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深刻心得体会(精选13篇)
古人常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自古以来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知己,即使相对无言,也能进行灵魂的沟通;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良师,不仅可以学习到知识,更多了一份精神的感化;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至亲,为你遮挡现实的风雨,守护一片心灵的净土。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但是家里经济状况不允许父母经常给我买书看,时逢城里第一家新华书店刚刚开业,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去寻找我的心灵伙伴,经常在书店里一待就是几个小时,站累了就蹲着,蹲累了索性坐在地上,有时候看得入迷甚至忘记了吃饭。
刚开始,父母回家看不到我,急得团团转时间长了,他们知道我热爱读书,看见我不在家,就知道是在书店里。
但是渐渐地,书店管理员们不乐意了,我看书的时间一长,就能听见他们抱怨:你买不买书啊,不买就别看那么久,书都让你看旧了,我们还怎么做生意啊!即使这样,我还是偷偷躲在角落里看。后来,他们直接在书架上挂了醒目的.牌子看书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还加派了人手巡逻,看书时间长了就会被赶出来。这下我可没辙了。
就在我为看不了书发愁的时候,一种新兴的读书方式出现了。
城里开了几家借书店,花三十块钱办一张借书卡,每次最多可以借5本书,按照每本书每天一毛钱计算,收取阅读费。如此一来,可方便了我,再也不用为了快点看完一本书而一目十行地快速浏览,也不用因为管理员的检查而担惊受怕了。我可以在空闲的时候,借上几本书,回家慢慢享受快乐的时光。
虽然当时兜里为数不多的零花钱都贡献给了借书店,可我依旧乐此不疲地往返于书店和家之间。多年的阅读,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也陶冶了我的心灵。
阅读已然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能每个人读完一本书都有不同的感受。但这也正是文字的奥妙所在。而阅读,使文字有了永恒的价值,它比图像更空灵,比记忆更清晰,比冥想更深邃。它让你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超越世俗生活,建立起自己丰富的精神世界。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读书使人通情达理,能疗怨天尤人之疾;读书使人自强自立,能医委靡不振之气。一本好书,是作者的心灵剖析史,也是读者的灵魂锻造史。读书从来不是一件急功近利的事情,她一直伴随着成长,用一种温柔的力量温暖你、感化你。就像你吃过的每一顿饭,你可能已经记不起吃过了什么,但吃过的食物都长成了你的骨肉,而读过的书都融进了你的精神,铸成了你的灵魂。
腹有诗书气自华,大概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不要担心已错过了读书的年纪,只要你翻开书,世界之窗就会为你打开。
不论天气晴朗或是阴霾,不论身处低谷期还是巅峰期,只要你坚持读书,就会被一种温柔的力量陪伴着走过一生,即使你只带了微薄的行李,最终也能收获充实的自己。
在人生的旅途中,或有欢乐,或有悲伤,但这一切的情感一旦通过阅读的洗礼,一切情感都已全无,只剩读书之乐。
或许有人会说:“书是一杯不加糖的咖啡,品起来可真苦啊!”可是不然,你殊不知,口感越苦,越会使人振奋,口感越苦,越能使人体味深刻,正如钱钟书的那句:“真正的读书的快乐是不放糖的咖啡,在苦中能品出甜味来,苦才真正是读书的快乐的引诱。”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书中,我们可以重返《三国》的激烈战场,感受《水浒》英雄的英姿飒爽,身临《西游记》的神人怪鬼之界,垂怜《红楼梦》中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在书中,从孔子的《论语》到*的《*诗词选》,从鲁迅的的《彷徨》《呐喊》到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罗密欧与朱丽叶》,从冰心的《小桔灯》《繁星•春水》到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在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四季轮回,从“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从“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到“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读书令我们感受到了从古至今,由国内到国外,从老一辈到新一代的改变与不同,博览群书,生活是如此充实。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真”,“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读书,才能为未来的蓝图染上光辉的色彩。是故有古人头悬梁,锥刺股,凿壁偷邻光,更有程门立雪,囊萤映雪,燃糠自照,最终终成一代名人。因此,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更可以造就一个人,何乐而不为呢?
