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读者品读心得感想2026(通用12篇)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平平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一颗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一样丰富,我心里所装的也和你一样充实。”这是《简·爱》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一句名言,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相信书中敢于抗争、性格倔强的简·爱一定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简·爱是一个可伶的女孩儿,父母早逝,只能寄养在舅妈家。从小她受尽舅妈的虐待、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欺负和痛打。十岁时舅妈把她送入慈善学校当修女,修女在当时是最低贱的,在那里,简·爱学会了坚强,并在那里一呆就是八年。长大后,她一边当家庭教师,一边反抗政府的偏见,打破传统地位观念,最终她嫁给了一位牧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个曲折的故事,让我意犹未尽,简·爱的倔强和独立的性格,深深地震撼了我。简·爱从小就寄人篱下,受尽了不别人的冷眼相待,而她没有屈服,敢于面对现实,与偏见和命运抗争,以勇敢顽强的毅力克服所有的困难,这就是我喜欢简·爱的理由再加上简爱在那所修女学校待了八年,要知道在那所学校里学习,不是被老师害死,就是被饿死冻死,这就让我更佩服简·爱顽强的生命力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多困难,当困难来临时,不要哭泣,也不要绝望,要学习简·爱,勇敢地面对困难,敢于正视现实,不屈服不放弃,拥有简·爱一样的毅力,坚强的克服困难,这样任何困境也都能迎刃而解了。记得有一次体育测试,因身体不舒服发高烧不能参加,但想到这次测试又很重要,不能因我一人而拖了全班的后腿,刚刚读了《简·爱》,她的影子又再次浮现在我的面前,因为简·爱给了我动力,我心中又燃起了希望之火,坚强地完成了100米弯道跑测试。
我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希望能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人,一个敢于与命运、偏见抗争的人。
“活着”这两个字眼对常人来说平凡得很,但是对于《活着》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富贵”而言,却意义深刻。
富贵原本是个富家子弟,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无忧生活。他不把父母当回事,对妻子的辛苦劳累不屑一顾。最可恶的是他那吃、喝、嫖、赌的陋习,挥霍光了老一辈留下的所有家产。他的父亲也被他气死了。可是这时忏悔已经来不及了。从此,他只能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饱受着为生计而奔波的劳累、苦楚。他怎么也没想到命运会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他,让他的心灵遭受一次次与亲人离别的痛苦,最后只剩下了他一个孤家寡人苟活于世。
生活形成的巨大反差,使福贵努力地重新生活,这位历经沧桑和磨难的老人将苦难消解于自己的忍耐和平静之中,坚强地挺了过来。
生活本身就是一位好老师。是生活渐渐让游手好闲、薄情寡义的富贵变成了一个任劳任怨、百折不挠的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没有经历后面的变故,他可能一辈子也无法体会到活着是多么美好和幸运。
在每个人生活的道路上,每一段都是那么刻骨铭心,每一次都让人大汗淋漓,生容易,活不易。人生的道路,就像波浪形曲线高高低低、起起伏伏。虽然走起来非常辛苦,但是它却通向我们人生幸福的道路。只有攀过那危峰兀立的高峰,越过那一条条一望无际的山谷,才能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
让我们以积极乐观、自强不息的态度面对生活,走好每一段生活的旅程!
1993年写下的《活着》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深夜读来,数次忍不住泪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摆布,但读来却穿越了每个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较于时下轻飘飘的煽情、赤__的炫技,余华的文字是让人感觉不到技巧的,命运的厚度与沉重已足够撑起整个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还何须再去“煽”?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20__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读《简·爱》这本书了,当再次沉下心去读的时候,却读出许多曾经没有读出来的感悟,也许这就是名著的魅力吧,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境遇的人;不同人生阶段的自己读起来,感悟也是不同。这就是经典名著的魅力,阅读经典名著,阅读的是内容,读的也是自己的成长。
曾经我读出的是简·爱本人的坚强,女主人公——简·爱,她一贫如洗,身份低微,长相也不是很漂亮,但她却拥有的一颗智慧勇敢、坚强刚毅、自尊自爱的心,她追求自由与幸福,不曾停下脚步。她勇敢而坚定:
“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
“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
“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
简·爱对于自己人格的坚定理想和执着的追求,深深地感动着曾经的我并伴随着我的成长,自尊者人恒敬之,这也是我人生价值观塑立时重要的导师。
但这次阅读,我更多的去关注其中所写的感情,故事中的感情在我此时看来,就如同简·爱一般,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在自尊与疯狂之中挣扎,却又在破败之际,不离不弃,尽管这个故事最后以罗切斯特和简·爱幸福生活在一起而结局,但本质上它还是个悲剧,这个悲剧当简·爱爱上罗切斯特的时候就已经注定。
