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字读书心得(通用12篇)
凡事都有偶然的凑巧,结果却又如宿命的必然。“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翻开《边城》,作者沈从文开篇便为我们细细描摹出一幅湘西风光的人文画卷。作品中的人物并不少,分明是一个喧喧嚷嚷的社会,却给人以极静谧、极安稳的感觉,仿佛这座边城中的人们早已与自然山水无隙地融合在了一起,并不见极鲜明的人物感。
全文以翠翠的爱情悲剧为线索展开,然而,在这一幕悲剧中并不存在加害者的形象,更多的带有天意弄人的色彩,主要角色间虽然存在分歧,但解决方式爽朗而正派,充斥着人性的闪光点。看完全文后回头再来看第一章的开头部分,“受损失的也同样呆望着,对于所受的损失仿佛无话可说,与在自然安排下,眼见其他无可挽救的不幸来时相似”。原来早在一开始就已经有了前后照应的伏笔。正如后来作者沈从文本人在《水云》中的阐释:“一切充满了善,然而到处是不凑巧,因之朴素的善终难免产生悲剧。”
那么,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悲剧呢?
刘洪涛在《〈边城〉:牧歌与中国形象》中提出了一个别有心裁的观点:“我认为国民性中不仅有劣根性的一面,还应该包括姑且称为优根性的一面。沈从文的小说大约与鲁迅同时代,不过一个写浙东,一个写湘西。在沈从文的小说中可以看到另一些中国人,他们非常安详、和谐、善良,恰恰就没有鲁迅小说中劣根性的东西,把两位大师的小说放在一起谈,可能会帮助我们得到国民性的完整形象。”同样是写底层最普通的中国人民,鲁迅的小说中深刻剖析了中国人性中消极的一面,他们愚昧无知、随波逐流,不懂得抓住自己的命运;而在《边城》中,人们又淳朴厚道,充满了人性的闪光点。
通过平时在生活中的体会,我们不难发现这两种看似截然相反的特性确实同时存在于我们的普通国民——或者说“农村人”——身上。他们热情好客,在他们身上你能感受到城市中难得一见的人情温暖;但同时这些人似乎又显得过于愚昧而没有大局观。鲁迅站在社会更迭的宏观角度上参透了国民劣根性,点出了其对革命进程造成的切实妨害;而沈从文则置身于苗家传统社会的一个小小缩影中,极尽细致地描摹出了此间的人情往来,借此给予读者以人性光辉最淳朴的熏陶。
这两个社会是泾渭分明毫无交集的,却又切实地发生在同一波国民身上。不同的是,大多数小说中的人物虽不自知,作者却已经清晰地点出了他们的问题所在并让读者同样理解到这一点,此后顺理成章地形成一个悲剧结局,以达到发人深省的效果。《边城》营造出的是一个让读者们也不禁神往的桃花源,里面每个人物身上拥有的是书本外的读者也不得不敬佩的高洁品性,这样美好的社会与人物,最后却落得了一个充满缺憾的结局,让读者都深深记住了这些人、记住了他们精神的伟大美好。
作为悲剧的重要源头之一,这种史诗般的命运感让人无能为力,而每一个人物之愈伟大、愈善良,反而使得这股弥漫全文的悲哀愈加浓重。作者在文中没有任何矛头精准的价值取向与批判,仅仅是客观地呈现,将之后的一切都留给了读者自己去捉摸评判,继而认识到什么才是真正需要赞扬的、应当追求的。
有的研究者运用结构主义批评方法,把《边城》分成表层和深层两种主题结构来分析,认为从《边城》表层来看是一个爱情故事,然而通过这个象征的框架,它不仅象征作者意识中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及其无可换回的必然衰落,而且暗示了作者一向追求的重塑民族形象,重铸民族精神的良好愿望的无可奈何的破灭。
施药十分,入体三分便已算有所成,《边城》不是让我们抛下大城市现代化的物质与繁华、回到乡村去过自给自足的生活,它更像是一阵拨开迷雾的春风,擦亮人们被金钱浮华蒙蔽的双眼,让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更本真的、在物质追求以外应该追求的东西。作者描写的社会或许完美到近似虚幻,但那些美好的品质却确实是刻印在我们血脉中的,是与那些我们迫不及待丢掉的“愚昧”所共存着的。应该怎样做到“扬弃”,是我们现在也必须思考的话题。
