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书心得感想(通用13篇)
说来惭愧,这是我第一次读村上春树的作品,甚至是第一次读日本文学作品。其实这本书已经在我的读书清单里面不声不响地躺了很久,可是因为书名看起来没有那么有趣且我总把时间花在一些无所谓的事情上,几乎已被灰尘掩埋掉。直到那次图书超低折扣促销,我抱着一定要赚点便宜的心态走进书店,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本书。好像有一双手拭去了那些纷扰的浮尘,迅速拿走一本,完成结账,一气呵成,内心还沉浸在一种类似失而复得的喜悦之中。
之后的日子,常常花出很大部分午休时间阅读这本书。教室里人很少因此很安静,午后的光线正好,营造出一个十分适合阅读的舒适坏境,插上耳机听着喜欢的音乐,慢慢读上几页之后再带着书中的温柔抱着喜欢的龙猫抱枕睡个午觉,一天中最放松最开心的时刻不过如此。每天几页,书签插进的页数慢慢变大,一本书就这样渐渐读完了。
村上春树的文字很美,但我总能感受到孤独。主人公渡边——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一个普通人,孤独而无奈,不被人理解也不求别人理解。但他同时又是一个独立的人,在空虚迷茫的社会中始终保持自我,因此即使身边有许多善良的朋友,也还是常常伴随着一种孤独。书中所写的其他人,都是具有优点和缺陷的。纯洁无瑕但自卑封闭的直子、热情公道但沮丧无力的木月、能力出众但不负责任的永泽、“不完整”的玲子、优雅亲和但为爱情付出一切的初美,但绿子除外。书中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绿子。生活给绿子带来了很多挫折,但绿子从来没有被这些困难打倒,相反,她在这些坎坷中愈发乐观坚强,绿子身上永远存在着的开朗与活力,给这本稍显阴郁的书带来了珍贵的阳光般的生机。
书中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渡边的许多朋友都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自杀而死,他们的生命,永远地停留在本该好端端活着的青春年纪。“少年时的我们追求激情,成熟后却迷恋平庸,在我们寻找,伤害,背离之后,还能一如既往地相信爱情,这是一种勇气。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现在的我还很年轻,不能完全体会作者书中更加深邃的思想,等以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的时候再次回甘,应该会理解地更加深刻。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他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我们生活中许多人许多事,当我们经历过的时候,觉得平平淡淡,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过去了许久,再细细回想,怀念之心不禁油然升起。读鲁迅的《阿长与山海经》,我便有这种感觉。
阿长是鲁迅先生的保姆,她有许多的缺点,这使得鲁迅很不耐烦。每次睡觉时,她都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鲁迅很难受;她封建迷信,有众多的忌讳,要鲁迅不要进死了人或生了孩子的屋子里,正月初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好说“阿妈,恭喜恭喜”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这让鲁迅先生觉得非常烦恼。直到阿长给鲁迅买来了一本木刻的《山海经》,鲁迅才认识到她是确有伟大的神力。
鲁迅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整日里念念不忘。是阿长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给鲁迅买来了一本绘图的《山海经》,这才使鲁迅对她有了新的敬意,觉得“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都能做成功”。
读着阿长的故事,我的头脑中出现了一个黄胖而矮的老妇人,她总是低声絮说些什么,又时常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气中上下摇动。不禁又想起我的外公。
在我三四岁的时候,我生活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镇里。我的外公,他有一副枯糙的脸庞,眼睛凹进了眼眶中,穿着的衣服上有许多补丁。他走过来,身上带着鱼腥味:“哎!犇犇,你看,我给你带了些鱼,今晚我们做鱼吃。”我最烦外公睡觉时的呼噜声,那声音像紧箍咒一样,即使并不怎么响,也让我半夜里经常醒来。屋里屋外被外公的鼾声环绕着,我经常睡不好一个完整的觉。他也会让我不要在同一天手指甲和脚指甲一起剪;他会让我不要在屋子里撑伞,不然会变成大傻子。这让我非常不耐烦。可我只要一跟他顶嘴,他就会凶神恶煞地盯着我,揪我的耳朵:“你怎们这都会办不好?”他见人总是只打个招呼,话很少,尤其是吃饭时,一言不发,像一个哑巴似的。我吃饭时只要说上几句,他就会大声呵斥,似乎我做了大逆不道的事情。这让我非常讨厌他。
炎炎夏日,我突然想吃冰激淋,想得坐卧不安。可附近没有卖冰激凌的小卖部。或许絮絮叨叨的话听在外公的耳朵里,他一声不响,拿出了三个鸡蛋,搅和了一盘鸡蛋液,放入糖,加入西瓜汁橙子汁,放到大碗里哐当哐当地搅动,再放进冰箱冷冻。到了傍晚,一碗独特的“冰激凌”摆到了桌上。我用汤勺舀两口,放进口中感受着那别具一格的冰爽和清新,第一次觉得外公是有着伟大的神力的,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他却都能做成功。
已经多年未见我的外公了,读着《阿长与山海经》,我眼前那个黄胖而矮的老妇人影子慢慢淡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外公那饱经风霜的脸,他缓缓地走来,随之而来的还有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淡淡鱼腥味。
