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整理的实施方案优秀5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按上级要求,为进一步及时准确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动态,改善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提高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确保本次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具体实施方案细则:
一、成立健康体检工作小组:
组长:徐进(负责本次体检全面工作)
组员:竺君豪(负责本次体检后勤保障工作)
严一心(负责本次体检安全保卫工作)
朱立峰(负责本次体检学生安排工作)
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次体检组织学生工作)
二、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体检预计安排2天时间。3月21~22日。
顺序安排:
21日:第一批:一年级按1班2班3班的顺序进行;篮球队员优先。
第二批:六年级按1班2班3班的顺序进行;
第三批:二年级按1班2班3班的顺序进行;
22日:第四批:四年级按1班2班3班的顺序进行;
第五批:三年级按1班2班3班的顺序进行;
第六批:五年级按1班2班3班的顺序进行;
地点:本校微格教室、舞蹈室和剪纸室进行。
三、体检项目:
1、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视力、血压、口腔、五官、内科、1年级血红蛋白。
2、体检位置安排:由医生安排
四、注意事项:
1、体检表格填写要求:封面内容要填写完整,班级学生体检汇总表请核实填写。
2、体检纪律要求:班主任带队,班主任请假请副班主任带队(体检体检前半小时不要奔跑和激烈运动,以免体检时高血压和脉搏过速)。
3、20日下午请501班学生将体检时桌椅搬好。(舞蹈室六张、微格教室各四张、剪纸室四张)结束时请放回原处。22日下午请501班学生将桌椅搬好,具体会通知,结束请搬回。
4、体检前各班级做好本班级学生个人卫生检查。
5、低段学生做好体检前的操作培训。教会学生如何测身高、体重、肺活量(深吸气)深呼气、测视力。
A. 测身高、体重、(衣服尽量少穿,轻轻站上仪器上,身体挺直,两眼平视);
B. 肺活量(深吸气)深呼气;
C. 测视力(先右眼再左眼)(尤其一年级学生要逐项教会)。
6、根据上级部署,每天要抽5%学生进行当场复测。希望班主任配合。
7、体检到的班级请班主任带队,安静有序的进行体检。
8、体检时注意保持安静、注意安全。
9、体检结束,班主任将班级学生体检表当场收齐清点交朱立峰老师。没有体检学生请告知朱立峰老师。(若有情况视学校体检安排,提前或推迟体检)。
10、体检时涉及三个室的老师注意在班级授课。
11、体检期间,第一天有体检医生15位,第二天医生12位,中午在学校用餐,请总务安排。请贺军协助体检工作。
12、体检反馈:有疑视疾病情况体检后即通知班主任,请班主任通知家长,让家长带自己孩子去医院进行复检。
复检情况收齐交卫生室。
一、培训目标
20xx年暑期普通高中新课程全员培训,通过远程研修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在学科课程专家和指导教师引领下,以教师为主体开展学科教学案例分析和问题研讨,帮助广大教师整体把握、准确理解课程标准和有效实施高中新课程,促进我省高中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培训对象与条件
培训对象为全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师,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全员培训,原则上不得缺额。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中“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要求,对学校尚未开设的课程,也要选派教师参加培训。
高中学校要提供教师上网学习条件,教师要具有上网学习交流的能力,能够坚持全过程的远程学习。培训期间平均每天学习视频课程2学时,每天参与学校及区域组织的面对面研讨和在线交流研讨时间不少于4小时。
三、培训时间
全省高中教师按市地分两批培训。
第一批:7月13日—25日(淄博、烟台、东营、枣庄、潍坊、泰安、临沂、聊城)
7月13日,完成公共课程的学习,6学时;
7月14日—25日:完成各学科6个专题的研修。
第二批:7月27日—8月8日(济南、青岛、济宁、日照、威海、莱芜、滨州、菏泽、德州)
7月27日,完成公共课程的学习,6学时;
7月28日—8月8日:完成各学科6个专题的研修;
高中政治学科课程学习时间为10天,每天6学时,共计60学时。其他学科课程学习时间为12天,每门学科课程分为六个研修专题,每个专题2天,每天学习6小时(其中观看视频2小时,其余时间为教师面对面研讨、提交作业和参与网上研讨时间),共计72学时。
每个专题第一天学习通过高中新课程的视频案例分析,引导学员进入情景,直面问题和不同观点,各抒已见,互动交流,并以作业或讨论等形式,发表看法,分享智慧。第二天学习,通过视频讲课、专家文稿、、评论、课程简报,学员提交作业及互动交流,获得相关理论知识,提高教学能力。各学科研修进度以课程团队制定的课程表为准。
培训期间,研修平台24小时开放;集中培训结束后,所有参训教师仍可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陆研修平台参与讨论。
四、培训方式
采取远程网络研修和校本培训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模式。充分发挥网络远程培训的优势,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学习、管理与互动研讨。充分发挥行政和学校管理优势,推动远程网络为平台的校本培训的深入开展。
——学员学习:包括学习视频课程、参与面对面研讨、参与在线研讨和专题讨论,按要求完成并提交作业,与指导教师及课程专家互动答疑;
——指导教师:组织、督促学员学习,进行学习指导,评判作业,点评学员观点,组织并引领学员进行研讨;
——专家团队:对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定期在线与学员进行交流,编辑课程简报,对典型问题进行集中互动答疑。
——网络平台系统:提供学习资源、交流平台,记录学员网上学习时间、作业完成情况、参与互动研讨点评情况、讨论记录和作业成绩等,并根据相关标准进行综合成绩评定。
五、培训工作流程
1、管理系统数据审核(6月1日—10日,各高中学校)
各高中学校利用已经注册的“山东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陆管理系统,补充、修订、审核确认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及个人信息。
2、综合管理培训(6月9日,各市教育局)
各市教育局选派相关人员参加省项目办组织的集中培训,熟悉“山东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了解数据审核、报名、编班以及指导教师配置等工作要求与流程。
3、报名、编班和配置指导教师(6月11日—15日,各高中学校、各市教育局)