读了这本《蓝天下的课桌》以后,我有很多新的思考、新的收获、也受到了震撼。这的确是一本独特的纪实文学。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更多的社会现实,也引发了我三方面的思考。
第一,这是一本励志读物。
作品真实细致地描述了来自安徽农村的六个进城农民工子女在艰难环境中奋发进取的故事,反映了他们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细节生动,个性鲜活。书中六个小主人公的家庭环境、人生遭际、现实命运虽不相同,但他们在艰难的生存困境与求学之路上,都葆有一颗自尊、自强之心,不向命运屈服,不为父母添忧,自尊而不自卑,自强而不自弃。这部作品是一部砥砺意志、催人奋进、有益少年儿童“精神补钙”的佳品。
第二,这是一本属于“希望工程”的书。
本书的内容集中揭示了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难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同时也满怀敬意书写了全社会方方面面解决这一难题的努力与实践,尽管有的实践是如此无奈,但让我们看到了属于“希望工程”的希望之所在,这就是爱心凝聚的力量。如书中写到的一所“非法”学校校长,他辞掉工作,自掏两万元钱创办了一所简陋学校,供农民工子女上学,尽管遇到了“教育管理”的体制瓶颈,但他依然无怨无悔,一心扑在孩子身上。众人拾柴火焰高,“希望工程”正是由点点滴滴的温暖所凝聚起来的爱心工程、慈善事业。
第三,这是一本具有深度思考的书。
《蓝天下的课桌》由六篇独立作品组成,每一篇分为“现场”、“故事”、“采访后记”、“阳光姐姐说新闻”四个部分,这种结构既便于现场故事的深入掘进,又有利于引发读者对书中相关问题的思考。比如,有的农民工子女虽然上了公立学校,但最后不得不回到农民工子弟学校去,这些未必都是体制本身的问题,也有其它因素,如有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孩子相处过程中非常自卑,无法与他们打成一片等等。《蓝天下的课桌》起到了全社会关心农民工子女的“推手”作用。
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当看到有的校长、教师这么富有同情心和爱心,对有着这样那样“毛病”的农民工子弟如此耐心帮助、无微不至地呵护;当看到花雨晴的妈妈为了给从小耳聋失聪的女儿治病,不惜倾家所有、举债累累,历尽千辛万苦带着孩子四处求医等感人情节;看到孙思甜的爸爸视从小失去妈妈的宝贝女儿为掌上明珠,甚至为了女儿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幸福时,我不禁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些在逆境中不放弃梦想、自强不息的少年人,以及他们有坚强毅力和长远眼光的可敬的父母,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阅读这样的作品,可以把读者从困境中导入广阔,变颓唐为振奋。从阅读这本书的艺术效果来讲,它是一本感动心灵的书。它激发我们要用温暖的目光关注这世界,用爱心和同情心去关怀同龄人,要用爱心来看待这个社会,看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我们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既了解了事实、故事,也了解到作者对这些问题的看法。特别是书里最后一部分的“阳光姐姐说新闻”,可以当作阅读的重点。
