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以下是编辑帮大家收集整理的扶贫开发会议讲话材料最新12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扶贫纲要》),扶贫开发进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提高发展能力,保护生态环境,缩小发展差距的新历史阶段。
10个“1号文件”推进了国家扶贫战略政策体系的完善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根据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的特征,从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的判断出发,明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巩固扶贫成果,尽快使尚未脱贫的农村人口解决温饱问题,并逐步过上小康生活。”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中央将缓解并最终消除贫困的战略部署逐渐从狭义扶贫扩展到广义扶贫,扶贫措施也扩展到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改善发展环境,创造发展机会,提供基本保障,减轻发展压力。10个“1号文件”从5个方面推进了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的完善。
第一,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在贫困地区先行先试。2005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了针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特殊支持政策,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这项政策很快发展成全国农村的一项普惠政策。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也是在贫困地区率先试点,逐步推向全国的。
第二,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2007年“1号文件”制定针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和金融政策。要求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的投入和信贷支持,在贫困地区先行开展发育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的试点。
2008年“1号文件”要求,对重点县新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强的基本建设项目,根据不同情况,逐步减少或取消县及县以下配套。
2011年“1号文件”对于贫困地区水利建设制定了优惠政策,规定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并规定,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给予补助。
第三,支持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2005年“1号文件”要求加快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步伐。2012年“1号文件”号召“认真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重点对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参与就业导向的教育和培训做出规定,要求“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对高等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倾斜力度,提高涉农专业生源质量。加大高等学校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计划,因地制宜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计划。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涉农行业兴办职业教育,努力使每一个农村后备劳动力都掌握一门技能。”
第四,确定两轮驱动的扶贫战略政策体系。2007年,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号文件”对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同时提出要求,并对农村养老保险、残疾人事业和外出农民工的政策做出原则规定,勾画出国家扶贫体系的基本框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社会事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支持力度。继续搞好开发式扶贫,实行整村推进扶贫方式,分户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低保对象范围、标准,鼓励已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区建立制度,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事业,妥善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的实际困难。”2013年“1号文件”要求,“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全面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
国家扶贫战略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
2011年5月开始实施的新十年《扶贫纲要》,将2003年以来中央文件对扶贫开发的各项方针政策进行了系统化、规范化,实现了扶贫开发从解决温饱向促进发展的转变,构建了国家扶贫战略政策体系的全新框架。
第一,明确“两不愁、三保障”奋斗目标。1986年中国政府开始组织实施专项扶贫计划时,确定的奋斗目标很单纯,就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由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家财政支持能力决定的,也与我们对贫困的理解直接相关。
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总结我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情况,对我省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进行部署。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胡春华书记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等一会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落实。刚才,容根同志通报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并宣读了评选通报,6个单位代表作了发言,都讲得很好。会议还印发了《广东省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成绩显著,但任务仍然艰巨
扶贫开发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两个大局”战略思想、减少和消除贫困、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的重大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20xx年下半年作出了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决策部署,组织动员全省力量帮扶3407个贫困村、36.7万贫困户、158.6万贫困人口,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直驻粤单位派出11524名干部组成3541个扶贫工作组,全省共投入帮扶资金227.3亿元、平均每村投入667.2万元。截至底,全省被帮扶的贫困人口实现人均纯收入7762元,比20xx年增长近4倍;贫困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11.09万元,比20xx年增长近18倍,均超过预定目标,贫困户生活和贫困村落后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三年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突出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注重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大扶贫开发格局逐步形成。在“双到”扶贫开发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合力支持,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有机结合,构建了广东大扶贫开发格局。三年来,省级财政投入超过39.4亿元,各地整合各级职能部门行业扶贫资金超过51.8亿元,通过“广东扶贫济困日”筹集超过90亿元,为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注重重心下移、靶向疗法,有力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摸清底数、动态管理,组织对贫困户基本情况进行摸查,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录入电脑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省、市、县(市、区)和乡镇有数据库,联网到村,形成实时联网监测系统。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法”,逐户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逐村制定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着力解决贫困村、贫困户脱贫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造血扶贫、自我发展,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坚持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综合运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等“造血式”扶贫方式,致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有效增强了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在产业扶贫方面,三年来累计发展经济项目28868个,涵盖农业、工业、商贸旅游等行业。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部贫困村实现镇通行政村道路硬底化,文化室、卫生室、公厕、垃圾收集设施和室外文体设施等村公共服务设施拥有率达100%;顺利完成300个“整村推进幸福安居示范村”建设,完成24万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建以及1234个“两不具备”贫困村庄22390户移民搬迁安置任务。
(四)注重着眼长远、创新思路,扶贫开发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长期化、制度化建设,在对口帮扶、干部驻村、财力支持、社会扶贫等方面形成了一套长期化制度,为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提供了机制保障。同时,着力提高贫困户医疗、养老、低保、住房等社会保障水平,有效解决因病返贫、因学返贫等突出问题。
(五)注重基层建设、扶贫扶志,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力推进,使贫困群众得到实惠、帮扶干部得到锻炼、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极大地激发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艰苦奋斗、脱贫摘帽的雄心壮志和不等不靠、顽强拼搏、自力更生的进取精神。
总的来看,开展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以来的三年,是我省改革开放以来扶贫工作力度最大、贫困地区发展变化最快、困难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一个时期。我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成效,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国务院扶贫办认为,“广东扶贫工作很有远见,为全国树立了榜样,对于丰富中国扶贫开发道路非常有意义。”最近,春华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也给予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支持的结果。在此,受春华书记委托,我谨代表省委、省政府,向为我省扶贫开发事业作出贡献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向长期奋战在扶贫开发第一线的同志们,向热心参与支持扶贫事业的社会各界和海内外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乘势而上,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我省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
这次印发的《实施方案》,明确了20xx—20xx年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必须全力抓好落实。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原则,以大幅增加扶贫开发对象收入、减少贫困人口为主要任务,坚持落实责任与创新机制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开发式扶贫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大帮扶力度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解决关键问题,务求实际成效,努力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一方面,要大力完善基础设施。以确保20xx年县县通高速为重点,大力推动粤东西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要结合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通过整村推进,整合各类资金,抓好贫困村的农田、水利、交通、教育、环境、卫生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优先扶持相对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信息网络建设、村道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重点整治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力争到20xx年建成700个“整村推进幸福安居示范村”。另一方面,要着力抓好民生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政策,将低保、五保、“三无”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入读中等职业学校等政策,确保相对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发生因贫被动辍学,考上高中和高等院校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要继续落实财政资金补助、建设用地优先解决等扶持政策,全面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造和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自然村的安置搬迁任务。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充分尊重本人意愿的原则和开辟农民转移就业渠道的基础上,有序引导农民直接迁入城镇。
(三)拓展奔康致富路径,不断增强扶贫开发工作内生活力。要坚持用新思路拓展奔康致富新路,通过开展产业扶贫、智力扶贫以及支持壮大县域经济等措施,推动贫困地区走上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一是积极抓好产业扶贫。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规模化生产模式,集中扶持相对贫困村发展特色种养业、特色林果业。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培育壮大一批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贫困户增收有较强带动能力和有社会责任感的扶贫龙头企业,力争20xx年我省国家和省扶贫龙头企业达到300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制度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农村致富带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二是大力开展智力扶贫。要按照实施“双转移”的要求,加大职业技术培训力度,促进相对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瞄准在乡务农青壮年贫困劳动力,集中抓好服务当地产业开发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科技项目示范和新技术推广,鼓励种养业能手、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头人、经营管理人才和农民经纪人等到帮扶村创建家庭农场,带动当地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三是加大对扶贫开发重点县(市)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大力推动“双转移”,对进入重点县产业园区发展的珠三角企业,在基建、用地、税费等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充分发挥各地各种资源优势,扶持重点县发展现代农业、现代流通、特色旅游等产业,促进重点县经济加快发展。与此同时,要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大力支持这些地区加快公益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产业基地等方面的建设。
(四)整合帮扶资源,切实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系统社会工程,必须发挥各方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尤其是县一级政府要切实做好资源调配和整合,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确保成效。省将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地开展资源配置和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扶持。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每年度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二要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省将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捆绑使用”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资源作用,省农业、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文化、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要求,优先安排扶持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建设项目,发挥资源整合的最大效益。三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继续抓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引导和发动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家、个体户、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国际慈善机构及非政府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要鼓励社会热心人士和组织直接挂钩帮扶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四要充分发挥金融扶贫的作用。积极推广金融扶贫“郁南模式”,鼓励探索农户贷款联保方式,最大范围为农户发展生产提供小额贷款和资金支持。
