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型经济责任审计【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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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型经济责任审计 篇1

进入新常态,我国经济增长由高速换挡到中高速,领导干部高速档的发奋、投入,难有高速的成果,此外,领导干部要解决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难有同比例、显性的产出,并且其产出、成效难以在一个任期内显现,因此,在对领导干部任期成果、业绩审计时,要注重对领导干部努力方向、动机及其过程、行为的审计。审计实践告诉我们,仅仅审结果难以达到理想的审计效果,只有审查动态控制过程,审查领导干部的动机、行为,才能深化结果的审计,才能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与经济责任,为领导干部的任用、考核和奖惩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为继任者界定一个客观、公正的起点。

二、以审财务为主,转向审财务与审机制、审内控、审风险并重

支撑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是健全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所以,审计财政(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和国有资产(本)的保值、增值等财务情况时,要先审内控。内控是一个系统,是一个动态的、主动的和持续的控制活动过程,是防范风险的内在积极性和能力。内控与风险管理、治理机制是一体的三个方面,内控过程也是风险管理的过程,而内控体系又是治理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延伸,所以,审内控就要以风险控制为导向,以检查内控活动有效性为主线,以促进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为目标,以治理机制体系为支撑,审计领导干部健全机制体制、防范风险的内在积极性和能力。领导干部健全机制体制、防范风险的内在积极性和能力具体体现在:建立以先进的治理机制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为基础,以准确的风险识别和完备的风险监测体系为前提,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密的控制措施为核心,以严格的审计监督和客观的评价体系为保障,以强大的信息系统和畅通的沟通渠道为支撑的诸多要素构成的一个有机体的动机、行为、过程和效果里,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审计领导干部建立健全这一有机体的动机、行为、过程和效果,来审机制、审风险,审内控。新常态下领导干部要解决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要完成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任务,肩负安全、环保、生态、经营、管理、决策、落实、执行、转型、提升等多方面的责任,就必须有充分调动全员主观能动性的体制、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强大的风险管理能力,所以要客观、全面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业绩、主要问题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就要审机制、审内控、审风险。

三、以评价会计责任为主,转向评价会计责任

与评价受托责任、角色责任和社会责任并重领导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代表党和国家行使国家权力,履行的责任是重大的、多方位的,不仅有财务收支和业绩的会计责任,还有作为党政的人和国有资产的受托经营管理者,需要承担的受托责任;也有按照职责分工,应该履行的角色责任,和作为领导干部及其领导下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以下统称: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这些责任源于客观的受托关系,源于角色职责的履行和权力的行使,以及履职行权所处的社会自然环境。领导干部的责任不仅要求高,而且作用大,他们处于领导者、组织者和示范者的特殊地位,担负着不同层次的党政和国有企业的领导责任。他们的职业活动,代表党和国家行使国家权力,制定和执行政策,集决策、教育、引导、组织、执行等诸多功能于一身。领导干部的特定地位决定了其源于社会个体又超越社会个体的属性,决定其角色责任的社会性特征。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于党和国家的形象的认识,总是在与领导干部的接触中产生。领导干部对自身角色定位的正确认识和执行,就可以生长出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崇高威望和地位。这种职业特点,意味着领导干部需要受到特定角色和社会视觉规范的制约,拥有更高的标准要求,这就需要在评价领导干部的会计责任时,评价其受托责任、角色责任和社会责任。

四、以经济指标评价为主,转向经济指标评价

与生态指标、环境指标、社会指标评价并重新常态下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不再是简单的实体,而是“生态、环境、社会”的复合体,担负生态活力、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等使命,因此,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负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民生改善、科技进步创新,提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等责任和义务。相应地,要构建生态、环保、社会三个方面的指标评价体系。生态指标评价体系的基本理念是突出生态系统活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可以通过生态效益、活动舒适度和感官舒适度等指标,来评价领导干部在生态活力、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经济效益及其之间的协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贡献。环境指标主要是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噪声、工业污染源、生态、固体废物、土壤、生物等环境要素,构成的污染源治理、环境质量和环境效应等三部分的评价,核心内容是通过环境物质的地球化学循环和环境变化的生态学效应两方面评价环境质量,再在此基础上综合评价领导干部在治理污染,提升环境质量、效益等方面所作努力、贡献和承担的责任。社会指标评价是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效果,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方面,设置自然资源有效利用、民生改善实惠、社会发展贡献程度等方面指标评价。在进行经济指标与生态指标、环境指标、社会指标并重评价的同时,要突出生态指标、环境指标的评价。今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该方案和办法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党政企问责,落实生态、环保的主体责任,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

五、以常规审计为主,转向常规审计与政策审计、民生审计并重

研究型经济责任审计 篇2

关键词:绿色审计;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实施路径;倒逼机制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陕西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编号:14JK117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基于政治经济学视角的陕西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路径研究(编号:2014QNRS069)

资源型城市是以当地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开发和初加工为支柱产业进而推动经济增长的一种特殊城市。我国资源型城市为国民经济增长奠定了资源基础,因为资源的长期、大规模开发,致使此类城市产生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为促进该类城市的长效发展,中央政府在《全面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指出应当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为依据对资源型城市进行细分,确定每一种资源型城市的发展目标与前进方向,指引其形成与自身现状相一致的发展形势。学者们也对如何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开展了不同视角不同程度的研究,如韩凤芹提出分类促进我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路径。然而,资源型城市不可持续发展形势依然严峻,该问题各个层面的研究仍然不够,缺乏对资源型城市从利益追求引致的主体行为规范角度的分析和实施路径研究。事实上,资源型城市发展的最大问题就企业和地方政府短期利益最大化追逐所导致的资源枯竭、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而绿色审计是一种低成本的环保监督措施,在生态、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是规范资源型城市主体行为向绿色可持续发展转型的重要举措。目前,有关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学者们提出了很多路径但收效甚微,关键是没有抓住利益这一核心问题,没有用有效的绿色审计手段去规制不可持续发展的行为。本文尝试基于绿色审计视角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路径进行探究,以期对该领域相关研究有所贡献。

一、绿色审计及其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绿色审计是指由具有独立性的审计工作者,依照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和章程,对各个级别的政府、经济组织可以财会信息体现的和生态相关的运营活动加以评定、监察,让其与环保要求相一致的审计活动。绿色审计的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及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客体是经济组织(企业)可以以财会信息体现的和生态相关的运营活动及各个级别的政府可以会计信息体现的和生态有关的经济行为。伴随着人们环保认知的深入,很多国家逐渐提升了对生态环境审计的关注度。我国把绿色审计划入探究范畴,为了督促政府、企业有效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被审计单位履行环境责任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鉴证的绿色审计在我国应运而生。

可持续发展要求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而资源型城市当前最大的矛盾就是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不协调,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资源型城市发展的危机和困境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如何比较平稳地、低成本地实现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让资源型城市主要经济主体主动地为绿色可持续发展发力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资源环境审计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促进我国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下,绿色审计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环保监督手段,通过独立的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及社会审计组织依据环境法规、政策和标准,遵循审计准则,系统定期地对被审计单位的环境活动、环境财务信息及环境管理系统进行监督与评价,以达到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因素就是资源枯竭和生态环境恶化问题,绿色审计是一种有效的环境规制措施,是规范资源型城市经济主体行为,倒逼其绿色可持续发展转型的重要举措,可以促使资源型城市有意识、有监测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我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现状及面临问题