这本书能给农村的孩子们带来自信、自尊、自强,同时它也能激发城市的孩子,从小懂得关爱,更富同情心,从而使心灵变得更温暖,身心健康地成长。这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现实意义。
水浒传的开篇是以龙虎山镇山石碑房门被打开,天罡地煞星集体出世作为开篇,而结尾又是以宋徽宗皇帝去幽会李师师的时候,梦中被戴宗引到梁山泊,参观考察了辉煌时水浒寨的风光,并听取已经化为鬼魂的宋江等人诉说高俅、童贯、蔡京欺上罔下,设计陷害梁山好汉的实情。宋徽宗醒来后安排忠臣实地查证,之后为宋江等人昭雪,但高俅、童贯、蔡京等奸臣依旧获得了皇帝的信任。
故事在神话背景中展开并结束,而在整篇水浒小说中,依靠公孙胜这样的道人施法,直接在战场上参与作战、或者像罗真人一样可以用法力安排黄巾力士将李逵从空中抛出去,以及宋江在梦里得到九天玄女传授的天书(类似孙子兵法一样的军事战略书籍)、梁山泊好汉张顺在征讨方腊的过程中,在杭州西湖被守军乱箭射死,之后借着兄弟张横灵魂附体,亲手杀死仇人,各种神奇的案例比比皆是,在小说中,这些神话故事被当做真实的故事,现实世界中的不公正(例如奸臣童贯和高俅多次陷害梁山泊好汉),在小说中只能通过死后显灵获得公正的补偿(例如宋江死后,葬在了生前选择的类似梁山泊地形的寥儿洼,并常常显灵保佑了任职所在地民众风调雨顺),梁山泊108名好汉反抗朝廷暴政和贪污腐败官员的最终依据,还是来自于天授神权。
例如九天玄女给宋江的授权、天书上记载的替天行道口号和108名好汉的天书石碑,让这些对抗政府的造反者找到了精神支柱,如果仔细看看中国历代的农民起义,会发现改朝换代时刻,起义军几乎全都是仰仗着上天的神权授予,才获得了造反的正义性,陈胜吴广是在鱼肚子里面藏了白布,写上陈胜王,并找人半夜学狐狸叫唤,西汉末年的刘秀是依靠谶纬之学中预言的刘秀当王,来给自己制造称帝的合法性,东汉末年黄巾军是依靠太平道的传播,号称“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元代农民造反是依靠佛教里的弥勒信仰,宣称小明王要出世,以至于朝代都被称作明朝,秀才洪秀全的造反是抄袭了基督教的上帝概念,自称上帝之子,弄了个不中不洋的拜上帝教,率领广西贫民一路北上。清末抵抗洋人的义和团运动更是相信入了红枪会,可以刀枪不入,有神灵护佑。
梁山泊的英雄造反也同样遵循了这个套路。仅有李逵当众喊出了“宋江哥哥照样做得了皇帝”,却被兄弟们哄笑一场,虽然其中有阮小七这样胆子大的,可以战胜后拿着方腊的皇帝龙袍试穿,但毕竟是梁山上的少数派。宋江的“替天行道”旗帜终究是反奸臣不反皇帝的逻辑。
在梁山泊英雄的结局中,得到善终的多数是明哲保身派, 其实这些人的选择更多地是一种无奈之举,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想干一番事业的人,结局不外乎三种,一个是称王封侯,功成名就,一个是成王败寇,作为阶下囚,第三种结局则是看破人生,把成败得失视为幻影泡沫,皈依佛道。在各个封建王朝中,曾经立下过汗马功劳的人,结局通常和阶下囚一样,这是因为在封建帝王的眼中,异姓功臣总是信不过,迟早有一天要篡权夺位,能力太强的人在对付敌人的时候非常有价值,一旦敌人不存在了,这些人就会成为潜在的权力竞争者,因此他们永远只是帝王利用的棋子,功成名就之后,结局依旧是惨遭无名之祸,皈依佛道反而成了保全性命的出路。
梁山泊的众多兄弟出生入死和宋江一起竖起了造反大旗,念着兄弟义气,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之后再毫无怨言地跟随宋江南征北战,阮氏三兄弟便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当吴用到阮家村拉三兄弟入伙时,三人对自己一身本领无处可用均有不平之气,表示如果能建功立业,哪怕是一天也对得起这一辈子。抱着满腔热情,加入了梁山泊的事业中,可惜宋江的战略从始到终都是一贯的,要等待招安,依靠一帮兄弟们的才干和实力为朝廷出力,等候加官封爵,再衣锦还乡,是宋江追求的理想,但殊不知,这些兄弟本来就是朝廷的眼中钉,朝廷在武力征讨连番失败后,无奈之下选择了招安求和策略,宋江一帮人从基层干起,考实力打拼获得了为朝廷出力的机会,但他们招安后的上级领导全都是曾经的敌人,朝廷正好可以利用宋江作为棋子,剪除异己的造反势力,等待鹬蚌相争,坐收渔利。梁山泊的英雄既然当初选择了和朝廷对抗的道路,就很难再次回到原有的秩序当中去。