(五)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帮扶工作持续稳定推进。上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帮扶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但各级政府、各帮扶单位要“扶上马”“送一程”,确保帮扶村、帮扶户能够稳定脱贫。一要落实后续跟踪责任。要继续做好上一轮扶贫开发“双到”的后续跟踪工作,原帮扶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明确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跟踪帮扶工作。被帮扶方所在地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监管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挤占、挪用,确保扶贫资金长期、安全发挥效用。二要落实检查跟踪制度。要定期对帮扶工作进展和帮扶成效及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形成“省督查到县、市督查到镇、县督查到村、镇督查到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要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要完善股份量化、保底分红、保底收购、利润返还等增值措施,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防止帮扶村及村内贫困户出现返贫情况。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完善各级领导定点联系责任制度,加强和改进“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为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想方设法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切实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实、讲奉献的扶贫开发干部队伍。要加强检查和考核问责,把考核结果与各级党政落实科学发展观、帮扶单位政风行风评议考核相挂钩。要加大扶贫开发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事业,为扶贫开发工作持久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减贫脱贫是人类共同面对的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做好我省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树立一抓到底的决心,做好长期奋斗的准备,保持锲而不舍的干劲,继往开来,苦干实干,扎实奋斗,努力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国务院扶贫办、自治区政府共同召开这次新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新疆扶贫开发的重大问题。
会前,范小建主任等领导和专家两次深入新疆调研,认真筹备会议。
会上,范小建主任、努尔白克力主席都作了重要讲话,铁道部等7家单位发言,国家发改委等20个单位进行了书面交流,其他同志也都认真讨论、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会议主题鲜明、成果丰硕,要切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
这次新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是在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关心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国务院扶贫办、自治区政府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新疆扶贫开发的实际步骤。
尽管会期很短,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果丰硕,开得很成功,达到了深化思想认识、凝聚智慧力量、统一目标行动的目的。
第一,进一步明确了扶贫开发的重要地位。
扶贫开发是用发展的方法解决新疆问题的重要步骤,直接关系到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的实施,关系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会议深刻阐述了扶贫开发的特殊地位和所肩负的特殊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重要地位,统一了加快新疆扶贫开发进程的认识,对于坚定决心和信心、推动贫困地区科学发展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研究了推进新疆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
会议全面总结了新疆扶贫开发的成就和经验,深刻分析了新疆贫困地区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制约因素,明确了推进新疆扶贫开发的战略方向、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政策措施。
特别是研究讨论并将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新疆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新疆边境扶贫扩大试点工作指南》,目标明确、思路清楚,政策具体、措施有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将为全面推进新疆扶贫开发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第三,明确了推进新疆扶贫开发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尽快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贯彻新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必须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一是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
在指导思想上,要紧紧围绕发展与致富这一任务,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以巩固温饱和稳步增收为目标,瞄准农村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在工作部署上,把南疆三地州和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作为扶贫工作重点区域,把边境地区、荒漠地区和高寒山区作为切入点,抓住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在工作方法上,要善于啃硬骨头、打攻坚战,瞄准最困难的区域和最困难的人群,解决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确保各项扶持政策和社会力量优先覆盖重点区域,优先帮扶重点人群。
二是实施南疆三地州连片扶贫开发。
国家确定在南疆三地州打破重点县界限,实施连片扶贫开发,为南疆三地州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政策环境。
近年来,自治区在南疆三地州开展集中连片扶贫开发试点也积累了成熟的经验。
我们要抓住这一重大机遇,针对区域特征和贫困类型,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现代农牧业为重点,促进南疆三地州基础设施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同步改善,自我发展能力和收入水平同步增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生活质量同步提高,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同步加强,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
三是扩大边境扶贫试点。
范小建主任已经就扩大边境扶贫试点的范围、目标、布局、步骤、机制作了详尽、透彻的安排部署, 17个边境重点县的扶贫试点扩大工作正式启动。
我要强调的是,新疆是全国唯一开展边境扶贫试点的省份,必须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和运用阿合奇县边境扶贫试点的成熟思路和机制,坚持立足民生、发展产业、安边兴县、以边带城、以城促边的原则,在建立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服务的机制上下功夫,为全国边境扶贫工作进一步积累经验。
四是深入推进各项扶贫措施。
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和扶贫培训是行之有效的扶贫措施,也是推进扶贫开发的利器。
要继续以整村推进为平台,结合“富民兴牧”、“富民安居”工程的实施,整合各方资源,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质量和水平。
要围绕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撑能力。
要继续加大扶贫贷款贴息规模,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扩大效益覆盖优势。
要深入开展针对性的农牧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劳动力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
五是全面落实扶贫开发政策。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全面推进新疆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新疆边境扶贫扩大试点工作指南》,确定调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法,对南疆三地州给予重点倾斜;专门安排资金用于边境扶贫试点;新增资金和存量资金向边境贫困地区和南疆三地州重点倾斜;引导和组织各类扶贫资源,加大对新疆的支持力度。
希望同志们吃透精神,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全面把握、具体运用好这些政策。
六是继续创新扶贫工作机制。
机制创新为新疆扶贫开发提供了强劲动力。
要深入总结和推广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山区扶贫搬迁、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建档立卡、扶贫贴息贷款等方面的经验,进一步探索和创新机制,为新阶段扶贫开发提供不竭的动力支持。
三、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新疆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加快新疆贫困地区发展,最终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既是中央的要求,也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要坚持中央关心、全国支援同新疆各族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动新疆扶贫开发。
一要坚持和发扬自力更生精神。
做好新形势下的扶贫开发工作,首先需要贫困地区自身发奋努力。
各地州、县(市)要把扶贫开发作为中心任务,以扶贫开发工作统揽农村工作全局,以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在扶贫开发中切实发挥主体作用。
要切实加强宣传动员工作,把中央的关心、全国的支援变成加快发展的动力,增强贫困群众主人翁意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和依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尽快改变落后面貌,最终实现脱贫致富。
二要与对口援疆工作有机衔接。
支持新疆扶贫开发,是国家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重要内容。
诚挚希望对口援疆省市继续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农牧民群众,切实建立起援疆与扶贫开发的工作协调机制,使援疆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相结合、援疆规划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援疆项目与扶贫开发项目相融合,积极安排援助资金项目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倾斜,形成共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三要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和动员社会力量。
坚持“渠道不乱、任务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围绕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基础设施、社会服务、产业发展等问题,继续开展中央和自治区行业部门定点帮扶工作。
要进一步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到新疆贫困地区创业发展,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关键和保证。
地州、县(市)要按照区负总责、地州统揽、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建立健全上下衔接、配合密切、协调顺畅、运转高效的领导协调机制。
有关地州、县(市)要相应成立领导协调机构,整合政策资源,深入推进连片开发和边境扶贫试点工作。
要强化与对口支援省市和中央部门的协调,统筹推进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要充实扶贫部门的力量,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为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措施提供干部保障。
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情况通报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同志们,推进新形势下新疆扶贫开发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
让我们统一思想行动、共同团结奋斗,切实把会议要求落实到扶贫开发工作实践中,不断开创新疆扶贫开发新局面,为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动,大力实施“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加强贫困人口分类管理,扎实做好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实现精准扶持、精准管理、精准脱贫,为打好扶贫攻坚战,实现同步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刚才,陈德林同志宣读了《xx县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何其荣、余光华同志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等会,刘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科学扶贫、精准扶贫”是新时期我国扶贫工作确立的新的战略思想,是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国情、民情和扶贫开发工作发展趋势,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部署。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精准扶贫识别建档立卡工作的现实性、必要性和迫切性。一是精准扶贫识别建档立卡是精准扶贫工作的现实需要。只有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建立贫困户、贫困村档案,才能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依据,才能更直接、更精确地配置扶贫资源,实现精准扶贫,做到因户施策;二是精准扶贫识别建档立卡是科学扶贫的工作基础。只有通过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贫困户、贫困村生产生活状况,对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进行识别和建档立卡,形成一套信息相对全面的农村贫困户、贫困村基本情况数据库,才能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使决策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朝科学化方向发展;三是精准扶贫识别建档立卡工作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中央、省、市一再强调要用扶贫工作统揽农村工作,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因此,我们必须把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抓好抓实,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不搞眉毛胡子一把抓,切实做到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同时,各级各部门务必按要求及时上报《铜仁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情况调查表》、《农村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及以支定收调查表》和《铜仁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情况汇总表》。
(一)摸清底数,精准识别。
20xx年,是“33668”(用三年时间(20xx—20xx),全省减少贫困人口300万人以上,实施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完成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任务,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平均指标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以上)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的启动之年,这就要求我们摸清底数,做到扶贫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平台与民政部门农村低保统记台账有效衔接。一是要摸清扶贫建档立卡低保户、五保户与农村低保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的底数;二是比对扶贫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低保户与农村低保一般保障户的底数,尤其对扶贫低保户与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底数差异较大的地方,要认真核实,分析原因,必须统一。
(二)分类管理,有效衔接。
一是将贫困人口与低保对象分类。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贫困人口分为一般贫困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四类;按照《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程》要求,农村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一般保障户三类。
二是贫困人口的全口径统计。按照国家贫困人口、低保人口的认定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应该基本包含农村低保人口。在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农村低保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以民政部门统计台账为基准,全部纳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两无”贫困人口登记,不作为扶贫开发工作对象。根据分类标准和工作实际,扶贫“两无”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要基本统一,贫困人口扶贫低保户与农村低保一般保障户要有效衔接。
三是共同复核,动态衔接。贫困人口脱贫、民政一般保障户退出要有理有据,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扶贫、民政部门共同对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开展收入复核,年底实际脱贫数据要与年初脱贫计划基本一致。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的退出共同按照入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一榜公示,乡镇审核、二榜公示,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同时县级公告)程序开展。
要将脱贫后的扶贫低保户作为核查重点,对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中属于民政低保的一般保障户,家庭收入达到脱贫标准后,应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中销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保口径)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应退出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不在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中的一般保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保口径)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也应退出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农村低保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人口发生变化的,扶贫部门应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平台及时更新。衔接工作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开、公正、公平,并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
