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质量分析报告(实用3篇)

成绩质量分析报告(通用3篇)

成绩质量分析报告 篇1

一、试卷特点:

1、这份试题充分体现了以教材为主的特点,所考内容覆盖了教材中的全部知识点,并注重考查学生活学活用的数学能力。如:在考查“余数和除数的关系”这一知识点上,不是直接以文字形式呈现,而是把它放在具体题目中(50÷7=6……8),让学生判断其中的对错。

2、注重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考验,重基础且覆盖面加大。特别是重要知识点的考查范围可能加大。近似数、数的组成读写、时分的认识等这些知识点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测试考查。

3、同时,此次试卷注重学生的发展,但从从试卷的得分情况看,如果学生没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很难获得高分的。如:简单的竖式计算是平时点滴的积累,只有养成认真、仔细的习惯,学生才不容易丢分。

4、此外,计算类题分值较重,应用题注重训练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填空中涉及到了计算,竖式计算,解决问题中涉及的计算,比重较大。

二、试卷分析:

1、学生对于基础知识的掌握较好。

第二大题判断、第三大题选择和第四大题填空,每题出错率均在8﹪ 左右。出错的题目也较为集中,如判断题第1题,选择题的1题-最接近6000的数是( ),第2题-297+206的和大约是( ),说明学生对近似数的概念理解不深,并不能灵活运用。

2、计算题的考试成绩不太理想,失分率较高。

主要因为部分学困生失分太多,多则10分以上,导致每人均减到4分左右。出错的情况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①橫式上忘记写得数

②三位数加减混合计算出错较多,如第一步出错而导致最终的结果不对

③有的该进位的不进位,不进位的反而进位。原因是太马虎了,不认真,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计算习惯。口算题掌握的较好,但笔算类的题目很不理想。这与教学中扎实做好计算题教学是分不开的,平时口算练习(课课练习口算)侧重的较多了,而笔算为重点的训练则放到了课后,课上专项训练的较少。

3、统计题目得分率不是很高,全班也就一半的学生能够全部正确。

平时,教师认为这只是一个数数的问题,只要细心、认真就可以了,但当看到试卷时,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想比之下,这个题是出错率最高的,6分的题目平均大约失到2到3分,这部分内容应该是我们认真反思、高度重视的知识。

4、应用题掌握基本可以

出错较为集中,是第5题,本来用篮球的个数减掉排球卖出以后的个数,436-(384-28),用到了小扩括号的知识,而学生却列成了连减436-384-28。主要原因是没有很好的理解题目意思,这说明在教学中,学生灵活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还有培养。

三、通过对此次考试质量分析,我们对以后的教学有以下想法:

1、重视知识的获得过程。

任何一类新知的学习都要力争在第一遍教学中让学生通过操作、实践、探索等活动中充分地感知,使他们在经历和体验知识的产生和形成过程中,获取知识,形成能力。只有这样,他们才真正获得属于自己的“活用”知识,达到举一反三,灵活运用的水平。

2、加强学习习惯和策略的培养

教师要精选精编灵活多变的针对性练习、发展性练习、综合性练习,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方法和习惯。

3、关注学生的弱势群体。

如何做好学困生的补差转化工作是每位数学教师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教师要从“人本”的角度出发,坚持做好以下工作:坚持“补心”与“补课”相结合,与学生多沟通,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加强方法指导;严格要求学生,从最基础的知识抓起;根据学生差异,进行分层教学;努力使每位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

4、重点加强计算教学,坚持抓好学生的计算能力。

再抓好口算的基础上侧重笔算的训练,要求学生认真仔细笔算,养成良好的计算习惯。

成绩质量分析报告 篇2

一、试题分析:

本次命题体现素质教育要求,加强考试内容与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的考查,有利于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试卷从教材教学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着重考查学生认知、理解、运用语言以及阅读的能力,题型灵活多样,符合新课标的要求。

二、试题特点:

1、注重了基础知识的考查。

试卷中能充分体现考查学生基础知识为主要目标的命题原则,坚持依据于课本,对于一些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作为重点考查的内容。因为这些基础知识的掌握能更好地为今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英语教学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联系。

小学英语的教学内容贴近学生生活,本次测试试题内容同样体现了贴近学生生活的原则,侧重用已学过的英语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既源于课本,又高于课本,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内涵,特别是笔试部分的七题中设计的根据英文画图,把英语和美术学科的整合。

三、答题情况:

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包括词、句的正确运用和阅读读能力的考查。

1题:主要考查单词部分,大部分同学基本满分,部分学生认识单词,但是图片没看清楚,造成失分。如第2小题的图片,熊猫和熊没分清楚!

2题:大部分学生得了满分,有个别同学看不清楚图片,对句子记忆不清,造成失分现象。

3题:考查的是判断正误,部分同学做的不错,也有不少同学对第四幅图片认识不清,造成失分。

4题:本题做的很乱,做错的同学很多。学生平时训练的句子不少,但是掌握的不少很好,有的同学甚至不认识句子,失分较严重。

5题:这道题是常规题,做的还可以,但是有的学生单复数掌握的不好,导致失分。

6题:单项选择中第三,四题由于是根据图片找答案,学生平时对衣物图片掌握的不少很好,导致失分!

