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网络的伦理和道德问题【优秀15篇】

彩虹的七色是由勤劳的赤、谦虚的橙、刻苦的绿、诚实的黄、认真的青、俭朴的蓝和团结的紫组成的,以下是勤劳的小编为大伙儿找到的探究网络的伦理和道德问题【优秀15篇】。

网络道德意识 篇1

一、虚拟社区的特性

隐匿性。虚拟社区中的成员可以通过身份认证相互区分,但没有指纹、DNA 这些与生命有关的严格认证。成员一般都采用虚拟的匿名身份,并且一个人可以有几个成员名字,或者有多个 IP 地址。这样的特征隐瞒了成员在现实社会的真实身份,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动变得简单。虚拟性是虚拟社区的本质特性,不具备虚拟性的社区就不能称之为虚拟社区。

跨地域性。虚拟社区依托电子计算机技术、远程通信技术,实现了世界各地的人们之间的密切联系,满足了跨地域生活共同体的形成。虚拟社区摆脱了人际互动范围上的地域限制,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通过网络媒介的互动而拉近,这是虚拟社区区别于现实社区的重要特点之一。

人际关系的松散性。虚拟社区以网络媒介为基础,“隔离”地将陌生的人与人连接在一起,形成虚拟社区中陌生的人际关系,因此虚拟社区成员的地理分布可能遍及世界每个角落,这就形成了人际关系的松散性、动态性和不稳定性。

开放性。在虚拟社区里身份认证和获得并没有现实社会中那么严格和复杂,大多是为了管理监控和统计日访问数量的需要,因此虚拟社区更具开放性。它依托电子信息技术,使得其成员不再受地域、年龄、职业、性别、种族、肤色的限制,凡是对某一社区有兴趣或有需要的人都可以通过简单的注册获得该社区成员的身份。不仅如此,虚拟社区的信息资源也是相当广泛,一个具备相关技术的虚拟社区,可以使全球各国人民涉足其中,并在该社区实现社区文化共享、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他们集体开放资源,集体享受资源,是社区资源的创造更新者和享受者。

二、虚拟社区背景下大学生网络道德培育内容

虚拟社区与网络社会大环境的不同之处在于虚拟社区的隐匿性和自由性,因此,虚拟社区的规范治理与和谐发展更依赖网络道德培育。

(一)网络道德认知培育

网络道德认知培育是培育大学生对网络行为的是非善恶进行评价的思想、观念和理论体系,它应该包括网络道德观念培育、网络社会行为分析能力培育、网络道德评价能力培育。人的道德行为不是人的本能性的适应活动,它必须以一定道德认识为基础。面对虚拟社区信息良莠不齐、舆论是非难辨、行为真假难分、观念存在多元价值的特点,虚拟社区的网络道德认知培育不仅仅是灌输简单的网络道德规范,而是面对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的虚拟社区,通过传授网络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道德判断和行为分析能力达到网络道德培育的目的。网络道德认知培育不仅仅包括大学生思想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更重要的是网络道德教育。随着网络道德培育在虚拟社区的实践发展,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也纷纷列入网络道德认知培育的范围。

(二)网络道德意识培育

网络道德意识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心理活动系统,是网络道德情感、网络道德意志、网络道德信念的统一体。因此网络道德培育应该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开展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意识培育。虚拟社区中的网络道德情感培育主要是引导大学生对自己和别人的网络舆论或行为产生良好的道德情感和内心体验,具体体现在民族认同感、国家责任感、社会义务感、集体归属感以及对他人的道义感和对全世界的人道感。它旨在培养大学生在纷繁复杂的虚拟社区情感世界里树立系统完整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使大学生在虚拟社区的生活中不忘自身道德信仰,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不忘对社会的道德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另外,网络道德意识培育还要注重培养道德主体对虚拟社区网络道德的判断、决策以及外化行为的能力,培育和引导网络道德主体不受虚拟社区诱惑因素、多元舆论的影响,能够自主调节情感和行为,特别是具备自主意识、自律意识、自觉意识等等。虚拟社区背景下的网络道德意识培育应该以网络道德价值原则的�

网络道德意识 篇2

关键词:网络社会网络道德高职大学生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网�

一、网络社会及其道德特点

(一)对网络社会的理解

随着互联网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迅速渗透,“网络社会”一词越来越被人们所认可,一种理解认为:“网络社会”就是指作为各种网络共同构成的“互联网”以及人们通过互联网技术所实现的“网络化”过程中“网民”之间的互动;另一种理解是以“网络空间”来界定“网络社会”;有 无论怎样理解,“网络社会”都是一个与人们现实的社会生活系统有着较大差异和区别的网络空间系统。直观地看,网络空间展现的纯粹是数字信息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其背后存在的是被数字信息所遮蔽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呈现出与现实社会交往不同的特点,因而形成网络社会不同的伦理道德特点。

(二)网络社会的道德特点

第一,网络社会道德标准的不确定性

道德标准是对人们行为的一种道德评价,现实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形式主要是面对面的直接交往,道德活动范围受物理空间限制。道德交往一般基于血缘、地缘、业缘关系建立起来的,交往过程受制于人的社会地位、社会身份和社会角色等因素,交往的范围也基本限于权力、地位、职业和利益相近的社会阶层,道德评价标准在人们的交往活动中通过历史的积淀趋于稳定、统一,并带有民族性特征。而网络社会,网络化的道德交往是虚拟空间的反映,超越了物理空间的限制,道德关系不仅仅是熟人之间的善恶评价关系,大量陌生的、不同阶级、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语言的人,在网络中发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而对同一性质的行为,其道德评价标准不尽相同、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网络社会道德行为的难控性

首先,与现实社会相比,网络社会是离散结构,没有中心和界限,不受任何组织机构控制。其次,与现实社会交往主客体不同,网络化交往的主客体处于“无标识状态”和虚拟状态下,可以隐藏姓名、身份、年龄、性别二形象等,因而信用度、可靠性无从谈起,更无组织机构加强控制,交往形式以字符为介,是间接的、虚拟的、符号化的,可相逢不相识,人们更多的是按照自己在现实社会中的人生体验来约束自己或不约束自己。现实中人们不能或不敢做的事在网上可能会做,故非常自由和难于控制。

第三,网络社会道德规范约束力的弱化

现实社会中的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三者来维系。而网络社会由于其虚拟性的特点,网上人的言行仅靠个人内心信念来维系,这样遵从道德规范与否也不易觉察和监督,道德规范约束力大为减弱。

第四,网络社会道德的新要求

1985年,J·H·穆尔在《元哲学》杂志上发表《什么是计算机伦理学》的论文,指出计算机技术创造的新的可能性的周围,存在着传统伦理学不能直接回答的一系列道德新课题。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产生了新的人际关系、道德关系,引发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是近数年间发生的并具有新的特点。人类社会道德规范在历史运动中有一个量的积累过程,并在适用范围在总体上趋于提高和扩大。网络发展同样也需要教养,网络行为也需要和其他社会行为一样有一定的道德规范和原则。因而需要在传统伦理道德的基础上加以研究,构建适用于网络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

网络社会的道德特点使网民常常处于道德的冲突与选择中,而表现出网络道德行为的一系列问题。高职大学生文化层次较高,思想活跃,是接受新事物的敏感人群,已融人网络社会生活,网络道德修� 笔者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所在高职院校210名大学生进行了间卷调查,间卷涉及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性别的高职大学生,旨在了解高职大学生网络生活、网络道德的现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从而加强高职院校德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高职大学生网络道德现状

(一)高职大学生网络道德的总体趋势是积极向上的

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高职大学生对网络社会道德的认识基本是正确的,54.76%高职大学生认为与传统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相比,目前网络社会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是不健全的,尚待完善,21.9%高职大学生认为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是不同的,需要发展其自身的道德规范。

在网络生活实践中,92.86%的高职大学生认为网络社会需要法制规范;49.05%高职大学生对网络不道德行为表示气愤;40.48%的高职大学生在网上聊天或发表看法时,没有使用过不文明的语言或符号缩写;46.67%的高职大学生认为自己在网络生活中的行为是规范的,30.95%认为自己的行为比较规范;55.24%高职大学生对对现在语音聊天室、论坛、贴吧存在的骂人现象表示非常反感;在网络游戏泛滥的今天,仍有51.9%的高职大学生认为网络游戏无聊,浪费时间。

以上这些数据说明具有较高知识层次的高职大学生们能够正确认识网络社会,理性地看待网络社会生活中的一系列道德问题,其网络道德总体趋势是积极向上的。但调查的同时,我们也发现部分高职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二)高职大学生网络道德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部分高职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意识模糊

5.71%的高职大学生认为与现实社会相比,网络社会是自由的,完全可以不负责任;18.57%的高职大学生认为网络社会是虚拟的,不必太认真;10.48%高职大学生分不清哪些网络行为是不道德的;56.67%的高职大学生对电脑“黑客”很佩服,认为他们技术高超;34.76%高职大学生会好奇地进人一些不良网站;35.24%高职大学生对语音聊天室、论坛、贴吧存在的骂人现象持无所谓的态度。这些数据说明部分高职大学生对网络社会、网络道德的认识是模糊的,甚至是不正确的。

第二,部分高职大学生对网络道德规范不了解

网络道德规范是人们网络生活应遵守的公共准则,也是人们正当网络行为的指南,而调查中我们发现高达83.33%高职大学生表示不了解网络法规;62.38%高职大学生表示不了解网络道德要求,那么高职大学生在网络生活中就会无所适从,就会出现不当的网络行为甚至是违反法律、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三,部分高职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失范

高职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失范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使用不文明的语言或符号,55.24%的高职大学生在网上聊天或发表看法时,使用过不文明的语言或符号缩写;45.24%的高职大学生使用不文明的语言或符号的理由是不痛快时发泄一下,43.33%的同学是别人用时我也用;其次,浏览不良网站,8.1%的高职大学生主动浏览黄色网站,30.48%的同学偶尔浏览过;当无意中看到反动的宣传文章或讨论时,34.76%的高职大学生表示会因好奇,进去看看;第三,因上网而影响正常学习,11.9%的高职大学生因控制不住自己经常包宿上网,41.9%的同学会因心情不好偶尔通宵上网,25.24%的高职大学生因对课堂教学内容不感兴趣而逃课上网,32.86%的同学会因心情不好也逃课上网。

在网络社会中,高职大学生的网络道德问题是其思想道德状况的真实体现,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是加强高职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高职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思考

(一)丰富高职院校德育内容,引导高职大学生正确认识网络道德的实质

网络道德是对人们的网络行为进行评价,调整网络这个虚拟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电子空间,进而调整人与电子空间和物理空间等多种关系的一切原则和规范的总和。网络社会是网络主体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自觉自愿地互联而建立起来的,但网络并不是伦理道德的主体,而只是一种载体,网络道德的主体仍然是人,网络道德实质上就是网络主体在网络活动中应具备的道德规范。离开了人,离开了普通意义的伦理道德,网络道德也就无从谈起。

一方面,高职院校应开设有关网络文化知识的讲座,使高职大学生正确认识网络社会,认识网络社会的道德特点,明确网络道德的实质,了解在现实社会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在网络这个虚拟、开放的社会、这个缺乏监管、制约的社会也同样需要遵守;另一方面,丰富高职大学生道德修养的内容,增添网络道德特殊要求的讲解,如我国针对网络道德问题制定的“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制定的《十戒》等,还可根据高职大学生中的主要网络道德间题,编写同学们自己的网络道德小册子,目的就是使高职大学生了解网络道德的基本要求,从而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在网络活动中自觉践行道德原则。

(二)发起“文明上网”的倡议,加强网络道德规范的宣传

网络法律规范、道德规范不明确是高职大学生无法正确判断和践行网络道德规范行为的最直接原因。目前在网络技术较为发达的国家,通过道德与法的结合,把网络道德的内容以法律和道德条例的形式,对网络人提出遵守网络规范的要求。如美国政府通过的《信息净化法》、《总统反恐怖法》、《隐私权保护法》。美国计算机协会通过并采用的《伦理与职业行为准则》,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颁布网络伦理宣言,明确谴责“六种网络不道德行为”等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90年代,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并于2001年11月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这些网络伦理道德规范从对网络技术人员到普通“网民”,再到青少年网络人,都提出了相应的规约,但由于宣传不够,这些规约远没有被网民所了解。

因此,一方面,国家政府应加大对网络法律规范、网络道德规范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文明上网氛围。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应利用高校阵地加大网络道德规范的宣传,如借鉴国内外网络伦理研究成果,根据本校的学生网络道德现状,增开“网络道德”课程,开展专项的网络法规、网络道德的学习活动,提出“文明上网”、“争做网络道德学生”的倡议等,推进网络道德规范在高职院校的普及,促进高职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树立网络道德观。

(三)强化网络道德意识,提升高职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境界

网络道德意识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心理活动系统,是网络道德认识、网络道德情感、网络道德意志的统一体。网络道德认识是对网络行为的是非、善恶的理解与评价;网络道德情感是网络主体在一定网络道德认识的基础上对自己和他人的网络行为进行评价时产生的内心体验,如憎恨感、愉悦感、责任感等;网络道德意志则是不受网络诱惑因素的影响,能够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感冲动和网络行为,包括自主、自律、自觉等。

网络道德意识不强是目前高职大学生网络生活的一个主要问题,网络道德意识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综合系统工程,高职院校应通过一切途径,如课堂教学、舆论宣传引导、校园网络文化阵地建设、校园网络管理等等,创设一个全过程、全方位的网络道德意识引导的大环境,提升一高职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认识,提高他们对网络行为的是非、善恶的判断与评价能力;丰富高职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情感,深化“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理念;增强高职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意志,自觉调节和控制自己的网络行为,努力做到网络生活中“慎独”。从而,强化高职大学生上网的尊重意识、诚实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提升其网络生活的思想道德境界。

网络道德意识 篇3

关键词:互联网网络环境网络道德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我国网民数量快速增长。据2008年1月17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omNIC)的《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12月,网民数已增至2.1亿人。中国网民数增长迅速,比2007年6月增加4800万人,2007年一年则增加了7300万人,年增长率达到53.3%。在过去一年中平均每天增加网民20万人。”网络的最大优势在于信息的交流互动,网络越来越成为人们获取新知识、接受新思想、传播新信息的重要渠道和新型的信息交流平台,电脑和网络的普及对整个社会群体获取、交流信息的方式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一、网络的特征与网络环境建设的必要性