(一)抓紧落实“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推进“33668”扶贫攻坚落实行动计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总抓手。县扶贫办要认真研究,围绕“精准扶贫、脱贫摘帽、同步小康”的目标,制定相应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对贫困村的扶贫既可采取“一村一法、整村推进”的。模式,也可采取以扶贫开发为主线,实施区域连片开发。对贫困户真正做到“因户施策”,确保扶贫开发工作“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二)切实加强已建项目的后续管理和自查自纠工作。项目建设建是基础,管是关键,项目建设是否成功,能不能充分发挥项目效益,重中之重在于后续管理是否跟上,是否规范。一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摸清自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的建设底数、成活情况、面积保存情况、管护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二是认真开展项目建设抚育管理,搞好园地补植补造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三是完善报账资料,及时报账并兑现项目补助资金。同时,要按照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关档案工作。
(三)认真做好20xx年扶贫项目的编制与申报工作。根据《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xx年到县资金我们将实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验、县级验收、乡级报账”的运作体系和项目审批、管理“七流程、十步骤”的操作方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编制和申报工作,县扶贫办要加强指导,及时审批。
同志们,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一定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农村金融扶贫旨在面向农村弱势群体提供信贷、保险等金融服务,保障其生产型金融需求,以提高农村贫困群体及农村自我脱贫能力。作为扶贫开发重要方式,农村金融扶贫提高了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因而被普遍作为现代扶贫开发的重要方式和支持机制。1974年,穆罕默德﹒尤努斯创办的孟加拉乡村银行就专为农村贫困者提供小额信贷支持。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扶贫主要形式有政府贴息贷款、小额信贷扶贫、非政府组织信贷扶贫、农业保险扶贫等。我国农村扶贫要实现到2020年7000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战略目标,就必须加强扶贫力度与创新扶贫机制。农村扶贫开发离不开有效的金融支持保障。农村金融扶贫虽在我国扶贫开发战略中地位日趋重要,但是,从现状看,其仍存在瞄准对象偏差、供需脱节、非持续性、资金不足、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究其原因,一个重要方面在于作为其重要保障的金融扶贫法律制度不完善。推进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创新是破解问题的基本进路。
从法制变迁视角分析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所取得现代性成效及存在缺失,是推进其完善与创新的重要进路。目前,国内学者多从经济学、管理学等层面研究农村金融扶贫,鲜有从司法制度层面研究,更没有从法制变迁视角研究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的。基于此,笔者立足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与精准扶贫脱贫战略全面推进时代背景,在全面分析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发展变迁轨迹、得失的基础上,提出推进其完善与创新的基本路径,以期为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创新、优化金融扶贫功效发挥、推进农村精准扶贫脱贫战略实施提供有益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的变迁轨迹
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发展变迁深受农村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金融发展政策的双重影响。我国农村扶贫开发战略经历了以区域瞄准为主、以贫困村瞄准为主、以贫困户瞄准为主三个发展阶段。作为农村扶贫开发重要方式的金融扶贫法律制度,也大体经历了产生与形成、全面发展与勃兴、现代性转型与优化三个时期。
(一)产生与形成时期(20世纪70年代末-2000年)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全面推进了以土地经营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释放了束缚已久的农村生产力,有效促进了大部分农村脱贫致富。但是,“一些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区、黄土高原区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然困难重重,贫困问题突出。”[1]这些地区大多数位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中部和西部山区,主要包括东部的沂蒙山区、中部的武陵山区、西部定西干旱山区、西海固地区等18个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而全国农村的绝大多数贫困人口也大部分分布于上述贫困地区。[2]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对这些落后地区脱贫作用有限,脱贫致富道路依然艰难。加之,随着绝对贫困人口的大幅度减少,解决剩余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成为农村扶贫攻坚的关键所在。因此,瞄准农村贫困区域,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成为该时期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重点。随着区域扶贫开发战略的推进,金融对扶贫开发支持作用不断突显,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开始出现与逐步形成。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了“国家要有计划地发放专项长期低息或微息贷款。为了适应发展农村信贷事业的需要,中国农业银行应当积极做好农村的信贷工作”的加强农村金融扶贫工作的重要决定。1993年8月,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专项贴息贷款的批复》规定设立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专项贴息贷款制度。同年,《中国农业银行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贴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贴息贷款的对象“主要是乡(镇)、村办企业,乡(镇)、村各种形式的联营企业和企业集团,乡(镇)、村与外商合作合资企业等”。1993年7月制定的《农业法》首次系统规定了农村信贷扶贫、农业保险扶贫的措施与制度。1994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进一步强调了金融扶贫的重要作用,并规定了“适当延长开发周期长的项目的扶贫信贷资金使用期限,调整国家扶贫资金投放的地区结构;国有商业银行,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信贷资金,在贫困地区有选择地扶持一些效益好、能还贷的项目”等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扶贫政策与制度。1994年4月,国务院制定了《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决定建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现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从而为强化政策性金融在农村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奠定了基础。1995年6月的《保险法》第186条首次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为建立中国特色农业保险制度,发挥农业保险扶贫开发功能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全面发展与勃兴时期(2001年-2012年)
区域扶贫开发战略的推进,使得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剩余贫困人口主要集中于村庄而非贫困县,而区域瞄准模式使得部分农村贫困人口难以得到有效扶持,影响到扶贫对象的准确性和扶贫脱贫成效。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指出,从新世纪开始,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时期。为此,我国调整了扶贫开发政策,在继续将西部集中连片地区作为扶贫开发主战场基础上,贫困村成为新时期扶贫瞄准的重点对象。而加强扶贫瞄准对象的金融支持与加强相关法律保障制度建设成为该时期农村金融扶贫的基本内容。2001年6月,国务院《中国农村扶贫和开发纲要(2001—2010年)》提出“继续安排并增加扶贫贷款,积极稳妥地推广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的金融扶贫制度创新目标。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确立了“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建立金融机构对农村社区服务的机制,明确县域内各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的政府、金融机构扶贫义务机制。为拓展农村金融资源,强化农村扶贫开发金融支持,国家逐步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出台了系列促进和规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法律制度,鼓励为“三农”服务的各种所有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2006年12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按照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目标。2007年1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全面规范了村镇银行的准入、运行、治理结构及监管制度,为促进其支持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同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更是明确规定:“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经营宗旨,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2008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就小额贷款公司性质、设立、运行与监管等进行了规定。2010年4月,《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就完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总体规划目标,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政策与制度进行了规定。在总结农村金融扶贫发展成功经验基础上,201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全面提出了“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建立基层服务网点”的农村金融扶贫核心目标与制度创新思路,为我国农村金融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指明了方向。
(三)现代性转型与优化时期(2013年-现今)
“不论贫困县还是贫困村的瞄准都属于区域性的瞄准,贫困县和贫困村中4/5的人口往往都不是穷人,即便瞄准到村,仍然不能保证扶贫资源准确到户。”[3]随着农村扶贫开发战略的纵深推进,区域性瞄准使得瞄准漏出、瞄准错误等问题越加凸显。“在开发扶贫和农村低保两项政策同时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仍然不能大幅度减少”[4]的困境下,提高扶贫瞄准的精准性,实施扶贫到户模式成为必然选择。2013年11月,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思想。2014年3月,参加全国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2015年6月,就加大力度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六个精准”思想,这是对“精准扶贫”思想的全面阐述,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5]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提高农村扶贫开发绩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创新扶贫机制的重要路径。精准扶贫脱贫思想为强化我国农村金额扶贫功能与法律制度创新指明了方向。伴随扶贫瞄准到户与精准扶贫战略的提出与推进,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也开始向现代转型,其更加强调保障农村弱势者金融权利,发挥金融扶贫普惠功效,提高扶贫的精准性和实效性。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改善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服务”的金融扶贫目标。2014年3月,人民银行、财政部、扶贫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金融扶贫目标为:“到2020年使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地区各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金融对促进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也强调了“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设立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的金融扶贫制度创新方向。2015年12月,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强调金融扶贫的对象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并提出推广创新针对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农户、特殊群体以及精准扶贫对象的小额贷款。
二、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的现代性检视
从以上发展变迁轨迹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伴随农村扶贫开发战略与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变迁而不断迈向现代化。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在国家扶贫开发战略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规范体系逐步完善,不断彰显普惠价值取向和农民金融权利保护理念,为优化农村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同时,其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取得的成效
1.明确了扶贫目标和扶贫对象。从以上法制变迁轨迹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不仅扶贫目标越来越清晰,而且扶贫对象范围逐步明确化。首先,从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变迁轨迹来看,扶贫目标逐步明确为促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建设,为农村扶贫对象提供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不断提高扶贫资金运行的可持续性,实现救济式扶贫向造血式、开发式扶贫转型。其次,我国金融扶贫瞄准对象经历了从贫困区域、贫困农村到贫困区域、贫困村、贫困户三者结合的发展过程。在变迁过程中,金融扶贫瞄准对象逐步明确为农村弱势群体。如2014年3月,人民银行、扶贫办等联合制定的《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金融扶贫主要对象为农村贫困农户、大学生村官、妇女、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农村弱势群体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农村弱势群体作为扶贫对象的明确,为我国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精准瞄准与精准施措奠定了基础。
2.明确了政府的主导地位。作为市场化运行的扶贫机制,合理协调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之间关系,是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构建需要解决的基础性问题。从以上制度变迁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扶贫经历了由单一的政府包办到政府主导、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模式的转型。如在区域瞄准为主扶贫开发时期,我国采取政府扶贫贴息贷款制度;而到了扶贫开发、精准扶贫时期,一方面坚持完善政府扶贫贴息贷款制度,另一方面提出了建立多种类型金融共同扶贫的目标,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支持农村建设。金融扶贫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属于准公共产品。因此,政府应主导金融扶贫供给,但政府主导须建立在金融扶贫市场运行基础上。政府主导地位的明确为我国农村金融扶贫立法、具体制度构建与创新奠定了基础。
3.规定了扶贫对象的部分金融权利。加强农村扶贫对象的金融权利,是增强其获得金融服务机会与能力的基础,也是保障其与政府、金融机构进行平等协调的要求。从以上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发展变迁来看,虽还没有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农村扶贫对象的金融权利,但从相关法律规范来看,扶贫对象的金融权利实践被承认,且内容不断扩大,权利保障机制逐步得到建立。目前,我国农村扶贫对象的金融权利逐步从获得金融服务权、优惠信贷权,发展到获得便利金融服务权等权利。
4.强化了金融扶贫义务机制。明确与强化政府等主体的金融扶贫义务,是实现金融扶贫对象权利,强化金融扶贫约束,促进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实施的关键所在。从我国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发展变迁来看,政府等主体的义务逐步具体化。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不仅明确规定了扶贫贴息贷款资金保障义务、规范扶贫贷款投向义务等,也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探索开发适合贫困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特点的贷款专项产品和服务模式等义务。
5.初步搭建起扶贫方式协调机制。促进农村金融扶贫与其他扶贫方式的协调,是形成扶贫合力、优化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实施保障的要求。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探索建立了扶贫协调机制。如2008年国家扶贫办《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构建了扶贫部门、财政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的协调配合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1.指导理念行政化。从以上法制变迁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强调政府等主体对农村贫困者帮扶的主导作用,甚至将金融扶贫看做是帮助农村贫困者的恩惠和优待行为,而不是将其看做农村贫困者应该享有的基本金融权利,不是将其看做政府应该承担的基本义务。农民基本金融权利理念的缺失和指导理念的行政化使得我国大部分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简单采取政策性扶贫立法模式,对农村基本金融权利和政府基本义务规定得极为模糊。目前,不管是农村金融扶贫法律还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都缺乏从保障基本权利与落实政府等主体的保障义务视角来设计具体制度,所规定的政府等主体扶贫义务缺乏基本实施机制保障而难以落实。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指导理念行政化必然强调政府对农村金融扶贫的管理与控制,轻视扶贫对象权利保护,影响到政府金融扶贫模式转型与创新。
