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会议领导讲话(通用6篇)
同志们:
继今年3月份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之后,今天,我们在再次对法庭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足见中院党组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高度重视。人民法庭事关全市法院全局。加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历来是法院的工作重点。特别是去年以来,全市法院抓住全国、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会议带来的历史机遇,以创建“五化法庭”活动为总抓手,认真落实上级法院会议和党委文件精神,使法庭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和发展,为推动“平安”建设、促进全市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次会议选择在召开,是因为近年来,法院抓法庭工作不仅领导重视,行动积极,而且措施得力,效果很好。这次会上,还安排了法庭工作较好的、四个法院作书面发言,并将实地参观考察法庭建设,各法院要虚心学习,相互借鉴,推动全市法庭工作不断发展。
在最近刚刚结束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我市法院有6处人民法庭、5名法官分别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是被表彰数量最多的法院;会上,中院还作了典型发言,我们多年来眼睛盯紧法庭、功夫下在法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均衡发展的经验做法,受到了省法院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所有这些成绩,都凝聚着全市人民法庭干警的心血,广大法庭干警长年扎根基层、团结拼搏、无私奉献、任劳任怨,付出了艰辛的努力。鉴于今年3月份的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已对法庭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表彰,这次会上,我们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就不再进行表彰。在此,我谨代表中院党组,向多年来辛勤工作的法庭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关于当前和下步全市法庭工作,今年3月中院已专门开会作了全面部署,刚才,市委王治华书记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各法院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省市委要求、上级法院部署和中院党组安排,下面,我就当前全市法庭工作再讲几点意见,请大家讨论。
一、站在更高起点上抓好人民法庭工作定位,努力在深化干警思想认识上狠下功夫
人民法庭是整个法院工作的支点,是基层中的基层、重点中的重点。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是人民法院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基本保证,更是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和希望所在;抓好了法庭工作,就抓住了法院工作的关键和主动。具体到法院来说,我们加强法庭工作的任务更为迫切,可以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同志们对此务必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要以继往开来的强烈事业心抓好法庭定位,继续提升法庭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地位和影响。对于人民法庭工作,多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重心下移,中院几任领导班子不管形势如何变化,都始终高度重视法庭工作,把法庭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数十年如一日,投入了很大精力,倾注了很多心血。从原来的一乡一庭,到后来的乡镇中心庭,再到三五处乡镇一处法庭;从调整法庭布局设臵,到加强法庭装备建设,再到后来加强法庭规范化管理、构筑人民法庭工作新机制,法庭工作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前列,为全国、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提供了样板,成为法院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成为我们为之骄傲自豪的司法品牌。希望各法院要从提升亮点、叫响品牌、扩大法庭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影响的角度,切实明确人民法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高度重视法庭工作的优良传统,只能继承,不能放弃,从而以继往开来的事业心,进一步加强法庭建设,推动法庭工作再创辉煌。
(二)要以时不我待的强烈使命感抓好法庭定位,切实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光荣职责。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社会转型期。是一个农业大市,就全市人民法庭所根植的广大农村而言,“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进程加快,出现了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以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的新趋向。社会转型期同时又是矛盾纠纷多发期,伴随着各种利益格局的打破和调整,全市基层农村的矛盾更加突出、利益调整的任务更加艰巨、人民法庭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责任更加重大。6月26日,新华社刊发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指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人民法庭作为最基层的司法机构,承担着审判处理民事案件、开展法制宣传和综合治理、协调农村各种经济社会关系的重大使命,对于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法院和全市人民法庭要切实认清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更好地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三)要以勇立潮头的强烈责任感抓好法庭定位,积极迎接人民法庭工作中的新挑战。尽管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创出了很多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但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决不可自我感觉良好,务必对自身工作有一个正确的估价。对照省市委、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期望,对照外省、外地的先进人民法庭,对照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我们还有很大差距。