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读书心得(精选19篇)
南宋大儒家朱熹说过:“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起初,我对这个句子的“心、眼、口”产生疑问:为什么要先说“心”,再说“眼”,最后说“口”呢?自我解答为:“只要心到了,眼神才会集中,眼神集中,能思考问题,才能发言。”我对这句话有很深的感触。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父亲不断从书店、办公室带回学生类报刊杂志,供我阅读、学习。我总是囫囵吞枣,三下五除二就“解决”完一本书。就这样,父亲带回来的报刊杂志差不多被我“看”完了。可我什么体会,什么好词,什么佳句,知之甚少,收获甚微。我很是不解:千辛万苦读完了这么多报刊杂志,怎么还是不懂?
直到有一天,我在一册书上无意注意到了朱熹的这句名言。我开始反思,但反思得很浅,只知道读书要认真。可归根到底,我仍然不懂。于是我请教父亲。父亲说了一大堆,我才明白:首先要心到,阅读文章时要集中注意力,不要在看书时想着玩;其次要眼到,默读文章,心眼合一,思考问题,并试着自己解答;第三要口到,在课堂上踊跃举手发言,并结合老师和同学的回答认真地做比较,比较出差距,比较出不足,最后认真地总结和完善。这才是那句话的真正涵义。
从那以后,我把这句话铭记在心,时刻对照自己,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督促自己。在这句话的鞭策、指导下,我阅读轻松,下笔轻松,语文成绩也如“芝麻开花—节节拔高”。
劳动就是幸福,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用白纸黑字告诉我们此生的真谛。它大声提出:无论人在哪里,无论多穷,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热爱生活,上帝就等于他们。只有做一个劳动者,不以不幸为负担,才能做生活的主人,用真诚的心去体验生活。毕竟,生命只属于我们一次。这是一本用生命写的书。在古老的土地和荒凉的宇宙之间,有一个平凡的声音,充满了情感。
《平凡的世界》的作者是路遥。当代作家。路遥的小说多以乡村题材为主,但并不局限于描写乡村生活和发生在城市“交叉地带”的人和事。尤其是聚焦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爱情的曲折,反映了一代年轻人在新生活中的价值观。
小说能深刻反映农民的生活、喜怒哀乐。看完这些小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也经历过那个时代,曾经在田间地头挥汗如雨。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中国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在于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升: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生命之地的人的理解。
另一方面,我喜欢姚橹的起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很普通。这只是黄土高原上成千上万个村庄中的一个。但是路遥在平凡的生活中看到了英雄的不平凡。例如,接受过高中教育的孙少平,通过自学已经达到了与大学生讨论想法的水平。
作者赋予这个人物各种优良品质,包括不要太有野心。姚橹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是普通人,他在其中描写了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一个人的优势是意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一点在孙少平体现得最为突出。当他有机会把煤矿拿出来来到这个城市时,他选择了煤矿。这并不是说他有多自觉,而是他对工作地点的热情和依恋。他选择了平凡。
然而,正如佐贺的座右铭所说,“火炬虽然下垂,但火焰始终向上燃烧”,即使是普通人也应该为自己生活的世界而奋斗!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
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有时,我会想:一个人,当他来到这个世上到底背负着什么使命。为什么人会死去,要是在医生的帮助下是否会决定命运呢?人为什么要出生,为什么又要死?医生是神圣的,是病人最信任的人,尤其是我看完这一本书,领悟。
这事要从一个约定讲起。有一位老人,他的爱人早已去世,无儿无女,成了一位孤独老人。两鬓的白发犹如一缕缕银丝,见证了他的沧桑苦海。他得了风湿骨痛和肺炎,为什么这一切不幸的事情都发生在他的身上?直到他犯了病住院了,才有一个真正关心他的人这个医生是负责他病例的医生,他与老人几乎天天都黏在一起,打针,抽血,检查等。虽然医生有点唠唠叨叨,但是老人的心就像灌下了暖心茶。有一天,医生又发现老人吃烟,便开口骂了他,与他做了个约定“在一个月中老人不吸烟,他就戒掉自己喝了十几年汽水的习惯。”医生以为老人没在意,直到老人死了,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真的会让人重视。
医生这个圣神的职位,他们要在病人身体出状况时,比任何人都要冷静,要为病人的生命摆脱病魔,为病人减轻痛苦。但是,人的一生要经过生、老、病、死,都是很正常的事。但是,他们会在病人死前尽最大的力量然他们快乐,毫无遗憾的死去,用最圣神的方法送他们去天国!
