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勤劳的编辑为家人们整理的金融服务(3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出口额和进口额来看,中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逐年上涨,但上涨幅度不大,2001年是99百万美元,2006年是145.425百万美元;从进口额来看,中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2003年以后开始缓慢上升,2006年的进口额达到了891.5百万美元。
从金融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的比重来看,中国的比重是相当小的,2006年是0.1505%,而且比重是不稳定的。
从贸易差额来看,中国除了2001年是22百万美元以外,从2002年到2006年都是逆差,逆差是先下降后上升,2006年金融服务贸易的逆差达到了746.075,长期且不稳定的逆差说明了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具有增长不平衡的特点。
二、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对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中国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在服务贸易当中,金融服务贸易又因金融业的巨大发展及其在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也越强。加入WTO后,我国正逐步开放金融服务市场,对外资银行的地域和行业限制已经逐渐消除,但是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仍然有许多问题。现有文献中对金融服务贸易研究的文献较少,其研究大多数为对金融服务贸易模式和金融服务市场开放收益的研究,很少专门针对金融这一个行业的服务贸易进行研究,本文将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竞争力指数和市场占有率三个指标对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分析。
三、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比较分析
1.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比较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index,RCA)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贝拉·巴拉萨(BelaBalssa)提出的,其公式是:RCA=(Xi/Xt)/(Xwi/Xwt)
其中,Xi代表某国服务i的出口额,Xt是某国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出口额;Xwi代表世界服务i的出口额,Xwt是世界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出口总额。一般而言,若RCA<1,则该国在该产业或产品上处于比较劣势,若RCA>l,则处于比较优势,取值越大比较优势越大,这里用RCA指数来比较中国的比较优势。如表所示,中国的RCA小于1,说明还不具有比较优势。
来源:根据UNCATD数据计算所得
2.TC指数比较
贸易竞争指数TC=(Ei-Ii)/(Ei+Ii),式中Ei、Ii分别代表一国i产业的出口和进口额。TC在1和-1之间变动,TC>0表示产业处于优势,TC<0表示处于竞争劣势,TC=1和TC=-1是一国该产业只有进口或只有出口的极端情况。经计算中国的TC长期是负值,处于竞争劣势,而中国除了2001年是顺差之外,其余各年金融服务贸易都处于逆差,说明中国在资本技术密集型上的金融服务贸易还不具备竞争优势。
四、提升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1.加强人力资本建设,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金融服务行业是一个智力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因此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体系,实现金融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大力加强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而且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人才流失率也较大,因而有必要继续推行金融人才战略,多渠道加强金融人才能力的培养和建设。同时,改革现行人事管理制度、业务考核办法和收入分配制度,使其与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靠拢,建立一个有利于培养、发现、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环境。
2.加快金融市场化改革,培育多元化金融主体,促进同业竞争
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长期滞后已成为制约当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最大“瓶颈”。从转型经济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经验来看,在转型时期,要取得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性突破,必须彻底打破国有或准国有机构对金融业务的垄断格局。金融运行的非市场化或政府主导行为是广大转型经济国家金融瓶颈的关键,解决问题的惟一方法是引入有效的市场竞争,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市场化程度。竞争有利于提高效率,强化核心能力。应大力推进增量改革,尽快培育出更多的、具有活力的新型银行,不仅仅包括各种股份制银行,还应包括民营银行。
3.加强金融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
随着银行业的全面开放,中资银行将与外资银行在同一起跑线上激烈竞争。中外资银行之间的一个重要差距,就是创新能力的差距。提高金融创新的能力,有利于形成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力,金融创新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的重要基础,也是有效对冲和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快金融创新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唐宁斌:开放条件下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实证分析[J].金融经济,2007,4
[2]谭晶荣:中日韩三国服务贸易的比较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6,7
[3]刘丽君:日本金融服务贸易发展及其政策分析[J].财经界,2007,3
十月昆明,金秋送爽,硕果飘香。不久前,2010云南金融理财博览会(以下简称“金博会”)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
本次金博会由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主办,云南省银行业协会、云南省证券业协会、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协办,《时代金融》杂志、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云南中心、云南金融网共同承办,以“普及理财知识、博览理财产品、促进交流与沟通、推进和谐社会发展”作为会议主题。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刘建华、昆明市常务副市长李文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局长华日新、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周振海、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许海、富滇银行行长卢云以及各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了开幕式。
