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法学社会实践报告【3篇】

本科法学社会实践报告(通用3篇)

本科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篇1

1、实践调查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共x天

2、实践调查目的:

身为大一新生,本次实习的目的着重在于体验社会,从而锻炼自己的社会适应力。而且,我从事的是服务行业,这对我是一个挑战,并且我也学到了与别人沟通沟通的技巧,体验到了找工作的不易以及做工作的艰辛。丰富工作阅历的同时自身价值也得到了肯定程度的提高。广而言之,了解当前就业形势,熟识就业环境,使将来的就业规划更明白。

3、实践调查内容:

我在x各大超市从事饼干促销的工作。

首先,通过聘请广告我联系到销售饼干的业务员,面试后,业务员接受了我的实践恳求。

我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到中午12点,然后再从下午3点到晚上7点。我有一个同事和我一样是在校高校生,由于我们以前都未做过这方面的工作,所以前几天业务员同我们一起上班,教授我们一些促销技巧以及留意事项。

起初,我还不好意思主动向顾客推销,一次一次的尝试,不顾及太多所谓的.面子,像对待伴侣一样真诚的对待每一位顾客,就会自然许多,当然业绩也一步步攀升,同事和我一样也很快适应了工作。之后的工作也都还是比较顺当的。遇到有特别要求的顾客,我们也能准时实行其他措施维护到自己的柜台和老板。

其次,我发觉与同事的相处以及与周边柜台销售员的相处也是我们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人与人的相互适应、相互包涵、相互理解促成我们良好的人际关系,使我们处在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之中,工作质量自然就稳步上升。如此,不仅利于自己的工作利于他人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也有利于店主和顾客,营业额上升,顾客满足度上升。和谐的工作环境要靠我们自己去营造,现在处处布满着竞争,好像身边少了很多人情味,功利之心人人皆有,但我觉得二者并不完全冲突,我们应当权衡利弊适度转变一下心态,从而从容的面对当今的就业、从业形势。

另外,我还是觉得这次实习时间有限,对于工作还存在许多疑问,例如:顾客的消费心理。我觉得这是很浅显的东西,不是简洁的课本学问可以解释的。这必需是我们不断实践不断摸索的,通过丰富的阅历,不断总结的。也应给算是一种学问了。更多的东西我还不能体会到,明年暑期我还会连续我的社会实践旅程。而且我要找一个与我的专业对口的工作。进而更好的丰富自我。挺高自身素养,做社会需要的有用之人

4、实践调查结果及总结体会:

通过这次实习,我接触到了一些不同形式的奖惩制度,例如:定量提成制,弹性提成制等等一些制度,这些制度都从不同的方面、不同程度激发我们的工作热忱,不得不佩服商人们的才智。还有,就是销售模式的不同也同样刺激了不同心理的消费者,例如:定量减价制、赠品制、代金券等等,也是许多销售方法,使我大开眼界。迎合顾客的心理是很关键的,也这恰恰能映射出一个优秀销售员的专业力量及专业素养。我们依旧要不断摸索,即使是有丰富阅历的“老”销售员,不断的学习才是不断进步的捷径。

这次实习是在销售这方面的服务业,使我走出了自我封闭的世界,敢于接触更多新事物和形形色色的社会人,一步一步成熟,一点一点不再畏惧,不仅是长大而是一种成熟。

这次实习,是我看到了社会的简单,了解到为事的不易,更加坚决了我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奋斗的决心与信念。我充分意识到只有不断充实自己,才能有强大的竞争力,是自己的力量立于他人之上,成为同行者中的佼佼者,亦是就业大潮中的宠儿。

几十天的实践很快结束了,虽然挣了不到一千块钱,却挣到了用一千块钱买不到的阅历和生活。

本科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篇2

实践单位:

澧县人民法院

实践时间:

20xx年01月30日——20xx年02月14日

姓名:

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法学

时间过得真快,两周的社会实践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回想在法院社会实践的这段经历,不禁对逝去的社会实践生活有些怀念。感谢各位老师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锻炼机会,也很感激澧县人民法院的各位朋友能这么悉心地教导我,让我在学习的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也有了自己的见解。本次社会实践时间虽然很短,收获却颇丰。

一、社会实践目的

本次社会实践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社会实践单位及岗位介绍

本次社会实践的单位是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纪中叶,已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和自我完善。澧县人民法院有大批优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的第一线做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尽最大的努力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澧县人民法院具有规范而体系化的组织机构,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监督庭、案件质量评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术鉴定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各机构在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方面相互独立,而实则又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共同为昆区法院的发展而努力,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本次社会实践我的具体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是,在民四庭从事书记员的工作。民四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负责的案件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等,其主要运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民总》《债权法》等。民四庭办案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实行调判相结合的运行方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础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审判权。而书记员的工作是琐碎而又需要认真细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围有整理并装订卷宗,扫描案卷,作庭审、调解、谈话笔录,送达法律文书等。在社会实践期间,我在从事以上工作之余,还能参与案件听审,以一个非专业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审判。由于社会实践时间短,所以还有很多工作并没有涉及到,在以后的时间里一定会抓住机会去尝试和体验。