国务院《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年-2020年)》指出,我国资源型城市有262个,约占全国城市总数的1/3,其中资源枯竭型城市有67个,即将进入衰退期的成熟型城市141个。伴随资源环境形势的日趋严峻,不少曾经因资源而兴旺发展的城市,目前正面临着资源枯竭和生态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传统依靠自然资源开采加工的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并衍生出地面塌陷、良田撂荒、废渣乱放、失业及生态环境污染等经济社会问题,严重制约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结构单一,社会问题严重。资源型城市长期以资源开采及初加工为主导产业,忽视农业、旅游、文化创意及科技等其他产业发展,产业结构单一,三次产业严重不协调。另外,由于资源经过长期开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枯竭,传统资源型产业出现严重的萎缩,新的支柱和替代产业尚未形成,出现了城市经济发展不景气和大量集中在资源产业上的劳动力失业等影响社会安定的严重社会问题。二是,资源开采过度,生态环境污染严重。资源型城市由于长期对矿产等不可再生资源的掠夺粗放式开采和利用,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综合治理,导致地表塌陷、采矿废弃物乱堆弃,水土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十分严重。可见,资源型城市当前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这些由于资源先天优势的城市通过长期的资源开发,大多面临资源匮乏、经济架构薄弱、自然环境严重污染等问题,“资源诅咒”现象在各个资源型城市体现显著。

三、资源型城市不可持续发展的原因分析

可持续发展的本质是经济利益问题。经济主体受利益影响的行为选择直接决定经济发展的路径。正是资源型城市政府及其主导产业企业的短期利益最大化追求导致了不可持续的路径选择。具体表现在:

(一)资源型城市政府片面追求GDP目标,监管不当加重了不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地方政府是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发展主导要素的核心。企业环境责任缺失问题需要政府的介入,实施外部的企业环境行为规制。然而,地方政府行为也有外部性现象,受其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经济理性影响,地方政府以率先发展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为目标,追求地方官员政绩,片面注重主导产业、企业的利润和税收,忽视企业对于环境等造成的破坏。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短期发展经济甚至纵容企业行为,比如采矿区的企业多数为追求短期利益对资源进行无节制的开采利用,一些地方政府根本不采取任何措施,导致严重环境污染的情况时有发生。加上企业寻租现象的普遍存在,地方政府和主导产业企业出现互动合谋,缺失监管甚至成为资源型企业环境污染的保护伞,加重了资源开发企业主体环境责任缺失,掣肘了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资源型企业受利益最大化驱动忽视生态环境保护,企业环境责任缺失

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问题的主要污染源头是企业。企业是资源开发、环境污染的主体,生态环境问题是由资源型企业负外部导致的。企业具有“经济理性”特征,是典型的自利性组织,受利益最大化驱动影响,资源型企业在处理资源环境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关注度相对较小。据统计,我国资源型企业资源利用效率过低,能耗严重,其中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仅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30个百分点;产值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两倍,是世界上产值能耗最高的国家之一。如小煤矿瓦斯爆炸等重大环境灾害事故频发,损失严重,资源型城市环境安全不断受到挑战。因此,资源型企业引致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是企业环境责任缺失的表现,也是市场失灵的结果,需要政府干预手段引导和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企业外部成本内部化。

综上,由于市场失灵导致的企业环境责任缺失和政企合谋等原因造成的政府失灵同时存在,致使资源型城市不可持续发展的局面严峻。急需采取措施规制政府和企业的不可持续行为,动态规范监管资源型企业环境社会责任践行情况的同时约束和保证资源型城市政府绿色转型发展。

四、绿色审计视阈下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路径

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在全面推动城市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关注生态文明的建设,逐步转变资源型城市依托资源开发及应用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逐渐构建生态友好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新模式。绿色审计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博弈的结果,是促进受托经济责任中的环保责任得到全面有效履行的一种倒逼机制,是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的理想选择。资源型城市需要在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及公众参与的原则下,用绿色审计方式调动整合三方力量共同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助力。

(一)资源型城市政府层面的绿色GDP考核及离任绿色审计

政府是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导力量。资源型城市必须高度重视省、市地方政府官员绿色GDP考核体系的构建以及历离任绿色审计的落实,用绿色审计倒逼资源型城市政府大力倡导和落实绿色转型发展,推进其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具体如下:

一是,构建绿色GDP考核体系,开展绿色GDP经济责任审计。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始终将GDP作为考核官员能力的重要标准,也直接决定了一些官员能否获得晋升的主要因素。但是,片面追求GDP提高和经济增长,往往会对资源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近年来,绿色GDP考核备受国家关注,建构绿色GDP评价体系已经进入试行阶段。绿色GDP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全面考虑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三维标准,将资源环境因素融入对资源型城市的绩效考评中,充分体现环境绩效考评的理念,并依据城市的环境生态指数、经济发展指数及资源消耗指数等重要指数来对城市进行打分、排名。其中,资源型城市尤其要重点实行环保考核,以其作为中央政府财政支持地方转型发展的重要依据。

二是,实施针对资源型城市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从是否节约、经济地使用各种资源、较少投入产出较好的环境效果、是否实现环境决策目标及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等方面进行城市政府环境绩效审计。该项制度作为地方政府可持续发展制度体系的重要构成,对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离任审计,从而促进领导干部逐步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推动地方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落实。将单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效果和区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性等指标,共同构成城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标体系。同时,还应审计领导干部在促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三赢”良性发展上的努力程度。

(二)资源型城市工业企业层面的环境责任审计

企业作为一种自利性经济组织,始终不能脱离“理性化”的控制约束。资源型城市需要用绿色审计去动态规范监管资源型企业环境社会责任践行情况,做好企业的环境责任审计。具体如下:

一是明确环境责任审计的目的和内容。企业环境责任审计的目的在于促进企业履行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责任,补偿和纠正经济活动中的负外部性,提高资源开采利用的经济性、效率和效益。其环境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决策责任、执行责任和监督责任三个方面。其中,决策责任要求管理者树立环境责任意识,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向国家相关部门定期如实披露企业环境责任信息;重视内部环境审计工作和与环境有关的决策行为。执行责任要求企业的中低层管理者必须合理使用环境资源、及时披露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查处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监督责任要求企业建立严格的考评制度,监督管理层环境责任履行情况,并据此做出奖惩。

二是开展企业内部各种环境绩效审计活动。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绿色审计规范要求具体开展清洁生产审计等,同时做好绿色会计以便国家及社会第三方审计组织的绿色审计检查,还可以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外的独立披露及大众媒体披露等多种形式反映企业环境责任履行情况,提升其社会形象,为自身发展争取国家地方财政支持,以绿色审计的方式规范引导企业其朝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努力。

结语

总之,在资源型城市面临众多问题、亟须转型的背景下,阐述我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现实状况和面临问题,分析绿色审计视阈下资源型城市不可持续发展的原因,探讨资源型城市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路径,以探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融合、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共同繁荣的发展模式,对于我国资源型城市生态修复、产业转型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韩凤芹,万寿琼。分类促进我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J].经济研究参考,2014,54:5-11.

[2]栗滢超,侯雪娜,吴冠岑等。基于绿色增长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J].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16(03):404-410.

[3]侯明,张友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综述[J].当代经济研究,2012,08:58-61.

[4]赵莉萍。可持续发展背景下我国政府环境审计的研究[J].山西农经,2016,10:110.

研究型经济责任审计 篇3

关键词:政府绩效审计 平衡计分卡 公平性 效益性 模式优化

随着公共受托责任观的发展,现代社会对政府完成公共受托责任的要求也随之提升,因此,如何进一步优化政府绩效审计的方式和方法,不仅能督促政府“善政”,还能更好地保证其完成受托责任。

转型期政府绩效审计理论基础及研究现状

(一)公共受托责任观与政府绩效审计

公共受托责任是现代政治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制度性特征,政府权力的行使因公共受托责任的要求而合法。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对公共受托责任的研究投入了极大的热情,涌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杨时展开创了我国受托责任理论研究的先河,精辟地提出“审计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又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的论断。

一直以来,学术界都认为受托责任思想是推动政府审计发展的根本力量。历史地看,公共受托责任的演进,历经受托财务责任、受托管理责任和受托社会责任三种不同形态。与之相对应,政府审计也经历以财务审计为主,发展到以管理绩效审计为主,并向综合绩效审计发展的过程。多种公共受托责任形态并存,使政府审计的发展呈现一个连续、渐进、相互依存和连贯的过程。