在众多梁山泊好汉中,宋江是个武术爱好者,虽然会舞刀弄枪,但战场上的实力在梁山根本排不上名次,奇怪的是所有的英雄好汉提到及时雨的名号,便争相投奔。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泉源!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高尔基
,或轻于鸿毛多么精辟的的一句话啊,人不是神,不会长命百岁,不会青春永驻,容颜不老,只会生死离别,长眠于地下。但是我想我可以不死。我不会死,我知道,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好好的过完这段人生,我会对得起父亲母亲和我自己,这,够了!我不可以领导中国人民站起来反抗侵略;我不是文天祥,我不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贪生怕死,更不会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名句。但,我可以是黄香,孝敬父母,感恩父母,我也能温席;我可以是孔融,关爱兄弟姐妹,我也能让梨;我可以是司马光,热爱同学,我也能砸缸。
在书海里畅游,我领略到了学习的真技巧!确实,天才=99%的汗水+1%的灵感。虽然1%的灵感是很重要,但是若没有99%的汗水,灵感来了又有什么实际行动来付诸呢。所以,为了今后的安逸生活,我要勤奋。正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位人上人啊。以后,不,从现在起,我是匡衡,我要凿壁偷光;我是孙敬,我要头悬梁;我是苏秦,我要锥刺股;我是王羲之,我要吃墨。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要收获的好,必须耕耘得好。一分辛苦一分才。
在书海里畅游,我学到了做人的道理!是啊做人要像粽子般包容,生活像咸蛋般圆满,情谊像艾草般悠长。所谓做人,当然是做个好人,何为好人?正所谓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练了你的心志;感激欺骗你的人,因为他增进了你的见识;感激鞭打你的人,因为他消除了你的业障;感激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导了你应自立;感激绊倒你的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能力;感激斥责你的人,因为他助长了你的定慧;感激所有使你坚定成就的人。所以我们要学会感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所以我们要宽容别人。做人的属下要如土,能谦卑低下;做人的主管要如海,能不拣粗细。与朋友相交要如林,善含藏万象;与大众相处要如水,能屈伸自如。所以我们要谦逊,不骄傲。
我学会在书海里畅游,我学会在书海里感悟,我学会在书海里愤慨,我学会在书海里学习人生,我学会因为沉迷于书籍,我懂得了宽容;因为沉迷于书籍,我懂得了真爱;因为沉迷于书籍,我爱上了学习;因为沉迷于书籍,我想要探求一切一切的奥秘。因为书,我得到的太多太多。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的道理。书的海洋里,我将是用永远的虔诚的信徒!
书,你胜严冬里的炭火,你胜酷暑里的浓荫,你胜冬日洁白的雪花,你胜秋日鲜红的枫叶。你是多么令我向往!如果有机会,我愿终身与你相伴!
