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书心得1000字(通用13篇)
《围城》是钱钟书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写出来的,他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不过好在最后他还是完成了这本书,给后人留下了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围城》里有太多的人纷纷杂杂,他们有不同的个性,但却又有着相同的人性。在书里每个人都那么鲜活真实,他们的生气或快乐,让你总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世间的一切悲欢都是相通的,每个人也都是复杂的。钱钟书先生,他却是不一样的,他好像在以一种天真的懵懂在打量着人生,用一种纯粹的眼神,为我们展示这个复杂的世界。
《围城》里的主人公——方鸿渐,出国留学归来后,他在国内的一些经历,从在银行上班到失业教书,从单身到莫名奇妙的结婚……方鸿渐留学归来先是住在死去的未婚妻娘家——周家,后回家看望父母,后来老家火车站遭到轰炸,为了不被困在老家,鸿渐前往上海住在周家,并在周家的金银行工作,但他却想去内地发展,不久家人也逃难到上海,无依无靠,住处也很狭小,鸿渐没有地方住,就继续住在周家,但人与人之间的能相处的来总是需要距离的,鸿渐住在周家过于的亲近,慢慢就和周家的矛盾开始出现了。
鸿渐的感情也从回国船上的对鲍小姐的迷恋到失望,到对于苏文执的种.种示好不知所措,但他却接受不拒绝,可能是出于一种绅士风度,也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懦弱,那时候谁能说他不是在享受呢?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劣根性吧,喜欢别人围着自己转的感觉。对于苏文执她又何尝不是呢。
钱钟书在《围城》中写到“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方鸿渐在没有结婚前,总想着,结婚后却有另有一番感悟。人性总是贪婪的,永不满足的。就像女人买衣服一样,当她逛街看到一件非常喜欢的衣服时,却又不足以支付其价钱,那么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心里都会一直挂记着这件衣服。可若是当时看见时就将它买下,或许会因为新鲜感而喜欢上一阵,但很快就有被其他的衣服吸引了。所以说,得不到,你会给那个人或物用想象加以美化,优点永远留在心里,而缺点(包括新的缺点)却不会记得那么牢固。而得到的,你会慢慢发现他的缺点,慢慢不在乎就会不珍惜,这时会更加怀念得不到的。当你喜欢一样东西时,不一定要拥有,但是不试着去追求。
但盲目的追求不一定是件好事,强行得到一件东西而使用手段,换来的或许是别人的看不起。在前往三闾大学的坎坷之旅中,方鸿渐问及赵辛楣这一路是否觉得自己讨厌,赵辛楣脱口而出,前半句算是回答方的提问,后半句则是对他一针见血的评价。大学期间,方鸿渐在准岳父周先生资助下出国留学。可显然方鸿渐心思并不在学习,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这张证书确实为他回国带来方便,也是他令人失望的人生的一笔,但实在没什么骄傲的,甚至是可笑的。
在这浮华的都市,我们都在用自己的热血和青春去换取自己理想中的生活。并没有多少过人之处,却又幻想这个世界对你我另眼相待。每天都被唠唠叨叨的信息吞没,何曾不想逃出这围城,去往另一座城。
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困境,人活着就应该不断地追求,而不是逃避。尽管生活上、事业上、爱情上都不大如意的方鸿渐,依旧选择追求人生,最后与孙柔嘉结婚。是的,没有谁的人生旅途是顺风顺水的,更没有随便看破的红尘,逃避挣扎都是没有意义的。也许我们坚定地亦步亦趋朝心中目标走去,被现实和挫折打击,曾一蹶不振,但是只要朝着目标靠近,曾经的一蹶不振就当做停下脚步欣赏人生路上的风景。
地球还在绕着太阳转动,而我们也在追逐太阳的脚步,明知道永远不会到达,只能等到地球的终结。人生总是坎坷的,不需要辉煌,也不需要太灿烂,只需要刚刚好。刚好到达追求的彼岸,不要在这追逐的世界,追逐的人生中迷失自己,自己满意彼岸足够好。
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前段时间,我看了钱钟书的《围城》,在这我谈一下自己读完这本书的感受。
《围城》的确是一本好书,每次读完它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学习生活中找到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释放。
书的确是一本好书,只是第一次读说不出是哪里好,没结婚的人看《围城》也许只是为了了解围城里的世界,结了婚的人看围城也许是为了寻找一种解脱,心灵上的慰籍,但我看围城却是没有目的的。
看过一遍时,觉得围城里面和围城外面一样的精彩,那时属于学上时代的混沌与浪漫,那些追求爱情的执着与疯狂,那些工作中的心计与假装,那些婚姻的平淡与琐碎……所有的这一切都让《围城》变的丰富。方鸿渐鲜明的形象,骨子里透着封建文人的腐朽气味,脸上却挂着西式新派的风范,他活着没打算,在随波逐流中沉浮。
后来再看《围城》发现方鸿渐并非初见那般,方鸿渐有着南方人的腼腆,又出生于不亚于中产阶级的家庭,受良好的教育,虽然文凭是买回来的,他不是笨,只是懒不愿学个正经的本本回来罢了。书中买假的文凭的事件足够说明他的聪明,可惜聪明不在点子上。他不懂得世故,不懂得圆滑与融通,更可怕的是他很单纯。单纯这词用来形容女子,女孩子便可用纯洁或者安琪儿来说事,要是说男人单纯,只能用无用来形容。他的好友,赵辛楣不也说他没用吗?但有一点,方鸿渐是一点点心计都没有的。