在现在,多数同学只重视读课本,而不重视课外阅读,只重视考试成绩而不重视身心感悟,只重视表面意思而不重视深层涵意,这并不是真正的阅读,这样读书只会觉得乏味,枯槁,必会感到苦了,而只有用心,用爱去读书,读书之乐必会令你乐得合不拢嘴。
读书会有苦,但苦即为一种乐,读书会感到快乐,而必须是在经历苦的条件之后,是亦苦即是乐,乐必经苦,这便是读书的苦乐之境了。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柳林风声》。这是一本童话故事,是英国作家肯尼斯·格雷厄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
故事的内容讲的是鼹鼠、河鼠、蟾蜍、獾之间发生在林间河边雪地一系列的友情故事。蟾蜍是一个喜欢追求新玩意并爱闯祸的家伙。獾、鼹鼠、河鼠为了让他不再闯祸,将蟾蜍锁了起来。一次,蟾蜍装病将河鼠骗走,趁机逃走了。它在出逃的路上偷了一辆车,可他不会开汽车但固执疯狂驾驶。最终给警察抓住了。被法官判二十年监禁。他想尽办法越狱。后来蟾蜍在狱卒女儿的帮助下,逃出了监狱,并顺利地躲避了警察的追捕,来到了朋友—河鼠家。他发现自己的家被黄鼠狼、白鼬占领了。于是蟾蜍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夺回了自己的家。从此,蟾蜍改过自新,
读了这个故事,我为作者刻画出的动物之间的深厚友情而感动。在冬日里,鼹鼠想去大森林里探险,一心想认认老獾,河鼠怕它独自出来蛮干而与他结伴而行,在雪地里,他们彼此搀扶着,沿着最有希望的路线前行,勇敢地踏上路途。当他们历经磨难,围坐在老獾家暖烘烘壁炉旁,不禁想起一起担负起看管蟾蜍的责任,绝不允许他再胡闹,把他改造成一个明白整理的蟾蜍。故事是,每个小动物都有一颗善良可爱的心灵。我想我们人类世界难道不是和动物的世界是一样的吗?一样需要互相帮助、勇于奉献、团结友爱。我们要向蟾蜍的三个朋友一样,在遇到困难时,能伸出友谊之手,那么这个世界就会更加美好。
苏东坡是是林语堂一生的挚爱。虽然相隔800多年,但在林先生笔下,苏东坡正如自己的忘年至交,仿佛亲眼见证了苏东坡“竹杖芒鞋,一蓑烟雨”的平生。
没看这本传记之前,我对东坡的了解主要是他光辉熠熠的头衔,以及登封造极的艺术造诣。文学家、书画家、词人、诗人,美食家,唐宋八大家之首,豪放派之代表。其散文与欧阳修并称欧苏;诗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书法名列“苏、黄、米、蔡”北宋四大书法家之一;其画则开创了湖州画派。但是读了《苏东坡传》以后,我真正了解了一个完整的苏东坡,一个真实的苏东坡,一个自然的苏东坡,一个纯粹的苏东坡。
对东坡的最新认识是他仕途上的浩然正气。以前总以为东坡是一位超凡脱俗的文人,读此书后,方知他的政治生涯是坎坷的。“学而优则仕”,带着“平和世界”的美好理想,东坡步入仕途。正值王安石变法之际,他在外任官期间,见到新法对普通老百姓的损害,认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书极力反对。这样做的一个结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离京的师友一样,不容于朝廷。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经历了10年的政治生涯,东坡经历了人生的第一难 ,被捕下狱,史称“乌台诗案”。 接着就是不断地被贬,再被贬。”人生最失意之时,却造就了他文学的巅峰。《赤壁怀古》、《前赤壁赋》、《后赤壁赋》、《承天寺夜游》都是这时所作。在一个昏暗的时代里,苏公以文人之浩然秉性,敢于去质疑变法之弊端,敢于去挑战王宰相的权威。即使牺牲自己的仕途,也要坚定的拯救苍生。
其次就是对其豪放旷达,虚幻若谷的人生境界有了更全面的认识。经济经历了仕途上的风风雨雨后,苏东坡也逐渐顿悟,认识到“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他淡却入世之心,步入出世之途。由那一刹那起,他看透了这一切。于是乎,他以一种全新的姿态,开始了新的生活。咏物言情、记游写景、怀古感旧、酬赠留别、谈禅说理, 人生,就应似飞鸿踏雪泥。又何必被聪明误一生呢?
