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2篇)
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很少会认认真真的去喜欢一样东西,看到身边的朋友,同学追爱豆,追偶像,甚至是自己暗戳戳喜欢的人,都可以坚持一年,两年,甚至四年,五年,或者是更长久。而我却没有这么好的耐力去喜欢某个东西能够这样久,能坚持一个星期都是很不错的了,甚至在怀疑自己会不会有能够喜欢很久的东西。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高中,遇到一个人改变了我以前短暂的对事物的热情。
那个人是一个写书的胖子,那个胖子写了一本盗墓小说,叫《盗墓笔记》。开始被这本书的内容对于怕鬼的我吓得不轻,埋怨这个胖子怎么写出这么恐怖的东西。我看书会有百度的习惯,对这个胖子的《盗墓笔记》的内容进行了一系列的百度,不禁感叹这胖子就是个写小说的鬼才,丰富的想象力让人叹服。还发现这个作者还有不少的粉丝叫什么稻米,天天嚷着书中的主角——张起灵、吴邪,嚷着十年之约,带你回家,说着张起灵是信仰,我也只当是粉丝沉迷书本。本来看完书,狠狠感叹完作者的才华,故事就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可是20__年8月17日,在bilibili上刷到《盗墓笔记》的粉丝自制的视频,看到高耸的长白山上,熙熙攘攘的人穿着藏蓝色的连帽衫,对着天池喊着:吾王起灵,带你回家。他们一起唱着为张起灵写的歌:“就让永恒时间刻下你的模样……”他们互不认识,但交谈起来就像交往已久的老友。那一刻他们带给我的不是中二感的尴尬,而是从心底带给我的震撼。本来之前刷贴吧看到他们说要一起去长白山,我心底暗戳戳的想怎么可能会去呢,他们只是书本的人而已啊。但看到这么多的人,从中国的四面八方的赶来,为的只是一位书中人。这是我第一次真实的从心底的感受到信仰的力量。
信仰是什么?很难说,我也无法给它定义。人不同,信仰就不同。对于我身边的长辈来说,信仰一定是要包含着家国情怀的。而我身边的朋友,对于信仰就是喜欢的人,喜欢的爱豆,喜欢的二次元,只要是用心爱的就是信仰。《盗墓笔记》就是它的粉丝——稻米的信仰,里面的强大如神的张起灵,对谁都好的吴邪,两肋插刀的王胖子……这些人对他们来说就是在现实中存在的,他们就是信仰。后来因为对20__年稻米的十年之约过于震撼,对这些粉丝有了一些接触,发现他们是那么的可爱,因为主角写瘦金体,他们努力就去练字,主角的设定是浙大学霸,他们就努力的读书,他们想画出主角的样子,就努力的去学画画……他们已经不是单纯的追了,而是已经将这股信仰化成了他们的动力,努力的向未来前进。
可能有些人觉得他们的信仰很可笑,是一群不存在的人。但是他们活生生的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这个信仰不可笑,我们在行动证明我们的信仰没有错。
跟《盗墓笔记》接触了有两年多,快三年了。它的的确确的改变了我,是它的粉丝用行动告诉了我,人的一生总能够遇到一个被自己称为信仰的东西,它会带着你前行,不怕路上的荆棘。它就像北极星,永远的在夜空中给你指引着方向,不怕迷失,因为它就是一道光,能够撕破黑暗的光。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此刻那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重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这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正因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应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此刻会是什么样的情绪?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应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联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重的,更是可贵的!应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坚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
也许许多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这世间珍贵的感情,让我知道,原来可以为了兄弟一句话上刀山下火海,可以付出那么多。
主角叫吴邪,因为爷爷留下的一本笔记而结识了嗜财的王胖子和闷油瓶张起灵,这三人结成铁三角,从七星鲁王宫到蛇沼鬼城,这一路的坎坷与考验,让他们建立了彼此胜似亲情的感情。