以《围城》作书名,作者要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生活、学习、工作等等更像围城,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钻进去,过了不久发现另外一边的风景更美,于是又进了另外一个笼子,可最终我们也没能逃脱活在笼子里的命运。《围城》也是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开始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的梦想,但真正实现的又有几人?俗话说人生不如意十之七八,书中方鸿渐也遇到同样的问题,他选择了放弃,从这里也看的出他的无用,是一个不愿圆滑的'人,守着内心的净土,单纯的同时又是孤独的。起初他们满怀希望的离开上海,准备好好在三闾大学大展拳脚,可结果却不尽人意,原来一切都是伪装的,大学中教师们个个勾心斗角,工作不快,到处明争暗斗,看到这,我不禁联想起现在的社会,社会就是一座无形的城,是一座我们无法选择逃避还是面对的城,社会中永远不可能白的就是白的,黑的就是黑的,有的只是白的里面参杂着黑的,黑的里面似乎又带那么一点白的。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存在的,无依的,孤独的。
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生活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生活在生活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个围城下活的是否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那你永远都会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的价值。
世间的人有千千万万,性格使然,方鸿渐是个好人,单纯的人,也是如我一样的人,因此我会钟情于此书,我也不会揣摩人的心思与想法,也不会去想每句话的隐含意义。在学校这个相对单纯的环境里,我们要保持一颗干净、积极向上的心去创作这座围城,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出于一座围城之中。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的美好,当城中的色彩变的柔和,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这就是我读《围城》从中得到的读后感。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这篇关于读书日记范文:《围城》读书笔记,是百范文网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一本好书是经得起时间的磨砺的,《围城》就是那本经得起时间磨砺的好书,它于一九四七年在上海初印,一九八零年重印,然后到现在,一直受到读者们的喜爱。《围城》这本书我也是刚刚读完不久,但我对这本书的感受特别深。
本书以方鸿渐为线索,来表现世间百态。人物的描写十分的精致,不同的群体表现出不一样的为人处世的方法,很具有讽刺意义。我们都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我们都活在“围城”里,同时又活在“围城”外。永远达不到的是目标,永远满足不了的是欲望。我相信我们每一次读它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五年后看它是新的,十年后看它还是新的,一百年后看依然是新的。《围城》就是如此。
杨绛先生其实早已概括出了《围城》的精髓: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当我们上小学,上中学的时候,我们都盼望着上大学,因为上了大学就没有人逼着我们去做作业了;就没有人阻止我们干着干那了;我们会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做我们想做的事情;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跟自己喜欢的异性交往;我们还可以去我们想去的地方……
太多太多的诱惑诱使着我们快点长大。可是当我们真正上了大学,我们才领悟到事实不是这样的,入学的新鲜感过后,我们开始变得越来越颓废了,我们开始上课玩手机,逃课,整天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打游戏,宿舍门都不想迈出一步,渐渐地我们迷失了自己。
围城读后感范文500字三
我喜欢读《围城》是因为在钱钟书老先生的笔下淋漓尽致地人们在围城下内心的欲望与挣扎,我们不断地追求以及追求到成功后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其间交织着我们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着与动摇。别说你没有这样的挣扎,只要活着,我们都有七情六欲和理智煎熬。