面对眼前的困难,生命的考验,我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退缩、放弃;要么前进、坚持。
读了《根鸟》这本书,我才明白了这个深刻的道理。从中,我看到了一个充满幻想、执着、勇敢的主人公跟鸟,发生在他身上曲折的故事,还有那些降临于他身上的种种考验,他面对了,他坚持了,他战胜了!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句话用在根鸟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在根鸟收到紫烟姑娘迷一般的求救信后,便在梦里梦到紫烟就在西边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里。于是,他便不顾众人劝阻,去寻找大峡谷。一路上,他被许多人嘲笑,倍受耻辱,但这些,并没有阻挡根鸟寻找大峡谷的决心,根鸟仍坚持着往西边走。
不过,根鸟在路上也认识了不少朋友:板金先生、大叔、老僧人、独眼老人、秋蔓、湾子、金枝等。他们总是在根鸟孤独的时候陪伴他;在根鸟无助的时候帮助他;在根鸟失落的时候安慰他,给予根鸟寻找大峡谷的决心和动力。我仿佛也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感受到人心灵的美好!
一路上,根鸟也同样遭遇艰难险阻。根鸟在青塔辛苦工作挣来的钱,本想去买一匹马,好快点赶路,不料遭到黄毛嫉妒,钱全被黄毛施计抢走,但黄毛死不承认他抢走了钱,还动手打根鸟。我读着读着,就对根鸟的遭遇产生怜悯之情,真可怜!我同时也十分气愤,黄毛实在是太阴险狠毒了!接着,在鬼谷,根鸟被长脚骗去背矿石,整天忍受皮肉之苦。在逃跑时手脚又被磨破了皮,浑身上下全是血,然后被人抓住吊在树上用鞭抽打。读到这,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仿佛能听到根鸟痛苦的叫喊。但即使是这样,根鸟的决心也丝毫没有动摇。
坚持才是胜利,面对困难,只要用心坚持,用心克服,胜利与成功的太阳才会永远闪耀、辉煌!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伽利略,他发表了一个观点:如果让两中球,一个木球和一个铁球从高空同时落下,是会同时落地的。他说的话遭到众人嘲笑,但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并在比萨斜塔上做了试验,得到了许多人的赞扬和敬佩。
其实,坚持也是一种力量,更是获得胜利与成功的捷径。
有人说,文章是写给别人看的,但我从没这样想过,我不愿意为了某种目的去写作,正像我不愿受束缚的性格,在十几年的成长历程中,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自由对我的重要。
桌上的小提琴已经落了厚厚的一层灰,我不愿再去触碰它,因为它弹不出我内心的旋律,电子琴上的遮布已经好久没有拿开,因为它只能证明我的空虚。
唯一的是书架上一叠作文书,厚厚的、沉沉的,像我的心情。
面对老师和家长,我沉默了,习惯了沉默,便不会在乎它的苦涩。面对升学这座独木桥,我真实感到望而生畏,因此我的内心很讨厌 中国的升学制度,它像一个鸟笼,把所有的毕业生都关在其中,任鸟拼命的挣扎,可出口却只有两三个。有的鸟冲破了鸟笼,却伤痕累累,而的鸟只能成为牺牲品,于是它们便失去了享受自由的权力。只能在岁月中悄然黯淡,这太残忍了。
真希望有一株忘忧草,让我们忘记残忍,忘记烦恼,我和着泪,和着汗,种下了一株忘忧草,每时每刻,日日夜夜地守在它身边,希望它快快长大,希望它真的可以让人忘掉忧伤,期盼它可以还我们飞翔的天空、奔跑的大地、美妙的人生!哪怕下一秒钟我会变成天空滑过的一颗流星,我都希望这一秒钟能使忘忧草开花结果,让所有跃跃欲试的小鸟飞向天空,自由的飞翔唱歌——
我们的日子应该是天空,
辽阔的襟怀是飞鸟的梦想和天堂,
我们的日子应该是一碧千里,
每一颗最善良的心在天空的注目里放声歌唱!