各高中学校利用“山东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本工作于6月10日—13日完成。各市教育局按照区域就近原则(以县区为单位,对于教师人数少的学科,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跨区域,或以市为单位组班),每学科、每100人左右编为一个学科虚拟班级;各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标准(附件)选拔成立本市的指导教师团队,根据本市各学科班级数,为每个学科班配备指导教师1-2人。此项工作于6月14日—15日进行。
4、指导教师团队及技术人员培训(6月19日,省项目办及各市教育局)
6月19日,省项目办通过山东省教师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对各市指导教师及各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各学校领取课程资源,并下发至参加培训的教师手中。
5、熟悉学习平台(6月21日—7月10日,各市教育局、各高中学校)
指导教师、各级技术人员熟悉学习平台,下载整理各类手册,对参训教师进行相关培训,检查各校培训场所、设备是否正常,为正式培训做好准备。
6、试点培训
6月21日—7月初,拟组织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培训。试点培训方案另行通知。
7、培训实施(7月13日—8月8号):
(1)各学校根据统一要求,根据课程表的安排播放已经准备的课程资源,组织各学科教师观看;
(2)学校在区域教科研部门指导下组织本校学科教师开展面对面的互动研讨;
(3)各市指导教师在学科课程专家团队指导下对研讨内容和学员作业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进行评价、点评和互动研讨。
对于培训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账号密码错误等问题,由各校技术人员在本校依托“山东教师继续管理系统”予以解决。
六、考核评价
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省项目办将制定、下发课程专家团队、指导教师团队、技术人员工作手册和学员学习手册;制定优秀、合格组织单位(市和学校)、指导教师、学员评价标准,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学习标准,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指标。高中教师达到合格标准,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记A类学分10分。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指导教师、参训学员由所在市和任职学校进行通报。
研修过程中,研修主页每天公布各市、各学校参与研修情况的实时数据。研修工作结束后,各高中学校向本市教育局提交研修总结报告,各市教育局向省厅提交总结报告;两批研修任务完成后,依据研修平台后台管理数据和各市总结报告形成培训工作的总结评价。依据有关标准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学校,优秀班级,优秀学员,优秀指导教师。
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实现将我市建设成中国西部人居环境最佳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xx〕2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开展的新居工程、平改坡工程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等工作,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生态学思想和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新”、“三最”目标,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注重城市建设的循环性和环境共融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开创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增加城市绿量,拓展市民休闲空间,减少房屋屋顶滞尘量,进一步改变我市各行政区域之间绿化指标不平衡的现状。到20xx年,中心城区内达到人均垂直绿化2 ㎡(按竖向面积计算)以上,人均屋顶绿化面积0.5 ㎡以上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空间立体绿化风格和特有都市景观。
二、实施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按本实施方案,重点在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实施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其他各县(市)参照本方案的精神和方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城乡空间立体绿化工作。
(二)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屋顶绿化、墙体及其它建构造物的垂直绿化、绿墙建设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由市重大办牵头,市建委、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小组,组织编写城市空间立体绿化技术导则、实施办法,并监督管理各区(市)县政府开展此项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将市上下达的目标进行分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由市建委、市园林局牵头成立“城市空间立体绿化”课题研究组,针对成都地区的空间立体绿化适宜种植基材、植物配置、生态效益、技术导则、质量标准等开展系统、深入研究,于20xx年3月31日前形成研究成果及时用于指导生产,为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提供扎实的科技成果。
四、具体措施
(一)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市级有关部门分别按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建绿资金补贴,各区(市)县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任务完成。对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已建建构筑物立体绿化工作,由所在地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区(市)县市容管理部门为实施主体;新开工房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市规划局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市建委在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管理工作中严格把关;市园林局制定屋顶绿化折算以抵扣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具体办法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建设单位(或业主)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时应向市建委提供屋顶绿化的竣工验收资料。
