得成功?正如古人所说:“滴水穿石,非为使然,恒也。”其实人也是一样,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其事业才能成功。古今往来,凡是在事业上有所成就的人,无一不是这样的。
我国晋代大文学家左思,开始练习书法,不见成绩又改学弹琴, 可琴艺依然平平,不见起色。有一次,他听父亲的朋友说:“左思的智力还不如我呢!”这句话使左思受到很大的`刺激,于是,他决定致力于文学,从此一心一意,终于在文学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写出了“洛阳纸贵”的《三都赋》。如果后来的左思不是像“滴水”指向“顽石”那样,朝着一个目标奋进,而是东撞一次,西撞一次,行吗?
由此,我联想到自己,我们是朝气蓬勃的青少年,缺少的正是这一种有恒心有毅力的奋斗精神,遇到困难,我们就退缩,在挫折面前,更是缺少一股韧劲。我的父母跟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一年级时,妈妈让我去学古筝,我开始因为好奇学得很带劲,可渐渐地,老师总是要求我重复弹一首曲子,我有点厌烦,不好好练习。而且那段时间正好是期末复习阶段,每天都到八九点回家,根本没有时间练习。结果到了现在,当初和我一起学习的小伙伴好多已考过古筝七级了,而我只能羡慕地看着别人的手指在琴弦上拨动,心里酸溜溜的。
再读这篇文章,我更是深感惭愧。从今往后,我一定会勇于面对困难,顽强拼搏。我相信,只要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实现美好的理想。
兜兜转转中间停了好久终于在昨晚看完了呼兰河传。
萧红可以说是我最期待的女作家之一了,区别于张爱玲的骄傲与沉沦其中的虐人虐己,萧红有乡村文学的质朴与自然,想想却一直没有正式看完呼兰河传也是挺不该的。
读的时候一个个的故事看过去我仿佛陷入了一种认为它永远不会完结的漩涡,祖父和我到团圆媳妇到有二伯…我心里好像总是暗暗地认为,呼兰河住了这么多人,哪有说的完的时候呢。冯歪嘴子的章节看完后便直接来到了尾章实在是令我一时间难以接受,原来,也就只能写到这里了啊。
纪实的文学作品最易感受也最令人悲伤,纸上的文字每一个都扎根在那座小城里,然后生长于我的眼前。用当年孩童时期的视角来呈现也最能让读的人体会她提笔写下时的感觉了吧。在祖父呵护下的萧红好像很不懂事也不敏感,却把这些事记了这么多年,直愣愣的童言无忌再回首时又会有多少复杂的感情呢。
淡然的风格让我明明是昨天刚看完现在却好像也忘了其中的一些细节,特别是时间隔得更久远的开篇。但这样也很好,这样我可以再过几年重新拿起来看一遍。现在就只记得坐在祖父的后花园,雨后湿哒哒的地上放着小板凳,旁边藤蔓缠绕着架子上挂着雨水滴湿的黄瓜倭瓜,有蜻蜓有蝴蝶,肯定还有蚂蚱和昆虫,我坐着发呆,等啊等,好像时间是永远浪费不完,好像我永远不会知道以后和现在能有多大的区别。
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叫《母亲的纯净水》。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女孩子,家里很穷。在她的学校里每一个同学几乎都喝一元到三元的纯净水。女孩怕被别人笑话,于是也要求母亲去买。每次母亲把纯净水拿出来,递给她的时候,心里总有些不安。可是她更多的感觉却是幸福和满足,因为母亲毕竟在这件事上给足了她面子。也许是女孩没喝过纯净水的缘故吧,她就一如既往地喝下去。
直到有一天,她的同桌没带纯净水,她很自然地把自我的水递了过去,同桌一喝说:“喂,你这不像纯净水呀!”同学们围拢了过来,其中一位同学尝了一口说:“像是凉白开。”大家静了一下,都笑了,此时的女孩早已心急如焚。女孩一进家门,就问母亲:“你给我的纯净水是不是凉白开!”外面的假纯净水太多了,我怕你会喝坏肚子。”母亲认真地说道。女孩心里暗暗地想着,母亲真虚伪,明明是为了省钱,还说是为了我好。母亲似乎看透了女孩的心思,就和女孩说了许多话,女孩听后发觉母亲是对的。之后,女孩也不管什么荣华富贵,只要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父母就行。以后,她每次去上体育课,依然拿着母亲给她的凉白开,也有人故意问她,里面是凉白开吗她沉静的回答“是。”
读了这篇文章,我发现这位女孩和我有相似之处,也有不一样之处。
就谈谈我的笔吧!我有一大桶各种各样笔,十分多,并且每支笔几乎都是新的。就因为我喜新厌旧的性格,所以愿意再去用了。看到班级里的女同学都有新的、贵而漂亮的笔,我就十分羡慕。于是我一放学就奔跑回家,一进家门我就去问妈妈要钱,说是要买笔。妈妈不允许,我就淘气地向妈妈撒娇,妈妈指着那一大桶笔说:“你的笔还不够多吗你难道是专门吃笔的家伙呀!不允许。”我翘着嘴生气地问道:“为什么不许买妈妈真小气,我要买就要买。”妈妈走过来认真地和我说了许多爸爸、妈妈小时候的艰苦生活,没有像我们这样好的条件,少买一支笔,既环保又省钱,有的用就够了,不要再挑三拣四了。”我听后觉得妈妈说的很对,就没有再强求了。
当然,有的时候我也不会这么爱慕虚荣。