我那平凡的外公,他也是有着伟大的神力的,那是深厚的爱啊。
“安妮,安妮”,看完《绿山墙的安妮》,我仍思绪万千,嘴上呢喃着“安妮”的名字,久久不能自拔,也许这就是加拿大作者蒙哥马利的笔触魅力。
绿山墙的马修与马莉拉兄妹俩想找个帮手,打算从孤儿院收养一个男孩,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的竟是一个满头红发、喋喋不休的十一岁女孩安妮。小安妮天真热情,满脑子都是纯真浪漫的思想。然而,由于酷爱想象以及“爱美之心”,安妮给自己惹来了一连串的麻烦,她不断得闯祸,同时也不断得在改正错误。在朋友、家人和老师的关爱中,安妮渐渐变成了绿山墙里快乐成长的小主人。
马克·吐温曾高度评价这部小说,声称“安妮是继不朽的艾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的确,安妮这种乐观向上、追求幸福、渴望美好能使人从内心情不自禁得发出一种喜爱。尤其是她用乐观面对生活的态度,令我感慨不已。她的乐观让我不由得想到了这么一则小故事:
两个推销员被派到非洲去推销卖鞋。其中一个推销员很悲观,在拍回公司的电报上写道:“立即返回。这里没有人穿鞋。”另一个则乐观的写道:“绝佳机会。将能卖出一百万双,因为这儿还没有人穿过鞋子。”
每件事都有两面性,有好有坏,我们应该向好的方面去想,要豁达乐观。萧伯纳曾说过:“人生有两个悲剧:一个是万念俱灰,另一个是踌躇满志。”万念俱灰往往在困境中产生。人生在世,谁都会遇到挫折,挫折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这时候,我们应该把握好自己的心态,选择乐观的生活态度。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常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心若在,梦就在,只不过是从头再来……”著名歌唱家刘欢的《从头再来》中就有那么一段歌词。失败了大不了就从头再来。
生命并不是一条直线,当身处逆境的时候,不妨用“塞翁失马”的故事来开导自己,往好的方面想。要懂得看到自己的优点,告诉自己一切还有希望。像安妮一样,乐观向上,便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很多时候,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着急赶路的时候,不妨坐下来随时倒出鞋子里的沙子,只有丢掉包袱,轻装上阵,我们才能走的更快、更稳。祸兮,福之所倚,用旷达向上的精神去面对生活,展望未来吧!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读完《安妮日记》这本书,我还一直沉侵在故事情节中,眼眶因安妮的希望、勇气、温柔的 悲伤的种.种表情感动得落泪。
我想原来我一直没有崇拜的人,但读完《安妮日记》之后,崇拜的对象已在我心中悄然 诞生。
在1942到1944年,仿佛黑暗一直笼罩着每天,战争让很多种族灭绝,也让天空乌云密布 。这里有许多的犹太人被盖世太保的铁抓袭击,他们就这么无辜的离开了人世。这是历史上 异常惨绝人烟的浩劫。其中也包括安妮,她是个犹太少女,她原来过着多么幸福美满的生活 啊!命运却如此捉弄人,她原本幸福的生活就这样破碎了。
许多人都到她父亲公司的密室躲藏,在那里生活。密室十分枯燥,而当时安妮还是个13 岁的女孩。它是活泼好动天真的,却不能不一直在密室几年不出门,密室每个地方都有非常 严格的限制。胆敢你面对这些时,本应该是被逼疯,但她没有屈服,反而让她在遇到这种困 境时产生了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
安妮渐渐长大,她在社会中完全独立了,15岁的他想改变现在,想到了男女平等,这些 社会问题。战争是恐怖的,它能破坏一切,却不能破环拥有一颗勇敢、坚强、自由的心!虽 然她最后没有逃过残害的命运,不过她的心永远活在世上,或在每个人的心中。当她闭上双 眼时,它距自己的16岁生日只差3个月。“多么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啦!”我不禁悲叹道 。
虽然安妮死了,但她生前说的“我希望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我坚信他的愿望能实现。
我敬佩安妮,我相信这本书会一直压制住战胜与丑恶,宣扬和平与友善。她能感动全世界, 但愿世界不会再有战争!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提起“马良”这个名字,大家一定不陌生。他拥有一支神奇的笔,专为穷人画画。要什么就画什么,画什么就有什么。
《神笔马良》向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穷孩子马良酷爱画画,可大官和画师不让穷娃子画,他就用心学画画,见到什么就画什么。也许马良的勤奋好学感到了神仙。一天晚上一个白胡子老爷爷出现了,他给马良一支笔。马良在墙上画了一只公鸡,公鸡从墙上飞下来,跳到窗口,“喔喔”地叫起来。原来老爷爷给他的是一支神笔。从此,马良天天给穷人画画。大官知道马良有支神笔后就抓了马良要他画金子,马良用自己的智慧画了大海、金山和大船,贪得无厌的大官坐大船去运金子了,马良就用神笔画大风。结果,船翻了,大官死了,马良又给穷人画画去了。
读完这个神话故事,我的脑海里不时浮现出马良挥笔为穷人画画的情景,我真羡慕他有一支神笔。如果我也有支神笔那多好呀!我要画出一幢幢楼房,一张张课桌椅,一本本书,让贫困山区的小朋友都能和我们一样上学读书。我还要为双目失明的人画一双双明亮的眼睛,让他们重见光明。我要画上一棵棵大树、一盆盆鲜花、一片片草地、一条条清澈的小河,让我们的地球更洁净、美丽。我还要画上一群群和平鹆,让它们飞向炮火连天的伊拉克,让战争远离他们。我还要画药品、饮用水、食物运往伊拉克,让无家可归的人重建家园
如果世界上真有神笔,那会不会是件好事呢?我又深思起来,万一有些人用神笔画自己的想要的东西,那就不用劳动,成懒汉了;还有些贪得无厌的人整天为自己画金银财宝,还不满足;还有的人用神笔干坏事那我们的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呢?