读完《苏东坡传》,感受苏公,我体会到“一个人彻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所言之理。感受自己,未来但求对社会“浩气长存”,但求对生活“烟雨一生”。
相对于《奥赛罗》和《李尔王》,《麦克白》给我的感想不是那么深刻——可能是因为没有触及我的痛点?嗯,应该是这样,因为我这个人,平庸又没有野心,所以对于野心造成的悲剧,感想就不是那么深刻吧。
其实我并不讨厌野心,野心换个字眼其实就是梦想,两者在我看来是一样的。
所以野心在我看来并不是坏事,一个人有了野心就是有了梦想,有了这样的东西,才会有努力的动力、指引前进的方向,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野心丝毫没有坏处。
只是,过犹不及,适度的野心让人发奋,而过多的野心恐怕就会招致毁灭,而太没有野心的人则不会有什么成就——又应了中庸的道理,人生在世,所追寻的永远都是中庸,而这偏偏又是最难的`。
《麦克白》这个故事,我觉得是想告诉我们膨胀的野心会带来怎么样可怕的后果吧,麦克白本身就已经够尊贵、拥有的够多了,可偏偏他的不知足、对国王之位的觊觎让他做出了许多违背良心道德事情,而最终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所以我在想,野心本身无罪,但是为了达成野心所选择的手段、做出的事情,却是有善恶对错之分的。
用合理的手段做正确的事,通过正确的方式达成野心,那就并没有任何罪恶;而一旦走了弯路,用了错误的方法、罪恶的手段去达成野心,那就是错了。
做人要有野心,也要有道德的约束,在道德的约束下用合法合理合情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野心,那边皆大欢喜,大概如是而已。
而麦克白和他的夫人,应该是一类人,麦克白夫人的野心比麦克白更厉害、罪恶感更少,但他们其实是相似的,而最后这种相似导致了悲剧——我在想,是否在这对夫妻的身上,莎翁也在探求一种和谐,怎样的夫妻能够更长久更幸福,到底是性格相似的还是性格互补的?
从故事的发展可以看出来,在故事最初,麦克白对夫人的感情很深,什么事情都可以跟夫人商量,大概也正是因为他们天性中的相似,他们的感情更好、相处更合得来,但是也因为这种相似,他们太清楚对方的弱点和缺陷,所以到最后感情磨灭的也特别快。
而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李尔王》中的法兰西国王和科迪莉亚(善的相似,结果阴阳两隔)、里甘和康沃尔公爵(恶的相似,最后双双殒命)身上。
而若说互补的好,似乎也不尽然。
性格互补,就是性格天差地别,有时候甚至相处不到一起去,连感情都很难培养,比如《李尔王》里面戈纳瑞和奥尔巴尼公爵,就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一直都是同床异梦,最后也是悲剧收场。
所以,到底怎样的两个人,才能得到幸福?我觉得我大概得去再研究下喜剧再来得出结论了,悲剧故事里,所有的都是悲剧。
不过套用小鱼一句话,比起《李尔王》和《奥赛罗》,《麦克白》的结局我觉得不算悲,到有几分正剧的感觉,就是那种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胜利感,看到结局的时候并没有那么悲凉。
“发书咯!”同学激动地喊着。他搬着一个偌大的箱子,里面放满了书。这些书是家长各个家长寄给其他同学的书,同学们埋头找着自己的书。最终,我拿了一本“牛仔裤”。
这本书是由牛仔裤作为底板,封面上写着“杰出青少年的7个习惯”。我见过许许多多本书,那些封面上有的印着古代画的老书,有的只有一种颜色的书,还有的上面画着些漫画的书等等,只能说“低调奢华有内涵”。而这本书,则是“高端霸气上档次,简约时尚国际范”,让人看得赏心悦目。
里面的内容很简单,就是七个习惯是哪些习惯,要干什么,怎么做,有什么好处,现在的习惯哪里不对,怎么改,等等。翻到一页,只见上面画着一棵大树,树上有七个框,由下到上分别是:积极处世,先定目标后有行动,重要的事情先要做,双赢的想法,先理解别人再争取别人理解自己,协作增效,磨刀不误砍柴工。