夏洛蒂·勃朗特只是用简·爱的身份是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
作者的高明之处,自己不讲观点,只讲故事,恰似一位心理大师,以第一人称快速将读者带入小说情景中,故事跌宕起伏,情感宣泄自然、走心。惊叹作者的深厚文学功底,笔触细腻,如画作大师般,善于刻画周遭自然环境,将艺术写生油画般文字付诸笔下、跃于纸上,令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
书中勇敢、善良、坚韧、独立、进取的简对爱情始终保持清醒与理智,她非常明了自己内心需求,不受外界困扰,不按常理出牌,不喜身外之物,追求灵魂契合,选择了一个爱她,而她也爱的罗切斯特先生。
即便期间简·爱违心远离,亦心之牵挂,哪怕最后罗切斯特不再富有,身患残疾,亦不离不弃,乐在其中。
这笃实、纯粹的'爱,在如今纸醉金迷的年代,变得如同奢侈品般稀有,令红尘男女心神向往之。言尽于此,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再次打开这本书,读到一些新的东西吧。
终于把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一口气读了下来。这是一篇不错的长篇小说,虽然小说最后以悲剧结尾,但是我们还是能从中看出那些爱国的人民对祖国的忠诚和爱戴。
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就在眼前。
瑞宣是祁老太爷的长孙,虽然他同瑞全一样希望去参加革命,但终究放不下这个家。瑞全则不同,他毅然帮助王排长离开北平,亲手杀了自己的初恋做了特务的招弟,把一个新一代的青年刻画的淋漓尽致。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_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他们这些汉_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冠晓荷,他对日本人永远是必恭必敬,直到临死,日本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异议,就连日本官兵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也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
我想,这篇小说真正想告诉我们的是让我们珍惜现在的生活,去享受没有战乱,生活美好的每一天!让我们去热爱祖国,去热爱生命,这才是老舍先生写下它的初衷。而不要像那些背离祖国,悲惨的汉_一样,被世后万人唾弃。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此刻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我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理解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明白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最后帮忙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厌恶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向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我,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期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我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忙,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能够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老人叫福贵,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这本书表面上叫《活着》,可实际上大家最后都死了。”我一和朋友聊起《活着》这本书的时候,就会讲这句话。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
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感觉也没有那么沉重了。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我觉得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其他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这些日子,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这本书的原著是英国的路易斯。史蒂文森,后经李仁惠改写。这本书讲了一个发生在海上的寻宝故事。下面,就让我给你讲一讲这个故事吧!
书中有一个名叫吉姆的少年,偶尔从老海盗比尔那里得到一份十分神秘的藏宝图。吉姆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李甫西医生。后来乡绅屈利劳尼买下了一艘帆船“伊斯班袅拉号”,带上吉姆、李甫西医生和一些水手们一起出海寻宝。在航海的途中,船上竟然混入了假扮成水手的海盗,他们在海盗西尔弗的策划和指挥下,妄图独吞这笔财富。不过,他们的阴谋被机智、勇敢的吉姆知道了,他急忙告诉了李甫西医生等人。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在金银岛上展开了。吉姆在岛上意外认识了本。葛恩,又从海盗手上抢走了大船“伊斯班袅拉号”,杀死了汉兹。李甫西医生把宝藏图交给了西尔弗,其实,本。葛恩被逐放在荒岛上后,三年中,长期孤身流浪,无事常四处闲逛,有一天,他走到黑岩附近,无意间发现了那具尸骨,又发现了这批宝藏。于是,在“伊斯班袅拉号”抵达前两个月,终于把所有宝藏全部安全运到洞中。最终,吉姆他们满载而归,正义终于战胜邪恶!
在这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主人公吉姆了,他机智、勇敢,偷听了海盗的谈话,夺回了“伊斯班袅拉号”,发现了本。葛恩……要不是吉姆,结局就一定会改变。而且,吉姆很崇尚正义,不怕威胁,没有参加海盗帮,即使海盗帮比他们强大。在这次寻宝历险中,吉姆也一步一步的成长起来。
同学们,让我们都读读这本情节曲折离奇的寻宝故事书吧,你也会从中获得无穷的“宝藏”哟!
