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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校园(含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取缔非法办学的幼儿园,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杜绝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马兆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校(园)车营运情况,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幼儿园违规自备或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
2、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的配置。
3、依法取缔办学条件不达标、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幼儿园。
4、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治安安全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为:
1、宣传部署、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5月20日前)
召开动员会、制订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站办所深入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调查并逐一登记;对辖区内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和所有非法办学的幼儿园进行排查并逐一登记。同时,对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学校、城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和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上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签订承诺书、对校园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
运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要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含公交车)营运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责令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员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搭乘学生行为。
农机站要依法打击农用车搭乘学生行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
中心学校、卫生院、工商所要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要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进行整改。
中心学校、安监站要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中心学校、消防部门要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督促每所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同时,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格进行清查,将非法办学的幼儿园的情况报请县政府予以取缔。
3、督查汇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镇纪委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在20xx年7月底前,镇政府将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园及周边安全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事关镇域社会大局稳定,各成员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配合,着力解决学校食品、校舍、消防、治安、道路交通等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派出所、交管站和中心学校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动员广大师生及群众积极参与到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时,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3、加强督查,确保成效。镇政府将强化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站办所予以表扬;对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的站办所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四创两争”工作推进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有力的推进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呈贡县“四创两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街道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指标要求,全面加快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创卫”指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容环境面貌,下大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整治原则
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协调联动、严格标准、全面铺开,对整治推进情况和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考评制和责任问责制”的精神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街道通报,切实把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整治重点
针对当前社区农贸市场、居民区、背街小巷、街道、大学校园等方面存在的私搭乱建、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环卫设施不完善、“门前三包”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多、环境脏乱差,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边整治边反弹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呈贡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一)呈贡县××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赵庆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由街道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50人以上的以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工商、公安、社区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垃圾清运不及时,保洁措施不到位。
1、摸清辖区范围垃圾堆放点的数量,分片分组进行清运。主要街道垃圾堆放点做到每周清运一次。
2、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建街道垃圾清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垃级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生活垃级做到自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3、认真落实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辖区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清扫工作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主要街道、生活区保洁工作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即: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
牵头单位: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牵头人:赵庆华
责任单位:×××
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二)整治乱贴乱画,占道经营。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违规占道取缔”的原则,切实加强占道经营摊区摊点、乱搭乱建、“牛皮癣”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各社区主任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三)整治“门前三包”工作不落实。12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按照《××街道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强“门前三包”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与街道所有沿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每月对各单位及商户进行检查督促,进行考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
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的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辖区主要道路、居民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要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认真搞好室内、室外、村内、村外的环境卫生;同时,街道爱卫办按照《呈贡县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爱卫会
牵头人:×××
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各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创卫”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专项整治,冲刺攻坚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加强配合。
各社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督导检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协调和沟通,实现无缝对接,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不回避问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严格标准,加强督查。
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将定期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实效进行督促指导、抽查验收,对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整改和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强意识、保安全。从20xx年1月10日到20xx年4月20日
三、活动组织结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