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重新拜读鲁迅先生的《呐喊》,受益良多,颇有一些思考和感想,这是我第二次拜读《呐喊》,第一次读它是在上初中时,距离现在也有6年左右的时间了,那时候由于年龄小和阅历少,没有深入的理解鲁迅先生在其文中所渗透的深刻的内涵,但是今天,作为一个中文系的大学生,具有了一定的阅读理解和欣赏能力的时候,再次拜读《呐喊》的时候后,感慨颇深啊。读《呐喊》的时候时常会因为孔乙己阿Q等等人物而发笑,但是在笑过之后,不禁在心底会生出一丝悲哀,我笑得孔乙己、笑阿Q、笑何尝不是笑自己呢?我身上何尝没有孔乙己、阿Q等人物的影子?鲁迅先生笔下那个年代、那个社会背景已经不复存在,时过境迁,鲁迅先生的文章看似过时了,但是却没有,只不过是作品那些人物,在当今社会中,换了一种存在的形式。
另外,鲁迅先生所塑造的任何一个人物都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个体特征,而应该许许多多人愚弱、木讷、麻木不仁等丑态的综合表现,所以我们在阅读鲁迅先生文章的时候,如果真正的体会了文章的内涵,总会觉得自己似乎也在讽刺对象之行列。鲁迅文章之所以深刻,是因为他看透了那个年代、旧中国不同阶级、不同领域的国民本质,这里有以孔乙己为代表的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知识分子,有以阿Q为代表的无知的旧中国农民,也有像《狂人日记》中的吃人的人。
可以说这些想象折射出来是那个时代人性脆弱的一面,这脆弱的一面其实是劣根性的,是一代又一代人所难以摆脱掉的,尽管这种丑陋的人性在今天的我们身上已经淡化了许多,但最终还是有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当我们不顺意的时候,若看到比我们更不顺意的人,往往找到一种心里平衡,这何尝不是一种精神胜利法呢,我们是在沿用阿Q的杀手锏,由此我们和阿Q却也的确有一些相《呐喊》中的一些东西,反复玩味,越是体会越是有味道、有深度。譬如,我认为经典的是《一件小事》中的三种人物所象征的社会上的三种角色,有敢于承担责任的车夫,有无赖的老妇女,还有作为旁观(完整版)者的我,其中车夫和老妇女的反差很是鲜明,投射出人性的差距。另外,我作为一个旁观者的态度是不想因此伤害到我的利益,延误了我的利益,丝毫没有顾及车夫的境遇,这一点是非常符合一大部分人的心理的,不仅仅是那个年代,包括现在的许多人,或许也有可能包括我。
这篇文章另一高明之处在我看来还在于文章很明确的之处了作者所推崇的人格应该是车夫那样的人,文中我的对车夫的看法需仰视而见,正是鲁迅先生的观点,是对像文中车夫一样的人的高度赞扬。再说说《狂人日记》,我觉得狂人是一个革命者,更是一个孤独者,他被吃的恐惧,一部分是生于孤独,他在人吃人的社会中找不到同路人,在亲情、友情都显得淡漠的时候,便也就处处有危机和恐惧感了。可悲的是,我被人吃了,却最终还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深刻地揭示了革命者的悲哀和无奈。拜读《呐喊》的感想还有很多,在此仅写这些浅薄的见解,来抒发自己对鲁迅先生的敬意和钦佩,鲁迅先生的深刻的确是一般人难以达到。
从《一件小事》、《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这部小说。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这部小说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复杂。
走过求学的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朋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起起落落……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的童年是那么美好、愉快,现在,我是在接受教育的时候了,自然会有些不高兴,但是,应该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才会发现美。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又玩了,又学了,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书,是带着文字的一些纸,上面画着一些图画和有趣的封面,别看它构造简单,但它总让我爱不释手,我爱读书。
小时候,不认识几个字,我只会看书上的图画,记得刚上二、三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童话故事,借同学的故事书看。读《灰姑娘》这篇故事时,我不禁为灰姑娘的悲惨生活流下了眼泪,也为继母的恶毒而充满了憎恨。读《聪明的小裁缝》时我为小裁缝的机智,勇敢佩服得五体投地……那些动人的故事,一直伴随着我成长。