我双手合十,真诚的希望飞鸟飞过的天空也可以有颜色。
在上幼儿园时,我非常厌烦读书。直到小学二年级的一天,我做完作业正在玩,看见妈妈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青藤屋》那本书,看到她痴迷的神态,我也试着看了一篇,看到那动人的故事,越看越想看,于是书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第一次看书上瘾了,所以我一有空闲的时候就去看那本书,一直把它看完。
我过生日时,妈妈到书店让我挑礼物,我拿了一本《苦命的孩子》看了起来,我看了非常感动,所以我让妈妈给我买了那本书,她很高兴,表扬我长大了,爱学习了。那是我第一次向妈妈提出要买一本书,以前我总是挑选一只漂亮的钢笔或者精美的玩具……我在回家的路上,坐在自行车上仍然不停地看着那本书,回到家的时候,那本书我都快看完了。书的故事情节把我感动的留下了眼泪,我也从中也学到了许多好词佳句,这本书也使我增强了读书的兴趣。从那以后我就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妈妈也经常给我买来一些书,我非常喜欢。通过看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心中的故事也渐渐多起来。有一些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懂得了人间真情,让我知道了很多很多。
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要继续读书。
生快事,莫如读书。它能让我们知天地、晓人生。它能让我们陶冶性情,不以物喜,不以物悲。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源泉。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到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阅读中养成爱好读书的习惯,体会读书的乐趣,学习和掌握一些读书的方法,这不是人生的第一大快事吗?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读书的各种乐趣吧!
读书的一大乐趣莫过于当你当你正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或对某一个问题似有所闻的时候,打开书一看,你就会发现早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了充分的论述,正好骚到了你的痒处。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你那么舒服,那么的自在。
读书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乐趣,对于从事体力劳动来说,读书一种休闲;对于从事脑力劳动的人来说,书可能是一种灵丹妙药,烦闷时,读书可以解闷;愁苦时,读书可以忘忧;兴奋时,读书可以畅流……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让我们别留下遗憾,拿起书吧!相信你一定也能从书中懂得人生的真谛!
说起读书,目前为止在这个家中我排第二还是有人会排第一的,呵呵,开个玩笑。虽然老爸让了我让我当上了家中读书第一的称号,但我心中总是有些不快,因为毕竟我在读书上我还是没有超过老爸唉为什麽呢?所以我发誓要赶超老爸。
从小学的时候说起吧,一二年级的时候那是啥也不懂斗大字不识两个,但是偶特别喜欢看图书,一看就看到天昏地暗,而且有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还会去找几本父母的书装装样子,但其实啥也看不懂!每次父母回来说,呦,我们家出了个小博士了,我特别高兴,书一丢便又跑去玩了。这应该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到了三四年级,认识的字多了,读得书也多了起来,但是后来我渐渐的发现读书真是太没有趣味了,每次写完作业后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把书一丢就又跑出去玩了.(可能是小孩子爱玩的天性)每每老师让多多读课外读物的时候,我也就是随手翻翻应付一下,读书真是太无聊了.
