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通用12篇)
在课改从轰轰烈烈走向冷静的今天,在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理念已深入人心的今天,读完《教育走向生本》,依然有许多收获。
此书贯穿了“在教育中我们必须一切为了儿童,高度尊重儿童,全面依靠儿童。”的现代教育新理念,深入阐述了生本教育体系的价值关、伦理观和行动观,探讨了生本教育体系的哲学基础,并对生本教育的课程论、方法论、评价与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思考。
我体会最深的是作者举的一个例子:“当鞋合脚时。”奥修把这样一句话称为最伟大的祷文:“当鞋合脚时,脚就被忘记了。”脚被忘记了,也可以说脚处于“忘我”状态,忘我地工作,工作得非常好。反之,如果鞋子不合脚,脚疼了,脚就被时时记起。甚至,如果削足适屐,或缠小脚,我们就不能走路了或者走得不好了。今天,如同给脚提供合适的鞋,我们需要提供给儿童合适的教育,当教育适合儿童时,我们也就可以看到儿童忘记了自己是在学习,忘记了自己是在课堂上甚至忘记了自己。这时,人的内部自然起作用了,儿童的学习热情和学习效率空前提高了。适合儿童的教育就是生本教育。
环顾田野,鸟在鸣转,花在开放;一头鹿,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灵活敏捷。自然界的一切是如此完美,玫瑰不用去考虑自己该如何生长才是最美的,人为什么不能呢?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花朵能盛开,是因为它处在合适的周围环境中,它根本不必关顾自己,它的能量没有被别的目标所挥霍和涣散。其实,在课堂上我们的学生得到充溢的生命状态的自然、活力和喜乐,这就足够了。他们就不必去思考自己:我是否被人们认可,是否会被人说好话或坏话,我将得到多少分,我怎样才能得到这个分数,我处在何种位置等等。他们不必把情感与能量消耗在此。反之将会全心沉浸于所面对的学习之中,走向卓越和高级,走向纯洁和透辟。在心理学上,这种“忘我”的状态就是“注意”,高度的注意就是忘我。在忘我的时刻,儿童的能量就不会被其他的东西,包括大人们的说教、烦人的竞争所消耗,甚至出现投入的着迷的境界。
看了这本书,让我对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就像校长说的,不是让孩子来适合我们的教育,而是创造适合孩子的教育方法。同样的,在作文教学中,不是经常向孩子灌输写作技巧,而是让孩子觉得写作是一种生活的方式,把自己的生活、感想写下来,和别人交流是一种快乐。
没有地方比这湖更接近天堂和上帝。我想,天堂本来是以神话开头,这一畔湖水却让它一下子贴近了大地,贴近了苍生。梭罗说,他深信,没有人会强行去穿尺寸不适的衣衫的,只有尺寸恰如其分才应该是最好的需要。那么,我说,瓦尔登湖就是最美的衣衫。
梭罗称瓦尔登湖为“神的一滴”,他坐在阳光融融的湖前,坐在这远离尘器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他在想什么呢?想的是“多多授人以勇气而非绝望”?想的是“在一个夏季,来播种真诚、真理、朴实、信心”?想的是“瓦尔登湖最深隐的泉眼在他的哲思之上”?