7题:根据情境选择适当的句子。第三题是去年的知识点,学生记忆模糊,答的不好。其它还可以。

8题:学生对对话类题掌握不是很好,失分严重。句子常见,但是放在对话中就不会做了,说明平时训练的不够,学生不够灵活,还需加强训练!

9题:阅读题。此题答案均在短文中。只是很多句子学生读不懂,望而却步,就开始自己编纂答案,造成失分。说明孩子们做题不灵活,需加强多动脑的`题项,让孩子们多练练。

10题:本体考察单词书写,学生失分很严重,主要原因是平时强化不够,训练不到位,这有老师的问题,平时应该多加强调,多背写,多积累,同时培养学生认真书写的好习惯!

四、试卷反思:

1、努力更新语言教学观念,以学生发展为主,注重学生听、说、读、写等各种能力的培养。

2、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语言实践能力。在课堂教学中,尽量多给学生一些听、读和说的机会,让学生围绕所学内容,并给结合自己生活实际进行对话练习,将所学知识与学生日常生活融为一体,少一些机械记忆,多一些灵活运用。同时,课堂上尽量给学生创造一种宽松愉悦的学习氛围,利用游戏、对话表演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感到学习英语既容易又有趣。

3、狠抓基础,培养能力。在平时的教学中,要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必须在扎实和活用上下功夫,因此在听、说的基础上,注意抓好学生的写训练,要求学生在校与老师及同学用英语打招呼。

4、适当增加语言的输入量,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在教学中,不仅要让学生学好书本知识,还应注意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

5、加强答题习惯的培养,促使学生养成认真审题,审好题,然后再答题的好习惯。

总之,英语作为一种语言,首先要实践,其次要注意知识的积累和运用,要经常地接触,反复运用。实践越多,提高也就越快。学生的各种能力是在日常教学中不断培养起来的,只要有心、只要用心的付出就会获得收获,相信孩子们的英语水平会越来越好。

成绩质量分析报告 篇3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工作节奏的加快,单位和家庭购置的车辆呈逐年上升趋势,据资料统计,自20xx年至今全国新增驾驶人员近一半左右,这无疑给社会新增许多

“马路杀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也成为继债务、婚姻案件之后的第三大持续上升的民事案件,而且这类案件普遍存在执结率低的现象。

我院通过对本院20xx年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和调查,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难的这一现象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案件相关数据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案件的特点

通过对上述数据的分析,反映出此类执行案件的如下特点:

1、交通事故赔偿执行案件占法院执行案件的较大比例,且有上升趋势;

2、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低,赔偿基本需要依靠法院强制执行;

3、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执行难度大,执结率只为平均结案率的一半左右;

4、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赔偿标的较大,牵涉众多当事人,造成执行工作难以开展;

5、执行期限较长。本院有80%以上的案件执行期限超过三个月,同时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成为“骨头”案件,久执未结。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其他法院和本院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情况的数据分析来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难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分析

(1)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大多是自然人,有经济能力的,在交警部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一般会调解解决。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出具责任认定书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被执行人经济状况普遍较差,赔偿能力相对较低。且事故不仅造成申请执行人一方伤亡,被执行人一方也存在不同程度损伤。因此,面对超出被执行人心理承受能力和实际履行能力的`巨额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被执行人根本无力偿还。

(2)交强险强制实施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本应包括保险公司,但由于基层法院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车辆多为几次转手、车况不良、准报废车辆,甚至手续不全而无法办理保险;或者由于车主的侥幸心理,导致保险公司在案件中的缺位。即使保险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其往往也不认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而是按照行业标准或内部规定重新计算,计算后的`数额一般会减少10%—40%。这部分权益的争取又需要车主通过诉讼与之解决,使交通事故执行案件案上加案,执行过程旷日持久。

(3)有些个人或者个人合伙出资购买车辆,为了服从管理部门对营运车辆管理的要求,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营运,也就是通常所谓的车辆挂靠。因此交通损害赔偿案件中就经常出现一些专门从事经营挂靠业务的汽车运输公司,而这类公司往往从案件发生后就不见踪影,法人变更电话号码,企业变更工作地点,根本无从寻找,更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前的执法状况分析

进入诉讼程序后部分法官缺乏执行意识,就案判案,造成执行难。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到法院后,有的当事人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及时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则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而有的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认为案件诉讼到法院就是法院的事,法官又未尽到提醒义务,该保全的财产既没有通知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亦没有依职权进行保全,这就给肇事者创造了转移财产的机会。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外部执行环境