但是过渡到五六年级的时候,说也奇怪,刚进入五年级我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总是一放学便抱着个书看,弄的父母都惊讶的说,这孩子变了,因为读书实在是太有趣了,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还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从书中懂得了许多知识,还交到了很多的朋友,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放暑假后我在天中晚报上发表了第一篇作文《书的魔力》本文便是书的魔力一文的后感。
进入初中后,我才发现这跟小学的读书实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书也更多了,在无论是语文,数学,历史,生物。。。。。。都离不开语文知识。我才发现书我真是读的太少了、太少了!于是我发疯似的读书,一有空闲时间就读,那可当真是如饥似渴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时刻谨记着!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读书,可以使人饱览世间万种风情,细品百味人生,在体验审美愉悦的同时,情满意溢其乐不知返。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果戈理说,书是嘹望世界的窗口。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于时间汪洋中的灯塔。培根说,书籍是时代波涛中远航的思想之舟。从这些对书的美誉中,我们不难相信,读书确是医愚、解惑、乐志和忘情的绝好方式。
读书,是一种享受。夜守书斋,远离了城市的喧嚣,避开了尘世的名缰利锁,心之犁铧,于无声中悄然破土,一盏台灯洒下静谧桔黄的柔光,安然静怡,宁神展卷,书里那智慧的生灵又在娓娓倾吐着耐人寻味的哲言,仿佛是说,像热爱生命那样去爱书吧!知识匮乏会浑噩终老,虽然时间丰裕也是庸碌一生。夜更深,人更静,最后吟诵着“万卷古今逍永昼,一窗昏晓送流年”,酣然入梦……
读书,可以让思绪神游中华大地。“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咏这优美的诗句,谁不为祖国山川的多姿多彩而赞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咏读这优伤的诗句,哪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不滋生出绵绵的思乡之情,“僵卧弧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吟诵这铿锵的诗句,谁不萌生出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
读书,可以让人感悟古人的思虑情思。虽然生命如流水,随即而逝,但我们可以通过读书穿越时光,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迁,感悟国盛人兴的辉煌。古人们将情寄于笔下,用笔墨为我们留下了壮丽的景色,我们只需要用心去把它们复原,呈现在眼前。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加精彩!
读完这本书,让我真正的明白了什么叫责任。书中的语言通俗易懂,但却表达了深刻的道理,那就是责任决定成败。通读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但同时也让我深感惭愧,因为在这之前我把责任这两个字想的太简单了,太肤浅了,以为只要做好己该做的工作就是尽责了,其实不然。下面我就来谈谈我读这本书的心得和体会。
读书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本身就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因为读书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我们才能发现不足,找出问题,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思想修养,更进一步的说,只有不断的学习我们才能满足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们曾经幼稚的以为只有学生才要看书学习,走出校门就不用再学习了,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不再是学生了我们才要更加的努力学习,因为不学习就意味着落后和倒退,更别说进步和提高了,所以我们应该感谢公司给我们再次读书的机会,让我们还能在工作中享受读书的乐趣。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就觉得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因为这本书是通过一个个非常浅显却是真实的故事来阐述责任对我们的重要性,但这些问题却往往被我们很多人忽视。什么是责任?责任就是首先必须做好自己该做的工作,如果没有做好自己该做的工作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人在谈到责任感的时候总是夸夸其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总是觉得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不是自己不负责任,而是没有负责任的事情和环境。好象只有惊天动地的事情才是负责任的最好体现。殊不知,责任都是体现在我们普通的工作当中,体现在每一件小事之中。