(二)国外政府绩效审计研究现状

以受托责任和政府审计为研究的经典著作,是James Cutt于1988年出版的《加拿大综合审计:理论和实践》。该书的主要学术贡献在于:一是把受托责任分为程序性受托责任和结果性受托责任两类,受托责任范围的逻辑性扩展,使审计目标扩展到遵循性和绩效审计领域。二是认为效果性可以透过与支持性目标和主要目标的关系加以理解,支持性目标强调的是组织内部的效果性,虽不向组织外部提出,但却是向外部提出的前提条件。三是认为绩效审计通过评价和报告配置目标、再分配目标、社会稳定性目标的实现程度,服务于社会整体价值实现。

(三)国内政府绩效审计研究现状

杨肃昌教授(2004)对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实践水平持有类似的看法,认为绩效审计总体上尚未在我国审计机关“真正”开展起来,目前那种在专项资金审计中以揭露和查处损失浪费促使人们提高资金效益的审计,严格说仍然是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性质的,仍是财务审计要解决的问题,是财务审计职能作用的延伸。吕培俭和罗进新(2005)认为,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无论是认识上还是实践上,都比较肤浅,在目标范围的确定、计划的制订以及程序、方法等方面还没有形成一套适合绩效审计的模式,基本上还是比照着熟悉的财务审计的思路和方法去做。

政府绩效审计系统的外部环境

影响审计产生和发展的所有外部因素的总和,称为政府绩效审计的外部环境。对于尚处在社会转型期的我国来说,只有在较清楚准确地把握好了环境,才能在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来预测实施审计的可行性以及预测审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

(一)社会需求环境

由于普遍意识不足,无论是普通公众还是立法机关,都在短期内不可能向审计部门提供建议。而政府部门作为被审计对象,受其狭隘的部门保护意识的影响和对审计机关的偏见,不可能主动要求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再从审计机关自身着眼,其对社会需求的回应也有一个缓慢提升的过程。因此,面对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薄弱的原动力,有必要结合我国国情来主动激发对审计的社会需求,而不能刻板地套用西方的需求理论。

(二)经济制度环境

(三)政治体制环境

在影响政府审计行为的众多因素中,政治体制环境是最重要的。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道路的重要时期,在行政管理当中急需加强下级对上级、外部对内部以及民众对党内的监督和约束力,这就使得政府审计成为建设民主体制的客观现实选择。所以,在我国,政府审计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政治管理的迫切需求。因此,对于西方的经验不能一字不动地照搬,而应该努力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绩效审计的方法。

(四)法制建设环境

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目前还处在法制不健全的时期,无法完全依靠立法来解决问题。在这个人治向法治转型的时期,也不能在政府绩效审计中片面追求效率和效果,而放弃对法律、规章遵循情况的检查。

基于平衡计分卡的转型期政府绩效审计模式优化

平衡计分卡是在企业管理中产生的,由美国著名管理会计学家卡普兰和复兴方案公司总裁诺顿于1990年在研究“未来组织绩效计量方法”之后提出。其核心观点是通过对企业的财务、内部流程、顾客和学习成长这四个维度的计量来综合性地反映企业内部绩效。平衡计分卡的最大优点在于其综合性,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内外部指标、长短期指标囊括到总体的框架性体系。

从公共受托责任的视角出发,借鉴平衡记分卡的基本原理,可以从使命、顾客、内部流程以及学习和成长等四个维度,来更加综合和全面地评价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情况。通过这四个维度的评判,可以使得政府有足够动力在短期与长期、内部与外部、投入与产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达到平衡。因此,本文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基本思路,提出了新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具体而言,主要由以下要素组成:

研究型经济责任审计 篇4

【关键词】: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审计 模式

环首都经济圈周围企业充斥着"雾霾"、"化学排放"等问题。这与低碳循环经济本身包含可持续发展、可再生经济等理念相违背。因此,除了增强自己企业的经济实力,还要注重社会责任,对社会负责。同时,政府应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当然,这也要求我们整个社会对其进行监控和帮助。

1 环首都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

环首都经济圈内的企业群是中国北方经济的核心区,社会责任审计目前作为环首都经济圈内企业评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起到了监督企业经营活动和管理政策等作用,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评价后出具审计报告,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同时也会影响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和重心,更重要的是促进企业去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

(1) 质量审计

企业的质量审计,是指企业自己内部的审计部门对企业管理层、领导者在工作质量方面相关对于消费者委托管理责任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后,对其审计评价的结果进行综合评述,并且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最后把所有情况和信息提供给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总的来说就是反映企业对消费者和利益相关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审计。

(2)环境审计

环境审计,是指相关审计机构对于企业的环境财务信息、环境活动和环境管理体系等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这些活动都根据相关环境法律和法规、审计标准和原则,科学有效地进行审计。环境审计主要是反映企业对环境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3)道德审计

道德审计,是指相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审计企业的管理者和管理层工作时是不是遵循了相关道德品质或管理制度,对于道德的管理有没有进行有效得审计和评价。

2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环首都经济圈企业的经济在各方面快速发展,但同时,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对生态的破坏、对宝贵资源的浪费、员工个人的权益无法受到真正的保障,这些都诠释着发展被阻碍的现状。虽然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报告数量不断增长,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很严重,报告质量良莠不齐,的企业数量和范围也十分有限。

(1) 审计意识淡薄

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大多数在观念和行动上都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尤其是高碳行业,往往都是迫于政府和环境法规等等的压力,是属于被动接受,而非主动履行。

(2)审计主体不明确

对与我国目前的社会责任审计来说,审计主体不能明确下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这也要求了审计人员需要具有相当的素质水平和相关专业的能力,这是由于想要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了相当大的内容,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了解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等。

(3)审计程序不完善

目前来看,我国没有一套通用的、完整的社会责任审计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影响了我国社会责任审计评价的发展,导致了很多人对与如何进行审计没有头绪,最终审计结果不尽如人意,出具的报告也不会科学合理。

3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模式的构建

环首都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模式的构建应从评价目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几个方面进行。

(1)社会责任审计的评价目标

我国很多专家学者对于这个方面都有介绍和研究,虽然他们的理论并没有完全吻合,但是从大方向来说,他们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审计目标可以分成两部分:最终的目标和具体的目标。我们进行社会责任审计评价的目的就是要,监督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承担情况,让他们对社会做出更多更好的贡献,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而具体的目标就是要落实到每个方面,比如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保障企业员工的福利待遇等等。

(2)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

所谓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标准,是指审计人员对于被审计单位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相关标准。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大概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①真实合规性评价标准

此评价标准是指,对于被审计企业所给出的相关社会责任的资料和信息,必须要是真实的、合法的、合规并且是有效的,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包括了相关财务信息是否合理完整、会计制度是否合法合规等等。

②利益相关者期望和反馈评价标准

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的反馈,是评价标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审计人员要重点关注利益相关者们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接触和反馈情况,重点参考并且综合考虑结果。

③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及管理系统评价标准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系统评价标准,具体是指对于如何评价企业社会责任所造成的价值导向。管理行动和价值理念,直接性影响了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结果,所以,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层和经营理念的评价,是评价标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3)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评价方法

我们知道,传统审计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审计人员首先要整理出企业相关的财务资料,比如财务报告等,并且以此为基础来进行审计。社会责任审计的评价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①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是指,审计人员收集大量的相关数据,然后进行比较,比如同行业的相同标准进行比较,把比较的结果进行综合性地分析、评价。

②层次分析法

这个方法顾名思义,就是把影响因素分成不同的层次,以此来构成一个便于分析的综合模型,接着根据模型的不同方面和侧重点,来分析各个方案的好坏和突出方面,最终决定结果。

③比率分析法

比率分析法是指,相关人员计算有关的比率来计算、分析问题,这是以收集大量的基础数据为基础。计算出相关比率然后进行比较,与原始数据进行比较或者使用整体数据进行比较,也可以跟相关数据来比较。

因此,建立一个社会责任审计模式,首先要明确评价的目标和原则,然后从相关的标准出发,利用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逐步建立起一个社会责任审计模式。

参考文献

[1] 丁鸿宇,丁洪峰。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模式的构建。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5(8):45-46.