2.规范约束力不够。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的主要渊源为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性规范,国务院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规章,而表现为法律的仅为《农业法》《乡镇企业法》等。从总体来看,农村金融扶贫规范政策性浓厚、效力层次较低,致使规范的法律约束不够,实施性差。特别是作为规范、约束政府金融扶贫行为的重要规范,法律约束力不够更是使其难以完成规制权力、保护基本金融权利的重任。
3.规范体系凌乱分散。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规范构成十分复杂。从主体来看,涉及到政府、金融机构、农村贫困者,其中金融机构又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等类型。从类型来看,农村金融扶贫主要包括扶贫贴息信贷、扶贫小额贷款、农村政策性保险等。从扶贫行为来看,包括扶贫对象瞄准、资金发放与回收、运行监管、绩效评价等环节。目前,虽然调整我国农村金融扶贫的法律规范较多,但由于缺乏基本法律的统领,致使这些规范分散零落、相互间缺乏协调。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主体权利义务,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相互关系、金融扶贫机制运行、争议解决及法律责任机制等缺乏体系性规范。
4.主要制度缺失。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几个重要制度欠缺,影响到农村金融扶贫的有效运行与实施效果。首先,农村弱势群体权利倾斜保护制度缺失,不仅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金融权利缺乏全面规定,而且义务主体也不明确,权利救济机制缺失。其次,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激励约束制度缺失,对具体激励方式及外部激励与内部激励方式之间的协调等缺乏制度构建。约束制度也极不完善。不仅缺乏对政府金融扶贫责任机制的规定,更是缺乏对商业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及社会组织等主体的金融扶贫义务与责任的规定。再次,我国农村扶贫金融风险控制机制缺乏,实践中被扶贫对象违约现象多发,扶贫信贷等风险高。最后,我国农村金融实施制度缺失。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缺乏实施程序、法律责任、监督及纠纷解决机制等规定,保障实施配套制度也不完善。
三、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的创新路径
“自上而下”“城市中心”的线性化思维模式、农村金融严格管制政策、利益配置失衡等是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推进制度创新是破解问题、顺应农村金融扶贫精准脱贫战略要求的必然选择。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应从以下基本路径推进创新。
(一)革新指导理念
革新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指导理念,是夯实其创新理论的要求。首先,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应以共享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等新型发展理念为指导。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构建的根本目标就是破解城乡发展不均衡、不协调问题,提高农村贫困者自我发展能力。毫无疑问,其内在蕴含了包容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等新的发展理念。只有以新型发展理念为指导,才能深刻认识农村金融贫困问题形成根源,从而从时代高度提出有效的破解对策。其次,确立保护农民基本金融权利理念。确立农村贫困者有权获得金融扶持的基本权利理念,并从基本权利高度系统规定农村贫困者金融权利,才能强化政府和金融机构等主体的保障义务,推进责任机制构建,科学构建农村贫困者金融权利体系。再次,确立金融公平优先、兼顾效益与安全理念。我国农村金融资源匮乏与农村金融扶贫非持续性、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不公平、农村金融发展不公平密切相关。因此,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创新必须以金融公平作为核心理念指导制度体系构建,以保障制度构建的公平性、正义性。当然,在坚持公平优先理念基础上,也应兼顾金融效率与金融安全,以实现农村金融扶贫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最后,确立精准扶贫理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我国新时期农村扶贫开发的战略目标。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目的在于提高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是农村精准扶贫的重要措施。提高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构架农村金融扶贫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管理制度体系,才能提高农村金融扶贫的有效性、针对性。
(二)建立立法保障体系
从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变迁与现状来看,我国农村金额扶贫制度法律渊源大多表现为政策性规范、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仅立法层次较低,而且体系分散凌乱,甚至相互冲突、矛盾。因此,健全立法体系是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创新的基本要求。
1.农村金融扶贫基本法。建立农村金融扶贫基本法有利于统帅高度分散的农村金融扶贫规范。目前,我国《农业法》虽然对农村金融扶贫进行了规定,但主要从农业发展金融支持层面进行规定,极为粗放,无法作为农村金融扶贫基本法。笔者认为,我国可采取制定《农村扶贫开发法》或《农村金融法》,并在其中设立农村金融扶贫专章的形式,确立农村金融扶贫基本规范。农村金融扶贫基本法应以新型发展理念为引领,确立保护农民基本金融权利及实现金融公平、精准扶持的基本理念,以实现政策金融、合作金融、商业金融、民间金融等扶贫协作与适度竞争为目标,从政府、金融机构、农村弱势群体三个层面,金融供给、实施、资金回收与监管四个环节,构建农村金融扶贫基本规范,重点建立金融机构扶贫激励与约束、农村金融基本服务产品供给、农村弱势群体金融权利配置、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农村信用建设等制度规范,确立政府、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农民等在农村金融扶贫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农村金融扶贫基本法的确立,对强化农村金融扶贫规范的统一性、整体性,缓解规范之间的冲突,提高农村金融扶贫制度的权威性与实施性,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2.农村金融扶贫专项立法。在农村金融扶贫基本立法基础上,根据金融扶贫组织类型和扶贫方式,在金融专项立法中规定农村金融扶贫具体制度和措施。如在《政策性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农村合作金融法》《村镇银行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法》等金融专项立法中,就特定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扶贫具体义务与措施等进行规定。
3.其他立法。为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扶贫基本法及专项立法实施,加强农村金融扶贫立法的规划与协调,特别是部门与地方政府立法的协调,强化法律可操作性,可由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地方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以细化农村金融扶贫立法规范,推进立法有效实施。
(三)构建基本制度体系
1.农村弱势群体金融权利倾斜保护制度。我国农村金融扶贫对象已明确为农村弱势群体。但是,相关法律并没有在金融服务种类、资源分配上给予其倾斜性保障。在实践中,作为农村金融扶贫对象的弱势群体更是无法与政府、金融机构等处于平等地位。造成农村扶贫对象金融贫困的重要原因在于权利的贫困与保障机制的不健全。因此,增强农村弱势群体的金融权利,确保其在金融服务供需中的平等地位,是我国农村金融法律制度创新的基本方向。我国农村金融弱势群体金融权利配置应从以下方面推进创新:第一,以包容创新、实质公平理论为指导,单方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金融权利保护与政府、金融机构的义务规制,对农村弱势群体金融权利实行倾斜配置、倾斜保护。第二,明确规定农村金融弱势群依法享有金融权利,并依据我国农村精准扶贫、普惠金融建设战略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趋势,不断扩充金融权利种类与内容,逐步规定获得金融基本服务权,优惠信贷权,参与金融发展权,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权、金融服务评价与监督权等金融权利,夯实金融权利实施保障机制。第三,赋予农村弱势群体紧迫需求借贷的单方强制缔约权。一般来说,农村弱势群体紧迫借贷需求对保障其生存权、发展权与精准扶贫脱贫十分重要。在农民金融贫困日益严峻背景下,针对农民为了生产、生活的紧迫需要而提出的借贷请求,规定农村金融组织强制缔约义务,以实现交易双方的利益平衡,督促农村金融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更具有现实意义。[6]当然,对由于单方强制缔约而给金融机构所带来的风险,金融机构可通过农业保险、贷款保险以及要求政府给予风险补偿等方式进行有效规避。
2.农村金融扶贫激励与约束制度。不管是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的有限性还是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均与金融业的 “嫌贫爱富”有直接联系。[7]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激励与约束制度缺乏,是导致其难以推进与运行低效的关键原因所在。构建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制度,是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创新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对于以追求经济效益为核心目标的金融机构来说,从事农村金融扶贫缺乏内在激励。因此,应通过一些外在的激励机制设计,使得从事农村金融扶贫成为一种自觉行为。我国应在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条件、税收、再贷款、金融调控等方面建立优惠制度与激励措施,以促进农村金融机构从金融扶贫中获取合理利益。其次,建立地方政府农村金融扶贫激励制度。地方政府是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的重要实施主体。在GDP竞争极为激烈的当今,预期收益较低的农村金融扶贫对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激励,特别是国家的扶贫资金往往需要地方政府提供配套,更使其缺乏内在动力。因此,有必要设立激励机制促进地方政府将有限的金融资源投入于风险高、效率低的农村扶贫工作中。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可在金融资源分配、金融调控政策、财政支持等方面建立激励制度,根据地方实际建立合理的金融投入配套机制。同时强化政府金融扶贫绩效评价,构建公众参与绩效评价立法机制,以保障绩效评价的针对性和民主性。[8]农村金融扶贫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促进我国农村金融法律制度创新更为重要的是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首先应建立金融机构农村扶贫约束机制。保障农村弱势者的金融权利,助推农村精准扶贫脱贫是金融机构应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应通过相关法律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保障农村弱势者基本金融需要,将农村吸收存款按规定用于扶贫贷款,开发金融扶贫产品、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平台等法定义务,并规定相应的考评监督机制与法律责任机制,以强化其内在约束。其次,明确规定政府保障农村弱势者金融权利、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组织金融消费知识教育及奖励扶贫金融机构等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追究机制。
3.农村金融扶贫风险控制制度。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信贷风险控制机制,农村扶贫贷款带来的损失会使得金融机构更不愿将款贷给农民和中小企业,从而加剧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给金融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阻碍。[9]因此,构建农村金融扶贫风险控制制度是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首先,创新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担保制度,构建公司、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担保农村扶贫信贷制度,建立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制度,推进农业保险扶贫与信贷扶贫联动。再次,创新农村扶贫金融监管制度。整合农村金融监管机构,构建专业化、地方化的农村金融机构。建立有利于激励农村金融扶贫的差异化监管制度。其次,构建农村民间金融风险控制制度,规范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引导其支持农村金融扶贫开发,优化金融资源利用。最后,构建农村金融扶贫风险预警制度,强化风险预先化解。
4.农村金融扶贫实施保障制度。推进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实施是发挥其功效的关键所在。从法制变迁轨迹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政策性、宣示性特征较为明显,可实施性不强。因此,构建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实施保障制度是其创新的又一重要内容。我国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实施保障制度创新,首先应构建实施机制,明确实施主体、程序、责任及纠纷解决途径。其次,强化中央宏观领导和监督执法,构建地方金融扶贫联合执法、协作执法机制,构建公众参与执法机制。再次,创新农村产业制度。构建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宅基地权等抵押制度,以盘活农民主要产权,为农民金融活动提高有效支持,推进金融扶贫法律制度顺利实施。最后,构建有利于农村金融扶贫的财政、税收、产业政策等配套法律制度,建立农村金融扶贫、财政扶贫、产业扶贫等扶贫制度协调机制,强化农村扶贫开发机构协调主导作用,为农村金融扶贫法律制度实施奠定基础。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这次州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是在全州上下奋力推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重要会议。刚才,泽刚同志简要总结了过去我州的扶贫开发工作,并就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提出了工作部署,我都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我州新一轮扶贫攻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作为全国全省重点扶持的连片特困地区,我州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既是加快追赶步伐、推进跨越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的重要举措,又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更是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凝聚民心民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打好打赢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同心协力、直面挑战、抢抓机遇,更加奋发有为、扎实有力地推动全州的扶贫攻坚工作。
(一)充分肯定我州扶贫开发的巨大成绩
过去10年,在国家和省的关心支持下,在交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对口援建省市的倾力帮助下,我州注重把扶贫开发与重大民生工程实施、与灾后恢复重建等有机结合起来,经过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不懈奋斗,全州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绩。特别是在大骨节病综合防治、地震灾区贫困村恢复重建等扶贫开发试点中,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这为进一步推进扶贫攻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清醒认识我州扶贫攻坚的严峻挑战
全州贫困地区大多分布在自然条件差、社会发育程度低、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薄弱的区域,自然灾害频发多发,地方病长期困扰,受这些自然、地理、历史、习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给我州新一轮扶贫攻坚带来了现实而严峻的挑战。虽然我州贫困人口在持续减少,但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因灾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突出。按照国家扶贫新标准,全州还有农村贫困居民20.95万人,同时我州又是全国罕见的大骨节病重病区,大骨节病患者有4万多人,这两部分人口相对贫困程度更深、自我发展能力更差、脱贫难度更大。虽然贫困农牧民收入增长较快,但增收渠道比较单一、富民产业培育进展缓慢、产业化经营严重滞后,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的难度很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普遍较差,全州“空壳村”居多。虽然部分贫困地区已实现整体脱贫,但特殊困难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高半山区、边远牧区以及大骨节病区的交通、饮水、上学、就医、住房等问题仍然困扰着当地群众。
(三)紧紧抓住我州扶贫攻坚的重大机遇
按照全国、全省新10年扶贫开发纲要,我州全域被纳入扶贫重点片区,中央、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和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将更多地向我们倾斜。国家和省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持续深入推进、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等重大部署,以及省内对口支援藏区、浙江—阿坝对口扶贫协作的启动实施,定会为我州扶贫开发提供广阔空间。全州上下必须充分把握大好机遇和有利条件,坚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我州“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再打一场扶贫开发攻坚战,推动我州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二、扎实抓好我州新一轮扶贫攻坚的重大工作
新一轮扶贫攻坚在工作目标、内容、范围、投入和方式上都有重大调整,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从阿坝实际出发,理清工作思路、选准正确路径,突出统筹兼顾、实施重点突破,坚持一手抓增收脱贫、一手抓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动全州扶贫攻坚工作,不断开创我州全域全程全员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
(一)科学编制扶贫攻坚规划
各县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扶贫攻坚规划及新村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完善和实施工作。要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坚持从战略层面综合研究我州的区位分布、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特别是要根据农区、牧区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特点,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任务,因地制宜制定规划。要按照高半山区、高原牧区、大骨节病区、地震灾区来分别设计和制定规划,真正形成协调均衡发展的局面。要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用好用足重大支持政策,积极论证、修改和完善全州扶贫攻坚规划,确保对下具有很好的指导性、操作性,对上能全面对接中央、省委扶贫攻坚规划的主要框架,为全州扶贫开发拓展战略空间,实现资金项目争取容量的最大化。要突出规划的前瞻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保证扶贫攻坚规划目标不迟于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