书中说,我们只有对自己做过的每一件事情都敢于负责,才会赢得别人的信任和赞扬。试想,人类失去责任将会怎样?社会将会混乱;我们对自己的工作失去责任又将会怎样?我们将失去谋生的饭碗。有一句话说的好,只有有了责任心,工作中才能有激情,才能讲奉献,才能忠诚于企业。我们在为企业工作的同时,企业也在给我们提供成长和进步的平台,我们在受益的同时也在实现我们的自身价值。一旦你选择了一个工作岗位,你就选择了一份责任,拥有了一份使命。我作为企业的一名普通员工,我的工作职责就是认真负责地做好公司领导交给我的一切工作,我的职务是文员,顾名思义就是和文字打交道,办公室是个综合部门,联系上下,沟通左右。我作为办公室的一员,无论身处什么岗位,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所以我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不断的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提高写作能力,满足工作需求,争取做一名合格的文员。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牢固树立工作就是我的责任的精神,不断增强自己的责任心,提高责任意识,争取把工作做的更好。有人说人可以不伟大,但不可以没有责任心,在我看来,一个人的能力不论大小,只要做到认真负责,勇敢的承担起责任,牢牢记住工作就是责任,责任胜于能力这句话,我想我们就一定会是一个好员工。
提到天才,脑海里便浮现出努力、优秀、成功这样的词语。假期中,有幸读到了《努力让我超越天才》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天才的另一面——人性的光辉。
有一年,发明家爱迪生和助手们制作了一个电灯泡,那是他们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天一夜后的劳动成果。由于要做后续实验,爱迪生便嘱咐一名刚刚来实验室的年轻学徒,将这个灯泡拿到楼上的另一间实验室里。这名学徒一点不敢大意。他小心翼翼地从爱迪生手里接过灯泡,非常谨慎地一步一步朝楼上走去,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将手里的这个新鲜玩意儿滑落在地。然而,学徒越是这样想,心里就越发紧张,手也跟着禁不住哆嗦起来。当他好不容易走到楼梯顶端时,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灯泡掉在地上。
读到这里,我为爱迪生和他助手们感到烦闷,要知道电灯泡倾注了许多人心血的成果就这么被打碎了。又为这名年轻的学徒感到难受,他心里该多难受啊!不会就此被赶出实验室吧!
可爱迪生并没有责怪他,而是又做了一个灯泡。当需要再次送到目的地时,爱迪生竟然毫不犹豫又选择了学徒。
看到爱迪生的选择,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又选择这个学徒呢?他可是把你的心血打碎过一次的人啊!你难道不怕他又一次的重复错误嘛!
转念一想,站在学徒的角度,他的内心该多么感激爱迪生啊!
再一次的相信,去原谅他的过错。
再一次的机会,去弥补他的过失。
这一个爱迪生在我的心中不再仅仅是个发明家,他更是有着洞悉人心智慧的人物,他的这种原谅不是轻飘飘,而是让那个有着过错的人内心也得到了释放。
这一刻,我看到了天才的另一面。
是啊,每个人都会犯错,对待他人的错误,我们应该理解与体谅。否则,会让人的内心不安,这样一来,相处就会遇到困难。
说到这,让我想到了生活中的一个人--刘老师。有一次我和几个人在楼梯旁扔纸球玩,被刘老师逮了个正着,本以为会被狠狠批评一顿。没想到她只是告诉我们太危险了,建议我们换到操场去玩。那一刻,我对刘老师充满了感激,也告诉自己绝不再犯。
《努力让我超越天才》这本书,本想努力提醒自己可以成为更优秀的人,现在我明白了成为更优秀的人,并不仅仅是靠成绩,他们的另一面,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前不久,我读了一篇文章《穷人》。《穷人》通过对两家人悲惨生活境况描写,及批评了当是黑暗社会现实,也赞颂了劳动人民善良、无私的高贵品质。
《穷人》主要讲了;在海边,住着几户贫苦的渔民。其中,有一位渔夫的妻子叫让妮,她有五个孩子。一天,她的邻居西蒙死了,让妮和她的丈夫就无私的收养了西蒙的两个孩子……
不知为何,读完文章后,心里好像有一股暖流流过,温暖着我的心。也许,我是被让妮和她丈夫的爱心感动着我。如果说,师傅人家救了孩子,那是应该做的;但是,孩子被像让妮这贫苦的连鞋子都穿不下的穷人家收养的话,会感动全世界!他们的日子会变的苦上加苦,但是他们心中总有一份信念:再苦的日子都能熬下去。我明白,这是因为他们心中有爱。
爱的种子播洒人间。不久前,我曾看到一个乞讨者在路边乞讨。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路过,看了一眼乞讨者,然后掏了掏口袋,找到一枚硬币,扔进碗里;一个打扮贵气的妇女,连看都不看一眼,昂头挺胸着走了,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过身,认了一枚硬币;让我感动的是一位满脸皱纹、穿着朴素的农民共奶奶,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包裹,打开,里面都是硬币,“哗啦啦”的声音是爱的钟声被敲响了,爱在人间!
