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建议书(精选11篇)
安全建议书
公司安全监督部于20xx年4月1日—4月2日在营口鲅鱼圈港区航道改造工程重新开工之际,对你项目部进行了安全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某些问题,特下达此安全建议书;
1. 租赁的交通船应尽快签订船舶租赁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并要求船方提供船舶证书,船员证书和载客证书等相关文件。
2. 尽快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建议随车司机有车主委派,项目部不与司机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并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3. 由于今年施工区域为1300---2100,离港区距离相对较远,目前又值营口地区西南季风季节,海上风浪较大,应严格控制交通船的使用,根据气象安排交通船,如非必须,避免夜航,加强对交通船的安全管理,已经配备的救生衣应放置在方便取用的地方。
4. 虽然目前的施工区域和进出港船舶交会的概率较低,但施工中仍应加强与来往船舶的联系,超大型船舶进出港时应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离开航道。
5. 目前在13000—14500施工的航浚4001轮,由于地处航道转向处,在施工中应注意对7#和8#灯浮的避让,注意风流的影响,防止压碰7#和8#灯浮,确保航行安全。
中港疏浚股份有限公司
广大职工朋友:
大家好!
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创造幸福的生活,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建设水乡田园城市,我们在这里相逢聚首、勤勉工作。
可是,进入冬季以来,省内外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大于天。
为了吸取这些用鲜血、生命酿成的惨痛教训,敲响安全生产警钟,我们建议:安全,从我做起。
我们建议,每一个工会组织都要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追求“零事故、零伤亡”目标,真正把安全作为第一责任、第一效益、第一品牌和最核心的竞争力,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我们建议,每一个班组都要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常态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向企业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对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并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我们建议,每一名职工都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常识,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从点滴做起,从岗位隐患自查做起,规范工作习惯,谨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己和他人不受伤害。
我们建议,每一位市民必须从现在开始警醒,消除麻痹侥幸的心理,遵守交通规则及各项法律法规,每天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让我们的生命能够尽情绽放。
朋友们,仙桃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需要广大职工朋友的共同努力,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请大家增强“隐患就是事故”“麻痹就是引线”的安全理念,不越红线,恪守底线,尊重生命,关爱自己,为建设水乡田园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仙桃市总工会
20__年12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煤炭局(办)、监察厅(局、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__〕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认清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国有重点煤矿是我国煤炭工业的骨干,代表着煤炭工业的先进水平,在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发展战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状况直接影响煤矿安全的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经过认真治理,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重大未遂事故时有发生,一些重大技术难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安全基础管理薄弱是当前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总体上看,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管理有基础、有经验,但由于体制、结构、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安全基础管理出现不相适应、甚至滑坡的状况。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技术管理、现场管理、设备管理弱化,劳动组织管理松弛,以包代管较为普遍;安全投入不足,工作质量、工程质量、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规章制度执行不严,“三违”现象时有发生;队伍培训缺失,不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等。必须把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住关键、抓住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改变上述不良状况。
二、指导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基固本,把安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现场、区队和班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下大力气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又要研究影响煤矿安全的深层次问题,着力推动政策治本;坚持当前和长远的统一,既要抓好当前的薄弱环节,治理整改安全隐患,又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五要素”,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四)工作目标: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力争到20__年使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比20__年下降25%以上,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比20__年下降20%以上,降到0.8以下,产量在600万吨以上的煤矿率先达到国际水平,百万吨死亡率降到0.5以下,安全状况稳定好转;到20__年,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比20__年下降30%以上,降到0.7以下,实现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五)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投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把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依法治矿,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决定》、《特别规定》等一系列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员的法律素质,把煤矿安全生产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之上,推进依法治安战略的实施。
(七)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煤矿的“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突、电气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派驻制。驻各矿安全管理机构由集团公司直接领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在检查中发现“三违”行为或安全隐患,依照有关规定,有经济处罚权、停产整顿权、提出免去矿长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建议权,并应定期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煤矿安全情况。企业必须接受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管监察。
(八)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5.安全举报制度;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它制度。