认真检查起来,当前全市法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从全市情况看,各法庭发展不够平衡,各法院之间、同一法院的各法庭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即使是同一法庭的各项工作之间,开展得也不够平衡;有的法院领导对人民法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然不够到位,精力和措施上还有待加强。从法庭工作方面看,一些法庭立案不规范,当事人打官司仍然不够方便;有的审判管理落后,办案质量效率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够强,个别人员特权思想严重,对群众“冷、硬、横、拖、烦”,“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不强,还不能充分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从法庭建设方面看,有的建设步伐较慢,人员配备不到位、经费保障跟不上,法庭人员工作补贴只停留在口头上,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全市法院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影响了整体工作的开展。希望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解决问题,以勇立潮头的强烈责任感,克服法庭工作面临的困难,迎接前进中的挑战。
总之,各法院要把法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认真研究分析出现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应当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对策?要引导干警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对法庭工作现状有一个正确判断。结合实际,中院考虑,当前全市法院要切实树牢“三个观念”:要切实树牢常抓不懈的观念,把人民法庭工作作为事关法院事业发展的战略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抓好法庭工作,而不能有歇歇脚、喘口气的松劲麻痹和丝毫懈怠;要切实树牢均衡发展的观念,抓住法庭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实现重点突破的同时,推动法庭工作全面均衡发展,而不能固步自封、止步不前;要切实树牢争先创优的观念,做到居安思危,在荣誉面前不骄不傲,清醒地看到与外省、外地法院的差距,而不能盲目乐观,自我感觉良好,从而以谦虚谨慎的精神状态,高昂的工作热情,顽强的工作作风,积极应对新形势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新挑战,推动法庭工作实现新的跨越,为全市法院再立新功。
农村经济发展作为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的第一要务,从辖区实际出发,依法审判处理好各类商事案件,为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服务“三农”发挥好法庭特有功能;特别是要按照市委6月初召开的全市第四次加快发展工作会议要求,着眼解决我市“农业三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审理好各类购销、借款、租赁、加工承揽、农业技术等合同纠纷,审理好农产品、农用生产资料流通中发生的纠纷,审理好各类承包合同纠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要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民间矛盾纠纷,在审理好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案件的同时,重点审理好各类种植合同纠纷、种子质量纠纷等新类型案件,特别是对农村土地流转、征用纠纷,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各类劳动争议等,要高度重视,慎重处理,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平安”建设,特别是要深入贯彻省市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通过公开审理案件,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扩大审判工作的辐射度和教育面;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多途径调处民事纠纷作为现代民事诉讼机制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民间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民事纠纷快速反应调处机制,既维护好群众正当权益,又维护好社会安定团结。
(三)要进一步优化法庭工作方式方法。各法院和人民法庭要按照省法院尹院长注意“三个方面问题”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与便于人民法庭审判、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坐堂问案与巡回审判、诉讼调解与判决、法官审判与人民陪审“五个关系”,进一步创新和优化工作方式方法。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诉讼调解。加强调解工作是法院的优势,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在思想上把“定纷止争、胜败皆服”作为法庭工作的第一追求,切实树牢“调解结案就是高质量的审判”的观念;在行动上把诉讼调解作为人民法庭办案的最佳方式,从而进一步加强法庭调解工作。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多调少判”的原则,虚心学习宋鱼水法官“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办案技巧,切实改进诉讼调解方法,提高诉讼调解水平。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感情去办案,积极吸收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力量,参与诉讼调解,增强调解效果。要在坚持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审前调解机制,使全市法庭调解工作稳步向前发展。根据省院要求,“五化法庭”调解撤诉率必须达到%以上,希望全市人民法庭要再接再厉,为争取今年实现“全市民商事调解和撤诉率达%以上、纯调解率不低于%、力争达到%”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优化法庭工作方式,必须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尊重审判工作内在规律和特点,不得参与招商引资、催粮收款、计划生育、包村蹲点等法定职责外工作;在此前提下,要着眼提升法庭地位和权威,进一步完善法庭执行制度。经中院党组研究,这里就法庭执行问题作以下统一规定:一是各法院要把一定限度的案件执行权配臵到人民法庭;二是人民法庭执行的案件,限于被执行人在辖区内的案件,本法庭调解结案的案件,并且是不涉及财产评估、拍卖的案件;三是人民法庭在执行案件时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要坚持依法、慎重的原则,特别是对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涉及当地党委、政府、知名企业、村庄的案件,要慎之又慎,杜绝问题发生;四是在业务管理上,实行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两权分离”,各法院执行局统一行使执行裁判权,并且负责对人民法庭执行案件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对法官素质的新期待,深入贯彻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审判业务专家“三三三”工作机制,系统整合人才资源,努力营造尊重人才、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高层次人才环境,为首都法院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一、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构建审判业务专家选拔储备的三个梯队