[2] 张博仁。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探讨及评价。经营管理者。2015(34):55-57.

作者简介:

研究型经济责任审计 篇5

【关键词】绩效审计 审计体制 公共受托责任 信息不对称

十九世纪末,英国国库和审计部就陆军勋章合同审计一事与陆军评议会(Army Council)发生对立,他们认为审计不仅应检查军事支出事项的合规与否,还应扩展到审查军事合同订立的经济与否。自此,政府绩效审计理念得以萌芽和发展。20世纪40年代,美国《政府公司控制法案》颁布,要求审计总署不仅应审查公营公司的合规性,还应对公营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效率进行评价,从而完全意义上的政府绩效审计率先在美英等国建立。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组织、程序、活动和职责的审计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政府绩效审计开始走向法制化。在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经过20世纪九十年代以企业经济效益审计为中心、专项资金效益审计为中心的探索,于2002年后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要全面推进绩效审计,到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应开展绩效审计。因此,在新的世纪,世界范围内政府绩效审计还将不断发展,并日益成为一个国家社会民主发展和公共管理水平的象征。

一、政府绩效审计发展与审计体制的相关性:文献综述

政府绩效审计发展与审计体制的相关性研究始于20世纪末。1995年,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对其各成员国最高审计机关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情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Barzelay(1997)对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等十三国政府绩效审计实践的差异原因进行分析,认为行政与立法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影响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还有组织法律地位、顾客关系、内外部顾客政策选择偏好因素等 [1]。Jacobs(1998)以新西兰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为研究对象,认为政府绩效审计是社会、政治制度等环境综合作用的产物,是一个“认识共同体”(epistemic communities)[2]。Guthrie和Parker(1999)则以澳大利亚政府绩效审计二十世纪最后二十五年的发展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事件研究法认为,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不可能脱离开政治程序,以及组织实现政治程序的手段中包含的巨大利益[3]。世界银行(2001)、世界发展组织(2004)认为,独立性是一国最高审计机关成功开展绩效审计的关键要素之一,即便是采用相同体制的国家,在组织方式上也会有自己的一些特点[4]。Lorenz Blume、Stefan Voigt(2010)通过近40个国家的数据检验后认为,审计体制似乎对政府效率的影响不大,采用审计法院模式的国家腐败水平感觉更高[5]。程新生、陶能虹(2000)、顾晓敏、郑佳(2010)认为,审计体制的不同是中美等国政府绩效审计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6]。陈全民、杨秋林、李建新(2005)对美国、瑞典和澳大利亚的政府绩效审计进行分析后认为,立法机构在其政府绩效审计发展中具有决定性作用[7]。

综观世界各国对政府绩效审计发展与审计体制的相关性研究,对两者关系的经验研究涉及很少,国内只有陈宋生、余新培(2005)[8[、欧阳华生、余宇新(2009)[9]等对人均国民收入、教育指数、技术水平高低、财政总支出占GDP的比重等因素与政府绩效审计开展的关系进行过研究。究其研究困境,普遍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绩效审计学科还处于发展阶段、政府审计理论框架的缺乏以及政府审计相关数据不易公开获得等。

二、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一)理论基础

本文认为,审计体制是影响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重要因素,其理论基础主要来源于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公共受托责任是委托—理论在公共领域中的运用,被视为政治学和经济学重要的制度性特征。在国家的边界内,人民是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的所有者,从而成为委托方,政府受托对公共资源进行使用,并承担主动报告等责任义务对人民负责。政府权力的行使因公共受托责任的要求而合法(Stewart,1984)[10]。政治学和经济学认为,公共委托关系中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政治契约的不完备性使得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普遍存在。人民、议会、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自身各异的目标函数,同时,政府管理具有强制性,往往在具体社会生活中可以凭借公共权力强制左右人们的行为,使民众这一委托人在实际操作中成为弱势群体。因此,必须设计有效的制度代表人民的意志来监督政府的行为,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在政府审计领域,政府审计机关、民众及其代议机构(议会)、各级政府部门的审计关系正式形成,政府审计成为解决委托问题的一种路径选择,其中财政财务收支合规性审计是对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绩效审计则是对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等进行的监督。

一国的政治体制是该国政府责任落实的基本环境(李景鹏,2003)[11],作为政府责任的监督性制度安排,政府审计的隶属关系,也即政府审计体制应与各国的政治体制相适应。审计体制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宪法、审计法等法定程序,对政府审计机关的典型组织形式、领导体制以及其职权设置制度化的总称,是一种制度安排。政府审计机关接受人民或其代表议会的领导,监督政府(受托人)及各层级部门使用公共资源的合法有效性,并将审计结果向公共委托人报告,揭示可能存在的公共委托问题。为了更好地履行政府责任监督职能,政府审计机关在隶属关系上应以能更好地发挥责任监督和控制作用为根本前提,以更好地服务于政府契约中的最终委托人——公民为根本目的。也正因为如此,一方面,作为政府审计机关,理应隶属于国家所有者(人民)或其机构(议会),接受其委托和授权,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监督政府对公共资源的使用情况,并将其结论传达给包括人民、议会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即审计结果公开,以此来增进民众对政府履责的了解,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促进民主政治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民主政治的持续张力,其自主意识要求政府使用公共资源在真实、合法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等,才能促使对政府受托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政府绩效审计的快速发展,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基于此,立法型审计体制成为代议制民主政治中监督受托方(政府及其各组成部门)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合理选择,是政府绩效审计快速发展的助推器。

(二)研究假设

陈宋生、余新培(2005)以制度变迁理论为理论基础对世界各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变迁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一国的技术水平越高、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越大,则该国政府绩效审计开展得越好。欧阳华生、余宇新(2009)结合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数据,得出人均国民收入、教育指数等与一国是否开展绩效审计正相关的结论。本文在这些文献的基础上,对政府审计体制与政府绩效审计的关系进行研究。为使研究结果客观、可靠,本文将中美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分别用中国和美国政府绩效审计工作量占全部工作量的比例来代替;将审计体制设为虚拟变量(假设美国所采用的立法型审计体制为0,中国所采用的行政型审计体制则为1);其他控制变量包括:中央政府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代表政府支出规模;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取对数来代替经济发展水平;个人计算机台数/千人取对数代表技术水平;教育指数代表文化教育水平。

基于上述思路,本文研究假设为:

假设1:立法型审计体制与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正相关。在立法型审计体制下,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有利于民主政治意识的培养,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

假设2:政府支出规模与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正相关。一国中央政府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越大,民众越关心其使用是否科学,是否具有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就越需要政府绩效审计,从而自主推动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

假设3:经济发展水平与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正相关。一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越高,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越能为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

假设4:技术基础与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正相关。一国个人计算机的普及率越高,对计算机利用程度就越高,政府绩效审计开展的效率越高,其发展越快。

假设5:文化教育水平与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正相关。一国教育指数越高,民众参政议政的动力和能力越强,越能促进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

三、模型建立与样本来源

(一)模型建立

基于上述研究假设,建立回归模型:

(1)式中,Y是被解释变量,表示政府绩效审计工作量占全部审计工作量的比例;xi表示解释变量;αi表示每单位量x的增加对政府绩效审计比例的影响;ξi为残差。

(二)样本来源

被解释变量数据主要来自美国审计署网站、中国审计署网站,解释变量数据主要来自世界银行报告、《国际统计年鉴》。

(三)研究方法

为直观比较中国与美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差异,本文先对中、美两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变量进行双样本T检验,检验结果见表2。

双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美国政府绩效审计工作量占全部审计工作量的比例显著高于中国政府绩效审计工作量占全部审计工作量的比例,说明与美国相比,中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缓慢。

四、实证分析过程与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表3列示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政府绩效审计工作量占全部审计工作量的比例最高达0.93,为1982、1983、2008年美国政府绩效审计开展情况。最小仅0.01,为2002年中国政府绩效审计开展情况。2002年中国政府绩效审计刚刚起步,所以政府绩效审计工作量占全部审计工作量的比例很低。