(九)依法依纪查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煤矿职工必须严格遵纪守法。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管理职责。要建立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现象和失职渎职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奖励举报人。
四、强化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
(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规划、安全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使企业安全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企业内部安全指标考核体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足额提取和有效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办理保险;建立以安全为重点的干部考核制度,把安全业绩作为管理人员晋升、奖励的重要因素;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十一)建立并严格落实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必须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分级管理,层层落实。
(十二)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禁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实施煤矿井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严把建井队伍的资质等级关,杜绝井下工程转包,严禁资质证书出租、外借。井下工程严禁使用与资质不相符的施工队伍。严禁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工程承包给没有防突专业技术和装备的队伍施工。安全管理上,实行属地管理,事故统计在建设单位。一旦发生事故,要视情况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责任,同时还应查清设计、监理、评价等单位和机构的相关责任。异地办矿的,谁办矿谁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三)明确改制、破产、重组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破产重组的国有重点煤矿,按照管人、管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主管单位负责安全;收购兼并地方中小煤矿的,由收购单位负责安全。股份制煤矿由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负责安全;不论何种形式在安全管理上必须统一标准,必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十四)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建立安全生产跟踪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企业领导年薪中与安全挂钩的份额占结构工资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0%。对安全业绩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实施井下岗位安全责任津贴和安全风险抵押制度。
五、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十五)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必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负责落实技术管理工作。集团公司对各矿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命,要征得总工程师的同意;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由总工程师负责决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方案。采、掘、机、运、通、安监、地测等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十六)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开发机制。煤矿企业集团应逐步建立安全科研机构,配备足够的科研人员,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配备专门的瓦斯治理研究人员。确定安全科研项目,保证安全科研经费。制定奖励制度,激励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活动,推动科技创新和先进科技成果在安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
(十七)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与科研、地质、高校、设计、协会等机构联合,对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开展科研攻关。对灾害严重、经专家论证现有技术条件难以保障安全的煤层,应停止开采。
(十八)加强现场技术管理。矿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对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审批,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在用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坚持单项工程编制专门措施。技术人员必须动态掌握施工环境的变化,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对巷道贯通、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盲巷管理、火区启封等重要技术工作,必须成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协调管理小组,加强现场协调指挥。要严格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标注图纸资料,健全技术资料档案,对记载矿井开采情况和隐患的技术资料,以及周边小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
(十九)严格执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的鉴定报批工作。采煤工作面提高单产、采用放顶煤回采工艺、增加采掘工作面数量,必须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在通风系统可靠,瓦斯、火灾、煤尘防治技术有保障的前提下实施,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区必须设专用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设置排放瓦斯尾巷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必须按规定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要保证通风设施的质量,从巷道设计入手优化矿井通风系统。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必须“先抽后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保证正常配风条件下采掘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在完善防尘系统的基础上,强化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和运输转载点等自动喷雾的使用,推广煤体注水工艺,从源头治理粉尘。必须按标准建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要有专职管理队伍,专人维护,定时检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二十)加强矿井水患防治工作。要摸清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组织对矿区及周边积水情况调查,加强预测预报。要完善有关水文图纸资料,公示技术预测结果,让职工清楚水情、水患,掌握防范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和完善防治水措施,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装备,制订防治水应急预案,确保水患的有效防治。