随着年级的升高,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了,渐渐对童话和漫画不感兴趣了,对作文书产生了新鲜感,这个想法在我脑中出现后,我就想方设法得到它。有一天,我向爸爸要作文书,爸爸不肯给我买,但在我软磨硬泡下,爸爸招架不住了,给我买了一本,一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作业看也不看,爸爸知道后生气地对我说:“读书是件好事,可是作业也不能不写了。这样,书我先没收,你必须写完作业才能看书。”我虽然嘴上答应了,可是心里有千百个不愿意,从那以后,我就拼了命地写作业,写了一整天,终于写完了,写完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向爸爸要书,爸爸把书给我之后我又捧着书高兴地读起来,毫不夸张地说我吃饭的时候看着书,上厕所的时候也看书,甚至睡觉的时候都抱着书,每读完一篇作文我都会把好词、好段、好句抄在本上,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书,是人类思想的结晶,也是启发人类思想的源泉,书是人们精选出来的财富,也是我们的朋友。我喜欢读书,你喜欢读书吗?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读书,可以使人饱览世间万种风情,细品百味人生,在体验审美愉悦的同时,情满意溢其乐不知返。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果戈理说,书是嘹望世界的窗口。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于时间汪洋中的灯塔。培根说,书籍是时代波涛中远航的思想之舟。从这些对书的美誉中,我们不难相信,读书确是医愚、解惑、乐志和忘情的绝好方式。
读书,是一种享受。夜守书斋,远离了城市的喧嚣,避开了尘世的名缰利锁,心之犁铧,于无声中悄然破土,一盏台灯洒下静谧桔黄的柔光,安然静怡,宁神展卷,书里那智慧的生灵又在娓娓倾吐着耐人寻味的哲言,仿佛是说,像热爱生命那样去爱书吧!知识匮乏会浑噩终老,虽然时间丰裕也是庸碌一生。夜更深,人更静,最后吟诵着“万卷古今逍永昼,一窗昏晓送流年”,酣然入梦……
读书,可以让思绪神游中华大地。“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咏这优美的诗句,谁不为祖国山川的多姿多彩而赞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咏读这优伤的诗句,哪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不滋生出绵绵的思乡之情,“僵卧弧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吟诵这铿锵的诗句,谁不萌生出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
读书,可以让人感悟古人的思虑情思。虽然生命如流水,随即而逝,但我们可以通过读书穿越时光,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迁,感悟国盛人兴的辉煌。古人们将情寄于笔下,用笔墨为我们留下了壮丽的景色,我们只需要用心去把它们复原,呈现在眼前。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加精彩!
有一本书,很多人给他的定义都是适合男性的读物,这本书讲的是狼,有关狼的一切,它的生活习性,秉性,生存之道,成王之道。
这本书说是讲狼,其实也是以狼来带入人类,民间有一句成语狼心狗肺说的是人不懂得回报,做事不讲人情。但是事实上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应该有很多人都知道,狼这种生物是在动物这个领域里面最有感情的一种生物,狼的一生只有一个配偶,为了家庭,为了家族,他们在危险时刻可以毫不迟疑的选择牺牲自我,来保全整个家族。
我记得这本书里有写到一件事,是这样说的,狼十一中不会向困难低头,字典里没有失败的动物。在狼群中,每一位成员都会无条件的支持,协助领袖,在每年都会出现的王者争霸赛上,失败的一方不会气馁,大都在属于自己的领域发展了人另一个家族,不管怎么样,即使这头狼当初是一个失败者,是一个loser,那他现在都是王者,王者的道路上崎岖转折一定会比普通人的要多,因为他们选择的道路长且遥远,目标高远,弱者之所以被称之为弱者,那是因为他在失败一次后,被称为loser,就因此一蹶不振,这辈子都扣上失败者的帽子,自己不思进取,也就承认自己是个失败者,并且永远都是。
古人说得好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成为一个王者,那么,在前进的道路上,就一定不必免不了挫折,磨难,坚持的过去,就能见到你想见到的,做你想做的事,当你成为王者的那一刻,你之前的失败,之前的种种磨难,都会是你光辉的一页,人生中的光彩的一页,不可缺少,这段时间的回忆,将会是你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如果有人问我:天下万物,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喜欢读书。是的,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在我的心目中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
我喜欢读书。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培根如是说。其怡情也,最见于当一个人独处幽居,读名著时为书中精彩的描写拍案叫绝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与同学争论问题时不时地旁征博引,大有“天文地理,无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晓”之势。把同伴说得服服贴贴之时,心中便升起一种幸福感:读书真好。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事判事之时。书中学到的公理、定律等知识在这里都大放光彩,两点论、两分法、一分为二等哲理在这里都大显神通。