一路走来,一个接一个的秘密铺天盖地的袭来,你或许知道了几个秘密却无法推论真相。正如同与真相隔了一道门,而你却没有钥匙。或许你颓废过,或许你想放弃过,但经过这一路,你还是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了未来,到那时你才知道,曾经哪个天真无邪有多让人心疼。
“我希望你能够活下去。”
铁三角拥有太多我们想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无论是结伴闯鲁王宫还是张起灵不顾生死救吴邪,他们教会了我太多太多,虽然我知道他们是虚拟人物,但是我似乎可以感受到他们的灵魂,只不过,他们在书内,我在书外,一纸相隔。
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无处寻找而显得珍贵,就像别人所说,正因为你不看盗墓笔记,所以你不会知道,为了兄弟他们可以付出生死,所以你不会知道,《红高粱》这首歌有多叫人心疼,所以你不会知道,这些鲜活的人物一路走来,被一个“十年”拍在那里,鲜血淋漓。
原来……命运不会放过任何人。
但那又何妨,20__年8月我们照样回去长白山接张起灵,就算都知道那是假的,却没有人放弃,毕竟那是我的信仰和光。
或许像铁三角一样的友情我们得不到,但我们可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人。事。物,珍惜所有,珍惜一切。
《盗墓笔记》教会了我太多,也许它不会被传承,也许会随着历史的长河而被人遗忘,但是我不会遗忘它所教会我的一切,让我知道什么是友情,让我记得有一本书叫做《盗墓笔记》,感谢三叔创造了他们。
此文记得我所钟爱的《盗墓笔记》。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__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
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正因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重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正因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齐,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就应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重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能够为了朋友放下自己原本的目的,能够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能够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取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期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正因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因此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正因一本书而相连。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正因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重。
正因读过《盗墓笔记》,因此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明白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以前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讲的就是盗墓的故事,这个故事理应充满了民间味,乡村味,传统味,历史味,看了以后我发现还有侦探味,鬼味,政治味。盗墓笔记以章为基本单位,数十章为一个故事,两个故事为一本书,一共八部九本书。
主要人物人吴邪,胖子,闷油瓶,阿宁,三叔,解连环,陈文锦,潘子等。每个人都各有特点:吴邪是一个普通人,胖子是乐观派,也是我的偶像;闷油瓶是典型的武侠小说中的高人形象;阿宁是一个类似于赵敏的女子,调皮可爱;三叔是神秘人,有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感觉,小说的悬念几乎全跟他有关;陈文锦是老一辈的美女偶像,正派而吸引人;解连环跟三叔一样是枭雄人物,两人组合,颇有点无敌和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潘子是三叔的兄弟,凶猛而不失心细,忠诚而持久。