六、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十一)加强煤矿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强化集团公司、矿两级调度指挥系统,确保指挥畅通、及时、有力。对各级管理人员下井作出规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3次,安全生产系统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他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3次。煤矿党委书记、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安全生产系统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他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煤矿每班必须至少有一名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区队管理人员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生产系统管理人员重点巡回检查,抓住重点、抓住关键、抓住细节,盯住薄弱环节,消灭死角。强化夜班现场指挥。定期公布煤矿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下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十二)加强基层班组建设。重点加强区队、班组建设,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班组。要提高班组长的素质,根据企业实际制定班组长任职标准,将班组长岗位工作经历纳入煤矿各级管理人员选拔的基本前提。建立以安全为核心的班组考核标准,规范班前活动程序,每班进行考核。煤矿企业集团每年召开安全生产班组建设工作会议。
(二十三)严格按照规定的定编、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严格正规循环作业,严禁违反定员标准组织生产。采掘一线逐步推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严禁同一区域多单位违反程序作业,多头指挥。执行特殊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交接班时两班人员在现场交叉作业。
(二十四)加强设备管理。严把设备的安全准入关。定期对在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安全有效。加快设备更新,严禁超期服役。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杜绝电气失爆。
(二十五)有效制止煤矿“三违”行为。建立和完善井下人员岗位责任考核制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责任,遵守劳动纪律。要制定能够有效制止“三违”现象的处罚、教育规定,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七、加大安全投入,治理整改隐患
(二十六)多渠道筹措安全生产费用。各煤矿企业在正常提取维简、折旧等费用的前提下,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费用不足的要提高标准并按财建字〔20__〕168号文件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各企业要用好上述资金及税后利润与自有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安全投入,结合实际制定补还安全欠账的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力争两年内(到20__年底)补还安全欠账。要建立安全持续投入机制,切实做到不欠新账。
(二十七)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管理。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重点突出“一通三防”和重大水患的防治,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瓦斯抽放设备和工艺先进,防火、防尘、监测监控系统完善有效,防治水工程、设备到位,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安全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对提取不足、挪用安全费用、投入不到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二十八)认真排查治理整改安全隐患。对矿井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定职工报告隐患的奖励办法。由矿长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活动,明确隐患整改的期限和质量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做到“项目、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五落实。对存在《特别规定》所列重大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改,对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矿井,吊销该煤矿矿长的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
八、加强教育和培训,实行全员安全准入
(二十九)加大煤矿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校企联合办学,采取委托培养、设立定向奖学金、偿还助学贷款、提高就业待遇等措施,培养采矿、矿建、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煤矿主体专业的学生,同时培养好技术工人,解决人才短缺问题。选送有基层工作经验、热爱矿山事业、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基层管理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到大专院校脱产学习,培养后备人才。
(三十)加强安全培训。煤矿企业和各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培训基地,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对提升员工专业素质的要求。加强培训师资建设,规范培训教材。做到培训计划、机构、基地、费用、教材、人员、考核、档案、制度“九落实”。积极推广以区队、班组为单位,成建制进行培训。改进煤矿安全活动日,结合生产实际,提高活动效果。要建立培训档案,严格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尤其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
(三十一)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确定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各重点产煤省(区、市)根据情况,在重点矿区确定若干个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经常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警示职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促进安全工作。
(三十二)严格安全管理人员准入。新任命的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处处长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矿长还必须具备生产(机电)、技术、安全等副职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煤矿科区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经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现任的上述管理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2年内必须调整到位。新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至少应在生产一线锻炼1年以上,才能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
(三十三)尽快变招工为招生,三年内实施到位。从事井下工作的新工人必须接受技工学校至少1年的正规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要与老工人签订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发挥老工人的技术“传、帮、带”作用。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十四)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招用职工(包括招用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就业前培训,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生产矿井井下禁止使用“包工队”。
九、推进科学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三十五)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制定各岗位工作质量标准和各单项工程质量标准,由跟班负责人、安监员、质量检查员依据标准每班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制定质量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办法,实行重奖重罚。严把质量毫米关,杜绝劣质工程。企业每季度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