(二)统筹推进全域扶贫攻坚
按照“一手抓面上扶贫开发、一手抓集中连片区域扶贫攻坚”的要求,把农区、牧区作为我州新一轮扶贫攻坚的“两个主战场”,把高半山区、高原牧区、大骨节病区、地震灾区作为新一轮扶贫攻坚的“四大重点区”,集中力量、强攻重点,整体联动、高效互动,着力构建起全域扶贫开发的新格局。要主攻“四大重点区”。立足各片区实际,号准脉搏、因地施策,各有侧重地组织实施好扶贫开发攻坚战。要实现扶贫开发全覆盖。以整村推进、多村连片扶贫开发为着力点,有效解决小区域贫困现象,切实扫除扶贫开发的空档和盲点,实现扶贫开发在我州的整体覆盖、实现扶贫项目对贫困人口的全覆盖。要实现新村建设新突破。坚持扶贫搬迁与新村建设相结合,加强项目资金支持,科学有序组织推进,更加注重功能完善、品位提升和风貌打造,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的人居环境,促进公共服务由单一功能向综合服务转变。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迁建、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进入新村生活,提高农村居民的聚居度。
(三)着力加快脱贫增收步伐
用心谋划、多出实招,着重解决好贫困地区农民的增收问题,确保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致力构建起以优势资源为基础、经济发展为带动、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的开发式扶贫模式。要大力发展富民产业。立足我州独特的高半山绿色生态农产品和高原绿色畜产品资源,引进有实力、有品牌的知名企业,强化合作、深化开发。结合各地资源状况和发展基础条件,主动对接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培育一批产品有特色、市场前景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切实增强贫困地区自我造血功能,着力拓宽群众脱贫致富门路。注重劳动力的就地转化,让更多农牧民就近就业,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注重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新一轮扶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在巩固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借势使力,不失时机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要就近培育交易市场。从培育特色产业和建设商贸集散地的角度,加强引导,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和产品资源,积极培育和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推进建设一批功能齐全、交通便捷的市场体系。成立相应的协会和专合组织,建立直销市场,直接面向过境旅游者,对接终端消费市场。要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对市场进行跟进研究和预测,拓展深化市场空间,全方位纵深打开市场销路。及时提供市场供需、市场价格信息,引导多元化、多样化发展种养业,让群众获利最大化。
(四)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着力加大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深入实施以藏区“三大民生工程”为标志的各项重大民生工程,加快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公共服务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五)积极整合各类扶贫资源
三、切实加强对我州新一轮扶贫攻坚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狠抓各项措施保障,坚决把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不断提升我州扶贫开发的整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坚持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过问。坚持“州抓统筹、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完善以“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体系,把扶贫开发增收责任作为考核贫困地区工作的重要标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对扶贫开发项目进行全程动态监管,全面提高扶贫开发的工作效率,全面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二)加大投入力度,打破瓶颈制约
在向上大力争取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建立起州、县财政逐年增加扶贫开发投入的机制,推动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投向农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投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享公共财政阳光。
(三)建强基层组织,勇担扶贫重任
认真实施“强乡兴村”战略,纵深推进“藏区百乡千村党建提升工程”,扎实抓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好配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班子,大力培养能够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型”干部,培养政治素质强和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干部,更好地担当起扶贫攻坚的重任。采取“结对帮扶”、“党员示范户”等办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员争脱贫先进、作致富模范。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对口帮扶部委、省、市、社会各界的无疆大爱和援州人员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我州扶贫攻坚的新做法、新典型、新成效,充分展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不断扩大扶贫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事业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新一轮扶贫攻坚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全力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推进我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进程,奋力夺取我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动,大力实施“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加强贫困人口分类管理,扎实做好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实现精准扶持、精准管理、精准脱贫,为打好扶贫攻坚战,实现同步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刚才,陈德林同志宣读了《**县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何其荣、余光华同志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等会,刘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精准扶贫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科学扶贫、精准扶贫”是新时期我国扶贫工作确立的新的战略思想,是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国情、民情和扶贫开发工作发展趋势,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部署。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精准扶贫识别建档立卡工作的现实性、必要性和迫切性。一是精准扶贫识别建档立卡是精准扶贫工作的现实需要。只有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建立贫困户、贫困村档案,才能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依据,才能更直接、更精确地配置扶贫资源,实现精准扶贫,做到因户施策;二是精准扶贫识别建档立卡是科学扶贫的工作基础。只有通过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贫困户、贫困村生产生活状况,对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进行识别和建档立卡,形成一套信息相对全面的农村贫困户、贫困村基本情况数据库,才能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使决策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朝科学化方向发展;三是精准扶()贫识别建档立卡工作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中央、省、市一再强调要用扶贫工作统揽农村工作,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因此,我们必须把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抓好抓实,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不搞眉毛胡子一把抓,切实做到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同时,各级各部门务必按要求及时上报《铜仁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情况调查表》、《农村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及以支定收调查表》和《铜仁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情况汇总表》。
二、强化措施,搞好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分类管理
(一)摸清底数,精准识别。,是“33668”(用三年时间(—),全省减少贫困人口300万人以上,实施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完成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任务,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平均指标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以上)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的启动之年,这就要求我们摸清底数,做到扶贫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平台与民政部门农村低保统记台账有效衔接。一是要摸清扶贫建档立卡低保户、五保户与农村低保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的底数;二是比对扶贫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低保户与农村低保一般保障户的底数,尤其对扶贫低保户与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底数差异较大的地方,要认真核实,分析原因,必须统一。
(二)分类管理,有效衔接。一是将贫困人口与低保对象分类。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贫困人口分为一般贫困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四类;按照《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程》要求,农村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一般保障户三类;二是贫困人口的全口径统计。按照国家贫困人口、低保人口的认定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应该基本包含农村低保人口。在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农村低保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以民政部门统计台账为基准,全部纳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两无”贫困人口登记,不作为扶贫开发工作对象。根据分类标准和工作实际,扶贫“两无”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要基本统一,贫困人口扶贫低保户与农村低保一般保障户要有效衔接;三是共同复核,动态衔接。贫困人口脱贫、民政一般保障户退出要有理有据,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扶贫、民政部门共同对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开展收入复核,年底实际脱贫数据要与年初脱贫计划基本一致。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的退出共同按照入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一榜公示,乡镇审核、二榜公示,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同时县级公告)程序开展。要将脱贫后的扶贫低保户作为核查重点,对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中属于民政低保的一般保障户,家庭收入达到脱贫标准后,应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中销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保口径)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应退出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不在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中的一般保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保口径)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也应退出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农村低保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人口发生变化的,扶贫部门应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平台及时更新。衔接工作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开、公正、公平,并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
三、明晰思路,扎实做好全县近期急需跟进的几项扶贫开发工作
(一)抓紧落实“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推进“33668”扶贫攻坚落实行动计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总抓手。县扶贫办要认真研究,围绕“精准扶贫、脱贫摘帽、同步小康”的目标,制定相应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对贫困村的扶贫既可采取“一村一法、整村推进”的模式,也可采取以扶贫开发为主线,实施区域连片开发。对贫困户真正做到“因户施策”,确保扶贫开发工作“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二)切实加强已建项目的后续管理和自查自纠工作。项目建设建是基础,管是关键,项目建设是否成功,能不能充分发挥项目效益,重中之重在于后续管理是否跟上,是否规范。一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摸清自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的建设底数、成活情况、面积保存情况、管护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二是认真开展项目建设抚育管理,搞好园地补植补造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三是完善报账资料,及时报账并兑现项目补助资金。同时,要按照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关档案工作。
(三)认真做好20扶贫项目的编制与申报工作。根据《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到县资金我们将实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验、县级验收、乡级报账”的运作体系和项目审批、管理“七流程、十步骤”的操作方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编制和申报工作,县扶贫办要加强指导,及时审批。
同志们,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一定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省市派驻的扶贫工作队也参加了今天的大会,在此我代表全县贫困村、贫困户对各位领导和同志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欢迎和感谢!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分析安排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
扶贫开发工作事关群众福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是重大的发展问题和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指出,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强调,要以更大的决心继续向贫困宣战,绝不能让贫困代代相传。中央领导这些论断充分表明,党和国家把扶贫开发工作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工作来抓。对平利而言,面临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责任将更加重大。对此,我们要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第二,从面临的突出问题来看,全县扶贫开发任务异常艰巨。突出表现在“四个尚未根本改变”上:一是虽然贫困人口持续减少,但贫困人口数量大、贫困程度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今年经省市重新认定,全县还有贫困村97个,贫困人口5.73万人,贫困发生率为28%。二是虽然发展条件持续改善,但脱贫难度大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经过上一轮十年的扶贫攻坚,全县多数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但剩下的都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其中很大一部分连维持基本生活都成问题。三是虽然发展速度持续加快,但致贫因素较多、返贫压力大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近年来,我县多项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导致贫困的深层次问题还远远未能解决,这里面既有富民产业培育滞后的问题,也有个人观念落后、技能缺乏等问题。四是虽然贫困群众收入持续提高,但收入差距拉大、相对贫困凸显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7513元,但年人均纯收入处于2500元以下的还有近6万人,其收入仅占全县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第三,从当前的发展环境来看,全县扶贫开发面临良好机遇。一是政策环境更加向好。安康已被列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平利作为国家南水北调工程核心水源区、秦巴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主体生态功能区,这将使我们获得更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二是发展基础更加向好。随着今后安平高速、平镇高速的建成通车,207、308被纳入国道管理,平镇路三改二、冯家梁隧道建设、安张衡铁路立项等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平利发展将迎来崭新的希望。三是社会氛围更加向好。从中央到省市,都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扶持力度将越来越大,社会各界投身扶贫开发的热情也会越来越高,加之我县贫困群众更是不甘落后,致富奔小康的愿望越来越迫切,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扶贫开发的氛围日益浓厚,将有力地促进扶贫开发工作。