网络蕴含着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无穷智慧和思想精华,网络具有开放性和共享性、现实性和虚拟性、自由性和平等性、高效性和方便快捷性等特征。

1.开放性和共享性。开放性是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最根本特征。从其技术层面来说,在网络诞生初期的分布式网络体系中,网络系统中的“每台计算机都只是网络的一个节点,它们之间都是平等的”①;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TCP/IP协议“使得不同类型、不同操作系统的计算机都能通过网络交流信息和共享资源”②,从而实现了不同计算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伯纳斯·李发明的超文本标识语言又为网络系统的开放性提供了软件保障,“将网上的信息以全新的方式联系起来,使得任何一个文件在任何操作系统、任何浏览器上都具有可读性”③。人们之间的交流与交往活动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物理条件的限制,在广度和深度上具有现实社会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网络的开放性特征还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共享网络系统中的一切信息资源。

2.现实性和虚拟性。网络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是现实的,网络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交流工具,工具本身便是一种现实存在物,网络行为的行为主体是实实在在的人,网络世界永远不可能脱离现实中的人而独立存在。然而,网络世界毕竟与真实的社会生活系统有着很大区别,在网络环境中,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从过去以物质和能量为基础的活动平台转移到以网� 网络是对现实社会实践的模拟,是与现实社会并列的虚拟环境,其最本质的特征是虚拟性。

3.平等性和自由性。在网络世界中,人们可以充分体会在现实生活中所无法享受到的平等和自由,网民不管在社会现实中的真实身份如何、社会地位怎样,在网络中人们都可以符号的形式出现,没有现实社会中的权威或特权,大家都是平等的参与者,而不必顾及他人的个人实际因素,不必顾虑世俗偏见或与他人的利益冲突。人们在网络世界中可以扮演自己喜欢的角色与其他人进行自由的交流,敞开心扉发表评论,针砭时弊;针对社会中的某些现象或事件打破情面,提出质疑,探究事实真相;或者借助网络来宣泄情感,缓解压力。

4.高效性和方便快捷性。从信息传递的及时和网络系统对信息资源高容量的可能性来说,网络都是极有效率的数字化平台。网络搜索引擎的使用,可以在瞬间获得适合搜索目标的大量相关信息资料,大大节省了信息收集的时间,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扩展,使信息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传遍全球,增加了人们获取最新信息资料的机会。人们可以不受地域、时间等因素的限制,只要利用身边的一个网络终端,便可以轻松地了解世界各地的新闻事件,获取自身所需要的丰富详尽的信息资料。

所谓网络环境,是指将分布在不同地点的多个多媒体计算机物理上互联,依据某种协议互相通信,实现软、硬件及其网络文化共享的系统。网络环境不仅仅是指包括计算机网络设施、信息资源、交流平台等物理性成分,而且包括网络用户以及网络用户的心理状态、网络用户的信息互动关系、网络学习氛围等其他非物理性的因素。

网络环境的建设是社会科技发展的必然要求,并且与网络的特征有着密切的关系。从网络的特征中可以看出,网络世界具有丰富的信息和“齐备的功能”④,“能满足人们的种种好奇心以及各种各样的需要和欲望”⑤。但是,网络在给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一些不便之处:网络病毒、黑客的破坏危害着网络环境的正常秩序;垃圾邮件、垃圾信息导致网上信息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对正确的信息产生干扰;侵权、盗号、泄密,论坛上出现的恶意的或诋毁性的人身攻击言论;等等。“网民曾列举中国网络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制作、传播网络病毒,传播垃圾邮件,聊天室谩骂,网络欺诈,网络色情聊天,传播他人隐私,盗用他人网络账号,强制广告,下载、炒作低俗内容”⑥。这些不文明行为影响的不仅是网络环境的建设,而且干扰了现实社会中人们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危害传统道德,甚至对人们产生思想侵蚀,尤其对青少年的成长和人格的养成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可是,从网络本身的特征来看,即使网络技术再发展,关于网络发展的法律再健全,也不可能完全杜绝网络弊端的出现,就像是现实社会中有关道德的社会问题,并不能够完全依赖于法律法规来解决,为了尽可能地避免网络世界中出现的不良现象,网络道德的建设尤为重要。

二、网络道德的建设是网络环境建设的必然要求

“所谓网络道德,是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们的上网行为,调节网络时空中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⑦网络道德是在信息社会的时代背景下、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要求而产生的,是对人们的网络行为或网络行为动机的是非善恶的判断标准,“是人们对网络持有的意识态度、网上行为规范、评价选择等构成的价值体系,是一种用来正确处理、调节网络社会关系和秩序的准则”⑧。

网络道德是传统道德规范在互联网环境中的一种特殊表现方式,网络道德的特点与网络的特征密切相关,具有开放性、自主性、多元性的特点。

1.网络道德的开放性。由于互联网本身是一个开放性的、全方位的网络系统,建立在新的信息技术和社会基础上的网络道德意识、道德观念等也是开放的、超时空的,网络使人们之间的不同道德意识、不同道德观念、不同道德行为之间的冲突、碰撞和融合成为可能,网络道德“呈现出一种不同的道德意识、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之间经常性的冲突、碰撞和融合的特点和趋势”⑨。网络社会的道德包含了人们各自不同的、价值观、道德观念、风俗习惯等方面影响下的道德意识形态,以及由于网民自身的道德层次的差异而形成的不同道德规范。在网络世界开放的交往模式下,人们在地理感消失的同时,丰富的人类文化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认同,人类不同的思想意识被更多的人所了解,不同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在网民的交往和沟通中,逐渐得到宽容、理解和融合,合理的、先进的、代表时展趋势的网络道德意识、网络道德规范和网络道德行为,将成为信息技术基础下网络道德的主流,从而可以得出,“网络道德的开放性就是面对各种不同道德的碰撞,使人类的道德精华得到丰富与提升”⑩。

2.网络道德的自主性。鉴于网络的平等性和自由性特征,网络社会是在网民自主自愿的基础上互联而形成的,个人需要和个性能够在网络世界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满足。在网络社会中,人们不必顾及传统的道德舆论的压力,也不必介意于社会环境中的人们相互之间的道德监督行为,每一个网民都是独立的精神道德主体,是个人思想的主宰者,是网络行动的主人,网络世界中每一个人既是行为的组织者又是行动者,既是规范者又是倡导者,是自己行为的决定者,网民从自身的利益需求或需要出发制定网络行为规范,因此,网络道德是由网民为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所采取的自觉行为的结果,而不是由网络世界中的权威人物或特权网民来制定的。只要不被网络社会中的主导道德要求所排斥,人们便可以按照自己的道德规范从事网络活动,而不必改变自身原有的道德准则。网络道德与现实社会道德相比,网络道德完全是一种自主型的道德模式,呈现出更少的依赖性,更多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3.网络道德的多元性。现实社会中,在每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必定也只能有一种道德意识形态居于社会主导地位,其他的道德意识形态则处于从属的或是被支配的地位,“因此现实社会的道德是单一的、一元的”。然而在网络社会中,在网络系统的开放性、网络资源的共享性、网络社会的虚拟性、网络参与的平等性和自由性等网络特征的共同作用下,网络集中了人类丰富的文化意识形态,体现了广泛的人类利益需求,具有比现实生活更大的包容性。网络道德的多元性表现为网络道德的多样化、多层次的意识形态特性,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宗教团体所体现的道德意识使网络道德的构成成分变得复杂;在网络社会中,由于网民自身所具有的不同道德意识、道德行为的差异等在网络道德中的体现,增加了网络道德的多样化和多层次的特征。

与网络道德的开放性、自主性和多元性的特点相适应,暴露出来的网络道德问题有:网络道德的开放性特征下,网民的不同道德意识、道德观念、道德行为在不受时空限制地发生冲突、碰撞并得到融合和重构的同时,也导致了不同的、价值观念以及先进的道德意识形态、道德规范与落后的道德意识形态、道德规范等之间的矛盾表面化和尖锐化。在网络的少人干预、少人过问的自主性特征下,网民个体的自主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体现,可以自主地选择网络活动的内容、和接受任何信息,各种信息、各种言论会造成信息泛滥,甚至有虚假信息或垃圾信息掺杂其中。多元化的网络道德反映在网络社会中,是网络信息的多元性,多元化的信息资源中,必然带有多元的思想观念和多元的价值判断标准,这些多元的意识形态理论往往与处于社会主导地位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标准存在矛盾和冲突,给网络社会的道德秩序带来一定程度的混乱,并影响到人们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对于正确的价值观等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认识和把握。多元状态的信息特征使得关于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有害信息污染网络环境,带来精神破坏。这一系列网络问题放大了网络系统的负面作用,反映了人们网络道德的缺失,影响了网络环境建设的正常秩序,为了确保网络建设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中的健康进行,网络道德的建设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三、网络道德自律在网络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网络道德是信息技术条件下,针对网络社会的虚拟环境而言的网络行为的道德规范,网络社会中的网民行为与现实社会中的人们交往相比较,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与现实社会的直接对话。网民的网络行为,除责任人以外其他人很难对其不道德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即使有所评价和谴责,其约束力和控制力也是非常有限的。但是由于网络与现实社会的不可分割性,网络道德规范保持了与现实社会中传统道德规范的高度一致性,传统道德中的某些关于诚信、正义等基本价值准则也是网络道德规范的基本立足点。因此与现实社会中传统道德的维护中的自律意识相一致,人们的网络行为主要靠网民的内在道德修养和外在行为自律来决定。而且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虚拟性、自由性等特征,网络道德环境呈现出少人干预、少人管理、少人控制的特性,网络道德在一定程度上缺失了现实社会中传统道德的他人干预和监督作用,表现为一种以“慎独”为基本特征自律性道德,即“在没有任何外在的监督和控制下,也能遵从道德规范,恪守道德准则”,在网络道德从自发到自律再到自觉的发展过程,网络道德建设中的网络道德自律便显得尤其重要。

1.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是建立在网民诚实守信的基础之上的,需要每一个参与者都有良好的网络道德观。网络信息的可靠性正是依赖全体网民的统一的、理想的网络道德状态,是以网民的道德自律来保障的,每一个网民都要以诚信的道德观来支配网络行为,不撒谎,不欺诈,不发送或传递错误和虚假的信息,建立网络系统的基本信任感,共同维护和提高网络信息的可信度,以保证网络信息的确切性和可靠性。

2.遵守网络协议履行网络职责。严格遵守网络用户的技术协议进行网络活动,按照相应的网络信息规则发送或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在进行网络活动时,克服网络活动匿名形式下可以免于责任的思想观点,慎重对待自己不能确定判断的网络事件、行为、观点和现象,勇于对自己的发表网上评论、传递网络信息等网络行为负责,做一个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的网民。“不通过网络虚拟生存来逃避现实的社会生存”,“以网络生存丰富和发展自我的现实生存,要以自己的意志力量控制自己,形成遵守网络道德的坚强意志”。

3.加强道德修养,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加强自身的社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人生观,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善于辨别网络信息的真伪,尊重他人人格与隐私,做到网络人格与现实人格的协调一致,拒绝网络诱惑,克服不良心理倾向,坚决抵制不道德的网络行为,在自身的需要得到满足、自身利益尽量免受侵害的基础上,不能使自己的网络行为“忽视、妨碍和侵害其他人的人格尊重和切身利益”,勇于向蓄意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和非法的网络行为作斗争,保证网络安全。

网络道德意识 篇4

论文摘要:网络在给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众多的网络道德问题,由于监督的弱化,需要加强网络社会道德自律建设。确立网络道德规范、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加强网络社会个体的道德修养,是促进网络社会个体道德自律的主要手段。在网络社会个体道德自律的建设中,儒家伦理思想的某些方面尤其是道德修养方法可以提供借鉴,发挥作用。

一、确立网络道德规范

网络道德规范是他律性的,但是网络社会道德自律建设却离不开网络道德规范,因为“强调道德自律,必须以规范、制度、法律等硬性约束手段为基础和必要条件。”没有道德规范人们便无所适从,所以必须首先确立网络道德规范,使网络社会道德自律建设有章可循。

(一)网络道德规范的建立途径

网络道德规范的建立有三个途径。1.借鉴外国先进经验。外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网络发展早且普及面广,其网络道德研究亦早于我国,并取得了一些成果,可以借鉴为我所用。2.整合传统伦理资源,尤其是儒家伦理思想。儒家伦理作为一种伦理文化,其伦理精神在漫长的时间里已深入中国人的头脑之中,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整合传统的伦理资源可以使网络道德更具亲和力,更易为人们接受。3.紧密结合现实情况,在实践中建立。规范要具有可行性,这就要求规范的制定要紧密结合人们的利益、需要、人们的道德素质及现实的道德问题,通过道德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网络道德规范。

(二)网络道德规范应具有的两点特征

1.网络道德规范应具有层次性

有层次的道德规范才能既照顾到绝大多数人又保持其先进性。现实社会中人们的道德素质参差不齐,既有道德高尚大公无私的人,也有自私自利的人,所以网络道德规范应具有广泛性与先进性的层次区分。

首先是网络道德的“底线伦理”规范。即网络活动中网络道德主体需遵循的最起码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其基本原则可概括为《论语》中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从否定意义上要求人们不作违反道德之事,不伤害别人。西方国家的相关规定可以利用。如美国布鲁克林计算机伦理协会制定了著名的计算机十戒:(1)不可使用电脑伤害别人;(2)不可干扰他人在电脑上的工作;(3)不可偷看他人的文件;(4)不可利用电脑偷窃财务;(5)不可拷贝或使用未付款的软件;(6)未经授权,不可使用他人电脑资源;(8)不可侵占他人的智慧成果;(9)设计程序之前,先衡量其对社会的影响;(10)用电脑时必须表现出对他人的尊重与体谅。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指出6种不道德的网络行为:(1)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连接的系统;(2)商业性的或欺骗性的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3)盗窃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4)未经许可接近他人文件;(5)在公共用户场所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动;(6)伪造电子信息。这些规范是人们在网络活动中需遵循的最起码的规范。其次是较高要求的网络道德规范。其基本原则用儒家伦理可概括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从消极意义上对人的规范,要求人们不做违反道德的事,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则是从积极意义上让人求善,具有更高的道德价值。如,在网络活动中应严于律己、有强烈的责任感、乐于助人、积极维护国家利益,在必要的情况下能做到尽己为人等。这些较高要求的道德规范的倡导可以为人们提升自己的道德素质提供努力的方向、目标,符合人们的道德理性的要求,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2.网络道德规范应具有针对性