(三十六)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通过规范制度、科学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实现人、机、环境的高度和谐统一,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逐步实现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借鉴推广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选择基础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矿井;生产矿井要选择基础设施好、装备先进、管理水平较高的采掘工作面,进行试点,总结经验,不断推广。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
(三十七)建立煤矿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资金投入。要制定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经常开展演练。要加强预案宣传和应急救援教育,公示应急救援流程,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
十、积极推进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三十八)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保障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织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三十九)要发挥各级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优势,开展切合实际、各具特色、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积级组织开展“安康杯”活动,广泛开展亲情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发挥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作用;组织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安全社区”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矿务公开,定期组织开展职工代表安全巡视、安全督查等活动。要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积极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等。认真核查处理群众安全举报,接受职工提出的安全建议。要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赋予井下职工以下十项权利: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煤矿不得因上述原因扣发职工工资、辞退职工。
(四十一)大力弘扬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措施的执行力。积极借鉴吸收国内外优秀企业的安全文化理念,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办好企业电视、报纸和网站安全专栏,使安全知识、安全文化传遍矿山、进入社区、深入人心。
十一、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四十二)加强宏观政策支持。选择有代表性的灾害严重矿区建立国家级“产、学、研”联合研究基地,研究煤与瓦斯突出机理及预测预报、瓦斯抽采技术、采空区火区探测与治理、冲击地压、软岩支护、地下水防治、放顶煤开采、深井开采等重大技术难题。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结构调整,建设大型煤炭生产基地,淘汰规模小、生产力水平低、安全无保障等落后的生产能力,支持大型煤矿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和改造小煤矿。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办法,足额核算安全成本、资源成本、环境成本、转产成本,逐步使煤炭开采外部成本内在化。以储量计征煤矿资源税费并与回采率挂钩,加大经济调控力度。规范和推动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制定鼓励煤矿抽采瓦斯的政策。控制基本建设规模,防止产能过剩,保持煤炭经济健康运行。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商业保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四十三)加强政府和职能部门监管。政府作为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职能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规范煤矿企业的生产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周边小煤矿开采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对超层越界开采的小煤矿,要及时启动关闭程序,依法予以关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年内两次3至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颁发;对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年内两次10至29人责任事故的集团公司总经理,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两次30人至49人责任事故的集团公司董事长,吊销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3年内不得颁发;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省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可根据情况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对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研究制定具体的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领导班子的经营业绩考核,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
(四十四)加强社会监督。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煤炭行业、关注煤矿矿区、关爱煤矿矿工的良好氛围。定期公告安全生产周期在1000天以上的井工矿井,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全国班组建设工作会议,每年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评定和命名,抓好本质安全型矿井试点,举办安全文化建设论坛,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为企业创造学习交流的平台。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四十五)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意见。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央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本《指导意见》所称国有重点煤矿包括: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省属煤矿企业管理的煤矿;所称集团公司是指直接管理煤矿的集团公司或矿务局。对其他形式集团公司的要求,由各产煤省(区、市)在制定本地具体意见时作出规定。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本指导意见转发给辖区内国有重点煤矿企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 察 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年六月七日
据统计,20xx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虽然与前一年相比各项指标略有下降,但是,我们仍然会被交通事故吞噬的无数健康、生命和财富所震惊,进而感到惋惜。最近,杭州少年飙车案,南京6.30特大交通事故等还历历在目。另外,据苏州市110指挥中心最新统计,1月10目下午4点到1月11日下午4点,市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100多起。面对如此高发的交通事故,面对如此惨痛的教训,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不得不呼吁这个社会需要提高全民素质,增强交通意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一要培养文明意识。
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发生,交通秩序不良,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可仅仅归咎于道路设施和车辆技术状况。统计数据表明,交通事故的发生90%以上责任在驾驶员和行人,交通不畅主要原因是由于乱停乱放、抢超强会和交通参与者随心所欲的交通行为的形成。减轻灾难,缓解混乱的交通秩序,公众的文明交通意识的养成就显得格外重要。由于陋习根深蒂固,文明交通风气的形成不是朝夕所能,要长期不懈的坚持,要把培养广大群众文明交通的意识,提高现代交通的水平,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采取多种教育方式,逐步养成自觉文明的交通习惯,使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由被动转为主动,由不自觉变为自觉,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交通状况。
