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精彩4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精彩4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3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就地解决,疏导教育、耐心劝离、依法办事、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1.4 分类分级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1)特大突发紧急情况:30人以上的农民工,集体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人数不到30人,但到上级信访部门上访或行为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堵塞道路、阻碍执法等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公务用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

(2)重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上 3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3)一般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1.5 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突发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情况。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处置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纪委办、财务股、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信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访股,由杨大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做好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协调、指导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上报、参与调查、通报情况、协调处理、跟踪督促;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3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投诉及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职责;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4 成员单位职责

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县乡镇供水管理总站、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按照提前介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负责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摸排,及时处置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负责事发后及时赶到事发现场,适时掌握事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安抚、劝导、疏散上访群众;负责责令施工企业及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等。

信访股:负责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接访工作,做好安抚、劝导工作。

纪委办: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响应

3.1 信息报告

各股室(单位)在接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情况,或遇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和影响程度预测;掌握突发事件中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等情况。

3.2 启动预案

发生Ⅲ级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由应急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四、处置程序

4.1 处置原则。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坚持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2 应急处置

1、通过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农民工群体性上访的应急情况,各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领导小组按局领导分工文件,通知股室(单位)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领分管股室(单位)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的有关情况。诚恳听取上访人员意见,避免矛盾激化,劝导上访人员迅速离开聚集地,尽快平息事态,并做好劝返接回工作。

3、赶赴现场领导将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可控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请求公安机关支援;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上级机关报告。

4、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信访不可控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各司其职,迅速行动,确保人员和工作到位。

5、对出现难以劝离、围堵机关、扰乱机关工作秩序或缠访闹访及其他有明显过激行为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五、责任追究

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的'(股室)单位,实行环节责任追究制,一律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不关心、长期不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突发事件的。

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不重视、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纠纷不断,社会影响恶劣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以及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置,造成事态扩大和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共享和通讯设备完好。

6.2 资金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责成工程承包企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督促其按时足额预存农民工工资,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贯彻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映,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展状况,妥善处置,努力将事态控制于校内,花解于班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标

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李法凯、张伟、黄建生、黄顺明、杨益民、吴聪鹏、黄振华、杨建志、陈聪益。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李法凯为组长,黄建生为副组长。

2、工作小组和职责设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1)指挥办公室主任:

黄xx副主任:吴xx成员:黄xx、陈xx、杨xx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只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心和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组长:

李xx副组长:黄xx成员:各年级年段长、班主任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话现场处置工作,即使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规划方案《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学生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3)保卫工作组组长:

吴聪鹏成员:保卫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事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与110联系。

(4)后勤保障组组长:

陈聪益副组长:苏逸挺成员: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员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学校宿舍管理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四、工作原则和具体处置措施

1、工作原则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由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工作小组相互支持,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过细思想工作。

(4)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2、具体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严格安全保卫,割断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关闭校门,组织外来干涉学生的串访。

(3)管好本校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讲清事实真相,不止处置措施,各年级、班主任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将学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坚决封堵,防止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以避免我校学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学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如实上报,不贻误时机,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根据谁主观、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工作,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教育学生听从指挥,不参与闹事,不到闹事现场围观,安心本班学习

(6)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出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卫部门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并采取强制措施,将闹事骨干带离闹事地点。同时组织力量继续做好一般闹事者与参与人员的劝说工作,直至事态平息。

(7)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要热情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五、设备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机;

3、录音机。

六、纪律与要求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按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规章制度。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渎职、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篇3

一、释义

本方案所指突发事件,主要指非正常状况下可能严重危及人的生命及学校重大财产安全的事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类:

1、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风雪等;

2、发现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苗头、事故;

3、突发重病;

4、学习、体育锻炼、集体活动、生活中发生人身伤亡;

5、发生严重的偷盗、破坏行为;

6、出现其它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况。

二、处置原则

1、救助:生命第一。同时力求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查清肇事的人、物;

2、首接责任制。发现情况或接到报告的第一个教职工,必须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沲,尽量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或发展,同时迅速报告学校有关面。

三、工作环节

1、团结互助,齐心应对。遇自然灾害或外来人肇事,在场人员应在符法律的前提下见义勇为,齐心应对;同时要合理分工,努力避免或减轻害程度。遇师生中的突发困难,人人都应给予热情关心和帮助。

2、迅速报告。学校值班人员和有:关方面(如班主任、学校保卫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负责者,也是接受报告的主要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报告,上述人员,可以就近、从快报告在校教师、宿舍管理人员或传达室门卫。

3、妥善处置。同学中因自己处理得当而无需学校继续采取措施的,应在事后向班主任报告。

4、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与有关学生、家长联系。

5、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书面材料;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彻底清除各种隐患。

四、其它

学校对见义勇为,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的师生给予表彰,对避免了重大损失的师生给予物质奖励;对未能按本工作方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当事人或责任人况其产生的后果,给予批评、处罚,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

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病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等不同事件类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组织机构:

设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救治队伍。救治队伍三个小组分别为: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小组,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救治小组,重大创伤事故救治小组。

三、工作职责及任务:

1、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预案措施,督促预案的贯彻落实,评价预案工作效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的修订、补充,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2、办公室具体承担预案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各部门落实预案应急处理方案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定期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并将其列入继续教育考核内容,负责开展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与报告工作,按规定汇总、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3、救治小组:负责突发事件救治、报告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四、应急处理:

1、应急准备:

(1)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开展公共卫生知识、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及技能的培训,增强应对能力;

(3)做好突发事件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所需药、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制度及目录。

2、报告程序: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诊的`同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一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或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的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科室、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涉及的人数、临床表现,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根据突发事件的进展和新发生的情况,及时按程序进行后续报告。

3、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时间。

4、应急处理:

(1)突发时间后,应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下列事项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综合评估工作:

突发事件的类型、性质、等级;

突发事件发生强度、县级范围及发展趋势;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科室和个人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指定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进行现场救援。

(3)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就诊的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医务人员应当及时接诊治疗,不得推诿、拒绝;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病人,应当立即收入专门的观察室;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疾病历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院。所收治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应实行先收治、后结算办法。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治或者拖延治疗。

(5)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依法做好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储存、消毒、处置工作。

(6)收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解除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对需要转诊的,应当严格按要求做好转诊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8)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如果是发生在院内的中毒事件,应当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并进行清洗消毒,配合市卫生局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9)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10)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放射源泄漏),应立即采取:

1、停止作业,保护和控制现场,保留可能导致职业中毒事件的材料、设备;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配合市卫生局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落实卫生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11)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后,应当按照:

初步判断具有传染性或者不能排除具有传染性的,可先比照传染病应急处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初步判断为中毒但其原因不明的,可按照有关中毒应急处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2)对因生物污染、化学污染、放射源事故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在经调查核实判定事件性质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13)突发事件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后,应当适当解除应急处理状态。

解除应急处理状态的程序与启动应急预案的程序相同。

五、法律责任:

未按照预案规定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处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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