(二)多元回归结果

本文将中美数据进行混合,运用OLS方法对公式(1)回归,得出的结果如表4所示。

(三)实证结果分析

根据表4所示,x1、x2在0.0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审计体制和政府支出规模两个因素都对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有显著影响,假设1和假设2通过检验。具体而言,中国式行政型审计体制不利于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而美国式立法型审计体制与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显著正相关。同时,政府支出的规模也与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显著正相关。此外,经济发展水平、技术基础和文化教育水平这三个解释变量与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显著程度不高,可能的原因在于,经济发展水平从内涵型与外延型生产角度考量一国的经济总量和人均国民收入,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与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相关性程度不高;技术基础代表一国的科研含量和自主研发能力,目前,政府绩效审计对技术基础的依赖程度不高,所以技术基础对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没有显著影响;文化教育水平是一国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综合作用的结果,具有相当大程度的历史因素和本土因素,因而其与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显著程度亦不高。

(四)稳健性测试

考虑数据的可取得性,本文采用剔除一个变量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测试。

1、剔除文化教育水平变量后的稳健性测试

表5显示,剔除文化教育水平变量后,审计体制的显著程度降低了,但模型整体仍能保持理想结果,表明本文结果具有一定的稳健性。

2、剔除技术基础变量后的稳健性测试

研究型经济责任审计 篇6

关键词:国家审计;国家治理;关系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7-0119-03

国家需要治理,国家治理如果失效,就会产生腐败和混乱。按照委托理论,国家在行使人民让渡的国家权力过程中,即国家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容易与委托人之间产生“信息不对称”、“目标不一致”和“利益冲突”等内生缺陷。这些缺陷的具体后果表现主要有三:一是征税权和财政预算权的滥用;二是国家治理活动缺失绩效;三是政府官员权力的异化[1]。所以,国家治理系统必须有完善的运行机制尤其是监督机制作保障。2013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世界审计组织第二十一届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最高审计机关促进良治》,明确提出促进国家良治是各国最高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和目标。①

一、国家治理需要审计监督机制

国家起源于人民根据自由意志所缔结的社会契约,根本目标在于通过国家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推动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国家治理是国家机关为了实现其根本目标,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配置和运行国家权力和责任,识别治理范围内的风险,协同其他主体,对社会实施管理和控制的过程。在不同历史时期,各个国家的治理目标、模式、手段和方法各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的追求就是实现国家良治。

刘家义(2012)认为[2],国家治理良治的标准主要有五条:一是有效的国家安全体系,对外维护和对内维持政局稳定;二是有效的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遏制腐败;三是有效的法律规则和社会秩序,实现公平正义;四是有效的民生权益保障机制,促进摆脱贫困和增进福利;五是有效的经济社会发展机制,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国家治理的参与主体从理论讲应该包括政府、社会、市场。中国改革后的国家治理模式实质上是一个全能型政府逐步收缩,社会和市场治理不断扩展的过程。但总体来看,中国目前还属于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国家治理模式,社会和市场参与国家治理的力度不足。人民政府作为参与国家治理的国家机关,具体的治理目标主要是构建责任、廉洁、高效、法治、透明的政府,保证公共财政的公平分配,为公平的经济增长创造一个富有活力的政治和法制环境,维护社会公正,逐步实现政府、社会、市场的共同治理。

国家治理的核心是公共权力如何有效配置和运行的问题,需要不同的机构分别担负起决策、执行和监督的职责,因此,国家治理的结构就表现为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子系统,这三子系统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按照委托理论,上述国家治理结构容易与委托人之间产生“信息不对称”、“目标不一致”和“利益冲突”等缺陷。这些缺陷形成的严重后果就是行政权力和财政收入的滥用、国家治理活动的绩效缺失、政府官员将手中公共权力私有化。这些后果都会直接或间接导致无法顺利实现国家治理目标,所以,为了实现国家职能,实现构建责任、廉洁、高效、法治、透明政府的国家治理的目标,需要建立权责对等和利益公平分享机制、权力制衡机制、奖惩问责机制、预算管制机制、行为与信息透明机制、监控机制等治理机制以弥补上述缺陷。

蔡春等(2012)认为[3],国家审计通过监督、鉴证和评价等职能的发挥,为国家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坚强的后盾,才能合理保证和促进公共受托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

二、国家审计的产生源于国家治理的需要

国家治理产生的理论基础是委托理论,按照委托理论,国家在行使人民让渡的国家权力过程中,形成了公共受托责任关系。杨时展教授(1986)指出“审计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又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4]。国家审计产生的动因是公共受托责任,公共受托责任可分为受托财务责任阶段、受托管理责任阶段、受托社会责任阶段。

受托财务责任阶段,国家审计关心政府财政资金使用合法不合法,杨时展教授(1997)认为:“在民主制度比较不发达的情况下,受托责任以合法性为主,只要是依法支出的,没有‘落入个人腰包’,能够按照老套的封建标准,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就认为已经尽受托责任能事了,不大注意所付货币代价大小的问题”[5]。

到了受托管理责任阶段,国家审计除了关注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是否合法,还要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和效果,国家审计关注范围扩大了。

到了受托社会责任阶段,受托责任扩展到对非特定委托人的社会责任,国家审计开始超越传统审计业务领域,关心政府责任的履行及其效能,不仅包括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经济性、效率和效果,还包括经济安全、资源环境安全等问题。

在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形成的委托-关系中,政府作为人拥有信息优势,而社会公众作为委托人处于信息劣势。由于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作为人的政府及其下级机关或人员可能试图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损害委托人利益,因此,有必要专门设置一个独立的机关,对各级政府机关或人员的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这一独立机关,就是国家审计机关。

在审计的起源意义上,“一开始,政府就关心核算收支和征收税赋。体现这种关心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建立控制,包括审计,减少因官员不称职或欺诈所造成的错误和弊端。”[6]所以,国家审计的产生源于国家治理的需要,其核心是推动实现国家的良好治理,保证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和科学发展,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利益。

三、国家审计的业务类型取决于国家治理问责机制的需要

审计是基于公共受托责任关系和国家治理的需要而产生的,为什么会有合规性审计、财务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审计业务类型呢? 这是因为审计业务类型由国家治理中的委托人问责内容决定。委托人的问责内容一般包括是否真实报告相关信息、是否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产是否安全、是否有效使用财产等。其中,前三项是最基本内容,主要源于受托财务责任。委托人对问责内容与责任的不同关注度影响着审计业务类型。如果委托人主要关心财务责任,则审计业务就是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如果委托人主要关注管理责任,审计业务便是绩效审计或经济责任审计。

不同国家审计业务类型的差异化也可用此原则来解释。比如美国等发达国家以绩效审计为主,而目前中国国家审计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主。这就是由于问责主体对问责内容的需求不同形成的。发达国家的国家审计比较成熟,问责主体对真实性、合法性等财务责任的问责需求和不满意程度已经较低,因而更加关心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等管理责任。中国开展现代国家审计仅仅三十余年,改革开放过程中还伴随大量的制度变迁,因此,对以真实性、合法性为主的财务问责甚至是财务责任的某一方面有较强的需求,财务审计自然就成为主要的审计业务类型。然而,公共部门的管理责任并非没有问题,而只是在当前有限的审计资源条件下,国家审计资源必须优先配置到最迫切的领域。所以,中国国家审计要围绕国家治理的中心工作开展,正体现出审计业务由公共责任委托人的问责需求决定。

四、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本职能是监督

在国家治理结构中,需要不同的机构分别担负起决策、执行和监督的职权与责任,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从理论上讲,权力具有扩张性、自利性和腐蚀性等特征,只有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才能维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才能捍卫社会公共利益。《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法定的监督职责,使国家审计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拥有较高的法律地位。