我的爸爸很爱喝酒,可是酒性呢!又不是很好。天天都要喝上那么三四瓶啤酒,看着爸爸一天又一天喝酒,我便和爸爸商量了起来:“爸爸,你的一箱酒要20元,如果这20元给我买……”我和爸爸说了好多,妈妈也在一旁指责,爸爸听后也有些小小的触动。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佩服故事中的母亲,她不只是在教女儿,也是在教我们每一个人。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海姆·G·吉诺特所着,是一本介绍与孩子实现真正有效沟通方法的书,告知家长爱是需要技巧的。父母可以帮助孩子成为一个品质高洁的人,一个有着怜悯心,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正直的人。光有爱是不够的,洞察力也不足以胜任,好的父母需要技巧,如何获得并使用技巧就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这部书不是枯燥无味的理论说教,它是以生活中的事例诠释着与孩子沟通的技巧和智慧,在读这本书时我心中有着深深的自责,作为一位母亲我真的很失败,看到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好象都能和我对上号,我总是能够敏锐地发现孩子的缺点,然后毫不留情的予以批评指正,声音不自然的会提高八度,有时还会加上一些定性的语言,我自认为我这样做是为了孩子好,没想到却深深的伤害到了她,就像作者说的,语言就像刀,它们能够带来痛苦,即使不是身上的的痛苦,在感情上也会留下很多痛苦的伤痕。
其实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应给与孩子指导而不是批评,批评和评定性的称赞是双刃剑,两者都是在给孩子下判断。为了避免下判断,心理学家不会发表批评意见影响孩子,而是指导孩子。在批评孩子时,父母会攻击孩子的人品和性格。文中有一例:八岁的玛丽不小心打翻了她的果汁时,她的妈妈平静地说道:“我看到果汁打翻了,我们重新拿一杯果汁吧,还要那一块海绵。她站起来,把果汁和海绵递给女儿。玛丽低声说:”哎呀,谢谢你,妈妈。“她把桌子抹干净,妈妈还在一旁帮她。妈妈既没有严厉的批评,也没说一些无用的忠告,做女儿的真的很感激。这不就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如果妈妈大发雷霆事情还是得解决,还弄得妈妈生气女儿伤心。即使无法避免怒火,也可以不带指责、不带定性评价地表达出来。所有这些人道的交流方式技巧的背后,是对孩子深深的理解和尊重。
读这本书的过程也是我自我反省的过程,我会把书中学到知识,切实地运用到生活中,我会努力的改变与孩子的沟通,希望我们相处的每一天里都没有叫嚷、没有争辩、没有战争。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20xx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20xx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You'll never enjoy your life ,living inside the box。You're so afraid of taking chances,how you gonna reach the top?
“为什么叫它野风车?”二疤眼于问。父亲说:“旷野上,没遮拦,大风来了像野马,弄得风车疯转。这种车就叫野风车。”
——题记
这是一本我百读不厌的书。书中共有短篇小说15片,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第十一根红布条》。文中讲述了一个老爷爷和他的独角牛的故事
麻子爷爷是一个让村里的孩子们很不愉快、甚至感到可怕的老头。他从不让任何人碰他的独角牛。为什么这头牛只有一只角呢?因为它买回来不久,就被麻子爷爷锯掉了一只角。麻子爷爷性情古怪,一个人住在林子中,久而久之,人们便把他遗忘了。直到有一天,村里的一个孩子落水了,医生也不在,这时有人才想起了他,准确地说,是想起了他的独角牛。
麻子爷爷年纪大了,跑不快,踉踉跄跄的。但他顾不得这些,因为他明白,有一个孩子等着他去救!
不知为什么,这里的人都说,只要孩子有救,牛就会走动,要是没救了,就是用鞭子抽,牛也绝不肯跨前一步。牛终于走动了,渐渐地,越走越快。至于麻子爷爷怎么样了,可想而知。他牵着独角牛拼命地跑,脸色发灰,尖尖的下颏不停地滴着汗珠。终于,牛背上的亮仔活过来了!“拴根红布条吧!”一位大爷说。这里的风俗,凡是在牛救活孩子以后,这个孩子家都要在牛角上拴根红布条。人们都不吱声,庄重地看着这根红布条拴到了独角牛的那根长长的独角上。这时人们突然想起了麻子爷爷,有人便走过去,叫他:“麻子爷爷?”可是没有回应。是的,他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
忽的许多人哭起来,悲痛里含着悔恨和歉疚。
再给他换衣服下葬时,从他怀里落下一个布包,里面有十根红布条,也就是说,加上亮仔,他用他的独角牛救活过是一条小生命!
一个不受人们喜欢,不受人们重视的老人,每当关键时刻,他总会牵着他的独角牛出现,带给大家一个又一个奇迹,最后,他离去了。在救完第十一条小生命后,躺在草垛上,安详的离去了。
这是一本感动人心,让人潸然泪下的书。我落泪了,不光是因为麻子爷爷,更是为了他这种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