(二)明确目标,逐级分解
1.由市园林局牵头,在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市区范围内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现状调查,并根据各区(市)县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的目标任务。
2.20xx年8月以前,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三环路以内具有绿化条件的立交桥、人行天桥、公用设施构造物外立面的垂直绿化覆盖,完成后及时移交原管理单位,并签定后期维护合同。
3.20xx年10月以前,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实现新增屋顶绿化30万㎡(各区按5万㎡计),垂直绿化12万㎡(各区按2万㎡计),绿墙建设6万延米(各区按1万延米计)。
4.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新开工楼房(12层以下、40米高度以下的中高层和多层、低层非坡屋顶建筑)应按有关要求实施屋顶绿化,到20xx年全市屋顶绿化总面积要达到200万㎡以上。
5.除军事设施、监狱等有保密要求或其他特殊规定的单位外,各单位原有实体围墙改造为绿墙,临街的新建围墙应全部采用绿墙。
(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1.鼓励已完工或在建建筑物屋顶进行绿化改造和垂直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共同参与,对在建的或近20xx年内完工且符合建筑安全的屋顶进行绿化改造。屋顶绿化改造经费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由市、区、社区三级组织开展“优秀屋顶花园”等评选活动。
2.加强新开工的建筑物屋顶绿化管理工作。新开工建筑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屋顶绿化。
3.将屋顶绿化率、垂直绿化面积纳入市、区级园林式社区和园林式单位评选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抓好重点,示范联动五城区(含高新区)分别抓好一个5000㎡以上的屋顶绿化建设重点示范工程,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抓好一个20xx㎡以上的屋顶绿化建设重点示范工程,带动周边建筑群的屋顶绿化,建成一批以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绿墙绿化为特色的立体绿化示范街道和示范小区。要对三环路以内立交桥、人行天桥和其他公用设施构造物的立面全面进行绿化覆盖;要结合新居工程抓好新建房屋的墙体垂直绿化,结合新居工程和平改坡工程开展屋顶绿化,使我市中心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五)依法实施,确保安全立体绿化应符合《消防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施工方案应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意屋顶承重和防渗。已建或在建建筑物屋顶绿化改造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严禁屋顶违章搭建。
(六)培育产业,创造就业要利用实施城市空间立体绿化的契机,培育我市园林绿化产业,为绿化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开辟新的空间。要依托城市就业培训和服务机制,加大对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的培训,拓宽再就业途径。
五、屋顶绿化管理办法
(一)选址条件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xx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可实施绿化的屋顶。
(二)工程设计屋顶绿化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建筑或园林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中必须对建筑屋顶承重、防渗漏、灌排水、植物配置、种植基材选择等进行单项验算和设计,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提供完整图纸和技术文本。
(三)方案审查对产权明晰的1000㎡以上的建筑物,屋顶绿化设计方案报市园林局组织审查;1000㎡以下的由所在区(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园林局备案。
(四)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屋顶绿化工程完工后,由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屋顶绿化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并负责出具书面验收意见。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存档备查。
(五)管理维护屋顶绿化工程峻工验收后,由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与产权业主签订项目移交和后期维护协议。原则上可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维护责任统一。项目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定期调查和维护指导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3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实施意见》(温委发〔〕80号文件)、《xx县“河长制”实施方案》(苍委办发〔x4〕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镇水环境治理,打造美丽浙南水乡,推进转型升级,特制定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水共治”和“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的战略要求,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双清”行动、“三河”整治等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我镇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省级、市级、县级、镇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到x5年,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省级、市级、县级、镇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到x7年,全面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全镇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三、主要工作