于是瓦尔登湖流出的水成为字里行间不时闪现的灵光,描摹着美丽自然,指导着简单生活,讨伐着金钱社会。忍耐了一个世纪的乞力马扎罗的雪,是从海明威的笔下开始融化的。而世人的混沌卑微的思想却是消融在梭罗的笔记里。《吠陀经》里说道,一切知,具于黎明中醒。
那么瓦尔登湖晶莹的湖光里反应的必将是那黎明金色的霞光,缓缓照在我苍白却又渴望光亮的脸庞。
余秋雨教授曾在象牙塔里扪心自问,如果每宗学问的弘扬都要以生命的枯萎为代价,那么试问学问的真正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呢?如果精神与体魄总是矛盾,学识与游戏总是对立,深邃与青春总是无缘,那么何时才能问津人类自古至今一直苦苦企盼的自身健全?瓦尔登湖碧波不兴就将内心浊气淘尽,那个有悟性的智者不垂不钓,就在俯仰之间,将最澄明,最流盼的真理的眼神拥有了满心满怀。试问是世间又有谁能不在心里俯下身子向那没有什么可容下的湖深深膜拜呢?至少我已为它的灵魂所倾倒,多少赞叹,欲说还休。
一个人在伐着罪恶的枝桠。只有一个人在猛吹这罪恶之根。一个湖是风景中最美丽,最有表情的景色。它能让望着它的人,量出自己天性的深浅。那就且容我在罪恶枝桠体会人间有味;容我在这湖波光里,一如玲珑的水珠,对自然抱有一颗敏感之心。我生活在瓦尔登湖,再没有比这更接近上帝和天堂。我是他的石岸,是掠过湖心的一阵清风,在我手心里,是他的碧水,是他的白沙,而他最深隐的泉眼,高悬在我的哲思之上。
看完小说《牛虻》,我真是情不自禁的流出了眼泪,在震撼中回顾了牛虻的一生。这时候眼前的景象,只能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无情的击打着礁石,并且伴着寒风的呼啸声……
我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自己最信任的教父蒙泰尼里欺骗,被无耻的神父卡尔迪出卖,无辜的挨了一记琼玛的耳光。一些片断还在我的眼前停留:当得知自己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时,他狂笑着用锤子打碎了上帝的塑像。“这么容易”他喘着粗气“我真是一个白痴”、他计划制造投海自尽的假象,他留了两封简短的“遗书”,一封写着:我相信过您,正如我曾相信过上帝一样。上帝是一个泥塑的东西,我可以用锤子将它砸碎。您却用一个谎言欺骗了我。另一封则写着:去达赛纳码头找我的尸体。他在大雨中离家出走……
之后的十三年,作者一笔跳过(十三年被写成中断的友谊),之后,牛虻返回意大利,并用了化名费利斯?里瓦雷兹,他成了一名优秀的讽刺作家,可是十三年间的折磨,听者都觉寒心。从好好的富家子弟沦落为残疾在甘蔗园卖苦力,在斗牛场里干脏活,忍受着病痛当小丑,受尽了屈辱,他对琼玛说过一些话,让人震撼,我绝对忘不掉,他说:“你想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许有灵魂——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吗?你对一切都以慈悲为怀——你可怜那个穿着傻瓜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你可曾想过那个凄惨的灵魂,那个甚至没有五颜六色的衣服遮掩、赤裸在外的灵魂?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冷得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感受到鞭子一样的讥笑——他们的狂笑就像赤红的烙铁烧在裸露的皮肉上!想想它回过头去——在众人的面前那样无依无靠——因为大山不愿压住它——因为岩石无心遮住它——忌妒那些能够逃进某个地洞藏身的老鼠;想起了一个灵魂已经麻木——想喊无声,欲哭无音——它必须忍受、忍受、再忍受。噢!瞧我在胡说八道!你究竟为什么不笑出声来?你没有幽默感!”谁能想象到他受的苦?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在狱中,他受到最残酷的刑罚,只要动一下,皮带就深深地陷进他的肉里,他还有重病,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蒙泰尼里看望过他一次,这一次,牛虻告诉他,他就是他的儿子,一阵幸福和激动过后,亚瑟让蒙泰尼里选择,是要他还是上帝?他……选择了上帝,放弃了心爱的儿子。不久过后,亚瑟被押往刑场,临死前他坚决不忏悔,这多荒.唐!不向上帝忏悔而走进坟墓,是多可怕的事情。他要求不被捆绑,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灿烂的笑容,调皮的问“我就在这棵树下被枪决么?”他直视马枪兵,然而,他们都下不去手,都故意打歪,希望使亚瑟致死的那一枪不是自己打的,而亚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伙计们,打得太差了!”“再来一次。”“上校,你带来了一支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看看能否把他们调理好些。好了,伙计们!把你的工具举高一些,你往左一点。打起精神来,伙计,你拿的是马枪,不是煎锅!你们全都准备好啦?那么来吧!预备——举枪——”他临死还这样说,还执行自己的死刑,看样子,他对蒙泰尼里已经不报希望了,他死而无憾了吗?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之后,蒙泰尼里也死了,死前,他神经错乱了,这是必然的结果。我真搞不懂,一开始放弃这个职位多好!到头来还要伤心的死去!蒙泰尼里其实就是一只披着慈善的面纱的恶狼!一个多么虚伪的人!牛虻所有的一切,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我相信,他不是以前的亚瑟了,他现在叫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生命在不断延续,难忘的记忆总是在脑海中浮现。当生命中的那些成功、失败、欢笑、泪水都一一逝去时,我们却还是忘不了那些感人的故事,那些美好的瞬间。