第一、加强学习。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应该学习、遵守、自觉贯彻交通安全知识。驾驶员更应该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通过不断学习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和各种应急处理方法,提高个人的驾驶技术,杜绝“马路杀手”上路现象。
第二、加强培训。对新出台的关于交通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要牵头组织普及和培训,让那些已经取得驾驶证的,正在考取驾驶证的,甚至行人了解关于交法的最新规定,从而更好的知法守法。
二要强化监督管理。
当今社会,机动车驾驶员已成为现代化社会人们必备的生活技能之一,越来越多的人口袋里装有不同类型的驾驶证。然而一本驾驶证并不代表就是一位合格的驾驶员。有的驾校培养出来的驾驶员有的不懂交规,有的不会识别交通标志、标线,有的驾驶不熟练,情急之下分不清油门和离合,有的甚至肇事后逃逸。因此,作为政府部门,我们要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心。
第一、加强交管执行力。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交通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交通安全。要抓住重点,集中力量,整治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交通安全隐患。提高对于恶性超载、超速等现象的处罚力度,同时,可以对他们采取教育式处罚,进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班培训半天。特别对于酒后驾车现象,要有明确的法律处罚标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各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严惩,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逐级落实社会责任。把交通专项整治的工作分到各部门,建立领导负责制和问责制。将交通事故的减少率纳入政府部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中。
第三、严把资格审核关。目前,严格规范和管理驾驶员资格考试已成当务之急。有关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驾驶员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纪律,严格管理驾驶证的发放关,对于技术不熟练、基本交通法规不掌握的学员,坚决不发证,杜绝走人情、开后门现象。同时,有关部门要对驾校教练进行管理,使驾校培养学员更加正规。第四、坚决防止车辆带病上路。交警部门要严格履行年检手续,保证路面行驶的车辆性能可靠,车况符合行驶标准,特别是公共汽车、出租车、单位和学校的班车等承担公共运输的车辆,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才能运营,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深入宣传教育。
纵观以往交通事故案例,肇事者绝大多数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对轻微违反交规行为不重视,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对交警部门的宣传,对社会的呼吁不闻不问。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反思我们的宣传方式,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并不能真正深入人心,深入生活。我们要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真正根植到每一个人的心中:
第一、通过真实的、典型的案例去警示宣传。政府部门可以将本年度的交通事故处理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编成案例宣传册,通过图文并茂的表现形式,增加可读性,更容易被群众接受和记住。
第二、让全民参与到宣传中来。我们可以改变政府部门在宣传工作中唱独角戏的情况,创新宣传模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互动方式,例如,通过文艺演出、知识竞猜、有奖竞猜等形势进行宣传。另外,还可以组织青年志愿者组成义务交管队员,在高峰时段进行交通疏导,维护交通秩序;组织退休老人在社区或者接到停车点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第三、从家庭,从单位入手进行宣传教育。让单位的各级领导,家庭中的学生,都充当起安全宣传员的作用,时时警钟长鸣。在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禁酒令”,并且在定期召开的例会中不断重申,巩固禁令意识,对本单位交通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同时,所有的驾驶员都应该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活动、有学习记录,每名驾驶员至少有一份交通安全读物,这不仅仅是安全的必需,也是文明的体现。
建议人: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是我们生存的前提条件,它是我们做任何事的前提,没有安全做任何事都无从谈起,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集体、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更是维系个人享受生活和集体保持稳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线,安全出行、文明驾驶是优良国民素质的集中表现。
近期,交通安全问题频发,尤其是几起校车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了很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很多家庭带来了巨大伤痛。为切实保障全体学生的交通安全,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使大家增强安全意识,让交通事故远离我们,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法规,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积极参加交 通安全社会公益活动;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3、不乘坐无牌无营运证件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农用车等不合格车辆;
4、乘坐校车时,自觉站在站台上等候,车辆停稳后,遵守“先下后上”的规则,有秩序上下;校车行驶中,不向窗外乱扔东西,不将头手伸出车窗外;
一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但只要你我在文明的道路上迈出一小步,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的文明就能够前进一大步。
建议人:
日期: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随着社会的飞快发展,我们的国家进入了高科技信息时代。现代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都过上了小康生活。可是,现在社会上也存在一些不良的问题。比如:交通安全问题。
交通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上的几大问题之一,然而,由于条件的限制,迟迟没有解决。随着经济飞速的发展,车辆川流不息地在公路上行驶,交通事故时常走进我们的生活,那有没有人想过,这是为什么?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个四年级的学生在路边踢毽子,毽子掉在马路中间了,她跑去捡,就在她玩得高兴的时候,一辆卡车迎面驶来,毫不留情地从她身上压过去,就在这一瞬,丧失了宝贵的生命。难道是阎王爷的生死簿上写着她会在此时死去吗?不是的,这并不是你所想的那样。如果这个小姑娘把安全牢记在心,就不会跑到马路中间去玩,就不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如果司机开车的时候注意力集中,也许就会避免了这样一场悲剧……
我们要让人们都注意交通安全,都推广交通安全的施行,而不是针对单个人。我们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并且都去遵守交通规则,让每个人都是愉快的出门,安全的回家。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短暂的,一去不返的。我们要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让每一个人都知道生命的重要性!人们要永远铭记血的教训,好好遵守交通规则,努力提高社会交通安全意识,让频繁发生的交通事故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交通事故一个接一个的发生,因交通问题而出现的血案处处存在,那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呢?当然有!只要大家互相配合,不自私,多为他人着想,达到以下几点:
1、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车让人,人让车,平安出行你我他;
3、出车之前讲安全,遵守法规保平安;
4、超车之前先鸣号,道路不宽不能超;
5、强行超车危险大,赌气开车更可怕;
6、急事行车莫慌张,精心驾车莫莽撞;
7、前后左右勤照看,稳住油门别蛮干。
每个人多为他人着想,交通安全问题将不再是问题!为了他人,为了家人,为了自己,我们要好好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血案永不存在!
