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书心得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本文是可爱的编辑给家人们收集整理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优秀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中国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中国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平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中国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戒严”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
利用几点空闲的时间,翻阅了这本书,这是一本对我有吸引力的书,也许书里的小堡村只是熊先生的故乡,但是发生在那里的事无不同样发生在我们的故乡,那些难以抗拒的变化,那些令人难过的变化,那些带来希望的变化,当我们通过这本书联想起故乡的这些年,你会看得更明白那些发生过的和正在发生的变化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断的回想起自己的故乡,小时候出生的那个小山村,尽管在很小的时候父亲把我带到小镇上,但之后每年我都要走上十几里崎岖的山路回到那里,那里有我的奶奶、叔伯兄弟和魂。父亲总是说你是那里的孩子要常回去看看,本意是让我体会家乡的苦。但在记忆中,我总是在奶奶的慈爱、叔伯的细心呵护、兄长们陪伴玩耍下度过的,他们总是用怜爱的目光打量着我,听我说些读书的一些事,向邻居们夸赞我又考了第一名。在那里我总是充满着愉悦、骄傲。大了以后想起来除去亲情,或许是他们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和渴盼。
在上学后,奶奶去世,渐渐回到小山村的时候少了,在偶而回去的时候不经意发现,村口那些高大的“迎客松“越来越少,周围的草和天上的鸟越来越少,而出去打工的叔伯兄弟越来越多,随着我的九个堂兄都去广东打工了,在外几年都不回来,我又到外地上学、工作,那些记忆渐渐远去了。直到最近几年,出去的人们渐渐回来了,他们用在外辛苦劳作的钱在镇上的移民点建起一栋栋的房子,把孩子老人接到镇上读书生活。在清明时,大家会聚在一起回到山村,大家捐钱把倒下的祠堂修整一新,在祖宗的灵牌前虔诚的跪拜。而那时曾经小时我嘻闹过的房屋、弄堂渐渐倒塌,大大小小的田地上长满了荒草。
熊培云很勇敢,在文章里,他毫不避讳地表达了批评和不满,看到故乡的衰败与荒芜,深感到时代对农村和农民的种种不公,也呼唤政府对农村、农民的更多关注。中国之根不振兴,如何把中华民族的灵魂复兴?
总之,这本书讲述的不光是故乡的变化,很多思考和问题还要我慢慢消化,但是作者字里行间的深情和忧虑总能触发我心里的情感。我有个叔叔经常说:什么时候我回去修栋小楼,老了在那里住,死了把我埋在那里。或许家乡才是流淌在我们血液里那丝精魂。
托马斯·沃尔夫说:”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寻找到故乡的办法是到自己心里去找它,到自己的头脑里,自己的记忆里,自己的精神中以及到一个异乡去找它。《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就是这样一本书。
本书以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的村庄为起点,从各个侧面梳理了中国乡村这一百年来经历的多次不成功转型,以及由此带来的乡村衰败。这本书的后记归纳了书中各章就中国乡村一百年来经历的现代化、革命化、城市化三大转型浪潮,指出由此导致中国的文明重心及人力、物力资源开始由乡村转向城市,成为农村萧条之始。
这是一本闪耀着对乡村、农民深切关怀的人文主义精神的佳作。这本书的源头,或者说生发观察与思考的引子,是在熊培云先生个人的故乡村庄,但记述的问题却带有普遍性,甚至可以说是中国乡村百年来遭遇多轮外力驱动转型的负效应的总结。书中提出的思考,并非作者臆造,也非理论观点对历史和现实的'简单投射,而是建立在作者对方方面面文献资料的收集分析基础上,以及坚实的实地访谈。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懂村庄,读懂中国。熊培云数年沉潜,心血之作,其中部分篇章曾以“乡村纪事”连载于《南方周末》,写作时间跨越十年,备受各界关注。以自己家乡的村庄为考察对象,以小见大,通过一个村庄的历史,反映现代中国百年历史的发展脉络与兴衰。
这是一本每一个漂泊在异乡的人都应该读的书,也许书里的小堡村只是熊先生的故乡,但是发生在那里的事无不同样发生在我们的故乡,那些难以抗拒的变化,那些令人难过的变化,那些带来希望的变化,当我们通过这本书联想起故乡的这些年,你会看得更明白那些发生过的和正在发生的变化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断的回想起自己的故乡,我小时候居住的大院里,也有一棵如书中所写的'老树,它很高大,有茂盛的枝叶,在炎热的夏夜,睡不着的大人们会待在树下乘凉聊天,而如我一般大小的孩子们则会围着树打闹嬉戏,到了秋天,树下洒满了落叶,我们便把它扫拢,然后点起篝火,我和小伙伴们围着篝火,莫名其妙的开心着,笑着往火堆里投各种东西,直到火堆熄灭,这是我最喜爱的游戏之一。而这棵树在一次商品房的建设中被砍伐了,连根刨起,大人们虽然一边砍着一边叹息着可惜了,但是这一切抵不过新房带来的喜悦,后来,随着商品房市场的兴起,大院里的树也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新楼的矗立,在我的印象里,大院永远是郁郁葱葱的,是干净的,然而今年过年回去时,走在路上,只有深一脚浅一脚的泥水。