三、社会实践内容及过程

本次社会实践,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1、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社会实践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这种整理工作对于我这个社会实践生而言并非易事,因为不是所有卷宗里资料都想以上所说的那样详细而又简单,很多时候会出现很多新的东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总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书记员们询问,还好她们都很耐心而又细致的为我讲解。当然有些时候,我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向她们询问的时候她们也会不知所措,毕竟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并且从事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所以我们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编页码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脑子的事情,只要小学数学过关了就能胜任,所以其间也没遇到什么问题。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也不是很有技术含量的活,根据之前编的序和排的页码,将信息综合之后填在目录表上就行了。当我将调解笔录与调解协议分开写了之后,遭到了书记员之一的反对,她说两个应该写到一起。于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诉她说,调解笔录是法院在当事人之间主持调解时的记录,应该属于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调解书虽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但是那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说成是契约,其一旦成立在当事人之间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时的后续权利。

在我不很专业但是听起来还算比较合理的解释下,并且在她向比较有资历的书记员的咨询下,她采取了将两者分开写的方式。其实这都是比较小的事情,但是通过这件事我有了两方面的启发:

第一,法学作为专业性比较强的学科体系,其在实务工作中对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所以我应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第二,现实中,基层法院大多数书记员并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并非受过专业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运行更加的专业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如果一个领域的工作人员对于其工作领域所涉及的知识没有最基本的了解的话,那么他的工作必将是盲目而又危险的。对于扫描卷宗,我想这也是一项比较轻松地工作,机械的将一页页的资料放到扫描仪里,等扫完后再将它们取出来订上。虽然很无聊,但是依然会有收获,因为这样就可以再次确定案卷整理的顺序,所以说两者应该是互补的。

2、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达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四、社会实践总结与体会

本次实习是我从学习法律以来所经历的第二次与专业有关的实践活动,总结两次实习经验的统一性和差异性让我对于现实司法活动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同时对于基层法院在司法审判中的优势及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于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际运用中的差距甚至背离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认识,从而对自己以后的学习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较现实的借鉴意义。

通过本次实习,我发现了基层法院在司法体系及司法审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

第一,法官及书记员的专业素养问题。在基层法院中,大多数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来源于军人转正或其他领域,而书记员就更不用说了,学什么专业的都有。也许不仅是基层法院所存在问题,全国很多法院都是如此。虽然在司法审判的启动上法院及法官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审理过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权要求了他们不仅应该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社会人,更应该是一个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人。也许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所以法官的专业素质必须得到提高。至于书记员,其虽然主要从事一些比较琐碎的文字及档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来做,可能会更得心应手,这对于法官开展工作也是有利的。

第二,判决书缺乏说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决书,不分案件大小或简单与否,其页数一般都在三页左右。我一直在怀疑,如此“精简”的判决书何以将那些对当事人来说并不简单的法律问题和事实说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从我手中经过的每一份判决书,从而发现了一个共性――几乎所有的判决书都没有说理部分。当然,在判决书的最后都会附上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条文。我想,也许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个公民都当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说理部分不用赘述。或者说,根据以上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存在的x些合理性。

第三,当事人程序上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诉讼过程中,不管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应当尽最大的可能保证当事人平等的程序权利,保障看得见的正义。

鉴于以上的总结,对于以后的学习,我认为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更积极地更广泛地参与司法实践。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长跟我说的一样,我们不应该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应该拓展范围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企业乃至监狱去探求法的足迹,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体会发在社会各个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发现,在学校学习法律跟在现实中使用法律完全是两回事,两者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现背离,这都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去探索去权衡。这是庭长作为一个过来人对我发自肺腑的忠告,也会是我以后不断努力的方向,学好理论知识只是基础部分,最关键的是要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发展、成熟甚至强大。

本科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篇3

姓名:

专业:法学

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

年级:x级

实践单位: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时间时间:

作为一名大二的学生,到目前为止也接受了很多社会实践项目,比如支教,兼职,勤工助学等,但是暑期社会实践是第一次接触的比较正式的实践活动。正因为如此,我更想接触一些和专业相关的工作,希望从中能够了解更多司法部门办案流程,内部工作模式以及人员编制等,为将来求职就业做好打算。怀着这样的目标,我联系了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关部门,争取到了到该检察院实习的机会,并被分配到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有四大职能:管理服务职能,综合协调职能,监督指导职能,参谋咨询职能。从工作属性上来说,办公室工作具有综合性、广泛性、从属性、服务性和琐碎性等特点,从工作任务上来说,头绪繁杂,任务艰巨。而检察院办公室作为检察机关的综合协调部门,是承上启下、联系各方的枢纽,担负着后勤保障及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重大职责。正因为如此,分配到实习生手上的工作也很繁琐,需要很大的耐心,同时也要求实习生一定要细心。