(一)截污治污。进一步完善污水系统,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完善二级、三级污水管网,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非汛期雨污合流口门要完全关闭,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二)水域管理。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三)堤岸养护。定期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和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及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
(四)河道疏浚。农经局要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一般以7年左右为一周期,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
(五)河面保洁。各社区要按照镇政府制定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平原河道保洁覆盖率100% ,山区河道保洁覆盖率70%以上(饮用水源地河道保洁覆盖率100%)。
(六)绿化维护。加强河道绿化日常管理和维护,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植树管树的积极性。多种常绿、乡土树种,适时修枝和抚育,及时清理受害树木、补植死亡树木,做好植物种植初期的管理及恶劣天气(高温、干旱、雪灾)的防护,促进植物生长发育,确保河道绿化成型。
(七)清障拆违。加强河道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河长制”实施工作由xx镇美丽浙南水乡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成立镇“河长制”办公室(简称镇河长办),与xx镇美丽浙南水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镇水乡办)合署办公。镇河长办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
“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各社区、镇属相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评分细则由镇河长办另行制定。
(二)河长设置和职责
1、河长设置。按照河道等级划分,由镇三套班子领导、担任乡镇级河道河长,实行结对管理,对联系挂钩的河道治理负总责;确定联系部门和责任单位(详见),联系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经常性督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河长或督促相关社区(责任单位)处理。河长名单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2、河长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挂钩联系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三)镇直属有关部门职责
镇河长办(镇水乡办):负责“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镇“河长制”考核工作,督查“河长制”落实情况。
镇纪委(监察室):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实施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有关工作的落实。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依法予以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的,进行效能追责。
镇农经局: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负责指导、监督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和指导河道洁水养鱼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河道生态建设,河道保洁工作和“双清”的清理河道、垃圾河、黑臭河的专项整治行动。
镇工经局:负责卤制品一期、二期及相关管网建设,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进绿色企业创建;指导沿岸排污企业的转型升级。
中心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镇财政局:负责水环境专项资金的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镇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镇村建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职能范围内污水处理管网、排水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镇城管局:负责建成区涉河建筑垃圾倾倒监管,建筑泥浆入河监管。
镇“两违”办:负责协调、实施沿河“两违”整治工作。
水利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镇河道生态建设和河道保洁工作,以及“双清”的清理河道及“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涉河违法行为;配合实施河道监控系统建设,负责监控点定位的确定。
镇宣传办:负责宣传治水工作,打造良好的治水氛围。
环保所:负责涉河企业污水排放的执法管理和排水许可证发放,组织、指导、监督入河污染源治理;负责建筑泥浆入河执法监管,确定水质监测断面和考核标准,开展监测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河道监控系统建设。
镇清洁家园办:负责指导、监督农村污水处理、美丽乡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关于下达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xx]185号)文件及XX县农牧局《关于印发20xx年XX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思路,落实政策要求,把握工作程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渭源县农机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做大做强新型农机经营主体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育时间与补助标准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按照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时间不同标准进行补助。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按人均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培育工程自项目下达之日起至次年3月底前完成。要做好全程工作跟进、后续管理和跟踪服务。