(1)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无诚信意识,规避执行情况严重。义务人在法院判决偿付高额赔偿费用后,往往迅速将保险公司理赔的商业险转移,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或者躲避在外的方法来逃避执行,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客观上造成执行人员无法通过采取强制措施来敦促其履行义务,使执行通知书变成“逃跑通知书”,给执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2)申请人大多缺乏基本的诉讼常识,对诉讼风险的认识不足,对法院执行的期望值过高,普遍存在着“案件到了法院,法院肯定会帮我全部执行到位”的认识误区,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分依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能及时申请诉讼保全,在执行中也未积极配合查找侵害人的财产线索,只是一味地认为只要官司打赢了,立案申请执行了,法院就能够把钱送到他们手中,而忽略了实际执行中的困难和风险,而一旦希望落空极易造成与法院的对立。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执行,效果也并不显著。xx县地处温厚高速公路旁,为交通要道,每年有大量的交通事故都发生在温厚高速公路xx段,因此很多申请人、被执行人均在外地,xx县法院无法执行只能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执行。但因被执行人居住地也不稳定,跨区域性和流动性大,委托执行同样难以发挥作用。

四、解决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难的对策

1、从立法方面,增加有利于保护受害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和内容

(1)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责任主体的法律规定,决定了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时对赔偿主体的确定,也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执行。特别是对于车辆在挂靠经营、承包经营、出租出借,擅自驾驶、受雇驾驶、职务行为驾驶、无偿搭乘等情形下责任主体分别应如何确定,应有明确的规定。避免不同法院之间,或同一法院不同案件中,发生确定主体的原则不一致,出现主体漏判、误判的情形,从而影响到判决的执行。

(2)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是由事故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当事人一般都向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此类案件也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实践中,受害人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几乎没有。而此类案件执行本身就较难,加上委托执行也难,造成了一些案件原审人民法院无力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不愿执行。因此,可以考虑修订有关此类案件管辖的规定,直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更便于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有利于案件的最终执行。

(3)执行交通事故车辆的保险理赔款项和执行中拍卖、变卖、抵债的车辆过户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使得人民法院在执行保险理赔款和肇事车辆时经常遇到阻碍,应从立法上对执行肇事车辆的保险理赔款和执行中拍卖、变卖、抵债的车辆的过户问题作出规定。此外,已经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交强险,投保数额有限,对一些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应在实践中,完善和调整。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的对策。

(4)建议完善委托执行制度。当前由于各种原因,委托执行制度发挥作用不大,导致异地执行问题突出。

2、在执行前的执法活动中,充分考虑日后执行工作的延续性

(1)绝大多数交通事故是因为当事人的文化素质不高、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比较淡漠而引发的,要使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得到有效遏制,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深入每个公民心中。

(2)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一是公安部门可责令肇事者交纳足额的事故保证金或提供有效担保,提示受害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二是公安部门可积极收集肇事者及车主单位联系方式、车辆保险情况等信息。三是公安部门应大幅降低扣押车辆的停车费用。四是加快公安部门的事故处理程序。五是加强车管部门对车辆的查控力度,法院采取的限制过户查封方法,难以实际控制车辆,车管部门应在验车和日常管理等环节配合法院对流动车辆及时控制。

(3)加大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力度。法院应在诉讼保全中切实加强财产查控,同时可在公安机关事故责任认定准确的情况下,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及伤情治疗的需要,及时裁定先予执行治疗费,保证被害人得到及时治疗,避免在长期的诉讼和执行中导致车辆价值贬损以及被执行人员无法寻找,缓解以后的执行压力。

3、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执行措施

(1)在执行中,执行法官要使用规范用语、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换位思考,缓和矛盾。要细心留意每一个执行细节,巧挖每一条执行线索,强化执行中的人情味,从根本上防止和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2)对没有一次性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但履行义务的态度诚恳,而且有持续履行义务能力的被申请执行人,采取灵活的执行方法,促使执行和解。充分考虑让双方共同生存和发展,积极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切实可行的还款协议,并监督协议的履行。

(3)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其进行曝光;大胆适用搜查令,给被执行人造成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压力;对有财产而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长期逃避或转移、隐藏财产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于经查实确无偿还能力且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要说服申请执行人,先中止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偿还时再恢复执行。同时,动员无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近亲属代其履行部分义务,减轻被执行人的压力。在被执行人赔偿相当部分款额后,动员其执行权利人达成和解,达到使执行权利人减免原执行标的,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5)建立受害人救济制度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对那些生活困难,而被执行人又确实无履行能力的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经过严格审查的情况下实施救助。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条款规定了救助基金,但对救助范围限制得比较狭小和严格。由于执行法院直接面对当事人,对其经济状况比较了解,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法院提出的救助建议决定救助,加大对经济困难的受害者的救助力度,拓宽救助基金的来源渠道,防止因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济而引起社会上不稳定因素产生。

随着机动车辆的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们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从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除了更好的发挥交通、交警、司法等部门的协调职能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完善法律规定,加强和发展保险事业,加大交通强制保险的额度,拓宽交通强制保险的范围,分散交通事故个案风险,是妥善解决这类案件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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