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和考生都想知道高考志愿填报中平行志愿是什么意思?以及关于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在投档时按考生四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平行志愿即在普通类院校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或ABCDE五所院校。
也有为ABCDEFGHIJ十所院校(2016年河北省本科二批和三批合并报名,新的本科二批报名院校为十所),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三所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志愿。体育、艺术类各批次暂不设置平行院校志愿,每批次设置第一至第四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注:河北省体育艺术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不设平行志愿,本科三批设置平行志愿),并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