可以根据人们的职业特点、人群特点确立相应的网络道德规范。网络已在各行业、职业、人群中得到广泛应用,而各行业、人群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所以不同的行业、人群应制定不同的网络道德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规范具有针对性,使得人们便于遵守。

首先,应确立职业网络道德规范。如IT行业网络道德规范、教师网络道德规范、军人网络道德规范等。这些行业中由于其职业的不同其网络道德要求也不同,应制定相应的网络道德规范,更� 其次,确立各种不同人群的网络道德规范,如青少年网络道德规范。因为不同人群具有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使不同人群中网络道德问题的突出点各不相同,针对这些不同,制定相应的道德规范,会更具有效性。在这方面我国已取得一些成果。如颁布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针对全国的青少年提出: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这些网络道德规范对青少年来说极具针对性与有效性,将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一)网络道德教育的目标

首先,提高网络个体的分辨能力。网络世界中存在着大量的信息,其中的许多信息是虚假的、有害的,这些信息可能对网络主体造成误导、伤害。网络主体尤其是占网络主体很大比例的青少年,缺乏分辨能力,极易受到伤害。在网络道德教育中需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引导,逐步提高网络主体的分辨能力,自我保护的能力。其次,提高网络个体的集体意识。目前网络社会中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个人主义的盛行,将自我作为网络的中心,不顾别人的利益与感受。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提倡以集体主义为道德原则,要正确处理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关系。网络社会要想健康发展也需要秩序、需要其成员具有集体意识。个人主义的泛滥必然导致无秩序,最终的结果是网络主体的个人利益得不到保证,所以网络道德教育需要提高网络主体的集体意识,遏制个人主义的泛滥,维护网络社会的正常发展。再次,提高网络个体的责任意识。网络由于其虚拟性的特点,使得监督弱化,其带来的一个后果便是责任意识的淡薄。责任意识的淡薄使得有些网络主体对自己的言行造成的后果缺乏责任意识,于是网络中产生了大量的脏话、不良图片等信息垃圾。网络道德教育有必要提高网络主体的责任意识,从而净化网络空间。最后。提高网络个体的诚信意识。网络中的信任危机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网络中的谎言、欺骗使人深恶痛绝,极大地损害了网络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网络的功能的发挥。网络的良性发展需要网络个体讲究诚信,保持真诚的心态,共同维护网络的形象。网络道德教育重要目标便是要提高人们的诚信意识,为提高网络的可信度做出贡献。

(二)网络道德教育的手段、途径

网络道德教育可采取多种措施,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首先,各级各类计算机教育培训机构在教学过程中,应将网络道德知识作为重要的内容,使受教育者不但学到计算机知识而且学习到相应的道德规范。在考试制度上。可以将网络道德知识也作为考试内容,这样可以使学生重视网络道德知识的学习。其次,社会应利用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网络道德知识,使其深入人心。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公益广告等方式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尤其在人们上网集中场所加大宣传力度,如在网吧等场所张贴宣传布告。再次,在家庭中父母应加强对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网络道德教育,使其明辨是非,了解网络道德要求。

三、加强网络个体的道德修养

(一)内省

“内省”的方法实际上相当于今天的自我批评自我检讨。通过批评检讨不断为自己提出更高的目标,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正如孟子所说的“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1J首先,“内省”要求网络主体在网络道德活动中,对自己的言行要有所考虑,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使自己的言行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并且在行为后回过头来,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道德的要求,是否有错误,并要求网络主体勇于改正错误。孔子说:“过则勿惮改”有了错误,要勇于改正。内省的目的在于发现自己的不足,使之得到改正。其结果还是要落实到改过上来。其次,“内省”实际上强调从我做起,严于律己,对人宽对己严。网络中的行为是一种交互性的行为,是双向互动的交流。在交流中不能总是要求别人如何,而自己却不去做,这样的后果使交往无法继续下去。若是律己宽人,多看自己的缺点不足,就有利于交往的进行。

(二)慎独

在网络社会中“慎独”比在现实社会更为重要。现实社会也讲“慎独”,但现实社会中人们受到更多的监督,独处的机会也不如网络社会多。网络社会由于其开放性、隐匿性的特点,人们往往感受不到监督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慎独”尤其显得重要。《礼记?中庸》说: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慎独”强调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不仅不放松对自己的道德要求,而且更加注意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做到和有人监督时一样,杜绝不道德的思想发生,可以真正确立起自己的道德良心,提高自己的道德自律能力。

首先,“慎独”要求网络道德主体道德修养是“为己”而不是“为人”。孔子强调“为己之学”,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己”的意思是指进行道德修养是为了真正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不装腔作势,而是踏踏实实地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为人”,即进行道德修养仅仅是装装样子做给别人看。其次,“慎独”要求网络道德主体在道德修养中注重“小节”。在网络道德修养过程中网络主体常常重视“大过”,忽视了“小节”,认为“慎独”就是不犯“大过”,小节无足轻重。于是乎在网络上骂骂人,滥交朋友,偷看他人文件盛行。网络主体进行道德修养要注意小节,因为小节不断,可能导致大过的出现,量变的结果是质变,小节与大过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对待小节的态度最能体现出网络主体的道德素质。再次,慎独时要注意克己。孔子讲“克己复礼为仁”这里的克己不是指后来理学家讲的“灭人欲”,而是指约束自己的言行使之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在网络这个万花筒般的世界里,充满了各种文化、价值观念,形形的诱惑比比皆是,独立面对这些诱惑,难免或产生理性与感性冲动的矛盾,这时就要求网络主体约束自己,用理性战胜感性冲动。

(三)力行

网络活动中,网络主体只有通过实践,运用道德知识,抑制不良行为,才能使道德知识真正转化为自律性的道德准则。孔子提倡“身体力行”,“躬行实践”,“行”是道德修养的关键,通过“行”,道德知识得到应用、道德信念得到加强、道德意志得到磨练、道德习惯得以养成,并最终提高网络道德主体的道德素质。

首先,“力行”要求网络主体在网络活动中进行“换位思考”,即站在别人的立场角度来思考问题,多替别人想一想。用这种方法反复践行可以提高网络主体的道德修养,对解决许多网络道德问题有所帮助。其次,“力行”要求网络主体在网络活动中做到“爱人”。“爱人”在儒家那里是指尊重人、关心人、帮助人,这与“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相通的。网络建设、交往中出现的问题尽管我们可以采取法律、技术措施来防范,但对数量众多的网民来说,根本的方法是培养仁者爱人的观念,尊重他人的权利、尊严、隐私,他人有困难时热心的关怀、帮助他人。正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仁爱精神的发扬有利于优化网络道德环境,使网络充满温情。

四、网络社会道德自律建设的保障

网络道德意识 篇5

关键词:网络;网络道德意识;网络道德教育

网� 但是,网络也带来了某些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如网络的道德失范问题、青少年网络犯罪问题等都给技校的素质教育带来了新的思考。因此,重视技校学生网络道德意识的养成教育,加强学生个人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思想防范能力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网络道德意识

网络道德意识是指网络道德认识、网络道德情感、网络道德意志的统一体。_网络道德认识是对网络行为的是非善恶的理解和评价;网络道德情感是一个人在一定的网络认识的基础上对自己和别人的网络行为进行评价时所产生的内心体验,它包括责任感、愉悦感、憎恨感等;网络道德意志是指不受网络诱惑因素的影响,能够自己控制和调节自己情感的冲动和网络行为。

二、技校网络道德意识教育的现状分析

(一)网络道德意识教育目标理想化现代社会普遍关注的“网络游戏沉迷”、“网吧沉沦”等现象在青少年学生身上的不断“演绎”,正折射出当前技校网络道德教育的空白地带。在网络道德意识教育目标的认识上,长期以来,投有真正从实际出发,将技校网络道德意识教育目标定位在理想化的虚幻的境界中,脱离了学生的实际认知水平,学生只能肤浅地认识理解它。这就直接导致了网络道德意识教育目标指向的负载过重,过高,过空。进而导致教育内容脱离学生实际,影响了教育的实效性。

(二)认识态度上的偏差虽然在《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里规定了学生必须具有良好的网络道德意识,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教师本身网络道德意识的缺乏,对待网络道德教育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又由于网络道德意识教育是一门综合学科,以培养学生的网络道德认识和网络道德情感、网络道德行为为主,与升学与就业无法直接挂钩,因此往往被学校、教师、家长所忽略。学校也未设立专门的教师,一般都由思想品德课等教师兼任,教师所讲内容远离网络道德这一道德研究的新领域。所以网络道德对学生而言基本处于“道德任意”的状态。二部分学生甚至认为,计算机网络与道德问题不沾边,网络的使用是知识技术问题而不存在什么道德问题,这是一种带有共性的错误观点。

(三)教育方式、方法单一陈旧技校的计算机和网络课程中,学生学的是技术理论,基本不探讨网络道德意识问题。当网络的多方面影响在青少年身心中全面渗透时,我们的校园道德教育还停留在概念化、形式化的理论灌输层面。教师的教育方式、方法单一陈旧,缺乏新意,那种灌输式的教育,从根本上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性作用。学生没有对真、善、美的真实体验,没有内省、自责、自律等深层次的精神搏击过程,因此也就没有发自内心的自觉行为。

(四)履行网络道德行为缺失严重技校的网络道德意识教育现状,一方面表现出网络道德意识薄弱,很多学生虽然上网技术娴熟,但是对网络道德意识缺乏最起码的认识,或认识偏差较大。另一方面表现为履行网络道德行为缺失严重,一些学生虽然有一定的网络道德意识,但在实际生活中履行网络道德行为时却又对自己降低标准,放松要求,明知故犯,知行脱节。许多不良行为屡屡发生。

(五)缺乏科学评价体系当前,技校对网络道德意识教育的评价。缺乏科学的制度和体系。学校并没有将网络道德意识教育渗透的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网络道德意识教育陷人可有可无的尴尬境地。

三、加强网络道德意识养成教育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的吴刚教授说:“网络道德教育已经滞后于网络技能教育,在中小学德育课程中增加网络道德课程,刻不容缓。”而“从目前青少年心理发育不成熟、思想易受干扰的特征来看,网络道德教育的跟进也显得很迫切。”广东团省委谢宗宝的一份调查报告中提到:有31.4%的青少年并不认为“网上聊天时撒谎是不道德的”,有37.4%的青少年认为“偶尔在网上说说粗话没什么大不了的”,还有24.9%的人认为“在网上做什么都可以毫无顾忌”。青少年网上道德感的弱化,直接影响着网络的建设,而且可能反作用子青少年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行为,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危害,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业,而且致使其道德意识、法律意识逐渐淡化。

在2001年11月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等联合向社会的《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中,明确号召网民要“文明上网、文明建网、文明网络”。这说明网络道德意识教育已经引起了社会的重视。在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也明确指出:“计算机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信息传播和交流工具,是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要引导网络机构和广大网民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共同建设网络文明。”

目前,网络道德意识教育已经成为道德研究的新领域。如何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意识教育已� 把网络道德意识教育融人当代社会教育的系统内容之中,是当展向教育提出的新任务。因此,当前加强我国青少年网络道德意识的养成教育,培养一种网络道德意识已刻不容缓,显得尤其重要。

四、网络道德教育的途径、方法

(一)提高网络主体—德育工作者的素质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正视现实。既要接受网络教育的开放性和平等性,又要认清网络思想的多元化和复杂化。要主动学习网络知识,了解网络,同时提高自身的网络道德修养,做学生的表率。只有掌握了网络工具,教师才能与学生共用同一的网络平台进行交流,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上网的指导。教师还必须提高对学生道德教育的责任意识,提升品德修养。由于学生自我中心观念较重,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淡薄。在虚拟网络中,他们只追求自我满足,体验个人成功,而忽视社会责任。网络道德失范正是学生缺乏道德责任感的直接体现和反映。因此,加强对学生科学道德责任教育不仅可以积极预防网络道德失范,同时又可以有效避免学生出现孤僻、固执和不合群等网络心理障碍。

(二)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增补网络道德教育的课程内容学校可以通过增设专门的网络道德教育的课程或在思想品德课中增补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应将学生难以直观认识的网络伦理知识引人课堂,以科学的态度和人文关怀,引导学生从科技理性与伦理理性的结合上获得相关的网络道德知识,解决学生网络道德意识中的“知”的问题,让学生认识到,互联网需要用相应的道德来调节和规范,个人的网络行为不仅存在“能不能”的技术操作规定,更存在“该不该”的伦理道德要求,只有两者有机结合,才能保证网络安全有序,保证个体网络行为健康、文明、有益。学校要培养他们内在的网络责任感、道德自主能力和自律能力,激发学生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在道德实践基础上实现主体的合作与交往,提高道德的选择与评价能力,使其承担起维护“网络社会”秩序的重任。

(三)优化网络文化环境学校要优化网络文化环境,要引导学生善用网络资源,并教会他们分析信息,辨别是非,去伪存真,分清精华与糟泊;还需要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净化网络环境,从源头上控制不良信息的传播,及时填补网络漏洞,增强防火墙功能,严密监控互联网人口,最大限度的剔除和限制色情、犯罪等不健康的内容和信息。努力创设一个积极向上的、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还要引导学生参与校园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让学生以管理者的身份来对待网络问题。这样的亲身的参与不仅能强化学生的网络自律意识和道德观念,而且还能提高网络的自我教育功能。

网络道德 篇6

一、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主要表现

1.网络言行随意放纵。根据有关社会调查发现,有18.8%的网民在网上聊天或发表自己看法时使用过不文明的语言或符号缩写;有61.8%的网民表示在聊天室或论坛中曾遇到过其他网友使用脏话或带有人身攻击的语言。

2.网络价值观念模糊。在调查“� 有35.1%的学生

3.人格冲突突出。调查显示,45.6%的中学生希望自己在网上成为“和现实中不一样的人”,其理由从高到低分别是“放松自己,新鲜、自由、轻松、刺激,有意思、不受限制”、“表现自己另一面,改变自己,完善自己”、“网络是虚拟的,神秘的,不信任、怕受骗、保护自己”、“尝试新的感受”,“体验不同现实生活、寻求另一种感觉”、“逃避现实、对现实不满”、“无聊”等等。