建议人:
日期: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6月10日,潮南区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特别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深刻吸取“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落实强有力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经第3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我们对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峻形势估计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未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未能把“预防”真正放在第一位,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真正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执法到位、投入到位、宣传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施政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坚决纠正重发展、轻安全生产的错误倾向,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纠正重审批、轻管理的倾向,努力解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纠正各自为政、执法不严的错误倾向,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纠正作风飘浮,搞形式、走过场的官僚主义,把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具体人;纠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与己无关的错误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纠正满足现状、松懈麻痹的错误思想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长抓不懈的思想;纠正片面强调客观困难的错误倾向,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纠正重生产经营、轻安全设施建设的错误思想倾向,努力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
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的一项具体措施,作为检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的一个重要标准,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位置,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指标考核体系,与经济发展工作同步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真正做到安全与发展的统一、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与社会和谐的统一,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市和区县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同级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市、区县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组建市、区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
2、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重心下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我市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所在地政府及安全监管行政部门的管理。
建立市、县、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落实我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的规定,定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巡查。以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巡查队伍,按照“一企一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并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巡查情况的记录备案。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责任制。市政府除继续与各区县和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签订责任书外,还要与市政府各成员单位、直属机构签订责任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防火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对责任书内容逐条细化,抓好落实。要真抓真管真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安全生产第一手情况,深入了解基层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认真落实各级领导“一岗双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或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和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把着力点放在企业,实行企业“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督促帮助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配备注册安全主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引导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确保企业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建立生产安全和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安全预警和防范意识,建立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求援体系。在充分整合利用原有应急救援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适应事故抢救、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重点加快制订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及黄厝围等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场所等事故多发领域、重点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6、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快市、县二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监管,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状况动态分析和事故的预防预测提供信息技术平台。
7、实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凡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追究所在地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市政府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订出台我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8、实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各有关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对按规定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实施严格监督检查,或者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而不立即撤销原批准的,以及对发现或者举报的未依法取得批准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不予查封、取缔、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不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对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加强宾馆、酒楼、医院、学校、娱乐场所、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危险源和“城中村”的监管,坚决取缔地下加工厂、地下作坊,坚决清除“三合一”、“二合一”企业和店铺,坚决拆除违章建筑;开展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建筑施工、铁路、电力、机械、纺织、渔业和水利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违规生产的企业,坚决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的单位、企业,要挂牌督办,责成相关单位、企业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范围;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实施停业停产,决不手软。