搭建投资理财金融平台
开幕会上,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许海首先致辞。他指出,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开放,广大企业、个人对金融理财的认识逐步加深,对理财产品的渴望随之变得迫切。举办金博会,将为全省金融机构、企业、个人,搭建起交流、投融资的平台。这一平台将有利于各金融机构传播金融文化知识、展示金融理财产品,对促进云南金融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促进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它将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云南省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金融活动已经越来越广泛地渗透到了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公众的投资理财需求也随之日益旺盛。由此,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周振海指出,云南省内各金融机构积极走出去,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帮助广大朋友充分了解合规理财产品,树立科学理财意识和观念,不断增强理财风险意识、理财法制和信用观念,对有效维护地方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将起着积极、重要作用。
切身体验金融服务
2010云南金融理财博览会,是云南省和昆明市金融业的一次盛会。昆明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文荣强调,在云南省努力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目标指引下,作为省会城市的昆明,再一次迎来大发展的契机。随着昆明市经济持续发展和公众财富的稳定增长,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金融投资理财,已显现勃勃的生机和广阔的市场,受到了广泛关注。因此,不断提升昆明市民金融理财素质,增强其金融风险意识、金融法制观念和信用观念,对于更好防范金融风险,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维护昆明区域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论文摘要:供应链金融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本文通过对各大银行现有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概述和浅析,为中小融资企业(包括供应商和经销商)提出了现有可行的融资方案和方法。
一、供应链与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是指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所涉及的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零售商以及最终消费者等成员通过与上游、下游成员的连接(linkage)组成的网络结构。
“供应链金融”是指银行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出发,开展综合授信,把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二、供应链金融的三方共赢
在供应链金融中涉及三个主体——工厂等中小融资企业,物流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
1、对于工厂等中小融资企业,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受经营周期的影响,原材料等流动产品占用大量的资金,如果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通过暂时抵押货权,从银行取得贷款,用于开展业务,解决了在物流过程中的融资问题,使企业把动产盘活出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产品开发与扩张方面,从而减少资金占用,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利用率。
2、对于物流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实际上为其开辟了新的增值服务业务,不但可以促进其传统仓储业务的开展,实现客户的个性化、差别化服务,而且物流企业作为银行和客户都相互信任的第三方,可以更好地融入到客户的商品产销供应链中去,同时也加强了与银行的同盟关系,给自己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物流企业业务的规范与扩大带来更多的机遇。
3、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物流企业的上、下客户也是他们的潜在目标客户群体。通过与物流公司开展业务,银行可以很好把握住这部分的客户,为他们提供金融服务。同时由于有物流公司作为第三方监管人对于质押的货物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可能遇到的风险。而且在企业贷款未能如期返还的情况下,物流企业可以协助银行将质押物变现还贷,最小程度地降低银行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可能产生的损失。
所以说,供应链金融的产生可以实现中小融资企业、物流企业及银行的三方共赢。
三、各大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浅析
供应链金融并非某一单一的业务或产品,它改变了过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单一企业主体的授信模式,而是围绕某“1”家核心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供应链链条,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相关企业的职能分工与合作,实现整个供应链的不断增值。因此,它也被称为“1+N”模式。
以下笔者将对深圳发展银行、光大银行和华夏银行这三家商业银行所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概述和浅析。
1、深圳发展银行“供应链金融”。2006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推出“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从核心企业入手研判整个供应链,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以解决现存的供应链失衡问题以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该链初步整合了20多项产品(服务),在融资服务,在结算服务,理财服务和离岸业务四个大项目中,包括了供应商融资产品、经销商融资产品、出口国家贸易融资产品、进口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国际结算、企业理财方案、委托贷款等27个具体产品。
2、光大银行“阳光供应链”。2007年光大银行推出“阳光供应链”,将以行业内综合实力较强的生产制造厂商作为其核心客户,通过对产业链供应、运输、销售等全过程分析,针对链条上不同客户群的金融需求,由光大银行提供一体化、全方位、个性化、集成式的产品组合。
根据对供应链金融服务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光大银行形成了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阳光商品融资、1+N链式融资、汽车全程通、工程机械按揭、银关系列等金融产品以及针对钢铁、电信、汽车等行业提出行业整体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等品种丰富的供应链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