四、活动内容
1、采取公司自查、坚持每日一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责任人进行整改。每周五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每月25日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积极配合运管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于上级相关部门。
2、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领会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重点领域隐患的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会议要求,规范操作规程,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时刻牢记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每天安全从零开始的理念。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做好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车辆投保情况、罐体检测和例行保养制度的落实。
5、扩大安全排查覆盖面,不留死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切实落实责任、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突出“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 强意识、保安全”的活动主题。更加严格的进行排查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查找可能发生的事故。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检查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检查的重点地区和范围。
2、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彻底排除隐患和问题,做到排除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加大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司乘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通过扎实开展活动,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标本兼治,既要解决活动中排查的各类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又要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有新的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储存、使用、输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成品油经营企业自律意识,提高消费者对不合格油品危害性的认识,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不合格油品销售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管理,取缔非法,打击违规,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政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清理查处证照不全、违规建设、偷逃税款、计量造假、质量低劣、来源不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窝点,严肃整治清理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依法查处加油站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成品油市场,构建合法经营、监管有序、责任明确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管理新格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县政府成立三个协调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情况,依法查处违规经营情况,优化网点布局,保障农村及偏远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第二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的监督管理。第三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双打”办公室统筹协调打击无证无照炼油厂和黑加油窝(点)违法经营油品的行为。
四、整治范围
以城乡结合部、国省公路沿线、成品油经营网点集中地、厂矿物流输企业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输、批发、零售为重点环节,以非法建设、非法储用、非法输、非法买卖为重点对象,依法依规查处瞒报收入、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依法清理企业自备储备油设施。重点整治以下非法经营行为:
(一)无证照(或证照不齐)非法建设经营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使用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
(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违法行为;
(四)超越经营范围、假冒商标及标识行为;
(五)成品油价格、计量违法行为;
(六)私自建设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行为;
(七)违反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安全管理规定行为;
(八)违反散装汽油实名购销安全监管规定行为;
(九)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行为;
(十)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职责
(一)乡(镇)职责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积极配合职能部门,重点做好本辖区黑站、黑点取缔,擅自设立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的清理整顿,加快对已经规划确认的加油站点土地规划手续办理等配合协作工作和安全环保日常监督管理。
(二)部门职责
商务局: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三统一”落实情况,证照是否齐全、参加年度检验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取得规划确认后,超过规定年限未动工建设的加油站进行全面清理。
应急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储油库、加油站、本行业的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的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安全违法行为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加油站(点)的质量、计量、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严格车用燃油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牵头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
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违法犯罪活动,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时受理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依法开展侦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散装汽油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成品油输车辆依法进行路面检查。
自然资源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用地情况,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点)规划调整、土地指标的保障。加快对省商务厅和市行政审批部门规划确认的加油站优先给予土地指标供给,以确保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的建设。
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输的车辆,从道路输渠道打击非法油品流入、负责牵头处置查扣违法输成品油的道路输车辆。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加油站(点)的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双层罐改造、油气回收设备年度检验等工作;依法查处黑加油窝点涉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住建局:负责对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的加油站(点)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税务局:负责依法查处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气象局:负责油库、加油站(点)防雷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防雷安全技术标准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中石化、中石油分公司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输、收储,对现场查封的非法油品处置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指导所属加油站自查自纠,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六、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二个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全面排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专项行动整治方案,迅速开展本部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全面进行清理整顿。
(二)扎实推进,全面治理。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联合行动、联合执法、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处置,特别是加大对已取缔站点的跟踪检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形成合力,确保实效。(全程督导)
县政府办将会同三个协调办公室,抽取相关工作人员,成立联合督导组,针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职责。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各涉及部门6月5日前将负责专项行动的主管领导、联络员名单连同工作方案一并报县商务局。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案件通报移交机制。属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其他部门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线索移交牵头部门处理,确保分工明确、沟通顺畅、联管共治。