“人才是第一资源。”北京法院深刻认识人才工作在法院发展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地位与作用,举全市法院之力,努力打造高层次人才梯次化队伍。首先,选送优秀人才参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市法院先后有5人入选,展现了首都杰出法官的风采。其次,评选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制定《北京市审判业专家管理办法》,经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高院审核、专家评审、全市公示等5个步骤的严格评选,19名具有较高司法业务水平和理论研究水平、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资深法官当选。再次,储备专家后备人选。确定未成年人审判、国家赔偿等“小专业”的重点培养目标;从审判业务标兵、“十百千”人才中分审级、分专业、分年龄组储备100名后备人选。通过科学规划,初步形成了以在北京法院工作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为龙头,以北京市法院审判业务专家为主体、以专家型后备人才为补充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在未来5年内,努力实现审判业务专家“倍增计划”,逐步满足对专家型人才的近期、中期、远期需求。
二、坚持育用结合原则,探索审判业务专家培养锻炼的三个平台
“无范不可以成才。”北京法院严格遵循人才成长规律,贯彻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着力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锻炼的方式。首先,搭建研究式培养平台。组织专家执笔撰写论文,固化司法智慧感悟,并推荐参加高层次研讨交流,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北京法院取得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优先参加境内外高端培训及学术活动,对培训成果转化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要求专家承担重大司法理论及实务课题研究任务,并在科研条件和人员选择等方面享有相当的优先权与自主权。其次,搭建实战式锻炼平台。有计划地安排专家主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多个案例选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7名非审委会委员专家分别列席所在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并发言,对决议的形成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列席全市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参与重大决策的咨询与论证。再次,搭建经验传承平台。每年,每位专家作为兼职教师至少为全市法院培训授课一次、并以带教法官的身份指导两名以上的青年法官,实现优秀司法经验的有效传承。
三、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导向,完善审判业务专家使用管理的三条渠道
“人尽其才,则百事举。”北京法院充分发挥高层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努力构建才尽其用、合理流动的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首先,畅通上下交流渠道。为知产法院、四中院配备8名专家,有力地支持了新设法院建设;积极推荐专家横向任职、纵向交流,先后有5名专家到县管单位、下级法院挂职或任职,丰富他们的工作阅历。其次,畅通绿色选任渠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审判业务专家担任领导职务,为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干事创业创造有利条件。再次,打通合理退出渠道。在对专家的政治素质、审判业绩、科研成果、授课情况、司法廉洁等进行年度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探索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人才退出机制,进一步增强审判业务专家队伍的竞争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把培养双语法官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本着政治过硬、能力过硬、语言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不断加大培养和培训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实现了每个基层法院平均有3-5名双语法官和翻译人员。
一、始终坚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面对新疆严峻复杂的反分裂和反恐维稳斗争形势,高院党组要求各级法院始终坚持“政治建院”方针,把政治上坚强作为首要目标,把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工作总目标,在双语法官培训中开设新疆“三史”(新疆历史、民族演变史和宗教演变史)教育,深化“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教育课程,组织各族干警“结对子”开展思想交流,互帮互助,努力打造经得起风浪考验的法院队伍。
二、始终坚持加强司法能力培养
(一)借助援疆平台开展培训交流。自20xx年以来,选派少数民族骨干法官赴援疆省市法院培训133人次,跟案学习127批435人次;选派法官赴援疆法院学习交流126批1030人次。
(二)组织参加巡回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和各援疆省区高级法院先后组织21批讲师团来疆开展视频和巡回培训,受训干警达29280人次。新疆高院每年组织师资到各地州法院以民、汉两种语言进行“订单式”巡回培训。
(三)加强挂职在职培训。新疆高院和各分中院有计划地选派初任法官和拟任法官,到少数民族聚居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两年,重在强化双语学习;边远地区基层法院选派庭长以上法官到新疆高院和各分中院挂职锻炼1年,重在培养综合素质。
(四)积极开展远程网络培训。针对新疆地域广大,干警集中轮训困难的问题,新疆高院制作和购置了70多部多媒体教学课件,开展远程网络教学。
(五)努力编译民文教材。先后组织编译出版了《新民事诉讼法条文解释理解与适用》、《新刑事诉讼法条文解释理解与适用》等一批民文教材,受到广大少数民族法官的认可。
三、始终坚持强化双语能力培训
采取鼓励自学提高、集中培训、委托培训、挂职培训、在职培训等方式相结合,积极营造学习双语的良好氛围。
一是集中强化培训。每年举办双语法官培训班4期200人次左右,分层次、分对象实施教学。政治部对每期培训班都进行培训效果测评和反馈,以此促进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二是委托大学培训。与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建立双语法官培训基地,每年选送40名左右的少数民族法官进行4个月的集中培训。自20xx年以来,依托高校已举办10期,培训548人次。20xx年5月起,在新疆大学举办汉族法官学习维吾尔语培训班。