积极处世在大树的根部,说明这是成功的基础,更是一切的基础。我本来以为我自己在态度这一方面做得已经很好了,谁知看了此书才知道完全错了。我做到的只有一点点,几乎为零!作者给我们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个营业员在刷东西的价格,突然顾客说营业员刷错了,营业员笑笑。但是后来营业员瞪大眼睛发现自己真的错了,本想用“你有病啊”此类不文雅的语言来掩盖自己的错误,但是营业员却给出了一个让人心服口服的答案:对不起先生,我扫错了,立马将价格改过来,下次不再犯!
如果我是营业员,肯定当机立断立马回骂,谁知道自己却错了。世上有很多的事情不能控制:肤色、天气、过去的错误、总理是谁。但是我们可以改变的是我们的态度,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若当时那个人是我,我回骂了不知道有多少祸会降临。
积极处世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在于一个人的态度。态度是一个摸不着的东西,但是它却诞生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态度是一个看不到的东西,但是它却出现在人生道路的里程碑边。“人生是船,态度是帆”,态度能把你领向正确的方向。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万事万物都有学问,领悟多少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态度,这个词阻拦了我很久,现在我要让其推动我,成为我的动力。
如果我的价值就在于我所拥有的一切,那我,若我失去了所有的,我又是什么呢?良好的态度可以带来一切,让其成为动力而不是阻挠你的绊脚石!
读一本励志书,全身的穴位似乎被启动,热血充溢,仿佛生活充满了机遇,欢快的音乐绕在耳边,就像是一个久病卧床的人,突然能够奔跑起来带来的喜悦。
读一首诗,沉重的生活,顿时充满了活力,唤醒了内心深处的自由,犹如草原脱缰的奔马、无拘无束,压抑的身心豁然释放,生命回归到原始的呼唤。
读一篇理治文章,发散的思绪,顿时被一个封闭的圆收缩回来,告诉我们张弛有度,过犹不及。
有这样一份资料报道,一个博士生获得的知识都不及我们人类知识的百分之一,我也曾质疑书到底给我带来了什么?睡着蚕丝锦衣?享满汉全席?居上等华屋?坐高等轿车?答案都不是。
时代弥漫着这样的声音:读书无用论,经济实力是我们惯用的一把衡量社会存在价值的尺度。
高学历变成富人脸上的花黄,却成了失败人士肩上沉重的包袱,世世代代文人墨客的感叹不曾断过,而这种感叹的背后又承载着多少对无知的伤痛和悲伤。
若是说书,我还是从二十岁以后才真正认识、读懂这个字的,书中自有颜如玉是每一位爱书者的座右铭,不要拿世俗的论调去谈书能给我们带来多少物质财富,一箪食。
一瓢饮,居陋巷,人不堪其忧,而回也不改其乐也!是读书的境界,每一位爱书者或许都有这样的状态,想做一只只进不出的貔貅,把肚子装的圆圆鼓鼓,藏尽苍生、天下智慧!我非爱书,但敬重书,敬重每一位爱书、惜书之人,我相信书滋养出来的智慧,定是弥古珍贵的千年沉香,淡雅脱俗,余韵不断!有段时间,我几乎因为书得了焦虑症,看着图书室书架上排放的形形色色的书籍,不知从那本书拿起,拿起来,放下,又拿起我竟然因为选择一本书痛苦,我太过于急躁了,想吞尽这么多年自己已经错过的很多智慧!而真正启蒙我爱上书这个字的人,并非是在学校的教师,甚至是一个连初中都没毕业的坏学生,他说离开学校后有些后悔,但是,学校的老师也并不一定能培养出什么好苗子!那时,他跟我谈文章、谈思想,说真的我不懂,但是,我不能丢掉我比起他是个好学生的面子,硬撑着红脸皮跟他在那犟,全世界就你能耐,你比老师还行,你当老师得了!,可是也就是跟他在争论中,自尊心处于一种受挫,我发觉了自己的无知,开始慢慢的翻起他在我嘴边提起的一本本书。
书并不一定能使我们腰缠万贯,名声显赫,叱咤风云,但是书一定能使我们收获内心的宁静,看到纷繁的世界,欣赏窗外的风景!