(三)坚持依法行政。各责任单位要严格依法打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文明规范执法,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接受公众投诉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各责任单位于每周四下午6:00前,填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附表2),并于8月3日前报送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任务的统一安排,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就目前违法违章建设现状,积极开展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拆除或整治工作,重在违章搭建的拆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专项机构
成立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书记担任,副组长为镇长、副书记、分管领导副书记。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解同志担任,刘担任副主任。
二、整治区域及整治时间
对全镇域范围内采取三区域划分方式进行分别整治。金堂大道沿线、又新连接线沿线、又新场镇建成区、永乐柏山旅游环线、背街小巷、危房范围内分为督查整治区域,违章搭建物必须进行限期拆除或进行合法整治,要求必须在8月中完成;永乐场镇、金乐路沿线、镇域节点、美丽新村建设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整治期限为12月底;村组道路、镇域其它区域划分为第三类,为长久整治区域,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20xx年4月。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内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乱搭乱建(构)筑物;省道、县道及乡村公路控制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房前屋后乱搭乱建的圈舍、棚区等(违章搭建重点为蓝色彩钢棚)。
(二)整治标准:屋顶违章搭建的彩钢棚、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后,由违建户自行按原规划进行恢复;农村居民房屋确权颁证后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国有土地上未经批准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房前屋后的乱搭乱建区拆除后进行恢复。实施方案宣布后,新增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四、整治责任分工
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指挥全镇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另设宣传小组,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
国土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城建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城管负责违章搭建的查处,群工办负责违章建设的法律解释及咨询。
村社区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制止及举报,并协助城建办对违章违法建设构建物进行全面拆除。
各村组组长负责清查本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的违章违法建设,并实事求是的进行上报;负责遏制违章违法建设的修建。
五、整治措施
全镇采取分片分区,由各村村委及驻村领导和负责人具体落实。全镇共13个村及社区、6个重要点位成片区。共19个片区,并逐一落实到各片区村委,安排驻村小组进行及时督查,每个片区安排具体落实时限。在时限要求内采取每周一例会,及时汇报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整治时限内要求各片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六、整治奖惩措施
1、对违建户一经发现拆除后,再次修建的,给予违建户及施工方一定的罚款。并吊销施工工匠的施工资格,三年内不能在又新范围内进行修建任何工程,当地农电员给违建户配电的建议由江源电力公司取消其电工资格。
2、对村组未能及时整治及上报违建情况的,给予该组组长停发半年工资、该村村委及相关负责人给予扣除半年工作绩效的惩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对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整治不力的情况,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采取对各村(社区)进行“一季度一考核制度”,对当季度各村(社区)对违章违法建设的`拆除或整治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一季度村委每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七、本实施方案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按照县效能办《关于认真做好推进全县“三大”主题教育暨作风整治活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县人口计生委开展以“整风纪、强队伍、树形象、促发展”为主题的行风整治活动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和谐惠民计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主题,严格按照“三大”主题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开展请农民兄弟评计生,采取发放问卷和征求意见稿等形式,聚焦提炼了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讨论,形成以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有待加强;
2、机关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
3、整治性别比工作成效还不明显;
4、基层计生网络建设有待完善;
二、整改落实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理清整改思路和具体任务、目标、时限和责任分工。整个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由主任负总责,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要按工作要求,相关任务进行整改。
1、强化创新意识,以思想大解放取得工作的大发展。委党组、班子成员要认真、系统地学习研究作风建设和创业服务年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机关,做到理论创新,思路创新,工作创新。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办公室统计股宣教股科技股流管站城区计生办服务站
2、强化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态度。自从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以来,计生委在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警示教育、队伍教育、服务态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有个别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态度欠佳、上班玩电脑游戏等现象。计生委对存在的这一现象逢会必提,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群众监督制度、过错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并把“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评,兑现奖惩。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办公室
3、强化“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省、市对“两非”案件的查处,例入各县(市)年度目标考评重要内容。为了强化这一工作,县“两非”专案组集中人员要集中时间、集中办案,对举报的“两非”案件进行认真核查。确保今年市下达的“两非”案件任务的完成。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宣教股法规股
4、完善基层网络建设,提高计生服务效能。目前,我县乡所、村室建设还不完善,60%以上乡所建设难以达标,计生委20xx年将根据经济情况,对60%以上乡所,村室建设投入经费,完善设施,年内达到标准。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科技股
三、整改要求
1、各责任领导、股室要把此次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提高计生工和整体形象和解决当前计生工作问题重要举措来抓。
2、整改期间,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在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中,各责任领导、股室明确分工和责任,树立全局意识,服从安排,相互协作,在12月下旬前把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十九大安保反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街道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是加强办公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其他涉安行业涉恐隐患排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紧紧围绕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深入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山西省反恐怖主义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在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指导下,调动各县区街道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分解细化反恐怖工作责任,推动落实反恐怖各项措施。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消除影响十九大安全的安全隐患,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根据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为更好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市街道决定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排查时间
(一)排查阶段(5月中旬至5月31日)
各县区街道、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做好5月“一带一路”国家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的安保工作,全面排查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的涉恐隐患,做到底数清楚,对发现的涉恐隐患要立即开展调查核查和专业研判,对有现实危害的,要及时打击处理。
(二)巩固阶段(5月下旬至8月底)
各相关部门要以做好9月“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安保工作为阶段性目标,集中精力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复查,全面理清并列出涉恐安全隐患,采取多种措施集中攻坚,彻底消除涉恐安全隐患。
(三)强化阶段(9月初至党的十九大结束)
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九大安保反恐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提高对易发生涉恐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部位检查频率,切实加强对各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和已发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九大结束至20xx年底)
对涉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固话好的做法和机制,为今后工作积累经验。
四、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1、单位办公楼
