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职责就是工作者具体工作的内容所负的责任及达到岗位要求的标准,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下面是整理的妇联岗位工作职责与内容通用6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组织开展农村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城市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办好女子农函校,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参与对贫困妇女的帮扶工作。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潜力;
(三)帮忙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礼貌建立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四)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用心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带给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参与有关保护儿童的政策法规草案的拟定和权益保护;实施“春蕾计划”,促进女童发展;指导妇联系统幼教及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工作;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推进校外教育,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 负责开展各项妇女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上海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
二、 健全执委会、妇代会组织及其工作制度。按时召开妇代会,发挥妇女代表和基层妇代会的作用。
三、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施,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协调处理妇女儿童保护工作。
四、 开展“四有”、“四自”教育,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创建活动。
五、 推进家庭文化的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德“十要”为标准,开展家庭美德活动。按照“文明户”和“五好文明家庭”标准,开展创评活动。
六、 推进下岗、失业妇女的再就业工作。
关心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健全特殊家庭子女的关心、教育网络,办好0—14岁儿童家长学校,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
乡妇联工作职责
一、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乡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并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状况。
二、负责妇联全面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定期召开基层妇代会主任会议,及时布置任务,抓好典型,及时上报传达。
三、抓好基层妇代会工作,做好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带动妇女投身“四个礼貌”建设。
四、用心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和“五好礼貌家庭”评选工作,宣传妇女先进事迹,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
五、大力弘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精神。充分发挥妇女学校的阵地作用,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引导妇女争做知识的女性、智慧的女性和礼貌的女性;
六、认真宣传《两法两纲要》和男女平等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用心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
七、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培养和推荐优秀妇女入党、上岗;
八、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妇女儿童工作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代表妇女儿童向乡党委、政府反映,并提出推荐;
九、完成乡党委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调查了解维护妇女权益状况,参与有关政策和规划的拟定和修改,推动有关妇女权益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负责接待处理妇女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参与重大典型信访案件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参与有关的普法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