《穷人》这篇文章除了题目有个“穷”字,文章里一个“穷”都没有出现过,这是因为穷人不穷,他们有爱的种子播洒人间,让爱的明天更加美好!
着名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座知识的殿堂,是人类最好的精神粮食,也是人生的方向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读书是为了更好的获取更多知识,开阔自己的视野,帮助自己的制定,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读书最重要的不是书的数量,而是质量。一本好书能使一个人思想精深,见解精辟,道德高尚,从而塑造自己的性格。那些内容粗糙的“劣质品”完全可以省略不读。
所谓的“活到老,学到老”一个人之所以能够不断提高,与他始终如一的学习态度是密不可分的。学习可以有很多方法,但是这种始终如一的态度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一个人活得再长也总有灭去的一天,但是知识的海洋却永不停歇地奔流着,但若不能不断补充知识和积累知识,便会被时代的步伐所抛弃。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可见不同的阅读能开发人类不同的心智,增长不同方面的知识。因此,我们更应该发奋勤读,让书成为我们生命飞翔的羽翼。
“读一本好书,好比交了一个益友。”藏克家答的话感染了我,让我也喜欢上了读书,尤爱读好书,因为读一本好书可以获得帮助。好书也者,益友是也。
读书如交友。不必说情谊坚贞的石友,也不必说真诚纯朴的素友,单是益友就足以在我意志最薄弱的时候启迪思想,支撑人生。
《水浒传》曾与我共枕5个月,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尤为难忘的是“鲁智深大闹野猪林”。 鲁智深在野猪林遇见林冲他们时,为救林冲与董超、薛霸大战,最后因为林冲的一句话,鲁智深竟饶了他们。读完此回,我不解其意:“他二人既不是兄弟也不是朋友,鲁智深何必为林冲如此拼命?我问爷爷,爷爷笑着说:“梁山好汉个个有情有义,鲁智深本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更何况林冲与自己志同道和呢?”
这是我交的第一个益友,他教会了我情义最重要。
读书如交友。凡这类友,都必是由可爱的品性和独特的个性写成的。
三十六计走为上,让我感悟世交孙武的智慧;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深交孙权虽令我尴尬,但我依然折服与他劝学吕蒙的苦口婆心。诗情画意的《芦花荡》是老友孙犁的作品,他令我获得祖国在战火中重生的启迪。啊,书友,谱写了一首首生命的赞歌,同时也为我们孙氏家族涂上浓浓的一笔,谁叫我也姓孙,怎么能不交孙氏的好友呢?