三是参加“夜大”培训。各级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地方党校举办的业余双语培训班,特别是南疆各地州法院明确提出,干警晋升要与双语学习成绩挂钩,要求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从提倡学习到必须学习,从口语学习到口语和文字同时学习。
同志们:
新年元旦刚过,县法院就召开今年的工作会议,总结过去,表彰先进,谋划未来,部署任务,充分体现出县法院班子勇于奋发有为和全体法院干警敢于创先争优的精神风貌。刚才,灿辉院长作了一个简短、实在的报告,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有力。会议还对去年法院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
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我谨代表县四大班子,对县法院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以及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借此机会,向长期战斗在审判一线的法院全体干警表示亲切的慰问! 一年来,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瞄准“全市创一流、全省争上游”工作目标,开拓进取,迎难而上,以审执工作为重点,以规范管理为抓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狠抓“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853件,审(执)结4771件,审结率98.31%,审(执)结标的额1.6 亿元。清理执行积案1686件,多项指标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一举取得“全省首届优秀政法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六项省级先进称号,其他多项工作指标稳居全市首位,基本实现“全市创一流,全省争上游”的目标,成绩令人瞩目,执法效果卓著。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一年来,法院克服人少案多的难题,服从服务大局,积极能动司法,创新工作方法,抽调人力物力,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被誉为“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值得肯定和表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正视法院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人少案多的矛盾仍较突出,钱少事多的问题依然存在,少数案件质量不佳、效率不高的情况时有发生,极个别干警就案办案的思想还未根除等等。这些都需要法院班子和全体干警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再接再励,戒骄戒躁,把各项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更富有成效。
20xx年,是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目标要求,以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工作做到更好。其中,县法院的工作举足轻重,在新的一年里,法院要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强化职能,全力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谈几点想法,供同志们工作参考。
一、围绕发展大局,全力搞好服务。围绕大局、搞好服务是党和人民赋予法院的政治责任。人民法院要时刻站在大局的高度去谋划审判工作,把握司法的时代特征,关注司法的社会需求,实现司法的职能目的。要牢固树立法院工作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的观念,围绕县委、县人大提出的工作总体要求,全方位、多角度提供法律服务。
土地征用补偿分配纠纷等案件,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农民长远利益,促进新农村建设。三要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全县中心工作,及时调整审判力量,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效果到位。
二、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人民法院肩负着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所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要发挥好职能,必须提高“四个能力”,即提高打击刑事犯罪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提高调节经济关系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执法能力,促进依法治国;提高执行到位能力,保障社会和谐。
一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等;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以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努力构建安定祥和的治安环境。二要加大民商事审判力度,及时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对各类民商事纠纷既严格依法及时作出裁决,又要着力做好善后工作,尽可能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定纷止争;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动庭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调解、人民调解等有机结合,努力构建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三要加强行政审判,实现“官民和谐”。既要通过行政审判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要注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协调和调解力度,努力构建全社会知法、守法的法治环境。四要加强执行工作。既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加强管理,科学界定执行界限,规范执行行为,切实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和谐执行,努力构建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落实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利益。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人民法院通过案件审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
