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消防四清措施情况报告(通用4篇)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文件精神,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防范化解消防领域风险隐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支队高度重视,继续将法治工作纳入20xx年度工作计划中,制定方案,进一步细化法治工作任务,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工作,始终坚持把法治工作当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来推动落实。同时成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队长担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支队法治工作,切实加强支队范围内法治工作的领导。
二、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宣传教育学习。
(一)强化监督人员法制学习,做到正确用法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支队从抓好法治学习入手,全力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执法能力。
1、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支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每月学习契机,支队长组织召集全体监督执法人员通过集中宣讲、观看录像、撰写心得、考查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学习,特别是20xx年新出台许多内部法律法规,在支队监督队伍中形成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监督执法的良好风气。
2、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消防执法工作属性,支队每季度召开法制工作例会,支队长组织全体监督人员学习新《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新《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新《重庆市高层民用建设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消防总队统一制定的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制度、消防行政许可制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消防行政处罚工作制度、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制度、内部执法监督制度等日常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工作素质。
3、加强业务考评考核。按照部局和总队的统一部署,支队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监督业务比武竞赛。通过集中学习、严格考核、严肃奖惩等方式将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制学习、考试及考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立功的重要依据,促进监督执法人员自觉学习、主动学习、深入学习。同时,不定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考评,学以致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要求。
(二)强化群众性消防法制宣传,做到学法懂法
支队将群众性消防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宣传的重点工作,与日常消防常识类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找准时机开展普法教育。支队抓住节假日、119消防月、“12.4”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月以及重大消防法律法规、政策出台等契机,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辖区广场、社区、单位、城中村、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新《重庆市高层民用建设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相关咨询。
2、印制法制消防宣传用品。近年来,支队根据群众实地需求,印制了大量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其中,印制了“消防行政许可温馨提示”宣传单500份,详细介绍了群众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及营业前需要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相关知识,并特别提示了公众聚集场所定义和具体包含的范围,以便于群众理解;结合“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印制了“三合一”场所消防宣传单500份,向群众介绍“三合一”场所火灾案例、“三合一”场所概念及其火灾危险性、“三合一”场所整治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等等。同时还印制了消防车通道整治、火灾隐患提示等各类形式的宣传教育资料,提醒广大群众自觉学习消防知识,莫闯消防违法“红线”。
3、走街串户送法上门。支队专兼职宣传人员结合日常消防宣传“八进”工作,向广大企事业单位员工、商铺经营者、市民群众、农民工、学校师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向他们介绍消防行政许可相关手续办理及防火知识。
4、举办消防法制培训。支队联合街道、派出所在居民楼院、“九小场所”等地积极开展新《消防法》、新《重庆市高层民用建设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建立全媒体中心,成立由防火监督执法人员、文职人员、消防员组成的消防法制宣传队,定期开展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消防法制意识。
三、支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20xx年工作的总结梳理,发现支队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部分监督执法人员对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习惯于用传统的思维和方式处理新问题。二是辖区部分单位和群众对消防法制学习不重视、不深入,法制意识淡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制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监督执法人员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做到规范执法、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持续完善消防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整治素养、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继续强化消防普法教育工作。把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抓好群众性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群众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继续强化消防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继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区域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针对性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净化公共消防安全环境,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支队将继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相关工作,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特此报告。
按照xx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根据供销社的实际工作情况,就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为认真贯彻好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县社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有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立组织的同时,立刻召开了县社主任办公会议,直属企业及基层企业法人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深刻吸取三次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按照xx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们制定了xx供销社安全生产经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下发了加强供销社安全生产经营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明晰责任,责任到人,切实做到严防、严查、严管、严治。
我们对下属各基层社的.门店、推点、仓储、设施等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下发了xx供销社《加强消防安全经营》工作的通知,并由主管领导带队分组深入基层社督导检查,责成基层单位在搞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组织员工开展火灾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切实增强了防灾防火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求对低洼潮湿,年久失修的门店、房舍、仓储、水管、电路等办公设施要特别经常检查、探看、该维修的维修、该更换的更换、该清空的清空,对危房危屋、陈旧仓库设施、水管、老化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存在安全隐患和火灾消防安全隐患的,已责令停止使用,当即整改,真正使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中层以上干部为成员的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沧州市区城市管理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按照局制定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网格化”职责分工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宣传动员,提高消防认识
3月20日,局领导班子组织召开全局职工大会,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科室、中队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确保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突出重点,细致摸排隐患
一是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理。重点对有无乱拉电线、灭火器是否有效、仓库有无易燃物品以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安全问题。
二是加强执法车辆安全管理。重点对执法车辆技术性能以及是否配备灭火器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安全问题。
三是加强施工工地安全监管。组织市政绿化科对列管的在建工地,临时建筑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与4家绿化公司全部签订了施工安全合同,经检查未发现安全问题。
四是加强辖区气站安全监管。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双全带领公用设施科全体人员对辖区4处气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推进春季防火工作扎实开展,着力解决影响居民楼院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近日,伊春市委书记赵万山作出批示:各级政府、部门要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居民楼院“四清四查”工作,为全市居民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伊春市政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地进一步加强居民楼院“四清四查”工作,并提出五点具体工作要求。
一、迅速部署,立即行动。
《通知》中要求各地要立即以当地政府名义印发通知或通告,组织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开展居民楼院,特别是高层建筑“四清四查”活动。“四清”即清理居民楼院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居民楼院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问题,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清理违规占用、封堵消防通道问题;“四查”即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问题。
二、明确分工,细致排查。
《通知》中要求各级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层层动员部署。住建、公安、应急管理、城管、消防等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分块划片,联合排查,加强居民楼院、高层建筑的网格化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居民全面开展“四清四查”活动,要整合网格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细化网格消防工作职责,健全网格火灾防控机制,推动落实网格消防管理责任。尤其是针对火灾荷载大的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和高层建筑,要发动广大居民认真清理楼道、阳台、杂物房的易燃可燃物,规范家庭用电、用气,防止发生事故,疏通消防车道,保障生命通道畅通,确保“四清四查”活动取得实效。要督促单位、社区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将微型消防站做实、做强,充分发挥最小防火、灭火单元作用,日常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
三、完善预案,加强战备。
《通知》中强调各地消防队伍要针对辖区建筑密集区、高层建筑以及居民楼院等场所,加强熟悉演练和实战训练,配齐配强灭火装备器材,切实做好灭火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火灾,要加强第一出动,第一时间调集充足力量、装备到场处置,全勤指挥部遂行指挥作战,坚决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要落实专家遂行作战机制,提高灭火救援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初战制胜能力。119指挥中心、辖区消防中队要与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立联勤联动机制,一旦接到报警,要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就近扑救初起火灾,做到救早救小。
四、拓宽渠道,强化宣传。
《通知》中要求各地要依托媒体向公众宣传“四清四查”活动,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在互联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提升影响力;利用微博、QQ群、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兴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发动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在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居住小区的醒目位置张贴“四清四查”内容;发动消防志愿者、消防宣讲团,深入辖区农村、社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依托各辖区派出所大力宣传“四清四查”工作重要性;依托社区文化站点将“四清四查”活动等消防知识元素融合到民俗文艺节目中,提高居民防火意识,让消防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消防,人人重视消防的良好氛围。
五、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通知》中明确了市政府将适时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居民楼院“四清四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非法违法等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尤其是导致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厉问责,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