“别着急,善良的人!守得云开见月明。”“我真希望把我的那束花送给爸爸,我想他圣诞节恐怕过得设有我们这么快乐呢。”“先别告诉妈咪,让她以为我们是为自己准备的,给她一个惊喜。”这些温馨朴实的话是出自《小妇人》。其作者奥尔科特是美国著名的女作家。《小妇人》是她的成名作。
《小妇人》讲述的是马奇一家的故事,家里有四姐妹: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优雅自私却颇得人爱的艾美,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里人的贝思。她们的母亲是慈祥的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随军当兵。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如家庭日记一般简单的故事,却流露着耐人寻味的亲情、友情、爱情,书中展示的是一幅温馨甜美的家庭生活图景,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当然也深深地打动了我和我的学生们。记得当我把这本书推荐给我即将小升初的学生们时,在家长中曾引起轩然大波,多数家长当时不理解,说什么都要考试了,还让学生们读小说,真搞不懂,有的家长甚至当面找到了我,我耐心地和这些家长解释:让孩子们读读吧,一本好书很难得,能有这样的机会并不容易。就这样《小妇人》在我的学生中间传开了。
《小妇人》这本书之所以我推荐给我的学生们,是因为这本书充满了人性美,是每个人心灵深处的东西。看看书中人的成长,我们也可以试着正确地处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感受书中的人性美。这本书告诉我们如何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并对待它们,并试着像马奇一家一样,为了这些爱变得更坚强、独立。家庭生活可能很枯燥,但谁能发现他温馨的底蕴,谁就具备了慧眼。家——是人性最美的一面体现的场所,那里是无私的爱的所在。每个人的追求从这里开始——如四姐妹。从他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求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能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恩、艾米,他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它们的微笑会永远存贮在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希望读过这本书的人们也能体味道它的美。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接触“生本”这个词已有两三年的光景了,但惭愧的是还在原地踏步,并没有把它运用到自己的课堂教学中去。今年暑假姜校长推荐我读了郭思乐教授编写的《教育走向生本》一书,通过拜读此书,使我感悟到“生本教育”是一种能让师生产生快乐的“灵丹妙药”,从而让学生喜欢学习,教师喜欢教育教学工作。同时也激发我在姜校长的指导下去尝试升本教育,去改进自己的课堂教学,把课堂真正还给学生。
学生是我们的教学对象更是教育资源,他们每一个人都充满了个性,也都存在个别的差异性。正因为这样,我们在进行教学设计的时候千万不能够以老师的意志为转移,而不顾学生的需要。我们一定要一切从学生出发,高度尊重他们,给他们充分的发展空间,尽可能地让他们能够表现自己。与此同时,老师也要从旁指导,见到任何细微的进步都要及时地给予表扬与鼓励,从而激发学生求知的欲望和表达自己的动力。这恰恰就是生本教育的价值观和伦理观的表现,一切为了学生,高度尊重学生。我们一定要转变教育观念,变“师本”为“生本”。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只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一个引导者,而且也一直在朝这个方向努力。努力引领学生去生产知识,在平时的教学中,教师应尽可能地引导孩子自己去发现问题,自己去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不给学生过多的干预,给他们学习尽可能多的自主,最后让他们成功地解决问题。这样,他们才能全身心地投入,而孩子一旦全情投入,那收获一定是丰硕的。