关于审计的职能,主流观点是“三职能论”,即经济监督、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这三个职能中又有“侧重论”:国家审计侧重监督,内部审计侧重评价,民间审计侧重鉴证[7]。近年来兴起的跟踪审计强调“审帮促”,“免疫系统”论强调立足服务、坚持监督[8]。“国家治理”论认为,国家审计的目标、重点和方式,应随着国家治理的目标、重点和方式的转变而转变[9]。因此,“国家治理”论是国家审计理论的高度凝练,根据“国家治理”论,国家审计应重点发挥监督职能,关注民生、腐败和政府透明等问题。其中民生问题与人民幸福最为相关,可以发挥审计的监督和评价职能;腐败问题是当前人民最关心和最紧迫的问题,可以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政府透明是国家治理机制有效运转的基础,可以发挥审计的评价和鉴证职能。

纵观中国国家审计职能的发展,由“监督经济活动运行”相对单一的层次,发展到了“免疫系统”论中“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运行”较高层次,再到把国家审计提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审计是通过发挥揭示、抵御和预防的功能而实现其监督的职能的。①

1.揭示功能。指国家审计通过监督检查各项治理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在审计实践中证实被审计问题的客观现状,即能够清楚地说明被审计对象存在问题的客观事实“是什么”和“为什么是什么”,从而起到有效的揭示作用,促进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2.抵御功能。指国家审计提出切实有效的审计建议,促进完善体制、规范机制、健全制度,即解决“应该是什么”的问题,能够起到抑制和抵御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种“病害”的功能,促进提高国家治理绩效。

3.预防功能。指国家审计凭借其震慑作用及独立、客观、公正、超脱、综合的优势,从国家治理相互制约的机制建设层面,提出切实有效的系统优化建议,起到预防和预警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风险隐患的功能,增强治理系统的“免疫力”。

揭示、抵御和预防是国家审计实现“免疫系统”功能的三种表现方式,统一于审计工作的实践之中,是三位一体的,共同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其中,揭示是基础,没有揭示,就不能进行抵御和预防;抵御是重点,没有抵御就不会形成威慑,就不会使揭示的问题得以纠正、发现的漏洞得以修补,预防也便无从谈起;预防是目的,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就是使经济社会少出问题,这需要事前的预防,预防的深度和广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审计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免疫系统作用的发挥是一个整体,不能割裂开来,没有揭露和抵御功能的充分发挥,预防功能是无法单独实现的[5]。

五、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根本作用是建设

从根本上看,中国国家审计发挥的是建设性作用。国务院总理在2013年6月视察审计署时表示:审计是我们国家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反腐的“利剑”、权力监督的“紧箍咒”、深化改革的“催化剂”(刘家义,2013.10)。①中国的国家审计从真实、合法性审计为主到效益审计的探索,从重点揭露问题到重视审计整改,全面反映了中国国家审计建设性作用的不断发挥。国家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监督权力运行――促进政府责任化。权力和责任从来都如影随形,享受权力的人,理应负有责任。政府的责任至少包括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行政责任等。国家审计以经济监督为主线,扩展到监督人民关心的各项政府经济活动,从聚焦于经济活动层面的审查监督深入落实到问责制度层面。通过监督各项经济活动,揭露经济责任履行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形成责权对等的体制,最终促进责任政府的建立。

2.保证廉洁行政――促进政府廉洁化。国家审计监督作为一种制度性设计,几乎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和政府机构,最有条件发现国家财富被直接或间接侵吞,也最有可能发现和揭露大案要案,在国家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合理保证政府廉洁行政。

3.提高政府效能――促进政府高效化。国家审计通过评价政府财政收入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发现财政资金使用中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有助于评价政府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考核政府及公职人员的业绩。还可以及时地揭露国家治理中的制度性问题和政策性缺陷,通过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推动国家改革中的制度建设和政策规范,促进政府的高效化。

4.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家法制化。审计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促进国家法治化:一是对政府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揭露不严格执行法律的行为,查处违法乱纪行为,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二是通过发现法律法规制度的缺陷,法律执行中的不足,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推进法制化的建设和完善。

5.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政府透明化。国家审计对于提高政府透明度的作用在于审计信息披露,通过及时和完整的信息披露与综合利用,可以推动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

6.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开展国家审计可以及时发现、识别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共风险隐患,及时揭示潜在的风险,提出预警信号,并用审计结果引导社会公众理性接受、分析和判断风险程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国家良治。

参考文献:

[1] 李坤。国家治理机制与国家审计的三大方向[J].审计研究,2012,(4):20-24.

[2] 刘家义。论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J].中国社会科学,2012,(6):60-72.

[3] 蔡春,蔡利。国家审计理论研究的新发展――基于国家治理视角的初步思考[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3):3-10.

[4] 杨时展。审计的发生和发展[J].财会通讯,1986,(5):8-11.

[5] 孟焰,张军。论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实施机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0,(5):81-84.

[6] 杰里・D.沙利文,等。蒙哥马利审计学(上)[M].《蒙哥马利审计学》翻译组,译。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6-7.

[7] 廖洪,李德文。中国国家审计理论研究的回顾与思考[J].审计研究,2002,(3):32-37.

研究型经济责任审计 篇7

关键词:企业 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与对策

一、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既可从广义上理解,也可从狭义上界定。审计产生的客观条件之一就是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明确经营管理者的管理责任。显然,任何一种审计都是经济责任审计。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则是特指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的审计。

二、突出问题的存在

1.审计力量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性。①审计人员配备较少。近几年许多单位审计队伍都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与所应承担的审计任务不适应。②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承担任务存在相对矛盾。队伍知识结构单一,现有的多为会计、审计专业,懂法律、经营、金融及其他高新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很少。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广,这就要求既要懂行政财务,又要懂得企业财务、投资基建财务。要具备查账技能、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及审计、会计专业知识、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业务素质不全面,就会制约与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2.手段的局限性影响审计质量。审计主要是通过财务及相关资料发现和查证问题,现实中一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反映出来。用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调查,才能弄清。这些因素导致对审计结果的公允评价,也严重影响审计质量。

3.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滞后,制约审计工作。法律法规不健全,及企业制度不完善,致使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也难以认定,影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4.评价的范围内容与方法不当,引发审计风险。对被审计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发表的综合评价,涉及被审计者的切身利益。不实或不当的评价,可能会引起审计行政诉讼。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①非评价审计事项不应评价。超越了 “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属越权。②未涉及的具体事项不应评价。审计范围内,未获取相关证据不能随意评价。③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不应评价。证据可靠性不强,证明力不足,不应做评价。④用词不妥的审计评价。“本次审计未发现有严重经济违纪违规问题”等。若后来被查出,会影响审计部门的形象,以致产生审计评价风险。

5.“先离后审、先任后审”,增加审计难度,影响监督效果。未经审计的,不得办理离任手续。现实中,往往组织衔接不上,而“先离后审”、“先任后审”普遍,这与审计政策相违背,给审计带来影响。若离任不审,形成的损失就会职责不清,无法追究;先离后审,或先任后审,就会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使之流于形式,起不了监督效果。

6.运用不透明和缺乏标准等问题的影响。按国家规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同时,抄送干部管理部门;审计结果只对干部管理部门负责,不公开披露。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如何反馈等无明确规定,至于需要提醒、诫勉、追究责任及降职、免职等也无具体标准。这些都不利于群众监督,也不利于在公众监督下客观公正地审计。

三、对策

1.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与风险意识及审计质量。素质高低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由于审计难度大,需要自身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审计机关还要重视、加强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选调和配备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的干部从事该工作,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发展需要,促进审计质量的不断提高。

2.创新审计方法,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审计。国家中纪委、审计署等已联合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审计的有关事项,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审计的正常开展具有推动作用。作为企业,为了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集团公司审计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审计资料库,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干部监督机制,把审计纳入日常干部管理监督程序,减少因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影响审计质量。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审计的法律、法规,加快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首先,审计要有法可依。一是从法律上明确审计人员执法权限,加强审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减少审计工作和审计判断的随意性。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改善社会环境,营造一种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工作氛围,使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以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4.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审计评价体系,屏蔽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评价时,应当参照一定的考核标准,将定性评价法和定量评价法及其他评价法结合运用。一是对能够量化的经济技术指标,应当采用定量评价法。正确运用科学合理评价标准,将审计核实的实际完成情况与任期计划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确定被审计人任期内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对不能量化的经济管理活动,可采用定性评价法。对审计情况进行归类整理可按真实性、合法性、内部控制性问题等类别进行归集,也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归集类别;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评价。

5.加强领导,重视和支持事前、事中审计工作。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解决,争取掌握工作的主动权。领导应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为审计机关开展审计排忧解难,并确保审计工作人财物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从多方面给审计工作以必要的支持,为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中的作用。干部调任、离任等,坚持做到“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配合审计、依靠审计,筑起堵塞工作漏洞的坚固防线,避免损失造成职责不清、无法追究的现象,避免审计流于形式。

6.“三项制度”、“四个公开”,提高审计结果透明度。“三项制度”:一是应当建立整改报告制度。二是应当建立跟踪监督制度。三是应当建立内审通报制度。“四个公开”: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公开;二是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公开;三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公开;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公开。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9]20号。

[2]福建省三明市审计学会课题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0,(3).