我喜欢读书。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知者。”只有感到读书的乐趣,才能乐于勤奋学习。一本好书犹如一位相知的朋友,只要一打开书,我就会完全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之中。这时,世界就向我款款走来,我一睹再睹了孔圣人的睿智渊博、诸葛亮的神机妙算,领略了林肯的善良和伟大、莎士比亚的泉涌文思、鲁迅的笔法、毛泽东的豪情壮志……读书使我蹒跚于大师们洋洋洒洒的文字间,好不惬意,好不快活。我漫步于先哲用心血凝成的结晶中,认真思考,认真汲取,真是高兴。
我喜欢读书。书,魅力无穷,它将历史写就,它能揭示未来。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也开阔了我的视野。我读书倾向于寻求一种心的指引,寻求生活的一面镜子。面对一本好书,我在不断地剖析自我,洞悉灵魂,一种顿悟的惊喜,一种痴迷的恋情,一种未有的体验,一种说不出的好感觉,尽在其中,美不胜收。
哦!我喜欢读书,它能使我更加充实自己。着名作家肖复兴致语高中生说:“亲爱的中学生朋友们,失去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失去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赢得什么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赢得知识。”为此,我要珍惜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抓紧时间读书,读好书来提高自己,丰富自己,充实自己。
书是朋友,是生活的必需品,它带给你快乐,安慰你的心灵,来让你了解自己。书是伴侣,它与你随行,陪伴你走过人生的坎坷,使它来聆听你的心声,在寂寞是给你带来欢乐。
像鸟儿飞上了蓝天,像花儿定然开放,像微风轻拂着绿树,像小草第一次展望世界,那种愉悦,舒服,惊讶是我们体会不道德。但在八年前,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快乐的滋味。
我第一次接触数只有我一把张德的童话——《灰姑娘》,那时我还不识字,只能看书中的图画来打趣自己,灰姑娘可真漂亮啊,那时我也不免做白日梦,我也要有一双水晶鞋多好啊,小时候我常常看着书上的图画发呆,在书中生活,是我很快乐。渐渐我长大了,开始识字了,四岁时,我已经把灰姑娘这本书都读下来了,那是四岁就能读书的小孩子很少,我变成了小院里的焦点,姥姥,姥爷看见我笑得合不拢嘴,从那时起书连续不断走进了我的生活,也打破了我的生活规律。
四岁的孩子都上幼儿园了,我也不情愿的被妈妈推进了幼儿园,幼儿园都有午睡的习惯,而我却从来就不睡觉,常常背对着老师,躺在小床上看书,老师也经常批评我,说我不听话,还不给我发小红花。我生气极了,老师越不让我带我越带,“读书有什么不好?”我仍像往常一样,躺在床上看书,老师说我也不停,那时我就是这么倔强,老师对我又爱有恨。在大些时候开始读书,师资的时候,老师看出了我的与众不同,老师出的每个字我都能回答出来,那时有不知道的字,我便会问老师或妈妈,只要他们告诉我,我就记住了,终生不忘。
小时候的我聪明,上进,努力,好学,又机灵可爱,多才多艺,成了幼儿园的班长,这是小时候读书改变了我的一切,放假时,你不会看见我在玩耍,而是坐在小院的一角读书,那时我真正爱上了读书,有一点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味道,那时书就是我的全部,一有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后来上小学了,我的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醉心阅读是我得到了报偿,三年级开始,我的作文夺得全班之冠,成了三年六班的学习委员。现在我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了,书对我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
现在书不仅走进了我的生活,还融入了我的生活,越来越多得数像磁石般吸引着我,我爱书不仅仅喜欢它给我知识,更多是它带给我的欢乐。书是朋友,但朋友却不是书,朋友会背叛你,可是书不会,书还会告诉我怎样做人,自打书走进我的生活后,我渐渐变了,变得阳光了,可爱了,最主要的是它陶冶了我的情操,它充实了我的生活。
读书让我有了浓厚的感情,读书让我有了坚定的信念,读书让我有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勇气,读书让我有了正确的做事准绳,读书充填了我的漏洞,读书倍增了我的信心,读书增长了我的智慧,读书让我体验到了快乐。是书让我变得阳光,让我活得潇洒,读书生活虽然单调却并不乏味,读书虽然平淡但意味深长。
书是知识的来源,是心灵的门窗,是炫烂世界的开启,是一切东西包括感情的根。
我要高呼:“我爱读书!”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
事实证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一个最好的自己,都可以做到优秀。我们更不必为自己赶不上别人而太过自责,也不必因为境遇不好而太过感伤,怨天忧人。我们所需要做的,是追随自己心灵的选择,不求其他,但求做最好的自己。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