一部小说好不好,很大的一个标准是是否能让看小说的人了解足够多的知识,这部小说做到了,藉由盗墓的历史,原始社会,春秋战国,明清现代的各种名人故事像一幅美丽精彩的时代画卷一样展此刻我们面前。这些历史知识,让我们这些中华儿女着实受益匪浅,又惭愧不敢当,就我而言,一向以来都以为原始和奴隶社会在各方面都是落后简单的,就像历史书上的说一样只有破碗破罐,高手几个笨蛋一筐。而对封建社会的中后期的了解就要多得多,个性是受电视电影武侠小说的影响,对明清唐宋这几代的了解有点畸形地突出。
而盗墓的特殊性让我看到了中国原始和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早期的高度礼貌,人民群众的智慧。着实了给我不少震动:我们太小看祖先了,我们太小看历史了。要知道那段我所小看的历史的岁月长达两千余年啊!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我看到了故事的开头,看到了故事的结尾,当我也在故事中的时候我却是当局者迷。
我们一群人现在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准备渡过一条天险河,天险河就意味着是有危险的,但是我们不知道危险是怎样的,投过石头,投过木头,连身边的土狗也投了,狗又游了回来,难道是我们都想多了?既然风平浪静,那就走吧,穿好装备,带上武器,上江边小排,一个带有护栏座位的小排。这时候多了一个人,是开船的。
当时我们非常不明白,这么大的河怎么不用汽油小船,游艇肯定不想了,这里一看就不会有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机器。开船的慢悠悠地说着什么,就听到一句:要抓好。
小排在江上慢慢前行了一段时间后,眼前突然出现了仿佛看不见顶的两座大山,小江缩成了小河流在两山间穿过,一切还是这么风平浪静,太平静反而有点不寻常。
突然,小排开始转弯,感觉速度突然加快了,越来越快了,我们都不自觉地抓紧了,原来真要抓好啊,之前还埋怨人家,冤枉人了。
突然小排飞起来了,是的,不是在江上慢慢游了,是飞了,只见漫天大水起伏荡漾,心头闪过两个字,海啸!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啊。
小排随着巨大的水波浪在山间起伏着,我们拼命抓紧,船随着水波像过山车一样开着,往下冲的时候,心仿佛都快吐出来了。
开船的说了句,来了。
什么来了?来什么的呀?别瞎嚷嚷吓人,我们胆子小啊。
就见仅能通过一个小排的河流旁的大山突然开始变形,我看花眼了,它这是在弯腰么?弯腰,还伸出了两只巨无霸的手,两只手就在这小河里拍来拍去。我咽了下口水,仿佛要把心从口中吞回去一样。
开船的果然还是有两手的,只见他用竹篙灵活地撑在大山的石壁上,一个左急转,一个右急转,一个提排起飞,天啊,神人啊。不久我们就过了那变态的大山来到一个小岛上。
沙滩,海鸥,一片迷人的小岛,蓝蓝的海水,看着都醉了。我们要入岛了。
不久前听人说,这片小岛藏有无数黄金,我们这一群人就结伴来寻宝了。
走入小岛,感觉就像是一个热带森林,当然必须加上原始二字,热带原始森林。潮湿的感觉,一种新鲜又带有一种腐烂味道空气,仿佛其中还夹着一丝丝血腥。
血腥,什么情况?加速往前走,看到一副很奇怪的画面,恐龙?是的!恐龙!蟒蛇!各种庞然大物在一个满是尘土的地面互相撕咬。妈啊!出门的时候您怎么没把我绑在家里啊?我心里那个后悔啊,感觉小命就在那群大物脚下正被乱糟糟的踩踏着。
我们捏紧鼻子捂好嘴巴,不出一丁点声音,躲在一棵倒地的大树后面观看这这场战斗。却不知旁边一个五彩斑斓的蜘蛛从我们的观战台上悄悄地向我们爬过来了。
是的,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什么叫天才的对手和猪一样的队友啊,吾命休已!只听见一声尖尖的女高音破空而出,场面静止了,蟒蛇、恐龙都瞬间扭头看向我们。小伙伴们还是都非常灵敏的,拔腿就跑。
我们这些外来客肯定敌不过地头蛇的,就这我腾空而起的一瞬间,我就看到一排尖尖的牙齿,我这是被当成花生米了?抛起张嘴接着吃才有劲啊。这个危险的关时刻,我这打鸡血的爆发性体质起了救命的作用,也得感谢这大怪物的恶趣味,只见我
度空中翻转,两只腿像青蛙一样一伸一缩,“咻”的一下蹦上了旁边的参天大树,当然这时候装备的重要性就出来了,按下开关,射出手臂的飞虎爪,用仙女下凡的姿势飞向远远的更高的大树。就在我飞的过程中,非常不幸,大蟒蛇来了。
上天注定啊,这一生成不了仙女,只能成那大蛇的腹中餐了,越来越近了,大蛇那红彤彤的大嘴就朝我喷过来了!天啊!又长又红的蛇信子贴着我的手臂了,下一秒,我横着飞起来了,是的,我被卷起来了,进了一个红红的地方……
“我曾跨过山和大海,也跨过人山人海,我曾拥有着一切,转眼也飘散如烟……”闹钟响了,上班的时间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