二、抓住关键,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
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要着力解决好“扶谁”、“谁来扶”和“怎么扶”这三个问题。
第一,关于扶谁的问题。这是精准扶贫的基础。汪洋副在讲话中指出目前扶贫开发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指向不准、针对不强、效果不佳。目前各地的贫困人口数量,是根据统计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出来的,至于谁是贫困人口,分布在哪个地方,致贫原因是啥,怎样才算真正脱贫,都还不是太清楚。要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要在“准”字上下功夫。一要把贫困对象选准。要扎实开展进村入户调查,实事求是地摸清贫困户的数量和贫困度,分别按照国家、省上公布的2736元、2875元的贫困户标准,摸出穷家底,本着“七评七不评”的原则,结合县上分配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采取“农户申请、村民评议、逐级审核、张榜公示”的方式,把谁是贫困对象准确识别出来。在识别过程中,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进一步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同村群众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贫困户,以保证贫困户认定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识别准确、群众满意。二要把贫困原因找准。找准贫困对象致贫原因既是印证贫困户贫困的重要依据,也是做好帮扶的前提。要在摸底核查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贫困村、贫困户类型。在贫困村中,区分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致贫村,产业发展滞后致贫村,村班子软弱涣散致贫村等类型。在贫困户中,先区分出缺乏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和有发展能力的扶贫户。在扶贫户中,再区分出因智、因病、因学、因残致贫户,因缺乏生产经营技能或缺少发展资金致贫户,为制定针对性措施、精准扶贫奠定基础。三要把贫困类别定准。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出来后,要号准“脉”、找准“症结”,选好“药方”,确保有的放矢。凡是年老体弱、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家庭成员患大病等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体以及因灾因学返贫等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人群,纳入民政救助范畴。对具有一定发展能力,通过扶持可以脱贫的贫困对象,纳入扶持对象,再根据不同情况,将其划分为“温饱巩固型”、“越温待哺型”、“成长发展型”三个层次进行分类扶持。
第二,关于谁来扶的问题。扶贫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仅靠扶贫部门一家来抓,很难奏效,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行业部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支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凝聚起强大的扶贫工作合力。一是实行干部驻村扶贫。干部驻村是我们做好农村工作,促进工作到村到户的一条行之有效的经验。如果说精准帮扶是“滴灌”的话,那么干部驻村就是“滴灌”的管道,就可有效解决扶贫资源跑冒滴漏问题。今年,中省市高度重视干部驻村扶贫工作,先后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抽调精兵强将,组建驻村工作队,分期分批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一定三年,不脱贫不脱钩。这次省上给我县确定了49个村,其中省级部门帮扶9个、市级部门帮扶10个。目前,以市政法委牵头的10个市级驻村部门已在5月中旬全部到村开展工作,以西安交大牵头的9个省级驻村部门也将在近期陆续到村开展工作。对我县自己帮扶的30个贫困村,县上从全县各部门抽调了150余名领导和干部,组成了30个工作队,确保一个贫困村至少有2至3个部门包抓,有3到5人驻村帮扶。刚才,兆江部长宣读了驻村扶贫人员名单,各驻村扶贫队成员一定要珍惜组织的信任,把驻村扶贫作为锻炼自己的平台,满怀激情,履好职责,充分发挥牵线搭桥、引资引智、参与管理等作用。各镇、各贫困村要抓住机遇,主动配合,加强协调,积极为驻村扶贫队到村工作创造好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今天会后,各驻村扶贫队要迅速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二是加大行业专业扶贫。扶贫、交通、水利、电力、旅游、教育、卫生、计生、文广、电信等行业扶贫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针对贫困村主导产业、道路畅通、饮水安全、电力保障、安全住房、教育卫生、文化信息等方面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关实施规划,尽可能把政策、资金、项目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努力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引导贫困户培育优势产业,为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从今年起,每年召开一次涉农项目整合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按照“来年项目、头年整合”的思路,对农村饮水、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综开发、移民搬迁、一事一议等政府各类涉农项目进行捆绑,统筹使用、集中投入。在这一点上,各部门一定要有大局观念,积极配合,服从县上统筹规划使用资金。三是鼓励社会参与扶贫。社会扶贫是我们扶贫开发一股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现在社会上关心扶贫事业、关爱困难群众的人越来越多,关键是要有好的机制和办法,让想扶贫的有平台,想捐赠的有途径。要建立更新及时、扶需清楚、良性互动的社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准确有效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帮扶困难群众,确保用最适宜的帮扶方式和力度达到最好的扶持效果。同时,还要做到阳光扶贫,及时公布每笔财政投入、每笔捐款、每笔资助的使用对象、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提升社会扶贫的公信力,让爱心人士、爱心团体、爱心企业感到钱用在了正道,体现了价值。
第三,关于怎么扶的问题。扶贫要扶到点上,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也才能真正实现扶贫的价值。一是县扶贫局、各镇和扶贫单位一道,逐村制定三年扶贫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确保通过三年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二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是精准扶贫的保证。要加强信息管理,建立起贫困户的信息网络系统,将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到系统,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对贫困农户实行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确保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众、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三是实施精确化配置。帮扶工作应采取群众“点菜”、政府“下厨”方式,本着突出重点,缺啥补啥的原则,政府不要大包大揽,处处代替群众做选择。在工作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做到“八个到村到户”,即基础设施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到村到户、产业扶贫到村到户、教育扶贫到村到户、搬迁扶贫到村到户、旅游扶贫到村到户、健康扶贫到村到户、保障扶贫到村到户,通过产业兴村、设施帮村、资金扶村等不同形式,带强一批产业,带动一批项目,带建一批设施,切实把资源优势挖掘出来,把扶贫政策力量释放出来。四是实施精深化扶持。针对贫困的程度,扶贫可分为生活上的扶贫和发展上的扶贫两个大的方面。其中对生活上的扶贫来说很好做,就是政府要搞好兜底,该保的保起来。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解决发展上的扶贫。当前要重点抓好产业发展、基本公共保障和教育扶贫三件事。首先,要大力发展产业。困难群众增收渠道狭窄,除了外出打工和种粮,别无其它收入,如果产业发展不起来,收入是极不稳定的。要根据贫困村、贫困户的不同情况,精准施策,因村选产业,因户定项目,通过贴息贷款、产业直补、扶贫互助资金等途径,切实解决发展资金难题,大力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力争做到每村有一个主导产业,每户有一个致富项目。其次,要改善发展基础。目前群众反映致贫的因素主要集中在道路、电力、饮水、河堤等方面,这些基础设施靠一家一户很难解决,必须要整合项目资金,集中力量解决。对居住偏远,人口稀少,基础设施投入大的地方,要实施整村移民,搬迁到集中安置点去。再次,要抓好教育。扶贫不仅要给吃给住、建房修路,更需“扶脑”,而“扶脑”必须先要“洗脑”。要从义务教育、学生助学、技能培训等方面入手,让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上的起学、让毕业生都能学到一技之长、让贫困家庭主要劳动力都能掌握1到2门实用技术,真正实现拔穷根、挪穷窝、换穷业,做到实实在在脱贫。五是与陕南移民搬迁、农民进城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兴村富民的新路子。
三、强化措施,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工作盘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认真落实好县级领导联镇、部门包村、干部驻村的扶贫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格局。要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各镇要选好配强扶贫队伍,明确一名领导主管扶贫开发工作,确定2至3名专兼职人员。各行业扶贫部门也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干部,切实履行好行业扶贫工作责任。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给予扶贫干部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各镇尤其要做好驻村工作队的服务保障工作,让其住得下来、有地方吃饭,使其安心工作、真心扶贫。
第二,管好项目资金。扶贫资金是党和政府对群众最直接、最温暖的体现,一丝一毫都不能乱动,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去年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非常气愤地说,扶贫款项移作他用,就是犯罪行为。讲,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困的“推进器”。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是政府的重大责任。这次县上也专门出台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拨付程序、资金监管方式等相关要求,大家一定严格遵照,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检查与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扶贫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要实行“零容忍”,坚决处理到位。
第三,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扎根基层、沉下身子、深入群众,切实把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措施在一线落实好。要以“为民办实事,争做好干部”为主题,以市委、市政府正在开展的“双万帮困工程”为载体,进村入户,体察民情村情,倾听贫困群众的呼声,和群众交友结亲,从贫困群众最紧迫、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使扶贫工作体现在贫困群众得实惠上,决不能浮在面上,搞形式主义。驻村干部要模范遵守八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不讲条件,不讲困难,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组织部、纪委、扶贫局要联合制定对驻村干部纪律要求的规定。
第四,强化督查考核。从今年开始,中央将改进对贫困县的考核方式,重点考核扶贫工作,把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这是中央为推动贫困县狠抓扶贫工作落实采取的重大措施。我县也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实行单项考核与奖惩,并提高扶贫工作在综合考核中的比重。县考核办、扶贫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旬督办、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成效,确保扶贫开发工作有效推进。
同志们,扶贫开发事业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部署,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力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谱写扶贫开发事业新 篇章,为建设美好平利和陕南经济强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这次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是在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进入紧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咬定目标,苦干实干,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去年11月27日至28日,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这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后召开的第一个中央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兴国为民的深厚情怀、使命担当和历史自觉,吹响了脱贫攻坚的冲锋号。发表了重要讲话,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明确了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大政方针、目标任务、总体要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扶贫重点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去年12月28日,省委在召开经济工作会议期间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反复强调全省农村贫困人口2020年实现全部脱贫,明确了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提出了“三个五”的思路举措,为我们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化认识,扎实行动,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全市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刚才,公乐同志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安排部署,讲得很具体、很实在。这是市委会研究的意见,是这次会议的主题讲话。会后,市委、市政府还将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商丘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扶贫攻坚,最突出的短板是农村还有大量贫困人口。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推动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的客观需要,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攻坚战。市委多次研究部署扶贫攻坚工作,去年12月底召开的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纠正盲目乐观和等靠要思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牢思想基础,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我就当前在扶贫工作中比较突出的两个倾向性问题,再讲点意见。
一、要解决盲目乐观倾向
在平时的调研中,经常隐隐约约的感受到或听到这样一种认识上的偏差,就是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带上贫困县这个“帽子”是为了争取政策,不好听但有实惠,是通过方方面面的努力争取来的,通过扶贫攻坚,可以很快就把这个“帽子”给甩了。这种认识有相当的普遍性,主要是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这个思想认识不解决,将会对我们的整体工作部署落实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一)充分认识到脱贫攻坚的重要性。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体人民的小康。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义不容辞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这是党中央对全体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也是全党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责任。对每一名党员干部来说,完成这项历史使命责无旁贷。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打好脱贫攻坚战,务必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十二五”以来扶贫开发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奋力打好全市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等会,乐秦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现在,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坚定扶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
20xx年启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以来,我市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30多亿元,实施扶贫项目5000多个,修建村屯道路1500多条1800多公里,解决了30多万人的行路难问题;发展致富产业35万多亩,贫困村人均产业面积达到了0.7亩,贫困村稳定增收基础进一步巩固;贫困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显加快,群众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四年多来,贫困村人均收入增长了103%,贫困人口减少了28万,贫困发生率从16.3%下降到9.2%。
从取得的成绩看,我市扶贫开发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坚持在夯实基础、培育产业中促增收,实现了从巩固温饱到脱贫致富转变。全市270个贫困村村委会所在地96%通了四级路,20户以上的自然村92%通了屯级路,安全饮水达到了93.6%;已通电的自然村98%完成了电网改造,98%以上的农户用上了电。特色致富产业加快发展,优质林果、中药材、蔬菜、养殖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270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四年达到了19%以上。二是坚持在积极探索、创新方式中上水平,实现了从单点扶贫到单点扶贫与连片开发相结合转变。新一轮扶贫攻坚中,我市在继续实施整村推进单点扶贫开发的基础上,成功将龙胜、资源两县纳入了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分别制定实施了《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为两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坚持在强化培训、扶智扶志中增活力,实现了从被动脱贫到主动致富转变。在全市实施了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工程,实现了贫困地区中职教育全免费,贫困群众思富求变的愿望更加迫切,脱贫致富的本领不断提高。四是坚持在动员各方、综合施策中聚合力,实现了从政府主导到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转变。既注重有效发挥专项和行业扶贫的作用,又注重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帮扶贫困地区,实现了全市党政机关定点帮扶全覆盖。