4.色情污染和暴力问题的大量出现。色情污染是指通过互联网上传播黄色的图片和文字信息,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侵蚀网民的思想,甚至引起网民道德价值观念的变化。卡耐基梅隆大学的一项调查说,美国多数家庭电脑网络中,有92万件带有不同程度色情内容的图片、文章和录像;电子公告板储存的数据图像有4/5含有内容。由此可见,网络的色情污染已经无处不在,无奇不有,严重腐蚀着广大青少年的价值观念。另外,暴力信息在互联网的传播也不容忽视,多用户网络游戏存在着严重的暴力倾向,而众多的游戏玩家正是在这种刺激和充满诱惑力的游戏中暴力倾向得到加强。

5.网络欺诈和犯罪的出现。如同现实生活中常会有骗子骗人钱财一样,网络也时刻有陷阱在等着你。网络骗子利用网络技术的不成熟及人们的麻痹心理,从事诈骗活动,你随时有可能成为骗子们的猎物。同时,网络除了钱财的欺诈以外,也存在着情感的欺骗。有些心怀不轨的人利用青少年渴望交往和关爱的心理,设计情感陷阱,让一些无知的少男少女陷入其中,不能自拔。

二、网络道德行为失范的成因

1.网络环境的特殊性为网络道德失范提供了可能。首先,网络的非中心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导致网络道德环境中充满了各种与我国传统道德相冲突的“异质”道德,强烈冲击着现实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其次,网络的隐蔽性、无约束性和虚拟性,弱化了网民的道德信念,导致道德主体感淡漠。网络是一个失去了某些强制“他律”因素的自由空间,是一个淡化了的社会背景、“社会控制因素”的虚拟社会,在网络环境中缺少社会舆论的监督,使“他律”作用下降,容易诱发道德行为的失控。再次,网络中普遍存在的道德失范行为,为大学生提供了不良的榜样示范。而众多负面“榜样”的频繁出现,恶化了网络环境,加剧了网络道德失范。

2.网络德育的滞后是导致网络道德失范的重要因素。首先,网络德育在我国的中小学和高校是“盲点”、“空白”。青年网民特别是大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在中小学时就已“触网”,但多数人在此之前并未接受过网络德育的教育。其次,网络道德教育中教育者丧失了教育优势,缺乏预见性,这就大大增加了网络德育的难度,削弱了网络德育效果。

3.个体自身发展的限制成为网络道德失范的又一成因。大部分网民特别是青年学生,虽然他们在生理方面已完全成熟,但是心理的发展并不同步,这个时期的青年人对新事物特别敏感,感情丰富而不稳定,勇于革新、创造,但也容易受错误观念的影响,从而出现道德失范。在缺乏“他律”的网络环境中,品德结构中的不完善之处不但没有得到弥补,反而有所扩大、滋长。

4.网络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的网络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原来颁布实施的一系列网络法律法规,由于网络应用向纵深发展,已有部分明显滞后,一些关于网络行为的认定过于原则或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且宣传力度不够,使一些网络行为无法可依。

三、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对策

1.确立“以德治网”和“以法治网”并举的指导思想。网络不同于传统媒体,其最大的特点是独立性、开放性、自主性、兼容性。这就使得各种网络信息相互混杂,不同文化相互激荡,失范的道德行为随意发生,因此,要加强网络立法,坚持“以德治网”和“以法治网”并举的指导思想,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基本方针,运用法律的手段对网络进行监管和疏导,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网络法规和规章。

2.坚持网络技术创新,利用网络手段,杜绝不良信息的传播。网络当中存在许多不良网站,恶意传播反动、迷信、黄色内容。要堵住这些不良信息的传播,就要不断开发计算机软件,通过技术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网络道德失范的可能。例如,实行网络身份认证,建立社区道德管理监督中心、设立网络道德法律咨询援助中心、建立网络诚信体系等措施可以大大提高网络道德指数。在电脑中安装反黄软件,加强过滤功能,对不良网站和恶意程序实行举报“封杀”措施,彻底切断它们的传播途径。

3.用先进的道德思想观念占领网络宣传阵地,发挥网络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网络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是弘扬优秀道德文化的新渠道。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优势,用先进的道德思想观念占领网络宣传阵地。通过建立一批重点网站,开设“网络道德教育”栏目,整合大量的网络道德教育资源,有效地进行网络道德教育。

4.加强网络管理,规范网络行为,实施网络行为的自律教育。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网络行业管理,进行网络行为的自律教育,也是实施网络道德教育的重要举措。进行自律教育,一方面,严格遵守《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的规定,依法行事,自觉维护网络的纯洁性。另一方面,对网民进行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的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和高尚情操,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教育网民不做“网虫”,不做“黑客”,不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活动,不访问,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做到洁身自律。

网络道德 篇7

论文关键词:网络;道德教育;高校

当代大学生作为“网上的一代”,网络将在他们的生活中占重要位置。据comnic统计的一个数字显示,中国网民数量达到3.2亿,仍保持全球第一地位。将来网络是造福于人还是祸害于人,取决于他们如何利用这一工具。网络正在改变着人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乃至社会结构,它对于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传播起了无与伦比的巨大作用,并且蕴藏着无尽的潜能。但网络作用不是单一的,在它广泛的积极作用背后,也有使人堕落的陷阱,这些陷阱产生着巨大的反作用。

对于网络建设与应用走在社会前列的高校,在充分享受网络带来的种种便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意识到虚拟社会化进程中所凸现的网络道德问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认识到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网络道德教育的涵义

道德是人类理性的表现,是灌输、教育和培养的结果。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是指各高校以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为指导,遵循教育基本规律,向大学生传授网络道德规范,并使其逐渐将规范内化为自身网络道德需求,从而自觉指导和约束自己网络行为的一种教育活动。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认识水平,防止网络行为失范,规范网络行为,最终促使大学生形成高尚完美的网络道德品质。

2、网络道德教育的特征

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2.1网络道德教育内容的开放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网络道德教育是一种真正的开放式德育。无形、无界线。以计算机数据库为中心,通过信息高速公路网络连通家庭、社会各个角落。教育工作者和相关专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加大对德育信息的开发力度。加强对德育信息的理论研究。开发具有行业特色的精品课程,建立学校、社会网上德育信息资料库,方便学生根据需要进行德育信息选择和学习。

网络道德教育具有互动性。通过现代化多媒体网络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交流,可以通过e—mail、电子公告板、qq等来相互传递信息,发表自己的思想观点,大家一起讨论。由于这种交互的不可见性,更容易使受教育者说出自己真正的思想观点。教育工作者可以就某一热点问题开辟网上聊天室或者组织大学生开展网上辩论,增强大学生交流意识。提高大学生对非主流意识的免疫力。

网络道德教育具有较强的趣味性。它是集文字、声音、图形图像、三维动画及影视于一身的多媒体技术,给我们的网上课堂带来无穷无尽的乐趣。学生可通过德育课件来感受德育内容,甚至可以通过游戏来体验。网络德育也使学生在充满趣味性的学校活动中变得轻松自如。

2.2网络道德教育途径的多面性

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的途径是多方面的,教育工作者既可以借鉴传统教育途径,利用课堂教育的主渠道,积极引导,抢占教育先机。在课堂教育外,利用大学生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自主网络道德教育:利用校园网的优势,应用网络传播及时性、交互性特点,开设网络伦理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推动网络道德教育工作教育工作者还可以通过博克、bbs、qq等网络载体,加强与大学生网上的沟通和交流。网络道德教育的途径和传统教育相比较,具有传统教育无法比拟的优点。教育工作者可充分利用这些有效途径,加强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网络道德教育途径的多面性,是当代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又一特点。

2.3网络道德教育文化的多元性

网络文化极大地改变了社会舆论的生态环境,形成了崭新的网络舆论场。同传统的传媒舆论场相比,网络舆论场实际上已具备了与之相抗衡的实力,在某个时段、某些场合甚至还有压倒性优势。拥有数十万、数百万、数千万“粉丝”的网上领袖,有能力在舆论场上兴风作浪。一个主观故意的群发胜短信,也可以挑起小小的是非波澜。网络越是发展,社会结构的脆弱性就越大,社会风险的治理成本也越大。如何认识、把握、管理网络舆论场,已成为全世界各国十分关注、又十分棘手的问题。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参与到网络多元文化中,倡导一元性文化。包容多元性,唱响主旋律。

2.4网络道德教育对象的广泛性、自主性

从理论上讲,网络文化基本上是一种没有门槛、没有限制的文化交流与沟通,可以而且能够实现全民参与。在网络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互动的参与者,没有身份和地位的高低之分。在中国文化史上,还从未有过如此规模庞大的网络文化大军。这支网络文化大军的参与者每年保持10%一20%的增长速度。在此,我们可以说,网络文化第一次实现了文化的人人参与,全民参与。具有前所未有的广泛性。

由于网络道德教育对象在网络空间中身份的隐匿性。成员的数字化,而导致教育工作者无法真实有效的监控教育对象网络活动和道德表现。因此,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效果就难以量化,教育成功与否,取决于大学生如何将外化的教育内化为网络道德信念。大学生处于成年而未成人的特殊年龄阶段。对外界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新鲜感,而自控力又较弱。在面对五花八门的网络世界时,要抵制不良信息的影响,需要强烈的自控力。事实上他们难以做到。因此,网络道德教育对象自主内化的能力较弱。受环境的制约很大,成了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又一突出特点。

2.5网络道德教育结果的预见性

网络仿真实验可以预报其结果,德育仿真实验可以根据某一德育内容,利用多媒体网络技术而设计的模拟现实的一种德育活动。由德育管理者和教育者针对某一主题设计虚拟社区,让受教育者进人社区活动,根据活动者不同的行为习惯和思想观念导出最终结果,这样受教育者可以身临其境去感受人生哲理和道德准则。

2.6网络道德教育的能动性

在网络上开展德育工作,受教育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自己想要感受的德育内容,而不是由教育者指定和强迫他们去受什么教育。这样更容易调动他们的接受教育的主动性,更容易发挥他们的能动作用,也更有利于受教育者的个性发展。

3、新时期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网� 新时期的高校管理教育工作要扩大网络的积极影响,减小网络的消极作用,有的放矢地做好大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

3.1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影响。

大学生既是网络信息的接收者和使用者,也是网络信息的生产者和者。因此,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注重人文精神对学生的影响,打牢思想根基,提高自制力,就显得异常重要。要加强对大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和网络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网络法制观念,遵守网络法规和网络道德。要注重培养大学生形成高尚鲜明的个性、健康完整的人格、自由开放的精神、开拓创新的意识,善于用人文思想去影响和引导学生的网络行为。

3.2运用校园网络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引导。

大学生对一些校园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喜欢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进行交流,这给管理教育者提供了一个与学生平等交流的平台,对学生进行引导教育的好机会。要在校园网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网上论坛、个人博客、学术网站等,引导学生对社会热点、文化传播、生活现象、等进行交流和讨论,结合大学生的特点,加强对大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引导。

3_3更新管理道德理念,做学生的生活、学习和网络益友。

网� 要主动贴近学生,积极寻求与学生感情上的共鸣、心理上的贴近和心灵上的沟通。要与学生平等、民主地共同讨论,帮助学生提高对各种网络信包的鉴别能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立场和观点。要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做学生的生活、学习和网络益友。

3.4健全相应机构,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力度。

学校要建立相应的网络信息管理机构’通过安装信息过滤软件,设置网络黑名单等手段,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管力度。在学生社团中设立网络秩序和网络道德宣传监督部门,及时清除网上垃圾引导学生合理利用网络资源,自觉抵制网络垃圾。要完善规茕通过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限制对某些网络信息的调阅,实现对特定信息的监控,规范网络行为,打击网络犯罪,实现网络管理制度化与规范化。

3.5帮助大学生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网络道德意识 篇8

[关键词]慎独教育;大学生;网络道德;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0-0064-03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10-030

[本刊网址]http://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omNIC在2014年7月21日的第34次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较2013年底增加144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6.9%,较2013年底提升了1.1个百分点。1易接受新鲜事物,学习能力强的青少� 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还在形成的过程中,大量的接受网络多元价值,容易导致道德混乱,道德意识模糊,认知与行为背离抑或轻易从众放弃自身道德追求。《人民日报》曾头版刊文《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指出,网上的言行也会有意无意触犯法律,人人都应有法治意识,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虚拟的世界,毫无顾忌的自由,也给人们带来了商业欺诈、恶意攻击、造谣传谣等负面困扰,网络突破许多社会道德的约束,成为了法外之地。2可见,网络技术的应用在对整个社会各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一系列道德等问题。大学生作为现在及未来的主要利用人群,网络道德教育应以大学生为教育主体。在网络道德失范的环境中,追求修身养性的“慎独”思想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的将产生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一、慎独教育在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中价值内涵

“慎独”作为儒家思想中强调道德修养的一种精神,自古以来是我国道德教育精髓,也渐渐成为道德教育中一种崭新的路径。“慎独”强调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依旧坚守自己的道德信仰,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在不受他人外力的控制下自觉完善自身道德品质。它本身蕴涵着深邃有力的道德自律意识是道德修养的重要手段。

当现在大学生的生活被网络充斥时,网络道德标准的缺失,要求高校必须加强大学生德育工作,将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到教学体系中,培养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自律精神。而这种自律精神与儒家思想“慎独”精神不谋而合,一是体现在大学生的独立意识与慎独提倡的自律相通,互联网空间作为一个具有鲜明“独立”个性和“自由”特性的领域,需要大学生借鉴“慎独”精神严格自律。二是体现在慎独所追求的境界与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目标一致,慎独强调人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坚定道德信念,通过自律规范道德行为。当前,网络道德中“道德缺失”的现象不在少数,如网络言行不文明、网络传谣造谣、欺诈信息满天飞、不良网站信息传播这些根本现象就在于大学生在面对充满自由的网络领域时,缺乏自控力以及独立思考能力,人云亦云而导致道德意识混乱。因此,通过慎独精神唤醒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意识,不仅有利于锤炼大学生的意志,健全大学生的道德人格,也能进一步促进网络社会和谐发展。