为保证办公楼安全有序运行,要加强保安力量建设,增强巡视力度,防止盗窃案件发生,配备配足保安人员,做到全天候巡视巡逻,对外来办事人员要严格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联的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
健全保安制度,完善安全措施。科学制定保安措施,特别要增加节假日、特殊时段、下班后的保安巡视频次,严格检查所有接近办公大楼的陌生人,及时检查视频监控是否正常使用,加强保安人员培训,熟练掌握视频监控操作,让保安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治安情况,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办公楼安全。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1)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企业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情况,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2)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情况。
(3)涉及易燃易爆产品买卖流向登记情况。
(4)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
(5)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化学品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重点是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
(6)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情况。
(7)企业开展“反三违”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
3、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①仓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内部安全距离以及值班室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库区及库房是否有醒目安全标志、标识。
②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③库区视频监控设施是否完好,有无高压线路穿越库区。
④日常仓库管理是否存在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违法违规出租、转让仓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现象,库内产品堆码是否整齐,相关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人员和车辆进出库区登记、库区值班值守科库房定期巡查制度是否落实。
⑤是否按规定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购买产品是否签订有规范的买卖合同,合同中是否详细标明了购进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4、其他涉安行业涉恐单位
其他涉安科室、事业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部门的涉安涉恐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部门主体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作风,推进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实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部门之间协调。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密切配合、应急联动,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力做好涉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加强安全执法检查。要把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事情来抓,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安全执法、文明执法,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涉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决绝杜绝重特大事故。
(四)信息报送。各县区街道要建立此次专项行动检查台账和执法检查文书,对发现的隐患要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及时上报市街道,市局将汇总情况上报市反恐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商务厅及合肥海关联合印发的《关于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商贸发字[20xx]42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外贸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强宣传,重点打击外贸领域三类商业欺诈行为:利用外贸合同诈骗行为;低开、虚开出口发票行为;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和假出口行为。通过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功能,达到整顿和规范对外贸易秩序,维护对外贸易环境的目的。
二、工作重点
(一)关于预防利用外贸合同骗取资金的欺诈行为的发生。
由滁州市商务局牵头,工商、公安、税务、外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滁州市建立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充分体现各部门功能互补、信息共享以及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根据我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外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现场办公,协调相关问题,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二) 严厉查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出口发票是出口企业根据国际惯例向进口商自行开具的一种形式发票。我局将会同税务、外管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程序化的、可操作的管理措施,严厉打击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 严厉打击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假出口行为。在进出口环节,积极利用海关风险监控机制,广泛开展对外贸领域内的价格信息核实以及企业稽查。综合运用查缉和规范两种手段,将打击进出口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制裁违法企业,又要鼓励守法企业,引导企业经营行为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确轨道上来,在外贸进出口领域,形成一个良性、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为更好地开展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商务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外管局等部门组成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办公室作为专项行动领导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成员会议;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调查督办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动市际信息共享制度;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 定期沟通对外贸易领域中利用合同诈骗的案件;定期汇总现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信息,各部门内部要确定本系统内信息的汇总机制;对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导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向滁州市相应对口部门提出要求,形成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尽早实施。 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开、虚开出口发票对我市商品、企业以及国家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尽快推动关于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依据办法查实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处罚;敦促地方有关部门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作为整顿和规范外贸秩序的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商讨建立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共享制度,违规违法企业通报制度。
四、工作进度
按照《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动员部署阶段,印发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组织实施阶级。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部分进出口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第三阶段:20xx年4月,总结、验收阶段。对外贸领域商业诈骗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主要经验与做法、成效进行总结、验收。
为汲取近期我县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6月23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会议精神和县安委会制定的“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工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原油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建宏
副组长:姬存伟 李海元 田新文 申矿生 吴文亮