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是支配我一生的单纯而强烈的三种感请,这样的赤子之心、无不是智慧之书熏陶出来的,绝大多数人都不敢相信自己可以变得不平凡,宁可选择在安全的角落里安安稳稳的度余生,我们被社会打磨的失去正是这颗赤子之心啊,拿起一本书吧,寻找自己迷失的心,大自然造人,绝对不会多浪费他的每一笔心血,你我各有使命,等归于尘土时,把世间的芬芳还给造物者,这样的人生也算充实而有意义吧!
近几日,我有幸阅读了《狼种》,真实感情交加,期间还流了几次泪。
有一只叫大灰的警犬,各个方面都很优秀,但因为出现了罕见的返祖现象,长得像一匹狼没有人要,最后进入阳光马戏团当大灰狼。大灰一出身就让人讨厌,到了马戏团更备受煎熬。女主人不喜欢它,哈巴狗欺负它,最后还将大灰修剪了指甲,戴上了嘴罩,几乎成了一条废狗,一条训练有加的警犬,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的按主人的指令行事,即使主人打它,骂它,它都忍着,绝对服从主人的命令。
文中尤其让我感动的是,马戏团有一次演出后,有一个小女孩因为人太多没有拿到花,哭了,大灰看见了,赶紧吊起一朵花走到小姑娘身边想要给她花。小女孩看见大灰,先是一愣,但马上明白了,刚要用手去拿,忽然小女孩身后出现了一双手,并且大声说:“怎么回事,怎么把狼给放出来,多么危险。”女主人看见了马上跑过来连声向大人道歉,然后转过身抽了大灰几鞭,大灰忍辱负重地接下了几鞭,从此以后,每天只要一演出完就在后台被吊起来。大灰屈服了,不过这个屈服不是和一般的狗一样为了生存,而是责任,一种从心里流露出来的责任,一个不管怎么样都必须服从主人地责任。读到这里我又哭了,为大灰的责任心。不管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不管主人是善是恶,是对是错,大灰都会帮助主人,这是一条好狗忠实的表现,是一条真正的狗应该做的。如果每一个中国人都像大灰那么由于责任心,那中国的经济就一定比美国厉害。在人的一生当中,不管是在小时候还是在长大以后,都必须要有责任心,那么老师就不会再去管班级里的每一个人,学生不会再写做作业……总统不会在治理祖国,使国家家破人亡,最后毁灭。责任心,你才会去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件小事。
主人抱着满身是血的大灰,此时此刻我从心里看到了大灰在笑……
童年时,读书如看云。童年是等待的童年,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假日,等待着过节常常在企盼、在幻想,歪着头凝望天上缓缓飘过的浮云盼望着长大,盼望着流浪,盼望着去看山那边的那片海。
世界上最亮的那双眼睛,是属于童年的。
童年时看云是看世界。在孩子的眼睛里,世界是童话的世界,一切都是那么奇异精彩。
譬如看云,有时如山峦壮,群峰叠翠;有时如棉花状,絮团锦簇;有时如水纹状,烟波浩渺;有时如玛瑙状,瑰丽多彩;有时又作轻纱状、烟状、兽状真是变幻无穷,奥缈莫测。
云为孩子们打开了一片千姿百态的世界。而书则引领孩子们走进了一个千姿百态的地下迷宫。
小孩读书是凭着一种好奇的天性和发自内心的原始活力,毛手毛脚地一头扎进《西游记》、《水浒》、《三国》、《说唐》等古今名著,一路看下去,一路东张西望,沿途引发许多奇思妙想,找到了许多成年人无法体悟得到的乐趣。