二、慎独教育在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教育中的实践路径

(一)拓宽思想政治课主渠道,倡导慎独教育

1.将慎独教育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

高校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针对目前大学生出现的“网络道德失范”、“网络信仰危机”现象,可以将慎独教育加入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课中包含的马列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价值取向同样是网络道德文化价值取向,因此学校要加强对思政教育的力度,通过思政“两课”引导正确的慎独观,在课堂中讲授网络道德理论以及行为规范,做到使学生了解到规范自身网络道德行为的最主要的着力点为自律,增强学生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自觉抵制错误思潮。学校也可以开设类似《大学》、《中庸》等选修课,继承和发扬传统儒家思想,并从中提取“慎独”这一概念,或把慎独教育内容纳入考试范围内,加强证明引导,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慎独”,如何“慎独”,以形成“慎独”意识。

2.加强慎独认知教育

大学生应当注意培养自己的道德意志,严格控制自己上网的行为和坚决抵制网络不良诱惑。而培养网络的公共道德,规范网络道德行为,需要从“慎独”教育开始。有学者曾指出,慎独思想是由己出发而实现的修身之道,首先实现的是自我品性的修养。这种品性修养可分为由低到高的三个层次:心灵的净化、意志的磨炼、境界的升华。3可见,自身的心灵净化为慎独的第一个过程,此外,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上来说,事物的发展可以经过三个层次,认知、情感、实践。因而我们可以首先从认知层次中培养慎独思想的意识开展,在教学中对学生贯穿“慎独”思想,从认知方面引导大学生独处时该有的道德修养。例如结合生活实际,用生动、典型的网络道德规范现象,强调面对网络时自律的重要性。让他们意识到在网络上不能为所欲为,要正确收敛和控制自己的失范行为,将不良网络道德行为及时扼杀在萌芽状态。保障大学生对网络道德的正确认知,纠正大学生的“错知”,对大学生在网络中的道德判断发挥重要作用。

(二)以校园文化为载体,营造慎独教育氛围

1.创建优良班风、学风和校风以引导慎独精神

高校处于一定的行政管理秩序中,从学校,院系,班级到个人,可以通过养成教育,在层级上面分别强调“慎独”精神,营造慎独的氛围,引导学生知行统一,对个人慎独修身、道德自律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层级划分的具体化,细化,使得对个人道德行为具有更大的影响性。首先,高校可以指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使得学生自觉将慎独自律成为一种习惯。只要网络道德修养中慎独的目标统一,甚至可以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对个人行为注入慎独修身的网络道德要求,以规章制度手段实施的同时,我们还需加强人文素养教育,营造慎独的气氛,将慎独思想大力宣传以及推崇到各院系,各班级,构建全体师生的慎独氛围,使学生个人在优良的班风、学风、校风中潜移默化地内化慎独修养。甚至可以在班级或校园中树立典型,通过设置“自律会”、“自律委员”等部门或角色,成为慎独精神应用的表率。

2.开展主题活动强化网络道德慎独意识

2006年,中国互联网协会曾《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号召互联网从广大网民自身做起,在以积极态度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同时,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始终把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文明办网,文明上网。4在网络道德建设中,仅靠行政办法管理互联网是远远不够的,更多地应该通过自律的形式倡导互联网道德。在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过程中,要融人慎独教育,首先得向学生们灌输“自律”意识。利用校园文化中主题教育活动为平台,从中发挥慎独思想的影响力成为一有效路径。可以通过设立“文明上网”、“网络自律”、“网络道德失范案例分析”、“学习《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周”等活动,一是教育学生网络中的道德不同于传统道德,传统道德主要靠舆论来规范个体行为,而网络道德则需依靠学生们“慎独”为特征的道德自律。教育学生要自我约束网上行为,遏制虚假、色情等垃圾信息在网络中的流传以及抵制一切违背道德的行为。二是使得学生清楚网络道德的必要性,客观看待网络的虚拟性与真实性,网络作为一种信息化的联络工具,看似虚拟,实际上每个虚拟的背后都隐藏真实行为个体,现实和网络是相互作用的关系,现实中的不道德行为会反映到网上,而网络中的不道德现象同样作用于现实社会行为。也可通过学习《文明上网自律公约》,撰写学习心得,抑或各系各班级自行拟定《公约》进行讨论分析,将网络不道德现象整理,分享自己在网络中的道德要求,以培养自律意识,规范网络道德行为。

3.以网络建设为载体推动慎独教育

网络的道德建设同样不能脱离网络,互联网在思想文化传播,精神文明建设中作用日趋重要,可以积极利用网络这一载体,让慎独教育主动占领网络。把思想政治教育、网络道德教育、慎独教育纳入校园网络建设整体规划,建设有吸引力的网站,成为接受慎独教育的第二课堂。据统计,目前大学生主要上网的内容为众大言论高度自由的论坛,他们自由夸张的个性渴望在论坛发挥得淋漓尽致,各大高校可以利用学生的这一喜好,以慎独中的“慎言”思想为核心,开设本校的专属论坛,让他们既有空间随心所欲发表自己言论,学校也能通过校园网络的监督机制对其进行监管,正确引导学生的网络行为。此外,高校也可利用校园网或大众传媒宣传,将“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文明上网始于指尖”、“网络慎言为人德之方”等标语放置校园网登陆首页以给予警示。加强网络道德建设,能让学生在他律的硬性约束下,更自觉的约束自己的行为,推动慎独教育。

三、结语

网络开辟大学生们新的生活空间,在给大学生带来传递信息与知识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垃圾文化也倾入他们的视野。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中出现不少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大学生正处于道德素质形成的阶段,缺少一定的自控力,网络的虚拟性,独立而自由的环境,容易诱导他们甚至扭曲他们的道德观念,导致道德失范。网络道德不同于传统道德,是一种自主的道德,要加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归根结底就是要使得大学生在网络空间里,培养道德自律意识,主动恪守社会道德规范,坚守道德信念。儒家思想中的“慎独”精神作为一种自律修养,所提倡的理性自觉、自我约束正与当前网络道德教育契合,秉承和利用“慎独”精神所焕发出来的当代价值,以此强化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对探寻当代大学生网络环境中的道德问题和解决路径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参考文献:

[1]孙铁骑。论中国传统慎独思想的现代价值[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5。

[2]裴笛。古典“慎独”只会与当代网络伦理[J].煤炭高等教育,2008(6)。

[3]黄坚。内引外延: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探索[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4]黄寰。网络伦理危机及对策[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5]滕建勇。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探微[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

网络道德意识 篇9

关键词:网络道德教育;道德理念;道德心理;道德价值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7)02-0060-02

DOI:10.16657/ki.issn1673-9132.2017.02.036

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人们在网络参与中的角色和责任正逐步摆脱传统社会中道德、制度环境的制约。作为网络参与的重要群体,中职生在网络参与中的道德突破了现实社会道德单一性的格局,道德失衡和失范问题变得异常严峻,因而加强中职生网络道德教育迫在眉睫。

一、树立道德理念,履行道德责任

(一)树立科学理念

科学技术跟其他事物一样具有双面性,网络信息技术也不例外。网络在提高我们生活、工作水平和质量的同时,也使人们的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造成重重网络困惑和危机。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新科技革命的浪潮不可逆转,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作为未来科技发展的重点和趋向更是不可动摇。因此,应树立科学理念,充分认识和把握网络信息技术发展中不可忽略的伦理意蕴,引导中职生在网络参与中树立科学的参与观和价值观,让他们尊重科学、遵纪守法、崇尚道德,自觉克服科技发展的消极后果;培养和塑造中职生的网络道德,使网络参与和网络道德不相悖而行。

(二)树立诚信理念

中职生在网络社会中的道德失范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失诚信理念所致。在“网络事务”中待人不诚,不讲信用,不守诺言,缺乏对自我和谐及其目标的理解。“自我和谐的目标,是发自内心最坚定的意识,是从‘整合自我’生发出的自我直接的选择。”要培养中职生和谐的网络参与意识,进一步树立诚信思想,加大中职生的诚信教育力度,将诚信教育纳入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中去,建立以道德为支撑的网络社会信用体系,树立中职生的诚信意识,增强道德约束力,有利于形成网络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道德环境。

(三)树立责任意识

道德责任是基于内心信念引导下而自觉地意识到并履行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义务和责任。一般而言,道德责任是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产生的并对其自主选择行为的负责。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人的个性、人格更趋于自由、独立,为人的意志自由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这种情况下,中职生更容易迷失道德责任方向。因此,应树立中职生的网络道德责任理念,使中职生在网络参与中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勿忘社会价值的实现,使之对自己、对社会具有双重道德责任感。在提升自我道德人格的同时监督他人道德责任的施行,把对自己、对他人的道德责任感延伸至对集体、对社会、对国家的道德责任感。

二、培养道德心理,增强道德认同

(一)提高道德认知

道德认知是道德行为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对道德行为的产生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道德行为的发展方向。就网络参与而言,中职生的道德认知就是中职生对网络参与中的道德现象、行为规范、行为后果的理解和认识。根据人们对网络道德行为、现象、后果的认识程度可分为感性道德认识和理性道德认识。感性道德认识是一种表面、粗浅的认识,理性道德认识是较为深刻的认识。提高中职生的道德认识,就是要促成中职生的感性道德认识上升到理性道德认识,通过自我网络道德实践,在自我头脑中形成正确的“判断”,并由此进行“推理”,以对自我网络行为进行切合实际的评价,进一步指导自己的网络参与实践。除此之外,中职生道德认知水平的高低也受家庭、学校、社会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因此,在积极引导中职生提高自我道德认识水平、增强自我道德判断能力的同时,还应积极发挥家庭的道德蒙养、学校的道德教育和社会的道德环境对个人道德认识提高的合力作用,共同构筑网络参与“四位一体”的个人道德教育堡垒。

(二)培养道德情感

情感是个体心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在行为活动中都会或多或少的伴有一定的情感因素。道德情感则是人们现实社会生活中在道德层面基于一定的道德认识,对道德现象和行为产生的善恶、美丑等的心理体验和倾向。道德情感对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道德情感对道德行为有评价作用,有利于合理调节道德行为。另一方面,道德情感具有强化个体道德意志的功能,不仅会增强个体对不良现象的憎恶和反对决心,也会增强个体支持良好道德现象的决心。中职生在网络参与中的道德困惑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由于参与行为受不良道德情感的左右,导致情绪型网络参与,使得中职生的是非观、荣辱观、责任心、义务感等模糊甚至旁落。因此,要疏解中职生网络参与的道德困惑,引导培养良好的网络道德情感是关键,并在此基础上着眼于培养中职生的道德意志、道德责任感,增强中职生的道德信念,引导形成自发的社会道德评价,“在微观层面发生作用的自发的社会道德舆论其影响力往往更具有直接性。”因此,不能低估中职生自发道德评价的作用。

三、挖掘道德资源,培育道德价值

(一)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观教育

目前中职生在网络参与中的种种道德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职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糊,对网络参与中应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不够明确。因此,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观教育对治理中职生网络道德失衡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就是要教育中职生按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要求参与网络活动,自觉遵守网络公德,在网络参与中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在网络参与中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在谋求个人切身利益的同时兼顾集体利益,把个人合理、合法的利益同集体的大局、整体利益联系起来,坚决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在网络参与中做到“爱祖国、爱社会主义”,不利用网络散布、传播有损党、有损祖国、有损社会主义的言论,自觉抵制一切有损党、祖国和社会主义的“言”与“行”,善于识破西方敌对势力和所谓“持不同政见者”的险恶用心和企图,同一切有损祖国和人民的网络行为做斗争;要着力培养中职生的网络公德意识,大力提倡中职生在网络参与中的文明用语,引导中职生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时时按法律法规行事,处处审视自己的网络行为,正确对待和认识网络民主与自由的限度,时刻保持个人利益和行为的正当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二)吸收传统道德价值资源

我国传统文化中蕴涵着丰富的道德价值资源,儒家诚信思想就是其中重要的资源之一,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提高中职生道德修养,离不开对这一传统道德价值资源的吸收和利用,因为它对于启发人们的内心觉悟,约束网络世界中种种不诚信现象具有强大的无形力量,是网络技术监督、网络管理、法律制裁所不可替代的,有利于整合网络和现实的双重世界。网络世界的出现,意味着人们生活在网络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双重世界之中。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受个人自身年龄、性别、学历、职业、身份等限定,在交往中较为注意自己的言与行。而在网络虚拟世界中,人们不受个人自身特点和外界因素的限制和影响,无需面对面地直接互动,只需隔着屏幕用一系列“符号”进行交往,人们往往戴着虚假面具扮演着与现实生活中截然不同的角色游离于网络世界中。作为一种基本的道德规范,儒家倡导的诚信思想,并不随时空的变化而改变,也不因交往对象的不同而“失色”。孔子的“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和“朋友信之”告诉我们,与“朋友”交往应当讲诚信,这种真诚无妄之德不仅存在于熟人社会之中,也理应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存在,不因网络的虚拟性造就人的虚伪性、两面性。

网络道德 篇10

论文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 网络以其无与伦比的巨大作用融入人们的生活,改变着人类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传统观念,同时也向人类社会伦理提出了各种挑战,带来了一系列的道德行为失范、网络色情、人性异化,以及相对主义、无政府主义泛滥等复杂的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本文试从伦理学角度来探讨网络道德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其解决的方式。

一、网络道德问题的出现

进入21世纪,从世界范围来看,信息化社会已初具雏形,而作为信息时代标志之一的因特网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联合网络委员会”(fnc)通过一项关于“网络定义”的决议中指出:“‘网络’指的是全球性的信息系统—(1)通过全球的惟一的地址逻辑地链接在一起。这个地址是建立在网络间协议(ip )或今后其他协议基础之上的。(2)可以通过‘传输控制协议’和‘网络间协议’(tcp/ip ) ,或者今后其他接替的协议或与‘网络间协议(ip )’兼容的协议来进行通信。(3)可以让公共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使用高水平的服务。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上述通信及相关的基础设施之上的。”