从面临的任务看,我市扶贫开发存在“四个尚未根本改变”:一是虽然贫困人口持续减少,但贫困人口数量大、贫困程度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截至20xx年底,全市贫困人口仍有35万人,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市的59%。二是虽然发展条件持续改善,但贫困面广、发展难度大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我市13个县区有扶贫开发任务,贫困人口分布在120多个乡镇、1600多个行政村中,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生产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扶贫开发成本高、难度大。三是虽然发展速度持续加快,但致贫因素较多、返贫压力大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导致贫困的深层次问题还远未解决,既有人力资源开发不足、富民产业培育滞后的问题,也有防灾抗灾能力弱,因病因学因灾致贫的问题,全市常年返贫率高达15%—20%。四是虽然贫困群众收入持续提高,但收入差距拉大、相对贫困凸显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与全市相比,贫困县和贫困村农民人均收入差距分别由20xx年的1863元和3078元增加到20xx年的2816元和3916元。
从当前的发展环境看,我市扶贫开发面临多重政策优势和难得历史机遇。一是政策环境更加向好。国家继续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央、自治区《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的工作意见》《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村扶贫开发若干意见》相继出台,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强化金融保障等提供了集中倾斜扶持,扶贫开发工作政策环境更加优越。二是发展基础更加向好。20xx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78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645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195亿元,我市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为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后发优势日益凸显,展现出更加广阔的开发前景。三是社会氛围更加向好。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扶贫开发,随着全国“扶贫日”的确立以及全区“千企扶千村”活动的启动,结对帮扶行动深入开展,贫困群众不甘落后、致富奔小康的愿望更加迫切,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扶贫开发的氛围空前浓厚,扶贫开发工作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二、精准扶贫,合力攻坚,扎实推进扶贫攻坚第一民生工程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总体要求,到,我市深入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是:实现扶贫对象年均纯收入增幅持续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到20xx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xx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到20,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完成上述目标,必须在实现“六大突破”上下功夫。
(一)着力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新突破。要按照基础优先取向,以路、水、电、房等为重点,加快向贫困村延伸、向薄弱环节倾斜、向更高标准迈进。一要大力提升生产基础设施水平。加强行政村通畅公路建设,打通断头路、开辟出口路、对接大交通,确保到20xx年所有具备条件的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通班车,有效解决农产品外运难、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加强农田水利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五小水利工程”,不断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切实保障贫困地区发展用水需求;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把大电网延伸和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等结合起来,确保到20xx年实现户户通电和动力电到所有贫困村。二要大力提升生活基础设施水平。突出抓好三件事:一是抓好危房改造。力争在20xx—年间完成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无住危房农村家庭的目标。二是抓好饮水安全。重点加强水源地和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力争在20xx年前全部解决贫困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贫困地区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三是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突出农村特色,弘扬传统文化,结合清洁城乡和新农村建设工程,加快村落民居改造提升步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环境。
(二)着力在富民产业培育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突出资源禀赋特色,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工程,力争到20xx年实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门路、劳动者有增收技能的目标,农民从非农产业中获取的收入超过50%。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提质增效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引导农民兴办多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做强做大畜禽养殖、蔬菜、优质林果、中药材等特色种养业;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培育和引进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扶贫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不断强化农业设施装备和科技支撑,加大舍饲养殖、良种繁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动植物疫病防控等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监管、市场流通、信息服务、防灾减灾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大力实施旅游扶贫。立足贫困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独特的地域文化和浓郁的民族风情,积极探索旅游扶贫新路子,做足做深山水、民俗、古迹等文章,做精做大“农家乐”“采摘乐”“乡村旅馆”等品牌,着力打造一批旅游扶贫示范点,把乡村旅游业打造成贫困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三是做优做强劳务经济。大力促进就业培训、技能鉴定、就业中介、就业后服务“四位一体化”,推动劳务输出由体力型逐步向技能型转变,由分散短期输出向常年稳定输出转变,力争到20xx年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占年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着力在精准扶贫上实现新突破。一要精准识别。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查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户和贫困村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二要精准帮扶。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要尽快制定下发精准帮扶方案,确保结对帮扶干部到村到户,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安排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三要精准管理。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建立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四要精准考核。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按照自治区的考核办法,抓好考核工作的落实。
(四)着力在金融资金支撑上实现新突破。一要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县区政府要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与扶贫开发任务和本级财力相适应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机制。二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市直各相关行业部门的涉农资金要向片区县、重点县倾斜,各县区要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产业化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统筹整合扶贫资金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解决贫困突出的问题。交通、水利、电力、教育、卫生、保障等专项资金对片区县、重点县投入增幅要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三要加快金融产品创新。逐步增加财政贴息资金,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提高贴息标准,适当放宽贴息额度;要依托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引导金融机构向扶贫对象发放扶贫贴息贷款;探索利用财政资金吸引各种社会资金设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担保资金和奖励资金机制;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提高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引导群众发展投资小、见效快、收益高的项目,确保贷款放得出、用得好、还得上,促进扶贫信贷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稳妥发展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逐步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规模,力争到20xx年,我市互助资金组织比现在扩大1倍。引导、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等市场主体带动扶贫对象发展产业。积极在贫困地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建立完善林业保险制度,加大林权抵押力度,探索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扶贫对象参加农业保险。
(五)着力在公共服务保障上实现新突破。要下大功夫、花大力气,加快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向贫困村覆盖,切实织好网、兜住底、促公正。一要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建立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用于职业教育、劳动力培训、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二要逐村延伸服务范围。统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尤其要科学布局完全小学,让更多的适龄儿童就近就地入学,最大限度降低辍学率。把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力争到20xx年每个行政村都建1所幼儿园。加快贫困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xx年,50%的建制村要有标准文化活动室。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广播电视户户通设施和服务水平,保证长通久通。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网络,确保每个乡镇有1所公办医院,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和计生室。加大重大疾病防控力度,提高门诊统筹和重大疾病补偿比例,力争新农合重大疾病范围补偿比例达到70%左右,有效缓解“因病返贫”现象。三要逐步提升社保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新农保和临时救助制度,推进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到2020年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达到或接近全市平均水平。
(六)着力在素质提升上实现新突破。整合好各类培训资源,不断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一要做到培训多层次、广覆盖。针对不同年龄段和文化层次的富余劳动力,分类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力争到20xx年实现新增“两后生”培训全覆盖,确保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都能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到2020年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拿到技能资质证书。二要注重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瞄准市场需求,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大种养业、加工业、服务业等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尤其要大力推行订单、定向和创业培训,努力构建技能培训、外出务工与返乡创业良性互动的劳务输转新格局。三要努力实现服务优、就业稳。加强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强化劳务基地建设,打造知名劳务品牌,不断增强劳务经济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努力实现稳定就业、高层次就业。
三、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实现扶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
完成扶贫攻坚目标任务,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督查考评,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坚持“市抓协调、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片为重点、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市级主要负责制定规划、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指导和扶贫考核。县级负责项目平台建设、项目确定和组织项目实施,要对每个项目制定具体的进度计划,做到有资金、有项目、有措施、有检查,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乡镇和村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具体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的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提前完成脱贫目标的县区、乡镇,原定扶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推动扶贫开发持续健康发展。
(二)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资金分配、资金整合、资金使用和资金监管等工作;要按照《桂林市参与式扶贫管理办法》,深入推行参与式扶贫,拓宽扶贫资金监管渠道,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资金专款专用等制度;要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资金效益评估机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贪污扶贫资金的违法腐败行为。市级主管部门每年要对县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各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效益发挥。
同志们,当前我市扶贫攻坚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放在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以更有力的措施、更有效的组织、更坚韧的毅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不断开创我市扶贫攻坚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有关精神,认真总结我市“十二五”以来扶贫开发工作,深入分析当前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对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努力走出一条富有桂林特色、更加精准有效的扶贫开发新路子,不断开创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
刚才,全州县、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扶贫开发的经验做法。琮沅市长全面总结了全市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成绩和经验,具体安排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目标和任务,讲得很好、很全面,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凝聚合力,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握全局、运筹帷幄,对新时期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改革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开展精准扶贫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特别是从20xx年起,国务院规定每年的10月17日为“扶贫日”,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在去年全区扶贫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会议上,就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扶贫开发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准确把握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定位、新思路、新目标、新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上来。