看来,《神笔马良》终究还是个神话故事,他用神笔教育我们要多帮助穷人,惩罚坏蛋。还教育我们人不能太贪,不然不会有好下场。
拥有一支神笔不过是个美好的愿望,但愿我们能用勤劳的双手、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自己的一个个愿望。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三字经》人人都会背,可大家背了而做到了吗?而我就承认我只做到了一点,而另一大半都没有做到。
就像《三字经》里写的“惜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样一句话,可同学做到了吗?没有。“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样一句话讲的是孟子的母亲孟母第一次把家安在了墓地附近,孟子学人掘土筑坟;孟母第二次把家迁到离屠宰场不远的地方,孟子学人杀猪宰羊;第三次把家迁到了学宫旁边,孟子才开始好好学习。没想到有一天孟子觉得学不进去了,就逃学回家,孟母看见孟子逃学回来,就拿把剪刀剪断了织布机上的线,孟母告诉了孟子一些道理,孟子领悟了母亲的教会,就发奋笃志勤奋学习,最终成为了一位杰出的思想家。
所以我想告诉大家,大人们和老师是多么不容易,我们不要在和大人们斗嘴,我们要认真听取他们的劝告,认真学习,不让他们生气,认真对待你做过的每一件事,当然,我们做事之前,先考虑大人们会不会同意,这件事会不会给特人带来损失,如果有什么对自己他人都不好就千万不要去做,现在,我们好好学习就很开心了。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在此时的情景下,亚瑟的生父虽荣升主教,却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而亚瑟内心对蒙泰尼里的爱及对天主教的恨交织的复杂感情,也让其备受煎熬。虽他对詹玛的热爱还一如往常,但詹玛对于当年自我的所作所为备受自责,至今无法原谅。所以当作者继续往下描述时,我便觉得有些残忍及牵强了。所有人对亚瑟的爱还是那么浓烈,更如发酵的酒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厚重。而牛虻却是因自身的种.种遭遇无法释怀。我不反对牛虻作为一名革命者去舍身取义对抗天主教的严苛统治。但我反对的是,一个常年懊悔不已的父亲、一个多年深深自责的爱人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折磨吗?脱离的人性的表达是否是空中楼阁呢?为表现革命者的坚毅而丢掉其应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吗?人性根植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阐述一个事实而丢弃人性不做研究,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时期,也不会对情恋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约束的过紧。此时表现出来的牛虻在我看来是一种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亲人、爱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绪之后。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后也无法释怀,让人难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惩罚爱他的人,让所有人与他一样痛苦。我并不明白这样来描述一个革命者对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研究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忙下坚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之后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必须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并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仅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景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景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仅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有人很可怜,因为他是们孤儿。
世界上最痛苦的情况不是一个家庭很穷,而是一个人他是孤儿,作为一个孤儿,他们没有幸福,从小没有父母的关爱,被父母亲遗弃,他们从小被放在一个孤儿院里,里面全是孤儿,他们虽然有时候,表面很快乐,但是却得不到幸福,不管有社会好心人士去关家他们,呵护他们,但是他们都比不上父母亲对自己的爱。
他们从小过着孤苦的生活,伤心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去倾诉,心里有很多话,但是没有人可以说,他们很孤单,但是孤单的背后有一颗坚强的心去支持着他们,告诉他们自己要坚强的活下去,因为,命运已经成了事实,自己是不可能去改变的,只有坚强的活下去,才能忘却痛苦,去努力寻找幸福的根源,挖掘出自己心里的不满。于是乎,他们必须要好好地活着,不能轻易放弃,放弃的话,就一辈子会痛苦,会连累自己将来的子女。
那些狠心将自己的亲生孩子抛弃的父母们,自己过得很好,可是,孩子呢?他们,只会受到别家人孩子的鄙视,在学校里,看着别人的父母送自己的孩子高高兴兴地上学,自己却一个人,他们的心情越来越低落,与别人吵架了,别人会说,你是孤儿,有什么资格和我斗,我们有父母,你有吗?他们伤心,心情落入陷谷,难道他们就不是人吗,他们也应该像别人家的孩子一样受到别人的尊重,这个社会,不应该遗弃他们。
孤儿,真的很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