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报告厅管理制度(通用9篇)
1.要高度重视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不得有隐瞒、包庇、侥幸心理,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
2.师生在校园内外或他人在校园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无论学校或教师有无过错责任,学校都必须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3.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底限度。
4.学校发生的校舍垮塌、火灾等安全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学校均要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5.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实施救护。对推诿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6.学校要与教育局、当地政府、派出所建立联系制度,对一般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学校秩序正常。
7.学校发生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事故处理后,在一周内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8.学校要制定师生伤害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多功能报告厅是学校主持各项大型会议和开展各项重大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活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报告厅的使用申请限学校专职教职员工,用于举办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
2.申请使用多功能报告厅的部门应指定本次报告的负责人,于报告开始前30分钟会同多功能报告厅的管理人员一起开门。报告厅的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报告的具体要求准备好各种设备。申请本次报告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整个报告的使用过程,并监督报告期间人员的正常使用,如遇到问题应及时通知多功能报告厅管理人员处理。
3.报告或活动前,由申请报告的负责人组织人员安静、有序入场,并维持报告期间的秩序。入场前请清理鞋底泥土等污物,保持报告厅内的卫生。
4.入场后应保持报告厅内安静、整洁,严禁打闹、喧哗,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严禁在报告厅内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得在沙发椅子和桌子上的地方存放垃圾,严禁乱写乱画。
5.报告厅使用之后,由申请报告的负责人安排人员打扫卫生,经报告厅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6.在离开报告厅前发生的一切人为损坏设备的行为,应立即报告管理老师并如实说明情况,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7.使用部门在报告厅的使用过程中应与报告厅的管理人员办理好各项交接手续。
8.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移动设备,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参数和接线。严禁非管理人员私自操作机器,发现损坏设备的,将报学校相关部门严厉处分。
1、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准在工作间内吸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个人卫生做到4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工作服)。
2、从生菜到成品,实行4不制度(不随地堆放、不加工未清洗干净的`原料、不做腐烂变质食品、不用手抓或用不洁器具盛装食品)。
3、食品存放实行3隔离1热(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隔顿和放入冰箱的熟食必须加热后食用)。
4、用具、餐具实行5过关(1刷、2洗、3过、4消毒、5保洁)。
5、开水桶必须每天清洗,隔夜开水必须放净,开水供应要充足。水房必须专人管理,1切闲杂人员不准入内。
6、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就餐区、操作间、打饭间清洁卫生1定要按时按质做好。
7、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密封室、配菜间、操作间。
为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二、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政教处。各班成立治安小组,按照轮流表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三、每班级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四、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政教处批准,方可出入。
五、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检查人员,处理并记录值日期内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或公安机关报告;
六、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七、夜班值勤人员每晚要认真进行检查,对办公室、教室厨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坏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八、 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日老师报告;
九、 各班级要经常利用空余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十、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值日老师负责及时向校长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值日老师负责登记并处理;
一、为严肃财经法纪,通过专业部门的业务监督及开展定期自查,纠正违纪现象。确保教育经费及专向经费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
二、违纪自查范围和部门
1.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拨款和学院经费拨款或补贴。
2.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教育经费或将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
3.隐瞒截留应上缴的税金或创收收入等。
4.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的。
5.超越权限擅自制定收费标准和减免各项收费的。
6.违反专项资金管理,现金管理,控购商品管理等。
7.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
8.按规定未履行申报批准手续,擅自实施的。
9.学院财务处、伙食科、财产物资部门、校办工厂、液化气站、护理杂志社、服务公司等为法定违纪自查报告单位。
三、违纪自查报告
1.凡有违纪自查报告责任义务部门,每季有组织有领导的指定专人负责自查,并向审计处报告自查情况。上报时间不超过季末一个月。
2.对自查发现的违纪问题,能主动纠正的,不再按违纪处罚。
3.审计部门对自查违纪款额无论数额大小,应分别情况做如下处理:
(一)收缴非法所得归还原渠道。
(二)补缴应当上缴的收入。
(三)追还被侵占挪用的资金。
(四)冲转有关帐目,应作出冲转说明。
学院审计处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审计机关报告违纪自查报告执行情况。重大违纪事项谁时报告。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
①、住院治疗要上报。
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
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
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
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
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多功能报告厅是学校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各种工作会议及文艺演出的场所,为进一步规范报告厅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和设备的完好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进入报告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报告厅内外及走廊中嬉戏打闹,不准携带宠物,不准在报告厅内用餐,吃小食品,以保持报告厅的卫生良好。
二、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报告厅内使用明火,严禁在报告厅内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三、报告厅内的摄像机,编辑机及灯光、音响设备等均有专职技术人员管理和维护,严禁擅自拆卸、挪用、外借,特殊情况须有主管领导批准。设备在使用前及使用后都要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四、报告厅内设施设备责任到人,使用人员应爱惜设备,如因个人原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造成损失,使用人员应进行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使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违反规程使用发生事故者追究事故责任。
六、活动结束后,报告厅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清点,检查各项设备,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检查防火,确保报告厅的安全。
七、报告厅的安全通道在活动时必须同时开放,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做好安全预案及应急疏散准备工作。如遇意外情况,要以冷静、及时、有效的'方式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术报告厅是学校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场所。为加强报告厅管理,保证报告厅正常使用,现对申请及使用报告厅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流程:社团指导老师到学校办公室填写《校内场地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审批通过后,社团指导老师将一份表格送至报告厅设备管理老师处(务必在表格后写上社团负责人的班级、姓名及联系电话),一份表格留底学校办公室。
二、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完成报告厅的申请流程,以免时间上的冲突而影响活动开展,同时由两名社团负责人联系设备管理老师参与设备使用培训。
三、学术报告厅内不配备电脑,申请部门如有需要请自备。如需使用手提电脑或播放视频、音频,申请部门应提前和设备管理老师沟通,并配合设备测试等工作;如需布置会场,需在《校内场地使用登记表》说明,征得设备管理老师同意后方能进行。
四、申请部门要严格遵守报告厅的使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严禁操作报告厅内的设备(包括话筒、音响、功放、投影、遥控器、电闸、桌椅等),不得将报告厅内的物品带出室外。
五、使用期间,申请部门有责任维护好报告厅内的器材设备,待活动结束后立即清理报告厅,并将所有的器材和设备恢复原样,在与设备管理老师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器材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按照规定赔偿。
六、报告厅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将盒饭、零食、饮料及其他杂物带入报告厅内,不得随意粘贴标语、条幅、图案,以防造成污迹。
七、为防止出现安全问题及其他隐患,凡使用学术报告厅的社团,其指导老师必须全程在活动现场。
八、对于未按规定要求申请、使用学术报告厅的部门,学校有权不予再次使用,并提出批评或通报。
1、对学校安全事故实行逐级上报。
2、学校各部门、教师或学生发现各类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全体师生均可直接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或通过学校安全举报箱举报,如确认属实,将予以一定奖励。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校长。
5、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办公室电话或书面上报县教育科技局。
6、对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对延误救援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7、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认真的调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及相关责任人。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