[3]刘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0(6).

[4]谢津秋。规范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0(6).

[5]郭长生。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方法[J].中国内部审计,2003(4).

[6]钟卫。有效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J].中国内部审计,2004(10).

[7]郭爱霞。我国内部审计的制度缺陷与重建。会计之友,2005,(1).

[8]卢肖杨。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中国经贸导刊,2005(3).

[9]黄峥。走出内部审计认识的误区。财会月刊,2006(5).

研究型经济责任审计 篇8

[关键词]低碳时期;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审计

[中图分类号]F272.9 [文献标识码]A

一、社会责任审计的理论阐述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一个与管理道德密切相关的概念,一直是理论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一方面企业要向股东、债权人、消费者、政府等利益相关者负责,对社会、经济、环境等问题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企业为了加强内部非财务指标管理的需要,把社会责任纳入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作为企业竞争力的一项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以便提升企业的形象。

Howard R.Bowen(1953)在《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中,首次完整地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针对社会责任实施的审计。此后,J.Santocki(1983)从审计职能的角度定义社会责任审计是对一个组织的社会意识进行独立而客观的审查和评价。Gerald Vinten(1998)则认为社会责任审计是对一个对公司的评论,用以确保一个组织对其直接或间接为公司决策所影响的广泛的社会责任给予应有的考虑。Homer H.Johnson(2001)教授将社会责任审计定义为一个用来鉴别、测定和报告组织的伦理、社会和环境影响的标准体系。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审计学界才将“社会责任审计”这一概念引入国内,并加以研究。阳秋林,李东生(2004)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是为了审查和监督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以维持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由专门的审计机构积极、主动地接受政府、社团和社会个人的委托,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手段,对企业所履行的各种社会责任进行有效审计。马力和齐善鸿(2005)认为社会责任审计是评价与报告那些在传统的企业财务报告中没有涉及方面的企业成果及影响,旨在全面、广泛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社会责任实际情况,从而保证企业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刘长翠(2006)将社会责任审计定义为审计组织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状况进行独立审查和评价。

由于企业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可能短期内会出现投入大于收益的现象,因此,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外部监管,企业很难自觉发展低碳经济,这就需要对企业实施“社会责任审计”。因此, 社会责任审计的定义可以界定为:利益相关者委托审计主体,遵循一定的审计标准,通过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对被审计单位低碳经济下社会责任履行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允性和效益性进行的鉴证。

二、低碳经济下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随着工业化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在享受现代物质文明的同时,也面临着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等一系列问题的威胁。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在能源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突出。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理念。党的十报告又进一步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这一论述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和举措。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等问题的解决,其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低碳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既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要,又不危害后代子孙的生存权益。发展低碳经济必须依靠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作保障。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山川河流受到污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等一系列环境和社会问题接踵而至。如国内的山西“黑劳工”事件、双汇集团的瘦肉精事件、酒鬼酒的白酒塑化剂事件等的发生以及国外所发生的英国石油公司墨西哥湾漏油事件、财务造假等,都成为社会责任缺失的典型案例。2010年双汇集团的社会责任报告对“瘦肉精”事件只字不提,除了具体数字和事件外与2009年的报告基本相差无几。如此社会责任报告不仅缺少真实性,起不到最基本的监督作用,而且还挑战了社会公众和舆论的底线,对企业所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更是严重缺失。

2000 年后,欧美企业为了赢得社会公众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任,根据其制定的通用标准,要求全球供应商和承包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对其实施评估和审核。而这种社会责任标准已通过跨国公司的供应链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和出口企业。一些跨国公司开始定期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对外报告,并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整体战略规划中,成为企业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经济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商业伦理、相关利益者理论、公司公民等概念和理论也日趋丰富和完善,社会公众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中将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进行披露,如上市公司;另一种是企业单独对社会责任的信息进行披露,即对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如大中型国有企业。在2006年,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建设银行、国家电网等企业相继了首次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紧接着深圳证券交易所也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因此,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进一步深化,社会公众在关注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越来越关注企业的社会效益,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对外独立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国内外社会责任审计研究现状

(一)对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研究

Johnson(2001)界定了美国的社会责任审计主体主要有三种:一是投资基金组织;二是社会公共利益监督机构;三是公司自身。

陆建桥(1993)指出,社会责任审计主体应该先在国家审计机关实施操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工作。

阳秋林和李冬生(2004)建议实施社会责任审计需建立由审计人员牵头,并与社保、财税、法律、环保等专家构建的联合审计机制。

李嘉明和赵志卫(2007)则专门针对企业内部审计主体进行分析,探讨了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及内审人员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框架体系。

方笙(2009)从企业性质入手,认为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社会责任审计的主体可以是审计机关或社会审计机构;对非国有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审计应由社会审计机构进行。

(二)对社会责任审计内容的研究

A.Carroll(1979)对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从社会责任的分类、企业应对社会问题时采取的哲学理念、企业社会责任所维系的社会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并且随着产业的不同,企业的产品消费、环境保护、雇佣歧视等问题产生的背景也是不同的。

美国国际化标准组织经济优先认可委员会(CEPPA、1997)推出的社会责任标准SA8000对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界定为: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资产增值率、销售增值率、职工所得率、债权人所得率、股东所得率和企业所得率等指标。

Carol .A. Adams 和Richard Evans(2004)的研究中明确了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即审计人员应该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能判断出财务报告中的对报表使用者影响重大的财务信息等。

Matthew Haigh(2006)认为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S1013D)的应用并没有使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状况得到改善和提高,从而提出了在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实务中,应该制定标准化报告模式的设想。

完绍芹等(2008)认为审计内容一般包括:社会责任素质评价、企业行为审查、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审计、企业员工个人的品质和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价值审查等。

黄溶冰和王跃堂(2008)在国际通用SA8000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划分两个方面,一个是必须披露的内容,包括对股东、员工、消费者、政府以及生态环境的责任;另一个是自愿披露的内容,包括慈善活动和公益活动等内容。

(三)对社会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的研究

Richard Bole和Deanna Kemp(2005)认为目前审计工作的重点还只是在财务会计领域,但将来发展的趋势应该是将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和传统财务审计的方法相结合,从而维护审计人员的专业价值。

黄世芬(2007)提出社会责任的考评既要考虑监管者与社会公众的意见,还要充分考虑上市公司的自身性质、责任能力及其他相关者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创建相应的数学模型,构建全国性、地域性或行业性的多层次、立体型上市公司伦理评价体系。

李嘉明和赵志卫(2007)指出社会责任审计应包括查询、检查、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具体方法。

周兰和彭听(2009) 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来探讨社会责任审计方法,在结合社会责任审计程序的基础上来设计其适用的方法,从而使使社会责任审计的操作性有了一定的改善。

综上所述,国内外对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传统的财务审计研究相比,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尤其是我国由于起步较晚,研究存在许多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对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认识尚不明确,在理论上存在着一元主体和多元主体之别;二是对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尚无明确的界定;三是尚未形成比较科学的社会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