虽说《围城》中引用了英国的一句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其实《围城》只是以婚姻为引,牵扯出人生万事的茫然。更好的理解是法国人类似的说法,“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
身边不乏大龄单身女孩,他们无比羡慕结婚生子,几乎每天都在相亲,看多了反而麻木了,已经找不到一见钟情的感觉。每次聊天,我都会说干嘛那么着急把自己嫁出去呢?等待一个爱你的人,等待那份心跳的喜悦。等待或许漫长,但在这个属于自己的时间里我们才能自由,才能始终如一地爱自己,因为当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你的爱就不能完全属于自己。
光鲜的外表,多彩的生活总会让人羡慕,于是我们不断地努力,终于有一天梦想成真的时候又发现原来不过如此。其实最精彩的体验都是在追求的过程中,如同男人追求女人,当他了解并获得女人全部的时候,女人就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让男人义无反顾地追求。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很骨感。围城是人们在心中自己筑成的,快乐与不快乐皆在于翻越城墙之上。
围城,一道紧闭的墙。并不坚硬,也不难越。难的是如何轻松,如何洒脱!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堵墙,墙上有一扇门,好奇的人们总想走进里面,探究里面的奥秘。方鸿渐如此,苏文纨如此,我想钟书老先生亦如此。
纵观《围城》中的人物,主人公方鸿渐----一个典型的旧社会知识分子和西洋文化糅合的产物
。既有陈旧的根基,又有新思想的火花。从他的大学,到西方的游学;从留洋的经费,到买来的文凭;从鲍小姐到苏文纨,从唐晓芙到孙柔嘉。懦弱中不失知识分子的根本,幻想中脱离不了乱世的现实。悲剧中的方鸿渐,注定了方鸿渐的悲剧。
苏文纨----高智商的旧社会女子,典型的中国特色的代表。高的学位,不错的外表,显赫的家世,造就了她的特殊性格。
为了达到目的而绞尽脑汁,想走进方鸿渐的围城,又表现出无所谓,千方百计的阻挠方鸿渐和唐晓芙,为的不单单是爱情。或许在苏文纨的眼里,爱情根本就是计谋和得失。最后,她和曹元朗走到一起,也不失是一个好的归属。也许只有他们在一起,才是苏文纨想要的。因为有权势,有地位。
假如苏文纨真的和方鸿渐走到了一起,那何尝不是两人的另一种悲哀呢。
唐晓芙----《围城》中近乎完美的形象,也是钟书先生塑造的唯一的纯洁且可爱的人物,短短的篇幅,留给了我们更多想象。人都是向往美好的,但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总是如此之大。唐晓芙在《围城》中是完美的化身,但人都是真实的,只要真实,那人都是可笑的、可悲的。这让我想到,也许只有残缺,才能给我们想象完美的空间。假设一下,方鸿渐和唐晓芙走到一起,方鸿渐和唐晓芙就一定会幸福吗?幸福的标准又是什么?这种完美只能在想象中,假设把完美放入现实,那么完美就不是完美了。
鲍小姐-----一个经常被遗忘的角色,我认为她才是《围城》中人物的经典。敢爱敢恨,敢于追求自己的需要,无论生理上还是物质上。更特出的是,敢于表现自己,更敢于遗忘。大胆的装饰,放肆的笑声,超强的适应能力。短短的一段海上游轮,就发生了那么多的故事。想一想,她的一生,何其丰富。假如有一天,鲍小姐写上一份回忆录的话,我相信,肯定是满城空巷,一书难求啊!只可惜,生不逢时,在那样一个年代,她也只能在医生丈夫的怀抱中假装幸福。
《围城》中的幽默的文字,犀利的语言,穿透人心的洞察力,让人叹为观止。人生总是在不满中追求成功,成功中不满,如此轮回。何时是个尽头。总想离开这个围城,跨进另一个围城。可另一个围城里面是什么?也许只能像《围城》的结局一样,听着不准的钟声,彷徨在十字路口,何去何从……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己的爱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己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爱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应该是必需品。但是这里所说的爱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爱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爱情,并不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己觉得可以一直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间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知道,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后来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爱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己的爱情!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希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希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希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