童年是属于梦幻的。生活在梦幻里的小孩子读书,是用一双纯真、澈净如琥珀的双眼去打量书里的精彩世界,亦如看云,只能看个大概。
那种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的恬淡,小孩是读不出来的。
原本识字不多,只好一目数行,蹦蹦跳跳地看下去。于是,读书成了尝书,浅偿辄止,也就尝个半分,因为冷不丁碰上艰涩的文字就啃不动了,刚尝出点新奇味,就乏了,歪在书页上,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脸上还漾着浅笑,也许是同书里的主人公碰上面了呢。
小孩读书是趴着读,趴在书上翻呀翻的。然而,正是这趴着看个大概,尝个半分,一本好书,就深深烙在了孩子的脑子里,伴其一生,甚至影响其一辈子。
因为,以孩子们浑朴、天然的好恶和纯洁的心态去看、去尝书,看到的或尝到的恰恰就是最美好纯真的东西。
我最大的爱好就就是阅读各种课外书。什么童话啊、小说啊、杂志啊,这些课外书我都十分喜爱。正因,书能够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穿梭、遨游,让我找到无穷无尽的快乐。此时尤其就是看小说,仿佛身临其镜,和故事中的人物一齐去冒险,探索未知的秘密。只要一拿起书,就会让我沉醉其中,不愿再放下,甚至废寝放食。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爱读书。
为此,爸爸就给买了好多好多的大迷宫,就就是那种手指走迷宫的智力游戏。再稍微大一点儿时,就看漫画书,精美的封面和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简直让我如痴如醉,一年级时,会认几个字了,爸爸就给我买了几本童话,虽然开头都就是很悲惨的情节,但故事的结局总就是完美、幸福和快乐的。
什么美丽的公主、英俊的王子、恶毒的巫婆,我至今还记忆犹新,他们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此刻,我长大了,大部分读的都就是杂志、散文和小说。有一次,读一本叫《迷宫街物语》的小说,看到最后,我差点就流出眼泪了!爸爸知道了,问我:“你这就是激动的还就是感动的啊?”我回答:“当然就是感动的了。您看,这书中说:时川为了帮忙他的同学魏星空脱离危险而去牺牲自己,他的同学魏星空也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他。
最后,时川得救了,而魏星空,这个勇敢坚强的女孩,永远的离开了!”他们,在坏人的面前总就是不屈不挠,这么悲壮的故事,难道不值得让我感动吗?魏星空,这个让人可歌可泣的女孩,就是她的故事,让我明白:在困难面前,必须要勇敢坚强。我决定,不管今后在人生的路上遇到什么挫折,我都无所畏惧,勇往直前。
也要像魏星空那样勇敢应对困难。在书里,我能够和孙悟空一齐腾云驾雾,能够和公孙胜一齐呼风唤雨,能够和诸葛亮一齐草船借箭,能够和刘姥姥一齐游大观园,能够和岳飞一齐精忠报国,能够和包青天一齐铁面无私的断案。书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就是它,此时让我学到了无穷无尽的知识,在今后的写作上有很大的提高,帮我登上作家的顶峰,奠定基础。
今天,我在书店了看到了一本绿色封面的书,我取下来后,上面“青蛙军团爱地球”几个大字立刻映入我眼帘。看着封面和名字都不错,我便立刻的买下来了!