高瑞锋 刘永欣 迟 静 罗然昊 白 李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质监科,曹林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由厂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一)原油生产、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开发科、后勤服务科要重点加强对原油开采、运输、储存、集输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严把特种设备准入关,按期进行校验,严查管线巡查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安排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验证,督促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车辆管理中心要坚持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路面管控措施,加大对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等事故高发易发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强GPS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突出抓好危运车、油田值班车和油田特种作业车辆的道路安全监管,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基建工程科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对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开挖高边坡、建筑工地塔吊、围墙和简易厂棚、施工电梯、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建筑工地要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安全不达标决不允许开工。同时对于工程安全与质量协议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明确项目监理人职责与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四)防汛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要重点完善完备汛期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值班安排,坚守岗位,作好记录,对重点河流、堤坝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站点、井场要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全部编号登记入库,并着手整改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在管辖区内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活动,进一步加大潜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要加快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重点排查道路急转弯、陡坡防撞墙设置情况,路面塌陷、路面冲毁等灾害,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序实施排险加固工程。
(六)外协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和作业现场检查情况。外协作业队伍归口管理部门要与外协作业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外协作业队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外协作业队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资质、是否存在分包现象、是否存在资质范围外的工程),重点抓好钻井、修井、压裂、固井、测井、试油、工程建设等作业施工队伍的现场安全监管,排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按照HSE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要求执行。
(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办公室、车辆管理中心、油田工程作业大队要重点加强餐饮卫生监督检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率达100%,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及培训合格率达100%, 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采购的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抽查,严防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职工灶,杜绝群体中毒事件发生。
(八)家属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后勤服务科要对家属区内的天然气管道,家属区业主和家属区前商铺用户用气安全情况进行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坚决消除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六、检查步骤
(一)自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8月26日)。各部门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分级负责、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类别、分等级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治理措施、治理时限、治理标准,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和经常化。各部门务必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整治总结报安全环保质监科。
(二)检查验收阶段(8月27日至9月10日)。厂安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排查不实、措施不当、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任责。
(三)接受县安委会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县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照各生产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档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办法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细化明确检查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按照“零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落实,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期限,随时跟踪整改治理情况,采取消号制,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保证安全生产。
(三)夯实责任,严格追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责任,凡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走过场搞形式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亚硝酸盐、罗丹明B等非法添加物质的严重违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继续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
通过整治,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无照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建立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大型、中型和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各类“农家乐”餐饮经营单位。
整治重点: 以居民小区,车站及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附近,学校周边为重点部位。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含有效期内《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二)新开办的未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三)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的;
(四)使用“地沟油”及食用油来源不明、资质手续不全的;
(五)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
(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的;
(七)未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
(八)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的;
(九)餐饮服务环境严重“脏乱差”的。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严把行政许可关,规范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经营的法定条件。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要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力度。要以执法检查、惩处违法、落实责任为主,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督导力度和处罚力度,对所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处理。检查工作务必要细,处罚务必要严,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严厉惩处给予违法分子深刻教育,让其付出高昂的代价。同时,要加强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禁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压案不报。
(三)加大抽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食用油、肉类、自制火锅底料、调味品等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一查到底,从源头上避免问题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原料追踪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资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抽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一次性餐饮器具、集中消毒餐饮具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餐盒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加大对采购、保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时间步骤
(一)分类核查和宣传阶段
稽查大队要密切联系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各辖区认真进行分类核查,准确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办公室及餐饮股要加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规范取缔阶段
根据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情况,联系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规范和取缔,逐步实现被规范和取缔的餐饮服务单位数量达到本县总数的60%以上,逐步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无使用“地沟油”、无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的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对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采取停业整顿、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张玺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中层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陈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落实人员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建设,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