其实生活中的每本书都是一个可交的朋友,教科书像父母,辅导书像老师,参考书像同学,而古典名著则像老祖宗。
生活离不开交友,交好友。三日不交友,必定“语言乏味,面目可憎”,我愿好书源源不断,更愿好友们青春长驻。
读书之美,美在感悟;读书之美,美在积累;读书之美,美在量变促质变;读书之美,美在温故知新。
著名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有一句名言: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这是一代宗师苦读诗书至登峰造极时的感悟,让天下读书人感慨良多。
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浩如烟海的书籍记载了人类艰苦求索、认识自然、保护自然、揭示自然界奥秘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绝大多数智慧。宋朝大学问家朱熹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他对经学、史学、文学、乐律以及自然科学十分精通,开“程朱理学”之先河。其专心、专一和熟读精思,让后人备受启迪和教益。巴金的“回忆式”读书法、老舍的“三结合”式读书法、鲁迅的“随便翻翻”读书法等给后人以莫大的启迪。
读书之美,美在感悟。“读书不知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不是道人来指引,同情也思正追寻。”唐宋诗人王贞白当年在千年古书院——庐山白鹿洞书院苦读时留下的读书诗,充溢着诗人的灵性与悟性,千百年来,净化着亿万凡夫俗子的心灵。伟人毛泽东在庐山读书、用书的动人故事被传为美谈。1959年、1961年、1970年,毛泽东曾三上庐山,共居住135天。
读书之美,美在积累。季羡林大师说:“什么叫学问?学问就是大量占有资料,再对资料进行详尽分析,就是学问。”南宋诗陆游深明“读书与积累”关系的真理,他在《冬夜读书示事津》诗中写道:“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功夫老始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只有积累,才有一部部闪烁着智慧光芒的书籍诞生;只有积累,才有书的传咏和文脉的兴旺,才有思想的升华。只有积累,才能以耐心和持久胜过激烈和狂热。只有积累,才能“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厚积薄发,超越自我。
读书之美,美在量变促质变。至今,人们仍铭记着近代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推动普通教育、培养优秀人才,建设强盛国家”的远大理想。蔡元培先生十分谦逊,他说:“我的读书的短处,第一是不能专心,第二是不能动笔。我已经经历了许多不方便,特地写出来望读者鉴于我短处。”由量变到质变,关键是读书者在人生进程中始终有紧迫感、责任感、负重感和自豪感。日积月累,“博学之、明辨之、慎思之”,终成硕果,才能最终实现量变到质变惊险的一跳。
读书之美,美在温故知新。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说:“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经史子集告诉我们:温习旧的知识,获得新的理解和体会。怀旧与创新,正是中华民族的秉性。温故知新,让我们可以在书中领略自然美、人文美、哲理美和创新美。创新,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关键。读书之美,美在延伸阅读,美在人类文明史进程中妥善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读书,让一个又一个崭新的世界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让党员干部于浮躁中追求宁静致远,喧嚣里体味至真至纯。
简·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她童年的生活十分悲惨,她的父母双亡,舅舅领养了她。舅舅对她很好,但是不久她的舅舅就死亡了,她的舅妈和兄弟姐妹们都不喜欢她,打她、骂她。舅妈为了省事,把她送进了学校。学校的实际管理人对这个学校也漠不关心,让学生们都吃不饱、穿不暖。学校里修习了几年以后被人俜为家庭教师,爱上了她工作庄园的主人。而知道庄园主人罗切斯特还有一个疯的妻子后,出走了。在旅途中,她知道了她还有个叔叔,并且和她的另一些哥哥妹妹平分了他的财产。简·爱受尽苦难之后,回到了罗切斯特的庄园。有情人终成眷属,和罗切斯特结婚了。