领导我们进行工作的时赵岩老师,老师首先让我们了解了一下检察院的环境,和我想象中一样庄严肃穆。第一周的工作比较简单:填写档案封皮。咋一看是个轻松的活儿,其实并不是那么容易。档案封皮上需要盖好几个章,包括:全宗号,年度,保存日期以及单位。盖章的要求比较严格,必须要清晰,位置正确。这就要求我们在盖章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好力度、油墨量以及下手的位置。第一天下来真的觉得手很酸。连续干了一周,每天重复这种工作不免会觉得枯燥。想想老师们长年干这些工作,真的需要很有耐心。

第二周的工作相对复杂,而且更具有专业性——核对,修改并补充案件信息以及嫌疑人信息。案件信息相对简单一些,但嫌疑人信息很多,包括案由,籍贯,住址,处理结果,是否上诉,上诉结果等十多项。要找出其中的纰漏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由于刚大二,掌握的知识并不是很丰富,很牢靠,很多地方都要向老师请教。不过在老师耐心地讲解下,很快就能熟练地处理问题了。

第三周主要是整理往年的档案,比如找出档案盒信息不全的档案并将信息补全,将排序错误的档案归位等等。这项工作看似比较简单,但是一如既往地需要细心,而且工作量比较大,需要很高的工作效率。

第四周主要做了一些整理电子表格,资料并将其归档的工作。由于前短时间接触的比较多了,做起来已经比较轻松了。

当然,这段时间还做了很多其他事情,比如帮老师接待来访人士,分发资料给其他部门等。毕竟是办公室,工作多而杂,但是在老师的指导下,工作都会尽然有序地进行。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感悟颇多。首先,理论知识掌握得还远远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往往碰到一个案子的具体问题就得去请教老师,另一方面,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后来跟老师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次实习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地去积累。临行前,老师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以后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才能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其次,清楚了自己的就业方向。通过此次检察院实践,了解到绝大部分公务员的工作是比较单一的,需要的是性格比较平和的人。然而我的性格过于外向,似乎不太适合公务员这个圈子,至少不适合整天坐在办公室整理文案这样的工作。所以,决定以后向律师或者法官方向发展。同时,通过和老师的交流,下定决心打算考研究生了。毕竟,很多法学工作岗位都是有学历要求的。这也是第一次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清晰的大致规划。

第三周,发现了自己很多方面的不足。很多法学专业的`工作要求敏捷的思维,问这种思维必须建立在牢固的法律知识基础上。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对一些问题的答案模棱两可或者无法正确用法律语言表达。这正是自己知识掌握不牢的体现。今后应当多多巩固,打好基础。同时,也应该学而致用。

同时,在工作中还发现了一些问题。第一、犯罪分子绝大部分是一些无知的人,比如农民、工人或者无业游民。为什么是这些人?我想大家都很明白,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法律,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无意之间一条腿已经踏进了监狱。当然,很多时候周围没人可以提醒他们,结果就是他们真的进了监狱。既然,“知者无罪”不适用现代法律,那么就应该让更多人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我觉得我国的普法范围实在是太小了(虽然近年来有所改观),特别是一些小城市,普法只是个口号而已。这么多学法的人到底都在干什么?无疑,我是气愤的,但是更多的是失落、无奈。希望更多的法律人能够投身到普法工作中去。同时,高官犯罪的现象也很多,主要是贪污贿赂。这是一个永久的话题,长期备受关注。归根到底是贪婪惹的祸,当然,国家制度也有可能存在不足。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长期探索,不能一蹴而就。

另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发现很多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是未成年,这和生长环境和家庭教育息息相关。无疑,这些年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确是突飞猛进,不在为吃穿发愁。但是,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否反映出一个问题——父母忽略了孩子的精神教育。越来越多的父母在教育方面只在乎是否能拿高分,是否能考上大学等问题,完全忽视了孩子的品格教育。在这个物质丰富甚至是泛滥的新时代,到处都是诱惑,为父母有义务教会孩子如何抵制诱惑,至少应该让孩子能够分辨是非黑白。

最后,想说一点儿关于检察院内部工作体制的问题。在办公室实践过程中,发现各部门联系并不是很密切,配合得也不是很到位。办公室是工作枢纽,有统筹的作用,但是更需要各个部门积极地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当然,检察院整体工作氛围很和谐,一切都尽然有序。

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老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及赵岩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践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践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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