回到家里,我打开了这本书,我果然没买错,小说讲述的是一个黄金鑫的男孩,他与他的朋友们组成“青蛙军团”的团体,并以环保和低碳作为组合的宗旨。一开始,得到很多人的反对,但是他用一件件事让所有人对他刮目相看,最后他组合的想法被学校推广!
读到最后,小说中黄金鑫男孩用他作文完美结束,但是他作文最后说:“就在今天,报纸上刊登了一条消息:再过旧年也就是二〇三〇年,人类将需要两个地球才可以满足生存的需要!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我哭了!”我也感触万分:是啊!环保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重要,有多少资源可以节约使用,如果,我们现在不节约使用,铺张浪费,特别是一些非可再生资源,那么我们的子子孙孙用什么呢?万物来之不易,环保从我做起。但是,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懂这个道理呢?
记得有一次,我来到同学的宿舍,她们因为还没有排到打水,就在柜子上写作业,我来到黄丽那里,她拿出一本作业本,刚开始写,一不小心,本子被划了一条弧线。黄丽皱了皱眉头说:“烦死了,该死的笔,哼!”她拿起尺子,想要把那一页纸撕了,这时候,我对她说:“你别撕啊,这张纸还可以当作数学草稿呢,不要那么浪费自然资源啊!”她立即等着我,对我吼:“你吵什么吵,又不是你的纸,我家现在没钱吗?我不在乎这一张纸!再说我跟你绝交。”我听了后,本来想说些什么的,但我后脚一出,她们便关上了门,我于是伤心的离开她们的宿舍……
人类,清醒吧!大自然,是我们的母亲,是她哺育我们成长,我们现在用的东西就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就如同西雅图酋长所说:“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
据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公开送给女儿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确实是一本很适合儿童或少年读的书籍,同时也非常适合父母读的书。这本书采用小女孩的视角来讲述一些事情的原委,并且在父亲和身边亲朋好友的言传身教中不断成长。
比如,有一次小女孩的父亲邀请了她一位同学来吃饭,这个同学的家是住在一个林子里,也算是家境贫困,就相当于生活在我们现代大山之中一些人,他们的生活习惯跟我们多少还是有一些差别。
这同学吃饭的方式奇怪,喜欢把一大勺糖浆倒在食物上拌着吃,小女孩就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看见过人这样吃饭,于是就问他在做什么。保姆赶紧打断她,将女孩带到厨房说:他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不能说什么。
还有一次,保姆带小女孩去黑人教堂。那时候黑人和白人教堂还是分开的,虽然《解放黑奴宣言》已经宣布了好久,但白人对黑人依然还存在非常严重的种族歧视。小女孩就是白人,她的保姆是黑人。
到了那之后,她发现保姆在跟其他黑人交流时,口音变了。就好像我的一个朋友,他高中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地方上学,虽然是隔壁镇,但口音多少还是有差的,每当他跟我们交流时,说的是我们的口音,当他跟他的老乡们说话时又切换到自己家乡的口音。我当时就惊讶这种口音的转换能力,觉得还是挺厉害的。
小女孩从教堂回来后,就问黑人保姆,“为什么你刚刚说话的口音不一样呢,你用我们白人口音跟他们说不是显得更厉害吗?反正他们也听得懂。”
保姆就回答她,“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的一样。”
小女孩就通过这些小事,在身边人的教导下不断的学习成长。
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指小女孩杀了一只鸟。而是本书主题的一个比喻,也算是小女孩小时候经历里最大一件事情。
这个比喻是出自她父亲口中,是他在教孩子射击时说的一段话,他说,“你可以射后院的铁罐子,也可以射别的鸟,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因为知更鸟从不做坏事,只是唱歌愉悦我们,他们不吃人们的花园,不在玉米仓库里筑巢,他们除了为我们用心歌唱之外什么也不做。”
知更鸟同时也代表了本书的一个人物——汤姆.鲁滨逊。
汤姆,是一个黑人。他每天都要往返去一个地方干活,在路上,他要经过一个白人的家。这个白人家也算是穷鬼,家里的主人是个酒鬼,领完救济金就马上拿去喝酒喝掉。也不管他家里几个孩子的死活。