2、用半年的时间开展新一轮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开展一场电器设备安装、使用、管理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装修材料的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搬的搬,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决不手软。各级政府对重点火灾隐患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一查到底。对在实施执法监督过程中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把好建筑工程的消防源头关。凡是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装修工程,一律不得施工、不得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不得开业或投入使用。
四、强化规划、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基础建设
1、强化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修编、完善市、区、镇三级消防专项规划。年底前,潮阳、潮南、澄海区和南澳县以及已编制城镇总体规划的重点镇、中心镇必须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工业、商贸等专项规划也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内容和措施。
2、加大对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投入,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信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装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建设,以及重点事故隐患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费用。通过财政等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配置步伐,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水平。引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其他成分的消防组织建设。凡GDP达到1亿元以上或人口10万人以上的镇(街道),要按照市、区(县)的统一部署,分期分批建立专职消防队。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
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一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
1、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经常性宣传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引导群众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大力营造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安全防范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电视、报纸要开辟专栏,公安、消防、安监、交通、建设、环保、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培训班、专题讲座、面对面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和事故逃生技能,提高覆盖面,增强实效性。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家庭等不同层次单位和人群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到今年底,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率要达到100%.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种行业相关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消防培训,持证上岗。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汕头市人民政府
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长江干线水上搜救协调中心,部属各单位,各直属海事局,中远、中海、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招商局集团:
近年来,交通运输系统不断加强客运安全管理,加大水上安全监管和搜救投入,建立了船龄和抗风等级限制等管理制度,客运安全水平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应急反应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随着航运经济的持续低迷和社会对客运需求的提升,水上客运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认识不足、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构筑科学合理的安全防线,有效避免水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一)进一步强化水上客运安全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人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指示,进一步强化水上客运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底线不可突破、红线不可逾越的安全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防范水上客运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航运企业主体责任。船舶安全生产关键在航运企业。航运企业应模范遵守和督促船员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规定,重视船员培训教育工作,强化船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水上客运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或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水上旅客运输安全条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对水上客运企业实施严格安全监管的同时,也应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激活企业增加安全营运投入和维护安全运营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进一步加强水上客运安全体系建设
(三)严格公司和船舶准入。提高新增客运企业、客运运力和航线的安全要求,从严审批和调控新增客运企业、运力和航线,严格控制新增单船公司。暂停审批进口二手老旧船舶从事客运业务。加强对航运公司营运资质跟踪管理,严格市场退出机制,从严审核从事客运的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各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10月1日前完成对辖区水上客运航运企业的复查工作,不再满足营运资质要求的,按照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四)加强港口和船舶检查。督促和监督经营人加强对登船车辆和旅客的安全检查工作,提高码头安全检测能力,加强设备配置,严禁“超载、超限、危险品夹带”车辆上船。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超航区航行,督促船舶做好随船货物的系固绑扎工作。
(五)加强客运船舶检验。加强新建客运船舶检验过程控制。要结合最近一次检验,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现有客船的建造质量、船舶稳性、安全设备等方面进行一次专项复查。各船检机构要针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整改跟踪机制,切实加强对客船的检验,避免不合格的客船投入营运。结合船舶检验及安全监管实际,要全面规范客滚船适航证书填写。强化船检责任,对于已批准的进口二手客船,要加强初次检验,在稳性、结构强度、船用产品等方面把好技术关。对于正在改建的客运船舶,对其稳性、结构强度等进行重新复核,不满足要求的一律不发放船检证书;禁止再对客运船舶开展重大改建,不得为重大改建的客运船舶签发检验证书。
(六)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规范水上交通安全运输行为,确保相关要求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水上客运安全的需要。航运公司要评估安全管理能力能否适应现代航运安全管理和发展的需求,梳理和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的工作。
(七)深化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实现水上客运安全隐患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和闭环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水上客运安全管理水平,全力保障航运安全。可按照“四不、两直”(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用接待和陪同,直奔现场、直查现场)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落实隐患治理。
(八)加快推动旅客实名制工作。加快推进旅客售票实名制工作。以渤海湾作为试点,开展实名制售票、实名制乘船推进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掌握旅客登船信息。通过试点,研究全面推进措施。(九)加快淘汰低标准船舶。针对长江三峡库区的部分老旧客船(川江客滚船)和部分省份的陆岛间客渡船舶,因历史原因无法满足现行船舶规范现状,积极研究客船退出市场机制、政策措施和监管措施。
(十)加强客船船员管理工作。加强客船船员管理工作,重新评估客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定及船舶配员规定,加强船员实操能力和责任意识培养。加强客船船员实操能力的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船员消防、救生、弃船、急救、设备操作等方面的实操性检查。