网络在其诞生的三十多年后今天,正以无可抑制、日进千里的速度向前发展,并深深地融入到人类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通过其提供的e-mail, w w w ,bbs,online chat,ftp,telnet,game等服务,使因特网用户和现在还不是因特网用户的人员直接或间接地享受网络所带来的文明成果。网络把整个世界(有网络的地方)都联系了起来,无论是认识的或不认识的、在东方还是在西方的人,只要愿意,都可借助网络,即时、直接地进行交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社区建设、国际交流、个性服务等蓬勃发展,处处都显示出互联网的与众不同的魅力。网络蕴藏着无尽的潜能,承载着无尽的信息,不仅对信息资源的快速传递起到了无与伦比的巨大作用,而且正在融入人们的生活,改变着人类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传统观念。网络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科学技术,一种载体,并创建着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这使我们有理由认为,借助于网络技术,现在形成了由计算机、因特网技术和使用网络人员所形成的网络社会。

科技发展史不断证明,科学技术像一把双刃剑,既有益于人类发展的一面,也有危害人类利益的一面。网络作为信息社会技术新生儿,也毫无例外地具有这种双面特征。网络在推动了人类社会前进,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全新的诊释的同时,也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它已不再单纯是技术,在被人们使用的过程中,已掺杂了许多人性化的因素,并且由于其技术的特性助长或激发了人性中的劣根性或阴暗面。如网络欺诈、网络攻击、网络病毒、网络色情等形形色色的不道德的甚至是非法的行为犹如原子弹悬在网际空间,对网络生存环境构成巨大的威胁,直接阻碍了互联网的顺利发展,导致了网络道德问题的出现。

二、网络道德问题产生的原因

1.网络技术本身的不足。

专家指出,科学的步伐,常常比伦理学的步伐要急促得多,而正是这一点对我们大家都构成某些严重的威胁。

首先是信息技术的不对称。由于信息技术形成的权力结构,其本身就具有不同主体之间信息权利的不对称性。最明显的例子是网络技术专家、网络所有者与一般公众在信息资源的占有和利用上存在不对等性。网络技术专家、网络所有者凭借知识资本等方面的优势,可能侵犯一般公众的信息权利或隐私权利,从而使后者受到损害。如几年前的“网络蚂蚁事件”的发生,作为免费下载软件的网络蚂蚁(netants)以其使用简单、下载速度快等优点深受网民的喜爱。但当人们使用网络蚂蚁时,在自己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使用netant,下载的机器会自动访问其它网站,甚至可能因之出现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这在国内引起了很大争议。人们开始关注到网络隐私问题。

其次,网络作为科学技术,既可能被用来为人类造福,也可能被用以满足某些人的邪恶要求。网络技术、各种程序软件等都是由专门的网络专家们设计出来的,一种可能是,为人类造福的这些网络技术、程序软件可能由于网络理念、网络开发等的限制,本身就具有缺陷,可能会给黑客们留下“后门”,给用户带来损失。另一种可能是,一些高智商、高学历的人由于道德认识的偏颇而从事于“黑客事业”,专门设计、编辑各种程序软件来破坏人们的正常网络生活,而对这些黑客们的“成果”,有时网络专家们也望洋兴叹,无法破解。这时就要求网络技术本身要不断提高并能够对一些破坏性的程序给予修复,但这种此消彼长的运动过程是无限的。因此,有观点认为,网络道德问题仅靠网络技术单方面是无法解决的。

2.现实社会道德观在网络社会中的失范。

随着越来越多的网民的出现,形成一个庞大的网络社会,其特殊的属性使身居其中的人们形成了一些独特的伦理。然而网民不仅生活在虚拟世界中,同时也生活在现实世界中,所以不可避免地会与现实的伦理观发生摩擦。如对待现实社会中的窃贼与网络社会中的黑客就有不同伦理观:现实生活中,对窃贼是一片喊打之声,但在网络中,他们不叫窃贼了,而称之为“黑客”,这些黑客们往往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进入了别人的“家”(电脑)中,或大肆破坏,或窃取隐私,而对黑客,人们却表现出了过多的宽容,甚至是崇拜。在互联网上有专门的黑客网站,bbs上也有以高学历、高智商人群为主的黑客们的文流,更有甚者,有些人以自己是黑客而津津乐道。这在现实生活中,凡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都对窃贼恨之入骨,更别说到处自称为“贼”了。此外还有对web和书籍的不同知识产权观、对bbs和大字报的不同言论自由观等。

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道德的悖论,它反映的是现实社会伦理观与网络伦理观的对立和冲突,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和无标识性。通常情况,人是生活在有标识状态中的。即从传统意义的道德交往来看家庭(家族)关系、政治关系和人际关系,就是人们拥有的全部生存、生活与发展空间。即道德文往过程中受制于人的社会地位、社会身份和社会角色等因素,道德交往的范围也基本限于权力、地位、职业和利益相近的社会阶层,道德规范和道德评价标准相对稳定。但在网� 因此,网上交流的双方或多方都明确一个事实,即是一种无标识状态下的文流。两种状态下人的表现可能大相径庭。在有标识状态下,人们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制度规范的限制,而在无标识状态下,由于人们的心态有相当大的差异,这时要保持文明的言行无疑需要更好的道德修养、更高的“自律”水平。因此,网络伦理对网络社会的发展更为重要。

3.现有法律控制手段的失灵。

网络社会中道德问题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社会是由众多无形的规范所支撑构架的,无形的是伦理道德,有形的是法律制度。人处于各种规范文织的约束中,但又缘于这些规范而与他人相联系,构建起社会的秩序。而网络社会的虚拟性、无标识性使得现实世界伦理道德观并不能完全指导、规范基于网络技术形成的新生活形态;同时原有立法的滞后性又对网络行为失去了有效的法制制约。

而且,在网络法律制定中,还涉及到许多法律界定难于进行的问题。首先面临的难题就是法律主体难以确定。在传统的法律上,要求在知道起诉对象的名称的情况下进行起诉,但网络本身的无标识性,任何人都可以用非真实的代号上网,屏蔽了主体,造成起诉无法成立。其次是法律贵任及其程度难以界定。如某人利用网络上的黑客软件窃取了他人或国家的有价值的信息,那么提供该黑客软件的网站是否该承担相关贵任?有人利用oicq或bbs进行非法宣传,那么其网站公司或负责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再次是法律的客体难以界定。在网络在线游戏中,有人窃取了某玩家的装备,那么这种虚拟的装备资源是不是法律保护的对象?对这种装备的价值如何界定?这些都是现有的法律正待解决的问题。

三、解决网络伦理问题的基本思路

我们应克服过分崇尚科技理性、工具理性的倾向,将注意的焦点从纯粹的网络技术转向人自身,从“技术地解决”转向“伦理地关注”和“伦理地解释”,力求在开发、发展和使用网络技术的同时明确地把“以人为目的”的伦理意识注入其中,使网络化的社会生活、交往方式不致陷入“技术因素大于人的因素”的伦理困境。

1.杜层月乏个人应共同制定并遵守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

由于网络是人们自觉自愿地互联而建立起来的,从网络建立之初,就是人们自己为自己立法,自立规范,自己遵守。网络建成后,每一网络主体通过网络,都处在与自我、他人、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之中,这些关系所包含和显现出来的共同要求,是网络道德的基础和主要内容。网络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制定,都是一定网络主体的相应社会利益、需要和价值追求的反映。

我们一般认为以下四个原则为最基本的原则:无害原则、公正原则、尊重原则和允许原则。无害原则是网络伦理中的底线伦理,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它要求任何网络行为对他人、对网络环境至少是无害的。公正原则是人类一直追求和崇尚的一条重要的伦理原则,是人类社会理性的充分体现,它要求人们能够获得其应该得到的各种权益和好处,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尊重原则要求不论网络如何技术化、虚拟化,网络的主体是人,而不是“虚拟的人”,更不是机器。网络不是“无人之境”,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要求网络主体之间应彼此尊重,不能把对方看成是可以被随意操纵、“计算”的纯粹的“数字化”符号,个人信息也不是可以任意复制和粘贴的。允许原则是指涉及他人的行动的权威只能从别人的允许中得来。允许是道德权威的来源,尊重他人的权利是网络共同体可能性的必要条件。

我国团中央等部门在2001年12月4日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作为广大青少年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文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2.寄希望于网络主体自身的道德修养。

网络的道德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的人。我们应该看到,单一的网络技术是不可能具有情感、进行思想文流和社会文往的。网络并不是伦理道德的主体,它只是一种载体,网络伦理的主体仍然是人,也就是利用电脑及网络技术的网络用户。网络道德是活动在网络上的个人、组织之间的社会关系和共同利益的反映。而网络主体是网络道德规范的实际创造者和制定者,又是网络道德实践、道德行为的主体,更是一切网络行为的道德评价者,是道德进步的推动力量。网络主体在网络生活、实践中自我道德修养的过程,也就是人从道德他律走向道德自律的自我塑造、自我提升的过程。而道德自律是一个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过程,实现这一过程的关键,是人人从我做起。不能有“只见律他,不见他律,只知律人,不知律已”的心态。在网络社会中,如果只有少数人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严格自律,网络社会就不可能有一个文明的道德面貌。它要求我们每一个网络用户都要从我做起,建立一种积极向上的高尚道德人格,形成一种严肃负责的态度,并通过道德实践培养起独立自觉的判断、选择能力,正确分析、理性地对待网上信息,坚持从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利益出发,自觉抵御各种不良信息的侵入,从而自觉遵守、维护网络道德。

3.充分发挥传统道德的积极作用。

在网络社会中,人的社会角色和道德贵任都与现实社会有很大不同,人将摆脱诸如邻里角色、现实直观角色等现实社会中制约人们的道德环境,而在超地域的范围内发挥更大的社会作用。这意味着,在传统社会中形成的道德及其运行机制在信息社会中并不完全适用。但我们不能为了维护传统道德而拒斥网络社会闯入我们的生活,我们也不能听任网络社会的道德无序状态或消极等待其自发的道德机制的形成,因为它将由于网络道德与现实道德的密切联系而导致现实道德的失范。因此,我们应整合传统伦理资源,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将之引入网络伦理中,使传统道德文化修身为本的思想在当今的网络道德教育中的价值更加凸现。

4.将网络社会的外部制裁与网络主体的道德自我约束结合起来。

浅谈网络道德问题 篇11

关键词:网络社会;网络道德;现实社会道德;伦理

一、网络道德问题的出现

进入21世纪,从世界范围来看,信息化社会已初具雏形,而作为信息时代标志之一的因特网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联合网络委员会”(fnc)通过一项关于“网络定义”的决议中指出:“‘网络’指的是全球性的信息系统—(1)通过全球的惟一的地址逻辑地链接在一起。这个地址是建立在网络间协议(ip )或今后其他协议基础之上的。(2)可以通过‘传输控制协议’和‘网络间协议’(tcp/ip ) ,或者今后其他接替的协议或与‘网络间协议(ip )’兼容的协议来进行通信。(3)可以让公共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使用高水平的服务。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上述通信及相关的基础设施之上的。”

网络在其诞生的三十多年后今天,正以无可抑制、日进千里的速度向前发展,并深深地融入到人类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通过其提供的e-mail, w w w ,bbs,online chat,ftp,telnet,game等服务,使因特网用户和现在还不是因特网用户的人员直接或间接地享受网络所带来的文明成果。网络把整个世界(有网络的地方)都联系了起来,无论是认识的或不认识的、在东方还是在西方的人,只要愿意,都可借助网络,即时、直接地进行交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社区建设、国际交流、个等蓬勃发展,处处都显示出互联网的与众不同的魅力。网络蕴藏着无尽的潜能,承载着无尽的信息,不仅对信息资源的快速传递起到了无与伦比的巨大作用,而且正在融入人们的生活,改变着人类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传统观念。网络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科学技术,一种载体,并创建着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这使我们有理由认为,借助于网络技术,现在形成了由计算机、因特网技术和使用网络人员所形成的网络社会。

科技发展史不断证明,科学技术像一把双刃剑,既有益于人类发展的一面,也有危害人类利益的一面。网络作为信息社会技术新生儿,也毫无例外地具有这种双面特征。网络在推动了人类社会前进,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全新的诊释的同时,也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它已不再单纯是技术,在被人们使用的过程中,已掺杂了许多人性化的因素,并且由于其技术的特性助长或激发了人性中的劣根性或阴暗面。如网络欺诈、网络攻击、网络病毒、网络色情等形形的不道德的甚至是非法的行为犹如原子弹悬在网际空间,对网络生存环境构成巨大的威胁,直接阻碍了互联网的顺利发展,导致了网络道德问题的出现。

二、网络道德问题产生的原因

1.网络技术本身的不足。

专家指出,科学的步伐,常常比伦理学的步伐要急促得多,而正是这一点对我们大家都构成某些严重的威胁。

首先是信息技术的不对称。由于信息技术形成的权力结构,其本身就具有不同主体之间信息权利的不对称性。最明显的例子是网络技术专家、网络所有者与一般公众在信息资源的占有和利用上存在不对等性。网络技术专家、网络所有者凭借知识资本等方面的优势,可能侵犯一般公众的信息权利或隐私权利,从而使后者受到损害。如几年前的“网络蚂蚁事件”的发生,作为免费下载软件的网络蚂蚁(netants)以其使用简单、下载速度快等优点深受网民的喜爱。但当人们使用网络蚂蚁时,在自己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使用netant,下载的机器会自动访问其它网站,甚至可能因之出现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这在国内引起了很大争议。人们开始关注到网络隐私问题。

其次,网络作为科学技术,既可能被用来为人类造福,也可能被用以满足某些人的邪恶要求。网络技术、各种程序软件等都是由专门的网络专家们设计出来的,一种可能是,为人类造福的这些网络技术、程序软件可能由于网络理念、网络开发等的限制,本身就具有缺陷,可能会给黑客们留下“后门”,给用户带来损失。另一种可能是,一些高智商、高学历的人由于道德认识的偏颇而从事于“黑客事业”,专门设计、编辑各种程序软件来破坏人们的正常网络生活,而对这些黑客们的“成果”,有时网络专家们也望洋兴叹,无法破解。这时就要求网络技术本身要不断提高并能够对一些破坏性的程序给予修复,但这种此消彼长的运动过程是无限的。因此,有观点认为,网络道德问题仅靠网络技术单方面是无法解决的。