我觉得《简·爱》是作者对那时生活在下层妇女的真实写照,描写了简·爱在受到灾难的时候仍然坚持的精神。同时写出了简·爱舅妈里德太太的凶狠、在生命最后尽头的醒悟,她哥哥约翰·里德的挥金如土、对简·爱的打骂以及布兰奇小姐的势利眼等等的人性的丑恶。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同其他生活在下层的人们相比,简·爱是一个幸运的`女孩,她虽然受到了命运的折磨,但是还是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前不久,我读了一篇文章《穷人》,读《穷人》有感550字。《穷人》通过对两家人悲惨生活境况描写,及批评了当是黑暗社会现实,也赞颂了劳动人民善良、无私的高贵品质。
《穷人》主要讲了;在海边,住着几户贫苦的渔民。其中,有一位渔夫的妻子叫让妮,她有五个孩子。一天,她的邻居西蒙死了,让妮和她的丈夫就无私的收养了西蒙的两个孩子……
不知为何,读完文章后,心里好像有一股暖流流过,温暖着我的心。也许,我是被让妮和她丈夫的爱心感动着我。如果说,师傅人家救了孩子,那是应该做的;但是,孩子被像让妮这贫苦的连鞋子都穿不下的穷人家收养的话,会感动全世界!他们的日子会变的苦上加苦,但是他们心中总有一份信念:再苦的日子都能熬下去。我明白,这是因为他们心中有爱。
爱的种子播洒人间。不久前,我曾看到一个乞讨者在路边乞讨。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路过,看了一眼乞讨者,然后掏了掏口袋,找到一枚硬币,扔进碗里;一个打扮贵气的妇女,连看都不看一眼,昂头挺胸着走了,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过身,认了一枚硬币;让我感动的是一位满脸皱纹、穿着朴素的农民共奶奶,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包裹,打开,里面都是硬币,“哗啦啦”的声音是爱的钟声被敲响了,爱在人间!
《穷人》这篇文章除了题目有个“穷”字,文章里一个“穷”都没有出现过,这是因为穷人不穷,他们有爱的种子播洒人间,让爱的明天更加美好!
《瞧,这群小丫头》是一本魔法书,记录了不同性格孩子在童年时代的快乐与委屈。一座文字桥,通向了童年的世界。
这本书中,杨红樱阿姨向我们讲述了四个不同女孩的故事。她们分别是美丽大方的夏林果、活泼可爱的小大人路曼曼、疯疯癫癫的杜真子。她们的成长过程中,有时欢天喜地;有时脆弱无比;有时还天真烂漫;有时还胆大无比
美丽大方的夏林果,她从五岁开始练习芭蕾舞,他走路时眼睛永远平视前方,永远挺得笔直,品学兼优的她当上了学校的大队委。有一次,马小跳的爸爸想找一个女孩子当模特,然后照着她的样子设计出一个中国娃娃,马小跳极力推荐夏林果,因为夏林果太在意所以表情不自然,所以又换路漫漫,路漫漫在露出自己的标准的微笑下,马小跳的爸爸又觉得放松的夏林果好看。这个小文章告诉我们:人在自然状态的表情才是最靠看的。
活泼可爱的小大人路曼曼,在本里当着中队长,是班主 任秦老师的得力助手,在上学的时候,路曼曼帮助秦老师管着马小跳,把他上课时不良行为给记录下来,于是马小跳对路曼曼恨之入骨,每天下午放学时,路曼曼把小本子交给秦老师看。秦老师又把马小跳留下,好好教训一番。
善良无比的安琪儿,她虽然善良但是有一点笨。有一次,她爸爸珍藏的超级明星的签名被马小跳知道了。于是,马小跳就向安琪儿要足球看,傻傻的安琪儿就从柜子拿出来,马小跳拿到足球后,把朋友全叫过来,一起踢足球,踢完后,足球弄得脏脏得,安琪儿马上抱足球到洗手间洗干净了。爸爸知道后,说了安琪儿一顿。安琪儿以后再也不敢借东西给马小跳了。
疯疯癫癫的杜真子,她晚上睡觉时有个梦游的习惯。她在班里是出了名的成语接龙高手,连丁文涛也是她的手下败将。她有一只会笑的猫,叫做 笑猫 。往往笑猫心里想的,杜真子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她最拿手的是做土豆沙拉和番茄奶昔,她妈妈不喜欢猫,杜真子又不舍得扔了它,只好把他寄养在马小跳家里,有空就去看笑猫。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女孩都有不同的性格,都有不一样的美,每个人的童年都有最美好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