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20xx年以来,我市扶贫开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各级各部门积极帮扶,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有效激发了贫困地区发展的内在活力,扶贫事业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由20xx年的63万人减少到20xx年底的35万人,4年减少了2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xx年的16.3%下降到20xx年的9.2%。二是增收渠道不断拓宽。不仅劳务输出成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柱,同时果、林、竹、蔬菜、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也已成为群众增收的重要来源。三是民计民生有效改善。广大贫困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贫困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四是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市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的2700元增加到20xx年的5530元,年均递增19%以上,其中龙胜、资源、灌阳3个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制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扶贫开发面临着新挑战。一是扶贫标准更高。扶贫标准从20xx年的2300元提高到现在的2736元,幅度提高较大,贫困人口相对增加不少。按照新标准测算,我市贫困人口还有35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6.7%。二是扶贫任务更重。新时期扶贫开发除了“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要求外,又增加了“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内容,任务更为艰巨繁重。三是扶贫难度更大。通过多年扶贫开发,目前的贫困地区多是区位条件较差、交通不便、资源匮乏、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生产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的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程度较深,减贫压力更大。四是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尽管我市贫困县和贫困村人均收入增幅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出很多,但由于贫困地区基数小,收入差距仍然逐年加大。目前,全市270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9%。五是帮扶工作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认识深度不够、重视程度不高、工作力度不大;有的驻村工作队员没有按要求驻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有扑下身子、沉下心来做工作,帮扶效果还不理想。
扶贫开发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头号民生工程”。加快全市30多万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让贫困地区群众与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也是对各级干部宗旨意识和作风能力的最好检验。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到,扶贫开发不是阶段性的工作,而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对桂林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具有全局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精准扶贫,切实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结合桂林实际,我市新阶段扶贫开发,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要把整村推进作为主攻方向。
(二)要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作为重点任务。
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始终是扶贫开发的主要着力点。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通行政村公路、通村屯道路建设,为农民脱贫致富创造条件。要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围绕“美丽桂林·生态乡村”活动,结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搬迁等工作,统筹推进贫困村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强调的是,在扶贫开发中,一定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切实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决不能急功近利以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一时的发展。我市不少贫困村地处高寒深山区,生态资源十分丰富,一定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好,结合生态村和旅游示范村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农业、苗木产业、生态旅游,努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现实生产力。
(三)要把增强自身发展能力作为核心环节。
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增强“造血”功能。要始终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努力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一是着力发展特色农业。围绕资源优势推进“一村一品”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土地流转,鼓励和支持扶贫对象通过土地流转入股获得股份分红,并通过到产业基地就业等方式实现增收。通过技术推广、能人示范、企业引领,带动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二是着力发展乡村旅游。近年来,我们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了农民增收。我市农村绿色、红色、古色“三色”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我们一定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做文章,扶持、引导贫困地区兴办农家乐,开发特色农产品和手工艺品,让更多贫困地区群众吃上旅游饭,多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三是着力实施教育扶贫。积极构建定户、定人的教育精准资助扶贫脱困体系,通过“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行动”、农业实用技术免费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和脱贫致富能力。
(四)要把减少贫困地区农业人口作为根本出路。
从长远看,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强中心城区、县城、工业园区和集镇建设,引导贫困地区农业人口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通过减少农民来富裕农民。从当前看,要大力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动员和引导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村群众,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扶贫成本极高的贫困群众,逐步向山下条件较好的地区搬迁转移。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和“自治区统筹、市推进、县负责、乡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快实施异地搬迁安置,并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五)要把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作为重要保障。
搞好扶贫开发工作,不仅是党委、政府不可推卸的政治任务,也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必须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一是大力实施专项扶贫。坚持“产业第一、能力至上”,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生态移民、资金互助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工作。二是着力实施行业扶贫。要把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发展环境、增强“造血”功能作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植特色支柱产业,开展科技扶贫,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保障机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和扶贫攻坚。三是积极实施社会扶贫。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金融单位等,都要主动承担定点扶贫任务,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要主动承担起结对帮扶贫困户的任务,倡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工作,支持驻桂林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地方扶贫开发,鼓励企业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四是努力推进参与式扶贫。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全面参与贫困村屯扶贫规划制定、项目选定和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督和验收,努力提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要强调的是,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建立健全扶贫开发投入和资金监管、扶贫考评和奖惩、精准扶贫、金融支持扶贫等工作机制,用创新的思路和举措,努力解决扶贫开发中的突出问题。
(六)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坚强后盾。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扶贫开发工作部署的战斗堡垒。要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班子、带队伍,选好配强贫困村领导班子,把基层党组织建成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充分发挥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作用,通过他们的传、帮、带,大力培养能够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型”干部,培养政治素质强和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干部,让优秀党员在支部中“唱主角”,让致富能手在班子里“挑大梁”。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成效
扶贫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要全面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片区县、重点县及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工作上。各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履行好解决扶贫重大问题、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职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积极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夯实基础,建好队伍。队伍是落实政策的保障。要主动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贫机构,切实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关心扶贫干部成长,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实、讲奉献的扶贫开发队伍。扎实做好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挂职锻炼的选派工作,在实践中提高年轻干部的能力与才干。
(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贫困地区的优势资源、取得的成绩和发展前景,及时宣传各地扶贫开发进展情况,深入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扶贫开发中涌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开发的浓厚氛围,为扶贫开发增添动力。
同志们,扶贫开发事业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力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谱写扶贫开发事业发展新 篇章,为加快实现桂林“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键词:农村精准扶贫;问题;对策
0.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一直在致力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农村地的贫困问题,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目前进行的精准扶贫,是一项惠民工程,目的是能够让农村地区改变贫困面貌,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小康社会。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很多缺陷,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解决,排除干扰精准扶贫工作的因素,促进农村地区发展。
1.农村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1.1文化程度低,接受积极性不高
一个地区的文化程度决定着这个地区的经济状况,由于农村村民的文化程度不高,所以经济发展水平落后,贫困由此而生。农村人口数量庞大,诸多访问对象的文化程度只停留在小学低年级水平。六十岁以上的村民接受教育的人极少,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中大多女性没有接受教育。这一结果有极高的可靠性和说服力。文化水平过低使得村民对大多事物的理解存在偏差,不愿接受新鲜的东西。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和技术的不断进步,现代化的产品流向市场,冲击着村民的眼球,却又不敢轻易接受。发展教育,提高村民认知水平和文化程度对解决贫困问题尤为重要。这对于国家政策的理解上也就产生了困难,一般不太关注国家的政策导向,所以出现了对进准扶贫参与度不高的现象。
1.2 人们思想保守,很难取得突破
受传统文化影响,很多贫困地区仍然存在非常严重的小农意识,思想保守,观念落后。在传统习惯的影响下,很多地方的农民仍然坚持一门一户独善其身的生产、生活格局,人与人的结合仍主要以情感为纽带,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合作相对较少,竞争成分不高,贫困地区通婚圈狭小,人们利用血缘和亲缘关系建立的社会网络延伸半径小,人们的活动范围受到限制。此外,这种圈子阻隔了贫困地区与外界社会的有效结合,弱化甚至化解了外界社会先进的文化浪潮对贫困农村冲击的势头,因而更加强了贫困地区社会贫困性和贫困落后的现实状态。传统的思想观念使得农民自给自足、知足常乐,没有创新和大胆尝试的意识。改变传统的思想才会让脱贫成为可能。所以,即使由政府扶贫帮助,他们也不应定能够与接受,自己l展,依然造成现在贫困的局面。
1.3 政府的扶贫并没有真正的落实到基层
农村精准扶贫上,很大程度不能有成效的原因就是由于基层政府官员的,政府的的政策不能够真正的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村,资金在逐级递减,阻碍了精准扶贫工作。加过在今年来,严厉打击现象,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总有一些人的思想觉悟不能提高,依然铤而走险,希望在这方面可以“捞一笔”,同时,心存侥幸此外,还有出现的问题就是由于官员和亲戚之间的裙带关系或者与别人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所以在扶贫问题上存在“不精准”的问题,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将国家的政策和资金用到实处,没有彻底解决农村贫困的现状问题,而是中饱私囊。对于这些现象,必须严加查处,坚持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1]。
1.4 资金的来源单一
我国政府实行的农村精准扶贫是一项很大的工程,是需要巨大的资金作为基础和保证的,没有充足的资金,精准扶贫也就无从谈起。现阶段,我们国家精准扶贫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财政提供和地方财务支持两部分。有数据显示,在2105年中央扶贫资金就有460亿。但是我们国家得现状是人口基数过大,尤其是农村人口占很大的比例,资金由上而下分配,到最后的环节,已经很微弱了,所以起不到什么作用,所以仅仅只靠国家财政进行精准扶贫工作是有很大困难的,在一些偏远山区,地方政府对国家政策的实行没有重视,所以几乎没有得到效果。资金的短缺和资金在分配传递过程中这些问题,造成了扶贫的困难[2]。
2.对于农村精准扶贫问题的有效解决策略
2.1 加强教育建设,改变思想观念积极响应政府号召
虽然政府在不断的出台相关的政策,一直致力于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想摆脱农村贫困的面貌,从而更好地促进我们国家的建设,这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还需要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的支持和积极的响应,才能使工作更好地落实。目前,农村之所以扶不起来,没有办法摆脱贫困的面貌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农村人的思想和眼界短浅,他们没有太他的运气,主要的是文化程度太低,所以不敢走出去,没有一种改变的精神,导致贫困的继续。所以政府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加强农村的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对农村的教育首先要得到支持,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大力投入教育支持。同时,基层政府对国家态度和政策也要做到积极的宣传工作,让农民了解到国家的发展,积极配合国家工作,提高自身觉悟,发展农村经济,摆脱贫困的局面[3]。
2.2 加强监督力度,让扶贫落到实处
国家精准扶贫执行这几年以来,搜到的成效很微弱,在整个工作中存在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我们在开展工作的时候,需要将这些问题意义找到,分析清楚,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解决,同时需要政府部门的创新能力,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能够帮扶到本地区,适应这个地区发展的扶贫政策,确保精准扶贫的力度。第一,对于资金的使用,国家需要各级监察部门积极展开工作,针对扶贫过程中的一些贪污现象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国家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不浪费,能够落实到农村的发展。第二,大力发展农村产业,这是政府需要执行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光靠国家资金的建设是远远不够的,毕竟这是一项很大时间很长的工作,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想办法富起来,所以政府积极展开产业的发展,促进脱贫工作[4]。
2.3 社会力量的投入,扩大扶贫范围
政府为了支持和促进农村行政工作,支持和自主大学生村官,希望在毕业以后能在农村进行发展,支持国家建设,但是实际的情况是,这些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工作中并没有多大成效,工作无所作为,在很多方面,缺乏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工作效率极低。所以上级需要重视这一现象,积极检查工作,积极建设基层政府管理,做好农村地区的工作,为精准扶贫打下基础,做一道坚实的保证。同时,需要号召社会力量参与到国家精准扶贫,不仅是资金的支持,还有力量的支持,相信,会促进农村地区的脱贫工作。
3.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需对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排除,找到原因和本质,最后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达到精准扶贫的精准,帮扶农村地区摆脱贫困,促进我们国家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国治,朱晓芸。农村精准扶贫的问题与对策[J].黑河学刊,2016(1):135-137.
[2]陈许彬。 浅析农村地区精准扶贫机制现实困境与对策[J].中国经贸导刊, 2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