三、培育目标
根据项目要求,社会服务型以长期从事农业,即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农机操作人员118人,培训任务资金11.8万元,把他们培养成为我县具有较高技能和服务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
四、资金使用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学杂费补助。专账管理、专款使用。
五、教育培训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培育计划。
根据项目要求,坚持社会化服务型(主要包括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各类农机操作人员等)分维修人员、驾驶操作人员的分类办班原则,从教育培训(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等)、认定管理、政策扶持、总结评价等方面科学制定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县农牧局审查批复后实施。
(二)遴选培训教师。
立足县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兼职师资库,也可根据培训需要外聘师资,并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公开培训师资相关信息。根据培训的不同岗位从师资库中遴选优秀师资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
(三)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
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分类型,按工种和岗位分别进行课程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公共基础课(含禁毒知识、艾滋病防治、留守儿童管理等引导性培训内容)、专业技能课、拓展课和实习操作课4大模块,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培训教材选用农业部统编教材或自编适用技术资料。培训教材一律免费发给农民。
(四)遴选培育学员。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张榜公示的形式进行学员选拔。培训对象要一定长期从事农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即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各类农机操作人员,年龄一般在18~55周岁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凡符合条件的农民都可以到所在村委会报名,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后确定为培训对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一经确定并接受培训,三年内不得重复支持。
(五)实施班级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行班级管理,建立指导员制度,做到“一班一案”。按培育类型分类设班,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培训班要配强班主任,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自我管理和交流学习。培训班实施“两堂课”制度,即县农牧局要在开班和结班时参加班级活动,并与学员进行互动。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xx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账》,并报县农牧局审核备案(复印件),培训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证(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
(六)开展培训考核。
每期培训班结束时,要组织参训学员考试考核。
(七)做好信息报送。
高度重视信息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定一名信息员,定期登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查看部、省发布的工作通知,通过系统邮件年报送信息不少于4条,在每个培训班结束后10天内将班级和学员信息上传至管理系统。
六、总结验收
培训任务结束后,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果、培育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健全培育档案,申请主管部门验收。要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档案经得起看、学员经得起问、经费经得起查。
七、加强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制定培训计划,遴选培训教师和使用的培训教材,管好用好培育资金,并做好班级培训、信息录入、档案建立、自查总结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三)创新培育方式
结合全县农机行业特点和农民需求,不断探讨和研究适合不同岗位、符合成人培训的方式方法。采取“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和“农学结合、送教下乡、开展田间操作作业”的培训模式,将课堂讲授、实践操作、岗位锻炼与参观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抓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的落实,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四)加大培育宣传
切实重视并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并积极参加培育。通过立大型宣传标牌、贴主要宣传挂图、发重点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宣传的效果和针对性。加强对典型学员的总结和宣传,并将先进事迹材料归档管理。
(五)建立健全培育档案
培育档案是记载培育情况,真实反映培育全程的基础资料。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要求,参照《20xx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格式,做好年度培育档案的整理和装订。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和继续完善建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