四、低碳经济下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审计的思路

(一)确立社会责任审计的主体

由于股份制公司的出现,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的经营者为了协调所有者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就要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对经营者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甄别、分析和鉴证。社会审计中的注册会计师由于具备社会责任审计所要求的扎实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多年积累的对传统财务报表审计、管理咨询服务的实践经验,能显著提高社会责任审计效率,因此其作为社会责任审计主体具有相当的优势。

但由于低碳经济下存在着相当的外部性,当企业作为一个经济人主体时,很可能为了谋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将经济活动的外部性转嫁给社会或他人。所以为了更好地规避和消除这一外部性的影响,需要政府审计的参与,政府审计由于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可以会同税务、财政、金融、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审计,这样能显著增强社会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和加大执行力度,更好地监督企业并保证其低碳经济下社会责任的履行。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当低碳经济影响到企业产品的销售、银行信贷资金的获取以及企业的税负时,内审部门需要对各部门低碳经济下运行情况进行及时监督检查,从而提出改进建议,促使企业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抓住机遇,赢得社会和大众的信任,增强企业发展的优势。

综上所述,我国社会责任审计应建立以社会审计为核心、政府审计、内部审计为辅的复合审计体系,才能使社会责任审计得到更好、更有效的落实和实施。

(二)明确界定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

明确界定社会责任审计内容,首先就要明确社会责任审计的目标。一般而言,广义的社会责任审计目标有两个,一个是公司外部的审计目标,包括:1.为了确保资金投向那些从事有社会责任感的活动、道德水准较高的企业;2.对公司施加压力,促使其遵守投资者要求的标准;3.为消费者、投资者、政策制定者、雇员更好地做出经济决定提供信息,同时也对公司起到监督作用。另一个是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审计目标,即公司了解自身的责任履行状况而进行的自我评价

针对社会责任审计的目标,为了履行低碳经济社会责任和管理目标,企业要考虑以下环节:1.经营活动是否做到了经济节约和高效率;2.是否建立了充分可靠的内部控制;3.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否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4.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低碳标准。

(三)建立社会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

由于我国引进社会责任审计的时间比较短,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社会责任审计监督标准,所以审计人员在开展有关社会责任审计工作时很难根据现有审计准则作出科学的判断和鉴定,从而导致社会责任审计缺乏客观性,造成社会责任审计依据不足,最终会加大审计风险。

综上所述,低碳经济下一般要求企业做好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结构低碳”,即利用高新技术特别是低碳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结构;二是“基底低碳”,即利用新型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从源头上实现低碳经济;三是“方式低碳”,即在企业整个生产周期链中推行低碳经济方式。另外,由于低碳经济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比较宽泛,以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在不同行业评价标准不尽相同,所以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时,一定要统筹兼顾,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黄溶冰,王跃堂。和谐社会中企业社会责任的审计治理与实现[J].华东经济管理,2008(11):20-23.

[2]周兰,彭听。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程序与方法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8).

[3]姜虹。国外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研究述评与启示[J].审计研究,2009(3):34-37.

[4]陆婧婧,苏宁。低碳审计的国际比较及启示[J].商业会计,2010(8):29-30.

[5]周兰,郭芬。低碳时期下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模式研究[J].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1(3):120-125.

[6]蔡卫敏。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研究综述[J].商业现代化,2011(7)(下旬刊):101-102.

研究型经济责任审计 篇9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基层政府内部审计;着力点

一、经济新常态对基层政府内部审计的影响和要求

随着“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减速,流动性泛滥造成的价格泡沫、落后产能累积的结构矛盾、分配机制引发的两极分化、粗放发展加剧的资源和生态危机等都将逐步显现,同时,国内经济深化改革,发展规模迅速扩张,表现出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使基层行政事业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浮现,进而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形成新的挑战和要求。

经济新常态下,内部审计被赋予新的要求和使命。党中央指出,坚持依法审计,保障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谋大局、把大势、探索创新,推动审计工作适应新形势,担当新责任;警惕审计的责任风险,防止审计的质量风险和廉政建设风险。新形势下,基层内部审计呈现出功能多样化、审计边界扩大化、着力点全面化、手段现代化、整改严格化等特点,着力点由纠错防弊、财务收支审计、事后监督向政策审计、经济运行、规避风险和环境审计等方面转移。面对经济新常态,积极适应改革的总要求,加快内部审计转型升级,探索加强内部审计的着力点,对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意义深远。

二、经济新常态下加强基层政府内部审计的着力点

(一)强化经济运行审计,落实惠民政策

内部审计要切实发挥重大政策落实的“监督员”作用,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新常态,牢牢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在政策落实上着力,加强对审计结果运用的监督办理。主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不良行为严肃查处并进行行政问责,积极推进法律、法规实施体系的建设;开展对基层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对资金保障、政府监管职责履行、项目落地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对“三农”政策执行审计,从机制、制度上分析农业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为基层领导干部完善涉农政策提供决策有用的依据。

(二)强化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经济新常态强调可持续发展,依靠资源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发展已难以为继,基层审计机关应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为导向,落实资源环境审计政策法规,坚定不移的履行资源环境审计的监督职责。1、加强环境安全与保护方面的审计监督,关注环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揭示力度,反映垃圾和污水处理费等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政府投入的环保资金安全、有效。2、加强生态建设方面的审计监督,加强对绿色资源能源、生态化产业、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的监督审计,关注生态产业建设招标、施工环节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生态建设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引发的危机。3、强化基层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审计监督,加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耕地保护、开山采石、伐树等资金收支等方面的监督审计,揭示资源无序开发、低效利用、破坏浪费等基层资源使用的安全问题,推进基层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等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三)抓好乡镇内部审计的着力点,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经济福祉包容共享是经济新常态的内涵之一,旨在实现经济福祉由非均衡型向包容共享型转换,为实现这一结果,正视城乡之间发展不协调的现实问题,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对事关基层人民切身利益事项的审计监督至关重要。1、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审计。加强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电网和信息化建设、乡村道路建设等工程的监督审计,建立项目台账,审查项目的计划管理、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项目支出是否存在虚拟工程成本、虚列工程量和错把招待费列入工程支出的问题。2、强化涉农资金项目的审计。着力对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负担部门和单位,使用或占用集体资金的单位,接受政府或业务部门委托的单位进行审计,加强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专项审计,强化以财务收支和集体资产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审计。3、关注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我国农村的财务管理相对薄弱,重大项目的决策、农村债权债务的处置、计生临时罚款的征收使用、社会抚养费征管、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村集体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等均不规范,应重点强化这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审计,改善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4、突出乡镇、农村绩效发展,着眼长远,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对新型农村合作经济、高效生态农业、农副产品出口、劳动力素质培训以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示范园区建设等新型产业方面的审计,对资金落实和项目发展跟踪审计,保障惠民产业阳光发展。

(四)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保障改革成果惠及民生

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国家加大对基层的投资力度,使大量的财政资金投资转移到乡镇,加强对乡镇政府实行经济责任审计。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推动履职尽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依法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2、开展对“村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结合地方审计情况,加强对主要负责人的审计,把地方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审深审透,促进“村官”廉政勤政,促进防范和坚决纠正“小官巨腐”问题,达到分清责任,严肃纪律的目的。3、精确责任界定,严格审计评价。基层领导干部虽然分工明确,但工作上相互渗透,内部审计人员要加强对责任界定问题的研究,客观、公正、精准的界定基层领导干部的职责,依据事实情况,全面分析审计查证的各种情况,使审计评价的依据“用得准”、结论“立得住”。

三、经济新常态下加强基层内部审计的保障措施

基层内部审计要把握新形势、新要求,顺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适应经济监督审计新常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切实把握好依法审计、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三大原则。以促发展,控风险、消隐患为目标,深化审计转型,围绕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审计价值,更好的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基层内部审计应加强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改善人员综合素质,强化队伍建设;防范内部审计风险;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质量。(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马志娟。 腐败治理、政府问责与经济责任审计[J]. 审计研究,2013,06:52-56.

[2] 宋依佳。 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审计若干问题探讨[J]. 审计研究,2012,0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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