2.现实社会道德观在网络社会中的失范。

随着越来越多的网民的出现,形成一个庞大的网络社会,其特殊的属性使身居其中的人们形成了一些独特的伦理。然而网民不仅生活在虚拟世界中,同时也生活在现实世界中,所以不可避免地会与现实的伦理观发生摩擦。如对待现实社会中的窃贼与网络社会中的黑客就有不同伦理观:现实生活中,对窃贼是一片喊打之声,但在网络中,他们不叫窃贼了,而称之为“黑客”,这些黑客们往往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进入了别人的“家”(电脑)中,或大肆破坏,或窃取隐私,而对黑客,人们却表现出了过多的宽容,甚至是崇拜。在互联网上有专门的黑客网站,bbs上也有以高学历、高智商人群为主的黑客们的文流,更有甚者,有些人以自己是黑客而津津乐道。这在现实生活中,凡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都对窃贼恨之入骨,更别说到处自称为“贼”了。此外还有对web和书籍的不同知识产权观、对bbs和大字报的不同言论自由观等。

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道德的悖论,它反映的是现实社会伦理观与网络伦理观的对立和冲突,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和无标识性。通常情况,人是生活在有标识状态中的。即从传统意义的道德交往来看家庭(家族)关系、政治关系和人际关系,就是人们拥有的全部生存、生活与发展空间。即道德文往过程中受制于人的社会地位、社会身份和社会角色等因素,道德交往的范围也基本限于权力、地位、职业和利益相近的社会阶层,道德规范和道德评价标准相对稳定。但在网� 因此,网上交流的双方或多方都明确一个事实,即是一种无标识状态下的文流。两种状态下人的表现可能大相径庭。在有标识状态下,人们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制度规范的限制,而在无标识状态下,由于人们的心态有相当大的差异,这时要保持文明的言行无疑需要更好的道德修养、更高的“自律”水平。因此,网络伦理对网络社会的发展更为重要。

3.现有法律控制手段的失灵。

网络社会中道德问题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社会是由众多无形的规范所支撑构架的,无形的是伦理道德,有形的是法律制度。人处于各种规范文织的约束中,但又缘于这些规范而与他人相联系,构建起社会的秩序。而网络社会的虚拟性、无标识性使得现实世界伦理道德观并不能完全指导、规范基于网络技术形成的新生活形态;同时原有立法的滞后性又对网络行为失去了有效的法制制约。

而且,在网络法律制定中,还涉及到许多法律界定难于进行的问题。首先面临的难题就是法律主体难以确定。在传统的法律上,要求在知道对象的名称的情况下进行,但网络本身的无标识性,任何人都可以用非真实的代号上网,屏蔽了主体,造成无法成立。其次是法律贵任及其程度难以界定。如某人利用网络上的黑客软件窃取了他人或国家的有价值的信息,那么提供该黑客软件的网站是否该承担相关贵任?有人利用oicq或bbs进行非法宣传,那么其网站公司或负责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再次是法律的客体难以界定。在网络在线游戏中,有人窃取了某玩家的装备,那么这种虚拟的装备资源是不是法律保护的对象?对这种装备的价值如何界定?这些都是现有的法律正待解决的问题。

三、解决网络伦理问题的基本思路

我们应克服过分崇尚科技理性、工具理性的倾向,将注意的焦点从纯粹的网络技术转向人自身,从“技术地解决”转向“伦理地关注”和“伦理地解释”,力求在开发、发展和使用网络技术的同时明确地把“以人为目的”的伦理意识注入其中,使网络化的社会生活、交往方式不致陷入“技术因素大于人的因素”的伦理困境。

1.杜层月乏个人应共同制定并遵守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

由于网络是人们自觉自愿地互联而建立起来的,从网络建立之初,就是人们自己为自己立法,自立规范,自己遵守。网络建成后,每一网络主体通过网络,都处在与自我、他人、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之中,这些关系所包含和显现出来的共同要求,是网络道德的基础和主要内容。网络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制定,都是一定网络主体的相应社会利益、需要和价值追求的反映。

我们一般认为以下四个原则为最基本的原则:无害原则、公正原则、尊重原则和允许原则。无害原则是网络伦理中的底线伦理,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它要求任何网络行为对他人、对网络环境至少是无害的。公正原则是人类一直追求和崇尚的一条重要的伦理原则,是人类社会理性的充分体现,它要求人们能够获得其应该得到的各种权益和好处,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尊重原则要求不论网络如何技术化、虚拟化,网络的主体是人,而不是“虚拟的人”,更不是机器。网络不是“无人之境”,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要求网络主体之间应彼此尊重,不能把对方看成是可以被随意操纵、“计算”的纯粹的“数字化”符号,个人信息也不是可以任意复制和粘贴的。允许原则是指涉及他人的行动的权威只能从别人的允许中得来。允许是道德权威的来源,尊重他人的权利是网络共同体可能性的必要条件。

我国团中央等部门在2001年12月4日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作为广大青少年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文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2.寄希望于网络主体自身的道德修养。

网络的道德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的人。我们应该看到,单一的网络技术是不可能具有情感、进行思想文流和社会文往的。网络并不是伦理道德的主体,它只是一种载体,网络伦理的主体仍然是人,也就是利用电脑及网络技术的网络用户。网络道德是活动在网络上的个人、组织之间的社会关系和共同利益的反映。而网络主体是网络道德规范的实际创造者和制定者,又是网络道德实践、道德行为的主体,更是一切网络行为的道德评价者,是道德进步的推动力量。网络主体在网络生活、实践中自我道德修养的过程,也就是人从道德他律走向道德自律的自我塑造、自我提升的过程。而道德自律是一个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过程,实现这一过程的关键,是人人从我做起。不能有“只见律他,不见他律,只知律人,不知律已”的心态。在网络社会中,如果只有少数人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严格自律,网络社会就不可能有一个文明的道德面貌。它要求我们每一个网络用户都要从我做起,建立一种积极向上的高尚道德人格,形成一种严肃负责的态度,并通过道德实践培养起独立自觉的判断、选择能力,正确分析、理性地对待网上信息,坚持从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利益出发,自觉抵御各种不良信息的侵入,从而自觉遵守、维护网络道德。

3.充分发挥传统道德的积极作用。

在网络社会中,人的社会角色和道德贵任都与现实社会有很大不同,人将摆脱诸如邻里角色、现实直观角色等现实社会中制约人们的道德环境,而在超地域的范围内发挥更大的社会作用。这意味着,在传统社会中形成的道德及其运行机制在信息社会中并不完全适用。但我们不能为了维护传统道德而拒斥网络社会闯入我们的生活,我们也不能听任网络社会的道德无序状态或消极等待其自发的道德机制的形成,因为它将由于网络道德与现实道德的密切联系而导致现实道德的失范。因此,我们应整合传统伦理资源,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将之引入网络伦理中,使传统道德文化修身为本的思想在当今的网络道德教育中的价值更加凸现。

4.将网络社会的外部制裁与网络主体的道德自我约束结合起来。

网络社会由于其虚拟性、间接性、开放性和自主性的特点,使得道德自律实施的难度加大。在目前整个社会基本道德水平还不太高的情况下,只有把道德他律与自律结合起来,把网络社会的外部制裁与网络主体的道德自我约束结合起来,网络社会道德才有可能成为现实并发挥重要作用。这里的外部制裁包括技术手段的和法律的制裁。

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这种更少人干预、过问、管理、控制的网络社会环境,必将对人们的道德水平、文明程度等进行一场意味深长的新考验。在这场考验中,人们自觉自愿地交出一份怎样的答案,这不能不是人们拭目以待的。

网络道德 篇12

《网络与道德》是浙教版七年级第二章第十一课的内容。主要通过网上搜索,进一步巩固搜索引擎的使用。通过案例学习,使学生注意网络使用的文明。以往的信息技术科教学都是一种信息技术操作学习课,在从课堂中体会正确使用计算机来达到新课程信息素养培养的要求。为了进一步体现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和网络道德观,本节课我整合了思想政治课进行教学。利用思想政治课的典型案例分析,结合本身信息硬件的使用,从正面上引导学生了解利用网络学生的优势,从方面上教育学生不正当的使用网络给人带来的弊端,从而,达到了培养学生信息素养道德观的教育。本人在学校的多媒体机房上了这堂课,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案例过程

1. 课堂导航、畅所欲言

课前学生登录教学网站,通过主页的导航图片和一些跳动的“文明上网,做个文明小网民”的字样,学生就可以感受到网络与道德本节课的情趣,然后我引导学生单击课堂导航栏目去浏览本节课学习任务。学生了解了这节课的学习目标之后,我开始通过“你喜欢上网吗?”这个话题导入新课,引发学生讨论。学生单击畅所欲言栏目中的第一题BBS链接就可以进行讨论。我给学生3分钟时间到课堂BBS上留言讨论,学生互相查看别人发表的言论,随时进行评论。最后我对同学们发表的言论进行了总结,发现大多数的同学都喜欢上网这个观点。那么我就顺利成章的进入课堂第二个讨论话题,“你老师和家长对你的上网持何种态度?”。

2. 案例聚焦、引发思考

通过第一环节BBS的讨论,大部分同学都认为家长和老师都持有一定限制这

时候我反问学生,为什么如此绚丽多彩、美好的网络家长和老师持有一定得限制呢?学生开始在下面窃窃私语,这时我引导学生开始点击案例聚焦栏目,然后去阅读案例一。5分钟之后学生开始被案例里的内容引发思考,这时我就将学生分成三个小组进行讨论,然后请每个小组派一名成员对案例进行分析。通过这个案例的分析,学生都总结出网络成瘾对青少年的危害。这时,我开始给学生讲解网络对学生的思想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

3. 知识乐园、开动脑筋

通过案例分析之后,学生开始了解青少年网瘾的危害,那么对于我们国家对青少年的上网又是如何引导的呢?这时候根据我的提示,学生开始单击知识乐园栏目学习《全年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究竟哪些信息属于“不良信息”,哪些行为属于“破坏网络秩序”的行为呢?学生单击开动脑筋,进入BBS讨论这个话题。 学生了解了网络文明公约之后,我要求学生在此进入案例聚焦栏目阅读案例二和案例三。通过案例二,学生纷纷发表意见,认为黑客给网络安全带来的隐患违背了网络文明公约中破坏网络安全的约定,从而加深同学们心中注重网络安全的意识。通过案例三的阅读,学生开始了解了案例中侵犯知识产权,究竟知识产权的内容是什么呢,我指导学生去阅读知识乐园中的知识产权部分。

4. 文明之星评选

这个环节我让学生根据文明之星栏目的提示,进入温州体育运动学校初中信

息技术论坛进行文明之星评选活动。让学生在全班的同学中评选出3名在他心目中的文明之星,然后让获奖同学发表获奖感言

5. 温馨提示、课堂小结

课堂最后3分钟我开始对本节课进行总结,我点击温馨提示栏目,这时弹出

一个网络温馨提示网页,我让学生一起来阅读网页中的两句话来结束本节课的教学,这时我考试领读喊出我们心中的目标: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争当文明小网民。明明白白上网、健健康康上网、快快乐乐、开开心心下网,清清爽爽共度网络好时光!,

三:案例反思

本堂课通过整合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方法和案例分析讨论的方式,再结果信息技术课本身论坛讨论的特点,对课堂的教学效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1,案例阅读分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苏霍姆林斯基说:“学习兴趣是学习活动的重要动力。”只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才能乐于接受,此所谓“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本节课是一节网络与道德的教育课,在本案例的教学中,形象生动的案例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思考探究的空间。学生通过阅读案例,然后引发思考,通过自己分析案例中发生悲剧的原因,然后教师再引入课堂内容起到恰到好处的教学效果。例如:本节课中案例一学生张某因网络成瘾最后跳楼自杀的事件。学生阅读后就会有很多思考,然后老师通过让学生自己分组讨论上台发表见解,引入《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中去。学生就不会感觉枯燥。传统的信息教学就是让学生直接阅读这些知识点,没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整合教学,对学生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起到促进作用。

本节课是让学生树立网络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明白自己所担负的使命和责任。新课程中要求关注参与信息活动时学生的情感与态度,培养学生的责任心,要求他们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道德,并在一定的法律和道德的范围内,实现和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和问题的解决。本节课通过运用思想政治课的道德教育方法,让学生去分析案例,然后引入课堂网络道德知识,学生记忆深刻。例如:学生阅读了案例一后,纷纷在BBS发表自己独特的见解,很多学生认为网络的快速普遍发展对青少年的心灵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危害。这不仅使学生懂得了网络的危害,问且无形中也树立了文明上网的意识。

3、起到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作用

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知识是由学生观察外在事物后的探索、体会与反思等思考活动建立的,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环境。在建构主义理论的观点中,教师所扮演的角色由知识的传授者变为知识创建的协助者,学生与教师的关系也由“向教师学”转变成“和教师一起学”。这节课我深刻的体会,教师只起到一个引导作用,主要的方面是学生通过信息技术自主的学习,根据问题自己进行学习,很好的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本节课三分之二的时间是让学生阅读案例然后思考讨论,将课堂的大部分时间留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去学习、去探讨。

网络道德意识 篇13

网络对中学生的负面影响

1.网络传播的异化思想影响中学生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互联网技术使世界各国不同文化瞬息相连成为可能,迥异的文化形态、千差万别的思想理念在网络上或交融或冲突,使媒介文化大聚合成为可能,但其中不乏各种偏激的异化思想。中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异化思想的冲击,甚至可能引发偏激的行为,以致危害自身和社会。在近期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中,社交媒体对不同国家的青少年的消极影响引起了广泛关注。

2.网络传播的垃圾信息易混淆中学生的视听

网络是一个信息的宝库,同时也是一个信息的垃圾场,学术信息、娱乐信息、经济信息以及各种各样的不良信息混杂在一起,使其成为了信息万花筒。垃圾信息充斥于网络,使中学生时时处于被不良信息侵袭的危险中,其身心健康易受到危害。

3.网络传播的伴生品毒害了中学生的心灵

网络空间对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中学生有着无限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往往会导致他们对网络极度迷恋,网络上瘾症、网络孤独症、网络诈骗等网络传播的伴生品就应运而生,因此中学生沉迷网络的危害性极大已成为共识。

中学生的网络道德与法制意识的培养

1.网络传播中急需有效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教师首先应主动学习网络知识,了解网络,同时提高自身的网络法制道德修养,做好学生网络法制道德教育的模范。