生本课堂带来的是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和成长。教学中封闭的资源和方式必将产生学习结果的单一和学生思维的僵化,于是学习变成没有个性的重复和验证、记忆,学生的思维和创造力都被禁锢,没有创造性的工作让教师在重复、单调中,滋生了麻木和倦怠,最后形成恶性循环,教师厌教、学生厌学。课堂上应该给学生充足的空间,让学生们自主交流、展示成果、互相质疑,在合作、交流、质疑中主动学习,获取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经过自己的实践获得的知识,孩子们就有成就感,就有了自信,这样学生对课堂学习就更感兴趣了。现在我就体会到了这一点,当学生从自己研究和探索中发现规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的时候,那种喜悦是在教师的教的情况下无法比拟的。他们能有那样的学习方式真的很幸福,他们在学习上冲劲十足,自主意识强烈,不光有很好的合作意识,更多的是学习上的创新意识,他们乐于开发自己的潜能,同时我们也从中看到,他们的潜力是无穷无尽的。
以上是我的一些肤浅的看法,在今后的教学中,我要继续学习生本教育理论,将生本教育深入开展下去。把学习的自主权还给学生,引导他们自己去探索,去发现,在反复验证的过程中学习知识,快乐的成长,使他们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在这个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小英雄雨来》。我被主人公雨来机智勇敢感动了,被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
雨来是我国抗日战争时期的一位著名的小英雄,他虽然年纪小,但非常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八路军,非常痛恨日本鬼子,他用自己的行动,积极支持八路军抗战,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为打败鬼子做出很大的贡献。
在故事的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雨来把敌人引进地雷区,它主要讲的是雨来和村民一起挖地雷阵,挖好后不久,日本鬼子就来了,雨来自告奋勇当侦查员,但是却被敌人发现了,雨来装出一副镇定的样子,并未逃跑,叫同伴们先跑,日本鬼子硬要他带路,他只得照办,不过聪明的他想出了一个对策:先把敌人引到假雷区,说是有雷,在真雷区说是没有雷,把敌人炸死。可自己却无法脱身,于是假装摔入小河,被冲走。结果敌人死的死,伤的伤,当了俘虏,尽三十人逃脱。
看到这里,我不禁被雨来机智勇敢的精神感动,他跟我们差不多大,在如此危急的情况下还想出了对付敌人的妙招,对敌人毫不畏惧,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轻言牺牲,在最危急的情况下不是自己先逃走,而是叫同伴们先逃。无私聪明的他要用自己宝贵的生命去为祖国为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喜欢雨来,我更喜欢他身上的品质,热爱祖国、热爱祖国、机智聪明、勇敢无私。我们要向他学习呀!
读了余秋雨这本书,心中对作者的写作功底甚为敬服,笔触所到,思随文至,传统经典信手拈来;层次、段落,似无刻意打造,却自成体系,这或许就是读书的最高境界。余先生从君子怀德、君子之德风、君子成人之美、君子周而不比、君子坦荡荡、君子中庸、君子有礼、君子不器、君子知耻九个方面对君子之道的轮廓进行描述,又从君子之交、君子之名、君子之伪、君子之狱等方面对君子的言行做了具体的阐释,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君子之交。人之为人,没有友谊是不可想象的。数千年来,人们因友谊而快乐,因友谊而安适,又因友谊而痛苦,因友谊而悔恨。作者根据友谊的等级,将友谊分为至谊、常谊、甘谊。作者表示至谊如高山流水,然而这种太高、太大的友谊企盼,必然会带来太高、太大的生存风险。对于这千古至谊,我们不抱奢望,却总在寻找。千古至谊虽不可得,我们却不缺少友谊,这就是常谊。常谊的好处就是“实用”。随叫随到,随取随放;不必恭请,不必重谢;大事小事,都在身旁。它熟悉、亲切,轻松,因此起点都不深刻,多是一些日常小事。往往是,不经意的帮助了他人,或被他人帮助。无论是“至谊”还是“常谊”,都让人感到温暖,但正如作者所说,友谊之道,充满了沼泽和陷阱。甚至可以说,人一生中最郁闷、最伤心的经历,至少有一大半,与友谊有关。被认为“安全地带”的友谊,其实也是危险地带。因为这世间除了高雅的至谊、广阔的常谊之外,还有一种称为“至谊”。至谊,既不高,也不广,却有点甜,有点黏,有点稠。这种朋友,范围不大,交往很多,并不在大庭广众中搂肩拍背,而是带有一点心照不宣、微微一笑的“隐享满足”。他们彼此信任、遇事相商、无事聊天,经常愿意愉快合作。然而这种朋友,常常遇到三个陷阱:体己的陷阱、功用的陷阱、暗箱的陷阱。谈完友谊的三等级,作者总结交友莫过于庄子所言: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
君子之名。在很多君子心中,名誉是一个人的第二生命。甚至,是第一生命。看成是第二生命的,因馋而怒,拔剑而起;看成是第一生命的,因馋而死,拔剑自刎。它使生命高大,又使生命脆弱;使生命不朽,又使生命速逝。于是,作者就君子之名做了如下结论。正在苦恼的名誉,大多无足轻重。真正重大的名誉,自己无能为力。一旦名誉受污,基本不要在意。更高一层的修炼,排除“名执”、“我执”。面对他人之污,应该仗义执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