一要在制度建设上为民。完善诉讼引导、首问负责制,建立“一条龙”式执法机制,引导人民群众诉讼;推行预约上门立案、双休日立案、巡回立案等,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二要在硬件建设上为民。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加快立案大厅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两个中心”建设和基层法庭以及巡回审判点建设,送法到基层,送法到村头,面对面服务。三要在经济利益上为民。充分关注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努力把握事关民生案件的审理,对就业、就医、就学、赡养、抚养、抚育费等案件,妥善审理,案结事了,防止反弹,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最快、最好的保护。四要在司法裁决上为民。处理每一起案件都要着眼于更好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对伤残、孤寡、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等起诉的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以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法院工作要科学发展,自身建设是根本,是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法院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保证。
一要加强班子建设。要在班子中大力倡导勤奋好学、真抓实干、顾全大局、廉洁司法的良好风气;要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积极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增强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要提高班子成员的决策能力和驾驭能力,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要加强队伍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结合法院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院上下都要从“一”抓起,抓好每一位法官,抓好法官的每一天,抓好法院的每一项工作,使干警政治素质得到提高,自律意识得到加强,营造一种风正气顺、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加强廉政建设。三要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执行最高院“五条禁令”和市委“五个禁止、十个不准”的规定,严肃审判纪律,建立健全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以切实转变作风,确保廉洁司法。四要加强基础建设。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审判法庭、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增加硬件投入,逐步改善法院办公环境,提高办公的科技含量,提供强大的物质装备保障,使法院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深化法院改革,提升司法能力。深化各项改革是实现法院工作创新的必由之路,要根据最高法院“二五改革纲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就法院内部改革制定实施意见。法院改革要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分步实施,务求实效。
一要建立权力制衡机制。进一步完善“立审分立,审监分立,审执分立”制度,切实推行统一立案体系,使立、审、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二要增强办案效率意识。继续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案件即收即审等做法,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程序,快立、快审、快执,提高办案效率。三要拓宽司法调解范围。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行政诉讼特点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尝试调解解决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调解力度,强化执行和解工作等,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作用。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四要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制度,要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按照质量、效率并重的要求,分解权限、细节管理、奖惩兑现,使法院管理更加制度化、标准化、人性化。
六、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离不开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新的一年里,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一要坚持报告制。对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和人大请示、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二要完善联系制度。继续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络工作,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要落实党委、人大批示和议案的办理制度。认真办理县委、人大交办事项和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质询,强化交办事项的动态管理,明确责任,对代表的建议、意见优先办理、限期办结。四要强化服从制度。通过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机制建设,使审判工作服从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不动摇,服务大局不偏向,依法审判不走样。
同志们,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展望新的一年,人民法院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县法院全体干警要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围绕“维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珍惜荣誉,加倍努力,全力争取法院工作的新突破和新业绩,为加速实现全县经济跨越赶超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借此机会,向同志们拜个早年,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近年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周强院长关于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科技强院”方针,以信息化为引领,在已实现教育培训工作电化教学的基础上,将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运用到教育培训工作中,实现培训管理精细化、培训资源网络化、教学互动云端化,教育培训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大提升,有效提高了教育培训工作的质效,为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确保司法公正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打造教育培训管理网络平台,提升培训质量效率