这个白人家里有三四个孩子,其中有个大女儿,虽然只有16岁,但家务活一直都是她承担。她有时候也会叫黑人汤姆路过时叫他进去帮个忙,比如劈柴、或者搬一些重物等等,虽然第一次说要给汤姆钱,但也是形式一下。后面就会经常的叫汤姆进去帮忙,当做免费体力。
有一次,汤姆踩着凳子在弄东西时,这个白人孩子主动去摸黑人汤姆的大腿,并把她扑倒在地上。
因为这个孩子,没去上过学,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朋友,更没更异性接触过,汤姆可能就是她接触最多的一个了,虽然是黑人,但可能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也算黑人也算个男人了。
汤姆被她扑倒后就很紧张害怕,赶紧起来跑开,就在跑开时被这个女孩的酒鬼父亲看到了,酒鬼父亲就起诉,说是黑人汤姆把他的女儿给了。
本身主人公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就接到了这样的个活。
那时候是美国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帮黑人打官司相当于与全部白人为敌,但是小女孩的父亲知道汤姆是对的无辜的,就很想帮他。
自从她的父亲接到这个案子后,小女孩去学校也经常被她的同学嘲笑欺负,骂她的父亲是“同情黑鬼的人”
小女孩很想跟他们打架,但是她父亲说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跟别人打架。
小女孩问父亲,“什么是同情黑鬼的人?”
她父亲就回答:“同情黑鬼的人”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称呼,跟“鼻涕虫”一样,这很难解释清楚——有些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就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词不知不觉也成了我们一样普通人的日常用语,用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而且在这家事情中,她父亲还教会了小女孩什么是勇敢,他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做之前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务发过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小时候,我非常贪玩,总是给家长老师制造麻烦,当然也不爱读书,甚至看一眼都不看。妈妈对我说说:冰心奶奶能在四岁的时候就写字认字,而我就知道在幼儿园里就只知道活蹦乱跳,没有一点儿纪律,回到家后,便开始看电视,不要人管,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有一次,妈妈想教我练几个字,可我却一点儿也不愿意,最后妈妈硬逼我写了仨字,最后还和几个小伙伴跳到外面玩儿去了,最后让爸爸妈妈怒吼下回了家,被爸爸妈妈好好教训了一顿。这时候一想起来,我真感到小时候好幼稚而又好无知啊!
《忆读书》让我受启发的是,冰心奶奶能在7岁的时候,看懂文言文的《忆读书》我更是佩服不已了。因为联想到我的现实生活,可能在我7岁的时候,我还刚刚开始写字呢,当时我连一首简单的古诗《忆读书》都要花上一两个小时学习,还不时的被大人们批评。而你们看,冰心奶奶能自觉的读书,还能看懂《忆读书》,真是我的学习榜样啊!从此以后,也让我知道了,我们应该向冰心奶奶学习,从小就热爱读书,长大了才能象她一样成为一个文学家。再次让我受启发的是,冰心奶奶会因为她舅父没有给她讲完故事而哭泣,让我赞叹不已啊!我在生活里就是缺乏这种自觉学习的精神,就是缺乏这种思考的精神,就是缺乏这种不求理解的精神。在生活里我和冰心奶奶好象一个相反的人,每当妈妈给我出题练习时,越少我就越高兴,越多我反而越生气,因为我觉得妈妈浪费了我很多玩耍时间,学了冰心奶奶。冰心奶奶有亲切的口吻教给我们怎样读书: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多看一些好书,如:作文书,四大名著等。这些书会给予我们丰富的课外知识和悠久的历史典故。让我们回味一生。
《忆读书》学了这篇,我觉得我更加应该努力学习,做一个和冰心奶奶一样勤奋的人,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这就是我学习这篇文章的深刻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