在今年十月份期间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反复阅读了《呐喊》一书,虽然还了解甚少,但愿意尝试着对其中的底层群众略加分析。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其中包括《狂人日记》《孔乙己》《药》《明天》《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风波》《故乡》《阿Q正传》《端午节》《白光》《兔和猫》《鸭的喜剧》《社戏》这14篇白话小说。
首先我要提到的是《狂人日记》中的狂人,他的外表看似癫狂但实质上却是一个反封建的战士形象,作者通过描写狂人癫狂的,看谁都仿佛要吃人的变态心理,实质上是为了反映当时看似充满仁义道德的封建礼教和家庭制度实质上就是“吃人”。本文中的狂人在我看来是一个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封建战士形象,他具有很严重的疑惧心理,走在路上赵家的狗看他两眼,他便怕了起来,对于赵贵翁和七八个路人的眼色甚至是一伙小孩子,都认为是与他有仇,要害他,当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时狂人更是从顶上直冷到脚跟,内心还产生了“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的奇怪想法。不仅如此,当他吃鱼和医生来给他治病时他都疑心那时想要害他。,然而当我读到“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一段时,我才明白其实狂人在看似癫狂的外表下反应了一个问题:到底是谁将他变得如此疑神疑鬼?读完全文答案十分明了狂人所处的环境充满了压迫和剥削,在严格的封建背景下人们非但没有反抗的意识反而一个学一个相互压迫,这就是所谓的“吃人”,在狂人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其次我要说的是孔乙己的人物形象。孔乙己是一个知识分子,他孤高自傲不屑与短衣帮为伍,可他十分迂腐被封建礼教侵蚀了灵魂,只会死读书,因此读书虽是改变孔乙己命运的途径,但他却不能考出地位。这就注定了他只能与短衣帮地位同等,孔乙己的迂腐着重表现在他不懂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读书的出路是不大的。当短衣帮揭开他考试不中的伤疤时,他只好“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此时孔乙己的痛苦难堪与众人快活相映衬,喻含了孔乙己悲凉的命运,他凄惨的经历非但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反而只能成为众人的笑柄。文中多次描写了孔乙己悲惨的境遇,如文中写道“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这句话中提到了众人的嬉笑声表现出了世态炎凉,我读到这儿不禁心寒。文章对孔乙己的肖像也刻画的入木三分。他沧桑的面容暗示了孔乙己年岁已老,饱受生活折磨,常常遭到欺凌侮辱。在我的心目中孔乙己是一个既可怜又可恨的人,在他迂腐麻木的性格外表下实际上有着一丝善良。文章侧面描写短衣帮对孔乙己悲惨生活视而不见实质上是为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也批判了封建社会民众爱心和同情心的缺失。文章最后写了一句看似矛盾的话,既用了大约又用了的确,实质上暗示了孔乙己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必死无疑的悲惨下场。
我第三个要分析的是阿Q,阿Q的人物形象看似简单,实质上是多重人格的拼凑,对于我来说最熟悉不过的便是阿Q精神了。在我个人看来阿Q精神就是一种自欺欺人,自轻自贱,欺弱怕强的精神胜利法。阿Q这个人物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以当众人眼中的小丑为骄傲,面对比自己弱小的人他表现出一副强者姿态,如阿Q面对小尼姑和王胡时。但是他一旦面对有钱有势的地主少爷时,他是当面不敢吭一声的,但是事情过后,他总会在背地里骂上两句,并欺负一下其他人或者找些东西撒气。这就是阿Q精神的具体体现了:当阿Q被赵家少爷打后,他暗自说到现在世界太不像话,儿子打老子了。一句话便完全转变了阿Q的心情,他居然得意起来了。其实阿Q心中很清楚他的社会地位是远远不及赵老太爷的,而且人们对赵老太爷的尊重远远大于对他的尊重。可就是这一个巧妙的心理暗示让他完完全全转变了心态。让他觉得自己仿佛高人一等。类似的例子还有阿Q与王胡战败后,调戏了小尼姑,赢得众人的喝彩,顿时所有的遭遇和不快全都抛至九霄云外。阿Q其实是《呐喊》中底层群众的典型代表:不学无术,到处惹事生非。只不过他的人物性格被夸张和加以突出。阿Q异于常人的一点就是他善于把握时机,当革命热潮刚刚掀起,而大家都在犹豫时,阿Q已经毫不犹豫地加入了革命派,虽然他并不了解革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革命的目的很简单讨回之前所受的屈辱。阿Q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永远都无法做一个有骨气的真正的人。面对比自己有权势有力量的人,包括他之前非常鄙视的王胡在内,他都会低声下气显出一副奴才相。
我还需要做简要分析的是作品《药》中的人物。他们是农民阶级的典型代表。《这篇文章写了老栓的儿子之死,却也从另一个层面上分析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得到农民阶级的的支持,革命没能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失败是必然的结果。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很令人寻味:革命者夏瑜和华小栓的死有什么关系?文中多次侧面刻画了华小栓的人物性格,在我眼中他是一个没有主见,缺乏活力的典型封建家庭孩子的形象。文中有以下一些描写:“小栓——你坐著,不要到这里来”;“小栓进来罢!华大妈叫小栓进了里面的屋子,中间放好一条凳,小栓坐了。”通过小栓母亲的几句命令就刻画出了这样一个无思想无主见的小栓形象。至于革命者夏瑜,他则和小栓完全相反,他充满了革命的热情,对推倒封建制度充满了希望,敢于奋斗,敢于献身。只可惜他没有认识到革命的观念并不能深入农民心中,最终落了个被人害死的悲惨下场。对于小栓的父亲,他是一个麻木,愚昧,不懂得革命的意义之所在的封建农民的形象。革命者为了他们的自由和幸福而献出了宝贵年轻的生命,而他却用馒头蘸着革命者的鲜血为自己的儿子治病,愚昧的群众不但不能理解支持革命者,反而认为革命者的牺牲是可以从用钱买来享用的!作者这样巧妙的安排情节从另一个侧面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罪行。如此不仁不义之人,断了子孙也是天经地义。