20xx年,上海高院开发启用了“上海法院教育培训网络系统”。经过近十年的应用、发展和完善,上海法院的教育培训网络系统已拓展为由教学管理、培训管理、资料管理、人员、档案、考核、统计等9大板块58项功能组成的系统、高效的现代化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体系。
一是培训管理信息化,提升了工作效率。我们运用网络即时、准确、便捷的特点,设置了“课程安排”、“报名审核”、“签到表”等功能,全市几千名法官,都可在网上自主选学,从个人报名开始至审核审批再到分班组会,3500多名法官报名选学,仅用两个小时就可组成70多个培训班,系统自动生成,即时、准确、便捷,提升了管理工作的效率,实现了培训管理的精细化。
二是学员管理信息化,凸显信息服务教学优势。为加强对在训学员的管理与服务,我们利用上海三级法院网络全覆盖的优势和“上海法院即时通讯平台”、“上海法院12368短信平台”的功能,构建完善的学员服务体系。如利用“点对点”和“点对群”短信发送功能,将“通知接收提醒”、“上报时间催告”和“培训友情提示”的内容,发至每位学员手机上,避免信息传递梗阻或中断等现象。借助上海法院“微信平台”,扩宽教学服务渠道,在中长期培训班建立同学群、微信群,及时上传下达有关培训信息,实现管理服务并举,便捷、精准、优质、高效。
三是培训考核信息化,提高了培训实效。优化培训网络考核功能,可自动进行教师课时统计和干警学习档案导入,对教师的授课和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即时、客观评价。
二、搭建在线教育培训网络平台,拓展教育培训空间,破解工学难题
我们运用网络无边界的特点,20xx年开发建立了“上海法院在线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进网络教
育培训工作,延伸拓展培训空间,使教学更好地服务一线办案法官,缓解工学矛盾、破解工学难题。在线网络平台设置了学海一隅、在线学习、自主选学、教学互动等8个模块共34项功能,突破了传统教育培训模式对空间的限制,使广大干警在工作、办案之余,随时可以进入培训网,进行在线学习。目前,网上在线课件分综合素养(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和人文素养)、职业能力(庭审驾驭、法律适用、群众工作、裁判文书制作、诉讼调解),课件总数近200个,时长近400小时。为了使在线教育培训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上海高院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网络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市法院每名干警每个年度内必须完成不少于16学时的在线学习任务。20xx和20xx年,全市法院分别有5503名和5906名干警完成网络培训任务。今年,我们又开辟了“邹碧华同志视频课件”专栏,以方便干警通过网络视频更好地向邹碧华同志学习。
三、建立教育培训云平台,促进教培信息化转型升级
当前,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在内容传输和呈现上“随时、随地、随身”的特征优势逐步凸显,已成为理想的自主型学习设备。今年初,上海高院开发建立了“上海法院移动终端教育培训云平台”,集中了上海高院外网提供的学习资源和互联网上的其他学习资源,干警可以通过移动终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学习,既便于干警对碎片化时间进行有效利用,又为教授者与学习者之间的双向交流提供了便捷,有效满足干警的各种学习需求。目前,上海高院的“移动终端教育培训云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我们将在运行中不断完善。
近年来,江苏法院密切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法官需求,积极创新教育培训模式,提升教育培训实效,努力为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注重贴近法官需求,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按照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强化技能的思路,以实践需求为导向,科学制定全省法院系统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针对基层一线法官参加培训机会少、培训时间短等问题,建立了基层法官集中培训工作机制,要求基层一线法官每年定期集中脱产培训,为一线法官提供静心思考、自我调整和更新知识的机会。自今年开始,建立法院领导干部定期轮训机制,每年举办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切实提升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工作水平。
二、注重提升培训效果,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和培训需求,设定培训内容,灵活运用以案析理、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讲评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积极拓展培训内容,培训课程设置不限于审判业务,学员可以跨业务领域选学专业课程。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设置法律文化、法官思维以及文学艺术、心理素养等培训课程,提升法官品位、开拓法官视野。
三、注重创新培训模式,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科学性
在以往已经开展的视频集中培训、专项培训基础上,新增菜单式自主选学、网络培训、专题研修等培训模式。在培训中强化问题导向,针对特定培训对象、特定培训内容,采取特定方式进行培训。其中,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轮训,着眼于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善于管理的法院领导干部队伍;对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法学前沿问题、创新思维等内容进行,注重提升司法能力。去年以来,江苏高院在法官集中脱产培训工作上先行试点,举办两期院机关助理审判员培训班,共培训104名助理审判员,在为期20余天的培训时间里,对所有参训人员停止分案,委托高等院校进行集中培训,由参训学员自主选择确定培训课程,并进行形式多样的实地教学,取得良好效果。扎实推进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法院与高校的人员互派工作,建立法院与法学院校联合培养法律人才机制,促进法院与法学院校之间的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已完成15名法官与13名高校教师的人员互派工作。
四、注重优化师资队伍,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可持续性
我们制定出台《江苏法官培训学院专职教师管理规定》、《法官教育培训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建立了一套教育培训师资培养、管理和考评机制,有力保障了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素质和水平,鼓励法院领导干部和资深优秀法官走上讲堂,去年以来,江苏高院举办了九期由院、庭长担任主讲人的司法讲堂。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委托最高人民法院或兄弟省份法官学院、高等院校对江苏法院干警进行培训,共享优秀师资,加强交流学习。目前,江苏法院已经完成了新一轮兼职教师选聘工作,共选聘系统内兼职教授41人、系统外兼职教授46人和兼职教师139人,充实了法官培训的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