2.疏与堵并举是培养中学生健康的网络道德和法制意识的重要手段

对中学生来说,堵只能解决表面问题,要从思想上根本解决问题,教师必须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掌握他们的心理特征,做好心理疏导。

例如,在讲解黑客技术时,教师可在教授网络知识时辅以实例,让学生明白黑客技术既有攻击性,又有防护性,无所谓好坏,关键在于使用者使用它的目的以及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如果用在国防、网络安全等方面,这种信息技术行为就是有利的、积极的;反之,使用黑客技术攻击他人、侵占他人利益、进行不法活动,对社会、对他人造成重大危害,就是有害的。由此,教师要引导学生对黑客技术进行全面认识,从而提高学生的自我控制和自我防范意识。

又如,对于学生如何看待游戏这一问题,教师可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游戏,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引导学生对待游戏,这是信息技术教师需要直面的问题。教师可引导学生玩一些寓教于乐的游戏,对他们进行正确的世界观熏陶。网络上也不乏优秀的游戏,只要主题健康,有益于学生发展,都可以向学生推荐,但也应注意引导他们把握适时的“度”,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

3.帮助学生树立遵守信息法律法规的法制意识

教师应让学生了解与信息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法制观念,养成在信息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与行为习惯。笔者曾选取近期发生的网络犯罪典型案例及审判结果视频,定期在课堂播放。这种直观教育的效果,明显好于法律条文的说教,学生也更易接受。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潜移默化的提升。

网络道德 篇14

关键词:公共道德;网络道德;存在问题;网络道德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6-0369-02

当下中国,洋溢着勃勃生机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道德滑坡和价值沦丧现象。快速发展的网络,在未来的道德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作为公共道德范畴的网络道德

“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党的十报告中关于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之所以十报告如此强调道德建设,这与我国的现阶段发展现状是分不开的。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让我国的经济总量和人均GDP突飞猛进,然而,经济学研究显示: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后,一般国家都会经历“拐点时期”,此时的转型,最大的挑战常常来源于“精神内核”的裂变。

谈网络道德,必须明确网络道德是属于公共道德范畴的。首先很有必要在“何谓公共道德?”这一问题认识的基础之上,对公共道德的内涵进行深入探讨。当前学者们对“公共道德”的概念把握之上,还没有形成比较深入和统一的“共识”。高湘泽教授的观点认为:“如果把事关私人事务(private affairs)和私人生活(private life)领域的道德称作‘私人道德’(privatemorality),那么,与之相对的公共道德(public morality)便应当可以被理解为事关公共事务(public affairs)和公共生活(public life)领域的道德。”显然,公共道德最突出的特点是公共性,只有包含在公共生活领域当中的那些具有普遍含义的道德观念,特别是关涉社会基本结构、社会生活及公共事务的道德观念,才能成为公共道德[1]。

根据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omNIC)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2],面对互联网如此迅猛的发展势头,网络道德在公共道德中已� 网络参与不仅包括普通民众,还包括企业和政府,在这样一个现实世界数字化的环境里,网络行为的私人性和影响的社会性,更要求我们关注网络发展过程中的网络道德问题。

二、网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道德困境

网络在方便人民生活、提高企业效率、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网络的负能量却也充斥其中,从以下几个案例,我们分析网络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道德困境。

案例一:“人肉搜索”是通过网络维护正义还是多数人的暴力?

从“人肉搜索第一案”,到之后的“铜须门”,以及“韩白之争”、“死亡博客”等等,“人肉搜索”无时无刻不在互联网上演。在人肉搜索之下,互联网不仅是虚拟的,甚至可能是毫无隐私可言的。所以,网络在促进民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催生了大量网络暴力。所谓法不责众,个人融入群体,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安全感,这也使得参与人肉搜索的民众敢于施行网络暴力而不用担心承担相应责任。网上的民众最终被定性为侵犯隐私的风险由于网络生活的匿名制而大幅降低。一直以来传统看法都是,互联网络应� 英国自由主义大师约翰・密尔也强调:“假定全体人类统一执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类沉默较为正当。”[3]网络暴力以道德鸟瞰的方式来裁夺他人表达权利,这无疑是一种“道德霸权”。

案例二:电商大战,是让利消费者还是欺诈?

每逢节日,电商之间的价格厮杀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2012年6月18日京东商城的店庆却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纷纷加入战局。在本次战局中,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天猫、国美库巴网、当当网、卓越亚马逊、一号店等一干电商巨头参与其中。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各家电商都放出巨资让利促销,正值店庆的京东商城更是号称让利10亿元。然而令人唏嘘不已的结果是,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和国美电器搅动的“电商促销大战”原来是闹剧一场。针对“8・15”电商价格大战,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调查发现,上述参与价格战的三家厂商主要在三方面涉嫌价格欺诈:促销价高于原价、未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用独家销售的产品进行比价等。而一淘网也存在部分数据失实的问题。相关部门抽查京东的15种产品显示,这些产品的毛利率最低达4%,最高达22.43%,即使促销后最高的毛利率也达到10%。此外还存在的虚假现象是,有的电商承诺低价出售商品,但在网店上却标明无货,而调查结果显示商家仓库实际有存货。另一个涉嫌虚假促销的表现是,有的电商促销的产品是独家经营,其他商家根本没有,因此也无从比较其此前承诺价格究竟是否为最低价。

“8・15”电商大战是一场电商的全民闹剧,京东、苏宁、国美、一淘吸引了眼球,但却牺牲了电商公司的创始人信誉,微博营销的过热是否会导致整个行业的信誉坍塌?过度的宣传是否会造成用户的透支消费?企业为了赢利用尽了心思,挖空了头脑,却伤害了全国网购的消费者心,诚信的缺失,何尝不是整个民族道德缺失的痛。

案例三:政府网站PS照片,是往脸上贴金还是自打耳光?

《人民日报》曾报道:目前100%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省级政府、95%以上的地市级地方政府、85%以上的区县级地方政府建成了政府网站,然而,不少地方政府网站虽高调上线却最终沦为摆设,内容更新缓慢,甚至整体处于休眠状态。就在这样近乎休眠的状态下,一些官方的新闻照片中,PS技术似乎总是扮演了一个并不光彩的角色。此前,就有一些政府网站新闻图片里出现过领导“到处乱飞”的照片,杭州某区政府网站、四川某县政府网站的新闻中都出现过领导的悬浮照。政府网站本是对外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倘� 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则被人民看成一句句空洞洞的口号。为了面子工程,抑或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政府部门如此做事,这又何尝不是一种道德的缺失呢?

三、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建设文化强国

文化大国并不能称之为文化强国,力 如何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关乎能否稳步实现建设文化强国的目标。以上三个案例分别从人民群众、企业、政府三个主体分析网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道德问题,应该从更深层次挖掘产生的根源,从而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1.所有社会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人的问题,所以加强网络道德建设,首先要从人的教育开始,加强个体道德修养提高自律意识。如果不能通过教育提高全民的道德水准,即便是有再严密的法律,也会有人刻意或者无意中去破坏。现阶段,年龄在10―29岁的网民占网民总人数50%以上,青少年是上网的最大群体,是上网的主力军。青少年的认知与道德成长基本上还处于模仿和模拟的层次。所以说在日常生活之中,成年人,尤其是父母的行为对孩子的公共道德修养和成熟会产生直接和深远的影响。到了互联网时代,网上众多民众的不受传统道德约束的行为,更容易给青少年造成许多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家庭、学校、社会都应当担负起积极的教育作用,使新生代的网民从一开始就建立良好的道德自律。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网络里的行为规则。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网络不是虚无缥缈的世界,是各个主体参与的现实世界数字化,不仅每个个体要自觉增强自身修养,同时也要从总体上规范网络行为。旨在规范网络行为的法律法规不仅要规范普通民众的网络行为,还要能够有效地管理企业的网络商业行为,有效地监督政府的网络行政行为。

3.加强网络道德规范宣传和监控机制。根据《当代公民的网络道德问题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网民中,仅有5.2%的受访者了解“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可见加强网络道德规范的宣传是十分必要的。我们还应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和组织,如美国计算机组织协会、加拿大的信息处理协会等制定的信息伦理准则,他们的网络道德坚实的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对现阶段我国加强网络行为的道德约束将发挥正面影响。

综上,信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我们带来诸多益处的同时,也带来了较多的不符合伦理道德,甚至走向犯罪的诸多不利因素[4]。不管是普通网民,还是企业或是政府,在进行网络活动时都应当遵从最基本的网络行为规范。公民应该积极发挥网络给自身带来的积极影响,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用广博的网络资源开阔视野,丰富知识;企业在利用网络实现效益的同时应诚实守信,建立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政府部门在实现网络办公的过程中,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恪守道德底线。

参考文献:

[1]黄永录,李文中。浅述公民的公共道德责任意识[J].文教资料,2011(2).

[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R].2013-01-15.

网络道德 篇15

关键词:互联网 网络道德 网络文化

中图分类号:G6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9(a)-0254-01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正改变着我们身边的一切,特别是网络技术、网络应用的不断普及,使计算机、互联网已逐渐成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全世界网民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仅仅在中国截至2011年底网民数量就已达5.13亿之多。然而由于网民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分布、个人收入、道德水准等各方面存在着相当的差异,导致很多人不能正确地、有效地使用网络,甚至有些人以不正当的手段对网络进行恶意的破坏,使网络非但不能正常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而且给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和许多意想不到的恶劣后果。基于这种情况,近年来如何提高网民的网络道德水准等问题越来越被人们重视起来,做高素质网民、文明上网的呼声愈加的多了起来,社会各界关于网络道德问题的讨论也是层出不穷、众说分云。在此我以一个普通网民的身份对这个社会热点问题谈一点个人的浅见。

1 网络道德与现实社会中的道德之比较

网络道德就是在虚拟的网络社会里用来规范和约束网民的思想和言论等行为的道德准则。网络道德与现实社会中的道德准则一样,依靠人的内心信念和自制自律来约束自己在使用网络过程中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网络的伦理道德,合乎社会发展利益。然而网络是基于虚拟空间的,在传统现实社会中形成的道德及其运行机制在网络社会中并不完全适用,所以我们必须通过分析网络社会道德的新特点,提出新的道德标准,加快网络道德的引导和宣传,倡导网络中的道德自律。

网络道德与现实社会中的道德相比较有两大特点。

一是自主性和自律性。网络世界是一个很少有人干预、过问、管理、控制的虚拟世界,个体的自主性在那里可以得到完全的体现,因此网络道德规范很难以强制的方式加以任何人,更多的是要求人们具有更高的自律性,要求人们有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

二是开放性和多元性。网络把不同国家、不同信仰、不同层次的人们联系在一起,人们的文化修养、道德意识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也就呈现出多元化的文化价值取向,加之网络空间本来就是一个开放的空间,人们的道德约束主要依靠于自身的约束力,所以网络道德就兼容了开放性与多元性这一特点。

2 网络道德关乎国计民生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互联网所覆盖的区域在不断地扩大,网上的内容日新月异,网民的数量也在极速地增加,互联网使人们的眼界更加开阔了,互联网也让若大的地球成了一个“村”。但是,随之而来的还有很多负面效应,一些网络失范行为对网民的身心健康等方面都造成了很多的不良影响,有些行为还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后果。例如:一些“黑客”盗取网民的个人隐私在网上实施犯罪行为;一些网站的管理者为增加点击率以谋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在网上宣传色情和暴力;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凭借网上优势对我们进行网络文化侵略,加剧了国家之间和地区之间道德和文化的冲突……。所以人们在感受网络方便、享受网络文化便利的同时,或正面或反面地受到网络文化的侵染和影响,而这其中青少年和文化层次较低的人群更是深受其害。如果我们的网络不能提供正确的东西,而是任由低级趣味的东西在网上肆无忌惮的漫延下去,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可想而知的。多年前邓小平同志就提出计算机的普及要从娃娃抓起,试问如果没有一个安全有益的网络环境,对我们的子孙后代—— 祖国的未来将会造成怎样的可怕后果呢?都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可是如果让一个人每天游荡在一个充斥着糟粕的网络世界里,那么想改变他的思想、行为还用得上百年吗?恐怕“网络育人”的速度远高于传统教育吧!特别是我们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所

3 多方举措并行,推进网络道德建设,为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虽然各国、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不断的出台网络道德、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规与道德规范,用以约束网民在网络中的各种行为,相关的技术部门也在不断地研发新的软件、硬件以使网络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逐步增强,但是安全问题仍然是制约网络快速发展的一个难题。我个 针对网络安全这个问题,早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许多国家就根据具体的情况制定了计算机安全法规,然而时至今日,有关网络方面的行为规范和法律法规还是没有一个统一完善的范本,很多网络破坏者、犯罪者就是经常找到一些法律、法规中的盲点实施犯罪,因此想要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快速地发展,想要规范人们在网络中的行为,提高人们的网络道德水准,就要有相应的法律全面的加以制约。

同时,由于网络的全球性、隐蔽性、开放性、自由性和异化性等特征,决定了不可能完全依赖法律来约束各种网络行为,因为即使有了非常详尽和严密的法律,而对众多的边缘行为和网上犯罪,法律往往鞭长莫及,防不胜防。所以网络行为更重要的是必须由道德这个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影响力的行为规范来调整。因此道德建设成了网络法制建设的重要补充,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维护网络安全,保障网络的健康发展。

另外,必须建立一支技术上过硬、作风上可靠的网络监管队伍,从网络线路上封杀,在关键之处施行严密的网络监控,对于那些糟粕一定要斩草除根决不手软。

只有多方面共同努力,多种举措并行,做到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相结合、检查与监督相结合、打击与教育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才能真正有效地推进网络道德建设速度,保证网络文明的进步。

综上所述,我认为无论是办网者还是上网者或是网络监管者,都必须树立责任意识,决不能使网络文化发展成一种没有规矩的文化。网民要增强对网络文化的识别能力,自律抗诱能力,在千变万化的网络世界里必须要坚定信念、把握方向、守住良知、维护公德,要加强自我学习,培养自觉的网络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同时要利用好网络这个世界性的信息平台,宣传正确的、健康向上的文化,推进网络道德建设的进程,使网络文化真正成为现代文明的象征。

参考文献

[1] 王贤卿。道德是否可以虚拟:大学生网络行为的道德研究[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2).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