(十一)规范通航秩序维护通航环境。充分利用VTS、AIS、CCTV等各种有效手段对客船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提供助航信息。加强客运港口、航道通航秩序维护,保持航道畅通。加强客运航线助航标志的巡检、维护与保养,确保航标效能正常;加强客运港口、航道维护,确保航道条件达到维护尺度。
(十二)加强水上客运安全国际合作。在国际间客运航线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加强与他国主管机关的合作,尤其是在PSC检查、船舶检验、海事调查合作方面,形成国际间的安全监管网络。
三、进一步加强水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完善海上应急救助体系。修改完善《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国家海上搜救客船应急分预案》。加强“军地结合、专群结合”的客船搜救协助机制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工作,重点加强高海况快速人命救助能力建设,提升恶劣海况下应急反应速度和救助效能。
(十四)加强客运船舶应急演练和船舶自救能力。督促和配合辖区国际航行客船及时编制《客船与搜救中心搜救合作计划》,试点推动国内航行客船编制《客船与搜救中心搜救合作计划》。加强客船应急救助技术研究工作。各航运企业要督促和加强船舶消防、救生、弃船等演习课目的演练,提高船舶自救能力。船舶要在开航前,加强对旅客应急安全教育,增强旅客安全意识。航运公司应教育、督促船员遇到紧急或不明危险时应在第一时间向主管机关报警,避免延误救助时机。
(十五)加强船岸应急处置联动能力建设。加强船岸应急处置研究工作,制定防范和处置措施。对中韩、三峡库区、琼州海峡、渤海湾四个重点客运航线的应急联络和应急救助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培训和演练力度,突出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战性,以客船遇险和大规模旅客撤离为重点演练课目,切实提高客船遇险时,船岸间应急协调和救助能力。要与客船公司和客船定期举办联合演练。
(十六)优化救助力量布置。重新评估重点客运航线附近的海事巡航救助点、专业救助船舶值班待命点及救助基地布设、救助能力和救助资源。评估长江干线和三峡库区巡航搜救一体化运行情况。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合理配置海事救捞装备,进一步优化救助力量待命点和基地布局,完善应急救助网络。
交通运输部
年7月15日
安全是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是全体员工健康、幸福和生命的保障。
目前,公司即将迎来迎峰度冬攻坚阶段,又即将实施1号机组C级检修,生产任务异常繁重和艰巨,安全风险压力巨大。
为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完成公司全年工作任务,公司向全体员工发出以下建议:
保障安全 从我做起
全体员工要自愿做安全生产的践行者和监督者,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管理程序,全面贯彻落实安全文化理念,在每项作业中都本着质疑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各级人员针对所管、所见和所从事的作业,要主动履行安全职责和承担监督监护责任,及时提醒、制止和举报违章违规作业行为,争做安全管理的监督者和守护者。
履职践诺 甘于奉献
各级管理人员和党员干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履责承诺,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要求,发挥模范带头和引领作用,要明确责任,积极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和协调解决问题;要以身作则,甘于奉献,带动全员在主体、监督、实施及管理四项功能上发挥作用;要敢抓敢管,以铁的面孔、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狠狠打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一切违章行为。
牢记责任 发挥作用
公司全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牢记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吸取经验教训,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做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一线党员、团员、青年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示范作用,积极落实安全责任、杜绝违章行为、创造一流业绩,争做遵章守纪的模范。
明确目标、坚定信心
广大员工要以“零事故、零伤亡”为目标,统一思想,积极行动,以安全为基础,计划好每一个任务,管控好每一个现场,履行好每一项职责,完成好每一项工作。
要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只争朝夕,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公司年度各项任务。
安全是一项责任。
在公司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需要全体员工的智慧和责任,也需要全体员工的奉献和付出。
让我们秉承“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爱护岗位,爱护崇信发电,团结一心,全员重视安全,为自己、为家庭、为他人、为企业,请珍爱生命,履行责任,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稳定,为圆满完成公司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崇信发电公司
20__年10月12日
随着天气的变热,各地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频发,我市已发生多起小孩溺水死亡事故,教训惨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在暑假即将来临之际,我校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同学们严格遵循“生命高于一切”的古训,为自己负责,为家长负责。
为提高同学们的觉悟,加强自我约束能力,希望同学们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一、为预防暑假期间溺水事故的发生,严禁私自到河、溏、池、沼、沟渠、水库、海边等地玩耍和游泳。
二、不准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三、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四、若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应该到合格的、安全设施齐全的游泳场馆活动。
五、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或打110、120报警,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得盲目下水施救。
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认真遵守本责任书。如违约,后果自负。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签后,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学校一份存档。
各班主任:
进入夏季以来,江何水满,极容易发生溺水伤亡事件。根据市教育《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止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文件精神,特与各班主任签订_防溺水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本班防溺水安全工作。
二、各班要立即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意识。
三、要加强管理,严明记录,教育学生坚持做到“七不”标准:
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
四、切实加强未到学生的追踪力度,对未到或中途请假的一定要履行手续,切实做到家校一家,家校信息保持通畅。
五、各班要有组织的将学生分片到组,互相监督,对违纪行为进行举报。确保不出此类安全事故。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小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交通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在来园、离园的路上,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他们闯红灯、逆向行驶、不走规定车道,这些都是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特别在我们幼儿园门前的那条小路,经常挤满了车辆,人们总是从车缝间穿行,他们淡薄的安全意识增加了许多交通隐患。
本周是我园的“交通安全宣传周”,在此,向全体教职工、小朋友、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建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走在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密切注意机动车的行驶情况,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当我们穿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停一停。”
4、驾驶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行车,规范停车。
5、自觉配合交警和协管员做好规范行路、行车。
6、遵守交通规则是文明学校评定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每个教职工都要审视自己的交通行为是否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否做到安全出行,把遵守交通法规牢记于心。
老师、小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为交通的安全及畅通,为宝贵的生命,请遵守交通规则吧!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