《故乡》中的闰土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形象,他年少时活泼机灵,是个人见人爱的小英雄,可是当数十年之后当我再次见到他时,他己经不是之前所认识的那个闰土了,作者用了大量的语言和外貌描写,形象生动地描绘出了一个神情麻木、寡言少语的木头人。作者在表示悲哀的同时也表现出了对封建社会剥削压迫的愤恨和不满。在文章最后作者寄希望于下一代,并希望他们能不要重复自己的路
至此我要详细分析的人物就告一段落了,当然《呐喊》中还涉及到了其他许多底层人物,如《一件小事》中的车夫,就是一个勤劳,朴实乐于帮助他人,敬岗敬业的人民公仆形象,其实这对当今的社会现状有很大讽刺作用。在现在这个世界中,碰瓷,讹钱等现象屡见不鲜,如果人人都有文中车夫所具备的那种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精神,那么我想这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很快就会被杜绝。除此之外《风波》一文中的九斤老太,九斤嫂,赵七爷也是典型的底层农民形象。譬如赵七爷,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根本没有什么真才实学的人,可是大家伙却对他尊敬有加,对他所说的话深信不疑。七斤辫子的有无成了这篇文章的线索。作者在这篇文章中用了大量的对话描写来刻画人物性格。如九斤老太的口头禅就是“一代不如一代,我是活够了。从前的——,是这样的么?从前的是……我活了七十九岁了——”作者在文中反复写到这句话,从而描绘出了封建社会农民保守性以及狭隘性。《社戏》一文中塑造了一些朴实热情好客的农民形象。如六一公公,阿发,双喜等,都十分大方愿意与他人分享自己拥有的好东西。这如果要是放在现代还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以上就是我对《呐喊》中底层人物的一些个人看法和简要分析,其中必定有不少谬误,还请老师多加指正。
时间在故事里看着总是快的,但是转眼百年多的沧海桑田,从初代的辛勤耕耘到末代的荒凉颓败,真让人有种难以言明的感慨。发散一下,觉得儿女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像乌苏娜瞎了之后想起来的那些,她眼中真正勇敢的人其实是雷贝卡,而她自己心爱的子孙们没有一个拥有她所希望他们拥有的勇敢勤奋的美德。连小说前期的视点主角、前期我最喜欢的奥雷连诺上校也木有。
这个故事通篇看下来除了感慨家族的没落之外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关于商人对当地人民造成的伤害除外,作为东半球的人,对西半球南边那个太过遥远的拉丁美洲真是知之甚少,真如小说后面附录里所说具有如此深的历史意义的话,也许布恩蒂亚家族就代表了最原始、最蓬勃、简单又有开拓精神的拉丁原住民?然后后来的ZF和香蕉公司就像侵略者,侵略了这块土地,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就果断抽身而去只剩下破败的小镇了。
而最后马孔多整个的消失,大概就是要改掉原始的社会风气?
故事里印象最深的3个人:梅尔加德斯、乌苏娜和菲兰达。虽然最后一个我对她实在十分讨厌,但是依然觉得这个人的个性塑造得合情合理且十分鲜明。乌苏娜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兴,也代表了这个小镇的兴,她的勤奋和朴实为这个家庭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而菲兰达代表了亡,扼杀了人性,拒绝接受新事物,迷信又保守,即使布恩蒂亚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早已积累下衰败的因子,她却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梅尔加德斯则是代表了局外人,似乎是一个“先知”的角色,他带来了新的科技,知道故事的一切发展,他更像是一种力量而非真实的存在。
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平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大跃进,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妻子,偏头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的——福贵和老牛。
作品艺术特色:①.苦难连环扣鲁迅说:“悲剧就是将东西毁灭给人看。”福贵的一生就是一幕幕面对死亡的过程②.经历风雨后的释怀富贵送走了自己身边的一个个亲人,任然悠闲恬静的活着,向别人绘声绘色的讲述自己的人生境遇,没有痛苦,没有悲伤,但他那爽朗的笑声中流露的是温厚的高远情怀③.活着之义追寻只有领会懂得了死,才会领会懂得生。福贵也许明白了,我们却任在探寻。人为什么活着,也许我们到了垂暮之年才会和福贵一样豁然开朗。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大跃进,__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余华活着读后感。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余华活着读后感: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