熊培云很勇敢,在字里行间,他毫不避讳地表达了对当今政府的批评和不满:“农民收割粮食,国家收割农民”,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治”,使得市民与农民永远不能得到公平的待遇,从历史到今天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农民?看到故乡的衰败与荒芜,作者痛心疾首,预感到乡村建设是中国的当务之急,乡村不振兴,中国谈何富强!总之,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艰深的话题,农村的希望在哪里?虽然我们和作者都在思考,但暂时还回答不了。中国乡村里的一切,不过是大时代的浓缩。
工作越来越忙碌,读书渐渐成为一种奢侈。不是因为挤不出时间,而是因为内心早已浮渣四起,难以沉静。近日总算静下心来读完了一本书,庆幸自己还能找到读书的感觉,庆幸自己还能心有所感。
这本书的名字叫《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一部纪实文学作品。作者熊培云,不到40岁,江西人,一个非常优秀的学者、思考者,担任过多家知名媒体的专栏作家及特约撰稿人,现在南开大学任教。正如作者所说,“理性思考,感性表达”,这本书格局很大,却又娓娓可读。
这本书以故乡村庄为起点,以江西农村为背景的亲情故事,真实记录了一群农村人家几十年的悲欢离合。故事的背后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不仅是书中人物的故事,更是几代人的经历。作者试图以此讲述30年来中国农村的变迁,并进而扩大到建国60年来中国农村建设的荣辱和沉浮,在这一过程中,还不忘打捞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者们的努力与挫折。试图“从一滴水里看到整个世界”,作者的观察和思考具有历史的穿透力。
书中说“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这句话,其实可以多面理解。
从情感和记忆的角度看,这是普遍的。对于一个常年在外的人,家乡更多是活在记忆里,是童年、少年时所接触的人事,所居住的建筑,所徜徉的山水,二三十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切。当一个人多年后回到家乡,不再有熟悉的感觉,他心目中的家乡便轰然塌陷。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尤其对中西部的部分农村而言,何止是沦陷,简直是崩塌。因为这30年来的发展,主要是城市的发展。为了提高生活水平,农民进城了,可是由于“土地拥有农民”(熊培云语),城市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个“暂住地”,哪怕居住了10年20年。结果是大量的'青壮劳动力低调地入住城市,农村中留下大量老人和儿童,缺乏生气。农家子弟一旦鲤鱼跃了龙门“考上大学”,就大多不会再回去,升学体制如抽水机一般,将农村里最有生命力的个体诱惑进城。
农家的大学生们,等待他们的又是怎样的命运?考上大学是件喜事,至少几十年前是这样。当时,考入大学是和洞房()花烛一样,似乎是人生成功的预演。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农村大学生,也多不负众望,往往扮演了一个家族“拯救者”的角色,作者熊培云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时至今日,这样的梦想在逐渐毁灭。原因有二:一是大学扩招。2000年以前,每年毕业的大学生不超过100万人,现在每年超过600万人,就业竞争压力空前加大,薪资预期也一再调低;二是城市高房价。北上广深,对于年轻人始终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但是动辄过万的房价成为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以不高的起薪工资,对抗巨额的房价支出,只能望洋兴叹。
家庭不富裕的农家子弟刚一毕业,就背上生活的大山,自顾不暇,何来拯救他人?这一情形,已经成为一个不小的群体所面临的困境。这并不是臆测,看看各种报道、调查,“大学生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新群体,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城乡”差异早已成为热门话题,其实“乡乡”差异也需要关注。虽然暴力拆迁的事情时有发生,但在东部发达地区,似乎盼拆更是一种常态。我真正想说的是,农民本来是固化在土地上的,他们最大的资产——宅地基及其上的房屋,只能使用不能买卖,不具备市场价值。大都市郊区的农民,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征地拆迁,他们因而拥有了一次资产置换的机会,拥有了具有市场价值的城市住房,但这种转变是被动的,守株待兔式的。而偏远地区的农民,却连守株待兔的机会都没有。这样又造成了新的不公平。
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村庄,也可以成为重要历史进程的见证者,一个村庄的命运是中国命运的缩影,而一个个村庄的命运又恰恰构成了这个成长变化的国家。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艰深的话题,农村的希望在哪里?中国的希望在哪里?虽然我们和作者都在思考,但暂时还回答不了。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 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 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中国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